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2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5+2”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难题,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1、坚持自愿选择,确保全面覆盖。确保向每一位学生及家长详细介绍本方案,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指导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根据学生的意愿尽可能帮助其发展兴趣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4、明确公益属性,加强有效监管。采用政府补助、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对于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费用,坚持公益导向。服务班开班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三、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按照要求,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我校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市、区统一定价执行,每课时不超过3元。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班主任和相关课后服务教师。
五、课后服务活动形式与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2、时间安排: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三课时),起止时间:11:50—13:50。
午餐时间:11:10—11:45(可在学校统一用餐,餐费自付;也可家长接送回家用餐后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参加课后服务。)
3、服务场所。学原则上安排在忠门沁头小学本班级教室。
4、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5、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答疑解惑,不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无缝衔接。请自愿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于9月3日中午12点前,向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参加课后服务申请表及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及其他需要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申请表》。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课后服务知情同意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7、基本要求:
①课后服务遵循家长、学生自愿原则。
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一旦报名,请全程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告知并履行请假手续。
③参加课后服务期间,学生不能擅自离校,因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负。
④未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学校正常放学时间离校。
六、课后服务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为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排忧解难,把好事办好。
2、规范操作,强化管理。要切实增强规范意识,要坚持“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落实好“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严格规范学生交接程序,确保学生安全。
3、集思广益,提高质量。全体教职工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项适合学生的有益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研究和探索,使课后服务既满足家长的需求,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要与家长及学生多沟通,多听取各方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工作。
七、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托管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和课后服务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帮助课后服务教师尽快了解每位托管生的具体情况,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托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托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八、课后服务防范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份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课后服务自愿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进行集体“上新课”,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3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课后无人照管和学业无人辅导的难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放学后组织学生参加作业辅导、体育锻炼、艺术教育、兴趣活动、自主阅读,减轻家长负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每天2小时。冬季15:00—17:00,夏季16:00—18:00。
根据家长实际需求,可以提供1小时的延时服务。
根据家长实际需求,每天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根据家长实际需求,提供周一至周五不同天数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并根据情况调整服务计划。服务内容主要有三大模块:体育运动、作业辅导、社团活动。
1.体育运动是集体锻炼30分钟。
2.作业辅导包括自主作业和课业辅导。引导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
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加强阅读指导,指导学生开展大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3.社团活动包括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作为努力方向,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社团活动指导教师安排:有特长的老师写出申请,制定好活动方案内容,向学生公示,学生自主选择。
每个社团人数控制在25-30人,取得社团结业证的同学原则上不重复参加同一个社团活动。
四、服务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甲文 全面领导
副组长:白金涛 全面负责
组 员:张慎强 郭立新 李道水 李涛 分工负责
成 员:全体教师 具体实施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学生、家长要求开设不同学科的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品社、科学等学科的作业辅导课,丰富的兴趣活动课及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2)检查监督每日课后服务情况,根据各项考核制度做好记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处理课后服务期间的突发应急工作。
(4)必须在最后一名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岗离校。
2.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分工:
(1)负责班级课后服务学生的人数清点及记录,对缺席学生做好原因调查与登记。
(2)负责组织好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
(3)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在课后服务期间讲授新课。
(4)在课后服务期间,不得接打电话或随意离开。
3.门卫人员责任分工:
(1)在课后服务工作期间,凡是出校门的学生必须出具班主任签的请假条,在监护人看护下方可离校。
(2)外来人员在课后服务期间不得进入校园。确实需要进入学校的,必须征得值班校长同意后,和要找的人取得联系,由所找之人带领其进人校园,填写好外来人员入校记录,离校时填写好离校时间。(疫情防控期间按要求做好相关防护)
(3)门卫人员每天必须着装执器械在岗警戒,必须在最后一名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岗离校。
五、制度要求
学生课后服务遵循“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服务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
1.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
2.学生是否参加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3.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服务学生在校安全。
4.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5.达到高效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服务、有效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6.所有参与服务人员应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要求,落实学校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7.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2019〕96号)标准执行4元/天,对于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要全部用于对参与服务教职工的补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育局、物价局、学生家长监督。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教师管理
服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服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加强对学生的个别辅导;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2.加强学生管理
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课后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有事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3.加强安全管理
(1)拟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制度,处理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2)配置各班课后服务人员、建立学生档案,督导教师高质高效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不断改进课后服务内容与辅导方式。
(3)搞好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卫生管理,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4、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始终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四早”“四集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依法依规防控。健全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常态化防控机制,
(2)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确保对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进行处置,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学生溺水防范、校车安全、食堂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暴力伤害防范,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4)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守牢校门口安全第一道防线。
七、教职工激励办法
1.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2.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优先。
3.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因参加课后服务而产生的加班时间,可以在调好课的情况下于第二天上班时间执行弹性管理。
4.为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4
一、指导思想
为满足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帮助家长解决无人看管、无力辅导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意外事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服务时间
从xx年秋季学期开始,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每天下午第七节课后开展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时间
早上17:25——18:10,晚上18:50——20:50
五、服务内容
1、集中完成作业。
安排学生在教室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费辅导帮助。
2、自主阅读交流。
安排学生在教室或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3、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
4、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xx〕4号)、《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长教通〔20xx〕96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为主体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自愿选择原则。中小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三)规范服务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稳妥推进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和时间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小学、初中阶段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三个课时(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小学每天下午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按实际课时计算;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特殊情况需报区教育局核准。
四、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强化实践、提升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我区“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各中小学校也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可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学科拓展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并切实加强创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课后服务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四)组织优秀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教研员,通过长沙在线学习中心,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免费服务学生课后个性学习需要。
六、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要求
各中小学严格按照《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和使用课后服务费。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对不愿参加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能收取费用),收费统一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同时明确价格指数涨幅与收费标准之间的联动机制。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台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含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教学用品、水电费等,严禁挪作他用。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各学校收费需开具非税票据,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在办理支付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课后服务实施流程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区域内实践场地、企业或设备等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签订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自身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或内容,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联系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相应的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事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文件执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定期向区教育局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向区教育局上交课后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含收费标准);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6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认真解决学生学习日下午放学后接送难、监管“空档期”、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现结合县教体局《关于全县小学(幼儿园)学生延长在校时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认真解决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遵循“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建立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一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由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课后服务协议后统一实施。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目标要求
1.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保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安全。
2.体现“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
3.达到“高效课后服务”的要求,精心设计、精心安排、精心运作、有序课后服务、有效课后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
四、实施程序
1.宣传阶段
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印发《实验学校课后服务告家长书》,宣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课后服务原则、课后服务办法等,引导家长自愿主动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
2.申请审核阶段
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实验学校学生在校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
3.组织实施阶段
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课后服务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具体办法:
(1)课后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课后服务内容有:组织学生以自主学习和自主阅读为主,以开展体育、艺术、科学普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电影等社团活动为辅,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视野,健全学生心智和人格。
五、时间安排
课后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50分钟(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障课后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学部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燕
副组长:逄相燕姚长合
成员:沈传霞王培文郑明慧厉杰吴艳艳赵玲及家长委员会2人
2.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值日,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3)建立雨雪天等其他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恶劣天气课后服务班级安排,保证恶劣天气时,课后服务工作井然有序。
3.制定计划,保证效果
辅导教师提前制定计划,保证活动时间。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多样,富有吸引力,确保活动质量,力争出成果。
每次活动要作好记录,包括辅导内容、方法、效果等,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
4.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
课后服务辅导教师按照规定时间组织“课后服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由年级统一协调安排好辅导工作。
看护教师做好考勤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如有请假者,班主任及时通知看护教师。看护结束后,看护教师按年级安排整队放学离校。
(2)加强学生管理
学生放学后,及时进入相关教室,在规定区域内活动,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若需提前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制度》(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教基一厅〔20xx〕2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豫教基〔20xx〕56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平教体基〔20xx〕5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制度。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学校管理为主,合力推进。相关学校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中小学。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开始,冬季延时服务时间至18:00,夏季延时服务时间18:30。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四、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xx年春季学期4月1日起试行。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各中小学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解决课后服务经费问题。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5、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基教厅函[20xx]28号)、江苏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xx〕5号)的要求,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实施原则
1.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我校将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我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4.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学校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采用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每生每学期300元,低保、建档拉卡和特困学生免费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
四、服务时间
一至六年级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7:30。如因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五、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六、服务内容
我校课后延时服务主要包括学科知识辅导、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等,其中周三下午延时服务第二课时固定为社团活动。
七、组织实施
1.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学校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学校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3.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4.学校再根据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完善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备区教育局。
5.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对于极少数滞留的学生,当天行政值班和保安需及时联系家长,直至最后1名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9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要求,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为配合国家扶贫攻坚战略,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到利用学校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最低费用”的原则。
(一)政府主导。课后服务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
(二)学校主体。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组织,家委会协同实施。学校主要对课后服务的目的、内容、方法的确定,家委会主要负责服务质量和费用的监督。
(三)家长自愿。课后服务对象为放学时间早于家长下班时间且无人看护的上班族、打工族的孩子。完全由学生家长根据需要自愿选择,学校不动员学生参加。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家长自愿为孩子报名参加。
(四)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充分利用学校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采取校外聘任和学校教师挖潜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服务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工作。
(五)有效监管。由家委会成员和学校管理人员共同完善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监督服务质量,监管服务费用的收、管、支出等,家委会协同家长做到全过程监督。
(六)最低费用。学校根据物价局核定的课后服务收取标准收取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支出两条线。费用支付主要是校外聘任人员、学校加班教职工、学校水、电、暖和其他服务费用等。
三、课后服务安排
(一)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节假日、周五周六周日除外),看护时间最少为一小时, 冬天时间短,夏天时间长。
(二)服务收费。收费为每生每天每课时(40分钟)3元钱。(根据家长下班时间调整课时数,最少服务1小时)。
(三)服务课程安排。辅导学生作业,开展社团活动,开展其他活动。
1.主要组织安排学生完成书面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2.对部分学生有针对性辅导,促其成绩好的更优秀,学习困难的有提升。
3.开展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和爱好。
4.杜绝辅导教师上新课。
(四)提供延时课后服务
对于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家长工作特殊,不能按时接学生的情况,学校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学生,做好延时课后服务工作,直至家长接孩子。
(五)贫困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免费
对于学校建档立卡的贫困生,以及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课后服务免费。
四、课后服务管理
(一)政府是课后服务主导方
课后服务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学校因地制宜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
(二)学校是课后服务实施方
学校全面负责学生的课后托管、辅导工作,遵循服务性原则,立足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宗旨,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组织优秀骨干教师、校外聘任教师挖掘学校资源,坚持安全至上,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实施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教师自愿的原则,选聘师德高尚、经验丰富的学科优秀教师进行辅导,辅导教师接受家长监督。
(三)课后服务监督员
由校委会成员组成,负责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检查和后勤安全保障。主要检查服务教师的考勤、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学生安全出入校园等。
五、课后服务实施
学校提出初步方案——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修改方案——学校确定实施方案——学校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自愿报名——学校统计学生人数——实施课后服务。
(一)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制订初步方案。
(二)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修改方案。
(三)学校确定实施方案。
(四)家校合作实施课后服务,根据家长要求,学生人数,成立服务班级,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教师、服务形式。
(五)签订服务协议。学校要与申请提供服务的班级或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做好备案。
六、组织领导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由学校制订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二)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课后辅导项目(辅导内容、辅导形式、辅导教师、学生安全等等);
(三)每天督查每班、每组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是否正常,内容、形式、组织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课后辅导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政教处负责召开好家委会、家长会,成立理财小组负责服务费的发放;教导处负责制定课后服务辅导教师职责、安排学生课后服务小组及辅导教师、课后服务授课查课,确保服务高质量;安全办制定值班教师安全职责,确保师生课后服务期间安全有序。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0
暑假来临,针对部分特殊家庭暑期照管孩子难的现状,落实为民办实事的教育初衷,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帮助家庭确有需要的.学生过好暑假生活,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暑假延时服务工作。
目的意义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是确实落实”双减“政策,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学校发展更有温度、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原则
暑期延时服务以xx市xx小学校为实施主体,面向学校确有延时服务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不含毕业年级),为学生提供基本服务,缓解暑期部分家庭孩子看护难问题,保障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课后服务工作内容
(一)延时服务对象
在我校就读且确有需求的1-5年级学生。
(二)课后服务方式及内容
1、服务时段
暑期延时服务时间(不含非工作日):xx月xx日—xx月xx日;延时服务时间每天8:30—17:00。
为了给家长接孩子提供便捷,课后服务期间实施弹性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提前告知课后服务老师,教师上报学校当日值班干部。做好登记学生方可离校。
2、服务方式:根据人数重新组班,即: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集中。
3、服务内容:与“十个一”项目的实施相结合,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每天组织读书及文体活动等;与德育活动相结合,将课后服务延伸到校外,开展研学活动、社会课堂活动等。
4、服务人员:学校教师统一辅导,每天安排一名学校干部进行巡查;
5、遵循机制:“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通过全体学生家长会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并解读学校的方案,确保每一个家长了解托管时间、服务内容、组织形式等内容。对于家长提出变更托管需求的申请,班主任及时上报教导处,教导处根据情况进行编班或插班,确保孩子能按时入托;
保障措施
1、确保安全。坚持立足学生实际,将安全目标列在托管工作的第一位,采取班主任接收、轮值教师点名、家长确认离校等“无缝衔接”交接措施。强化活动场所防疫安全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2、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不与无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服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全面落实一生一策,尊重家长的意愿和灵活性。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确保学生放学后看护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确定学生看护名单。
2、看护值班人员由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的.学校教职员工担任。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值班管理人员前后交接班做到无缝衔接,直到后一时间段值班人员到岗方可下岗。看护工作与年终安全考核相挂钩。
3、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放学后看护。学校、个人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而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4、参加放学后看护的学生家长,放学后凭入校证进校接送学生,在看护本上签名方可带学生离开。
5、看护时间最迟到下午6:00,家长要及时到校接送学生。
6、处于传染病隔离期间的班级学生,隔离期内暂时不能参加放学后的看护,家长克服困难准时来接送孩子。
7、看护期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影响他人的学生,学校和家长都要进行教育,知错能改的,该学生才能继续参加放学后看护。
8、参加放学后延时看护的学生,如果当天有事,请家长提前和班主任联系。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2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3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4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5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定“济南市鲁矿第一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张正伟
副组长:廉霞、刘建国
成员:肖颖、张万田、郝文迪及各班主任
四、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四)课后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五、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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