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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9 16:11:09 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事管理制度集锦15篇

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

  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

  2.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过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1天)第五条批假权限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按照审批流程后方可请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六条外出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八条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2.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人事管理制度3

  一、试用期、转正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可录用为合同制员工。

  (三)试用期内,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四)员工转正

  试用合格的新员工,应填写《转正申请报告》,包括:(试用期工作总结,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公司的建议等),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事部门审核,须考核的人员,应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有关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转正期,合格者经人事部门批准后即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二、淘汰、辞退

  (一)公司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月评,每个季度末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对以下人员进行淘汰。

  1、工作期间严重违规违纪者;

  2、工作不尽心尽责,消极怠工者;

  3、在员工中制造舆论,损害企业形象者。

  (二)公司有权辞退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1、辞退以下人员,应提前30天通知:

  a、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者;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辞退以下人员,无需事先通知:

  a、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e、法定的其它情形。

  三、离职

  (一)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1)、提前十五天(特殊岗位如:收银员、财务人员可适当缩短期限)上交《离职申请报告》,由离职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定后,公司总部员工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分店员工交人事课备案;

  2)、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批准后,领取并填写《离职手续办理表》;

  3)、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所有手续,逾期作自动离职处理;

  4)、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离职后必须在三日内退还住房及房内公物;

  5)、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后两个月内将本人的行政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走,逾期将按200元/月收取保管费;

  (AdWords)6)、辞退人员需立即办理有关手续。

  (二)薪资计算

  1、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薪资计算至该员工最后工作日;

  2、作辞退处理的,有关部门应将赔款、罚款等情况在意见栏中注明;

  3、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须扣除水电费;

  4、如合同期未满,则须按合同规定赔偿有关费用。

  (三)离职面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副主管级(含)以上人员面谈,其他人员由人事课安排面谈。

  四、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程序

  (一)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名,并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文件,人力资源部进行任免;

  (二)所有职务晋升都必须经过任前公示,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列为公示对象;

  (三)所有提名的`人选都必须有书面的申报考核材料;

  (四)没有经过任前公示的,无审核、考核意见的或未经核准,而事先安排代理相应职务的,均视为无效;

  (五)分店课长、主管级职务人选由各分店张榜公布,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副经理、科长职务人选和各分店店长、分店店长助理职务人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总部和分店张榜公布;员工可客观真实地反映拟任命人选的优秀和突出方面,也可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对任命人选进行检举和揭发。

  五、职位晋升

  当公司某管理层职位空缺时,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应聘条件,员工有优先获得该职位的机会。

  (一)公司对空缺职位采取竞聘方式择优录用;

  (二)参加竞聘的员工,需符合竞聘条件,填写《职位申请表》;

  (三)竞聘采用积分制评分办法,主要考查学历,工作经验,面试、述职演说,绩效考核,专业知识考试等方面;

  (四)竞聘上岗的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根据员工意愿可安排回原部门工作。

  六、工资

  (一)岗位技能工资

  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等其他津贴和非经营性补贴。

  (二)岗位工资等级

  员工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分店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当地的工资标准拟定,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三)抽调人员工资

  就高不就低原则:现有工资高于新工资标准,工资维持不变;现有工资低于新工资标准,按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定级办法

  1、新入职人员的工资定级,按拟就任岗位,参照公司规定执行。

  2、转正、调级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内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发薪办法及规定

  1、公司员工薪资及各项加薪、补贴,视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而定。

  2、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也应对本人的工资保密,不得公开或私下议论,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六)工资晋级

  1、符合工资晋升条件的员工,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并由部门责人签署意见。

  2、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对员工工作总结及部门签署意见进行核实、综合评估、业务测试后,在规定范围内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范围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分等级的岗位人员,工资晋级采取理论与实践双重考核的办法,合格后方予晋级。

人事管理制度4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人事管理制度5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xx、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xx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xx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xx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xx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xx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xx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xx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xx%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之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5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4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3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2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xx%。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8、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学费全部报销、住宿费按450元/年报销、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以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8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5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4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3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2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9、教材费、考试费自理。

  xx、编外人员申请攻读研究生,原则上以全日制统招形式为主,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毕业愿回校工作者,按照当年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

  11、教师进修考研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读研教师本人签订协议

  12、报销读研费用工作流程

  相关报销单→携带硕(博)士学位学历证书、读研协议书到人事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审批。

  七、退休制度

  (一)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到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二)学校原则上不办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xx年的;

  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l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应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的;

  ②从事高空(如架线电工等)、高温(如司炉工等)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的;

  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认定其出生日期。认定的原则是:

  1、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认定其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五)退休后的待遇

  1、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员管理,享受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和保留津补贴(全额)。退休费以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2、由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到龄退休后,因承担的学期教学任务尚未完成,不能离开工作岗位者,在该学期内,所任课时按相应职务在职教师发给课时酬金。

  3、符合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条件的人员,经市人社局批准,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xx%,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人事管理制度6

  一、 目的:

  为使学校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

  二、 内容:

  1、归档制度

  (1)对资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2)按照资料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3)将资料放入档案,并输入资料库。

  2、核查制度

  检查核对一般定期进行。但突发事件之后或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3、保卫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

  (2)、备齐必要的存档设备。

  (3)、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4、 统计制度

  (1)人事档案的.数量。

  (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3)档案整理和保管情况。

  (4)档案及设备利用情况。

  5、 转递制度

  档案转递一般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

  (1)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2)填写人事档案转递记录;

  (3)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6、借档制度

  (1)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2)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由人事处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人事管理制度7

  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细节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强人事管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是怎样的呢?以下是详细的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一定为xxx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人事管理制度8

  各学校的图书馆,对于选择图书馆员工,管理人员等,各学校都要制定出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本馆员工的调入:根据本部门编制从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根据市委、市府规定,高校教学、科技干部和行政处以上干部,一般不超过50岁(正教授可适当放宽至55岁以内);中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初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员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5级以上技工一般不超过40岁;工人不超过35岁。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入。一般情况下一家人不宜同时有三人在校工作。一般职工不从外省调入。调入人员须经有关部门考核。调入后须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任手续、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本馆员工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至其他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馆领导提出,经馆长和接收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经校长(副高以上人员)和校人事处同意后,办理中断聘书手续、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方可到新单位上班。未办理以上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

  3.本馆专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称职、符合晋升条件,都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高教系统图书资料专业技术系列,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五级。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评定和确定,具体条件按当年学校、市职改办或省高教局职改办的文件办理。一般情况下,大专毕业三年、本科毕业一年或硕士毕业当年可确认为助理馆员;本科、大专毕业任助理馆员四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报评或确认为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馆员五年、获博士学位任馆员两年、大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年、其中任馆员五年、及中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任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副研究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研究馆员。本馆工人在获得大专毕业学历后,可参照此条件获资格提升。

  4.本馆按照学校所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指标(一般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可聘为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55%可聘为馆员,25%可聘为助理馆员或管理员)对已获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聘期每期两年,到期续聘。如果受到指标限

  制、受聘人在任期内考核不称职、受聘人不适合某一具体岗位,则受聘人可能不得受聘。

  5.员工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员工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修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填写考核表,在本部门的会议上进行考评,由部主任推荐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不称职),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员工在遵纪守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优秀、有科研成果、有突出贡献、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等,有对获奖励的机会。员工违纪、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缺勤、出现责任事故等,均需受到一定的处罚。

  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馆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奖励分为:

  ①馆发月奖金:全勤,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者;

  ②校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③市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④特殊贡献奖: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经学校教代会专门小组讨论评定等级后获奖;

  ⑤部门集体奖:馆内年终进行的部门评比奖项,按《图书馆先进集体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的部门;

  ⑥学术科研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评比后获奖;

  ⑦个人单项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奖励在文体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贡献者和获奖者;

  处罚分为:

  ①批评教育:轻度违纪或工作失误者;

  ②扣发奖金:违纪、工作失误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

  ③调换岗位:不能完成岗位任务或不胜任所在岗位者;

  ④辞聘:严重违纪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扣发奖金或调换岗位后仍没有改进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者。

  ⑤自动离职:在辞聘三个月后,本人没有办理离校手续者。

  7.①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上班时间为:8:20--17:00(白班),16:40-22:30(晚班)。

  ②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安排,员工需服从安排参加白班、晚班、周末班、寒暑假及其他类型加班的工作,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绝部主任的工作安排。

  ③部主任有权决定员工两天以内的倒休;超过三天的倒休需报主管馆长批准,并报馆办公室备查;副部主任以上人员倒休假两天以上、病休假一天以上、公差一天以上均需报办公室备查。

  ④除特殊情况,本馆一般不批准事假。员工私事通常利用倒休时间办理。

  ⑤员工患病不能上班,需凭医疗部门开具的病休证明请假,报办公室备查;每月病假三天以上者,按天数扣发奖金及午餐补贴。

  ⑥员工因公事不能来馆上班,须有馆长批条并报办公室备查;否则不以公差论处。

  ⑦员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每年一次以内)等休假,凭医疗部门证明并经校人事处核实的批条或馆长批条(婚假)到办公室请假;假期内不扣奖金和津贴,但不发午餐补贴。

  ⑧员工的各类请假均可用加班或超时超量的工作作为抵销。

  ⑨员工超时超量的工作和加班,馆里根据情况发放加班费。

  ⑩员工可享受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的休假,由于本馆实行全年开放制,员工需根据各部安排,参加寒

  暑假及公众假日的加班。

  8.①员工在岗期间,需接收馆里安排的各种岗位培训,参加馆里安排的培训的时间,算上班时间。

  ②本馆鼓励员工自愿参加有关的在职学习,由各部门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适当的时间调配,但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员工的学习经馆领导同意后其费用可由馆里给予适当补助,凭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和学费收据报销200元。

  ③本馆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两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中级职称的人员每三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馆里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馆外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学术会议,馆长安排或经馆长同意参加的,可按公差处理并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

  ⑤本馆鼓励员工承担各种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业余时间的教学补助和酬金由任课员工自得,不必上交馆里,但员工的各种教学活动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事务所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事务所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1)、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事务所经营班子对未来一年的业务发展预测,统筹规划各部门本年度人员编制。

  (2)、各部门在事务所岗位编制的整体规划下,根据本部门人员现状况,由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忙季到来之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3)、在业务淡季事务所严格控制新增人员,特殊部门需求的特殊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主要包括人员需求、信息发布时间和渠道、选拔方案及时间安排、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内容,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

  招聘广告应具有如下内容: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需附带的证件、材料、联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为主,有特殊专业要求(如应聘国际业务部门等对外语能力要求较高的部门时),除了采取笔试外,还得加试口试,题目由用人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拟定。

  初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主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员工待遇;并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执业经验、专业技能等,对初试合格的人员情况予以记录。

  复试由主管副总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引导工作。

  事务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网上招聘、员工推荐、刊登报纸广告等。

  2、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工作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因面试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门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间隔天数,但最长不超过两周。

  3、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已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并确定报到日期。

  1、所有应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复试合格后须先由综合业务部组织进行体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肝功化验结果,心、肺功能等),身体健康者方可录用。

  2、事务所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至少是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经济类专业(其他专业确实优秀的,应事先报经主任会计师同意)。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员工级别的,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4、应聘项目经理以上级别的,应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5、工作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卓有成绩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应聘国际业务部等对外语要求较高的人员,英语程度至少在国家6级以上且听说读写流利。

  7、事务所员工推荐的应聘人员不得到推荐人所在的部门工作。

  2、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并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予以提前转正。

  4、特别优秀人员经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不经过试用期。

  1、试用期满后,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转正意见,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鉴定后,报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予以转为事务所正式员工。

  2、有执业资格的员工,应在转正后一个月内将执业关系转入事务所,由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条例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后执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调入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应依据本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仍继续留用工作的,应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临时员工劳动合同年限由公司视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重新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原劳动合同废止;新员工于试用期满转正后即与公司签订。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对方当事人。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下列时间提前向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业务助理级及一般行政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项目经理级员工及行政经理,提前二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1.公司正式员工,从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统筹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待遇。

  2.临时员工和实习员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情况特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九条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第十条新员工到公司上班前,应在行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公司划定,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结果出来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员应在上面签字,当确定各项体检结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进入试用期。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续,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须经所在部门、财务部、质量监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其完成或者正在进行中的工作的资料档案及待办事项已经移交完毕,方可正式办理调转事宜。

  为规范事务所人事管理,使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一支“能吃苦、会战斗”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是事务所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原则,使每位员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包括对由于各种原因已经不适合在事务所继续工作的员工的辞退、开除等。

  第四条、辞退、开除员工,事务所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获取可靠的证据基础上,按照事务所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

  1、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建议,人力资源部考察,确实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可在试用期内随时予以辞退处理;

  2、事务所正式员工,不能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责任,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考察核实,并听取本人意见后,上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予以辞退处理;

  3、长期休假已作为待岗处理的员工,如待岗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仍然没有部门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辞职,将按照辞退处理;

  4、劳动合同期满,事务所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辞职时,可按照辞退处理;

  1、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或因触犯法律被提起公诉的员工,事务所根据行政机关的通知将予以开除处理;

  2、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3、因个人失职,给事务所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的员工,除按规定赔偿事务所相应损失外,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务所或客户商业秘密的员工,事务所一经查实,将予以开除处理;

  5、严重或屡次违反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事务所可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予以开除的处理。

  (1)、事务所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除支付员工工作天数的工资外,将不给于其他经济补偿;

  (2)、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未满的正式员工,将按劳动合同中的相应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3)、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满的正式员工,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凡是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将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

  1、事务所在辞退或开除员工前,由拟被辞退或开除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听取员工个人意见,并将谈话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拟辞退或开除员工的情况,及时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报告,并根据事务所领导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了解。

  3、人力资源部将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汇报,并履行辞退、开除员工的必要手续。

  4、辞退或开除员工的决定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应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发出“辞退(开除)通知单”(通知单样式附后),正式通知拟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

  5、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或主任会计师申诉,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听取申诉员工的意见并进行书面纪录,且在3日内给以申诉人答复。

  第九条、凡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在3年内不再录用。

  1、员工应于辞职前一个月向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请求;

  2、主管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应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4、辞职员工写出书面辞职申请同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经相关各部

  5、事务所可通过人力资源部出具辞职人员在事务所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员工辞职时,其部门负责人要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人力资源部协助,并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事务所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包括事务所为个人配置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第十四条、员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应从员工离开事务所之日起3个月内调离事务所。

  第十五条、离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被事务所辞退、开除处理的员工,也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或以部门负责人

  签认定的停薪日期为准。以各种理由请假一段时间后提出辞职,认定停薪日期为请假开始日期。

  3、事务所对在合同期内被辞退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补偿;

  (3)、劳动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对事务所

  (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事务所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为加强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和参照利安达总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勤工作由综合业务部承担,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凡因私请假,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公司工作岗位,否则以缺勤计算。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时30分至下午4点30分,夏季:早8时至下午5点。(午休时间一个半小时除外)。冬季时间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下班。凡上班时间未准时到达岗位的,按迟到计;凡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早退计。

  3.凡超出各种假期规定期限仍需继续休假者,应提前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不提前请示批准者逾期休假时间按旷工论;

  4.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办公室达一小时以上者,缺勤时间按旷工论。

  第六条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凭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病假。工作时间到医院就诊,凭挂号单视就诊时间长短计病假。

  第七条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直至痊愈。

  第九条探亲假。凡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以下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夫妻两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时间)。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亲一次者,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员工,从报到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不包括路途时间)。

  3.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亲假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休假天数每天补助20元。

  公司正式员工办理本人结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对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公司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1.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产假90天。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休假15天护理配偶,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员工凭该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增休产假3个月。晚育女员工增加奖励假30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可根据医生意见享受产假15至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42天。

  3.产假期满仍需继续休养者,可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4.员工施行绝育手术或女员工作人工流产手术,可凭医院证明休病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超过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员工需离职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丧事时,可请丧假3天。

  员工到外地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满一年的在岗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龄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数不包括政府法定节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原则上也不能分开使用。

  3.员工如申请年休假,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数每天补助20元。

  (1)员工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计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员工参加公认职称考试,一次考试可申请考试假3天。

  员工参加对公司发展有重大积极影响的考试,其休假时间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因公出差者,出差时间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补助按2倍计发。

  第十八条请假者应至少提前1天向有关领导请示,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委托(或由主管领导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后,方可离职。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或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九条凡请病假、工伤假者,均须凭区级以上就诊医院医师诊断书,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须凭就诊医院证明申请续假。

  第二十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当事人在外地需续假时,可采用电话方式联络,于返回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半天不用填请假单,但必须与主管副总打招呼,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应由本部门主管副总、综合部、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者请假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审批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任何人无权超越本规定的职权范围批准员工以各种名义的请假,否则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请假理由不真实,故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节日加班(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按劳动法规定计算工资。

  第二十五条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的员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资总额全额照发;超过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资的90%。

  第二十六条符合规定时间内的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奔丧假者,原则上扣发综合奖金,其它工资照常发放。

  第二十七条每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基本工资的30%;(例如:月工资1000元,请假10天,计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请病假超过1个月,按基本工资70%计发工资;超过2个月,按基本工资6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3个月,按基本工资5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4个月,按基本工资4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5个月,按基本工资3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长期病假者作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以上病假1-5个月的均扣发综合奖金)

  第二十八条每月事假超过1天,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1000元/22天=45.45元,请假2天超过1天,计算方法扣发:45.45元*1天*80%=36.36元,应发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过7天,扣发应发工资的100%和当月奖金。

  第二十九条休正常产假,除综合奖金、基本工资正常发放。超过应休产假视具体情况,按旷工、病假、事假处理。

  第三十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视同事假超过1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次者,视同事假超过2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旷工半日以上者,扣发全月应发工资的20%,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综合奖金,累计旷工达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条被公安局拘留者,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发放生活费。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所正式员工和聘用的长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

  1、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员工自进入公司试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综合管理部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应及时提供真实的个人基础信息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等资料。

  2、员工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资料。

  3、每六个月综合管理部将对基础信息档案进行重新确认。

  1、正式员工转正后可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由公司将人事档案存档于省人才中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存档费用由公司负担;

  2、员工离所后,应及时将人事档案调出,未能及时调出产生的存档费用由本人负担;

  3、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人事档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10

  一、开展干部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008年,晋中市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干部教师交流工作。市、县(区)分别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组,在市政府出台《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广泛调研,7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8月中旬召开了由教育、财政、编办等部门参加的全市中小学人事工作会议,对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与教师提前离岗、新教师招聘、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工作统筹考虑,全面部署,综合推进,9月份开学,全市2841名交流干部教师全部到岗。在交流过程中,本着“政策引导、以县统筹、因地制宜、合理流动”的原则,严格交流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各县(区)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结合学科结构、骨干教师比例以及干部、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认真制定交流方案,采取自愿申报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人选,普遍实行“人走关系动”、“人走关系留”和“对口交流”三种形式,交流学校双方及时做好交流人员的聘用(聘任)和解聘等相关手续,认真做好交流人员的欢送、欢迎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人性化管理等措施,确保了交流工作的稳妥高效有序进行。全市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教师共有9515人,实际交流2841人,占全市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9.9%,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9.2%。其中,交流干部512人,人走关系动380人,占干部交流的74.2%;交流教师2329人,人走关系动1832人,占教师交流的78.7%。中小学干部教师实行有序交流,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使农村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得到加强。教师的.合理流动也为学校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遇,为超编学校消了“肿”,为缺编学校补了“空”,部分城镇学校通过干部教师的交流,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现象。这项改革,对于进一步加强晋中市教师队伍建设,合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介休市加强乡镇中心园建设促进农村幼教健康发展

  介休市把建设乡镇中心园作为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突破口,走出了独立加规范的路子,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中心园已成为介休农村学前教育的示范窗口。具体做法:一是目标明确,政策倾斜。1997年,介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的意见》,明确“独立是发展的前提与保障”,明确乡镇中心园发展目标,要求3年内中心园必须全部实现独立办园。对于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实行三个“优先”的政策(优先分配公办幼儿教师,优先配备幼教物资,优先参加各种教育培训)。二是确立导向,科学评估。加大中心园独立工作在各乡镇年终教育工作评估中的权重,突出强调中心园工作,促进了中心园的规范发展。到1999年,乡镇中心园全部与小学脱钩,实现独立办园。三是加大支持,逐步规范。为确保独立后的中心园尽快步入规范发展的道路,先后选派出9名学历合格、业务精湛、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责任心和进取心的公办幼儿教师担任中心园园长,先后分配了70多名教师进入公办幼儿园。四是体制灵活。目前,全市17所中心园中集体办园12所,公办民助园2所,民办公助园3所。实行灵活管理体制,保证保教质量不降低。五是规模办园,提升水平。乡镇中心园自实行独立办园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办园水平大大提高,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欢迎。目前全市在中心园接受教育的幼儿2400余名。幼儿人数达150人以上的中心园有10所。

  三、灵石县全部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服务人员的工资

  近年来,灵石县在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后,狠抓了寄宿制学校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特色化管理机制。一是服务意识明显提升。2007年,以县统筹解决了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炊事人员以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工资。2008年县财政投资10万多元,给每所寄宿制学校配齐了冷柜、冰箱,同时将全县152名生活教师工资和254名炊事员工资以及学生的住宿费共279万多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发放。生活教师、炊事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每月增加到550元,做到了全部落实。二是管理绩效明显提升。首先,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校长问责,学校凡出现大小事故,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从校长开始,一查到底。同时根据学校实际,对饮食区、住宿区、学习区、活动区实行区域负责。特别是对小学中、低段年级生活教师严格实行《生活教师一日流程“双同”制》,真正做到人人有安全任务,个个负安全责任。其次,对生活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每年一次,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第三,严格监督检查。每年联合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卫生工作进行检查,不断强化安全目标责任制度的落实。第四,发挥典型作用。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生活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在教师节上隆重表彰奖励,同时以信息的形式对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供其他学校学习借鉴。

人事管理制度11

  建设一文具有很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社会力量办学而言,建设一文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是必要的和重要的。这艾队伍群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首先需要一个造就这支队伍的培养机制、管理机制和使之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

  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地对教师的各项工作给予客观、全面地考核评价,是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考核评价就是对教职工在学校特殊劳动中表现出来的内在要素和在一定条件下做出的成绩进行客观描述和全面评定,即对教职工的思想、行为、能力、水平、成绩等方面进行检查、衡量、核实和评价。

  (一)考评目的

  1、全面掌握教职工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水平,为任教续聘、提职、晋级、奖惩、培养和调整提供依据。

  2、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破除终身制。

  4、发现、培养、选择人才,使每个人的才华得到承认和重视。

  5、增进群体、个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前进。

  (二)考评原则

  1、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综合考评。

  2、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吸收教职工本人及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

  3、坚持民主、公开,增加透明度。采取领导与群众、教师与学生、述职与评议、经常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考评指标体系、评估要素、评估分值、权重、方法、标准等力求科学、准确、简便、易行,符合本校实际。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政治思想主要考评是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业务水平主要考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其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水平的评价。工作态度主要考评对完成本职工作的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程度,事假、病假、旷工情况统计。工作成绩主要考评实际完成行政管理、教学以及其他工作量,开展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所教育的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和提高的程度。

  二、完善

  奖励制度

  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民办学校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形成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之一就是贯彻肯定成绩,总结经验,鼓励为主的原则,建立持续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机制,不断推动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从事教育事业,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异者;

  3、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民办学校应授予”全校优秀教师”、”全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制订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办法。通过舆论宣传以及搞好一年一度的教师节活动,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亦应根据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表彰奖励教职工实施办法。每年或每学期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对各类竞赛优胜者、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者;专著论文获奖者、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者等,可由学校按不同类别、等级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三、加强培养和培训工作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和教育工会,注意吸收新鲜血液,接纳符合党章、团章规定条件的新党员、新团员,并发挥这些组织的先锋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教育机构应当对其聘任的教师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目前,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一般还没有建立党团组织柏工会,行政工作也很少有专门负责教职工培训的机构。随着这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法规的日益完善,积极做好广大教职工的培训工作己刻不容缓。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教师和行政人员都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无需置疑,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同国办学校一样,也存在着办学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莠共存、参差不齐的现象。一些未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人成为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人走上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讲台。即使一些长期在国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因社会力量办学的性质、特点、对象、管理等与国办学校区别很大,仍然需要不断学习,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鉴于此,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构,把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人力和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学理论和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轮训或者重点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切实端正办学思想,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热爱所从事的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专职教师,要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首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并通过教师资格或者教师资格认定。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大多数是兼职,除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创造吸引、调入、留任、资格认定专职教师的鼓励、优惠政策以外。各校应加大建立专职教师队伍的力度,制订培养、培训教师工作制度。挑选一批基础较好,热爱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中青年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以便他们逐步担当教学任务,胜任教学工作。其青年教师的进修培训应主要依托高校进行,充分发挥国办学校的教学科研优势和培养、培训师资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民办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要加强对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标准和学历层次。职业学校要制订教师资格标准,积极聘任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

人事管理制度12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自主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聘任专职工作人员须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人事管理制度13

  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XXXXXXXX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劳力管理

  第一条招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人事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本细则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为本公司经理级(不含经理级)或相当职位以下人员(经专案呈准的'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

  (1)后勤单位:包括总经理室、管理部、会计部、财务部(不含收银股)、企划部、外商课。

  ①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8:00—17:00

  正常班:9:00一l7:30

  周日:休假(如配合营业需要则须排定值班人员)

  ②节假日

  当日休假,须排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一律延后择期补休。

  (2)营运单位:包括营业部、财务部收银股。

  ①营业部课长级以上人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9:00—18:30

  晚班:13:30—22:00

  (每周l一2天晚班,其余早班)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②股长、组长、营业助理(含超市股长、组长)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③超市职员出勤值休方式(采用固定早班)

  生鲜人员:

  早班:8:30—17:00

  (每日须留守值班人员补交接班空档)

  早上兼职人员:8:30—1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干货、冷冻人员:

  正常班29:00一l7:30

  (每日须留守值班人员上交接班空档)

  夜间兼职人员:18:00—22:00

  白天兼职人员29:30—15: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④收银股长、组长、职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超市收银员按营业需要可调整早晚班轮班时

  ⑤夜间股人员出勤值休方式

  当日22:00一翌日8:30

  (留守守卫室当日22:00一翌日04:0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⑥服务股人员(总机、柜台、电梯接待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一l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夜间兼职人员:18:00—2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⑦养护中心人员出勤值休方式为轮班制,每日24小时均有人值勤,月休6天。

  (3)各单位当月出勤时间表应于每月25日前抄写两份送达人事单位备查。

  第四条:上班时间10分钟(不含l0分钟)后到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前10分钟(不含10分种)前离岗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月合并累计超过4次以上,超过部分每次视为请假1小时,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视为请假半日;每次迟到早退逾4小时以上未请假者,视为旷工。

  第五条:上班时间依业务需要,可另行规定。

  第六条:缺勤时间应按每小时扣全薪÷月固定上班时数薪资计算。

  第七条:旷工人员除按第四条规定扣发薪资外,其情节构成惩罚要件者,另按本公司“奖惩细则”惩处。

  第八条:考勤依据如下:

  (1)人事单位以打卡为依据进行考勤,设置签到簿的单位则以签到簿为依据,要求其人员在到(离)岗时,除签名外,并加注时间。

  (2)凡代打卡(签名)者,一律按“奖惩细则”惩处。

  (3)外出人员按规定填具外出申请单送主管批准后,方能外出。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论处,因职务关系需机动外出者不在此限。

  (4)因特殊事故末打卡或签到,而主管认同到勤签名者,每月不得逾3次,第4次以后每次视同迟到早退论处,因公务无法打卡或签到者除外。

  第九条:当班时间之外勤务及休假日勤务:

  (1)需加班时,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单位主管批准。遇突发性的紧急情况,部门主管得要求员工加班或在假期中上班。

  (2)超时勤务津贴计算基础为:加班时数×全薪÷月固定上班时数。

  (3)实际加班数未满l小时者不予计算,满l小时以上者以每加满0.5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期间如同用餐时间,应扣除用餐0.5小时后为实际加班时数。

  (4)经理级以上主管免打卡上、下班,但不可申报加班费。

  第十条:本细则经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人事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医院劳资和人事管理行为,根据医院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实行股东身份和员工身份相分离的员工管理制度。股东依据出资比例和章程规定行使权力,承担义务,参与分红或提取股息;员工依据其技能和从事岗位取得劳动报酬。

  2.医院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准入条件,由控股公司委派并负责考核,由医院按规定聘用。

  3.医院实行任职回避制。

  医院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院长不得兼任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负责人。

  董事、监事不得兼任财务总监、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药剂科长、设备科长等人、财、物岗位的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在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部门任职。

  4.医院对员工实行自主管理,接受控股公司的人事委派。

  控股公司委派的人选,需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其委派的人选被董事会否决的一年内不得再提名,必须重新委派。

  5.医院用工实行编制总数控制。

  员工编制总数和年度用人计划,经董事会通过,须报经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执行,医院不得超编聘用员工。

  6.医院因业务需要招收新员工,根据年度用人计划,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招聘标准和程序录用。医院不得聘用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员工。

  7.医院对员工按医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劳动法规进行管理,全员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医院实行员工岗位责任制、干部聘任制、全员合同制。

  8.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

  院长、副院长、业务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等中层以上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聘用期不得超过3年,聘期届满须重新聘任,可连聘连任。

  9.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专业技术业务骨干可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实行高聘,对于业务不称职的实行低聘,易职易薪。

  10.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在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评聘专家和专业骨干,授予誉荣,发给津贴。

  根据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称、资历、技能、贡献和社会评价等因素评聘专家、I类骨干、Ⅱ类骨干。其评聘办法另行制定。

  11.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否则必须转岗,不服从转岗的予以解聘;应聘管理岗位、后勤技术岗位,国家有从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在该岗位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一律转岗。

  12.行管、后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行政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工勤、后勤技工,根据其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实行定岗定薪、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其岗位实行社会化,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医院实行档案工资和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以技能和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分配形式。员工原有的档案工资保留,作为调出、计算社会保险和办理退休的依据。

  14.医院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结构薪酬体系。其工资制度另行制定。

  15.医院院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任职情况,由控股公司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由控股公司提出,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免;医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任职情况,由董事会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经董事会通过,须经报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任命。

  16.医院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较差,违反医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实行申告待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或一年内二次被申告待岗的员工,予以辞退或解聘。

  17.医院对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院外从事或支持他人从事医务活动、损害医院利益的员工,追究经济责任和实施行政处罚,直至予以辞退或解聘。

  18.董事、监事、院长、财务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医院章程的规定,给医院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医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院务会、院长、财务总监等的职责由医院章程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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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事管理制度集锦15篇

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第一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公司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2.上班时间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节变化,时间以调整后为准.第二条打卡规定

  1.打卡地点:各办公司室及园区办公和生产场所.

  2.打卡要求:

  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罚款50元。

  3).每月5号前各部门统一将原始考情和打卡记录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4).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在超出上班时间的第一分钟都视为迟到.迟到1分钟至10分钟扣10元、11分钟至30分钟的扣2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1.5天工资),超过60分钟按一天旷工处理(扣除3天工资)。

  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旷工记录,扣发当月满勤奖。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无故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以事假标准的三倍扣罚。

  连续旷工三天公司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200元。

  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辞退。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请假制度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超出时间按一般事假进行计算.

  4.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女员工享受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以内,应给与授乳假,一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1天)第五条批假权限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按照审批流程后方可请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

  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第六条外出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七条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第八条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

  2.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

  《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人事管理制度3

  一、试用期、转正

  (一)试用期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凡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可录用为合同制员工。

  (三)试用期内,公司将对新员工进行在职培训。

  (四)员工转正

  试用合格的新员工,应填写《转正申请报告》,包括:(试用期工作总结,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公司的建议等),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事部门审核,须考核的人员,应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有关考核,不合格者将延长转正期,合格者经人事部门批准后即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二、淘汰、辞退

  (一)公司每月对全体员工进行月评,每个季度末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测评,对以下人员进行淘汰。

  1、工作期间严重违规违纪者;

  2、工作不尽心尽责,消极怠工者;

  3、在员工中制造舆论,损害企业形象者。

  (二)公司有权辞退有下列情形的人员:

  1、辞退以下人员,应提前30天通知:

  a、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者;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辞退以下人员,无需事先通知:

  a、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e、法定的其它情形。

  三、离职

  (一)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1)、提前十五天(特殊岗位如:收银员、财务人员可适当缩短期限)上交《离职申请报告》,由离职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定后,公司总部员工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分店员工交人事课备案;

  2)、经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批准后,领取并填写《离职手续办理表》;

  3)、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所有手续,逾期作自动离职处理;

  4)、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离职后必须在三日内退还住房及房内公物;

  5)、离职人员必须于离职后两个月内将本人的行政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走,逾期将按200元/月收取保管费;

  (AdWords)6)、辞退人员需立即办理有关手续。

  (二)薪资计算

  1、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薪资计算至该员工最后工作日;

  2、作辞退处理的,有关部门应将赔款、罚款等情况在意见栏中注明;

  3、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须扣除水电费;

  4、如合同期未满,则须按合同规定赔偿有关费用。

  (三)离职面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副主管级(含)以上人员面谈,其他人员由人事课安排面谈。

  四、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程序

  (一)管理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名,并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文件,人力资源部进行任免;

  (二)所有职务晋升都必须经过任前公示,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列为公示对象;

  (三)所有提名的`人选都必须有书面的申报考核材料;

  (四)没有经过任前公示的,无审核、考核意见的或未经核准,而事先安排代理相应职务的,均视为无效;

  (五)分店课长、主管级职务人选由各分店张榜公布,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副经理、科长职务人选和各分店店长、分店店长助理职务人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公司总部和分店张榜公布;员工可客观真实地反映拟任命人选的优秀和突出方面,也可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对任命人选进行检举和揭发。

  五、职位晋升

  当公司某管理层职位空缺时,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应聘条件,员工有优先获得该职位的机会。

  (一)公司对空缺职位采取竞聘方式择优录用;

  (二)参加竞聘的员工,需符合竞聘条件,填写《职位申请表》;

  (三)竞聘采用积分制评分办法,主要考查学历,工作经验,面试、述职演说,绩效考核,专业知识考试等方面;

  (四)竞聘上岗的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不符合要求的员工,根据员工意愿可安排回原部门工作。

  六、工资

  (一)岗位技能工资

  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等其他津贴和非经营性补贴。

  (二)岗位工资等级

  员工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分店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当地的工资标准拟定,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三)抽调人员工资

  就高不就低原则:现有工资高于新工资标准,工资维持不变;现有工资低于新工资标准,按新工资标准执行。

  (四)工资定级办法

  1、新入职人员的工资定级,按拟就任岗位,参照公司规定执行。

  2、转正、调级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内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发薪办法及规定

  1、公司员工薪资及各项加薪、补贴,视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而定。

  2、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也应对本人的工资保密,不得公开或私下议论,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六)工资晋级

  1、符合工资晋升条件的员工,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并由部门责人签署意见。

  2、公司人力资源部或人事课对员工工作总结及部门签署意见进行核实、综合评估、业务测试后,在规定范围内的,由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规定范围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分等级的岗位人员,工资晋级采取理论与实践双重考核的办法,合格后方予晋级。

人事管理制度4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人事管理制度5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教职工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产,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xx、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xx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xx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xx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xx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xx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xx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xx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xx%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之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5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4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3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2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xx%。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8、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20xx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学费全部报销、住宿费按450元/年报销、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xx年7月1日以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8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5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4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3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2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9、教材费、考试费自理。

  xx、编外人员申请攻读研究生,原则上以全日制统招形式为主,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毕业愿回校工作者,按照当年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

  11、教师进修考研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读研教师本人签订协议

  12、报销读研费用工作流程

  相关报销单→携带硕(博)士学位学历证书、读研协议书到人事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审批。

  七、退休制度

  (一)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到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二)学校原则上不办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xx年的;

  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l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应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的;

  ②从事高空(如架线电工等)、高温(如司炉工等)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的;

  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xx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认定其出生日期。认定的原则是:

  1、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认定其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五)退休后的待遇

  1、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员管理,享受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和保留津补贴(全额)。退休费以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2、由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到龄退休后,因承担的学期教学任务尚未完成,不能离开工作岗位者,在该学期内,所任课时按相应职务在职教师发给课时酬金。

  3、符合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条件的人员,经市人社局批准,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xx%,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人事管理制度6

  一、 目的:

  为使学校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

  二、 内容:

  1、归档制度

  (1)对资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2)按照资料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3)将资料放入档案,并输入资料库。

  2、核查制度

  检查核对一般定期进行。但突发事件之后或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3、保卫制度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保管。

  (2)、备齐必要的存档设备。

  (3)、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4、 统计制度

  (1)人事档案的.数量。

  (2)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

  (3)档案整理和保管情况。

  (4)档案及设备利用情况。

  5、 转递制度

  档案转递一般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

  (1)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2)填写人事档案转递记录;

  (3)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6、借档制度

  (1)由有关单位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并加盖公章。

  (2)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由人事处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人事管理制度7

  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中有很多大制度且小细节的地方,人事部的制度有哪些,如何加强人事管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是怎样的呢?以下是详细的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七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九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担保书

  一、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北京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工作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周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劝退。

  第三十九条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读报,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允许聊天,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因公外出应请示主管

  二、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升学考试、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并交行政中心备案。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公司规定经理级以下人员为计酬加班,为5元/小时。经理级以上人员为不计酬加班

  第四十一条: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国庆(2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的员工,经主管报请总经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二年以上、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职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补助。

  第四十二条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1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5。5天者,公司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医院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1天)的由单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全年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3天的,超出部分计发50%的工资(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行政中心备案。

  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工资待遇

  第四十四条、职员待遇按照《仪科惠光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职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助、呼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基本工资统一定为xxx元。

  三、职务工资依照职员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每季度考核一次。

  四、职员转正后,福利补助包括呼机补助xxx元/月、午餐补助xxx元/月、住房补助xxx元/月。

  五、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职员,每年增加xxx元的工龄补助。

  六、奖金:

  1、销售提成: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指标,确定提成标准。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职员考核办法(试行)》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七、全勤奖励:全年出满勤,未请假、无迟到、早退、旷工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全勤奖。

  第四十五条

  一、职员工资发放日期: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9日发给(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

  三、新进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员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六条、职员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其中职员转正考核按照本规定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每月考核和季度考核则按照《仪科惠光公司人事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人员调动与晋升

  第四十七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职员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一、部门内部调动:是指职员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职员部门之间调动: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八条晋升制度:

  一、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制定此办法。

  二、晋升分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三、每季度人事考核成绩一直在优秀者,再考察该职员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的适应性和潜力。

  作为后备干部储备库。

  四、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考虑后备干部储备库。

  五、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1、定期:每年4月1日,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1)破格提升:职员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体现向业务人员倾斜。

  (2)工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xxx元,五年后不再增加。

  六、晋升操作规程: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职员调动、晋升申报表》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5、其他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部则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奖惩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受奖:

  一、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盗窃、殴斗、诈骗、索贿、私吃回扣、经手钱财不清、拖欠钱财不偿、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职员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四、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谩骂、殴打顾客,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六、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业务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七、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八、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者;

  九、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

  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

  若职员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公司有权起诉;

  奖惩记录,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一条职员要求调离本公司,应提前十五天向该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职员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职的职员。

  第五十三条职员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一线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须上报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人员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四条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职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移交工作清单》,按该清单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五十五条将人事关系调入公司的职员,应于一个月之内,将人事关系调出。超过一个月的,公司将按月收取存档费(收费标准:中科院人才交流中心,xxx元/月)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将人事关系调出的,公司将与有关单位联系,办理退档手续。

  第五十六条由公司统一管理的《就业证》、《暂住证》、《毕业证书》的离职职员,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人事部将其归还职员。

  第十六章福利

  第五十七条:

  一、保险:按公司现行的保险规定,公司的骨干人员和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投保的个人医疗保险。

  二、困难补助:职员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过节费:根据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端午节、儿童节、国庆节等),公司将发放适当的过节费或物品。

  四、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组织员工外出郊游。

  五、工作休假:工龄满一年,业绩突出的员工,经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可享受每年五天的休假;工龄满两年,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享受每年七天的休假。

  六、住院慰问:员工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行政中心组织人员慰问。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人事管理制度8

  各学校的图书馆,对于选择图书馆员工,管理人员等,各学校都要制定出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本馆员工的调入:根据本部门编制从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根据市委、市府规定,高校教学、科技干部和行政处以上干部,一般不超过50岁(正教授可适当放宽至55岁以内);中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初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员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5级以上技工一般不超过40岁;工人不超过35岁。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入。一般情况下一家人不宜同时有三人在校工作。一般职工不从外省调入。调入人员须经有关部门考核。调入后须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任手续、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本馆员工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至其他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馆领导提出,经馆长和接收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经校长(副高以上人员)和校人事处同意后,办理中断聘书手续、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方可到新单位上班。未办理以上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

  3.本馆专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称职、符合晋升条件,都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高教系统图书资料专业技术系列,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五级。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评定和确定,具体条件按当年学校、市职改办或省高教局职改办的文件办理。一般情况下,大专毕业三年、本科毕业一年或硕士毕业当年可确认为助理馆员;本科、大专毕业任助理馆员四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报评或确认为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馆员五年、获博士学位任馆员两年、大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年、其中任馆员五年、及中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任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副研究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研究馆员。本馆工人在获得大专毕业学历后,可参照此条件获资格提升。

  4.本馆按照学校所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指标(一般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可聘为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55%可聘为馆员,25%可聘为助理馆员或管理员)对已获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聘期每期两年,到期续聘。如果受到指标限

  制、受聘人在任期内考核不称职、受聘人不适合某一具体岗位,则受聘人可能不得受聘。

  5.员工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员工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修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填写考核表,在本部门的会议上进行考评,由部主任推荐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不称职),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员工在遵纪守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优秀、有科研成果、有突出贡献、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等,有对获奖励的机会。员工违纪、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缺勤、出现责任事故等,均需受到一定的处罚。

  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馆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奖励分为:

  ①馆发月奖金:全勤,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者;

  ②校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③市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④特殊贡献奖: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经学校教代会专门小组讨论评定等级后获奖;

  ⑤部门集体奖:馆内年终进行的部门评比奖项,按《图书馆先进集体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的部门;

  ⑥学术科研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评比后获奖;

  ⑦个人单项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奖励在文体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贡献者和获奖者;

  处罚分为:

  ①批评教育:轻度违纪或工作失误者;

  ②扣发奖金:违纪、工作失误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

  ③调换岗位:不能完成岗位任务或不胜任所在岗位者;

  ④辞聘:严重违纪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扣发奖金或调换岗位后仍没有改进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者。

  ⑤自动离职:在辞聘三个月后,本人没有办理离校手续者。

  7.①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上班时间为:8:20--17:00(白班),16:40-22:30(晚班)。

  ②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安排,员工需服从安排参加白班、晚班、周末班、寒暑假及其他类型加班的工作,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绝部主任的工作安排。

  ③部主任有权决定员工两天以内的倒休;超过三天的倒休需报主管馆长批准,并报馆办公室备查;副部主任以上人员倒休假两天以上、病休假一天以上、公差一天以上均需报办公室备查。

  ④除特殊情况,本馆一般不批准事假。员工私事通常利用倒休时间办理。

  ⑤员工患病不能上班,需凭医疗部门开具的病休证明请假,报办公室备查;每月病假三天以上者,按天数扣发奖金及午餐补贴。

  ⑥员工因公事不能来馆上班,须有馆长批条并报办公室备查;否则不以公差论处。

  ⑦员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每年一次以内)等休假,凭医疗部门证明并经校人事处核实的批条或馆长批条(婚假)到办公室请假;假期内不扣奖金和津贴,但不发午餐补贴。

  ⑧员工的各类请假均可用加班或超时超量的工作作为抵销。

  ⑨员工超时超量的工作和加班,馆里根据情况发放加班费。

  ⑩员工可享受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的休假,由于本馆实行全年开放制,员工需根据各部安排,参加寒

  暑假及公众假日的加班。

  8.①员工在岗期间,需接收馆里安排的各种岗位培训,参加馆里安排的培训的时间,算上班时间。

  ②本馆鼓励员工自愿参加有关的在职学习,由各部门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适当的时间调配,但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员工的学习经馆领导同意后其费用可由馆里给予适当补助,凭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和学费收据报销200元。

  ③本馆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两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中级职称的人员每三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馆里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馆外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学术会议,馆长安排或经馆长同意参加的,可按公差处理并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

  ⑤本馆鼓励员工承担各种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业余时间的教学补助和酬金由任课员工自得,不必上交馆里,但员工的各种教学活动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事务所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事务所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1)、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事务所经营班子对未来一年的业务发展预测,统筹规划各部门本年度人员编制。

  (2)、各部门在事务所岗位编制的整体规划下,根据本部门人员现状况,由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忙季到来之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3)、在业务淡季事务所严格控制新增人员,特殊部门需求的特殊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主要包括人员需求、信息发布时间和渠道、选拔方案及时间安排、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内容,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

  招聘广告应具有如下内容: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需附带的证件、材料、联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为主,有特殊专业要求(如应聘国际业务部门等对外语能力要求较高的部门时),除了采取笔试外,还得加试口试,题目由用人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拟定。

  初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主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员工待遇;并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执业经验、专业技能等,对初试合格的人员情况予以记录。

  复试由主管副总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引导工作。

  事务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网上招聘、员工推荐、刊登报纸广告等。

  2、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工作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因面试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门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间隔天数,但最长不超过两周。

  3、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已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并确定报到日期。

  1、所有应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复试合格后须先由综合业务部组织进行体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肝功化验结果,心、肺功能等),身体健康者方可录用。

  2、事务所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至少是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经济类专业(其他专业确实优秀的,应事先报经主任会计师同意)。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员工级别的,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4、应聘项目经理以上级别的,应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5、工作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卓有成绩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应聘国际业务部等对外语要求较高的人员,英语程度至少在国家6级以上且听说读写流利。

  7、事务所员工推荐的应聘人员不得到推荐人所在的部门工作。

  2、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并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予以提前转正。

  4、特别优秀人员经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不经过试用期。

  1、试用期满后,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转正意见,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鉴定后,报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予以转为事务所正式员工。

  2、有执业资格的员工,应在转正后一个月内将执业关系转入事务所,由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条例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后执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调入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应依据本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仍继续留用工作的,应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临时员工劳动合同年限由公司视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重新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原劳动合同废止;新员工于试用期满转正后即与公司签订。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对方当事人。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下列时间提前向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业务助理级及一般行政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项目经理级员工及行政经理,提前二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1.公司正式员工,从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统筹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待遇。

  2.临时员工和实习员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情况特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九条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第十条新员工到公司上班前,应在行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公司划定,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结果出来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员应在上面签字,当确定各项体检结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进入试用期。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续,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须经所在部门、财务部、质量监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其完成或者正在进行中的工作的资料档案及待办事项已经移交完毕,方可正式办理调转事宜。

  为规范事务所人事管理,使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一支“能吃苦、会战斗”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是事务所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原则,使每位员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包括对由于各种原因已经不适合在事务所继续工作的员工的辞退、开除等。

  第四条、辞退、开除员工,事务所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获取可靠的证据基础上,按照事务所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

  1、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建议,人力资源部考察,确实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可在试用期内随时予以辞退处理;

  2、事务所正式员工,不能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责任,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考察核实,并听取本人意见后,上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予以辞退处理;

  3、长期休假已作为待岗处理的员工,如待岗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仍然没有部门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辞职,将按照辞退处理;

  4、劳动合同期满,事务所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辞职时,可按照辞退处理;

  1、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或因触犯法律被提起公诉的员工,事务所根据行政机关的通知将予以开除处理;

  2、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3、因个人失职,给事务所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的员工,除按规定赔偿事务所相应损失外,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务所或客户商业秘密的员工,事务所一经查实,将予以开除处理;

  5、严重或屡次违反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事务所可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予以开除的处理。

  (1)、事务所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除支付员工工作天数的工资外,将不给于其他经济补偿;

  (2)、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未满的正式员工,将按劳动合同中的相应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3)、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满的正式员工,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凡是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将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

  1、事务所在辞退或开除员工前,由拟被辞退或开除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听取员工个人意见,并将谈话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拟辞退或开除员工的情况,及时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报告,并根据事务所领导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了解。

  3、人力资源部将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汇报,并履行辞退、开除员工的必要手续。

  4、辞退或开除员工的决定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应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发出“辞退(开除)通知单”(通知单样式附后),正式通知拟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

  5、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或主任会计师申诉,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听取申诉员工的意见并进行书面纪录,且在3日内给以申诉人答复。

  第九条、凡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在3年内不再录用。

  1、员工应于辞职前一个月向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请求;

  2、主管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应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4、辞职员工写出书面辞职申请同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经相关各部

  5、事务所可通过人力资源部出具辞职人员在事务所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员工辞职时,其部门负责人要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人力资源部协助,并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事务所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包括事务所为个人配置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第十四条、员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应从员工离开事务所之日起3个月内调离事务所。

  第十五条、离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被事务所辞退、开除处理的员工,也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或以部门负责人

  签认定的停薪日期为准。以各种理由请假一段时间后提出辞职,认定停薪日期为请假开始日期。

  3、事务所对在合同期内被辞退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补偿;

  (3)、劳动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对事务所

  (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事务所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为加强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和参照利安达总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勤工作由综合业务部承担,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凡因私请假,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公司工作岗位,否则以缺勤计算。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时30分至下午4点30分,夏季:早8时至下午5点。(午休时间一个半小时除外)。冬季时间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下班。凡上班时间未准时到达岗位的,按迟到计;凡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早退计。

  3.凡超出各种假期规定期限仍需继续休假者,应提前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不提前请示批准者逾期休假时间按旷工论;

  4.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办公室达一小时以上者,缺勤时间按旷工论。

  第六条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凭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病假。工作时间到医院就诊,凭挂号单视就诊时间长短计病假。

  第七条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直至痊愈。

  第九条探亲假。凡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以下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夫妻两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时间)。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亲一次者,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员工,从报到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不包括路途时间)。

  3.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亲假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休假天数每天补助20元。

  公司正式员工办理本人结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对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公司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1.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产假90天。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休假15天护理配偶,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员工凭该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增休产假3个月。晚育女员工增加奖励假30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可根据医生意见享受产假15至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42天。

  3.产假期满仍需继续休养者,可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4.员工施行绝育手术或女员工作人工流产手术,可凭医院证明休病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超过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员工需离职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丧事时,可请丧假3天。

  员工到外地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满一年的在岗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龄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数不包括政府法定节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原则上也不能分开使用。

  3.员工如申请年休假,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数每天补助20元。

  (1)员工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计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员工参加公认职称考试,一次考试可申请考试假3天。

  员工参加对公司发展有重大积极影响的考试,其休假时间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因公出差者,出差时间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补助按2倍计发。

  第十八条请假者应至少提前1天向有关领导请示,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委托(或由主管领导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后,方可离职。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或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九条凡请病假、工伤假者,均须凭区级以上就诊医院医师诊断书,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须凭就诊医院证明申请续假。

  第二十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当事人在外地需续假时,可采用电话方式联络,于返回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半天不用填请假单,但必须与主管副总打招呼,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应由本部门主管副总、综合部、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者请假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审批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任何人无权超越本规定的职权范围批准员工以各种名义的请假,否则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请假理由不真实,故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节日加班(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按劳动法规定计算工资。

  第二十五条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的员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资总额全额照发;超过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资的90%。

  第二十六条符合规定时间内的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奔丧假者,原则上扣发综合奖金,其它工资照常发放。

  第二十七条每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基本工资的30%;(例如:月工资1000元,请假10天,计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请病假超过1个月,按基本工资70%计发工资;超过2个月,按基本工资6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3个月,按基本工资5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4个月,按基本工资4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5个月,按基本工资3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长期病假者作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以上病假1-5个月的均扣发综合奖金)

  第二十八条每月事假超过1天,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1000元/22天=45.45元,请假2天超过1天,计算方法扣发:45.45元*1天*80%=36.36元,应发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过7天,扣发应发工资的100%和当月奖金。

  第二十九条休正常产假,除综合奖金、基本工资正常发放。超过应休产假视具体情况,按旷工、病假、事假处理。

  第三十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视同事假超过1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次者,视同事假超过2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旷工半日以上者,扣发全月应发工资的20%,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综合奖金,累计旷工达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条被公安局拘留者,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发放生活费。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所正式员工和聘用的长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

  1、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员工自进入公司试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综合管理部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应及时提供真实的个人基础信息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等资料。

  2、员工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资料。

  3、每六个月综合管理部将对基础信息档案进行重新确认。

  1、正式员工转正后可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由公司将人事档案存档于省人才中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存档费用由公司负担;

  2、员工离所后,应及时将人事档案调出,未能及时调出产生的存档费用由本人负担;

  3、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人事档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10

  一、开展干部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008年,晋中市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干部教师交流工作。市、县(区)分别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组,在市政府出台《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广泛调研,7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8月中旬召开了由教育、财政、编办等部门参加的全市中小学人事工作会议,对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与教师提前离岗、新教师招聘、城镇教师下乡支教工作统筹考虑,全面部署,综合推进,9月份开学,全市2841名交流干部教师全部到岗。在交流过程中,本着“政策引导、以县统筹、因地制宜、合理流动”的原则,严格交流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各县(区)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要求,结合学科结构、骨干教师比例以及干部、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认真制定交流方案,采取自愿申报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人选,普遍实行“人走关系动”、“人走关系留”和“对口交流”三种形式,交流学校双方及时做好交流人员的聘用(聘任)和解聘等相关手续,认真做好交流人员的欢送、欢迎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人性化管理等措施,确保了交流工作的稳妥高效有序进行。全市符合交流条件的干部教师共有9515人,实际交流2841人,占全市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9.9%,占全市专任教师总数的9.2%。其中,交流干部512人,人走关系动380人,占干部交流的74.2%;交流教师2329人,人走关系动1832人,占教师交流的78.7%。中小学干部教师实行有序交流,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使农村薄弱学校的师资力量得到加强。教师的.合理流动也为学校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遇,为超编学校消了“肿”,为缺编学校补了“空”,部分城镇学校通过干部教师的交流,缓解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现象。这项改革,对于进一步加强晋中市教师队伍建设,合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介休市加强乡镇中心园建设促进农村幼教健康发展

  介休市把建设乡镇中心园作为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突破口,走出了独立加规范的路子,经过近10年的发展,中心园已成为介休农村学前教育的示范窗口。具体做法:一是目标明确,政策倾斜。1997年,介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的意见》,明确“独立是发展的前提与保障”,明确乡镇中心园发展目标,要求3年内中心园必须全部实现独立办园。对于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实行三个“优先”的政策(优先分配公办幼儿教师,优先配备幼教物资,优先参加各种教育培训)。二是确立导向,科学评估。加大中心园独立工作在各乡镇年终教育工作评估中的权重,突出强调中心园工作,促进了中心园的规范发展。到1999年,乡镇中心园全部与小学脱钩,实现独立办园。三是加大支持,逐步规范。为确保独立后的中心园尽快步入规范发展的道路,先后选派出9名学历合格、业务精湛、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较强责任心和进取心的公办幼儿教师担任中心园园长,先后分配了70多名教师进入公办幼儿园。四是体制灵活。目前,全市17所中心园中集体办园12所,公办民助园2所,民办公助园3所。实行灵活管理体制,保证保教质量不降低。五是规模办园,提升水平。乡镇中心园自实行独立办园以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办园水平大大提高,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欢迎。目前全市在中心园接受教育的幼儿2400余名。幼儿人数达150人以上的中心园有10所。

  三、灵石县全部解决寄宿制学校生活服务人员的工资

  近年来,灵石县在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后,狠抓了寄宿制学校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特色化管理机制。一是服务意识明显提升。2007年,以县统筹解决了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炊事人员以及后勤管理人员的工资。2008年县财政投资10万多元,给每所寄宿制学校配齐了冷柜、冰箱,同时将全县152名生活教师工资和254名炊事员工资以及学生的住宿费共279万多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发放。生活教师、炊事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工资每月增加到550元,做到了全部落实。二是管理绩效明显提升。首先,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校长问责,学校凡出现大小事故,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从校长开始,一查到底。同时根据学校实际,对饮食区、住宿区、学习区、活动区实行区域负责。特别是对小学中、低段年级生活教师严格实行《生活教师一日流程“双同”制》,真正做到人人有安全任务,个个负安全责任。其次,对生活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每年一次,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第三,严格监督检查。每年联合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定期对学校食堂卫生工作进行检查,不断强化安全目标责任制度的落实。第四,发挥典型作用。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生活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在教师节上隆重表彰奖励,同时以信息的形式对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供其他学校学习借鉴。

人事管理制度11

  建设一文具有很好政治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社会力量办学而言,建设一文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善于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是必要的和重要的。这艾队伍群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加强队伍建设首先需要一个造就这支队伍的培养机制、管理机制和使之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

  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地对教师的各项工作给予客观、全面地考核评价,是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的一项重要措施。考核评价就是对教职工在学校特殊劳动中表现出来的内在要素和在一定条件下做出的成绩进行客观描述和全面评定,即对教职工的思想、行为、能力、水平、成绩等方面进行检查、衡量、核实和评价。

  (一)考评目的

  1、全面掌握教职工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水平,为任教续聘、提职、晋级、奖惩、培养和调整提供依据。

  2、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3、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破除终身制。

  4、发现、培养、选择人才,使每个人的才华得到承认和重视。

  5、增进群体、个体之间的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前进。

  (二)考评原则

  1、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综合考评。

  2、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吸收教职工本人及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

  3、坚持民主、公开,增加透明度。采取领导与群众、教师与学生、述职与评议、经常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考评指标体系、评估要素、评估分值、权重、方法、标准等力求科学、准确、简便、易行,符合本校实际。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政治思想主要考评是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业务水平主要考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其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水平的评价。工作态度主要考评对完成本职工作的敬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程度,事假、病假、旷工情况统计。工作成绩主要考评实际完成行政管理、教学以及其他工作量,开展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所教育的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和提高的程度。

  二、完善

  奖励制度

  对在社会力量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民办学校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形成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之一就是贯彻肯定成绩,总结经验,鼓励为主的原则,建立持续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机制,不断推动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从事教育事业,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对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并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优异者;

  3、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民办学校应授予”全校优秀教师”、”全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制订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办法。通过舆论宣传以及搞好一年一度的教师节活动,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亦应根据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表彰奖励教职工实施办法。每年或每学期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对各类竞赛优胜者、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者;专著论文获奖者、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贡献突出者等,可由学校按不同类别、等级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三、加强培养和培训工作

  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和教育工会,注意吸收新鲜血液,接纳符合党章、团章规定条件的新党员、新团员,并发挥这些组织的先锋带头作用,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教育机构应当对其聘任的教师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目前,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一般还没有建立党团组织柏工会,行政工作也很少有专门负责教职工培训的机构。随着这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法规的日益完善,积极做好广大教职工的培训工作己刻不容缓。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的教师和行政人员都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无需置疑,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同国办学校一样,也存在着办学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莠共存、参差不齐的现象。一些未从事过教育工作的人成为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人走上了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讲台。即使一些长期在国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因社会力量办学的性质、特点、对象、管理等与国办学校区别很大,仍然需要不断学习,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鉴于此,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机构,把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人力和时间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学理论和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轮训或者重点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切实端正办学思想,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热爱所从事的社会力量办学事业。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专职教师,要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首先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并通过教师资格或者教师资格认定。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大多数是兼职,除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创造吸引、调入、留任、资格认定专职教师的鼓励、优惠政策以外。各校应加大建立专职教师队伍的力度,制订培养、培训教师工作制度。挑选一批基础较好,热爱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中青年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以便他们逐步担当教学任务,胜任教学工作。其青年教师的进修培训应主要依托高校进行,充分发挥国办学校的教学科研优势和培养、培训师资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民办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要加强对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逐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标准和学历层次。职业学校要制订教师资格标准,积极聘任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能工巧匠任兼职教师。

人事管理制度12

  一、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坚持务实高效,力求精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合理配置,逐步到位。

  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根据章程规定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是一人说了算,严格把好进人用人关。

  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自主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任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国家有关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聘任专职工作人员须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人事管理制度13

  为提高企业效率,规范内部管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XXXXXXXX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含加盟商、厂商促销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劳力管理

  第一条招聘

  1、企业根据实际岗位及工种的需要招聘员工。

  2、企业员工的文化程度不得底于初中毕生,年龄18—28周岁,(特殊工种和引进人才不受此限)。

  3、员工须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外来育龄妇女须持有《外来人口婚育证》,且无经济、刑事犯罪记录。

  4、员工招聘需经面试、笔试两个环节来完成。笔试答券做为个人入职档案备券存档。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责任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建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5、工作人员私下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家、厂家的馈赠、钱物,一经查实概予除名。

人事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本细则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为本公司经理级(不含经理级)或相当职位以下人员(经专案呈准的'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

  (1)后勤单位:包括总经理室、管理部、会计部、财务部(不含收银股)、企划部、外商课。

  ①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8:00—17:00

  正常班:9:00一l7:30

  周日:休假(如配合营业需要则须排定值班人员)

  ②节假日

  当日休假,须排定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一律延后择期补休。

  (2)营运单位:包括营业部、财务部收银股。

  ①营业部课长级以上人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9:00—18:30

  晚班:13:30—22:00

  (每周l一2天晚班,其余早班)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②股长、组长、营业助理(含超市股长、组长)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③超市职员出勤值休方式(采用固定早班)

  生鲜人员:

  早班:8:30—17:00

  (每日须留守值班人员补交接班空档)

  早上兼职人员:8:30—1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干货、冷冻人员:

  正常班29:00一l7:30

  (每日须留守值班人员上交接班空档)

  夜间兼职人员:18:00—22:00

  白天兼职人员29:30—15: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④收银股长、组长、职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1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超市收银员按营业需要可调整早晚班轮班时

  ⑤夜间股人员出勤值休方式

  当日22:00一翌日8:30

  (留守守卫室当日22:00一翌日04:0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⑥服务股人员(总机、柜台、电梯接待员)出勤值休方式

  早班:10:00一l8:30

  晚班:13:30—22:00

  (轮班以周为单位)

  夜间兼职人员:18:00—22:30

  采取月休6天方式;

  兼职人员以钟点计薪,不享受公司福利。

  ⑦养护中心人员出勤值休方式为轮班制,每日24小时均有人值勤,月休6天。

  (3)各单位当月出勤时间表应于每月25日前抄写两份送达人事单位备查。

  第四条:上班时间10分钟(不含l0分钟)后到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前10分钟(不含10分种)前离岗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月合并累计超过4次以上,超过部分每次视为请假1小时,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视为请假半日;每次迟到早退逾4小时以上未请假者,视为旷工。

  第五条:上班时间依业务需要,可另行规定。

  第六条:缺勤时间应按每小时扣全薪÷月固定上班时数薪资计算。

  第七条:旷工人员除按第四条规定扣发薪资外,其情节构成惩罚要件者,另按本公司“奖惩细则”惩处。

  第八条:考勤依据如下:

  (1)人事单位以打卡为依据进行考勤,设置签到簿的单位则以签到簿为依据,要求其人员在到(离)岗时,除签名外,并加注时间。

  (2)凡代打卡(签名)者,一律按“奖惩细则”惩处。

  (3)外出人员按规定填具外出申请单送主管批准后,方能外出。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论处,因职务关系需机动外出者不在此限。

  (4)因特殊事故末打卡或签到,而主管认同到勤签名者,每月不得逾3次,第4次以后每次视同迟到早退论处,因公务无法打卡或签到者除外。

  第九条:当班时间之外勤务及休假日勤务:

  (1)需加班时,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单位主管批准。遇突发性的紧急情况,部门主管得要求员工加班或在假期中上班。

  (2)超时勤务津贴计算基础为:加班时数×全薪÷月固定上班时数。

  (3)实际加班数未满l小时者不予计算,满l小时以上者以每加满0.5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期间如同用餐时间,应扣除用餐0.5小时后为实际加班时数。

  (4)经理级以上主管免打卡上、下班,但不可申报加班费。

  第十条:本细则经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人事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医院劳资和人事管理行为,根据医院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实行股东身份和员工身份相分离的员工管理制度。股东依据出资比例和章程规定行使权力,承担义务,参与分红或提取股息;员工依据其技能和从事岗位取得劳动报酬。

  2.医院财务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

  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准入条件,由控股公司委派并负责考核,由医院按规定聘用。

  3.医院实行任职回避制。

  医院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院长不得兼任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负责人。

  董事、监事不得兼任财务总监、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药剂科长、设备科长等人、财、物岗位的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在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部门任职。

  4.医院对员工实行自主管理,接受控股公司的人事委派。

  控股公司委派的人选,需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其委派的人选被董事会否决的一年内不得再提名,必须重新委派。

  5.医院用工实行编制总数控制。

  员工编制总数和年度用人计划,经董事会通过,须报经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执行,医院不得超编聘用员工。

  6.医院因业务需要招收新员工,根据年度用人计划,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招聘标准和程序录用。医院不得聘用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员工。

  7.医院对员工按医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劳动法规进行管理,全员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医院实行员工岗位责任制、干部聘任制、全员合同制。

  8.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

  院长、副院长、业务科室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等中层以上行政职务实行聘期制,聘用期不得超过3年,聘期届满须重新聘任,可连聘连任。

  9.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专业技术业务骨干可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实行高聘,对于业务不称职的实行低聘,易职易薪。

  10.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在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中评聘专家和专业骨干,授予誉荣,发给津贴。

  根据医技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称、资历、技能、贡献和社会评价等因素评聘专家、I类骨干、Ⅱ类骨干。其评聘办法另行制定。

  11.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行业准入资格,否则必须转岗,不服从转岗的予以解聘;应聘管理岗位、后勤技术岗位,国家有从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已经在该岗位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一律转岗。

  12.行管、后勤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行政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工勤、后勤技工,根据其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实行定岗定薪、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其岗位实行社会化,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医院实行档案工资和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以技能和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分配形式。员工原有的档案工资保留,作为调出、计算社会保险和办理退休的依据。

  14.医院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和绩效工资的结构薪酬体系。其工资制度另行制定。

  15.医院院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任职情况,由控股公司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由控股公司提出,按医院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免;医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度任职情况,由董事会组织考核,其职务调整、任免方案,经董事会通过,须经报控股公司核准后,方可任命。

  16.医院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较差,违反医院劳动纪律、规章制度,造成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员工,实行申告待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或一年内二次被申告待岗的员工,予以辞退或解聘。

  17.医院对严重违反医院管理制度,在院外从事或支持他人从事医务活动、损害医院利益的员工,追究经济责任和实施行政处罚,直至予以辞退或解聘。

  18.董事、监事、院长、财务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医院章程的规定,给医院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9.医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院务会、院长、财务总监等的职责由医院章程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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