控制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控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控制管理制度1
一、严格按照省,市消防有关文件要求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4人。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员不得擅自离岗及酒后上岗。
二、控制室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感、能够熟练使用操作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了解和掌握楼内各类消防设备的.功能和作用。
三、控制室内禁止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确因工作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
五、出现报警信号后,严格按照各项规程进行操作。设备出现一般故障应及时处理,无法排除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安排维修。
六、保持室内卫生清洁,爱护设备及各类用品。操作台上不准放置水杯及其他杂物,设备电源未经允许不得私接滥用。
七、定期检查维护设备,不准使用管理计算机做与本职无关工作,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八、室内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用电话进行联络、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专线。
控制管理制度2
一、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规、东安阳光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东安阳光商场、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东安阳光商场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东安阳光商场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商场负责人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公安消防机构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东安阳光商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
四、东安阳光商场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五、东安阳光商场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消防安全培训由物业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物业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安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七、消防安全培训考试成绩与员工利益挂钩。
八、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控制管理制度3
一、编制目的
为严格控制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编制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
三、制度要求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非工作需要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备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和室内清洁卫生。
6、未经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报警自动系统。
7、接受上级检查时,应主动起立,态度诚恳,礼貌相待,认真回答领导的提问。
四、附件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控制管理制度4
第一讲总则
1.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成本费用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成本制度。
2.在成本预测、决策、计划、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成本管理各环节中要抓住成本控制这个中心环节并贯穿到成本管理的全过程,以实现目标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3.在厂长领导下,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以财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厂范围内按分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做到人人关心成本,事事讲究成本。
4.为了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将目标成本进行层层分解,建立成本中心。把责任成本与厂总部、分厂、部门、车间、班组、各岗位或职工个人的责任挂钩,使每个职工都承担一定的成本责任。
5.在生产、技术、经营的全过程开展有效的成本控制。
(1)从市场预测、设计、科研、工艺、试制等过程,进行成本预测、决策,确定目标成本,制定费用预算和成本计划,进行成本的事前控制。
(2)从生产、制造等过程,实行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核算,分析和控制成本差异,将成本指标分解落实,进行成本的事中控制。
(3)从销售、技术服务等过程,编制经营成果、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及成本报表,对目标责任成本及降低成本的任务进行考核分析,进行成本的事后控制。
6.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不得扩大和超过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财会人员有权监督、劝阻乱挤成本、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行为,有权拒绝支付,并有权向厂长直至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报告。
7.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
(3)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4)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二讲成本控制基础
1.做好各种定额工作,要求完整、齐全,达到平均先进水平。
(1)由技术部门负责归口制定、管理产品的材料技术消耗定额。
(2)由设计部门负责归口制定、管理产品的外购配套件消耗定额。
(3)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归口制定、管理设备的`产品配件消耗定额。
(4)由工具部门负责归口制定、管理工具的消耗定额。
(5)由劳资部门负责归口制定、管理劳动工时定额。
(6)由财务部门负责归口制定、管理费用、资金定额。
2.制订厂内计划价格,力求合理、稳定。一般在一年内不变,但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调价一次,减少价差。
(1)由供应部门归口制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材料物资计划价格。
(2)由工具部门归口制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工具计划价格。
(3)由设备动力部门归口制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备品配件计划价格。
(4)由生产计划部门归口制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工艺协作计划价格。
(5)由财务部门归口制定、管理产品劳务计划价格。
3.整理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工作,要求凭证完整、数据准确、报表及时。
(1)由生产计划部门归口制定、管理生产原始记录格式。
(2)由技术部门归口制定、管理技术原始记录格式。
(3)由各材料物资部门归口制定、管理材料物资原始记录格式。
(4)由设备动力部门归口制定、管理设备动力物资原始记录格式。
(5)由财务部门归口制定、管理财务成本原始记录格式。
以上所有表格式,由归口部门制定,印刷时由财务部门统一审核,总务部门统一印制,交归口部门管理使用。
4.配备好计量装置和流量仪表,要求计量科学、数字准确、计费合理。
(1)由材料供应部门归口购置、管理材料物资的计量装置。
(2)由设备动力部门归口购置、管理三气、水、电的流量仪表。
(3)由计量部门统一校正、维修管理所有计量装置和流量仪表。
5.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要求收发有凭证、仓库有记录、出厂有控制、盘存有制度,保证账实相符。
(1)由供应部门制定、管理材料物资的管理。
(2)由设备动力部门制定、管理设备及备件的管理。
(3)由工具部门制定、管理工具的管理。
(4)由生产计划部门制定、管理在产品、半成品的管理。
(5)由销售部门制定、管理产成品的管理。
(6)由总务部门制定、管理家具用具的管理。
所有财产物资统一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归口负责。
第三讲目标成本
1.目标成本,是为某一产品在一定时期要求实现的成本水平。发展新产品和改造老产品,都应实行目标成本管理。要从产品设计入手,事前控制产品成本水平,使产品既保持应有的功能,又能体现最低的成本。
2.目标成本管理的程序,依据市场调查和经济预测及企业的目标利润,提出单位产品目标成本,作为设计产品耗用材料与工费的限额;开展价值工程,力求功能好、成本低,据以评价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经营决策,指导产品投入生产过程以后,有目标地进行成本控制,不断地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目标成本的制定,一般可采用下列公式:
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测销售价格-应纳税金-目标利润
(1)由销售、财务、技术等部门负责预测销售价格,在市场调查和经济预测的基础上进行预测。
(2)目标利润是企业在计划期必须努力实现的利润水平,由财务部门负责,根据企业预期的销售利润率或资金利润率加以确定。
4.在产品投产前,应通过对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研究,开展价值工程,选择最佳方案,制定目标成本。其基本公式:
公式说明价值与功能成正比,与成本成反比。要使产品保持应有的功能,又体现最低的成本,必须从改善功能和降低成本两个方面想方法,其途径是:
(1)功能不变,成本降低;
(2)成本不变,功能提高;
(3)功能提高,成本同时降低;
(4)功能略有下降,同时成本大幅度下降。
5.目标成本制定后,要以财务部门为主,会同生产、技术、劳资等部门进行分解和分配,作为设计、工艺、试制、投产等过程的主要经济数据加以控制,依靠职工群众努力实现目标。
(1)按料、工、费项目进行分解,分配给设计、工艺等技术部门及生产、劳资等部门。
(2)按产品的部件,关键性零配件进行分解,分配给设计、工艺、科研等技术部门。
(3)按可控制的现行成本进行分解,分配到部门、分厂、车间、班组。
第四讲成本计划
1.成本计划的编制
(1)应以目标成本为方向,定额成本为基础,切实地降低成本为保证,有先进可行的成本指标体系。
(2)与有关业务计划(销售、生产、采购、人工等)和财务计划(现金、费用、预计财务报告表等)进行试算平衡,使成本具有操作性并达到先进水平。
2.成本计划的体系
(1)年度成本计划,应在为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中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及降低成本措施方案的基础上,以固定费用预算、生产费用预算和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为重点。
(2)季度成本计划,应以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和分厂、车间、部门的成本计划为重点。
(3)成本计划的编制工作,由总会计师负责组织,以财务部门为主,销售、技术、生产、计划、供应、劳资等部门密切配合参加制定。
(4)年度和季度的成本计划草案,应由总会计师审查后,提交厂务会议批准,然后通知全厂执行。
3.成本计划的程序
(1)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中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及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的预测进行平衡,确定计划期内产品成本的控制数字。
(2)制定计划期内降低成本的主要措施,包括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改进经营管理等所节约物质消耗和劳动消耗的措施。
(3)以成本计划控制数字范围和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制当期的固定费用计划。拟订压缩主要产品的工、料消耗的计划指标,并据以编制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和生产费用预算。
4.成本计划的内容
(1)降低成本措施方案或增产节约的措施规划,包括技术革新、改进技术、节约消耗、修旧利废、改制利用、提高工效、降低废品、增加销售、改进管理等增收节支措施。
(2)固定费用预算,包括基本固定费用和半固定费用。按照销售目标和目标利润,进行“本量利分析”,确定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的控制数字。对半固定费用与产值变动的关系,应积累资料,统计分析,确定相关比例。
(3)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主要产品包括商品产品和自制自用的产品成本、工料消耗,以原有的定额为基础,依据降低成本措施加以压缩。
(4)按主要产品和成本项目分别编制产品成本计划。
(5)生产费用预算,根据固定费用预算和按产值确定的变动费用为基础,控制生产费用总额。调整计划期内产品的增减数额后,即反映当期商品产品计划成本。
(6)制造费用预算,按照规定的项目,考虑计划期内产量可能发生的变动,编出一套能适应多种产量的制造费用的弹性预算。
第五讲定额标准成本
1.定额标准成本,是以材料技术消耗定额、劳动工时定额、费用预算定额为定额标准用量,以材料计划价格、每工时计划工资率、每工时计划变动费用分配率为计划标准价格,所计算的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
2.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固定制造费用四个成本项目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其计算公式:
(1)直接材料定额成本=定额用量×计划价格
(2)直接人工定额成本=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资率
(3)变动制造费用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费用分配率
(4)固定制造费用定额成本=固定制造费用预算
(6)产品实际成本=产品定额成本±成本差异±定额变更
3.以定额成本为依据,按毛坯、加工、装配等车间、分厂计算各生产步骤的分步成本,据以计算产品的定额成本。具体计算如下:
毛坯包括铸、锻、板、原材料件,加工包括重大件、中小件和加工件,装配包括各种产品的装配。其计算公式:
(1)原材料定额成本=∑定额用量×计划价格
(2)毛坯件加工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费率
(3)毛坯件全部定额成本=原材料定额成本+毛坯件加工定额成本
(4)加工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费率
(5)加工件全部定额成本=毛坯件全部定额成本+机加工定额成本
(6)装配定额成本=∑定额工时×计划工费率
(7)装配全部定额成本=加工件全部定额成本+装配定额成本+外购配套件定额成本+包装和其他材料定额成本
(8)产品定额成本=装配全部定额成本
4.按成本类型,选择适用的控制制度。
5.如按现行定额作为标准用量,将计划价格作为标准价格,则计算的定额成本与标准成本是一样的,没有区别。但两者作为成本核算方法或制度来说则有区别。
控制管理制度5
幼儿园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控制管理制度6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显示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消防救援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4、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1、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领班派一名值班人员或通知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3、值班人员或微型消防站(专职队)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事故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
控制管理制度7
1、主题及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工序质量管理,有效控制生产现场影响质量特性的诸项因素,以得到稳定的制造过程,保证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稳定提高,特制订本制度。
2、工序质量控制程序
2.1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原则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设立质控点:
2.1.1按《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中属关键(a级〉特性的工序。
2.1.2加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或对下道工序有影响的关键的工序或工序的关键部位。
2.1.3经常出现不良品或质量长期不稳定状态工序。
2.1.4用户比较集中反映不良环节。
2.2工序质量控制点设置
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设置由技术科根据质控点设置原则确定。车间不得擅自取消或更改质控点。车间增减质控点必须向技术科申报,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的管理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3工序质量控制的程序(见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
3、工序原量控制对各部门要求及考查办法
3.1对技术科的要求
3.1.1按建立质控点的原则确定质控点,编制下达《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同时,组织质检科、供应部、生产车间等部门进行工序分析。根据《工序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制订《工序质量分析表》、《作业指导书》、《工装周期检验卡》等,并根据车间生产过程中实际情况和工序质量控制原则,及时调整质控点,完善质保文件。
3.1.2进行工序能力分析,把影响工序质量特性的主要因素和相关管理标准编入《工序质量分析表》。
3.1.3根据车间质控点反馈表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并现场具体指导,每月对质控点质量保证文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3.1.4对质控点长期不稳定因素应采取措施解决。
3.1.5考查由技术科抽查。
3.1.6认真参加工序分析活动,制订检验规程,编制“检验指导书”
3.1.7检验员要熟悉本耳职只范围内的工序质量控制点及某控制方法,严格按检验指导书规定进行检验,协助操作者及时发现影响质量特性的不稳定因素,并协助解决。
3.1.8技术科应督促检验员按检验指导书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及时向技术科反馈信息,
3.1.9考核自查,技术科抽查,纳入质量考核。
3.1.10对不稳因素加强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3.2对生产科的要求
3.2.1质控点计量器具抽、送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8%以上,当抽查低于这一指标时,及时调整检定周期。
3.2.2加强对质控点计量器具的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非正常使用计量器具情况,并督促纠正。
3.2.3督促车间做好三级保养、设备三检和预防性维修。保证质控点的设备完好率达100%。
3.2.4考查由生产科抽查。
3.3对车间的要求
3.3.1车间要积极配合各职能科室不断完善工序质量保证文件,并由车间技术主任负责车间质控点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检查、督促、指导操作者。严格执行《工艺守则》、《作业指导书》等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并做好记录,填好反馈表。
3.3.2车间设一名质控点负责人,负责做好质控点的检查验证和进行提高工序能力的分析。根据质量保证文件的要求,对质控点的.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归档。每月将检查分析情况汇总上报技术科。
3.3.3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或作业指导书操作。正确使用图表,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准确记录有关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因故中断应在图表上说明停歇日期、原因等以便备查。
3.3.4在生产过程中操作者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使生产过程正常。如不能排除不稳定因素,应采取措施解决。车间如不能排除不稳定因素,应立即将信息反馈技术科,
3.3.5考查由车间自查,技术科抽查。
4、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撤消
由于工序质量提高,已经能按工艺文件正常操作和管理,或由于质量要求改变,不需要特别控制的质控点可撤消,但必须由车间填写'质控点撤消审核表'报技术科,经技术科验审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办理撤消手续。车间不得自行取消或更改。
5、质控点的标志和记录的管理
5.1质控点的标志牌
5.1.1技术科负责制作、发放、更改和撤消标志牌。
5.1.2各质控点所在班班长负责妥善保管标志牌。
5.2质控点的记录
5.2.1质控点活动记录各相关部门应认真填写,并报技术科。
5.2.2技到这科负责记录的收集、汇总、考核和管理。
控制管理制度8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信消防设备所在公交车的平面图或者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测、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控制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机动处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机动处在主管设备管理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机动处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各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供销部采购,负责审批公司各部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七条检维修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三)上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到机动处。
(四)参加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五)负责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六)参加运行部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运行部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组织参加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八)参加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到机动处。
(九)建立健全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十)制定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八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九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十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二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五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七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0或ISO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九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机动处、仪表队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增加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打报告到机动处,机动处报到公司主管仪表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
控制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也应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企业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全面推进,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他企业应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应收账款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第二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第十一条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与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未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五)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六)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七)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八)本企业对外投融资流程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本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指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与国际会计制度的差异与调节(如退休金、递延税项等)等信息。
第十四条 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十五条 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应至少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三)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
(四)期货等衍生产品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流程和环节;
(五)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六)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除上述有关情形之外的其他纯粹风险;
(八)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能力;
(九)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六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二)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四)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五)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六)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二十条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 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 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四章 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条 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三十九条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指引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一条 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缺陷和改进建议:
(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风险管理策略;
(二)企业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信息系统;
(四)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第七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即指国资委,下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和选择。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十)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 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该委员会成员中需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五)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六)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条 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一条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章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五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 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将风险管理与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
第九章 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经理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
第六十三条 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四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央企业中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议代行本指引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对本指引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六十七条 本指引在中央企业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第六十八条 本指引的《附录》对本指引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
第六十九条 本指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控制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的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助材料要求具有合格证。生产用水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号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及时分别消毒。
4不符合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毒,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2、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治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2、要极积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室、厕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4、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对教职工及学生发生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5、严格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6、学校要配备体温计、消毒液、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同时提供师生足够用的洗手设施。
7、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近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控制管理制度12
(一)消防控制室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实行轮班替换制度。
(二)每天应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带班,每天分为数班,每班值班人数不少于2人。
(三)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培训合格证,带班领导应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并将证件留置消防控制室备查。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配备以下装备并保证完整好用:手电筒、对讲机、防护面罩、ABC干粉灭火器。
(五)消防控制室设置以下几种记录本,以记录有关值班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等记录。
(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时,带班领导和前后两班人员均应在场,在认真填写完值班交接班记录,确认现场物品无损坏、丢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
控制管理制度13
做为一个以燃气施工为主的企业,如何在市场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生存如何发展与壮大为企业创造利润,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就要依靠自身的优势,采用科学管理的模式,狠抓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创造优质工程,打响自己的品牌。这都需要安全来做保障,从这一点讲,施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安全意识
首先从思想上筑起一道安全意识的长城,在做具体工作时,杜绝一些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安全就有了可靠的保障。人性化管理、和谐的工作环境,人身安全就能纳入正常的管理渠道,要想提高安全意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落实。
1、认真学习、理解掌握有关的安全方针、政策、规程及本企业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安全工作做的好与不好,关键在领导。与单位的主管领导有直接原因,与分管的领导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主管领导与分管领导有机地结合起来,带动安全主管部门与主要部门的领导,形成核力,共同做好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这个单位的安全工作就能深入、细致的扎实的开展,安全工作就有了可靠的保障。做为主管领导,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程,理解其真正的含义,才能在工作中克服法盲现象。使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大,带领企业向安全的更高目标迈进。
2、加强宣传、教育与推动安全工作。
一个企业要想发展,安全是保障。安全是靠企业每一名职工在各个工作岗位中,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来保障的,提高每个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意识,在每名职工的心中扎下根,就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搞好安全宣传,平时要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总结提高,当发生事故时,按照紧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实施,把损失降到最小。
3、在工作中克服侥幸心理,根除习惯性违章的隐患。
一个企业要想真正地搞好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就要下力量解决好靠侥幸心理来开展工作的思想意识,根除习惯性违章这个大隐患,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如果这个隐患不根除,搞好安全工作就无从谈起。所以要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来解决这个隐患。
(1)克服以往违章的经验,根据以往的违章操作经历,还继续采用,因为没有出过事故,还认为安全可靠的。另根据以前的已经取消的老规范、老标准、老模式去开展工作,新的规定不清楚,还以为可行的。
(2)克服不良的习惯性工作做法,在施工过程中往往因为某些条件不具备,但工期要求比较紧,或其它原因仓促上马,总认为安全有底,根据以往的工作经历,没有出过事故,就认为出不了事。疏于防范产生轻视的心理,危害比较大。
(3)克服为节省开支,靠侥幸心理来施工的思想。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类似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应高度重视,不能听之任之,因为千里长堤馈以蚁穴的教训太多。
通过以上3个环节(即领导、管理、工作)的论述证明,在施工中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这3个环节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给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施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做好施工前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前提下,做好安全预防,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尤为重要。为此,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签订安全协议书
a、签订安全协议书的意义:就是根据各种的施工不同情况,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与权力义务,将依据所承担的职责来开展工作,避免出现安全工作无人管理的盲区。
b、签订安全协议书的目的:就是将承担的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的身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使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抓到底,要横到边、纵到底、层层有人负责、层层有人抓,避免出现安全管理工作脱节的现象。
c、签订安全协议书的作用:就是将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进行明确与承担的义务,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就要按照安全协议书规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
所以,做为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工程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能施工。违者视为违规施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停止施工的资格。
2、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任何一项工程施工前要进行各项工作交底,而安全工作交底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施工前的安全教育,这项工作包含两个内容,a、入场前的安全教育。b、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求将所有施工人员集中起来进行安全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本着“纵到底、横到边”的原则,要形成各个环节有人管,各项安全工作有人抓,各项制度得到全面的落实。以不能出现空白区域。
a、明确施工负责人的职责;因为整个工程的过程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是第一责任人,这一点要非常清楚地向其明确,并对其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安全资金的投入,安全措施的落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b、明确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现场负责人承担整个工程过程,在安全工作中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操作规程,并做到不违章指挥、督促、检查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c、特殊工种的人员职责,特殊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的职责占工程的主导作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点要清楚地认识上去。对他们的管理要加强,一方面督促他们遵章守法,认真落实“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另一方面让他们加强巡视检查,起到安全员的作用。清楚自己在应急预案中自己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协助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安全施工及应急自救的工作。
d、施工人员的职责。
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与施工,是整个工程施工的安全关键所在,加强安全管理,纠正违章是安全工作的保障。对于他们的安全管理与教育,要提升到一个高度来认识,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他们随意性比较强,习惯性违章比较突出,存在野蛮施工的现象,对自己要求松懈,只注重工程的进度,忽视安全的意识薄弱,所以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抓好最基层的各个岗位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做到“不违章操作”。承担应急预案中的职责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
e、其他管理人员的职责。
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还要负起对工程的监督与检查的义务,制止违章施工的职责,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共同管理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熟知应急预案中所承担的职责与义务,把安全关、质量关,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做好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督工作。
做为工程公司来讲,安全交底是基础,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是根本。抓好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是安全工作中的重头戏。也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大问题,要想做到,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障。
1、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开展安全大检查,只是安全管理中的一个手段,目的就是通过安全检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是对施工人员、各级管理人员起一个督促作用。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使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检查的方式为:
①联合检查:由企业负责人带队,相关人员组成一个联合检查小组,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状况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②主管安全管理负责人带队,相关安全专业管理部门人员,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做出安全评价。
③安全专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本部门相关人员要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的巡查工作,深入到各个施工岗位,全方位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作出阶段性的安全总结。
④其他专业、技术部门的人员到各个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工艺、质量、各种电器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对各个施工现场写出调研报告。
⑤企业负责人安排有关人员随同集团及集团相关的部门到所属各个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检验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
2、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监督,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基础性工作,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的相关手续,有关安全资料的归档,做好安全施工的竣工资料,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控制管理制度14
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有人值班,即使在特殊情况中,也应保证有一名人员留守,以便处理紧急情况。
1、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任务
(1)、负责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的各种控制设备的`监视和操作,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现场火情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直播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纪录。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事故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
(1)、事故处理程序
A、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B、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C、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D、消防控制室值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消防设备及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系统等有关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E、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F、消防控制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没得到上级领导批准,严禁带人对值班室、机房等工程重要部位参观、访问。
G、每日工作记录应认真清楚,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或跟进,努力减少一切失误。
H、消防控制室电话应保障畅通无阻,接听电话应清晰、明快,禁止长时间占线,禁止任何人上班时处理私人电话。
(2)、日常管理制度
A、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B、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C、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与人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D、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纪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
3、人员配置及人员素质要求
(1)、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数的配备
A、昼夜24小时保证有人值班。
B、每班不少于2人。
C、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D、保持值机人员的相对稳定。
(2)、人员素质要求
A、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的文体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适宜在18~45周岁之间。
B、热受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C、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控制管理制度15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xx)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
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
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
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
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
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
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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