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0 13:35:37 金霞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管理制度(精选39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管理制度(精选39篇)

  环境管理制度 1

  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下(不含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上),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推动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环境卫生及宿舍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三、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发布室、会议室、卫生间、招待室、茶水间等,由行政部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周。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门窗,节能灯开关,空调开关、电源开关由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天。

  四、办公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

  2、门窗,灯、空调、风扇电源开关的关闭情况。

  3、卫生间整洁干净。

  4、办公室走道,无堆积杂物垃圾。

  5、发布室、会议室、招待室、茶水间的桌面干净,电源开关、空调开关、环境卫生情况。

  五、办公室个人区域环境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禁止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食用早、中、晚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六、个人办公桌物品整理标准:

  1、各部门办公室布局要统一物品摆放方向,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2、办公桌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统一放置抽屉。

  3、文件资料柜要贴墙面摆放。

  4、物品摆放部位要体现顺手、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5、物品要分门别类,分出哪些物品常用,哪些不常用,哪些天天用;

  参考方向如下:中上侧摆放台历或水杯、电话等;右侧摆放文件筐(盒)、等待处理的管理资料;中下侧摆放需马上处理的业务资料;左侧摆放有关业务资料;

  七、工作椅摆放标准:

  1、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座位半推进;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座位完全推进。

  八、文件资料摆放标准:

  1、文件资料摆放合理、整齐、美观,各类资料、文件分类归档;

  2、文件夹应注明文件名,便于查找;

  3、机密文件应放于加锁柜内(如方案、合同类等);

  4、保持文件夹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清理、整顿。

  九、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乐捐措施:

  1、走道内乱扔垃圾杂物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2、办公室内乱摆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未按要求摆放,影响公司形象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3、不得在上班时间食用早餐,食用食物时请到茶水间,在办公区域内食用食物者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4、厕所内乱扔杂物,乱丢垃圾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造成厕所堵塞的乐捐100元/人。

  5、下班后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需检查灯,门窗,大门是否锁好。未锁好的.需锁好再离开公司,如发现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未关灯,未锁门的,每项乐捐200元/人,屡次再犯者双倍处理。

  6、如发现故意损坏公司财产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7、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空调、灯、风扇发现未关闭的,每项乐捐50元/人。

  8、行政部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卫生、办公桌面,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并视情况在公司群上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直接乐捐处理。

  十、附则

  1、本制度修订于20xx年7月20日。

  2、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环境管理制度 3

  一、环境卫生六无规定

  1、无四害

  2、无积尘

  3、无异味

  4、无蜘蛛

  5、无卫生死角

  6、无损坏残缺品

  二、环境卫生六无规定

  1、无四害

  2、无积尘

  3、无异味

  4、无蜘蛛

  5、无卫生死角

  6、无损坏残缺品

  三、度假村垃圾分类包装,分类处理

  度假村内的垃圾分类包括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可回收再利用垃圾

  (1)可降解利用的塑料类垃圾

  (2)纸类垃圾

  (3)金属类垃圾

  (4)可回收利用,不易腐无大异味的有机垃圾

  2、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

  (1)不可分解、无利用价值的塑料类垃圾

  (2)无利用价值的可分解有机垃圾

  (3)易腐有异味的有机垃圾

  3、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垃圾

  (1)农药物品类垃圾

  (2)医疗类物品类垃圾

  (3)废旧电池

  对垃圾进行专人负责处理,设立定点垃圾暂存处理区,分类包装、分类存放,用专用的垃圾标认明确于分类垃圾的'包装面,对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垃圾要特别分区存放,并当面知会外收垃圾的专业人员,每天对垃圾存放点进行早、午、晚三次的全面清理。

  环境管理制度 4

  为了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高崖,特制订本办法。

  一、落实农户门前四包责任

  1、包卫生。各农户负责打扫各自房前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确保无垃圾、无“四堆”、无污水。

  2、包绿化。各农户负责门前及周边绿化苗木浇水、修剪、补植等日常管护工作,不得在花坛和绿化带内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堆放杂物。

  3、包设施。各农户负责庭院周边道路、花坛、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管护,对破损的公共设施要及时报告村上修补更新。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积极制止,情节严重的向村组报告处理。

  4、包秩序。各农户要负责维护自家门前及周边的卫生秩序,确保无乱对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二、坚持村庄卫生保洁制度

  1、健全村庄保洁员队伍,500人以上的大村至少要配备3名保洁员,500人以下的小村要配备至少2名保洁员。每个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

  2、各村要对村委会周边、休闲广场、主要路段划分区域、划分路段,由村保洁员分片包干。村庄巷道卫生由各组保洁员分片负责保洁工作。

  3、保洁员对包干区域内卫生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并负责做好区域内绿化苗木的管护、公共设施维护、垃圾清理等工作。

  4、保洁员要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三、健全垃圾清理填埋制度

  1、实行柴堆、粪堆集中堆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利用村庄空闲地,统一划定地点集中堆放,按照“集中、有序、安全、封闭的要求,对农户的柴堆、粪堆实行定点堆放、统一管理。

  2、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各村要教育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秸秆按照镇政府同意安排进行秸秆还田;对烂旧衣服、鞋袜等能够填埋等垃圾进行定点填埋;对于报纸、书本、塑料制品、金属器物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予以分拣;对塑料袋、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统一进行转运处理。

  3、实行垃圾定点处理。各村必须按照镇上统一安排进行垃圾清运、定点填埋,严禁随意乱倒垃圾。同时,医疗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处理。

  四、完善公共管护办法

  1、各村的`公共设施按照“产权所有、分类管理和区域范围、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2、县、镇、村主要干道两边的杂草清除、垃圾清理、树木浇水涂白由,按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实施”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3、村委会周边、文体休闲广场、村庄巷道等公共设施由各村负责,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各组的公共设施由各组负责日常委会。

  五、强化督促检查职能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评比台,每周对农村环境卫生、农户家庭院落卫生进行检查,好的表扬、差的曝光。

  2、以村委会为单位,每月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考核,对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报酬挂钩。

  3、镇政府将建立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比,并纳入村干部考核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和镇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环境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习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居民区生活垃圾的一级清运归点工作。

  城市贸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市场的主管部门或管辖单位负责,其中交易摊点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广告栏板等设施,应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各种设施要贴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代化管理设备。

  城市开发或改造的地域,要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可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二条为保证城市规划附属设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公厕和垃圾站建设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城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要求,在办理开工许可许前到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按开发建设地域应建垃圾站和公厕数量的总体造价,预交保证金。保证金计算方法按环卫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面积乘以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核定,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开发建设单位,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该开发地域垃圾和公厕的修建,并由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在开发建设中按规划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组织修建。

  第十三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务必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与主体工程参加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或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或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要报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审批,并在完工后及时予以生修或维修,并经批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提请拆迁方案,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新建标准交足补偿费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条城市公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发展规划,可采取社会融资建设的办法适当发展公厕,有计划地改造旱厕。

  第十七条市区内铁路沿钱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职责分工,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按确定区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门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域完成清扫(含除雪)保洁工作。本区域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按指定地点排放并办理排放手续,交纳排放处理费。

  第十九条旅游风景区、公园、影剧院、商场、宾馆、体育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线两侧、停车场、收费存车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场所的管理或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拾废人员的乱扒、乱倒行为。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清运单位务必及时清运,并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要在开工前到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办理排放手续,按规定交纳排放处理费,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送入排放处理场。

  第二十二条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要载装适当、苫盖严密,不准沿途遗撤。各种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准沿街扬弃废票。畜力车务必在指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牲畜配带粪兜。任何车辆轮胎不准带泥、油污物进入市区街道行驶。

  市区内各种运营车辆务必持续内外清洁。

  第二十三条市区内非指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违章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广告印刷品、烟头、餐饮废弃物等;随地便溺;乱排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在广场、街道露天场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内焚烧废弃物;从楼内、窗口、围墙等处泼洒污水或抛掷废弃物;在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或设施作户外广告实施的乱涂、乱写、乱画等。

  本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构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实行回收等办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构成的废弃物,务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按国家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单位暂不具备无在化处理条件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统一密闭运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家畜或家禽。确因教学、科研和特殊行为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务必实行圈养,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贴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区内沿街各级各类单位实行门前区域环境卫生(含除雪)职责制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包而不净、净而不洁的职责单位采代替扫服务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单位,应按下列标准交纳服务费,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垃圾代运费每吨收取25元。无法核定吨位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关、团体、部队每人每月1元;

  2、商场(店)、浴池、歌舞厅、影剧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饭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宾馆、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医疗卫生单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吨位交纳代运费和排放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7、市场外摊点和工商部门未收取卫生管理费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场的卫生代扫费每个摊位每日1元;

  8、临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含除雪)代清扫费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费:

  1、生活垃圾入场排放费每吨5元;

  2、建筑残土、炉渣、工业废渣排放费每吨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费每吨1至2元;

  4、生化垃圾处置费每公斤1元。

  环境卫生排放费全部用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和环卫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揭发、投诉和举报的权力。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城市监察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依法收费或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行为,按代清扫费收取标准收取清扫费。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每次处以5至5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危害。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理或者没收擅自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宠物,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污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环境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 海 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8

  1目的

  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为所有职工提供一个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确保地调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大队要求,避免意外事故,实现环境卫生安全的持续健康。

  2适用范围

  地调所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地调所管理人员负责识别环境卫生与安全影响因素,并制定公司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环境卫生安全培训,检查各部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3.2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卫生,设备的安全操作。

  3.3司机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意外事故。

  4 设备、工程施工、劳动场所安全要求

  4.1 各种设备、仪器和车辆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 施工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4.4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5钻机施工场所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如在烘箱旁放置细沙、灭火器等。

  4.6为确保生产、人身安全,作业者在各项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劳防用品、防护用品和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正常后,按顺序启动设备和作业,必须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准乱碰现场设备,做到文明施工。

  4.7非专业电工严禁进行电器任何作业,专业电工作业需俩人以上同时在现场,专业电工、维护工在进行作业时应穿戴或使用防护用品,以免危险发生。

  4.8工作照明灯、照明线路必须挂在绝缘体上,不得直接安置在生产线上。

  4.9 物探测井放射源由专人看管,做好防辐射措施,并设立辐射危险警示标志。

  4.10 放射源严禁外借,本单位使用前应提出申请,批准后由专人取出,使用后按时归还并做好出入登记;

  4.11 放射源使用人员应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等,按规程操作使用;

  4.12 放射源使用人员每年组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13 野外成员要检查所携带的设备、罗盘、地质锤、放大镜、图件,生活用具、食品饮水、急救包、通讯用具、记号笔、铅笔及刀器等携带齐全,妥善保管。

  4.14 禁止单独一人野外工作;山区作业时,组员间距离不得超出相互视线范围。

  4.15做到看景不走路,走路不看景,以防摔跤和坠崖;遇雷雨天气时,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

  4.16野外小组成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地点。

  4.17 在预测天气不利的情况下禁止开展野外工作。

  4.18 所有项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各专业人员在野外作业时应遵守相应的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4.19放射性地质勘探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4.20下班后要求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4.2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规定。安全驾车,按时参加车辆安全等方面的学习,保证项目组人员安全。

  4.22驾驶员应该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23 每天出车前要理性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情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4.24 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4.25 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保证准时接送项目组人员。

  4.26 非驾驶员项目人员,不得驾驶项目车辆。

  5 教育培训

  5.1每年最少一次组织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疏散,灭火器操作,报警等,由相应专业人员担任教员。

  5.2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5.3对新职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事故的处置

  6.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

  6.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警。

  6.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6.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6.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环境卫生控制

  7.1由管理人员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

  7.2对各部门工作环境不定期进行巡检。

  7.3 钻机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7.4 钻机施工后应对施工场所进行环境恢复。

  7.5 办公场所产生的废旧墨盒、废旧设备应定点存放,禁止随意丢弃。

  7.6存放放射源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防辐射处理,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环境管理制度 9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环境管理制度 10

  一、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物业管理处指派专门人员进行清扫和垃圾清运。

  二、小区内各住户的生活垃圾必须实现袋装,由环卫人员每天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收集垃圾时间:每天早上7:00-8:30,中午1:30-3:00,晚上6:00定点放置垃圾箱。

  三、为保持楼梯走廊、扶手清洁,住户应分层自上而下轮流清扫,并注意维护公共卫生。

  四、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家犬。

  五、严禁在小区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禁止从楼上向外抛掷杂物和倾倒污水。

  七、禁止随地吐痰,乱抛烟头、纸屑、果壳、饮料瓶等。

  八、禁止随地大小便,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严禁在共用楼宇墙面乱涂、乱贴广告和告示。

  十、严禁在共用楼道堆放或吊挂杂物,禁止在阳台堆放或吊挂有碍观瞻的`杂物。

  十一、严禁在小区内公共地段、绿地摆摊设点。凡进入商业网点从事经营的商贩和购物居民,都必须自觉维护小区卫生。实行卫生:三包,做到人走摊位净。

  环境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政府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四条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8、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12

  1、对环境清洁班长负责,按期并完成班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在环境清洁班长的安排下使用清洁消杀工具进行一线工作,保证环境的清洁卫生;

  4、负责使用专业的工具,对指定的物业进行环境检测;

  5、巡逻物业内部,保证清洁设备不受人为的破坏,随时保证环境的`清洁卫生状况受控;

  6、遇到火灾,抢劫等其他事件应马上向相关人员部门报告,参与抢救;

  7、认真作业,遇到情况作纪录,受权限和手段等原因不能马上处理的通知其他队友和班长来处理;

  8、在墙角,下水道,停车场,排水沟,化粪池等卫生死角按照安排清理;

  9、负责在班长的统一安排下参与做消防演习,保证有事可以马上行动;

  11、负责协助班长向环境清洁部主管提交管辖范围内环境清洁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主管的安排下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整改。向主管提交安全设备的改造、更新前后运行效果的各方面对比和改造、更新经验总结;

  12、努力学习本行业的技术,提高自身的素质,以更好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态度服务业主、社会;

  14、积极配合部门内其他组的工作。

  15、对公用绿地等进行养护工作,保证环境的协调;

  16、对办公室的室内绿化工作执行安排;力求让客户满意,环境协调。

  17、对建筑外部的墙面等按计划清洁。

  环境管理制度 13

  1、线路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施工驻地

  1.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至少设有食堂、卫生间、设备、材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1.1.2 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1.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项目部主要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图;qeo体系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安全纪律牌,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等)设在明显处。施工队主要包括人员组织,主要人员职责,工程进度表,晴雨表,安全记录牌。应急电话号设在明显处。

  1.1.4 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的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齐备,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设有废料分类回收桶,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着工作服、帽。用电符合安规要求。

  1.1.5 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帐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及火警盗警号码在明显处。

  1.2施工准备阶段

  1.2.1 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

  1.2.2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1.2.3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1.2.4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1.3 施工阶段

  1.3.1 所有工序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作业,并进行试点,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2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作业票(附施工平面图,工器具检查表)每天班前交底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

  1.3.3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佩戴上岗证,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1.3.4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其工作区域封闭材料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铜质立杆,挂牌施工,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3.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紧固件等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有标识,施工通道畅通,废弃物不得乱堆,做到一手清。

  1.3.6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1.3.7 降基、修整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的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爆破作业按规定制定警戒区,各路口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1.3.8 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砼基础的保护。

  1.3.9 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材料的锌层、避免占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1.3.10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1.3.11 组立杆塔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起吊塔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吊点和用作地锚点的部位应有保护措施。

  1.3.12 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明显标识。

  1.3.13 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1.3.14 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1.3.15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1.4试运阶段

  1.4.1 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1.4.2 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

  1.4.3 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齐全、正确、醒目。

  1.4.4 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

  2、变电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施工驻地

  2.1.1 租用和临建项目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含临用工宿舍)、食堂、卫生间、分类垃圾箱。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2.1.2 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等。

  2.1.3 项目部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主要有工程横道(网络)图,晴雨表、qeo体系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主要管理人员职责,项目部人员照片,学习园地、安全记录牌、事故应急电话(明显处)。

  2.1.4 项目部驻地(含民工宿舍)标识明显,布置一定的彩旗,消防设施齐全,有条件可绿化。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排污达标,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生活用电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餐桌应干净且要消毒,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工作服、帽,卫生间无异味。

  2.1.5 施工现场宜实行封闭管理,进站路口处设置工地牌楼,变电站的入口处或显眼位置张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电话等。

  2.2 施工准备阶段

  2.2.1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司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2.2.2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2.2.3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2.2.4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库房、材料堆放区、设备堆放区、加工棚、弃土堆放场、垃圾(废旧物)堆放场、临时厕所、吸烟室、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有标示牌。

  2.2.5 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线敷设整齐,施工电源可采用明架或暗敷,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房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统一专人管理。

  2.2.6 进站公路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砼路面的浇筑,若确因进站公路工程量较大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正式开工前修通时,必须修筑临时进站公路。临时公路宽度不得小于4米,路基牢实,碾压平整,转弯半径及坡度应满足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2.2.7 站内公路在平场后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路基和路面施工,暂不进行路面施工应作硬化处理,确保站内道路畅通,并有限速标志。

  2.2.8 新建变电工程,应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围墙施工。

  2.2.9 扩建变电工程,开工前必须用绳网设立临时围栏,将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隔离,指明施工通道,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2.3施工阶段

  2.3.1 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3.2 各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施工应事先制定施工措施及方案,按规定审批后,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2.3.3 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一切作业必须有安全作业票。

  2.3.4 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用具,安全监护人有明显标志。

  2.3.5 施工电源箱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回路标识清楚,并有专人管理和上锁,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器具应有可靠的接地。

  2.3.6 施工机具应挂操作牌,明确责任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整理清洁工作面,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软线应 用便携式卷线盘或橡胶缆线,工作结束后及时收回。

  2.3.7 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箱或废料堆放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做到无建筑垃圾、无废料、无废物、无焊条头、无烟头。

  2.3.8 现场尤其是易燃易爆库房、油务区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布置在明显处,方便取用,禁止在现场流动吸烟,只许在专门设定的吸烟室和经允许的工具房,办公室吸烟。

  2.3.9 所有孔洞、沟道、临边必须设置临时性盖板或围栏,标以色标或警示,明确临时通道。

  2.3.10 现场施工道路保持平整、畅通、清洁。应有专人维护清扫,及时铲除砼路面上的泥土,晴天应洒水防尘,道路上禁止堆放设备器材,以保持路面完好畅通。

  2.3.11 露天堆放的重要设备、材料、工器具、防晒、防雨、防污染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严格领用手续。

  2.3.12 作业区内的土建材料只允许堆放当天使用的物料,未使用完的材料必须转运到材料堆放区,电气设备可分批转运到安装地点,但应在三天内将转运设备吊装完毕。

  2.3.13 设备开箱后,包装板应集中整齐堆放,不能遍地开花或有朝天钉。

  2.3.14 基础和沟道开挖,土石方原则上不得堆积在坑旁或沟道上,应及时运至堆场,需要回填时,再运回。

  2.3.15 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过道、作业面等处脚手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经检查合格,并挂牌标明允许的最大荷载,使用期限及责任人,工作完后应及时拆除。

  2.3.16 模板、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拆除时,禁止向下抛掷,拆除后应及时运回堆放场,堆放场的管理人员应及时作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堆放整齐。

  2.3.17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美观,支架、吊架上的电缆必须捆扎牢固,两端及转弯处应挂电缆牌,电缆牌字迹清晰,绑扎牢固,电缆空盘及时清理运走。

  2.3.18 二次接线应做到正确、紧固、整齐、美观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每天应将作业面废料、杂物清理干净。

  2.3.19 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禁止在设备、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保持设备和建筑物的表面清洁,严禁直接在道路及砼路面上搅拌砼,注意砼基础和制品的边角保护,充油设备安装调试、机油务区,应有防油污染措施,扩建工程不得随意破坏站内绿化。

  2.3.20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2.4启动阶段

  2.4.1 站内场地平整、清洁、无剩余材料,废渣、杂物及施工机具、施工临时电源线、投运场内的临建设施应拆除。

  2.4.2 站内道路清洁、畅通、无积水、公路道牙完整。

  2.4.3 电缆沟内应清洁、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

  2.4.4 主控楼、户内配电装置内应清洁卫生,所有孔洞封堵完毕。

  2.4.5 设备的漆面应完好、无尘土,充油设备无渗漏,设备表面无油渍。

  2.4.6 建筑物门窗完好,无积尘,无污渍,栏杆、扶梯齐全、牢固美观。

  2.4.7 站内照明、设备照明齐备、正常。

  3、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3.1 废水及废弃物管理规定

  3.1.1施工项目部临时污水排放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1.2长期排放含泥沙的污水管道,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定期清理。

  3.1.3不得将食物包装袋、食物残渣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

  3.1.4对责任区域(生产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按废弃物的性质分类设置临时存放区,注意可回收类废弃物的存放利用,防止浪费和再污染。

  3.1.5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单独存放在密闭容器内加以标识,对于废旧电池还要与其它有毒有害废弃物尽量分开密闭存放,联系环保部门处理。

  3.1.6废弃物应覆盖严实,需外运的,由有准运证的单位承担。清运单位必须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的资质证明,并签订《废弃物协议书》。

  3.1.7对于有毒有害废水及废弃物的运输、处置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

  3.1.8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弃物,由经理工作部委托相关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其它产生废水废弃物的'单位或部门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行处置。

  3.1.9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理

  3.1.9.1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发生遗洒时,及时清理

  3.1.9.2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特别是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执行。

  3.2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3.2.1施工现场一般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淋水降尘等措施;铲运土方作业生产扬尘时应在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降尘措施。

  3.2.2 材料运输产生扬尘的控制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至30公分,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装载水泥应采取覆盖措施。

  3.2.3 特殊工艺扬尘的控制措施: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等需使用石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大风时不宜拌制作业,确需时应采取良好的围挡措施。

  3.2.4 搅拌站扬尘的控制措施:现场设置搅拌站的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应有喷淋设施,搅拌站材料库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

  3.2.5 现场垃圾站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及时清理。

  3.2.6 变电站安装工程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车轮污染产生扬尘的采取控制措施,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设沉淀池或其它控制措施,达到降尘至扬尘排放标准即可。

  3.2.7 线路工程扬尘控制措施:土方阶段扬尘控制措施与4.3.1.1、4.3.1.3和4.3.1.4要求相同。

  3.3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3.1 噪声控制措施

  3.3.1.2 土建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2.1 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3.3.1.2.2打桩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

  2) 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2.3组建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切割模板、切害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3.3.1.2.4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使用电锤、电锯时,及时在各零件间注油。

  3.3.1.3 变电工程部分控制噪声措施

  变电工程主要是对变电站特定施工场所,并且大多变电站均居于社区人口密集不多的地方,作业场所均在变电站围墙之内。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上岗操作能力,熟练安装作业,正确使用工器具进行作业。

  3.3.1.4线路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4.1线路工程施工均在野外作业,而且施工地点随工程施工进度移动,施工现场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土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机械操作,有效控制噪声超值运作。

  3.3.1.4.2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

  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开工前检验机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线路土方开挖进行的放炮,根据爆破规定处理。

  3.3.1.4.3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4.4架线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14

  1、队长是本队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全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活动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的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9、督促全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全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 15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环境管理制度 16

  为维校园环境,更好的美化、绿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特制定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一)维护校园绿化的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各类车辆和进行体育活动,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二)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1~3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

  4、不准将学校花卉、苗木携带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2~5倍罚款。

  5、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三)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5%。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

  3、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

  4、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5、浇水施肥。按树木花草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春、秋施肥不少于两次,暑假由专人负责抗旱浇水或排涝。

  6、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7、检查评比。按照每个单位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一次,每期评比一次。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1、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2、清扫内容:包括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拣拾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3、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4、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总务处由学校派人处理。

  5、禁止在教室、走廊、道路、花坛、绿化地和操场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饭菜等。

  6、禁止在办公楼、走廊、教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7、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

  8、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垃圾等;垃圾分类处理,要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

  环境管理制度 17

  (一)清洁管理

  现代清洁不但注重一般业务的扫,更为注重专业的保,防止建材的磨损、变色、生锈、发霉等。因此,我们的清洁作业更注重专业业务的含义是保洁。

  清洁工作,选用适当的清洁用品,不但能保持建材的外观整洁,而且能更进一步减少各种腐蚀;使用无污染清洁剂保持环境的清新,并采取保护措施,还可以提高建材使用中的抗磨损能力。

  (二)绿化管理

  在提高绿化植物的生长质量、维护绿化植物优美外型的同时,注重与园林艺术协调与融合。

  (三)消杀管理

  为有效控制四害密度,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将以预防为主、全面达标为原则,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消杀工作计划,把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灭白蚁工作做好。

  消杀区域主要包括:大楼地下室、各楼梯通道、各办公室及功能厅、各机房、厕所、沙井、化粪池、垃圾箱等室内外公共区域及值班室和食堂。

  在消杀工作过程中,将以不影响人员正常办公、生活为前提,把有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的消杀施药工作尽量安排在夜间或周末进行,在第二天工作日开始前做好通风排气。在消杀工作质量控制方面,把周期性大区域普及消杀与重点区域强化管理相结合,严格控制蚊蝇滋生地和密集发生区,控制鼠患,消灭白蚁危害。

  (四)排污管理

  服务中心对于项目的污水井、排污管、化粪池等将采取隐性化的管理,确保业户或租户有一个无污水、无废气、无臭气的工作、生活环境。

  (五)污染控制

  服务中心对于各种可能的'污染源如食堂排烟、风机噪音、冷却塔飘散水、机器设备震动、玻璃眩光等采取有效的控制。并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节约能源活动。

  (六)倡导洗手间文化

  通过对洗手间内的精心布置,如绿化摆设、墙面布置等,倡导洗手间文化,为环境管理提供一个示范点,同时也是环境管理的一种升华,展示的不但是一种风格,还是一种文化,还是一种让人感慨万千的感想。

  环境管理制度 18

  为保持本小区环境优美、搞好绿化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a、管理处绿化人员是本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面积,保证绿地率在30%以上,并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征和养护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布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方法等,方便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防治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苗、浇水、绿化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劝阻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b、本小区住户是本区绿化享用人,负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不得砍伐攀折花木、刻划树皮、采摘花果,不得用树木晾衣物或在树木上扎铁丝、敲钉等,禁止在绿化地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和花台;

  (2)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

  (3)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挂放鞭炮及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小孩不得在草坪内踢球玩耍。

  环境管理制度 19

  一、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大厅接待台要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垃圾缕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6、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二、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须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用品如笔、尺、橡皮擦、订书机、启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3、电脑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单位前电脑要关机。

  4、打印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扔垃圾。

  2、不得在办公室吸烟。

  3、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室区域的.门窗及窗外,不得丢废纸、烟头、倒茶叶等。

  四、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下班后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清洁。

  2、每月月中、月末及重大节假日搞大扫除一次,擦洗门窗、办公桌,搞好办公室周边的清洁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 20

  仓库环境要求

  一、仓库设施

  1、仓库外有明显的标志,并设置“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等安全标志,仓库内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仓库内必须有足够的通风或机械通风,仓库内设温湿度计,监测库房温湿度。

  3、配电箱及电气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保护设施。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4、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

  二、仓库环境

  1、原料试剂库: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原料粉体和成品粉体库房环境要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三、化学品贮存

  1、根据化学品特性应分区、分类、分库贮存,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1.1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1.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3、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2、混存危险化学品,货垛与货垛之间,应留有1m以上的距离,并要求包装容器完整,两种物品不应发生接触。

  四、管理要求

  1、仓库必须有仓库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2、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仓库危险化学品有无包装破损、渗漏等情况,温湿度是否适宜。

  环境管理制度 21

  为创造洁净、舒适的办公环境,培养严谨文明的工作作风,树立检验检疫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负责大连局办公楼办公环境的监督管理;辽检物业保洁部负责办公楼内外公共区域保洁工作的.实施;

  局内各处室负责所使用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持工作,应制定卫生值日表,责任到人,监督本处室干部职工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培养良好的公共道德。

  二、办公环境卫生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

  5、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

  三、办公物品摆放标准

  1、办公室桌面整洁,摆放有序,不摆放过多和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文件柜内书籍、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顶不可摆放任何物品;

  3、扫帚、拖布、肥皂、毛巾在合理的。位置统一摆放;

  4、室内各种线路走向简洁、整齐、安全;

  5、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配电线路;

  6、办公室内的照明、配电线路、门窗等若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进行更换、修理。

  四、办公环境安全标准

  各处室应指派专人负责电器管理,经常检查电线、插座、电器安全情况,防止短路、漏电等问题的发生。每天下班前要关灯、关机、 第 4 页 共 5 页

  断电、关窗、锁门。除在指定吸烟处外,楼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五、其他

  大连局干部职工应按规定统一着制服上岗,应保持举止文明、仪容整洁、形象良好。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环境管理制度 22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美好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府[2020]1号)、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管理和排放要求,贴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监督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和削减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计划、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启用报废等环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不包括河涌治理一体化设备。

  (二)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根据生活污水产生量、污水浓度、区域分布特征、处理后排放要求合理选定纳入污水管网和就近分散处理方式;不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应采取集中式污水处理为主、分散式污水处理为辅的处理方式;水环境生态较好、常住人口少、污水去向明确的可因地制宜选择自净消纳方式处理。

  (三)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执行。

  二、职责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区人民政府根据人民群众诉求、当地生态环境容量需求、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组织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计划。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对排放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排入的工业废水来源进行溯源排查,严格执法。

  (三)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总体规划细化完善设施建设规划或计划,并负责统筹实施;定期对排水运营公司进行考核评估。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排水运营公司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居延伸,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范围;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逐步纳入统一建设和管理,推行分散式设施及其配套管网一体化运营,有效提高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效率;将接收的已建成、在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委会(居委会)负责本辖区未移交至排水运营公司管理的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在2021年底前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过渡期,未移交至排水运营公司管理的`已建成或在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暂由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承担建设、运营、监管、退出等具体工作。

  三、管理制度

  排水运营公司(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

  (一)建立设施基本情况上墙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处,设施名称、管网建设、平面布置图、处理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指引、排水去向、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需上墙明示。

  (二)建立档案留存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管网收集范围和收集效率,设施处理效率和排放规范情况,排放口和采样口、永久性排污口标志设置,产生恶臭、污泥等处理处置制度,稳定运行设施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

  (三)建立运行台账制度。如实将纳污水量和浓度、药剂添加、排水情况、污泥清运、巡查检查、维修维护等台账登记在册,留存不少于3年时间,相关职能部门有权调取查阅。

  (四)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建立运行维护管理队伍,每年制定水质监测计划,对设施出水进行监测。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出水每日自行监测1次;处理规模小于500吨/日、大于20吨/日的设施,每周自行监测1次;对规模20吨/日及以下的设施,每月自行监测1次。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污水处理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的,自行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每半年一次。发现出水水质超标的或设施运行异常的,应加大监测频次,查找原因并及时整改。

  (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做足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以防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四、监督制度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监督管理,通过在线监管、抽测、巡查等手段,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切实发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效。

  (一)完善在线监管制度。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设施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管理,需安装在线监测,监测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处理规模500吨/日以下的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重点监控污水处理设施的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在线监控技术要求,并负责建设运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监控平台,供各相关部门及运维单位共享使用,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不能实现自行监测或安装在线监控的,生态环境部门需加密巡查和抽测确保排水水质。

  (二)建立水质抽测制度。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抽测计划,纳入年度监测计划。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设施,每季度至少对出水监测1次;处理规模大于20吨/日、小于500吨/日的设施,每半年对出水监测1次;规模20吨/日及以下的设施,每年按照各区30%的比例对出水抽测。抽测不合格的,排水运营公司(或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应迅速排查原因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和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须接受环保执法查处。

  (三)实行环保巡查制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巡检工作,发现超标或设备不正常运行情况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给排水运营公司及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的监管部门。

  (四)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实行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铺排,按时报送月度进展和季度、年度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部署落实、设施覆盖、管网覆盖、运营瓶颈及建议等。每季度及年度上报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校核情况后,再报市生态环境局和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如因维护或者其它原因确需停运(或部分停运)、拆除、闲置的设施,排水运营公司(或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需做好污水收集处理替代方案,并提前15日报告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停运、拆除、闲置。

  (五)严格环保考核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是农村污染攻坚和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任务,以本制度为准。

  环境管理制度 23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б苑牢O掌方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О括ㄋ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Ы唤影嗍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Р⑾晗噶私夤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Ы唤尤嗽辈坏美肟工作岗位。

  环境管理制度 24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立方米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汲清扫。

  (6)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入现场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沙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物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2、防噪声污染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就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①牵扯到产生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就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②尽量选用低噪声或者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防水污染措施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而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环境管理制度 25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打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各分包安排固定人员搞好现场责任区内卫生。

  5.公共卫生按照协议,各分包按月轮流清扫,但必须保证全天干净整洁不扬尘。

  环境管理制度 26

  1、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装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2、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3、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车间内进行,防止漆雾飞扬,污染环境。

  4、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管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5、维修车辆的'废气不许直接排放在厂内。

  环境管理制度 27

  一、保管员根据入库物资的物理、化学性质、尺寸、数量等因素进行分类保管,库存物资要保持“三清三齐”;

  二、露天堆放场所的'物资保管。露天堆放场地要求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畅、无污染、运输方便。物资堆放分类分规格,标识清楚,并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堆放平直,防变形、倾覆、损坏,并做好防霉变、防锈等工作。

  三、库房中物资保管。根据物资保管的要求对库房的湿、温度进行控制。物资的摆放要排列整齐、美观,同类物资按规格顺次摆放、码垛方式要有利于清点美观。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到工作;

  四、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要另库存放,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贵重物品要专库存放,并专人负责,严防失窃和损坏。

  五、仓库周围1.5米以内无杂草,严防“四害”。

  六、废旧物资应按指定区域分类存放,定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环境管理制度 28

  在工业生产中,常常要接触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这些物质往往是以气体或蒸汽形态出现,看不见、摸不着,危害人体健康,令人防不胜防。中毒以后,轻则引起头痛、头晕、身体不适等症状,重则使人窒息死亡。工业中常见的有毒物质主要有以下这些:铅、汞、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氯、氢氰酸腈等。下面对常见的一些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及预防作一些简单介绍:

  1.铅

  铅中毒多为慢性,对人危害较为严重,引发的疾病多为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疾病。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这些:

  1)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铅;

  2)用改进工艺,加强通风和烟尘的回收等方法降低空气中的铅浓度;

  3)加强个人防护,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如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过滤式防尘口罩;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进食;班中吃东西或喝水必须洗手、洗脸及漱口,下班时必须洗澡、漱口,严禁穿工作服进食堂、出厂;

  4)定期测定车间空气中的铅浓度、检修设备。

  2.汞

  当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的汞蒸汽后,数小时后即可发病;慢性患者主要表现为易兴奋、肌肉震颤、口腔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症状。预防汞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改进工艺或改用代用品;

  2)在车间内防汞污染,如地面、墙壁、天花板、操作台宜用不吸附汞的光滑材料,操作台和地面应有一定的倾斜度,以便清扫和冲洗,低处应有贮水的汞吸收槽;

  3)加强个人防护。车间内汞浓度较高时,应带防毒口罩铅或用碘处理过的活性炭口罩;上班时穿工作服和带工作帽,离开车间应脱去工作服和工作帽;班后应洗浴;

  4)应定期监测空气中汞的.浓度,及时了解工人接触汞程度和环境状况;

  5)工人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患者及时处理。

  3.锰

  工业生产中吸入多量氧化锰烟雾可导致“金属烟雾热”;慢性中毒早期以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为主,继而出现明显的锥体外系神经受损症状。预防锰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接触锰作业应采取防尘措施,必须戴防毒口罩;

  2)焊接作业尽量采用无锰焊条;用自动电焊代替手工电焊;

  3)手工电焊时最好使用局部机械抽风吸尘装置;

  4)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

  4.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是一种剧毒气体,具有无色、无味、易燃、易爆等特性;在很多行业甚至日常生活都能接触到一氧化碳,平时所说的“煤气”中的主要成分就是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经呼吸道侵入人体后,比氧更容易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导致人体严重缺氧。轻度中毒时常出现剧烈头痛,眩晕、心悸、胸闷、恶心、呕吐、耳鸣、全身无力等,若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则常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乃至昏迷、死亡。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冬天屋内生煤炉取暖必须使用烟囱,使“煤气”能够顺利排到室外。

  2)应经常测定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或设立一氧化碳警报器和红外线一氧化碳自动记录仪,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变化。

  3)定期检修煤气发生炉和管道及煤气水封设备,防止一氧化碳泄露。

  4)生产场所应加强自然通风,产生一氧化碳的生产过程要加强密闭通风;矿并放炮后必须通风分钟以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进入危险区工作时,须戴防毒面具;操作后,应立即离开,并适当休息;作业时最好多人同时工作,便于发生意外时自救、互救。

  5.氮氧化物

  常见的氮氧化物有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中毒时,若以二氧化氮为主,主要引起肺伤害;若以一氧化氮为主时,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和中枢神经严重损害。

  预防氮氧化物中毒的方法主要有:

  1)酸洗设备及硝化反应锅应尽可能密闭和加强通风排毒。

  2)定期维修设备,防止毒气泄露。

  3)加强个体防护,进入氮氧化物浓度较高的场所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

  6.氯

  氯为黄绿色气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低浓度时,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对局部有灼伤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后会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而出现“电击样”死亡。

  预防氯中毒的方法主要有: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跑、冒、滴、漏,保持管道负压。

  2)含氯废气须经石灰净化处理再排放。

  3)检修或现场抢救时必须戴防护面具。

  7.氢氰酸

  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液体,极易蒸发,其蒸汽略带苦杏仁味。长期接触低浓度氢氰酸,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氢氰酸可立即导致呼吸停止而骤死。

  预防氢氰酸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改进工艺,以无毒代替有毒。

  2)加强密闭通风。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氰化物的保管、使用和运输应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专用制度;用氰化物熏仓库时要防止门窗漏气,并需经充分通风方可进入。

  4)加强个体防护。应配备防护服、手套、防毒口罩(活性炭滤料)或供氧式防毒面具;车间应配备洗手、更衣设备以及急救药品。

  5)操作工人在就业前应进行体检,上岗后还应定期体检。

  8.丙烯腈

  为无色、易燃、易挥发的液体,具特殊杏仁气味。丙烯腈可经呼吸道、皮肤和胃肠道进入人体,属高毒类。在1000mg/m3浓度中,1~2h可致死;在300~500mg/m3浓度中,5~10min出现上呼吸道粘膜灼痛和流泪;在35~220mg/m3浓度中,20~40min,除粘膜刺激症状外,还出现头部钝痛、兴奋和恐惧感、皮肤发痒。

  预防丙烯腈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生产车间宜尽量采用露天框架式建筑,便于毒物扩散稀释。

  2)进入反应器清釜前,必须充分排风,以排除残留的毒物。

  3)工作时应戴防毒口罩,工作后应用温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4)丙烯腈易透过橡皮,故不能戴橡皮手套进行操作,应使用专用手套。

  环境管理制度 29

  第一条钻井队现场要合理划定生产区域,设立防治污染标识,做到文明生产。

  第二条井场必须实现清污分流,搞好土方工程和防渗处理。要安装好各项环保设施,防喷设施必须达到井控技术要求。

  第三条钻井生产施工必须做到泥浆入池、污水入罐,防止污染外溢。泥浆、岩屑和含油钻井废液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排。井场占地面积、钻井液储备池(罐)以及泥浆池容积应符合sy/t5466—2004《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的规定。严禁在井场开挖土油池,就地焚烧原油、废油品或其它废物。

  第四条钻井废弃泥浆、岩屑及井筒替出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双方要明确环保责任,提出具体进度、质量、验收等要求,治理结束后由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条强化油井的现场管理,提高油田采出汛水回注率。现场要保持夹带规范,做到无污油、污水、固体废物。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防止污染发生,生产设备设施要做到无泄漏、无污染。

  第六条油水周围不得设排污土油池,生产确需排污的必须设专用的、具有防渗功能的储存池,池内油水要及时回收,油泥全部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严禁用土掩埋或直接排放。

  第七条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水、污油池应设液位标记,防止溢流污染。油水气井作业全过程要严格按设计执行。

  第八条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资源,提高系统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从设计源头入手,优化施工工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减少废物排放。优先采用节能、节水、低毒或无毒等环保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低效率、污染严重的.设备设施。禁止引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九条建立污染汇报制度和信息公报制度。发生井喷、泄漏等重大污染重大污染事故或造成生态破坏的,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污染治理,并在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处。建立污染治理台帐,重大环境污染的治理,要向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处审查方案,并组织验收;未经环保验收的,各级财务结算部门不予结算。

  第十条要做好污染应急防治工作。制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污染治理物资,定期组织预案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能力,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钻井生产废液要统一集中回收处理,严禁现场直接排放。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废液处理达标。

  第十二条临时存放于油泥砂贮存场,在规定期限内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作业及事故现场产生的油泥砂必须收集后就近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严禁现场掩埋,杜绝二次污染。油泥砂的登记、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提高污染治理时效。污染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在24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在48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二级单位环保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治理期限。现场污染治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

  环境管理制度 30

  第一条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班:早8:00--8:59;

  下班:晚6:00--7:00。

  打卡机时间将按此调整,此时间段外打卡无效。

  第二条为保证办公楼的安全与有序管理,总部职员在未征得本管理中心总监同意及通知行政管理中心前,非工作时间除保安、值班人员外任何职员不得留在办公楼。

  第三条非工作时间(除午休)需留在办公楼内人员及非上班时间回公司取物品人员需报告本中心总监,本中心总监与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沟通后方可。

  第四条档案室、中控电脑机室属于公司要地,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第五条办公桌上除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水杯、文件筐及笔筒(后二项由公司统一配备)之外,不允许有其他个人物品。所有物品摆放依照公司统一格式摆放。

  第六条力求节约办公成本。各管理中心要有意识的对水电、纸张、电脑耗材、办公设备等物资合理使用。电话、传真等费用要严格控制。

  1.各管理中心的办公用品需求统一集中在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每月统一定期购买、发放。

  2.打印纸管理:打印纸各管理中心每次可领用一包,打印需登记。

  3.各管理中心不要擅自更换墨盒、色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发放。

  4.办公用品发票须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签字后报销。

  5.笔芯每人每月限领2支。

  6.不要大量的接收纸张传真。尽量要求对方用e-mail方式取代。

  第七条各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安排本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职员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闭电源、空调、饮水器、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异常情况的防范工作;检查各项设施的安全性,损坏及时报修,做到安全办公。出现人为失误产生的问题负责人承担责任。雷雨天气未关闭电源引起的电子设备损坏,由个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为节约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总部休息时间内关闭空调,周一至周五每天晚6时至早8时30分关闭空调;周五晚6时至周一早8时30分关闭,其他休息时间以此为例。

  第九条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要设专人管理、正确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或进行处罚。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物品属公有财物,非经允许,不得私自携出。违犯者将按偷盗公司财物处理。

  第十一条全体职员有维护办公场所内卫生的义务,保持办公环境清新洁净。

  第十二条因业务需要拨打长途电话、发传真,应主动进行准确登记。各管理中心月底将当月长途电话统计表交至行政管理中心。

  环境管理制度 31

  一、楼内公共区域:

  1、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清扫1次,每日拖擦1次;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周拖擦1次;大堂每日拖擦1次。

  2、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3日擦抹一次。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每月擦抹一次。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3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一次。

  二、楼外公共区域:

  1、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1次,其中花园砖地面每月拖擦或冲洗1次,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小时。

  2、绿地、明沟:每月清扫1次。

  3、共用照明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月擦抹1次(2米以上部分每3个月擦抹、除尘1次)。

  4、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三、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四、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1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五、垃圾的.收集与处理:

  1、生活垃圾每日清除两次。

  2、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六、定期灭虫除害。对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每半年灭鼠一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环境管理制度 32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县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环境管理制度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使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清洁生产:是指通过不断应用先进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管理组织

  (一)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应设置公司和部门、车间二级环保管理体系,公司层面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车间层面须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各级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环保职能、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

  (三)各协作单位,应对应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自己的环保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环境保护部

  1.负责编制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总量污染统计、减排与核算;

  3.负责对各类环保统计报表的审核、建档工作;

  4.负责制定环保专业宣传、培训计划并实施,污染治理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5.负责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环措项目实施情况、危废处置等方面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和环保审计,并考核;

  6.负责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负责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指导各单位环保管理工作。

  (二)车间环保管理部门

  1.负责办理本部门、车间的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和环保;

  3.负责审查本车间环保费用预算、环措项目实施、对所辖部门、车间管理与考核;

  4.参加公司级环保培训教育、组织车间内部环保培训教育;

  5.负责监督管理各自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各自的排污口及在线监测管理,在线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环保局季度考核监测;

  6.负责一般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到本车间的执法检查及调研、处理本车间相关的政府事务。

  (三)其他相关环保管理部门

  参照公司管理部门职责执行,管理好本单位的各项环保事务。

  第三章排污申报登记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须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必要时提供有关监测报告和技术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内容须经环境保护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上级环境主管部门。

  第八条各单位在排污申报登记后,如排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填报《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请表》上报区环保局,同时在环境保护部备案。具体要求按《排污申报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排污许可证管理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水、废气、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十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指标和规定的方法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各单位排污证的申办、管理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各单位新、扩、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一)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前,需要向审批项目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备案证或核准登记表,确定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的类型。

  (二)项目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被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中所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作为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管理依据,要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逐一落实并做到“三同时”。

  (四)建设项目投产前要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机关(省、市、县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五)建设项目试运行3个月内,要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机关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由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现场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产品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重新报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建设项目所有涉及的环评文本、环评批复、试运行及批复、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都应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十八条新建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在线监控设备联网与验收、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已列入“三同时”验收必备条件。

  第六章环境监测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年度排污监测计划,包括内部常规监测和委外监测两部分。年度监测计划要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负责人。年度监测计划经公司环境保护部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条各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出口,应进行内部常规监测。一般情况下车间的污染物排放口要求每月至少监测一次,污染治理设施出口及公司总排口每天至少监测一次。并建立环保监测台帐;没有监测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市环保监测站监测。

  第二十一条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一)环境监测的内容一是按照《环评报告书》中监测计划及所列监测项目制定,二是按照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各企业进行监测的各项常规指标及其他特征污染物。

  (二)环境监测的'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和《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中规定的方法。

  (三)对某些不具备监测手段和条件的污染物,也可采用物料衡算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二十二条凡建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单位,必须配套建有能够监测本单位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设备,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各项监测必须做好记录,数据准确、可靠。环境保护部对各单位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排污口在线监控设备及环境监测设备要定期进行校验并保存校验记录,在线设备每季度自行比对工作按照公司《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监测或公司环境保护部的抽测,各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并对照取样分析,将监测结果存档。

  第二十六条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章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并维持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污染治理设施要随生产停产检修而检修,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若出现设备损坏不得已必须停用检修时,需要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必须说明设施停止使用的原因、天数及停止使用期间采取的其他达标应急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公司环境保护部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批评或处罚。

  第八章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第三十条识别环境风险,编制应急预案

  (一)存在污染物排放、产生或处置危险废物、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及其它潜在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制定相应处置和预防措施。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基本内容,还包括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介绍,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内容。

  (三)各单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应急专家评估后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环境保护部归档。

  (四)各单位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存相关演练记录,包括演练计划、演练预案、过程照片和影像资料、演练过程记录、演练效果评估及改进、文件修订记录。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和污染面的继续扩大。

  第三十二条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一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十四条事件调查与分析

  (一)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完成后,责任单位应向环境保护部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危害、采取的补救措施、处理结果以及遗留的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必要时环境保护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召开分析会,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止事件再发生的措施或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追究除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外,按照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突发环境事件发布信息或媒体采访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关系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环保现场检查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部有权随时对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有义务接受现场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现场检查内容

  (一)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二)建设项目环保合法手续、排污许可证持证及按证排污情况;

  (三)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四)危废申报、转移、暂存与处置情况;

  (五)应急演练、人员培训情况;

  (六)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

  (七)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

  (八)环境体系认证情况,对相关方施加影响、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操作不当,致使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违法处置等行为,依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对直接操作者按照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章清洁生产审核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四十条公司鼓励清洁生产,并将清洁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由技术部门牵头组织清洁生产推进工作,各单位环保管理部门、研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条各生产单位应开展有关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

  第四十二条各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根据需要对生产过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四十三条提倡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规定,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认证工作,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将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费用纳入年度全面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第四十五条清洁生产审核每五年一轮,新建项目在“三同时”验收满五年时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第十一章“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自行回收利用,如有必要转让给其他单位的,要仔细审核处置方的资质,并确保废物的最终处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物的转移。

  第四十八条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执行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排污费的缴纳和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与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要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并将排污费数额核定表、缴费收据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五十条环境保护部对公司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环保专项资金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种,各单位可根据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单位申请资金的正式文件;

  (二)填写《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目的、治理方案或者技术路线、总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资金使用方向、实施保障措施、预期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等;

  (五)项目备案、规划、土地及环评批复文件。

  第五十二条环境保护部根据有关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统一上报,如项目过多,则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筛选,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项目和申请资金的数量。

  第五十三条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专款专用,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实施效果,通过验收。

  第十三章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资料档案

  第五十四条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现场监管,规范环境管理,根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环保资料档案,有效期四年内资料。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产工艺技术资料;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永久);

  (三)各年度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排污费缴费单据;

  (四)危险废物材料(危废转移联单留存五年);

  (五)污染处理设施技术资料;

  (六)COD、氨氮在线监控资料;

  (七)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料;

  (八)清洁生产资料。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环境管理制度 34

  (一)试验检测环境是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工区试验室用于试验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的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

  (二)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

  (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环境管理制度 35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特制定以下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内容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校内张贴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特对校内的各种张贴物(包括布告、公告、通知、宣传品、标语、海报、启事、广告、指示等)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张贴物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布告栏内。

  2、张贴物要真实、简要、工整、干净、不许覆盖刚贴上的重要通知。

  3、张贴物必须写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布告、公告、通知要盖部门公章。未有部门公章,或者贴在公布栏以外的和过期的各类张贴物品,将立即清除。

  4、在校园内不准张贴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或不利于校园文明建设的张贴物,创建办除及时清除外,并追究书写人和张贴人的责任,严重者给以处罚或依法处理。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

  实际规定如下:

  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

  1、严禁攀登假山和雕塑。不得用砖头、石块、木棒等器物敲打或用脚踏雕塑等设施。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楼内秩序

  1、上下楼梯和在楼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在楼内追逐奔跑。

  2、楼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间操或全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楼内,不得拥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楼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楼内标语牌。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楼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有台帐。 环保教育制度

  1、师生自觉学习环保知识,认真写环保读书笔记,提高环保意识。

  2、在学科教学中,教师要在实施学科教学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有机地向学生渗透环保知识。

  3、利用节日庆典和少先队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绿色创建活动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随手关紧水龙头,随手关灯,不开无人电风扇,电脑长时间不用,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屏。

  5、不用一次性物品,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废电池等,班级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6、爱护花草树木,不折树枝、不摘花、不踏草坪。

  7、与破坏环境的一切行为做斗争。

  8、课间不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少制造噪音,共创宁静环境。

  9、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10、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11、买环保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12.拒吃野生动物,不买野生动物制品,善待生命。

  13.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14.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15.维护绿化,捐资种树,做绿色小卫士。

  16.做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节水节电制度

  一、节水制度:

  1、洗水水龙头不能开得太大,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厕所内的水龙头定人开关,其他人员不得开关。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节水意识,不得随意浪费,发现严重浪费用水者,每次罚款5-10元。

  4、后勤要经常检查水管和龙头,发现漏水现象及时修复。

  二、节电制度:

  1、严禁学生和其他人员私拉私接电器,不得使用电炉、水茶壶等耗电电器。

  2、师生要养成节电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风扇灭,饮水器及时关闭。

  3、夏天室外温度低于30℃,冬季室外温度高于5℃时,不使用空调。夏天空调、冬季采暖前要关闭门窗,人员离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的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

  4、晴天白天不开电灯,教室尽量开窗通风,不开电风扇。电脑及时关闭,教室电视不用时关闭;放学后电子备课室要切断电源,以减少待机能耗。

  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6、各式的盆景花,全部落实到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保持常年枝叶茂盛。

  7、绿化一草一木,需要移栽的要报请学校绿化领导小组批准。

  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6、全体师生员工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进行下去,向无烟学校的目标迈进。

  创办“绿色学校”奖惩制度

  一、全校教职工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并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二、各任课教师,要把环保教育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不断丰富自身环保知识,并教育学生。

  三、班任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四、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评比标准,每天检查,每周评比,评出优秀班级。

  五、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学期末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环境管理制度 36

  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罗雄镇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二、值周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罗雄镇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每天放学,由值周教师护送学生结队出校,让学生结队返家。

  四、成立护校队,在上、下课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突发事件。

  五、开展“三生”教育课,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环境管理制度 37

  为防止建筑施工作业污染和扰民,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一、防止大气污染

  1、将现场内的堆土、堆砂用帆布或密目网等进行重叠式覆盖。

  2、施工现场内的道、空地全部硬化,循环道路用c20混凝土浇筑,其他区域地面用500mm×500mm的方砖铺设,局部附以绿化。

  3、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撒落。4、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5、在混凝土输送泵前和混凝土车清处洗设置沉淀地。在混凝土车出场前,由专人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车轮带泥出现场上路行驶。

  6、木工加工棚内产生的木(锯)屑有专人收集装袋,集中送到批定地点。

  7、对水泥、白灰等易扬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8、施工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及时将建筑垃圾装入容器,吊运至垃圾站处理。

  9、冬季保温措施采用防火草帘,不使用岩棉被,防止岩棉扬尘。

  10、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得焚烧化学、塑料、橡胶、油料等物品,以防产生有害、有毒的烟尘污染大气,造成毒害。

  二、防止水污染

  1、在小型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过池内,二次沉淀后再排入市政府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针对食堂就餐人员多的`因素,我们设置食堂污水隔油池,食堂产生的污水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到下水管道,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掏油(每周两次),以防止污染水体。

  3、对现场存放的油料、油剂等,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库内不存放其他物料,库房地面和墙面均做防漏的特殊处理。在使用上实施定人限额领用的办法。设立专项检查,以防止跑、冒、滴、漏而产生污染。

  4、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三、防止噪声污染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躁声限值》(gb-12523-90)制定的降躁声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以下措施,以防止躁声污染。

  1、人为躁声控制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躁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躁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躁声污染。

  (2)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歌唱或敲击工具、餐具等。

  (3)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躁声。

  (4)信号指挥人员在晚22时后,早上6时前,如有起重作业,只可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哨子指挥吊运作业。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1)作业时间控制在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得早于6时。

  (2)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晚间作业)的,则应采取有效的降躁措施,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同时报工地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后再施工。

  3、强躁声机械的降躁措施

  (1)对施工现场内的强躁声机械实行封闭式作业,即对电锯、电刨、砂轮机、切割机等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械棚,对地泵实施搭设隔声棚的措施,以减少强躁声的扩散。并同混凝土运输单位洽商,混凝土车进入现场后禁止大油门轰转。

  (2)浇混凝土用的振捣棒,采用低频低躁型。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在振捣作业中撬动钢筋或模板,以防止发出强躁声而污染环境、扰民。

  (3)加强施工现场的躁声监测:按《建筑施工场界躁声测量方法》(gb-12524)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躁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躁声不扰民的目的。

  四、实行分类管理

  1、避免泄漏现象

  (1)现场储存、使用的化学品(油漆、涂料)和含有化学成分的其他材料,控制泄漏、遗洒挥发。

  (2)对油料、油漆、稀料、冷底子油、模板油、脱模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材料严格进行采购、运输、存放、发放和使用控制管理。

  (3)如发生大面积的遗洒、燃烧、爆炸等事故,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2、施工过程做到落地清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区别处置的方法。固体废弃物应严格分类,按划分的相应贮存区域和贮存方式,整齐合理堆放,并有明确标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5、木材等木作工程现场可再次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可就地回收使用;钢筋、包装容器等木作工程现场不能再次利用的可加收无毒无害废弃物,应向公司经营科报批后处理。

  6、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桶、废塑料布、废灭火器等向公司经营科和安全设备科报批后处理。

  7、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应经工程科审批后委托垃圾清运单位处理,并与其签订清运垃圾合同。

  8、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规,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9、生活废弃物经公司安全设备科审批、施工废弃物经公司经营科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10、项目部每月两次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季度向总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安全设备部汇报。

  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对所有的班组成员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定期进行大课教育,并用板报、讲座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应知应会考核,以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尽自已应尽的义务。

  六、现场防尘毒、躁声监督人员名单

  项目经理:

  环保主管:

  安全员:

  生产调度:

  仓库管理:

  后勤管理:

  环境管理制度 38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校园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保洁人员或委托保洁公司具体实施。

  三、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群众性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不同形式,经常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与卫生管理的.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护校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环境与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保洁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校园环境管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所有广告、海报、消息等应一律张贴在广告栏内,严禁在校园墙壁、公共设施或树木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刻及钉挂物品。在校园内设置广告、标语牌、画廊、厨窗、标志牌及悬挂过街条幅等须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且应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由有关单位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六、因建设等需要挖沟破路、架杆走线、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施工的,须提前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护墙(栏)或者围布遮挡,有文明标识,护栏或围布以外不准施工或堆放物料。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运渣土,清理和平整场地。

  七、在校园内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书报亭应经学院统一规划、布置,校内严禁叫卖、饲养家畜家禽。

  八、禁止在校园内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

  十、校园内水电暖、通讯设施及道路、场坪等地,有关部门应经常巡视,及时维护,防止跑、冒、滴、漏,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校园卫生管理及设施建设

  十一、校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校内主要环境道路、人行道、花坛绿地及生活区,由后勤服务公司校园管理中心负责。

  (二)建筑施工工地由国资处负责,施工完毕应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交工验收。

  (三)学生宿舍卫生由学生处负责,学院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各单位负责。

  十二、校内道路及人行道等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清扫,做到全天保洁,清扫作业应避开师生员工上下班(课)和人流高峰时间。

  十三、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倾倒污水、垃圾、粪便;

  (三)乱扔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及包装纸盒、袋等废弃物;

  (四)冲洗车辆;

  (五)在会议室、办公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场所吸烟。

  十四、食堂、食品出售店(点)等饮食和服务行业的卫生工作,由公司相应中心负责管理。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的单位,必须根据市防疫站的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四章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理

  十五、校内生活垃圾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收集和倾倒,并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校内经营性或对外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位以及家属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收费清运,须向后勤服务公司交纳卫生管理费。

  十六、校内各单位、家属区住户在工程建设、维修和装修时应按规定交纳垃圾清运费或自行清运。

  十七、医院及有关单位产生的易燃、有毒和含有放射性及危险性的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随处遗弃、倾倒。

  十八、清运垃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

  (二)装运现场必须清扫干净;

  (三)清运中不得沿途遗撒。

  十九、对垃圾箱(桶)、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进行灭害消毒,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孽生。

  第五章工作质量标准

  二十、环境卫生

  1、主路面: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夏季雨后一天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一天内清完,中雪三天内清完,大雪五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得在路面堆积。

  2、人行道: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两天内清完,中雪六天内清完,大雪十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能在路面堆积。

  3、土地面:每天清扫一遍,保持干净。地面不能有废物堆积。更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

  4、硬化地面:干净无浮土,无垃圾堆积。雨后一日无成片积水,冬季无积雪。

  5、果皮箱:箱内垃圾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6、垃圾清运:垃圾道、桶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焚烧树叶、杂草等物。垃圾点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清运,无散落垃圾。

  7、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8、其它:校园清扫范围内所有地方保证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核,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无乱贴乱画,乱钉牌匾。

  二十一、楼内卫生

  1、厕所:地面、墙壁及瓷砖清洁,无污水、无污垢、无杂物;小便池清洁无尿碱、无异味、无水锈;大便池通畅,无污迹;门窗、窗台、玻璃、暖气、灯具干净;洗手池、墩布池清洁无污物;厕所内无跑、冒、滴、漏、堵;各种设施完好;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冬季(包括寒暑假期间)注意检查门窗,注意厕所室内保温,防止上下水系统冻结。

  2、楼道楼梯: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无污迹。门窗、玻璃、楼梯、楼道、扶手及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垃圾桶及时清倒,清扫工具放到指定位置,摆放整齐。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垃圾道无堆积、堵塞现象。

  环境管理制度 39

  (一)采光

  生产场所采光是生产必须的条件,如果采光不良,长期作业,容易使操作者眼睛疲劳,视力下降,产生误操作,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同时合理采光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保证产品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因此,生产场所要有足够的光照度,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1)生产场所一般白天依赖自然采光,在阴天及夜间则由人工照明采光作补充和代替。

  (2)生产场所的内照明应满足《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3)对厂房一般照明的光窗设置:厂房跨度大于12m时,单跨厂房的两边应有采光侧窗,窗户的宽度应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多跨厂房相连,相连各跨应有天窗,跨与跨之间不得有墙封死。车间通道照明灯要覆盖所有通道,覆盖长度应大于90%车间安全通道长度。

  (二)通道

  通道包括厂区主干道和车间安全通道。厂区主干道是指汽车通行的道路,是保证厂内车辆行驶、人员流动以及消防灭火、救灾的主要通道;车间安全通道是指为了保证职工通行和安全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通道。

  1.厂区干道的路面要求

  车辆双向行驶的干道,宽度不小于5m,有单向行驶标志的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m。进人厂区门口,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速牌、指示牌和警示牌。

  2.车间安全通道要求

  通行汽车的宽度>3m;通行电瓶车、铲车的'宽度>1.8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的宽度>1. 5 m;一般人行通道的宽度>1 m.

  3.通道的一般要求

  通道标记应醒目,画出边沿标记,转弯处不能形成直角。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坑、沟。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三)设备布局

  车间生产设备设施的摆放、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与墙、柱的距离,操作者的空间,高处运输线的防护罩网,均与操作人员的安全有很大关系。如果设备布局不合理或错误,操作者空间窄小,当工件、材料等飞出时,容易造成人员的伤害,造成意外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大、中、小设备划分规定

  (1)按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将设备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2)特异或非标准设备按外形最大尺寸分类:大型长>12 m,中型长6~12 m,小型长<6 m。

  2.大、中、小型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的规定

  (1)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2m,中型 1 m,小型 0.7m。大、小设备间距按最大的尺寸要求计算。如果在设备之间有操作工位,则计算时应将操作空间与设备间距一并计算。若大、小设备同时存在时,大、小设备间距按大的尺寸要求计算。

  (2)设备与墙、柱距离(以活动机件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0. 9 m,中型 0. 8 m,小型 0. 7 m o在墙、柱与设备间有人操作的应满足设备与墙、柱间和操作空间的最大距离要求。

  (3)高于2m的运输线应有牢固的防护罩(网),网格大小应能防止所输送物件坠落至地面,对低2m高的运输线的起落段两侧应加设防护栏,栏高1. 05 m.。

  (四)物料堆放

  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不当,不仅妨碍操作,而且引起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生产场所要划分毛坯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废物垃圾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操作顺序摆放整齐,有固定措施、平衡可靠。一般摆放方位同墙或机床轴线平行,尽量堆垛成正方形。

  (2)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人,白班存放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过当班定额。

  (4)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3.5 m o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垫块且楔牢。

  (五)地面状态

  生产场所地面平坦、清洁是确保物料流动、人员通行和操作安全的必备条件。为此,应该做到:

  (1)人行道、车行道和宽度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2)为生产而设置的深>0. 2 m,宽>0. 1 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3)生产场所工业垃圾、废油、废水及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避免人员通行或操作时滑跌造成事故。

  (4)生产场所地面应平坦、无绊脚物。

《环境管理制度(精选39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环境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04-06

环境施工管理制度(经典)11-01

环境施工管理制度10-27

环境健康管理制度03-25

环境建设管理制度02-25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03-30

环境管理制度10-21

环境管理制度优秀10-22

生产环境管理制度11-01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0-25

环境管理制度(精选39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管理制度(精选39篇)

  环境管理制度 1

  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下(不含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上),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办公环境,推动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环境卫生及宿舍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三、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发布室、会议室、卫生间、招待室、茶水间等,由行政部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周。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门窗,节能灯开关,空调开关、电源开关由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管理,每人一天。

  四、办公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

  2、门窗,灯、空调、风扇电源开关的关闭情况。

  3、卫生间整洁干净。

  4、办公室走道,无堆积杂物垃圾。

  5、发布室、会议室、招待室、茶水间的桌面干净,电源开关、空调开关、环境卫生情况。

  五、办公室个人区域环境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禁止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域食用早、中、晚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六、个人办公桌物品整理标准:

  1、各部门办公室布局要统一物品摆放方向,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2、办公桌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应统一放置抽屉。

  3、文件资料柜要贴墙面摆放。

  4、物品摆放部位要体现顺手、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5、物品要分门别类,分出哪些物品常用,哪些不常用,哪些天天用;

  参考方向如下:中上侧摆放台历或水杯、电话等;右侧摆放文件筐(盒)、等待处理的管理资料;中下侧摆放需马上处理的业务资料;左侧摆放有关业务资料;

  七、工作椅摆放标准:

  1、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座位半推进;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座位完全推进。

  八、文件资料摆放标准:

  1、文件资料摆放合理、整齐、美观,各类资料、文件分类归档;

  2、文件夹应注明文件名,便于查找;

  3、机密文件应放于加锁柜内(如方案、合同类等);

  4、保持文件夹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清理、整顿。

  九、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乐捐措施:

  1、走道内乱扔垃圾杂物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2、办公室内乱摆放私人物品,办公桌面未按要求摆放,影响公司形象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3、不得在上班时间食用早餐,食用食物时请到茶水间,在办公区域内食用食物者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

  4、厕所内乱扔杂物,乱丢垃圾的一经发现,乐捐20元/人,造成厕所堵塞的乐捐100元/人。

  5、下班后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下班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需检查灯,门窗,大门是否锁好。未锁好的.需锁好再离开公司,如发现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未关灯,未锁门的,每项乐捐200元/人,屡次再犯者双倍处理。

  6、如发现故意损坏公司财产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7、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空调、灯、风扇发现未关闭的,每项乐捐50元/人。

  8、行政部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卫生、办公桌面,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并视情况在公司群上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对责任人直接乐捐处理。

  十、附则

  1、本制度修订于20xx年7月20日。

  2、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环境管理制度 3

  一、环境卫生六无规定

  1、无四害

  2、无积尘

  3、无异味

  4、无蜘蛛

  5、无卫生死角

  6、无损坏残缺品

  二、环境卫生六无规定

  1、无四害

  2、无积尘

  3、无异味

  4、无蜘蛛

  5、无卫生死角

  6、无损坏残缺品

  三、度假村垃圾分类包装,分类处理

  度假村内的垃圾分类包括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可回收再利用垃圾

  (1)可降解利用的塑料类垃圾

  (2)纸类垃圾

  (3)金属类垃圾

  (4)可回收利用,不易腐无大异味的有机垃圾

  2、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

  (1)不可分解、无利用价值的塑料类垃圾

  (2)无利用价值的可分解有机垃圾

  (3)易腐有异味的有机垃圾

  3、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垃圾

  (1)农药物品类垃圾

  (2)医疗类物品类垃圾

  (3)废旧电池

  对垃圾进行专人负责处理,设立定点垃圾暂存处理区,分类包装、分类存放,用专用的垃圾标认明确于分类垃圾的'包装面,对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垃圾要特别分区存放,并当面知会外收垃圾的专业人员,每天对垃圾存放点进行早、午、晚三次的全面清理。

  环境管理制度 4

  为了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进一步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高崖,特制订本办法。

  一、落实农户门前四包责任

  1、包卫生。各农户负责打扫各自房前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确保无垃圾、无“四堆”、无污水。

  2、包绿化。各农户负责门前及周边绿化苗木浇水、修剪、补植等日常管护工作,不得在花坛和绿化带内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堆放杂物。

  3、包设施。各农户负责庭院周边道路、花坛、路灯等公共设施的管护,对破损的公共设施要及时报告村上修补更新。对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要积极制止,情节严重的向村组报告处理。

  4、包秩序。各农户要负责维护自家门前及周边的卫生秩序,确保无乱对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

  二、坚持村庄卫生保洁制度

  1、健全村庄保洁员队伍,500人以上的大村至少要配备3名保洁员,500人以下的小村要配备至少2名保洁员。每个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员。

  2、各村要对村委会周边、休闲广场、主要路段划分区域、划分路段,由村保洁员分片包干。村庄巷道卫生由各组保洁员分片负责保洁工作。

  3、保洁员对包干区域内卫生要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并负责做好区域内绿化苗木的管护、公共设施维护、垃圾清理等工作。

  4、保洁员要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村庄环境卫生。

  三、健全垃圾清理填埋制度

  1、实行柴堆、粪堆集中堆放。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利用村庄空闲地,统一划定地点集中堆放,按照“集中、有序、安全、封闭的要求,对农户的柴堆、粪堆实行定点堆放、统一管理。

  2、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各村要教育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秸秆按照镇政府同意安排进行秸秆还田;对烂旧衣服、鞋袜等能够填埋等垃圾进行定点填埋;对于报纸、书本、塑料制品、金属器物等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予以分拣;对塑料袋、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统一进行转运处理。

  3、实行垃圾定点处理。各村必须按照镇上统一安排进行垃圾清运、定点填埋,严禁随意乱倒垃圾。同时,医疗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处理。

  四、完善公共管护办法

  1、各村的`公共设施按照“产权所有、分类管理和区域范围、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2、县、镇、村主要干道两边的杂草清除、垃圾清理、树木浇水涂白由,按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实施”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3、村委会周边、文体休闲广场、村庄巷道等公共设施由各村负责,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各组的公共设施由各组负责日常委会。

  五、强化督促检查职能

  1、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评比台,每周对农村环境卫生、农户家庭院落卫生进行检查,好的表扬、差的曝光。

  2、以村委会为单位,每月对保洁员工作进行考核,对垃圾清运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报酬挂钩。

  3、镇政府将建立卫生检查评比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比,并纳入村干部考核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和镇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效果不明显、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环境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1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1.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1.3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二、环境监测工作

  2.1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管理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2.2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2.3生产部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2.4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三、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3.1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3.2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3.3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3.4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3.5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3.5.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3.5.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5.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3.5.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3.5.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3.5.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4.1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4.2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4.3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5.1生产部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5.2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六、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6.1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6.3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6.4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礼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国卫生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葫芦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和“谁占用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各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定、调整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三)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经费计划,检查监督各项资金的投放与使用;

  (四)城市环境卫生的依法监督与管理,指导下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环境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卫生、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电信等部门和市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用心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持续公共卫生习惯。

  第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劳动,不得妨碍或阻挠卫生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第八条对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内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市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三)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维护、检修、更新和垃圾场的建立与管理;

  (四)负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垃圾的有偿代运及处理。

  (五)负责市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居住区、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居民区生活垃圾的一级清运归点工作。

  城市贸易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市场的主管部门或管辖单位负责,其中交易摊点的环境卫生,由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广告栏板等设施,应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各种设施要贴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现代化管理设备。

  城市开发或改造的地域,要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费用可纳入工程建设预算。

  第十二条为保证城市规划附属设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公厕和垃圾站建设实行保证金管理制度。城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总体规划要求,在办理开工许可许前到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按开发建设地域应建垃圾站和公厕数量的总体造价,预交保证金。保证金计算方法按环卫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面积乘以当年工程预算定额核定,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开发建设单位,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该开发地域垃圾和公厕的修建,并由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在开发建设中按规划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组织修建。

  第十三条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务必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同时与主体工程参加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损毁或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或移动环境卫生设施的,要报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审批,并在完工后及时予以生修或维修,并经批准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确因建设需要务必拆除的,开发建设单位要在开工前提请拆迁方案,经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批准,并按新建标准交足补偿费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条城市公厕按照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发展规划,可采取社会融资建设的办法适当发展公厕,有计划地改造旱厕。

  第十七条市区内铁路沿钱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的职责分工,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会同铁路部门确定,其环境卫生按确定区域由铁路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门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域完成清扫(含除雪)保洁工作。本区域产生的垃圾废弃物按指定地点排放并办理排放手续,交纳排放处理费。

  第十九条旅游风景区、公园、影剧院、商场、宾馆、体育场、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线两侧、停车场、收费存车处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该场所的管理或管辖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环境卫生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拾废人员的乱扒、乱倒行为。

  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清运单位务必及时清运,并尽快实现无害化处理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一条开发建设产生工程渣土的单位要在开工前到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办理排放手续,按规定交纳排放处理费,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送入排放处理场。

  第二十二条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要载装适当、苫盖严密,不准沿途遗撤。各种客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准沿街扬弃废票。畜力车务必在指定路线和区域行驶,牲畜配带粪兜。任何车辆轮胎不准带泥、油污物进入市区街道行驶。

  市区内各种运营车辆务必持续内外清洁。

  第二十三条市区内非指定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违章行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果核、纸屑、广告印刷品、烟头、餐饮废弃物等;随地便溺;乱排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污物;在广场、街道露天场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内焚烧废弃物;从楼内、窗口、围墙等处泼洒污水或抛掷废弃物;在墙体、楼道等公共场所或设施作户外广告实施的乱涂、乱写、乱画等。

  本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构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暂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实行回收等办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和生物制品厂构成的废弃物,务必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按国家规定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本单位暂不具备无在化处理条件的,由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采取有偿服务的办法,统一密闭运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市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饲养家畜或家禽。确因教学、科研和特殊行为需要经批准饲养的,务必实行圈养,不得扰民和影响环境卫生。饲养宠物的应当贴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市区内沿街各级各类单位实行门前区域环境卫生(含除雪)职责制管理,确保整洁卫生。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对包而不净、净而不洁的职责单位采代替扫服务的办法加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委托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单位,应按下列标准交纳服务费,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一)垃圾代运费每吨收取25元。无法核定吨位的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关、团体、部队每人每月1元;

  2、商场(店)、浴池、歌舞厅、影剧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饭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宾馆、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医疗卫生单位每月每床2元;

  6、校园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吨位交纳代运费和排放费,不得向学生收取;

  7、市场外摊点和工商部门未收取卫生管理费的露天市场、早晚市场的卫生代扫费每个摊位每日1元;

  8、临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含除雪)代清扫费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费:

  1、生活垃圾入场排放费每吨5元;

  2、建筑残土、炉渣、工业废渣排放费每吨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费每吨1至2元;

  4、生化垃圾处置费每公斤1元。

  环境卫生排放费全部用于发展环境卫生事业和环卫设施建设。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揭发、投诉和举报的权力。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及城市监察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恢复原貌,应当处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依法收费或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行为,按代清扫费收取标准收取清扫费。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每次处以5至50元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行为,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立即清理现场,消除危害。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当事人限期处理或者没收擅自饲养的家畜、家禽和宠物,并可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对单位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对损毁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及污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构成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环境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 海 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8

  1目的

  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为所有职工提供一个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确保地调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大队要求,避免意外事故,实现环境卫生安全的持续健康。

  2适用范围

  地调所所有部门和人员。

  3职责

  3.1地调所管理人员负责识别环境卫生与安全影响因素,并制定公司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环境卫生安全培训,检查各部门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

  3.2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卫生,设备的安全操作。

  3.3司机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意外事故。

  4 设备、工程施工、劳动场所安全要求

  4.1 各种设备、仪器和车辆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3 施工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4.4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5钻机施工场所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如在烘箱旁放置细沙、灭火器等。

  4.6为确保生产、人身安全,作业者在各项工作之前必须穿戴好劳防用品、防护用品和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正常后,按顺序启动设备和作业,必须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准乱碰现场设备,做到文明施工。

  4.7非专业电工严禁进行电器任何作业,专业电工作业需俩人以上同时在现场,专业电工、维护工在进行作业时应穿戴或使用防护用品,以免危险发生。

  4.8工作照明灯、照明线路必须挂在绝缘体上,不得直接安置在生产线上。

  4.9 物探测井放射源由专人看管,做好防辐射措施,并设立辐射危险警示标志。

  4.10 放射源严禁外借,本单位使用前应提出申请,批准后由专人取出,使用后按时归还并做好出入登记;

  4.11 放射源使用人员应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等,按规程操作使用;

  4.12 放射源使用人员每年组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13 野外成员要检查所携带的设备、罗盘、地质锤、放大镜、图件,生活用具、食品饮水、急救包、通讯用具、记号笔、铅笔及刀器等携带齐全,妥善保管。

  4.14 禁止单独一人野外工作;山区作业时,组员间距离不得超出相互视线范围。

  4.15做到看景不走路,走路不看景,以防摔跤和坠崖;遇雷雨天气时,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

  4.16野外小组成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地点。

  4.17 在预测天气不利的情况下禁止开展野外工作。

  4.18 所有项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各专业人员在野外作业时应遵守相应的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4.19放射性地质勘探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4.20下班后要求切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4.21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规定。安全驾车,按时参加车辆安全等方面的学习,保证项目组人员安全。

  4.22驾驶员应该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23 每天出车前要理性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情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4.24 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4.25 驾驶员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保证准时接送项目组人员。

  4.26 非驾驶员项目人员,不得驾驶项目车辆。

  5 教育培训

  5.1每年最少一次组织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疏散,灭火器操作,报警等,由相应专业人员担任教员。

  5.2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5.3对新职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6.事故的处置

  6.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

  6.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及时报警。

  6.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6.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6.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7环境卫生控制

  7.1由管理人员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

  7.2对各部门工作环境不定期进行巡检。

  7.3 钻机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7.4 钻机施工后应对施工场所进行环境恢复。

  7.5 办公场所产生的废旧墨盒、废旧设备应定点存放,禁止随意丢弃。

  7.6存放放射源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防辐射处理,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环境管理制度 9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环境管理制度 10

  一、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物业管理处指派专门人员进行清扫和垃圾清运。

  二、小区内各住户的生活垃圾必须实现袋装,由环卫人员每天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收集垃圾时间:每天早上7:00-8:30,中午1:30-3:00,晚上6:00定点放置垃圾箱。

  三、为保持楼梯走廊、扶手清洁,住户应分层自上而下轮流清扫,并注意维护公共卫生。

  四、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家犬。

  五、严禁在小区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六、禁止从楼上向外抛掷杂物和倾倒污水。

  七、禁止随地吐痰,乱抛烟头、纸屑、果壳、饮料瓶等。

  八、禁止随地大小便,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严禁在共用楼宇墙面乱涂、乱贴广告和告示。

  十、严禁在共用楼道堆放或吊挂杂物,禁止在阳台堆放或吊挂有碍观瞻的`杂物。

  十一、严禁在小区内公共地段、绿地摆摊设点。凡进入商业网点从事经营的商贩和购物居民,都必须自觉维护小区卫生。实行卫生:三包,做到人走摊位净。

  环境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政府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四条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8、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12

  1、对环境清洁班长负责,按期并完成班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在环境清洁班长的安排下使用清洁消杀工具进行一线工作,保证环境的清洁卫生;

  4、负责使用专业的工具,对指定的物业进行环境检测;

  5、巡逻物业内部,保证清洁设备不受人为的破坏,随时保证环境的`清洁卫生状况受控;

  6、遇到火灾,抢劫等其他事件应马上向相关人员部门报告,参与抢救;

  7、认真作业,遇到情况作纪录,受权限和手段等原因不能马上处理的通知其他队友和班长来处理;

  8、在墙角,下水道,停车场,排水沟,化粪池等卫生死角按照安排清理;

  9、负责在班长的统一安排下参与做消防演习,保证有事可以马上行动;

  11、负责协助班长向环境清洁部主管提交管辖范围内环境清洁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主管的安排下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整改。向主管提交安全设备的改造、更新前后运行效果的各方面对比和改造、更新经验总结;

  12、努力学习本行业的技术,提高自身的素质,以更好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态度服务业主、社会;

  14、积极配合部门内其他组的工作。

  15、对公用绿地等进行养护工作,保证环境的协调;

  16、对办公室的室内绿化工作执行安排;力求让客户满意,环境协调。

  17、对建筑外部的墙面等按计划清洁。

  环境管理制度 13

  1、线路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施工驻地

  1.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至少设有食堂、卫生间、设备、材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1.1.2 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1.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项目部主要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图;qeo体系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安全纪律牌,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等)设在明显处。施工队主要包括人员组织,主要人员职责,工程进度表,晴雨表,安全记录牌。应急电话号设在明显处。

  1.1.4 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的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齐备,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设有废料分类回收桶,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着工作服、帽。用电符合安规要求。

  1.1.5 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帐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及火警盗警号码在明显处。

  1.2施工准备阶段

  1.2.1 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

  1.2.2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1.2.3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1.2.4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1.3 施工阶段

  1.3.1 所有工序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作业,并进行试点,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2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作业票(附施工平面图,工器具检查表)每天班前交底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

  1.3.3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佩戴上岗证,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1.3.4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其工作区域封闭材料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铜质立杆,挂牌施工,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3.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紧固件等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有标识,施工通道畅通,废弃物不得乱堆,做到一手清。

  1.3.6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1.3.7 降基、修整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的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爆破作业按规定制定警戒区,各路口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1.3.8 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砼基础的保护。

  1.3.9 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材料的锌层、避免占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1.3.10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1.3.11 组立杆塔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起吊塔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吊点和用作地锚点的部位应有保护措施。

  1.3.12 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明显标识。

  1.3.13 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1.3.14 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1.3.15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1.4试运阶段

  1.4.1 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1.4.2 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

  1.4.3 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齐全、正确、醒目。

  1.4.4 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

  2、变电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施工驻地

  2.1.1 租用和临建项目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含临用工宿舍)、食堂、卫生间、分类垃圾箱。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2.1.2 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等。

  2.1.3 项目部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主要有工程横道(网络)图,晴雨表、qeo体系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主要管理人员职责,项目部人员照片,学习园地、安全记录牌、事故应急电话(明显处)。

  2.1.4 项目部驻地(含民工宿舍)标识明显,布置一定的彩旗,消防设施齐全,有条件可绿化。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排污达标,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生活用电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餐桌应干净且要消毒,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工作服、帽,卫生间无异味。

  2.1.5 施工现场宜实行封闭管理,进站路口处设置工地牌楼,变电站的入口处或显眼位置张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电话等。

  2.2 施工准备阶段

  2.2.1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司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2.2.2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2.2.3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2.2.4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库房、材料堆放区、设备堆放区、加工棚、弃土堆放场、垃圾(废旧物)堆放场、临时厕所、吸烟室、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有标示牌。

  2.2.5 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线敷设整齐,施工电源可采用明架或暗敷,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房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统一专人管理。

  2.2.6 进站公路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砼路面的浇筑,若确因进站公路工程量较大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正式开工前修通时,必须修筑临时进站公路。临时公路宽度不得小于4米,路基牢实,碾压平整,转弯半径及坡度应满足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2.2.7 站内公路在平场后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路基和路面施工,暂不进行路面施工应作硬化处理,确保站内道路畅通,并有限速标志。

  2.2.8 新建变电工程,应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围墙施工。

  2.2.9 扩建变电工程,开工前必须用绳网设立临时围栏,将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隔离,指明施工通道,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2.3施工阶段

  2.3.1 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3.2 各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施工应事先制定施工措施及方案,按规定审批后,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2.3.3 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一切作业必须有安全作业票。

  2.3.4 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正确使用安全用品用具,安全监护人有明显标志。

  2.3.5 施工电源箱布置合理,安装牢固,回路标识清楚,并有专人管理和上锁,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器具应有可靠的接地。

  2.3.6 施工机具应挂操作牌,明确责任人,每日工作完毕应整理清洁工作面,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软线应 用便携式卷线盘或橡胶缆线,工作结束后及时收回。

  2.3.7 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箱或废料堆放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做到无建筑垃圾、无废料、无废物、无焊条头、无烟头。

  2.3.8 现场尤其是易燃易爆库房、油务区应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布置在明显处,方便取用,禁止在现场流动吸烟,只许在专门设定的吸烟室和经允许的工具房,办公室吸烟。

  2.3.9 所有孔洞、沟道、临边必须设置临时性盖板或围栏,标以色标或警示,明确临时通道。

  2.3.10 现场施工道路保持平整、畅通、清洁。应有专人维护清扫,及时铲除砼路面上的泥土,晴天应洒水防尘,道路上禁止堆放设备器材,以保持路面完好畅通。

  2.3.11 露天堆放的重要设备、材料、工器具、防晒、防雨、防污染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严格领用手续。

  2.3.12 作业区内的土建材料只允许堆放当天使用的物料,未使用完的材料必须转运到材料堆放区,电气设备可分批转运到安装地点,但应在三天内将转运设备吊装完毕。

  2.3.13 设备开箱后,包装板应集中整齐堆放,不能遍地开花或有朝天钉。

  2.3.14 基础和沟道开挖,土石方原则上不得堆积在坑旁或沟道上,应及时运至堆场,需要回填时,再运回。

  2.3.15 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要求,不得有探头板,过道、作业面等处脚手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经检查合格,并挂牌标明允许的最大荷载,使用期限及责任人,工作完后应及时拆除。

  2.3.16 模板、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拆除时,禁止向下抛掷,拆除后应及时运回堆放场,堆放场的管理人员应及时作好修理、清洁、反腐工作,并按规格堆放整齐。

  2.3.17 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美观,支架、吊架上的电缆必须捆扎牢固,两端及转弯处应挂电缆牌,电缆牌字迹清晰,绑扎牢固,电缆空盘及时清理运走。

  2.3.18 二次接线应做到正确、紧固、整齐、美观的基本要求,作业人员每天应将作业面废料、杂物清理干净。

  2.3.19 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禁止在设备、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保持设备和建筑物的表面清洁,严禁直接在道路及砼路面上搅拌砼,注意砼基础和制品的边角保护,充油设备安装调试、机油务区,应有防油污染措施,扩建工程不得随意破坏站内绿化。

  2.3.20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2.4启动阶段

  2.4.1 站内场地平整、清洁、无剩余材料,废渣、杂物及施工机具、施工临时电源线、投运场内的临建设施应拆除。

  2.4.2 站内道路清洁、畅通、无积水、公路道牙完整。

  2.4.3 电缆沟内应清洁、无积水、盖板平整、齐全。

  2.4.4 主控楼、户内配电装置内应清洁卫生,所有孔洞封堵完毕。

  2.4.5 设备的漆面应完好、无尘土,充油设备无渗漏,设备表面无油渍。

  2.4.6 建筑物门窗完好,无积尘,无污渍,栏杆、扶梯齐全、牢固美观。

  2.4.7 站内照明、设备照明齐备、正常。

  3、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3.1 废水及废弃物管理规定

  3.1.1施工项目部临时污水排放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3.1.2长期排放含泥沙的污水管道,应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定期清理。

  3.1.3不得将食物包装袋、食物残渣等废弃物倒入下水道。

  3.1.4对责任区域(生产现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按废弃物的性质分类设置临时存放区,注意可回收类废弃物的存放利用,防止浪费和再污染。

  3.1.5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单独存放在密闭容器内加以标识,对于废旧电池还要与其它有毒有害废弃物尽量分开密闭存放,联系环保部门处理。

  3.1.6废弃物应覆盖严实,需外运的,由有准运证的单位承担。清运单位必须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的资质证明,并签订《废弃物协议书》。

  3.1.7对于有毒有害废水及废弃物的运输、处置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

  3.1.8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废水废弃物,由经理工作部委托相关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处置;其它产生废水废弃物的'单位或部门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行处置。

  3.1.9紧急情况的准备及处理

  3.1.9.1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发生遗洒时,及时清理

  3.1.9.2储存、运输废水废弃物,特别是有毒有害废水废弃物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执行。

  3.2扬尘控制管理规定

  3.2.1施工现场一般不堆放土方,如特殊情况需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淋水降尘等措施;铲运土方作业生产扬尘时应在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降尘措施。

  3.2.2 材料运输产生扬尘的控制措施: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至30公分,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装载水泥应采取覆盖措施。

  3.2.3 特殊工艺扬尘的控制措施:地基处理、塔吊基础、砌筑、抹灰等需使用石灰粉时,其堆放场地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大风时不宜拌制作业,确需时应采取良好的围挡措施。

  3.2.4 搅拌站扬尘的控制措施:现场设置搅拌站的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应有喷淋设施,搅拌站材料库应封闭或做良好覆盖。

  3.2.5 现场垃圾站扬尘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应及时清理。

  3.2.6 变电站安装工程扬尘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车辆出入时车轮污染产生扬尘的采取控制措施,在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设沉淀池或其它控制措施,达到降尘至扬尘排放标准即可。

  3.2.7 线路工程扬尘控制措施:土方阶段扬尘控制措施与4.3.1.1、4.3.1.3和4.3.1.4要求相同。

  3.3噪声控制管理规定

  3.3.1 噪声控制措施

  3.3.1.2 土建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2.1 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

  3.3.1.2.2打桩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 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

  2) 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2.3组建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切割模板、切害钢管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3.3.1.2.4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使用电锤、电锯时,及时在各零件间注油。

  3.3.1.3 变电工程部分控制噪声措施

  变电工程主要是对变电站特定施工场所,并且大多变电站均居于社区人口密集不多的地方,作业场所均在变电站围墙之内。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上岗操作能力,熟练安装作业,正确使用工器具进行作业。

  3.3.1.4线路工程部分噪声控制措施

  3.3.1.4.1线路工程施工均在野外作业,而且施工地点随工程施工进度移动,施工现场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土方施工噪声,施工现场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机械操作,有效控制噪声超值运作。

  3.3.1.4.2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应是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后的合格产品,操作人员需掌

  握熟练操作技巧,减少因不正确操作带来的噪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开工前检验机械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线路土方开挖进行的放炮,根据爆破规定处理。

  3.3.1.4.3振捣棒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搅拌机要保证正常运转;

  3.3.1.4.4架线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 14

  1、队长是本队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全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全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并作好活动记录。

  5、认真进行每天的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队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组织本队参加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9、督促全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全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 15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环境管理制度 16

  为维校园环境,更好的美化、绿化校园,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所,特制定校园环境管理制度:

  (一)维护校园绿化的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各类车辆和进行体育活动,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二)损坏校园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1~3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1~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

  4、不准将学校花卉、苗木携带出门,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2~5倍罚款。

  5、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本办法由总务处监督执行,保卫部门配合实施。

  (三)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5%。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

  3、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

  4、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5、浇水施肥。按树木花草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春、秋施肥不少于两次,暑假由专人负责抗旱浇水或排涝。

  6、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7、检查评比。按照每个单位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一次,每期评比一次。

  (四)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1、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2、清扫内容:包括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拣拾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3、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4、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总务处由学校派人处理。

  5、禁止在教室、走廊、道路、花坛、绿化地和操场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饭菜等。

  6、禁止在办公楼、走廊、教室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7、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

  8、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垃圾等;垃圾分类处理,要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

  环境管理制度 17

  (一)清洁管理

  现代清洁不但注重一般业务的扫,更为注重专业的保,防止建材的磨损、变色、生锈、发霉等。因此,我们的清洁作业更注重专业业务的含义是保洁。

  清洁工作,选用适当的清洁用品,不但能保持建材的外观整洁,而且能更进一步减少各种腐蚀;使用无污染清洁剂保持环境的清新,并采取保护措施,还可以提高建材使用中的抗磨损能力。

  (二)绿化管理

  在提高绿化植物的生长质量、维护绿化植物优美外型的同时,注重与园林艺术协调与融合。

  (三)消杀管理

  为有效控制四害密度,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将以预防为主、全面达标为原则,根据季节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消杀工作计划,把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灭白蚁工作做好。

  消杀区域主要包括:大楼地下室、各楼梯通道、各办公室及功能厅、各机房、厕所、沙井、化粪池、垃圾箱等室内外公共区域及值班室和食堂。

  在消杀工作过程中,将以不影响人员正常办公、生活为前提,把有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的消杀施药工作尽量安排在夜间或周末进行,在第二天工作日开始前做好通风排气。在消杀工作质量控制方面,把周期性大区域普及消杀与重点区域强化管理相结合,严格控制蚊蝇滋生地和密集发生区,控制鼠患,消灭白蚁危害。

  (四)排污管理

  服务中心对于项目的污水井、排污管、化粪池等将采取隐性化的管理,确保业户或租户有一个无污水、无废气、无臭气的工作、生活环境。

  (五)污染控制

  服务中心对于各种可能的'污染源如食堂排烟、风机噪音、冷却塔飘散水、机器设备震动、玻璃眩光等采取有效的控制。并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节约能源活动。

  (六)倡导洗手间文化

  通过对洗手间内的精心布置,如绿化摆设、墙面布置等,倡导洗手间文化,为环境管理提供一个示范点,同时也是环境管理的一种升华,展示的不但是一种风格,还是一种文化,还是一种让人感慨万千的感想。

  环境管理制度 18

  为保持本小区环境优美、搞好绿化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a、管理处绿化人员是本小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面积,保证绿地率在30%以上,并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征和养护方法,并对较为名贵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布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管理方法等,方便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防治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苗、浇水、绿化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地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劝阻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b、本小区住户是本区绿化享用人,负有爱护、管理本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不得砍伐攀折花木、刻划树皮、采摘花果,不得用树木晾衣物或在树木上扎铁丝、敲钉等,禁止在绿化地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和花台;

  (2)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

  (3)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挂放鞭炮及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小孩不得在草坪内踢球玩耍。

  环境管理制度 19

  一、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灰尘、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大厅接待台要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5、垃圾缕摆放好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6、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二、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须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用品如笔、尺、橡皮擦、订书机、启钉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3、电脑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单位前电脑要关机。

  4、打印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

  三、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扔垃圾。

  2、不得在办公室吸烟。

  3、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室区域的.门窗及窗外,不得丢废纸、烟头、倒茶叶等。

  四、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下班后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清洁。

  2、每月月中、月末及重大节假日搞大扫除一次,擦洗门窗、办公桌,搞好办公室周边的清洁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 20

  仓库环境要求

  一、仓库设施

  1、仓库外有明显的标志,并设置“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等安全标志,仓库内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中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仓库内必须有足够的通风或机械通风,仓库内设温湿度计,监测库房温湿度。

  3、配电箱及电气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保护设施。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4、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

  二、仓库环境

  1、原料试剂库: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原料粉体和成品粉体库房环境要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三、化学品贮存

  1、根据化学品特性应分区、分类、分库贮存,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1.1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1.2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3、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2、混存危险化学品,货垛与货垛之间,应留有1m以上的距离,并要求包装容器完整,两种物品不应发生接触。

  四、管理要求

  1、仓库必须有仓库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2、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仓库危险化学品有无包装破损、渗漏等情况,温湿度是否适宜。

  环境管理制度 21

  为创造洁净、舒适的办公环境,培养严谨文明的工作作风,树立检验检疫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负责大连局办公楼办公环境的监督管理;辽检物业保洁部负责办公楼内外公共区域保洁工作的.实施;

  局内各处室负责所使用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持工作,应制定卫生值日表,责任到人,监督本处室干部职工共同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培养良好的公共道德。

  二、办公环境卫生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

  5、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

  三、办公物品摆放标准

  1、办公室桌面整洁,摆放有序,不摆放过多和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2、文件柜内书籍、资料、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顶不可摆放任何物品;

  3、扫帚、拖布、肥皂、毛巾在合理的。位置统一摆放;

  4、室内各种线路走向简洁、整齐、安全;

  5、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配电线路;

  6、办公室内的照明、配电线路、门窗等若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进行更换、修理。

  四、办公环境安全标准

  各处室应指派专人负责电器管理,经常检查电线、插座、电器安全情况,防止短路、漏电等问题的发生。每天下班前要关灯、关机、 第 4 页 共 5 页

  断电、关窗、锁门。除在指定吸烟处外,楼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五、其他

  大连局干部职工应按规定统一着制服上岗,应保持举止文明、仪容整洁、形象良好。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环境管理制度 22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美好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府[2020]1号)、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管理和排放要求,贴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监督管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和削减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计划、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启用报废等环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不包括河涌治理一体化设备。

  (二)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因地制宜”“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根据生活污水产生量、污水浓度、区域分布特征、处理后排放要求合理选定纳入污水管网和就近分散处理方式;不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应采取集中式污水处理为主、分散式污水处理为辅的处理方式;水环境生态较好、常住人口少、污水去向明确的可因地制宜选择自净消纳方式处理。

  (三)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以下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处理规模在500 吨/日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执行。

  二、职责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区人民政府根据人民群众诉求、当地生态环境容量需求、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组织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计划。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对排放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排入的工业废水来源进行溯源排查,严格执法。

  (三)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总体规划细化完善设施建设规划或计划,并负责统筹实施;定期对排水运营公司进行考核评估。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排水运营公司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居延伸,扩大城镇污水收集范围;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逐步纳入统一建设和管理,推行分散式设施及其配套管网一体化运营,有效提高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效率;将接收的已建成、在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村委会(居委会)负责本辖区未移交至排水运营公司管理的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

  (五)在2021年底前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过渡期,未移交至排水运营公司管理的`已建成或在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暂由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承担建设、运营、监管、退出等具体工作。

  三、管理制度

  排水运营公司(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

  (一)建立设施基本情况上墙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处,设施名称、管网建设、平面布置图、处理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指引、排水去向、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需上墙明示。

  (二)建立档案留存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管网收集范围和收集效率,设施处理效率和排放规范情况,排放口和采样口、永久性排污口标志设置,产生恶臭、污泥等处理处置制度,稳定运行设施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

  (三)建立运行台账制度。如实将纳污水量和浓度、药剂添加、排水情况、污泥清运、巡查检查、维修维护等台账登记在册,留存不少于3年时间,相关职能部门有权调取查阅。

  (四)建立自行监测制度。建立运行维护管理队伍,每年制定水质监测计划,对设施出水进行监测。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出水每日自行监测1次;处理规模小于500吨/日、大于20吨/日的设施,每周自行监测1次;对规模20吨/日及以下的设施,每月自行监测1次。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污水处理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的,自行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每半年一次。发现出水水质超标的或设施运行异常的,应加大监测频次,查找原因并及时整改。

  (五)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做好做足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以防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四、监督制度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监督管理,通过在线监管、抽测、巡查等手段,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切实发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效。

  (一)完善在线监管制度。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设施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管理,需安装在线监测,监测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处理规模500吨/日以下的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重点监控污水处理设施的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在线监控技术要求,并负责建设运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监控平台,供各相关部门及运维单位共享使用,充分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不能实现自行监测或安装在线监控的,生态环境部门需加密巡查和抽测确保排水水质。

  (二)建立水质抽测制度。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抽测计划,纳入年度监测计划。处理规模500吨/日及以上的设施,每季度至少对出水监测1次;处理规模大于20吨/日、小于500吨/日的设施,每半年对出水监测1次;规模20吨/日及以下的设施,每年按照各区30%的比例对出水抽测。抽测不合格的,排水运营公司(或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应迅速排查原因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和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须接受环保执法查处。

  (三)实行环保巡查制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巡检工作,发现超标或设备不正常运行情况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给排水运营公司及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的监管部门。

  (四)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实行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各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铺排,按时报送月度进展和季度、年度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部署落实、设施覆盖、管网覆盖、运营瓶颈及建议等。每季度及年度上报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校核情况后,再报市生态环境局和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如因维护或者其它原因确需停运(或部分停运)、拆除、闲置的设施,排水运营公司(或未完成设施移交的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暂指定监管部门)需做好污水收集处理替代方案,并提前15日报告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停运、拆除、闲置。

  (五)严格环保考核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是农村污染攻坚和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具体考核任务,以本制度为准。

  环境管理制度 23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б苑牢O掌方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О括ㄋ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Ы唤影嗍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Р⑾晗噶私夤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Ы唤尤嗽辈坏美肟工作岗位。

  环境管理制度 24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1、防大气污染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立方米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未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5)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汲清扫。

  (6)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入现场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沙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灰土和无机料物拌合,应采用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关规定。

  2、防噪声污染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就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①牵扯到产生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就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②尽量选用低噪声或者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3、防水污染措施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而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环境管理制度 25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打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各分包安排固定人员搞好现场责任区内卫生。

  5.公共卫生按照协议,各分包按月轮流清扫,但必须保证全天干净整洁不扬尘。

  环境管理制度 26

  1、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装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2、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3、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车间内进行,防止漆雾飞扬,污染环境。

  4、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管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5、维修车辆的'废气不许直接排放在厂内。

  环境管理制度 27

  一、保管员根据入库物资的物理、化学性质、尺寸、数量等因素进行分类保管,库存物资要保持“三清三齐”;

  二、露天堆放场所的'物资保管。露天堆放场地要求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畅、无污染、运输方便。物资堆放分类分规格,标识清楚,并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等,堆放平直,防变形、倾覆、损坏,并做好防霉变、防锈等工作。

  三、库房中物资保管。根据物资保管的要求对库房的湿、温度进行控制。物资的摆放要排列整齐、美观,同类物资按规格顺次摆放、码垛方式要有利于清点美观。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安全防火、防盗等到工作;

  四、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要另库存放,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贵重物品要专库存放,并专人负责,严防失窃和损坏。

  五、仓库周围1.5米以内无杂草,严防“四害”。

  六、废旧物资应按指定区域分类存放,定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环境管理制度 28

  在工业生产中,常常要接触一些有毒有害的物质,这些物质往往是以气体或蒸汽形态出现,看不见、摸不着,危害人体健康,令人防不胜防。中毒以后,轻则引起头痛、头晕、身体不适等症状,重则使人窒息死亡。工业中常见的有毒物质主要有以下这些:铅、汞、锰、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氯、氢氰酸腈等。下面对常见的一些有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及预防作一些简单介绍:

  1.铅

  铅中毒多为慢性,对人危害较为严重,引发的疾病多为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疾病。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这些:

  1)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铅;

  2)用改进工艺,加强通风和烟尘的回收等方法降低空气中的铅浓度;

  3)加强个人防护,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如作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过滤式防尘口罩;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进食;班中吃东西或喝水必须洗手、洗脸及漱口,下班时必须洗澡、漱口,严禁穿工作服进食堂、出厂;

  4)定期测定车间空气中的铅浓度、检修设备。

  2.汞

  当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的汞蒸汽后,数小时后即可发病;慢性患者主要表现为易兴奋、肌肉震颤、口腔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症状。预防汞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改进工艺或改用代用品;

  2)在车间内防汞污染,如地面、墙壁、天花板、操作台宜用不吸附汞的光滑材料,操作台和地面应有一定的倾斜度,以便清扫和冲洗,低处应有贮水的汞吸收槽;

  3)加强个人防护。车间内汞浓度较高时,应带防毒口罩铅或用碘处理过的活性炭口罩;上班时穿工作服和带工作帽,离开车间应脱去工作服和工作帽;班后应洗浴;

  4)应定期监测空气中汞的.浓度,及时了解工人接触汞程度和环境状况;

  5)工人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患者及时处理。

  3.锰

  工业生产中吸入多量氧化锰烟雾可导致“金属烟雾热”;慢性中毒早期以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为主,继而出现明显的锥体外系神经受损症状。预防锰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接触锰作业应采取防尘措施,必须戴防毒口罩;

  2)焊接作业尽量采用无锰焊条;用自动电焊代替手工电焊;

  3)手工电焊时最好使用局部机械抽风吸尘装置;

  4)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

  4.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是一种剧毒气体,具有无色、无味、易燃、易爆等特性;在很多行业甚至日常生活都能接触到一氧化碳,平时所说的“煤气”中的主要成分就是一氧化碳。一氧化碳经呼吸道侵入人体后,比氧更容易和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导致人体严重缺氧。轻度中毒时常出现剧烈头痛,眩晕、心悸、胸闷、恶心、呕吐、耳鸣、全身无力等,若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则常意识模糊、大小便失禁、乃至昏迷、死亡。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冬天屋内生煤炉取暖必须使用烟囱,使“煤气”能够顺利排到室外。

  2)应经常测定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或设立一氧化碳警报器和红外线一氧化碳自动记录仪,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变化。

  3)定期检修煤气发生炉和管道及煤气水封设备,防止一氧化碳泄露。

  4)生产场所应加强自然通风,产生一氧化碳的生产过程要加强密闭通风;矿并放炮后必须通风分钟以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进入危险区工作时,须戴防毒面具;操作后,应立即离开,并适当休息;作业时最好多人同时工作,便于发生意外时自救、互救。

  5.氮氧化物

  常见的氮氧化物有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中毒时,若以二氧化氮为主,主要引起肺伤害;若以一氧化氮为主时,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和中枢神经严重损害。

  预防氮氧化物中毒的方法主要有:

  1)酸洗设备及硝化反应锅应尽可能密闭和加强通风排毒。

  2)定期维修设备,防止毒气泄露。

  3)加强个体防护,进入氮氧化物浓度较高的场所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

  6.氯

  氯为黄绿色气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低浓度时,只侵犯眼和上呼吸道,对局部有灼伤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后会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而出现“电击样”死亡。

  预防氯中毒的方法主要有: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跑、冒、滴、漏,保持管道负压。

  2)含氯废气须经石灰净化处理再排放。

  3)检修或现场抢救时必须戴防护面具。

  7.氢氰酸

  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液体,极易蒸发,其蒸汽略带苦杏仁味。长期接触低浓度氢氰酸,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的氢氰酸可立即导致呼吸停止而骤死。

  预防氢氰酸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改进工艺,以无毒代替有毒。

  2)加强密闭通风。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氰化物的保管、使用和运输应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专用制度;用氰化物熏仓库时要防止门窗漏气,并需经充分通风方可进入。

  4)加强个体防护。应配备防护服、手套、防毒口罩(活性炭滤料)或供氧式防毒面具;车间应配备洗手、更衣设备以及急救药品。

  5)操作工人在就业前应进行体检,上岗后还应定期体检。

  8.丙烯腈

  为无色、易燃、易挥发的液体,具特殊杏仁气味。丙烯腈可经呼吸道、皮肤和胃肠道进入人体,属高毒类。在1000mg/m3浓度中,1~2h可致死;在300~500mg/m3浓度中,5~10min出现上呼吸道粘膜灼痛和流泪;在35~220mg/m3浓度中,20~40min,除粘膜刺激症状外,还出现头部钝痛、兴奋和恐惧感、皮肤发痒。

  预防丙烯腈中毒的措施主要有:

  1)生产车间宜尽量采用露天框架式建筑,便于毒物扩散稀释。

  2)进入反应器清釜前,必须充分排风,以排除残留的毒物。

  3)工作时应戴防毒口罩,工作后应用温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4)丙烯腈易透过橡皮,故不能戴橡皮手套进行操作,应使用专用手套。

  环境管理制度 29

  第一条钻井队现场要合理划定生产区域,设立防治污染标识,做到文明生产。

  第二条井场必须实现清污分流,搞好土方工程和防渗处理。要安装好各项环保设施,防喷设施必须达到井控技术要求。

  第三条钻井生产施工必须做到泥浆入池、污水入罐,防止污染外溢。泥浆、岩屑和含油钻井废液要分别存放,严禁混排。井场占地面积、钻井液储备池(罐)以及泥浆池容积应符合sy/t5466—2004《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的规定。严禁在井场开挖土油池,就地焚烧原油、废油品或其它废物。

  第四条钻井废弃泥浆、岩屑及井筒替出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双方要明确环保责任,提出具体进度、质量、验收等要求,治理结束后由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条强化油井的现场管理,提高油田采出汛水回注率。现场要保持夹带规范,做到无污油、污水、固体废物。要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防止污染发生,生产设备设施要做到无泄漏、无污染。

  第六条油水周围不得设排污土油池,生产确需排污的必须设专用的、具有防渗功能的储存池,池内油水要及时回收,油泥全部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严禁用土掩埋或直接排放。

  第七条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水、污油池应设液位标记,防止溢流污染。油水气井作业全过程要严格按设计执行。

  第八条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资源,提高系统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从设计源头入手,优化施工工艺,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减少废物排放。优先采用节能、节水、低毒或无毒等环保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低效率、污染严重的.设备设施。禁止引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九条建立污染汇报制度和信息公报制度。发生井喷、泄漏等重大污染重大污染事故或造成生态破坏的,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污染治理,并在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处。建立污染治理台帐,重大环境污染的治理,要向安全环保处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处审查方案,并组织验收;未经环保验收的,各级财务结算部门不予结算。

  第十条要做好污染应急防治工作。制度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污染治理物资,定期组织预案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能力,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钻井生产废液要统一集中回收处理,严禁现场直接排放。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废液处理达标。

  第十二条临时存放于油泥砂贮存场,在规定期限内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作业及事故现场产生的油泥砂必须收集后就近拉运至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严禁现场掩埋,杜绝二次污染。油泥砂的登记、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提高污染治理时效。污染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在24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在48小时内治理完毕;污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二级单位环保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治理期限。现场污染治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

  环境管理制度 30

  第一条打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班:早8:00--8:59;

  下班:晚6:00--7:00。

  打卡机时间将按此调整,此时间段外打卡无效。

  第二条为保证办公楼的安全与有序管理,总部职员在未征得本管理中心总监同意及通知行政管理中心前,非工作时间除保安、值班人员外任何职员不得留在办公楼。

  第三条非工作时间(除午休)需留在办公楼内人员及非上班时间回公司取物品人员需报告本中心总监,本中心总监与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沟通后方可。

  第四条档案室、中控电脑机室属于公司要地,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

  第五条办公桌上除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水杯、文件筐及笔筒(后二项由公司统一配备)之外,不允许有其他个人物品。所有物品摆放依照公司统一格式摆放。

  第六条力求节约办公成本。各管理中心要有意识的对水电、纸张、电脑耗材、办公设备等物资合理使用。电话、传真等费用要严格控制。

  1.各管理中心的办公用品需求统一集中在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每月统一定期购买、发放。

  2.打印纸管理:打印纸各管理中心每次可领用一包,打印需登记。

  3.各管理中心不要擅自更换墨盒、色带,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发放。

  4.办公用品发票须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签字后报销。

  5.笔芯每人每月限领2支。

  6.不要大量的接收纸张传真。尽量要求对方用e-mail方式取代。

  第七条各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安排本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职员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闭电源、空调、饮水器、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异常情况的防范工作;检查各项设施的安全性,损坏及时报修,做到安全办公。出现人为失误产生的问题负责人承担责任。雷雨天气未关闭电源引起的电子设备损坏,由个人承担责任。

  第八条为节约不必要的能源消耗,总部休息时间内关闭空调,周一至周五每天晚6时至早8时30分关闭空调;周五晚6时至周一早8时30分关闭,其他休息时间以此为例。

  第九条公司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要设专人管理、正确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或进行处罚。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物品属公有财物,非经允许,不得私自携出。违犯者将按偷盗公司财物处理。

  第十一条全体职员有维护办公场所内卫生的义务,保持办公环境清新洁净。

  第十二条因业务需要拨打长途电话、发传真,应主动进行准确登记。各管理中心月底将当月长途电话统计表交至行政管理中心。

  环境管理制度 31

  一、楼内公共区域:

  1、地面:

  电梯前厅,每日清扫1次,每日拖擦1次;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周拖擦1次;大堂每日拖擦1次。

  2、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3日擦抹一次。

  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公共设施,每月擦抹一次。

  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3个月对电梯门壁上光一次。

  二、楼外公共区域:

  1、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1次,其中花园砖地面每月拖擦或冲洗1次,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小时。

  2、绿地、明沟:每月清扫1次。

  3、共用照明灯具、宣传栏、小品等:每月擦抹1次(2米以上部分每3个月擦抹、除尘1次)。

  4、积水、积雪清扫及时。

  三、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四、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1次,保持无明显异味。

  五、垃圾的.收集与处理:

  1、生活垃圾每日清除两次。

  2、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

  六、定期灭虫除害。对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每半年灭鼠一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环境管理制度 32

  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爱护学校花草树木、公物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县有高尚文明素养的起点。每个同学必须从点滴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力争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此,特作如下规定,希望全校同学共同遵守。

  1、每个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学校、班级布置的.各项卫生扫除、美化校园等劳动任务。对无故缺勤者,各班应给予批评教育。

  2、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的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纸屑、果壳等废弃物;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

  3、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每个同学必须做到: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曳花本;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凡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情节严重者,给予校纪处分。

  4、美化校园,增进环保意识。按各班的卫生包干区,建立环保责任区。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日常的卫生清扫;树木、花草的培育、保护。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进行追究。学校定期对环保责任区进行评比,对环保工作卓有成效的班级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保洁和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制度的执行与检查,政教处负责。值同行政、教师、学生执行检查事宜。全校师生,如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者,人人有权制止、报告。对违反者处理必须公正、及时,处理应有记录、凭证。对关心爱护学校环境做出成绩的师生,将给予表彰、奖励。

  环境管理制度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使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清洁生产:是指通过不断应用先进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管理组织

  (一)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应设置公司和部门、车间二级环保管理体系,公司层面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车间层面须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各级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环保职能、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

  (三)各协作单位,应对应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自己的环保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环境保护部

  1.负责编制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总量污染统计、减排与核算;

  3.负责对各类环保统计报表的审核、建档工作;

  4.负责制定环保专业宣传、培训计划并实施,污染治理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5.负责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环措项目实施情况、危废处置等方面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和环保审计,并考核;

  6.负责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负责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指导各单位环保管理工作。

  (二)车间环保管理部门

  1.负责办理本部门、车间的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和环保;

  3.负责审查本车间环保费用预算、环措项目实施、对所辖部门、车间管理与考核;

  4.参加公司级环保培训教育、组织车间内部环保培训教育;

  5.负责监督管理各自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各自的排污口及在线监测管理,在线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环保局季度考核监测;

  6.负责一般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到本车间的执法检查及调研、处理本车间相关的政府事务。

  (三)其他相关环保管理部门

  参照公司管理部门职责执行,管理好本单位的各项环保事务。

  第三章排污申报登记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须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必要时提供有关监测报告和技术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内容须经环境保护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上级环境主管部门。

  第八条各单位在排污申报登记后,如排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填报《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请表》上报区环保局,同时在环境保护部备案。具体要求按《排污申报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排污许可证管理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水、废气、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十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必须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指标和规定的方法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各单位排污证的申办、管理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对各单位新、扩、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一)启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前,需要向审批项目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备案证或核准登记表,确定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的类型。

  (二)项目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被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中所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应作为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管理依据,要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逐一落实并做到“三同时”。

  (四)建设项目投产前要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机关(省、市、县环保局)提出试生产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投入试生产。

  (五)建设项目试运行3个月内,要向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机关提出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由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现场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的产品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重新报批。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建设项目所有涉及的环评文本、环评批复、试运行及批复、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都应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十八条新建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在线监控设备联网与验收、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已列入“三同时”验收必备条件。

  第六章环境监测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年度排污监测计划,包括内部常规监测和委外监测两部分。年度监测计划要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时间、负责人。年度监测计划经公司环境保护部审核后实施。

  第二十条各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污染治理设施的出口,应进行内部常规监测。一般情况下车间的污染物排放口要求每月至少监测一次,污染治理设施出口及公司总排口每天至少监测一次。并建立环保监测台帐;没有监测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市环保监测站监测。

  第二十一条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一)环境监测的内容一是按照《环评报告书》中监测计划及所列监测项目制定,二是按照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各企业进行监测的各项常规指标及其他特征污染物。

  (二)环境监测的'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和《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中规定的方法。

  (三)对某些不具备监测手段和条件的污染物,也可采用物料衡算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二十二条凡建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单位,必须配套建有能够监测本单位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设备,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各项监测必须做好记录,数据准确、可靠。环境保护部对各单位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排污口在线监控设备及环境监测设备要定期进行校验并保存校验记录,在线设备每季度自行比对工作按照公司《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监测或公司环境保护部的抽测,各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并对照取样分析,将监测结果存档。

  第二十六条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章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保证设备完好,并维持正常运行。

  第二十八条一般情况下污染治理设施要随生产停产检修而检修,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若出现设备损坏不得已必须停用检修时,需要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必须说明设施停止使用的原因、天数及停止使用期间采取的其他达标应急措施等。

  第二十九条公司环境保护部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批评或处罚。

  第八章突发环境事件管理

  第三十条识别环境风险,编制应急预案

  (一)存在污染物排放、产生或处置危险废物、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因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及其它潜在环境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制定相应处置和预防措施。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基本内容,还包括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介绍,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内容。

  (三)各单位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应急专家评估后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表复印件报公司环境保护部归档。

  (四)各单位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存相关演练记录,包括演练计划、演练预案、过程照片和影像资料、演练过程记录、演练效果评估及改进、文件修订记录。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和污染面的继续扩大。

  第三十二条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起一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十四条事件调查与分析

  (一)事件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完成后,责任单位应向环境保护部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危害、采取的补救措施、处理结果以及遗留的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二)必要时环境保护部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召开分析会,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止事件再发生的措施或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追究除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外,按照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突发环境事件发布信息或媒体采访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公共关系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环保现场检查

  第三十六条环境保护部有权随时对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有义务接受现场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现场检查内容

  (一)环保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二)建设项目环保合法手续、排污许可证持证及按证排污情况;

  (三)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四)危废申报、转移、暂存与处置情况;

  (五)应急演练、人员培训情况;

  (六)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情况;

  (七)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

  (八)环境体系认证情况,对相关方施加影响、适用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操作不当,致使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违法处置等行为,依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对直接操作者按照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章清洁生产审核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第四十条公司鼓励清洁生产,并将清洁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由技术部门牵头组织清洁生产推进工作,各单位环保管理部门、研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条各生产单位应开展有关清洁生产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

  第四十二条各生产单位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根据需要对生产过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四十三条提倡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规定,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认证工作,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将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费用纳入年度全面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第四十五条清洁生产审核每五年一轮,新建项目在“三同时”验收满五年时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第十一章“三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的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自行回收利用,如有必要转让给其他单位的,要仔细审核处置方的资质,并确保废物的最终处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物的转移。

  第四十八条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执行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第十二章排污费的缴纳和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与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要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并将排污费数额核定表、缴费收据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五十条环境保护部对公司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环保专项资金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种,各单位可根据各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请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单位申请资金的正式文件;

  (二)填写《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目的、治理方案或者技术路线、总投资概算、申请补助金额、资金使用方向、实施保障措施、预期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等;

  (五)项目备案、规划、土地及环评批复文件。

  第五十二条环境保护部根据有关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统一上报,如项目过多,则召集有关专家进行筛选,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项目和申请资金的数量。

  第五十三条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专款专用,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实施效果,通过验收。

  第十三章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资料档案

  第五十四条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现场监管,规范环境管理,根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环保资料档案,有效期四年内资料。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产工艺技术资料;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永久);

  (三)各年度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单及排污费缴费单据;

  (四)危险废物材料(危废转移联单留存五年);

  (五)污染处理设施技术资料;

  (六)COD、氨氮在线监控资料;

  (七)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料;

  (八)清洁生产资料。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环境管理制度 34

  (一)试验检测环境是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工区试验室用于试验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的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

  (二)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

  (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环境管理制度 35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特制定以下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落实后勤人员卫生包干表,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风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烟蒂、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垃圾箱内及时清除,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定期冲刷,并喷洒药水,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减少臭味,消灭蛆蝇。

  5、黑板报、宣传橱窗的布置要落实专人负责,1个月不少于1期,保持美观整洁,内容健康,适合儿童趣味,富有教育意义,内容生动活泼。要定期更换版面,并注意正确使用简化字,注意字体工整,文体规范。

  6、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校园内要做到一年四季都能见到常绿植物,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7、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中心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校园内墙壁、物品要定期粉刷油漆。

  8、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由少先队组织检查小组和校值日每天两次对全校各室、各清洁卫生区进行检查评比。

  9、教育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医生配合下,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校要逐步添置卫生设备,完善学生的卫生保健档案。

  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校内张贴物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特对校内的各种张贴物(包括布告、公告、通知、宣传品、标语、海报、启事、广告、指示等)做如下管理规定。

  1、所有张贴物必须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布告栏内。

  2、张贴物要真实、简要、工整、干净、不许覆盖刚贴上的重要通知。

  3、张贴物必须写明单位名称和日期。布告、公告、通知要盖部门公章。未有部门公章,或者贴在公布栏以外的和过期的各类张贴物品,将立即清除。

  4、在校园内不准张贴不利于学校安定团结或不利于校园文明建设的张贴物,创建办除及时清除外,并追究书写人和张贴人的责任,严重者给以处罚或依法处理。

  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

  实际规定如下:

  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

  1、严禁攀登假山和雕塑。不得用砖头、石块、木棒等器物敲打或用脚踏雕塑等设施。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楼内秩序

  1、上下楼梯和在楼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在楼内追逐奔跑。

  2、楼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间操或全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楼内,不得拥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楼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楼内标语牌。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楼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创建“绿色学校”规章制度

  1、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该项要求列入学校工作常规考核。

  2、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美术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图片、图书、音像、报刊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学校教导处、少先队、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有台帐。 环保教育制度

  1、师生自觉学习环保知识,认真写环保读书笔记,提高环保意识。

  2、在学科教学中,教师要在实施学科教学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有机地向学生渗透环保知识。

  3、利用节日庆典和少先队活动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绿色创建活动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随手关紧水龙头,随手关灯,不开无人电风扇,电脑长时间不用,必须关闭主机和显示屏。

  5、不用一次性物品,不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废电池等,班级做好垃圾分类回收。

  6、爱护花草树木,不折树枝、不摘花、不踏草坪。

  7、与破坏环境的一切行为做斗争。

  8、课间不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少制造噪音,共创宁静环境。

  9、旧物巧利用,让有限的资源延长寿命。

  10、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地球资源。

  11、买环保电池,减少环境污染。

  12.拒吃野生动物,不买野生动物制品,善待生命。

  13.认绿色食品标志,保障自身健康。

  14.买无公害食品,维护生态环境。

  15.维护绿化,捐资种树,做绿色小卫士。

  16.做环保志愿者,积极参与环保宣传。

  节水节电制度

  一、节水制度:

  1、洗水水龙头不能开得太大,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厕所内的水龙头定人开关,其他人员不得开关。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节水意识,不得随意浪费,发现严重浪费用水者,每次罚款5-10元。

  4、后勤要经常检查水管和龙头,发现漏水现象及时修复。

  二、节电制度:

  1、严禁学生和其他人员私拉私接电器,不得使用电炉、水茶壶等耗电电器。

  2、师生要养成节电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风扇灭,饮水器及时关闭。

  3、夏天室外温度低于30℃,冬季室外温度高于5℃时,不使用空调。夏天空调、冬季采暖前要关闭门窗,人员离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的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

  4、晴天白天不开电灯,教室尽量开窗通风,不开电风扇。电脑及时关闭,教室电视不用时关闭;放学后电子备课室要切断电源,以减少待机能耗。

  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6、各式的盆景花,全部落实到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保持常年枝叶茂盛。

  7、绿化一草一木,需要移栽的要报请学校绿化领导小组批准。

  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6、全体师生员工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进行下去,向无烟学校的目标迈进。

  创办“绿色学校”奖惩制度

  一、全校教职工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并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二、各任课教师,要把环保教育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不断丰富自身环保知识,并教育学生。

  三、班任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四、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评比标准,每天检查,每周评比,评出优秀班级。

  五、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学期末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环境管理制度 36

  一、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罗雄镇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二、值周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罗雄镇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三、每天放学,由值周教师护送学生结队出校,让学生结队返家。

  四、成立护校队,在上、下课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突发事件。

  五、开展“三生”教育课,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环境管理制度 37

  为防止建筑施工作业污染和扰民,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一、防止大气污染

  1、将现场内的堆土、堆砂用帆布或密目网等进行重叠式覆盖。

  2、施工现场内的道、空地全部硬化,循环道路用c20混凝土浇筑,其他区域地面用500mm×500mm的方砖铺设,局部附以绿化。

  3、清理施工垃圾时,采用容器吊运的办法,严禁任何人随意凌空抛散。采用封闭垃圾站存放垃圾,并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区分存放,及时清运。外运时覆盖严密,确保不沿途撒落。4、施工现场设专人清扫保洁,使用酒水设备定时洒水降尘。

  5、在混凝土输送泵前和混凝土车清处洗设置沉淀地。在混凝土车出场前,由专人对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车轮带泥出现场上路行驶。

  6、木工加工棚内产生的木(锯)屑有专人收集装袋,集中送到批定地点。

  7、对水泥、白灰等易扬尘材料,实行轻卸慢放,用封闭式库存的办法,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8、施工作业面做到活完脚下清,及时将建筑垃圾装入容器,吊运至垃圾站处理。

  9、冬季保温措施采用防火草帘,不使用岩棉被,防止岩棉扬尘。

  10、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内不得焚烧化学、塑料、橡胶、油料等物品,以防产生有害、有毒的烟尘污染大气,造成毒害。

  二、防止水污染

  1、在小型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先经过池内,二次沉淀后再排入市政府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针对食堂就餐人员多的`因素,我们设置食堂污水隔油池,食堂产生的污水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到下水管道,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掏油(每周两次),以防止污染水体。

  3、对现场存放的油料、油剂等,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库内不存放其他物料,库房地面和墙面均做防漏的特殊处理。在使用上实施定人限额领用的办法。设立专项检查,以防止跑、冒、滴、漏而产生污染。

  4、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三、防止噪声污染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躁声限值》(gb-12523-90)制定的降躁声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以下措施,以防止躁声污染。

  1、人为躁声控制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躁声污染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躁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躁声污染。

  (2)在施工现场以及宿舍,严禁大声喧哗吵闹、高声歌唱或敲击工具、餐具等。

  (3)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躁声。

  (4)信号指挥人员在晚22时后,早上6时前,如有起重作业,只可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哨子指挥吊运作业。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1)作业时间控制在晚间作业不得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得早于6时。

  (2)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晚间作业)的,则应采取有效的降躁措施,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同时报工地所在地环保局备案后再施工。

  3、强躁声机械的降躁措施

  (1)对施工现场内的强躁声机械实行封闭式作业,即对电锯、电刨、砂轮机、切割机等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械棚,对地泵实施搭设隔声棚的措施,以减少强躁声的扩散。并同混凝土运输单位洽商,混凝土车进入现场后禁止大油门轰转。

  (2)浇混凝土用的振捣棒,采用低频低躁型。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在振捣作业中撬动钢筋或模板,以防止发出强躁声而污染环境、扰民。

  (3)加强施工现场的躁声监测:按《建筑施工场界躁声测量方法》(gb-12524)实施长期监测,专人管理,发现有超过施工场界躁声限值标准的,立即对现场超标因素进行整改,真正达到施工躁声不扰民的目的。

  四、实行分类管理

  1、避免泄漏现象

  (1)现场储存、使用的化学品(油漆、涂料)和含有化学成分的其他材料,控制泄漏、遗洒挥发。

  (2)对油料、油漆、稀料、冷底子油、模板油、脱模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爆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等材料严格进行采购、运输、存放、发放和使用控制管理。

  (3)如发生大面积的遗洒、燃烧、爆炸等事故,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的预案实施应急处理。

  2、施工过程做到落地清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区别处置的方法。固体废弃物应严格分类,按划分的相应贮存区域和贮存方式,整齐合理堆放,并有明确标识。

  4、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5、木材等木作工程现场可再次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可就地回收使用;钢筋、包装容器等木作工程现场不能再次利用的可加收无毒无害废弃物,应向公司经营科报批后处理。

  6、可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桶、废塑料布、废灭火器等向公司经营科和安全设备科报批后处理。

  7、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弃物,应经工程科审批后委托垃圾清运单位处理,并与其签订清运垃圾合同。

  8、对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规,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

  9、生活废弃物经公司安全设备科审批、施工废弃物经公司经营科审批后,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10、项目部每月两次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每季度向总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安全设备部汇报。

  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

  对所有的班组成员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定期进行大课教育,并用板报、讲座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应知应会考核,以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共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尽自已应尽的义务。

  六、现场防尘毒、躁声监督人员名单

  项目经理:

  环保主管:

  安全员:

  生产调度:

  仓库管理:

  后勤管理:

  环境管理制度 38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给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校园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保洁人员或委托保洁公司具体实施。

  三、校园环境与卫生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群众性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不同形式,经常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与卫生管理的.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护校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四、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环境与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保洁人员履行职责。

  第二章校园环境管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所有广告、海报、消息等应一律张贴在广告栏内,严禁在校园墙壁、公共设施或树木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刻及钉挂物品。在校园内设置广告、标语牌、画廊、厨窗、标志牌及悬挂过街条幅等须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且应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由有关单位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按期拆除。

  六、因建设等需要挖沟破路、架杆走线、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施工的,须提前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工地应当设置护墙(栏)或者围布遮挡,有文明标识,护栏或围布以外不准施工或堆放物料。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运渣土,清理和平整场地。

  七、在校园内设置商业摊点、电话书报亭应经学院统一规划、布置,校内严禁叫卖、饲养家畜家禽。

  八、禁止在校园内焚烧落叶、枯草等废弃物。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须报学院主管部门批准。

  十、校园内水电暖、通讯设施及道路、场坪等地,有关部门应经常巡视,及时维护,防止跑、冒、滴、漏,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校园卫生管理及设施建设

  十一、校内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按下列规定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校内主要环境道路、人行道、花坛绿地及生活区,由后勤服务公司校园管理中心负责。

  (二)建筑施工工地由国资处负责,施工完毕应将卫生清理干净方可交工验收。

  (三)学生宿舍卫生由学生处负责,学院划分的卫生责任区由各单位负责。

  十二、校内道路及人行道等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清扫,做到全天保洁,清扫作业应避开师生员工上下班(课)和人流高峰时间。

  十三、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倾倒污水、垃圾、粪便;

  (三)乱扔烟蒂瓜果皮核、纸屑及包装纸盒、袋等废弃物;

  (四)冲洗车辆;

  (五)在会议室、办公室、图书馆、礼堂等公共场所吸烟。

  十四、食堂、食品出售店(点)等饮食和服务行业的卫生工作,由公司相应中心负责管理。在公共场所从事经营的单位,必须根据市防疫站的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四章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理

  十五、校内生活垃圾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收集和倾倒,并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校内经营性或对外开展有偿服务的单位以及家属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收费清运,须向后勤服务公司交纳卫生管理费。

  十六、校内各单位、家属区住户在工程建设、维修和装修时应按规定交纳垃圾清运费或自行清运。

  十七、医院及有关单位产生的易燃、有毒和含有放射性及危险性的废弃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随处遗弃、倾倒。

  十八、清运垃圾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

  (二)装运现场必须清扫干净;

  (三)清运中不得沿途遗撒。

  十九、对垃圾箱(桶)、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进行灭害消毒,防止污染环境和蚊蝇孽生。

  第五章工作质量标准

  二十、环境卫生

  1、主路面:路面干净、无浮土,路边无积土,无丢片丢堆现象。夏季雨后一天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一天内清完,中雪三天内清完,大雪五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得在路面堆积。

  2、人行道:保持清洁,无浮土、烟头。路面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小雪两天内清完,中雪六天内清完,大雪十日内清完。积雪全部清到绿地、树盘内,不能在路面堆积。

  3、土地面:每天清扫一遍,保持干净。地面不能有废物堆积。更不能有成片积水。冬季雪后及时清扫。

  4、硬化地面:干净无浮土,无垃圾堆积。雨后一日无成片积水,冬季无积雪。

  5、果皮箱:箱内垃圾每天清理,箱体要保持清洁美观,无痰迹污垢灰尘。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6、垃圾清运:垃圾道、桶的垃圾日产日清,无焚烧树叶、杂草等物。垃圾点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清运,无散落垃圾。

  7、绿化区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

  8、其它:校园清扫范围内所有地方保证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核,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无乱贴乱画,乱钉牌匾。

  二十一、楼内卫生

  1、厕所:地面、墙壁及瓷砖清洁,无污水、无污垢、无杂物;小便池清洁无尿碱、无异味、无水锈;大便池通畅,无污迹;门窗、窗台、玻璃、暖气、灯具干净;洗手池、墩布池清洁无污物;厕所内无跑、冒、滴、漏、堵;各种设施完好;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冬季(包括寒暑假期间)注意检查门窗,注意厕所室内保温,防止上下水系统冻结。

  2、楼道楼梯:地面墙壁清洁,无杂物、无污迹。门窗、玻璃、楼梯、楼道、扶手及装饰物清洁,无积尘、无污迹。垃圾桶及时清倒,清扫工具放到指定位置,摆放整齐。遇有天气变化时,注意保护门窗,防止损坏。垃圾道无堆积、堵塞现象。

  环境管理制度 39

  (一)采光

  生产场所采光是生产必须的条件,如果采光不良,长期作业,容易使操作者眼睛疲劳,视力下降,产生误操作,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同时合理采光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保证产品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因此,生产场所要有足够的光照度,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1)生产场所一般白天依赖自然采光,在阴天及夜间则由人工照明采光作补充和代替。

  (2)生产场所的内照明应满足《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3)对厂房一般照明的光窗设置:厂房跨度大于12m时,单跨厂房的两边应有采光侧窗,窗户的宽度应不小于开间长度的一半。多跨厂房相连,相连各跨应有天窗,跨与跨之间不得有墙封死。车间通道照明灯要覆盖所有通道,覆盖长度应大于90%车间安全通道长度。

  (二)通道

  通道包括厂区主干道和车间安全通道。厂区主干道是指汽车通行的道路,是保证厂内车辆行驶、人员流动以及消防灭火、救灾的主要通道;车间安全通道是指为了保证职工通行和安全运送材料、工件而设置的通道。

  1.厂区干道的路面要求

  车辆双向行驶的干道,宽度不小于5m,有单向行驶标志的主干道宽度不小于3m。进人厂区门口,危险地段需设置限速牌、指示牌和警示牌。

  2.车间安全通道要求

  通行汽车的宽度>3m;通行电瓶车、铲车的'宽度>1.8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的宽度>1. 5 m;一般人行通道的宽度>1 m.

  3.通道的一般要求

  通道标记应醒目,画出边沿标记,转弯处不能形成直角。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坑、沟。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三)设备布局

  车间生产设备设施的摆放、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与墙、柱的距离,操作者的空间,高处运输线的防护罩网,均与操作人员的安全有很大关系。如果设备布局不合理或错误,操作者空间窄小,当工件、材料等飞出时,容易造成人员的伤害,造成意外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大、中、小设备划分规定

  (1)按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将设备分为大、中、小型三类。

  (2)特异或非标准设备按外形最大尺寸分类:大型长>12 m,中型长6~12 m,小型长<6 m。

  2.大、中、小型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的规定

  (1)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2m,中型 1 m,小型 0.7m。大、小设备间距按最大的尺寸要求计算。如果在设备之间有操作工位,则计算时应将操作空间与设备间距一并计算。若大、小设备同时存在时,大、小设备间距按大的尺寸要求计算。

  (2)设备与墙、柱距离(以活动机件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 0. 9 m,中型 0. 8 m,小型 0. 7 m o在墙、柱与设备间有人操作的应满足设备与墙、柱间和操作空间的最大距离要求。

  (3)高于2m的运输线应有牢固的防护罩(网),网格大小应能防止所输送物件坠落至地面,对低2m高的运输线的起落段两侧应加设防护栏,栏高1. 05 m.。

  (四)物料堆放

  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不当,不仅妨碍操作,而且引起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生产场所要划分毛坯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废物垃圾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操作顺序摆放整齐,有固定措施、平衡可靠。一般摆放方位同墙或机床轴线平行,尽量堆垛成正方形。

  (2)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人,白班存放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过当班定额。

  (4)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3.5 m o堆垛的支撑稳妥,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流动物件应设垫块且楔牢。

  (五)地面状态

  生产场所地面平坦、清洁是确保物料流动、人员通行和操作安全的必备条件。为此,应该做到:

  (1)人行道、车行道和宽度要符合规定的要求。

  (2)为生产而设置的深>0. 2 m,宽>0. 1 m的坑、壕、池应有可靠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3)生产场所工业垃圾、废油、废水及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以避免人员通行或操作时滑跌造成事故。

  (4)生产场所地面应平坦、无绊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