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梯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xx〕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规定对电梯及其安全设施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与电梯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未能积极配合的,应立即向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电梯管理制度2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及保证各位乘客的人身安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根据本小区电梯性能和使用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位乘客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请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二、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成人身损伤事故。
三、请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四、请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五、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六、请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七、请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请按住“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八、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九、十、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一、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 ”、紧急电话按钮“ ”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二、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进道内。
十三、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发现电梯故障、异常,请随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五、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对此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电梯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合同期内。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2.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3.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6.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3%、 2。5%、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
1.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
5.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6.制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复印件一份;
7.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4.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应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且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设置有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第二十条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单位组织机构或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
使用单位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保单位进行营救培训并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否则应求助于维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指派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
1.平层情况;
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3.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4.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5.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6.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保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其维护保养、检查、调整、修理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机房、井道建筑物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保证底坑、井道、机房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并向维保单位及时通告下述情况:
1.机房、井道、底坑可能存在的问题。
2.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
3.将要做的任何与电梯相关的维护或修理。
第二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限制非维修人员进出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并保证在维修井道、机房和滑轮间时有维保单位的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向维保单位特别通告下述信息:
1.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时的撤离途径;
2.维修人员所用钥匙的放置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用;
3.陪同维修的人员(如有必要);
4.要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其放置处(如有必要)。
第二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随机技术资料;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定期监督检验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梯一档,归档技术资料应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建立详细的资料目录,保证电梯技术档案的完整,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二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保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保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四章维保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三十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在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之前,应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电梯维保单位不得承担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充分了解所维保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按照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控制程序、操作规程、维保工艺,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能以必要的、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维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维保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按照本规定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电梯应当保证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周、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补充调整。
第三十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证所保养电梯的备件来源渠道畅通,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准备充足的供维修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电梯使用单位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为电梯维保人员办理正规聘用手续,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方法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及掌握紧急救援方法,熟悉相关制度及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任何电梯维保单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电梯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六条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七条维保单位应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给予全面支持,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设备、仪器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应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十八条维保单位承担维护保养电梯的数量应与单位的规模、维护保养人员的数量相适应,以保证对每台电梯有足够的维护保养时间,原则上平均不宜超过15台/人。
第三十九条维保单位应制定固定格式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认真填写,并经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至少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使用单位存档。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格式参见附件e;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归档,档案至少保存4年;
第四十条电梯维保单位也应当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技术档案。
第四十一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h;
第四十二条维保单位质检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不断改进。
第四十三条电梯维保单位对所承担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应当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并填写完整的自检记录;
自检记录格式参见附件f;
第四十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就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安全使用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因使用单位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消除及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五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其维保的电梯以任何形式分包与转包;不得将其《许可证》转让或租借,严禁挂靠。
第四十六条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五章监督检验与安全监察
第四十七条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标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监督检验要求。超过定期监督检验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并提供每半年进行一次的全面自检记录;
第四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
1.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电梯:
2.没有和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的电梯;
3.已签订维保合同但没有及时向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告知的电梯;
4.维保单位没有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规定,对所维保的电梯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并提交完整的自检报告的电梯;
5.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未及时予以报废继续使用的电梯;
6.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电梯;
检验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同时向所在地区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九条地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条地市质监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维修单位承担的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区县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
第五十一条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省局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1.因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发生困人,并未能及时处置的;
2.因维修保养质量差而导致发生电梯严重及以上事故的;
3.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
4.没有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而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第五十二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循《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消防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电梯管理制度4
1、一般规定
①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③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硬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④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⑤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⑥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⑦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⑧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①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②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剔墙、打设膨胀螺概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③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④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⑤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⑥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粱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锕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⑦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人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安装配重块应放人一端再放人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x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对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⑧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限速器调整完毕。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②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③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④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⑤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人梯井。
⑥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⑦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⑧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梯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⑩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①①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①②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①③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②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③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④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
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⑤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电梯管理制度5
一、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使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中不得倚靠在轿厢门上,不准在轿厢内嬉闹、跳动。
二、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杂物,禁止在轿厢内乱涂乱画,时刻保持轿厢内的.清洁,不得损坏轿厢内各种设备设施,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
三、运行中不可将身体依靠轿厢门,进出时不许长期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四、电梯运行中突发故障,应按报警按钮报警,冷静耐心等待,不可采用拍打按钮、轿厢或强行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品,严禁电梯超载运行。
六、不允许用客用电梯装运物品、垃圾,如特殊需要,应经得相关部门同意,举放隔离措施,并派人现场监督。
七、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借于他人使用。
八、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
①轿厢厅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②运行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③运行有异常振动和异响;
④有漏电现象。
电梯管理制度6
1.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电梯管理制度7
一看到电梯有围挡在进行维修和保养作业时,禁止乘梯;
二请勿在电梯门区域停留,进出时注意观察轿厢位置,做到快进快出,不要低头玩手机,不要用手或身体阻挡电梯门,如需保持电梯门打开状态,应使用外召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
三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四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厅轿门中间,人为阻止电梯关门。搬运重物需长时间使用电梯时,请与使用单位管理处联系;
五禁止超载运行,超载铃响时后进者退出;
六身体请勿倚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
七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保持门地坎和轿厢清洁,勿乱扔果皮杂物,减少电梯故障;
八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监护下乘用电梯;
九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对宠物进行有效控制;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和维修电梯,或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发生地震、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电梯管理制度8
1.本公司所使用的电梯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经过安全检测合格,取得了'准用证';必须是全封闭式的.电梯.
2.电梯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开关按键、门锁等设施,不得擅自处理故障。
3.电梯维护人员每周应对所使用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门锁联动装置,内外信息联络(电话、电铃、电指示灯)是否完整有效,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停止使用电梯,挂上明显警示牌。
5.电梯内应禁烟禁火;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电梯应运行到一层,门要开启,防止电梯困人.
6.本公司货梯只允许物料员、仓库人员随货同行,不得作为其他员工上、下班之运载工具。
7.搭乘电梯时,请勿在乘轿厢内嬉戏、跳动,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转。
8.各部门人员使用电梯应按序文明操作,耐心等候,不得争抢、踢门、拉门,更不得擅自打开按键门锁,私设直上直下功能键.
9.使用电梯时,要避免超重,以免造成危险;叉车、货物在电梯内应固定好,避免滑动。
10.使用电梯搬运物品时,严禁利用棍棒等物品插入电梯大门等候,以免影响电梯结构,造成危险.
11.搭电梯时注意避免双手触摸门板,以免电梯关门时造成夹伤.
12.电梯发生故障被关在轿厢内时,应按下<紧急呼叫按钮>,或用手机与外界联络,等待专业人员处理,切勿强行撬开电梯门逃生,以免坠落.
13.保持电梯机房的清洁、干燥,防止雨、水等渗入。
14.各部门负责人对于电梯的安全使用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有权利制止违章操作。
电梯管理制度9
一、电梯应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了解电梯使用知识的人员不得操作电梯。
二、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应对电梯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并对需润滑的部位加注润滑油。
三、运输货物时,货物不允许超过电梯额定载重量。货物应均匀平稳放在轿厢内,轻拿轻放。严禁超大、超长货物伸出轿厢。
四、搬运货物进出电梯轿厢时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电梯轿厢、井道或乘电梯上下运行。
五、每次使用电梯时,应把轿厢门、厅门轻拉严实,当确认轿厢门、厅门关闭严实后,方可操作电梯层站按钮。
六、电梯在本层站时,本层站厅门才允许被打开;电梯运输完物品,应将电梯轿门、厅门关闭,等待下一次使用。
七、严禁将厅门、轿门等电器回路短接;严禁电梯开门运行。
八、如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声或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停机检修,不准电梯带故障运行。
九、每天电梯使用完毕,应将电梯轿厢停放在基站。
十、切勿使用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电梯。
十一、电梯严禁运输易燃、易爆或有腐蚀性的'危险品。
十二、未经许可的人员,禁止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应将其复位,检查锁闭装置不应在开锁位置。
电梯管理制度10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安全、正常、有效使用。依据xxx体系文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物业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1、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2、电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验证培训。每月应对电梯机房、使用情况、轿厢、维保单位维保情况、故障处理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电梯每年应由xxx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检测,限速器每两年检测一次,检测合格后使用合格证应及时张贴在显著位置。
4、电梯保养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者进行此项工作。
5、平时电梯保养、维护、巡视及故障记录由维保单位进行,使用单位只做相关认可记录及签字。
6、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7、在电梯运行中遇到突发问题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到现场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8、对投入使用的.电梯原始资料及注册备案资料应有专人建档管理。发现电梯有严重隐患或电梯有震荡、异音、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并在维保人员到达时,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及时恢复故障问题。
9、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保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
10、严禁装运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
严禁在电梯门外用水冲洗地面和物品。
11、电梯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在使用、检查电梯时不允许在门厅外用手扒启厅门;
不允许作为载货使用,尤其是超长物品、易散物品等。
12、对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工作人员应积极进行劝解、告知。
13、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当班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并安慰被困乘客,使其耐心等候,切勿自行开启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2、每月3号前事务员将上月《电梯运行抽查、考核记录》,交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按照维保合同中相关约定,按电梯维保工作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维保费用,电梯维保费用计算公式:月承包费×乙方实得分数%.
3、在维保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物业管理部根据服务中心每月的《电梯维修保养考核表》,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定,以此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电梯管理制度11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操作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工程部为电梯日常管理部门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维保企业和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各部门制定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部)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特种设备管理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程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操作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保企业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特殊天气和长期未使用及维修保养后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操作电梯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保养与维修;
2.3.10行驶中,操作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操作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操作员首先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严禁使用电梯;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操作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包含电梯维保企业工作人员)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障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操作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
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状态;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3.8.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3.8.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8.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制度落实,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公司工程部与电梯维保企业共同完成)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报安全管理部门。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包含电梯维保企业执行)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维保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电梯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工程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工程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并邀请维保企业参与,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报具有资质教育机构培训,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具有资质培训机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安全责任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根据《企业事故与事件管理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案执行。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工程部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3.1.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3.1.2电梯开工申报单;
3.1.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3.1.4竣工验收报告;
3.1.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3.1.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3.1.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1.8事故及故障记录;
3.1.9同意注册的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等。
3.2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3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贯侧“以保养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宗旨和落实“零锈蚀、零故障、零报修”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目标,保证电梯机房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控制电梯机房环境温度,正常、合理使用、保养电梯机房空调。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电梯机房空调的保养、使用。
三、内容
1、为杜绝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环境温度过高而出现电梯控制柜或其它部件热保护造成电梯死梯、及损坏零配件。根据电梯运行对机房环境温度以及各管理处结合自身特殊要求,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35℃时开启空调,进行制冷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电梯机房在环境温度30℃时关闭制冷空调,采用自然降温或其它方式降温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2、为了合理使用,尽量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在电梯机房空调运行季节应加强电梯机房的巡视,及合理制定巡视次数、巡视时间,及时结合自己的条件启停空调,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3、电梯机房空调在进入使用季节前应进行使用前的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
4、在运行季节,每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部件、及故障隐患及时处理,保证随时投入运行。
5、在运行期过后应进行一次停用保养,检修空调室内外机、管线、控制线路、风扇、清洗过滤网等,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及时更换,并作好停机保管防护措施。
6、公司鼓励采用其它方式对电梯机房进行温度控制,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梯机房空调的使用,降低能量消耗。
7、电梯机房空调启停时间应进行真实的记录和完善,作为制定空调保养方案的依据,以利于查证。
电梯管理制度13
写字楼电梯钥匙管理规定
1、员工应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岗位职责,提高对电梯钥匙及机房钥匙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2、领班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钥匙的管理。
3、电梯三角钥匙管理:
3.1三角钥匙是电梯在非正常情况下开启厅门的专用钥匙,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2钥匙应统一、集中由专人保管,若需取用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3.3只有持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在遇有电梯非正常状况,才可取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
3.4作业完毕后须确认本层厅门已关上并锁好。
3.5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时,必须确认轿厢是否在本层方可进入。
3.6操作人员用三角钥匙作业时应充分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3.7三角钥匙使用完毕必须及时归还,严禁私自带走。
4、各机房门的门锁不能随便更换,如门锁损坏需更换时,要经工程主管同意,才能更换,并将备用钥匙交管理处。
5、钥匙一旦丢失,应向领班报告,经工程主管批准后,由领班负责配置。不得私自补配。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均属工作过失,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电梯管理制度14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扳弄操纵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禁止轿内吸烟;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上和轿厢内。
十三、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件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梯管理制度15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类)
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安全操作守则:
1)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用手按钮,严禁撞击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运行之时,挤门危险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保持清洁,勿吐勿丢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超载铃响,后进退出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电梯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电梯管理制度12-23
医院电梯管理制度09-26
电梯钥匙管理制度11-02
【合集】电梯管理制度07-26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17
学校电梯管理制度10-18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3-16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2-14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6-19
施工电梯管理制度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