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3 17:36:50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成本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本的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的运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开支的范畴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开支的范畴是指除费用开支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费用以外的开支。(包括土地及拆迁费用、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建配套费、以及项目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

  建立综合开发核算体制,搞好经济核算,降低开发建设费用。

  第三条成本开支的预算

  根据公司成本分析会的制度,各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进度,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成本开支计划。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门编制“经营预算表”确定下个月的成本开支预算,于财务部汇总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开支的帐户管理

  本制度所规定的成本开支原则上必须从大帐户列支。如遇特殊情况,在总经理授权审批的额度以内的,可以从小帐户临时列支,但财务部应做相应的台帐备查。

  第五条成本开支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成本开支审批实行一支笔制度,各公司的成本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条成本开支审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必须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付款前必须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单位履约预付款保函或保证金的手续依据,未办理保函或保证金手续的不得支付预付款。

  2.所有成本开支的付款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提前预付或超付款项;

  3.集团下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甲供料),要有验收报告,并附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a)需验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验收报告并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装修项目工程尾款时,要有权威机构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c)支付最后一笔项目工程款时,应审查工程款发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时,应附有《保修服务情况征询表》(见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门及项目总经理联合签名。

  4.合同项下的付款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书,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

  5.财务部门参照合同核对后,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再送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书办理支票,由经办人员签领;

  7.以上流程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款项,除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外,经办人员还必须附有经会签过的《工程款拨付签证程序单》(见附表一)或工程决算单;如因原设计图纸修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致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应在该合同后另附《施工图变更签证表》(见附表二);

  第七条特殊事项的审批

  1.对于土地相关费用、前期的交易规费以及市政配套费用等向政府部门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项,可依照政府规定或相关文件办理;

  2.对于应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及预征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各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精确计算后,将当月申报税款填列付款申请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划转至纳税帐户,税务申报后自动转帐。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由所贷银行每季度末按照贷款合同利率自动扣款,财务部应在每月末预提当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条超出预算外的成本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做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务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基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

  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

  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

  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有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

  资金计划主要包括公司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有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利息的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咨询费收入等

  (4)投资受益:进行投资取得的受益

  (5)营业外收入:指非业务性收入如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务、其他单位对公司的补助、固定资产盈余、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第十二条

  各项财务收入应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核算、正确反映、防止漏收、错收。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在外私设账户,以保证损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转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支出是指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

  (1)业务支出:公司在进行担保项目调查、评估过程中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鉴定、审计、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的支出,对本公司自身的审计评估除外。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安全防卫费、公杂费(车船燃料费、养路费和拍照费、清洁卫生用具、订阅公用书报、办公用品)、外事

  费、邮电费、电子设备运转费、注册登记费、差旅费、修理费、水电费、房租费、招待费、劳保费、住房公积金、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咨询费、公证及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担保风险准备金:按每笔新发生担保额10%提取风险准备金。在该笔担保业务按时履约解除担保责任时,净预提的风险准备金等等余额返还担保基金。

  (5)提取长期担保风险金:从担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担保风险准备金,担保风险准备金总额达到基金总额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偿损失超出准备支出:代偿损失超过已提取短期、长期担保风险准备金差额部分。

  (7)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年未按在保项目所收取保费的50%提取,同时转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担保责任余额项目所收取保费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8)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年末在保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实行差额提取,用于弥补代偿损失,计提的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计提的比例根据担保业务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有公司董事会决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应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10)其他业务支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其他与业务有关的支出。

  (11)营业外支出:指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罚金、其他等。

  (12)所得税:根据国家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第五章

  担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

  担保基金是保证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主要由国家、企业法人、个人投入,其他筹措担保资金的活动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其来源主要有:

  (1)国家、企业法人、个人出资

  (2)基金净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条

  担保资金的使用应建立审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资金的收付集中由财务部门办理。对外拨付保证金和发生代偿赔付,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讨论通过,报公司分管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方可对外付款。

  第十六条

  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正确提取和使用风险准备金和资本保障基金,中心开展担保业务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及资本保证金有: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长期责任准备金

  (3)资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条

  凡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机械设备等。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平均年限法。经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5%电子设备的预计净残值为0。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调用、维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对,年终全面盘点,发现账务不符,要及时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机器、机械设备 10年

  三、运输工具 4年

  四、电子设备 3年

  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记保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对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准备、正在施工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限额内留用,对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缴存银行。对库存现金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款相符。银行存款要按月月银行对账,对未达账做未达账项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

  建立钱、物、账分管制度

  (1)出纳人员专管货币资金的收支并进行序时登记。

  (2)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减产物资的收发并保证其安全完整。

  (3)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并通过资产清查达到账实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建立资金审批制度,凡是涉及财务收支及税务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

  建立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高度集中的办法,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部办理。通过财务部核算,监督控制各业务环节的资金周转状况及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应收未收的担保费收入,要及时进行清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暂收、暂付款项为临时性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必须经领导审批后办理,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利用暂时不用的资金为确保担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应按设立担保公司的原则投资于风险较小的金融债券等证券类别,并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投资风险准备。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是暂收保证金及存出保证金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对收取的会员基金实行专项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借入资金,对借入的资金应合理运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时,应该分期预提,分期摊入成本。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必须接受审计、财政和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收支内容的检查和监督,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本公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关联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授权制度规定合理配备合格会计人员,任命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财务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设财务部或设项目会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指标管理和财务风险预警与调控、融资决策;负责集团整体资金投资安排与调剂;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的修订、完善;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与集团财务分析;指导、检查、监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对外财务资料的审核报送;外部审计的支持、配合;负责集团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调度。

  财务管理中心对所属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并确保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拟定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分子公司经营结果及财务数据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主要负责其本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营业务的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贯彻落实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在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框架内制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后执行且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各公司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科学的内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九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主要有:

  1、集团会计核算制度

  2、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预算管理与管控办法

  4、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5、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往来账管理办法

  7、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8、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条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十一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修订调整,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拟定,经集团公司总经办会议讨论通过,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各公司须按照国家的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上报。

  第十三条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报表应以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准则进行转换。

  第十四条各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和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具体时间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进行安排,检查内容包括各分子公司会计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财务预决算会议,对需结转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提前的规划计算;各公司每季度应对大额的资产、负债和往来挂账的费用进行清查、清收,确保财务预算的可靠性和会计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财务工作职责制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公司支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财务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后勤总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后勤总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勤总公司财务是保障后勤总公司实行服务收费机制有效运行的独立核算部门,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条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后勤服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总公司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中的各项财务开支菹围和标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如实反映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会计、出纳负责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开支和收入均需公司总经理审批,方能收支。

  第六条后勤总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后勤总公司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库存数额按照规定的限额执行,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第八条后勤总公司的银行帐户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只供总公司公司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第九条后勤总公司在银行开设帐户的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泻。

  第十条后勤总公司在银行购买的各种票据要指定专人保管,签发按编号使用。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办理,没有审批的付款项目,财会人员应拒绝办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 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总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经济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筹划、财务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准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及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

  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资金使用原则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行政部经理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工程师审核→工程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核→财务部付款。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30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10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原则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⑵车辆易损备品备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行政部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

  ⑵行政部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行政部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⑷行政部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无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洽谈,及时、准确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行政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收货收货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收货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财务管理目的

  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五条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九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报表种类

  1、旬报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十五条上报时间

  1、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报表要求

  1、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上报时间应准时。

  3、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

  1、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

  2、对下属各条块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由当事人少交书面检查,上报董事长,并按分级管理条例,对相应负责人追究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1、目的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 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3.3 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 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 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 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 全面预算的管理原则

  5.1.1 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 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 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 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 预算编制的内容

  5.3.1 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5.3.2 预算的类别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1) 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 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 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5.3.4 预算编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 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 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 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 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 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 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5.4.1 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 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 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 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预算分析 :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 预算的调整

  5.5.1 预算调整的原则

  1) 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 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 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5.2 预算调整的条件

  1) 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 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 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 发生不可抗力;

  5) 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 预算调整的方式

  1) 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 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5.4 预算调整的类别

  1) 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 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 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 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 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 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 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 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 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 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 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 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 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 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 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 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 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 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 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 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 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 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 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 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 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 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 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 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 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 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 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 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 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 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 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 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 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 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 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 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 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 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 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 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 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

  第三十五条 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 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 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 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主权。

  第四条 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 理 目 标

  第七条 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 般 原 则

  第八条 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 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条 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总公司平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 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 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 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 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银 行 账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

  1. 分公司设立账户,只能使用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用于分公司货款的收取及解缴总公司,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 收入账户只能收入款项,除向总部解缴账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项。

  3. 费用账户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费用开支,包括零星采购。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销售产品的主要部分由总公司集中采购,其他产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购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实物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仓库单据管理:

  一、材料仓使用单据主要有:《入库单》、《出库单》、《报废单》、《退货单》、《退仓单》,所有材料的进出都要用相关单据来反映流动情况。

  1. 《入库单》:办理入库时,首先要取得送货单位的有效单据作为入库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采购合同),同时入库单上要写明送货单位,送货日期,及实物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等相关信息,如生产使用的实物,应该同时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凡是在外采购的物品,一律都要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包含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同类型的物品应分单入库(如生产,办公)

  2. 《出库单》:所有实物办理入库后,在领用时必须开具此单,领用时,仓管应在出库单上写明项目名称或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领用人领取物品时首先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仓库才准许办理出库单。

  3. 《退货单》: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采购数量超计划时,将物品退还给送货单位时开具退货单,同时送货单位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退货。

  4. 《退仓单》:领用人在仓库领出物品后,因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需求不符合时,可以将物品退到仓库,仓管开具退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退仓。

  5. 《报废单》:一般适用于领用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类,需要换新的时候(如生产用工具,办公用具),使用报废单时,经办人员应事先找品质人员鉴定该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鉴定是否属于报废范围,对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许做报废处理。

  二、成品仓使用单据主要有:《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成品调拨单》、《成品退货单》

  1. 《成品入库单》:所有产品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入库单上应该写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仓管,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

  2. 《成品出库单》:所有产品在出库前先办理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出库单上应有仓管,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必要时可以同时写上送货车辆的车牌号,以备查。

  3. 《成品调拨单》:主要适用于成品的内部转移,由当前管理的仓库转到其他管理场所,所有成品需要内部转移时必须开具此单,不能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产成品,调拨单上应写明调拨的地点,时间及事由,同时必须有仓管及调拨相关人员的签字。

  4. 《成品退货单》:当成品发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人为损坏,客户要求退货,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使用此单,并确定责任归属,退货时应有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作为退货处理。

  第十七条 仓库账务设置及其他要求:

  1. 仓库记账员必须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库明细表》、《材料出库明细表》、《材料进销存汇总表》、《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进销存汇总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账务核算,分公司会计应根据仓库的各明细账,进销存汇总表,对各货物的总额进行核算。

  2. 所有账表应按月份逐笔登记,明细要求应和各单据的信息一致,包括单据发生日期,发生内容,备注说明,单据编号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单据核对清楚,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错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仓库每月末应对仓库进行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复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如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盘点报告和《差异明细表》,经仓管、会计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 盘点表是分析盘点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账务记录的原始凭证,制作一式三份,即仓管员、分公司会计各一份,另一份寄回总公司备案,以备查。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的定义:

  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第十九条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 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 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 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 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 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 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 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 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 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费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总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销售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分公司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

  第二十二条 费用预算管理:

  为了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可以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表》,事先预算出各部门费用,以此作为分公司费用参考依据。

  1.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25日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的部门费用预算表。可以是电子档,财务部以此作为费用参考依据,并于每月30号召开当月各部门费用分析会,讨论当月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好的完善费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总公司提交下月费用预算表。中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费用预算后,总公司将以此作为分公司下月费用参考,安排资金计划。同时,深圳总公司对中山分公司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做一次沟通讨论,提高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表编制的内容(详见费用预算表-样表)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费用借支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权限标准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审核签字,出纳拿审核后的借支单支付款项,借支人需在借支单上签字。

  2. 备用金进行实报实销制,为了及时反映费用发生情况,借支人员每月报销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员在财务部借款余额不能超过30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超过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及时提供费用报销单据后方可再借支款项。

  3. 支付备用金后的借支单,由出纳收好交由会计做账务处理,报销时由出纳开具相应报销金额收据,借支人员不能自留借支单,借支单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据作为个人报销凭据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 费用报销类型:

  费用报销按单据类型分为:日常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实物报销。报销人员未分开报销时,财务有权退回,不予办理。

  1. 用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主要适用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 实物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购买生产,办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设备等。报销时提供仓库入库单及相关购货单据(主要为发票,收据)

  4. 报销单据都由报销人自行粘贴并填写完整,区别费用性质分类粘贴(如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不能混合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单据粘贴标准:

  1. 票据的粘贴范围应以粘贴单的大小为界,不能超出粘贴单范围进行粘贴,粘贴时应沿粘贴单的右界从右至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留一定间隔距离,以保持单据表面平整,便于单据的装订存档。

  2. 每笔费用的产生要写明发生的原因、 具体时间、地点,产生费用涉及到除报销人以外的人员时,需要同时注明相关人员的名字,费用产生能归属到项目的必须写上完整的项目名称,对于费用产生原因说明笼统,费用发生时间与发票不符的,不予报销

  3.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准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否则无效。

  第二十七条 审批权限:

  1. 申请备用金时,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批即可,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 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确认无误后交费用会计签字审核,再给总经理审批,待手续都办理完整后,出纳开出相应报销金额的收据给报销人签字,确认报销。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制度》。

  对 账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对账是检查分公司会计核算正确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分公司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账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会计汇同业务人员不定期对客户的汇款进行核对,加强客户直接汇款总公司的跟踪。

  第三十二条 会计和业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账,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条 每月月末,会计将分公司各明细账与总公司相关账目资料进行核对,使总公司与分公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时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组成,其他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产品销售价格表、经济合同、现金盘点表、存货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等。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归档装订成册。在会计月度终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单移交总公司财务部。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本制度解释权为总公司财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04-18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3-16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9-09

【精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7-06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07-08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07-07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07-06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07-11

(精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7-11

[精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07-05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成本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本的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的运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开支的范畴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开支的范畴是指除费用开支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费用以外的开支。(包括土地及拆迁费用、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建配套费、以及项目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

  建立综合开发核算体制,搞好经济核算,降低开发建设费用。

  第三条成本开支的预算

  根据公司成本分析会的制度,各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进度,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成本开支计划。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门编制“经营预算表”确定下个月的成本开支预算,于财务部汇总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开支的帐户管理

  本制度所规定的成本开支原则上必须从大帐户列支。如遇特殊情况,在总经理授权审批的额度以内的,可以从小帐户临时列支,但财务部应做相应的台帐备查。

  第五条成本开支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成本开支审批实行一支笔制度,各公司的成本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条成本开支审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必须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付款前必须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单位履约预付款保函或保证金的手续依据,未办理保函或保证金手续的不得支付预付款。

  2.所有成本开支的付款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提前预付或超付款项;

  3.集团下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甲供料),要有验收报告,并附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a)需验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验收报告并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装修项目工程尾款时,要有权威机构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c)支付最后一笔项目工程款时,应审查工程款发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时,应附有《保修服务情况征询表》(见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门及项目总经理联合签名。

  4.合同项下的付款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书,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

  5.财务部门参照合同核对后,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再送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书办理支票,由经办人员签领;

  7.以上流程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款项,除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外,经办人员还必须附有经会签过的《工程款拨付签证程序单》(见附表一)或工程决算单;如因原设计图纸修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致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应在该合同后另附《施工图变更签证表》(见附表二);

  第七条特殊事项的审批

  1.对于土地相关费用、前期的交易规费以及市政配套费用等向政府部门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项,可依照政府规定或相关文件办理;

  2.对于应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及预征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各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精确计算后,将当月申报税款填列付款申请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划转至纳税帐户,税务申报后自动转帐。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由所贷银行每季度末按照贷款合同利率自动扣款,财务部应在每月末预提当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条超出预算外的成本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担保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结合《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和担保业务的开展做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务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担保基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金管理

  第二章

  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

  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

  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有公司担保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

  资金计划主要包括公司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有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收入来源有:

  (1)担保费收入:指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利息的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咨询费收入等

  (4)投资受益:进行投资取得的受益

  (5)营业外收入:指非业务性收入如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务、其他单位对公司的补助、固定资产盈余、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第十二条

  各项财务收入应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核算、正确反映、防止漏收、错收。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在外私设账户,以保证损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转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支出是指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

  (1)业务支出:公司在进行担保项目调查、评估过程中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鉴定、审计、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的支出,对本公司自身的审计评估除外。

  (2)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安全防卫费、公杂费(车船燃料费、养路费和拍照费、清洁卫生用具、订阅公用书报、办公用品)、外事

  费、邮电费、电子设备运转费、注册登记费、差旅费、修理费、水电费、房租费、招待费、劳保费、住房公积金、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咨询费、公证及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担保风险准备金:按每笔新发生担保额10%提取风险准备金。在该笔担保业务按时履约解除担保责任时,净预提的风险准备金等等余额返还担保基金。

  (5)提取长期担保风险金:从担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担保风险准备金,担保风险准备金总额达到基金总额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偿损失超出准备支出:代偿损失超过已提取短期、长期担保风险准备金差额部分。

  (7)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年未按在保项目所收取保费的50%提取,同时转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担保责任余额项目所收取保费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8)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按年末在保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实行差额提取,用于弥补代偿损失,计提的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计提的比例根据担保业务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有公司董事会决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应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10)其他业务支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其他与业务有关的支出。

  (11)营业外支出:指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罚金、其他等。

  (12)所得税:根据国家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第五章

  担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条

  担保基金是保证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主要由国家、企业法人、个人投入,其他筹措担保资金的活动应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其来源主要有:

  (1)国家、企业法人、个人出资

  (2)基金净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条

  担保资金的使用应建立审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资金的收付集中由财务部门办理。对外拨付保证金和发生代偿赔付,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讨论通过,报公司分管财务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方可对外付款。

  第十六条

  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正确提取和使用风险准备金和资本保障基金,中心开展担保业务提取的各项准备金及资本保证金有: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长期责任准备金

  (3)资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条

  凡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机械设备等。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平均年限法。经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5%电子设备的预计净残值为0。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调用、维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对,年终全面盘点,发现账务不符,要及时处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机器、机械设备 10年

  三、运输工具 4年

  四、电子设备 3年

  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记保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对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准备、正在施工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七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限额内留用,对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缴存银行。对库存现金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款相符。银行存款要按月月银行对账,对未达账做未达账项调节表。

  第二十三条

  建立钱、物、账分管制度

  (1)出纳人员专管货币资金的收支并进行序时登记。

  (2)物资管理人员负责减产物资的收发并保证其安全完整。

  (3)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并通过资产清查达到账实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

  建立资金审批制度,凡是涉及财务收支及税务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

  建立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高度集中的办法,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部办理。通过财务部核算,监督控制各业务环节的资金周转状况及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应收未收的担保费收入,要及时进行清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暂收、暂付款项为临时性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必须经领导审批后办理,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利用暂时不用的资金为确保担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应按设立担保公司的原则投资于风险较小的金融债券等证券类别,并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投资风险准备。

  第二十九条

  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是暂收保证金及存出保证金应严格按制度执行,对收取的会员基金实行专项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借入资金,对借入的资金应合理运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数额较大时,应该分期预提,分期摊入成本。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必须接受审计、财政和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收支内容的检查和监督,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本公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关联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授权制度规定合理配备合格会计人员,任命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财务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设财务部或设项目会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指标管理和财务风险预警与调控、融资决策;负责集团整体资金投资安排与调剂;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的修订、完善;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与集团财务分析;指导、检查、监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对外财务资料的审核报送;外部审计的支持、配合;负责集团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调度。

  财务管理中心对所属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并确保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拟定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分子公司经营结果及财务数据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主要负责其本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营业务的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贯彻落实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在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框架内制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后执行且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各公司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科学的内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九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主要有:

  1、集团会计核算制度

  2、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预算管理与管控办法

  4、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5、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往来账管理办法

  7、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8、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条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十一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修订调整,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拟定,经集团公司总经办会议讨论通过,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各公司须按照国家的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上报。

  第十三条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报表应以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准则进行转换。

  第十四条各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和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具体时间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进行安排,检查内容包括各分子公司会计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财务预决算会议,对需结转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提前的规划计算;各公司每季度应对大额的资产、负债和往来挂账的费用进行清查、清收,确保财务预算的可靠性和会计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财务工作职责制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公司支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财务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后勤总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后勤总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勤总公司财务是保障后勤总公司实行服务收费机制有效运行的独立核算部门,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条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后勤服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总公司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中的各项财务开支菹围和标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如实反映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会计、出纳负责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开支和收入均需公司总经理审批,方能收支。

  第六条后勤总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后勤总公司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库存数额按照规定的限额执行,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第八条后勤总公司的银行帐户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只供总公司公司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第九条后勤总公司在银行开设帐户的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泻。

  第十条后勤总公司在银行购买的各种票据要指定专人保管,签发按编号使用。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办理,没有审批的付款项目,财会人员应拒绝办理。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 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11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11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11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二章资金、资产和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三章收入、成本管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四章税收、利润管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五章会计报告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总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经济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筹划、财务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准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及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

  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资金使用原则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行政部经理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工程师审核→工程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核→财务部付款。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30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10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原则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⑵车辆易损备品备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行政部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

  ⑵行政部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行政部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⑷行政部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无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洽谈,及时、准确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行政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针对安徽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会议讨论决定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借款的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暂支差旅费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门领取"领款凭证",填好该凭证后先经财务审核,再由分公司经理或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每延迟一天扣其所报差旅费金额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员工一般不允许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还款期限,1000元以内由财务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1000元以上报总部由财务副总审批。还款期限内不还清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所借款额10%—30%的罚款。

  3、试用人员借支差旅费,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4、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视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其所欠款项的10%—30%的罚款。

  二、费用管理制度

  1、手机费

  因本年度业务拓展的需要,各办事处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联系的费用较高,分公司会议决定其报销额度:徐州、阜阳、安庆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芜湖为500元/月,正副经理每月各为800元与700元,若每月实际开支金额少于其额度内按实际报销,超额度的超额部分自负。另外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办事处人员向专卖店(商场)营业员借身份证办理手机卡事宜,如果双方同意则后果自负,外销员每月定额补贴50元,不得报销相关支出。

  2、办公及日用品

  各办事处设采购员一名,负责采购日用品和办公用品。办事处可统一购买报销的日用品为香皂、洗衣粉、卫生纸等。不得报销的日用品为护肤品、牙刷、牙膏、洗发水、毛巾等,为此分公司发给每人每月10元补贴自购。

  3、差旅费

  原则上要求出差晚上回办事处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须向经理请示,如无特殊情况,出差不得报销误餐补助,交通费凭车票报销,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随意打白条。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招待费、杂费,其最高报销额度如下:

  职位经理副经理主任主任以下

  费用

  交通费实支

  每日住宿费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杂费

  分公司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批,除分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软卧,如乘坐者则由乘坐者自行负担软卧票面金额的30%。;餐费在标准内以符合要求的票据报销,超标准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个人供应餐饮或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报销餐费。如无符合规定票据则改为补贴方式,分别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杂费凭正规票据报销,无补贴。已报销手机费人员不得报销电话费。

  4、业务招待费

  招待工商、税务、商场经理等相关人员要先电话或书面向经理上报批准,因各办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准备而在外招待的要有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客人留宿也需要两人以上签字证明。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的单据,同时写清事由、请客对象、人数等,否则不允许报销。

  5、伙食费

  各办按原总部标准加保姆工资为最高伙食费额度,不得超出,否则自负,合肥分公司因人数较多,月标准为3000元。

  6、促销费

  商场的促销费要根据与商场签订的合同来付款,各办人员不得随意向代理商许诺给促销费,否则后果自负。

  7、运费

  仓库收发货由仓管员付款后取得对方收据(注明件数、金额),市内运杂费由送货员付款开单报销(注明次数、金额)

  8、费用报销程序

  各办费用单据要分类粘贴,由经手人签字,主任预审签字后先行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确认,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权追回所报金额并予以批评,开拓部人员费用不得办事处报销。各部门都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去开展各项业务。

  三、现金的管理

  各办主任不得掌管现金及存折,出纳人员必须将个人现金与办事处现金分开,确保帐面金额与实有金额相符。分公司经理与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帐实不符、白条抵库等现象,出纳员不能给出合理说明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现金帐不得涂改、挖补、乱擦,如记错可在该行划红线并加盖私章,于下行重新填写,现金收付均要编号并加盖"现金收讫、付讫"章,存折要定期销户,结出利息上缴办事处,出纳必须将汇款单传至分公司,3月起工资由分公司统一发放,外销员每月500元,副主任以上每月1000元,余额年底集中发放。

  四、仓库管理

  1、清单的保管:每批货到首先要取出清单,不得再出现清单随货发到代理商造成办事处在价格上处于被动的局面及使财务人员核算利润时可能出现误差。

  2、货物的入库:仓管员收货收货时开具入库单,如与清单有差异要另填差异报告单以备查验和调整。

  3、仓库进度表的编制:仓库根据商场(专卖店)的补码单配货,

  登录仓库出库登记簿,据此开送货单,送货员核对无误交付营业员验收签字后将仓库联交给仓库员,仓库员再据此和入库单一同做进出库日报表,最后登记进度表。每日进出库报表均要在当天晚上18:00前传至分公司,由分公司输入电脑存档。分公司不定期对各仓库进行实际盘点或与进度表核对,如有误仓管员要直接向经理解释清楚。

  另外商场调价和代理商冲价,赠送他人都要经主任签字并单独开单,送商场专卖店的配件也要单独开单,移库单项目填完整不得涂改,要加盖作废章后重开。专卖店领取小票时办事处要登记起讫号码和本数,每开一本就要上交注销;公司人员禁止在商场或专卖店收取厂价,特殊情况下收取厂价的可由仓库补给商场同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鞋,再由仓库开零售单,若仓库无此货号,方可予以冲红。

  五、处罚规定

  1、仓库收货时未根据实际数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入库调整单的将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2、库盘点时双数相差5双以上的仓库管理员如无合理解释,要赔偿所少双数的双倍金额。

  3、特殊情况收取厂价(商场)冲红的要和调货冲红分开开单注明,未按规定的每次对送货员处罚20元。

  4、现金帐不按规定或更改错帐的.每处以10元对出纳进行处罚。

  5、如有未经审批的个人借款,一经发现除予以追缴外还要对出纳员予以借出金额的10%罚款。

  6、费用票据票面涂改或没有分类粘贴的不予以报销,否则对出纳员进行票面金额的10%的处罚。

  7、各专卖店不按规定填写各种报表的对店长处罚50元,专卖店随意坐支现金的对店长处以坐支金额的10%罚款。

  8、送货员不按规定开具移货单或乱涂改移货单,发现一处罚款10元。其他违反管理细则规定的条款的将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罚。

  以上规定从9月1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财务管理目的

  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五条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九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报表种类

  1、旬报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十五条上报时间

  1、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报表要求

  1、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上报时间应准时。

  3、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

  1、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

  2、对下属各条块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由当事人少交书面检查,上报董事长,并按分级管理条例,对相应负责人追究责任。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1、目的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 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3.3 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 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 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 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 全面预算的管理原则

  5.1.1 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 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 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 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 预算编制的内容

  5.3.1 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5.3.2 预算的类别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1) 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 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 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5.3.4 预算编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 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 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 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 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 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 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5.4.1 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 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 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 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预算分析 :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 预算的调整

  5.5.1 预算调整的原则

  1) 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 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 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5.2 预算调整的条件

  1) 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 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 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 发生不可抗力;

  5) 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 预算调整的方式

  1) 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 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5.4 预算调整的类别

  1) 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 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 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 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 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 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 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 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 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 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 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 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 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 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 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 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 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 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 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 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 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 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 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 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 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 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 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 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 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 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 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 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 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 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 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 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 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 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 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 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 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 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 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 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 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

  第三十五条 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 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 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 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主权。

  第四条 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 理 目 标

  第七条 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 般 原 则

  第八条 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 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条 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总公司平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 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 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 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 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银 行 账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

  1. 分公司设立账户,只能使用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用于分公司货款的收取及解缴总公司,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 收入账户只能收入款项,除向总部解缴账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项。

  3. 费用账户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费用开支,包括零星采购。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销售产品的主要部分由总公司集中采购,其他产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购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实物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仓库单据管理:

  一、材料仓使用单据主要有:《入库单》、《出库单》、《报废单》、《退货单》、《退仓单》,所有材料的进出都要用相关单据来反映流动情况。

  1. 《入库单》:办理入库时,首先要取得送货单位的有效单据作为入库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采购合同),同时入库单上要写明送货单位,送货日期,及实物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等相关信息,如生产使用的实物,应该同时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凡是在外采购的物品,一律都要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包含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同类型的物品应分单入库(如生产,办公)

  2. 《出库单》:所有实物办理入库后,在领用时必须开具此单,领用时,仓管应在出库单上写明项目名称或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领用人领取物品时首先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仓库才准许办理出库单。

  3. 《退货单》: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采购数量超计划时,将物品退还给送货单位时开具退货单,同时送货单位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退货。

  4. 《退仓单》:领用人在仓库领出物品后,因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需求不符合时,可以将物品退到仓库,仓管开具退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退仓。

  5. 《报废单》:一般适用于领用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类,需要换新的时候(如生产用工具,办公用具),使用报废单时,经办人员应事先找品质人员鉴定该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鉴定是否属于报废范围,对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许做报废处理。

  二、成品仓使用单据主要有:《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成品调拨单》、《成品退货单》

  1. 《成品入库单》:所有产品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入库单上应该写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仓管,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

  2. 《成品出库单》:所有产品在出库前先办理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出库单上应有仓管,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必要时可以同时写上送货车辆的车牌号,以备查。

  3. 《成品调拨单》:主要适用于成品的内部转移,由当前管理的仓库转到其他管理场所,所有成品需要内部转移时必须开具此单,不能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产成品,调拨单上应写明调拨的地点,时间及事由,同时必须有仓管及调拨相关人员的签字。

  4. 《成品退货单》:当成品发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人为损坏,客户要求退货,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使用此单,并确定责任归属,退货时应有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作为退货处理。

  第十七条 仓库账务设置及其他要求:

  1. 仓库记账员必须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库明细表》、《材料出库明细表》、《材料进销存汇总表》、《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进销存汇总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账务核算,分公司会计应根据仓库的各明细账,进销存汇总表,对各货物的总额进行核算。

  2. 所有账表应按月份逐笔登记,明细要求应和各单据的信息一致,包括单据发生日期,发生内容,备注说明,单据编号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单据核对清楚,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错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仓库每月末应对仓库进行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复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如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盘点报告和《差异明细表》,经仓管、会计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 盘点表是分析盘点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账务记录的原始凭证,制作一式三份,即仓管员、分公司会计各一份,另一份寄回总公司备案,以备查。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的定义:

  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第十九条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 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 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 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 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 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 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 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 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 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费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总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销售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分公司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

  第二十二条 费用预算管理:

  为了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可以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表》,事先预算出各部门费用,以此作为分公司费用参考依据。

  1.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25日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的部门费用预算表。可以是电子档,财务部以此作为费用参考依据,并于每月30号召开当月各部门费用分析会,讨论当月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好的完善费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总公司提交下月费用预算表。中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费用预算后,总公司将以此作为分公司下月费用参考,安排资金计划。同时,深圳总公司对中山分公司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做一次沟通讨论,提高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表编制的内容(详见费用预算表-样表)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费用借支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权限标准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审核签字,出纳拿审核后的借支单支付款项,借支人需在借支单上签字。

  2. 备用金进行实报实销制,为了及时反映费用发生情况,借支人员每月报销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员在财务部借款余额不能超过30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超过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及时提供费用报销单据后方可再借支款项。

  3. 支付备用金后的借支单,由出纳收好交由会计做账务处理,报销时由出纳开具相应报销金额收据,借支人员不能自留借支单,借支单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据作为个人报销凭据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 费用报销类型:

  费用报销按单据类型分为:日常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实物报销。报销人员未分开报销时,财务有权退回,不予办理。

  1. 用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主要适用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 实物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购买生产,办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设备等。报销时提供仓库入库单及相关购货单据(主要为发票,收据)

  4. 报销单据都由报销人自行粘贴并填写完整,区别费用性质分类粘贴(如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不能混合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单据粘贴标准:

  1. 票据的粘贴范围应以粘贴单的大小为界,不能超出粘贴单范围进行粘贴,粘贴时应沿粘贴单的右界从右至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留一定间隔距离,以保持单据表面平整,便于单据的装订存档。

  2. 每笔费用的产生要写明发生的原因、 具体时间、地点,产生费用涉及到除报销人以外的人员时,需要同时注明相关人员的名字,费用产生能归属到项目的必须写上完整的项目名称,对于费用产生原因说明笼统,费用发生时间与发票不符的,不予报销

  3.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准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否则无效。

  第二十七条 审批权限:

  1. 申请备用金时,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批即可,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 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确认无误后交费用会计签字审核,再给总经理审批,待手续都办理完整后,出纳开出相应报销金额的收据给报销人签字,确认报销。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制度》。

  对 账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对账是检查分公司会计核算正确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分公司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账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会计汇同业务人员不定期对客户的汇款进行核对,加强客户直接汇款总公司的跟踪。

  第三十二条 会计和业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账,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条 每月月末,会计将分公司各明细账与总公司相关账目资料进行核对,使总公司与分公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时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组成,其他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产品销售价格表、经济合同、现金盘点表、存货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等。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归档装订成册。在会计月度终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单移交总公司财务部。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本制度解释权为总公司财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