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技术管理制度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为此,我矿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我矿劳保用品发放、领用制度。
一、劳保用品发放范围:矿山井下及地面所有从业。
二、发放标准
1、安全帽:每3年一顶;
2、工作服:每一年一套;
3、手套:每月两双。
三、劳保用品购买费用纳入企业生产成本。
四、劳保用品发放程序:矿安全管理人员―入库―职工领用―发放人员做好记录
五、根据各岗位人员使用过程中的耗损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发放标准。
技术管理制度2
1、凡进入学校的通用技术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实行预约制,教师至少提前1天向管理员直接提出申请,由管理员落实,并严格做好预约登记和使用记录。
3、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督促学生注意保持教室清洁,并在教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使用完毕应安排学生搞好保洁工作。
4、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向学生明确各种设备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5、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设备使用时,师生应爱护设备,正确使用,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专用教室管理员。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或软件系统损坏,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注意安全,注意防火。使用完毕或离开专用教室时,应及时关闭机器,关闭电源,关灯,关闭门窗。使用教师检查无误后离开教室。
7、管理员定期清洁教室和维护设备,经批准专用教室挪作他用(如作考场、外借等),使用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使用情况。
8、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设备维护和卫生等情况,并向分管校长反馈。
9、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教师多次未按规定使用,或使用后未做好安全、保洁等工作,教务处有权拒绝该教师的使用申请。
技术管理制度3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设备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学校对设备严格实行科学管理。
一、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列入学校固定财产,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依照正确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必须摆放机房指定位置,不得随意放置。
四、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更不允许被个人占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作为它用,遗失赔偿。
五、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必须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凡不按规定办事,造成设备损坏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做好对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天下班,要关好窗户和门。
七、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八、对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潮,防震,防高温,防雷击,防腐蚀等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4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技术管理制度5
(一)某现场采用的塔机为300KNm,平衡臂长约9m,起重臂长40m,被安装在一个20m×30m的天井中,天井旁仅留出了一个宽6m、高4m的混凝土现浇结构的出口,天井周围被12层高的建筑物包围,因此,采用常规的拆卸方法根本无法实现。通过仔细观察,看到该塔机靠近塔帽的那根拉杆所拉的一段起重臂长为12m,塔机中心距东西两侧的建筑物距离各长15m。
因此,采用了以下的拆卸方法:
(1)首先降塔,使塔机的起重臂靠近楼面,并在楼顶塔机起重臂下方的塔设支架,拆下该塔机起重臂的前半部分及一根拉杆。然后固定小车,利用该塔机起重臂的后半部分将楼面上已经拆正气的起臂等部件分别吊至地面。(2)反穿塔机起重钢丝绳,利用塔机自身卷扬机将该塔机平?臂上的平衡块依次拆卸并吊至地面。
(3)在该塔机未拆卸起重臂段的端部加装一固定滑轮,并通过该滑轮重新穿绕起重小车牵行钢丝绳,使小车能在该段起重臂自由移动,再重新穿好小车上的吊钩起重钢丝绳。
(4)以该塔机塔身为支点,重新计算塔机的起重臂及平?臂的力矩,并利用该塔机能移动的小车,在某一幅度处吊起适当的重物,使塔机起重臂和平衡臂的力矩重新处于平衡状态。
(5)将该塔机的起重臂转至正常拆卸位置,用顶升机构正常拆卸。
(二)塔机为250kNm,臂长30m,平衡臂长8m,被安装在15m×15m见方的'天井中心,天井周围为高8层的建筑物。该塔机靠近塔帽的一段起重臂长9m,而塔机到天井任一角的距离均大于9m,该塔机的顶升油缸位于塔岙中心。我们将该塔机起重臂的前节拆下,将其全部移出并绑在该塔朵未拆下的最后一节起重臂的前端上,不再拆卸平衡重。然后再按照上述方法,保持平衡臂与起重臂力矩的平衡,将该塔机起重臂转到天井的对角线上,采用常规操作程序拆塔。
在拆卸以上两台塔机时要用上述方法,力矩平衡是塔机拆卸时的关键,所以都能安全、顺利地进行拆卸。
技术管理制度6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
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制定设备动力工作的组织和经济措施,使工厂达到无泄漏标准和实现设备动力管理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和实现措施、设备新度系数)。
2.协调好生产与维修、设备的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搞好设备动力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3.厂长(经理)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委托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处理以下设备动力工作。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动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工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3)审批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大修理工程、设备更新、设备动力方面的技措、零星购置和动力生产、平衡供应等项计划,以及审批设备动力方面的设备运行、维修、检验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审查上报的设备动力工作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
(5)负责设备动力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及主要机具设备分配。
(6)组织开展全厂(矿)的设备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
(7)负责设备安全运行,组织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
(8)组织或参加重点基建和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1.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总结推广有关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上报各项报表等工作。
(2)负责全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业务管理、设备更新及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平?,合理使用大修理费用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3)组织、督促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各厂(矿)主要设备的台帐和设备卡片。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督促下属厂(矿)贯彻执行设备动力方面的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5)组织编制、审核年度大修理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综合平?和实施。
(6)组织好设备防腐蚀、润滑、锅炉、压力容器、水质处理等工作。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推动设备的技术改造。
(7)对主要设备状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定额计划、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备品配件订货加工计划的编制。指导所属厂做好备品配件的用、管、修、供工作。
(9)组织所属机械厂(机修分厂)加工的备品配件的计划制定、安排和平?。
(10)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处理动力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确保安全运行。
(11)对设备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参与分析调查,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
(12)组织对设备动力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厂(分厂、矿)设备动力科(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本厂(矿)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额指标及管理制度等,并上报各项报表。
(2)在上级设备动力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全厂(矿)设备动力的业务管理,设备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查定、使用、更新、迁移、报废。抓好设备的用、管、修等工作。
(3)组织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学习推广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作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组织编制、平衡、落实设备年、季、月检修计划、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负责统一平?安排控制使用大修及设备更新费用。
(5)组织设备防腐蚀、密封、润滑及水质处理工作。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6)组织对全厂(矿)设备状况定期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7)组织主要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切实抓好备品配件的测绘、资料管理、定额计划、制造、定货、修旧利废及机械加工管理等工作。作好备品配件的统一管理,抓好用、管、修、供。
(9)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设备、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
技术管理制度7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
第一条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车间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档案,各车间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档案。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要求逐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五条各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二)设备检验总结报告;
(三)附属设备明细表;
(四)重大缺陷记录;
(五)安装试车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八)设备运转时间累计;
(九)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
(十)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
(十一)润滑说明表;
(十二)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
(十三)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
(十四)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
第六条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一)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检修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所在单位,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二)基建、技措、安措、零购及更新等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信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三)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
(四)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
(五)技术档案应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技术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技术管理制度9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部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财政部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支持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四条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二)技术含量较高,技术创新性较强;
(三)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五条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三)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六)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创新基金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创新基金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
2、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3、企业需有与申请创新基金资助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4、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本金投入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在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科学技术部每年年初制定并发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重点支持范围。
第九条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应按管理中心发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须知》准备和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第十条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经项目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是指熟悉企业及项目情况的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之前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推荐单位和管理中心要采取公开方式受理申请,并提出审查意见。受理审查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受理审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立项审查。对受理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自收到项目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第四章项目立项审查
第十二条立项审查方式包括专家评审、专家咨询、科技评估等。由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立项审查方式。
对技术、产品相近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对跨学科、跨领域、创新性强、技术集成、技术领域分布相对分散的个性化项目,可委托科技评估机构评估。
第十三条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包括技术、经济、财务、市场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由管理中心聘任或认可,并进入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二)对审查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第十四条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立项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须在经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并在有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评估机构应从事过评估或科技咨询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经验;
(四)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
第十五条专家应依据评审、评估工作规范和审查标准,对申请项目进行全面的审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查意见。在审查过程中,专家可通过管理中心要求申请企业补充有关材料或进一步说明情况,但不得与申请企业及有关人员直接联系。必要时管理中心可委托专家组到申请企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审查的公正性,审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家应当回避:
(一)审查专家所在企业的申请项目;
(二)专家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所审项目申请企业的负责人;
(三)有利益关系或直接隶属关系。
第十七条评估机构和专家对所审项目的技术、经济秘密和审查结论意见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管理中心尊重评估机构和专家的审查结论意见并给予保密。
第十八条管理中心根据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及行为规范情况,对评估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和科技信用评价管理。管理中心于每年底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管理中心根据项目申请资料和立项审查结论意见提出创新基金立项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可对项目进行复审。
第二十条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应在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立项项目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2周内为立项项目异议期。
第二十一条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管理中心在异议期满后应与立项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同时将合同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于有重大异议的项目,管理中心暂不签定合同,并对项目进行复议。需撤消项目时须报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获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出《不立项通知书》。不立项项目的申请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
第二十三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管理中心依据本办法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项目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二)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三)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
(四)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项目承担企业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创新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报告。
(三)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第二十六条管理中心根据企业定期报表、地方监理意见、实地检查等,提出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企业因客观原因需对合同目标调整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约事件的,管理中心可按合同终止执行项目,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验收的项目,企业应提出申请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
(四)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五)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第三十条一般项目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验收;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管理中心依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分别做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结论意见,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创新基金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国科发计字[1999]26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
技术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压力容器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察管理的设备之一,它的管理范围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并遵守的关压力容器现行规程标准和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计
第二条新到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相应资格单位设计,并在蓝图上加盖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否则不能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和使用。
第三章制造与安装
第三条制造与安装:
(一)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在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制造,并在蓝图上加盖制造许可证的印章。
(二)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三)制造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于第三类中压容器的储存容器,高压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四)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
(五)制造单位应有严格的材料入(出)库管理制度和材料标记转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制造单位应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材料质量证明书、无损探伤记录、水压、气密等完整资料。
(六)压力容器必须的完整的出厂资料,内容如下:
(1)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2)产品合格证
(3)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4)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5)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6)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7)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
(8)渗透检测报告
(9)磁粉检测报告
(10)热处理检验报告
(11)压力试验检验报告
(12)产品制造变更报告
(13)钢板、锻件超声波检测报告
(14)焊缝射线检测布片评定表
(15)产品监检证书
(16)产品竣工图
(17)进口压力容器应经商检并出具商检证书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与维护
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登记,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全过程负责,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要经压力容器常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程、制度;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使用单位不得提高原设计规定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超装运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有详细的运行记录,当容器检验和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地记录并存入资料档案。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操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设计许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2)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时;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缝开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时;
(5)对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五章检修与修理
第五条检修与修理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国家授权的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评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资格鉴定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结果负责。
(三)经过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评定出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经检验员和技术总负责签字后生效,同时指明压力容器可否继续使用或需要采取降压操作监护使用等措施。
(四)压力容器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经设计部门的同意后保证受压元件原有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修复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提供详细修复资料和报告,使用单位将其存档。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条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要进行定压检验一次,其内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换、定压、气密试验、耐压试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出具安全阀定压报告,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必须有日期的铅封,由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试验。
(二)爆破片应每个大检修周期更换一次。
(三)压力表每年必须检验一次,并填上有日期的铅封。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铁路罐车和液化气汽车罐车,每年年初必须在本厂机动处报检验计划,年底报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XXXX。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技术管理制度11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车间、办公室基建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和科研产品开发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技术管理制度12
一、室内器材要分类登记造册,妥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实践室,实践室公用的材料、工具,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二、爱护室内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乱丢乱扔;物品定位摆放,废弃材料应放在指定地方。
三、实践室是学生制作实习的`场所,在实践室上课,应如同其它课一样,严守纪律,保障课堂正常秩序,学生在室内活动操作中不大声喧哗,不随便走动,有事举手发言。
四、遵守安全规程,贯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师或课本规定的操作程序去操作。
五、制作实践中要动脑、动手,手脑并用。并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培养实际操作能力。
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做出有特色,有个性的制作成果。
七、开展好课余兴趣小组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准备、有内容,严格操作规程,提高质量。
八、注重同学间的团结合作,互相帮助,注意保存制作精品,并摄影存档。
九、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不浪费材料、不损坏工具,故意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十、室内使用完毕,填写好《使用情况记录表》切断电源,离室前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当作业现场(点)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支护材料,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有权督促采掘区队长认真执行《规程》、技术规范、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当发现未认真执行时,有权向矿长建议任免,并负责地要求限期整治达标。
5、有权要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对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编制矿井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3、认真负责地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技术事故发生。由于编制不及时,布局不合理、规程措施不适用,出现无措施开工工程等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4、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安全状况(支护设备运行、通风,瓦斯管理等),杜绝空顶作业,超控顶距作业和使用失效材料,发现隐患及时责令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落实整改不力、不及时而离开现场后再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5、抓好技术指导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检查考核、考评,并限令达标。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隐患,负重要责任。
6、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了解清楚周边邻矿开采状况,及时填绘十一种图纸资料,编制预防事故处理计划措施,由于情况不清,无预防措施而发生大的事故,负重要责任。
7、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
8、参与矿重点工程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
9、抓好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10、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绘制专项现场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完善落实补救措施。
11、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必须现场指导。
技术管理制度14
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凡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都应制定企业标准。
2.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工作标准。企业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企业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长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企业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企业应建立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的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动力科要有全厂(矿)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6)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7)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科应建立全厂(矿)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3.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动力科(车间)应建立全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装置)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装置〉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设备(装置)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计划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实际完成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动力科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矿)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矿)设备的图纸。
2.设备动力科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矿)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凡向外单位索取的主要图纸资料由厂(矿)资料室保管。
4.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置于厂(矿)资料室存查。
5.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矿)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6.设备动力科和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技术管理制度15
1.目的:
规范病理科技术员的管理制度,提高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2.职责:
2.1病理医师:负责对病理技术员的日常制片质量和相关的技术水平作好监督,并作出指导性意见。
2.2病理技术员:严格遵守相关作业指导书操作科室设备和完成相关技术的操作。
3.病理科技术员管理细则
3.1病理科对病理技术人员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3.2病理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卫生专业学历,并接受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
3.3具备病理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从事制作细胞涂片、石蜡切片等工作;
3.4病理技术人员经过相应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病理科主任(副主任)进行相应岗位授权;考核不合格人员需再培训,合格后方可授权;
3.5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于每月对科室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时,随机抽取50张病理切片,对病理技术人员进行重新再评价,合格者给予再授权;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3.6科室每年将外送病理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修。出科时由培训负责人填写《培训记录表》,作好相关技术评价,从而提高病理技术员的职业水平。
【技术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06-26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06-15
技术岗位管理制度02-14
技术交底管理制度03-20
技术方案管理制度03-19
技术管理制度04-12
技术中心管理制度04-01
技术准入管理制度03-20
技术管理制度09-26
技术文件管理制度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