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寝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寝室管理制度1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坚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坚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坚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头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坚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景,要坚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我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景;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景,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提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必须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景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景;
(5)、处理好自我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礼貌;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坚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寝室管理制度2
为了给学校住校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的'休息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点蚊香时应注意蚊香摆放位置,确保安全。
三、寝室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吐痰,不得在墙上乱涂、乱写、乱张贴。
九、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十、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双休日留校住宿,必须由班主任批准,周六下午4:00钟报寝室管理员处。留宿者必须在晚上7:00钟回寝室,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寝室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立秩序良好、安全卫生、礼貌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职责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职责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供给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供给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坚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构成进取、健康、礼貌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学校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理解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善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礼貌、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景。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经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景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景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理解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景,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坚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掉、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礼貌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俭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职责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违反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礼貌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景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寝室管理制度4
为确保我校毕业班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包括不任本班课程的老师)和学校保卫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接电拉灯、如有灯具破损要由学校老师或电工维修。
4、寝室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5、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亲戚)。
6、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班主任老师每晚进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保管。
8、寝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纪行为,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9、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0、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电,关门。
11、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寝室。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1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
13、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男生寝室室长:钟其杰 女生寝室室长:董春艳
寝室管理制度5
为加强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创造一个舒适、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宿舍每寝室设室长一人,管理本寝室的`一切生活事务,负责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检查卫生,教育同学爱护公共设施。
二、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自作调换。学生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学生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室内垃圾由学生倒入指定地方。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三、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四、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五、学生宿舍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
六、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生火或点蜡烛读书。
寝室管理制度6
一、环境方面:
1、寝室长制定卫生值日轮流表。要求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2、卫生要求:地面、床底、窗台、桌面等处无灰尘、无饭粒、无菜粒、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3、卫生工具:统一放置在门后。
4、玻璃窗要明亮干净无灰尘。
5、寝室内要经常通风,无异臭味。
二、生活用品要求整齐摆放,做到五个统一:
1、毛巾:统一挂成一条。
2、口杯、牙刷、牙膏统一摆成一条线。
3、床上用品统一折放成一条线。如棉被折成块形摆成一条线,枕头叠在被块上。
4、多余的`鞋子,头朝外,跟朝内,摆在指定的位置,统一形成一条线。
5、多余衣物统一放好。
三、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负责当天寝室和清洁区的卫生,每天按时完成。由寝室长按排及督促。
2、上述所列公共部分是卫生值日生的职责,个人部分由值日生负责督促个人完成。
3、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报告寝室长、班主任以及生活委员
4、每天早上7:10,由寝室长进行检查。早上8:40前向班主任汇报。
卫生值日轮流表
(为净化生活环境,特制订以下寝室轮流值日表,由寝室长督促执行,望共同遵守。)
第一组:彭紫怡、郭兰馨
第二组:曾 颖、郭 薇
第三组:林 玲、郭智坚
第四组:郭 豪、张 婷
第五组:罗 宁、赖文露
第六组: 郭雨嘉、龙湾湾
寝室管理制度7
一、寝室纪律
1、在寝室高声喧哗、追逐打闹、故意敲门每项每人次扣1分。
2、向宿舍外倒水(扔杂物)每人次扣3分。
3、不按时就寝、提前起床每项每人次扣1分。
4、就寝时不能保持寝室安静每人次扣1分。
5、在洗漱间玩水每人次扣1分。
6、在过道倒水每人次扣2分。
7、在寝室点蜡烛每人次扣5分。
8、衣冠不整、衣不上扣、帽子歪戴每项每人次扣1分。
9、化妆、染指甲、穿高跟鞋每项每人次扣2分。
10、佩戴首饰、传呼机、手机每项每人次扣1分。
11、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12、说脏话、骂人每人次扣1分。
13、随地吐痰每人次扣1分。
14、阅读不健康书籍每人次扣3分。
15、其它违纪情况酌情扣分。
二、寝室内务
1、被子折叠、床单整理、枕头摆放、蚊帐悬挂不统一、整齐,每床每项扣1分。
2、脸盆、洗漱用品、学习用品等摆放不统一、整齐,每项扣1分。
3、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
4、毛巾挂放不整齐扣1分。
5、乱挂衣物扣1分。
6、地面不干净(有尘土、泥水、污迹、痰迹等)扣1分。
7、玻璃、窗台不干净扣1分
8、椅(凳)子摆放不符合要求,每把扣1分。
9、楼层公共卫生(走道、浴室、卫生间、阳台等)差,每间寝室扣1分。
三、其它
1、寝室内做到语言、行为文明,同学之间友好互助,对人有礼貌,加2分。
2、寝室成员能听从老师和室长的安排,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加2分。
3、寝室文化建设文明、高雅、有朝气、有特色,加1分。
4、文明寝室评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A、损坏室内公物;B、出现偷盗现象;C、出现打架、斗殴现象;D、出现酗酒、吸烟现象;E、私接电源,造成火灾等其它重大事故。
寝室管理制度8
一、卫生
1、上课时间被子未按规定叠好,发现一次扣2分。
2、床铺不整洁,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发现一次扣1分。
3、床品摆放特立独行,破坏寝室整体美观,发现一次扣2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发现一次扣3分。
5、床架四周悬挂衣服、衣架等,发现一次扣1分。
6、寝室门前走廊有积水,责任人扣3分,如责任人不明确,寝室每人扣2分。
二、纪律
1、擅自调换寝室、床铺,发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员,发现一次扣5分。
2、熄灯后大声喧哗、放歌、在走廊走动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就寝点名时,不在寝室者,发现一次扣2分。
4、在寝室踢打球类、用脚踹门、摔打门窗等,发现一次扣2分。
5、向窗外倒水、丢弃垃圾,发现一次寝室成员每人扣3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递交请假条,私自回家,发现一次扣10分。
7、夜不归宿(没有回家),发现一次直接退宿。
8、将泡面或外卖带回寝室,发现一次扣5分。
9、使用明火、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充电器等,发现一次扣3分。
10、在寝室内吸烟、打牌、喝酒,发现一次扣10分。如责任人不明确,以寝室全体成员为责任人。
11、按规定时间离开寝室,迟出或滞留寝室,发现一次扣5分。
12、藏匿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或者在寝室有安全隐患的事情的,发现一次直接退宿。
13、在寝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闹、推搡等情况,相关人员扣5分。
14、顶撞管理人员、学管会学生干部的,不服从管理,发生一次扣5分。
15、查房时,冒名顶替,追查双方责任,发现一次各扣5分。
16、无出入证进宿舍的、通校生进宿舍的扣5分。
三、出勤
1、按团委规定要求进行晨练,一周内未到一次扣3分,一周内翻倍扣分。
2、周日返校生按要求于周日14:00―18:00到校,一学期里没请假未到一次,迟到两次或者累计请假次数达到三次,一律取消周日返校生资格。
个人每周扣分达到10分,则通学一周,每周达到20分或一学期累计达到30分,则取消个人住校资格。
住校生个人自愿参与学管会管理,每周视参与程度加1―5分,优秀者推荐进入学管会。
学校以周为单位每周评选“最佳寝室”、“最差寝室”,累计达到两次“最差寝室”的寝室通学一周,累计达到三次“最差寝室”的寝室取消住校资格,另连续获得三次“最佳寝室”的寝室,定为星级寝室,学校将予以奖励。此细则根据具体情况变化进行修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寝室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持学生寝室安全、整洁、卫生,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老鼠窝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从住寝教师和生活老师的管理,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寝室长协助住寝教师管理寝室,按时就寝,落实卫生制度,对学生做出劝说,口头警告或交给老师处理。
三、各寝室学生不准互换寝室,如需调换,需经老师批准。
四、男生不准进女生寝室,女生不准进男生寝室,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需经老师批准。
五、严禁乱窜寝室,如有事需经老师或寝室长批准。
六、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
七、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报告生活老师方可进入。
八、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九、不私自拿别人的物品,室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准自带火种,私自接电,点蜡烛看书等。
十、严禁在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下棋、打闹、攀爬楼梯护栏、时刻注意安全。
十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玩手机等,确保休息时间和质量。
十二、起床后,认真整理内务、床单平展、直,被子叠放要四棱上线成豆腐块。床上不乱放衣物,床下、地面要干净;物品摆放到指定位置,把鞋放在鞋架上。
十三、遇到突发事件或突发疾病,及时报告住寝老师和生活老师。 本制度从20xx年11月17日执行。学校根据以上条例,对表现不好的.寝室和个人通报批评;对文明寝室和表现好的个人进行表扬。
寝室管理制度10
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管理的要求,特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爱护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2、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将瓜果皮和纸屑带入寝室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水、关电,不浪费。
4、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
5、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无班主任认可不得将物件拿出寝室。
6、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不得在床铺上打闹,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8、按照指定的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9、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寝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同时,为了完善寝室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寝室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针对教师和生活阿姨,制定本制度。
每一位负责老师职责:
1、 开学时,班主任老师按照男女分层休息的原则编排学生床位。
2、 午休铃声前,有序组织学生上厕所,同时检查学生是否将危险物品、水果零食带入寝室。
3、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生有序的、安静的带入寝室午休。
4、关注学生上下楼梯安全,保证寝室内上下不拥挤。
5、午休期间,负责老师自己不得睡在孩子的铺位上,不得与孩子同寝,必须负责巡视、守候孩子午休,保障孩子安全。保持寝室内的肃静,严禁学生在寝室和走廊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严禁在寝室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酒精炉、蜡烛等取暖设施或燃烧杂物等。
7、午休结束后,按照寝室内务规范要求,督促学生将被褥、物品摆放整齐,安全有序组织学生离开寝室回班级上课。
8、教育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进入寝室玩耍。
每一位生活阿姨职责:
1、每个寝室由一位生活阿姨负责寝室事务。学生起床后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寝室卫生。
2、寝室钥匙在值班室由张昆莺统一管理,保障学生就寝休息时开好门窗。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严禁在寝室私接电源,禁止使用电褥子、酒精炉、蜡烛等取暖设施或燃烧杂物等。
5、定期晾晒席子,定期做好消毒工作。
寝室管理制度11
为了使学生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由学生会宿管部进行考勤,考勤办法如下:
1.熄灯后,严禁在寝室点蜡烛。违者每室负2分。
2.熄灯后,严禁串寝,违者每次负1分。
3.晚寝迟到者或夜不归寝者,除交系部处理外,每人次负3-5分。
4. 查寝室卫生时,未按时起床,每人负2分,被子未叠每床负1分。
5.卫生检查时,拒检或无人迎检每室负3分。
6.地面走廊未扫、未拖负1-2分。
7.垃圾未倒负1分。
8.内务不整(桶子、被子、鞋子等未成一线)各负1分。
9.在寝室烧热的快、酒精炉或私接电源者,没收并负5-10分。
10.在寝室打牌者按情节严重负5-10分。
1)、作息时间要求
1、寝室开关门时间:
周日至周四
6:10—23;00
周五、周六
6:10—23:30
2、学生复习考试期间,息灯时间后延半小时
3、自觉维护寝室公共秩序,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赌博等。晚归同学须向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并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寝室。
4、熄灯后,由校纪律部统一对寝室进行检查。
5、一律不允将外来人员带入本寝室住宿(包括父母等)。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宿管中心说明。
6、学生不允许在外购买白酒、啤酒等酒精性饮料带入寝室饮用。
2)、卫生要求
1、寝室由室长安排做好卫生值日和卫生大扫除。室内垃圾在早上7:00—8:00,下午14:00—14:30放入指定地点,由清洁工统一清扫,其他时间严禁将寝室内垃圾扫入楼道或堆放门外。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坚持每天整理内务,各类物品放置有序,卧具折叠整齐,衣物、鞋袜、卧具及时清洗。
3、严禁学生在宿舍墙面、楼道内张贴标语、广告。
4、严禁在寝室内张贴各种有损形象的图案,寝室文化布置应在不影响寝室墙壁污染的情况下进行,严禁饲养各类宠物。
5、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每星期定时对寝室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抽查和周末检查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进行。
6、每个考核期〈四周〉结束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各部的卫生排名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交学生处。
7、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十优寝室”“优秀寝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3)、财产管理
1、学生有正常使用和保护学生公寓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不可随意变动、私自拆装楼栋内所配备公共物品。
2、爱护公寓的公共设施,严禁在墙壁和家具上剔、凿、定钉子,严禁使用利器刻划。
3、灯具及电线故障维修,由学生到宿舍管理中心填写报修单,中心安排维修,维修后由学生签字存入学生档案。
4、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随意安装电源,不得使用违规的大功率电器。
4)安全制度
1、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注意防火、防盗。
2、不得在公寓内使用煤油、酒精炉等明火,严禁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焚烧废弃物。
3、爱护消防器材,不得乱拆动设在寝室内的消防栓、消防水带和灭火器。
4、公寓实行男女分楼管理,不允许男女生互串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及异性。
5、不允许任何学生在寝室内从事推销活动。
5)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寝室管理制度12
1、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吹牛、嗑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生病及时处理。
3、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下班前要仔细检查幼儿宿舍教室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妥当。
5、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严禁在幼儿宿舍及教室内焚烧垃圾杂物。对宿舍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6、严禁在幼儿宿舍点蜡烛,严禁在幼儿宿舍内给手机充电。
7、保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幼儿入园人数,幼儿带药服药情况,幼儿的异常情况(生病、情绪、精神状况、饮食等)。接班人员未到,主班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幼儿。接班教师要按时到岗,了解本班幼儿当天在园情况作好记录。
8、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入宿舍后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师安排幼儿床铺时应考虑幼儿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上铺幼儿。对睡上铺的幼儿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摔下跌伤。
9、教育幼儿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家长将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违禁品带入幼儿宿舍。
10、幼儿午睡时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异物上床,不能让幼儿玩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域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
11、保教人员注意不要将床、桌子、椅子或其它物品放在靠窗台的地方,以防幼儿爬窗跌下摔伤。
12、保教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宿舍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幼儿宿舍用具和设施。
13、切勿在宿舍进口、走廊、楼梯口等处堆发杂物,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14、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5、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教育幼儿不能玩火。
16、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寝室管理制度13
1、教师要做好班级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教师要重视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他安全意外事故的安全。
3、教师要经常检查班内玩具、物品是否摆放合理,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幼儿注意安全。
4、教师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幼儿注意安全。
5、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6、教师要每天登记幼儿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园的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7、教师要做好第二次晨检,严禁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幼儿园。
8、建立健全接送卡制度,未持幼儿接送卡的人员及中小学生一律不准接幼儿。
9、发现幼儿身体不适,及时联系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病儿,发现幼儿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配合保健护士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0、如果发生事故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
长春中心幼儿园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开窗通风和清洁寝室内的卫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干净。
2、每个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
3、值班老师应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以免尿床现象的出现,提醒幼儿进入寝室后将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
4、寝室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一小时,在流行病高发的季节里,一定要加强消毒工作,可选醋熏、消毒水、紫外线灯等办法来每天消毒,以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值班老师不准睡觉,不准凑堆闲聊,不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注意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值班老师要做到勤巡视,勤观察,如摸摸幼儿的头,有没有发烧现象,检查幼儿口袋里有没有带些小玩具之类的东西,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等。
7、教师要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自我服务能力,如按顺序穿脱—衣物、鞋袜、折叠衣服、被子等,对年龄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帮助。
8、席子、枕头每半月洗晒一次,床铺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须在太阳下暴晒1—2次,以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
幼儿园就寝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指导、规范教师和保育员的工作,保障幼儿午睡时的安全,特拟定此就寝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员共同遵守。
1、午餐后,由一位老师组织幼儿散步、入厕,以保持幼儿安静情绪,要求不能高声讲话或者嬉戏喧闹,脚步放轻。保育老师负责幼儿就寝前半小时开窗通风,铺好幼儿被褥(在冬季,幼儿入睡后应关闭窗户),同时保教人员还要做好幼儿就寝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就寝环境。
2、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并及时恰当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幼儿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在床上乱蹦乱跳等,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同时要锻炼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师要检查幼儿衣物,预防幼儿玩别针、扣子等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要不断巡视,发现幼儿神色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聊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子或者蒙头睡觉。
5、随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天气无风时,可打开窗户,拉上窗帘,应避免对流风吹在幼儿身上;要定时晾晒被褥,并定时通知家长清洗被套、床单、枕套,能够及时根据季节更换厚、薄被。
6、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提醒幼儿不能擅自动教室里的电源设备。
8、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对寝室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午睡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的幼儿用具和设施。
10、保教人员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寝室管理制度14
一、学生确需住校,由家长提出申请,报政教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住校。
二、学生住校统一由政教处、总务处安排,按班级编入指定寝室和床位,学生本人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
三、每一寝室产生一名工作责任性强、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寝室长。由班主任批准,报政教处备案。学期末学校开展优秀寝室长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并给予奖励。
四、住校生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起床、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讲话、看书,不得在寝室里点矿烛,防止火灾。
五、争创文明寝室活动。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鞋子放在铺位左边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摆放整齐,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品按统一规格摆放。不按要求摆放取消当年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扫寝室卫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饭盒、方便面等食物带入寝室用餐,凡检查发现在寝室内用膳,扣除该日寝室卫生分。寝室长安排好值日生轮流表,每人一周,并报政教处备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扫寝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师进行检查评比,张榜公布。寝室长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进行打扫。
七、住校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失窃。一旦失窃,立即将具体情况报告政教处或值周老师,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寝室长每晚就寝前要检查本寝室的就寝人数,发现有同学不在寝室就寝,要及时报告值周老师或管理人员。住校生在住校期间不得住在其他寝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学家,发生类似事件,政教处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取消住校资格。如确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学校,必须向班主任和寝室长请假。
九、全体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争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视本班寝室1次,混合宿舍轮到本班值周人时,该周至少要巡视该寝室1次。
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1、床铺(6分):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间(2分):无污迹,无蛛网,无灰尘,不挂衣服杂物等。
3、地面(4分):室内、地面干净,无污迹。
4、门窗(2分):包括门内外两侧墙壁,无污迹,无损坏,窗台禁止乱放东西,门窗按时关锁。
5、物品摆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整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铁条上或鞋架上,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品按统一规格摆放。
6、就寝(3分):晚上熄灯后要按时休息。休息时,要保持宿舍内安静,不讲话,不吃东西,不洗衣服,不听音响,不随便走动,不在宿舍区做影响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学生生活指导老师和宿舍管理员不定时检查记分,各宿舍每周得分为各天分数之和,各班每周得分为本班各宿舍当周得分之和。
(2)有严重违纪情况的,如点蜡烛、蚊香,私搭乱接电线、乱倒水或从窗口向外倒水、丢抛杂物,故意破坏偷拿他(她)或公共财物,打架斗殴,不服从管理,带球进宿舍,在宿舍内打球等,一旦发现,将从所在宿舍的总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学期一宿舍累计两次以上的将取消该宿舍的评选文明宿舍资格。对违纪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取消住宿资格。
(3)混合宿舍每周应在门上写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级,当周该宿舍得分记入所在班级宿舍得分,同时该宿舍每周得分将作为评选文明宿舍的依据。
(4)每天的检查结果按天通知到年级,如有疑问请与学生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寝室管理制度15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氛围和安静、整洁的环境,维护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养成温文尔雅的生活习惯。特拟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同学共同遵守。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教育。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安静,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不得听广播、录音机、MP3、MP4等,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三、坚持文明用语,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不起哄、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玩扑克麻将,不赌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四、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理好内务。个人衣、被、鞋、袜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门锁。注意安全防范,禁止点蜡烛,不私接电灯、电炉、不准使用明火及家电;不在床上跳跃玩耍;就寝时应睡在有护栏的一头。
六、严禁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踩窗沿和阳台边缘等危险区域晾晒衣物或故意做危险动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不准私自换寝,特殊情况应经管理员和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留他人在寝室内就寝,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和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九、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保持寝室内外整齐清洁,各种生活用品必须排列整齐。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人人整理好个人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外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打扫完寝室内外卫生后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十、爱护公共财产,不乱钉钉子,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寝室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十一、严禁将火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或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寝室。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追究责任。
十二、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寓管部学生、值周教师或寓管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值周教师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十三、熄灯铃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听、拨打电话。
十四、值周寝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彻底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五、其他:
1、愉快接受寝室长的监督管理,不得有意为难寝室长,逃避责任。
2、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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