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热门】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4%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零xx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挤塑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操作本设备。
第二条、电源合闸时,应检查电器热控是否灵敏可靠,热电偶指示温度是否正确,出现问题请维修人员排除,严禁操作工人乱动。
第三条、开车时应检查主机减速箱,牵引无极变速箱,收线无极变速箱润滑是否正常,风机通风是否良好。
第四条、开车前要注意各段加热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的实际温度,保温时间要足够,初次加温时间保温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条、不得在塑化不好,烧焦有老化的情况下进行挤出生产,以防事故发生,发现上述问题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车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严禁高速起车,观察仪表上指示的电流值与温度是否正常,以防电流过大,引起加热器过烧。
第七条、升降线盘时,要注意升降极限位置,不得过高或过低,有电器限位时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条、往料斗中加料时,注意金属物不得进入并严禁用螺丝刀或金属棒捅料压入螺杆内。
第九条、检查干试机周围,应配备橡胶绝缘垫板,否则不准开车。
第十条、开车前应检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定期测定,不得高于4欧;设备是否有杂音等异常现象,如有问题修好再用。
第十一条、禁止用手去触摸干试机之高压电器,电气线路或接地线部位。
第十二条、线芯上有水禁止开车。
第十三条没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触摸绝缘线芯导线接头及裸露部分;高压击穿后线芯要先行采取放电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条、开车与停车要由技术熟练工人指挥,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五条、配备软化设备、塑胶机台的,操作人员不能任意移动、调整电器和机械设备;更不能用手扶摸导线、电导轮,铜导管部位。
第十六条、开车结束后,应把电源、水源、气源全部关闭,操作手柄复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记的记录。
混料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在清理料斗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条、混料转变时必须注意电源线路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第三条、混料时严禁湿手闭合混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第四条、混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磨粉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应先加细小颗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
1、开动斗式提升机
2、开动颚式破碎机
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
4、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
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
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
"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
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
1、先关闭给料机停止给料
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
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
4、最后关闭分析机
停机顺序是:
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
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1安全经营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项目安全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经营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经营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经营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经营规划及安全经营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经营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经营管理目标。
4、公司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经营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经营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经营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经营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2安全经营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经营,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经营检查。
2、安全经营检查的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经营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经营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项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经营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及项目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
3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秩序维护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各项目每日对项目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各项目应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公司应将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中所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项目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及相关技术人员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以下简称“汽运处”)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部门和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二章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四条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落实城投总公司和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管理各项目标,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决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等,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和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处安委会会议(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会(每二月一次),听取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4、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落实事关汽运处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第三章汽运处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六条安委办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城投总公司、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执行汽运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验和管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汽运处级教育职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8、负责本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七条生产业务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布置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对作业工艺流程的监管,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实现安全有序生产。
5、参与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及时消除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核生产业务方案、重大设备装置检修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要求。
7、在签订业务或检修施工合同时,应负责审核其施工资格(企业等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或检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参加相关业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汽运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负责对临时来汽运处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对生产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人员进行安全须知教育。
3、负责制订和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定期对公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5、负责职工伙食团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维护排风、烟道等厨具设施,及时清除油腻、污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同时将安全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汽运处年度培训计划之中。
2、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审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关部门,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统筹和组织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培训情况的跟踪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5、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负责落实职工劳资福利政策,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办理违章、违法责任的惩处,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8、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第十条安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租赁厂房(场所)安全协议的签订并敦促安全协议条款的落实。
2、负责主管范围内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
3、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投入。
4、负责汽运处安全监控设施、消防器材和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做好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对公司所属船舶和车辆的GPS、GIS监控系统,以及大型机械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进行监管与指导。
7、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组织讨论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对影响安全的倾向和行为进行帮助及教育。
8、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对新驾驶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安全操作的教育,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设备设施的技术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本质安全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审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资本性及费用性资金预算决算,确保资金到位与专款专用。
3、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拓展的新项目和新业务,必须同步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新的项目和新的生产业务,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本部门管理业务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实。
第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2、组织和健全劳动保护监督管理网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职业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对安全生产维权和监督的职能。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组织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通过巡视等方式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发挥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四章各级领导与员工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在当年的具体工作中逐项予以落实。
3、组织制定并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保证本单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隐患治理、员工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等职业健康保护。
5、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握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部署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抓好生产装置、设施维修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与运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8、及时如实向上一级安委会报告并配合或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六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发生事故时,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思想稳定和善后处理协调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分管安全生产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检查生产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
5、负责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本企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党委书记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4、配合党委书记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和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5、配合党委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九条分管技术设备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
5、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
6、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7、负责组织落实大检修、计划检修、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负责落实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0、负责落实本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分管生产业务、市场经营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业务经营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等,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参加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处理。
4、定期召开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分管人力资源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力资源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组织落实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5、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分(处理)。
第二十二条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起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纪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负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上海市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配合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6、参加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作业部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负责人安全职责。
1、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组织制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教育,督促并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考核。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负责落实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装置部门级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负责二级动火审批,组织落实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门值班制度,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部门副职在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十五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第三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5、负责实施每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环境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精心操作,认真记录。
3、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处理并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6、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明确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级干部、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职责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生产责任
2.1.责任追究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谁主管,谁负责。
2.2.主管安全责任
班组长(不含)以上之主管,对本单位之安全负有以下责任:
1)主管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安全规章。
3)教导及监督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章。
4)明确掌握与本职相关之安全守则、安全工作方法,并身体力行。
5)熟悉与本职相关之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专人作为负责人,统一指挥,保障安全。
7)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指挥事故排除、处理事宜,并迅速与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寻求协助。
8)应对下属实施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使之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本职工作。
2.3.安全员安全责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组长为本班组之安全员,其责任如下:
1)在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生产的同时,也应安排、督导、检查本班组的安全事项,并有记录体现。
2)宣导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使每位所属员工熟练掌握。
3)督导本班组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学习和训练。
4)检核新员工、异支员工及交接班时之作业状况,加强安全预防工作。
5)熟练掌握本班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处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7)鼓励员工参与安全自检互检,报告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建议,降低安全事故率。
8)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全力、迅速参与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发生后,应如实填报《安全事故报告书》,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防范事故重复发生。
2.4.作业员工安全责任
1)认真参加各级部门安排的安全活动与教育训练。
2)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3)有责任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尤其是他人违章使用非其负责操作之设备时,设备操作责任人应来历制止。
4)发现不安全因素,有责任立即向相关主管或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和操作工具。
6)负责对所操作之设备、工具按规定进行保养。
7)做好本职岗位的5S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8)对违反安全规章的错误指令,有权向上级报告,以防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参与事故之救护等善后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则和依据
1.2.1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1.2.2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2管理和职责
2.1总裁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2.3安委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4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2.5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2.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7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控制要求
3.1按照集团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0.1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高于公司前三年安全生产费用的平均值。
3.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3财务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生产安全督察部应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总结。
3.4安委会应确保采购的安全设施、安全物资合格有效,符合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
3.5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3.6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资产财务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使用范围
4.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公司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机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1.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1.3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4.1.4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4.1.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如压力容器、机动车辆等。
4.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4.2.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
4.2.2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
4.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4.3.1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4.3.2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4.3.3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3.4应急救援装配配备的费用。
4.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4.4.1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4.4.2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4.4.3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4.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4.6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4.6.1财产保险投入。
4.6.2车辆保险投入。
4.6.3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4.7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
4.7.1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4.7.2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4.7.3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4.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4.7.5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4.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8.1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费用。
4.8.2安全评价、职业危害评价费用。
4.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4.10安全标志及标识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投入
4.10.1相关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看板、安全宣传画、安全活动等费用。
4.11职业健康管控投入
4.11.1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费用。
4.11.2职业健康人员体检费用。
4.12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实施程序
5.1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5.2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5.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4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委会审核,财务部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领用部门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委会加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后,到采购部仓储科办理领用手续。采购部仓储科要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每月向财务部提供一份《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对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规定范围内的材料,如未盖"安全生产费用专用章",采购部仓储科严禁出库。
5.7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6检查
6.1公司领导、安委会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
6.2安委会要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6.3重大安全措施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司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文件评审记录
评审时间:20xx年1月20日
参加人员:郭维世、徐新、薛梅、郑培青、王新福、王洪连、王应远、曹兴成、张林、郝风团
评审内容:
1、文件内容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文件格式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3、文件适宜,可操作;
4、文件名称: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5、文件发放范围
1)存档1份纸张版
2)各部门1份纸张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思路,应用科技手段,规范安全管理全过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行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责任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评。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
4、加强车辆管理,贯彻车辆机务技术管理制度,督促各车队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门检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车安全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6、负责公司的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统筹工作。督促出险车辆的事故结案率和理赔、索赔工作。
各分公司及门店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结合本店的实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2、负责各类行车事故的处理,做好事故档案工作,按事故性质大小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3、经常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车辆按期维护、定期检测和车况门检。
4、认真做好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工作,建立各类台帐和驾驶员档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5、及时向公司汇报、反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运营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4、驾驶员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维修整备人员要熟练安全使用各种设备,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工作,保证本岗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
7、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信用状况,避免出现骗租现象。
8、业务人员要利用GPS系统对在租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重点监控车辆使用的异常现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车辆。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要定期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业务结束收车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损伤及随车附属设备的完好齐全,同时根据封点标记,检查车辆重点部件,防止客户私自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现象。
3、维修人员对收回的车辆,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维修和洗车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机械伤人等事故的出现。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且电话号码在业务操作中对客户明确告知。
2、充分利用省内各分公司的资源,形成救援网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
3、承租人出现事故并电话通知公司后,负责人应通过询问准确了解事故的现实状况,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4、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5、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6、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协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为方针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掌握本责业务知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5.作业中不得脱岗、睡岗、串岗
6.做到腿勤、手勤、眼勤
7.认真做好“七不充装”的检查
8.杜绝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上充装台
9.做好充装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10.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和产品质量的合格率
气瓶充装操作规章
1.充装前必须确定待充气瓶合格率
2.充装台控制阀门、安全阀、压力表、卡具管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防错装卡具螺纹是否与钢瓶螺纹相符
4.操作任何阀门时必须站在侧面,严禁猛开、关阀门
5.充装时速不得大于8m/h,禁止插入空瓶
6.逐只检查瓶体温度和钢瓶阀是否漏气
7.充装时严禁用扳手铁器敲击瓶阀管道
8.充装人员不准穿戴化纤衣帽及钉子鞋,严禁油脂
9.做好气瓶气体置换工作
10.充装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超压,做到气瓶放稳,严禁空重瓶混放
11.充装压力是否在12.5Mpa范围内
12.瓶阀密封性瓶体鼓包、变形、缺陷、附件是否齐全良好等,有问题一律不得上充装台
气瓶装卸操作规程
1.必须了解气体性质,掌握熟练知识
2.气瓶搬动时,一手握气瓶沿地面旋转
3.不准平地滚动,需滚动时严禁撞击
4.装车时一定做好精准到位
5.装车中不得把气瓶从车上掉下,以免爆炸危险
6.做到气瓶数据登记和标号登记工作
低温液体泵操作规程
1.工作前做好防护工作
2.开机前确认集流排放空充装准备
3.检查页面高度及压力
4.打开排液阀关闭放空阀,开启回气阀对泵进行预冷盘车启动
5.汽化器挂霜和预冷15分钟
6.确认泵正常运行
7.听排出液体活门声音和机器振动是否正常
8.充装完毕后,关闭下液阀和回气阀,打开放空阀停车
9.液体泵排出压力小于15Mpa,入口压力大于1.2Mpa
10.做到泵体无异常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共有30个管理办法。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体制建设、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职业病防治、档案资料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控制、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安全技术、施工用电、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二级单位”指公司所属各分局、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统称,“项目部”是指公司在建项目部,包括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和公司直管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和项目部。
五、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努力实现死亡事故“零”目标,建立本质安全企业。
七、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二级单位(项目部)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应针对本单位(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制订具体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在贯彻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十一、公司国外工程项目应遵守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并按照“不低于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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