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库房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库房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三条 对于入库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相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种货物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到达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员对库存货物每月月末盘点对账。发现盈余、短少、残缺,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 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 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 检查有特殊要求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 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 严禁涂改账目。
(4)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杂物、废品。
(5) 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 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 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 严禁在仓库内乱放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库房管理制度2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库房管理制度3
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二、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三、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四、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质期。
五、定期打扫库房,整理物品,保持库房整洁。
六、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及时处理掉不能继续使用的食品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库房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库房调配功能,促进库房管理工作高效、安全、有序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出、入库管理办法
1、采购计划
(1)每月底,生产部要将下月生产产量及耗用材料预计数经总工程师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报采购部。
(2)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生产计划和耗用材料预计数及相应材料的库存余量制订下月采购计划,报仓库和财务部。
(3)仓库收到采购计划后,应对照计划中预采购物资量,检查库房和安排物资存放的位置。财务部要根据采购计划安排采购资金。
2、采购物资入库
(1)设备、原材料、配件、五金、工具、劳保等物资入库。
库管员接到经过检验后“采购物资入库验收单”,要根据物资类型,检查以下资料:公司采购申请审批单;对方公司发货单、运单(或货物清单)、合格证、质保书、说明书等资料,一一核对相关资料中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是否一致,无误后,按交货单上数量点数实物入库,进入系统录入物品信息,开具“采购入库单”(一式5联),经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供应商、采购、技术质量部、财务部各一联。
(2)产成品入库
生产车间完工产成品,由车间填写“产品完工检验通知单”,通知技术质量部检验。技术质量部对检验合格产成品开具“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一套4份:车间2份(一份留底,一份随入库通知单交库房),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
车间对检验合格产成品,书面通知仓库。库管员接到生产部转交来的检验合格报告,对照报告单上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点数入库,进入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车间,生产部、市场部、财务部各一联。
(3)外加工铸件入库
委外加工品分加工半成品、成品、加工半成品再转加工和加工成品直接外销。
加工半成品或加工成品收回
市场部收到委外加工成品或半成品,要通知技术质量部对加工品检验。技术质量部应根据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要求(质量标准)检验,对检验合格加工品,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一式4份:市场部2份(一份留底,一份由市场部通知库房入库),技术质量部、综合部各一份。库管员要根据检验报告或加工清单点数,比照产成品入库手续办理入库,进入系统录入加工产品信息,在备注栏标注“委外加工”字样,开具“外加工铸件入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财务部各一联。
(4)入库资料不符处理办法
库管员若发现入库实物与跟单上数量(重量)不符或品名、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外观存在瑕疵等情况时,应先拍照,单独保管有问题的物品,做好问题标记,及时通知经办人和技术质量部,由其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待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如资料中相关信息不一致,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质量,由其负责处理,同时,在该物品信息栏备注并跟踪处理结果。
如资料不全,要告知经办部门负责人向供应商索要,并作记录,跟踪处理结果。
凡检验不合格的采购物资、产成品(或加工品),库房严禁办理入库和出库手续。
(5)客户退货处理
市场部如收到客户退货通知,要开具“退货通知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客户名称、退货件数、退货原因、退货时间及处理意见等,交库房做退货入库手续。
库管员收到市场部退货通知单,点数后单独存放退货区,标注“某某客户退某某货品”,进入系统登记退货信息,开具成品入库单一式5联,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如退货作废料回炉,库管员要作废料出库记录,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在废品栏处注明退货处理,市场部、仓库、财务部各一联。
2、出库
(1)生产物料出库
生产部每月初应预计本月生产用料量,经部门负责人和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后报采购部。采购部要根据库存数和生产耗料情况计划采购。车间日常领料,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具领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库管员。库管员收到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申请单,配料发放,进入系统登记出库信息,打印“物料领用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车间、库房、生产部、财务各一联。
(2)成品销售出库
市场部根据签约合同和客户订单提前2天开具“提货通知单”,注明购货单位、地址、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税种、发货时间、付款方式及时间,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交库管员备货。
库管员根据市场部“提货通知单”,检查成品库存量和通知单信息,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签字不到位不发货。检查无误后,开具“成品出库单”(一式5联),相关人员签名,按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综合部要凭总经理和财务部签字后的“成品出库单”开货物出厂单。
(3)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
对委外加工直接外销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业务,库管员根据市场部的.“委外加工材料”出库申请单或加工协议,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和总经理审批后,进入系统分别作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入库和加工成品或加工半成品再转其他加工假出库登记,并各开一套(一式5联)外加工品入库和外加工品出库单,相关人员签名,按单据联次说明,仓库、市场部、加工单位、客户、综合部、财务部各一联。
(4)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出库
为节约成本,原则上,五金、工具、劳保用品、保洁用品要按需领用,手续比照生产物料领用办理。
(5)外借物品出库
库房物品严禁私自外借,如因公需要临时借用,需填写借用申请单,注明借用原因及归还时间。原则上,借出物品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时限,要重新开具领料申请单,按领料手续办理。
三、请款要求
1、采购或是加工请款,经办人要根据库管员和成本会计核实后的入库单原件(委外加工需提供相应的外加工出库单,外加工入库单)、订购(或委外加工)审批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协议)复印件及清单、运单、质检报告等有效资料向财务部提交请款申请。
2、因销售或采购、加工产生的运费、加工费,经办人应提前2天报行政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期方可凭发票和加工协议、出、入库单蓝联(出入库单已注明))办理请款手续。
库房管理制度5
为加强学校食堂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堂工作井然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入库要验收、登记、编号、挂牌,牌上必须有食品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及保质期限等,进库食品要做到“先进先出”。
(二)严把入库食品的质量、数量关,严禁以次充好,详细清点入库物品的`数量,核实后在入库单上签名。
(三)食品存放井然有序,分类贮存并贴上标签。半成品及原料应分开存放。
(四)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五)食品库房应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房内安装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备。
(六)食品存放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生熟分开,肉类、水产、蛋奶等易腐食品冷藏。所有存放在库内的食品离地、离墙各10厘米以上。
(七)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八)所有物品不管大小,进出仓库都要验收、登记、造册,做到进出帐目清楚,盘点及时正确,做到日清月结。
(九)严防偷盗,及时检查,注意安全。
库房管理制度6
1 目的
规范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大厦弱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库房的防火安全管理及保安部对其的消防安全检查。
3 职责
3.1财务部负责执行此制度。
3.2保安部消防主管负责监督此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所属库房由其所在部门设专人保管;保管员负责本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4.2库房保管员必须熟知本库房所存物品的性质、数量,并进行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堵塞通道。库房存放物品的安全距离是:内墙距10公分,外墙距40—50公分,柱距10公分,顶距50公分,跺距80公分,灯距50公分。
4.3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定期盘点、核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物品短缺、遗失或被盗,要在报告本部门的同时报告保安部。
4.4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领物人员要在库房门外等候领取。
库房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库房管理的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库的管理。
第二章物资入库管理
物资到厂后库管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请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防止错、缺、多,保证入库物资的材质、数量和质量。
一、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并及时向主管采购的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1、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2、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二、库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个入库单的入库物料进行数量确认,即确认登帐的入库数量和实际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
三、入库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不要把同一种物料分开存放。
四、增减卡要随时更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进货厂家、进出数量、结存数量、出入库经手人等。
五、库管员有权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材料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办理入库的同时办理出库的现象。
六、对于零星采购材料的验收,保管员必须做到既检验数量,又检验质量,发现质量残次的物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退换。要求零星采购的材料谁提报谁领出。
七、办理材料入库时库管要认真核对采购计划,核对到货原材料规格、数量的准确性及采购计划所需物料的具体到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第三章物资的保存保管
一、在物资验收入库后,保管员要经常研究和掌握各种物资发生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可能性,随时了解生产情况的变化,要根据各类物资的性能、包装、体积和储存要求等,采取科学的保管方法,搞好养护工作,防止物资短缺和变质。按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按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对配件实行统一价位号,并与配件的编号一一对应,以便迅速查账和及时准确发货,如A532A库5号架3层2号。
二、合理安排库容,给每种物料贴上明确的标签,做到先进先出。对常用、贵重或每日有变动的零配件随时盘点,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如果不是,就要查找原因(收发错误,合理损耗等等)。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等要及时反馈。
三、物料摆放需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遵循“上轻下重”原则摆放。不得随意摆放物料,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四、保持物料的标识清晰准确并安排定期检查,由物资仓储组组长负责。对标识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五、保管员应随时掌握所管辖物资的库存量,发现进货量、库存量出现异常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六、保管员对存放在仓库内物资的布局必须做到分布合理紧凑,用地节省,利用率高,物资出入方便,同时留出消防通道。
第四章物资发放管理
一、库管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的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1、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2、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
3、领用材料数量的准确性
二、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三、按领料单的数量发放物料,对于少数未按领料单(按整卷,整箱等)领用的材料,领料人需要填写材料领用欠付表,并要求领料人在材料用完之后及时如数将原材料返库。每周六库管要对材料领用欠付表进行统一核查,并通知有关车间将未返库的材料及时返库,期间如有丢失由领料人负责。
四、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要将无库存的物料从领料单中划掉,同时要报告库房主管或计划部部长,不允许出现记账式(先写单,等来料再领)发放物料的情况。
五、协调好各车间的领料时间,不允许多个车间同时通过一个库管领料,库管发放物料的时候只允许先领料的人员在库管的陪同下进入库房,其他车间等待领料的人员须在待料区域等待不允许进入库房内部。
六、库管员未接获有效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七、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八、镀锌卷开卷后,根据实际开出的.板料规格及数量计算出可用的好板重量,将镀锌卷净重与好板重量的差值(这个值包含开出的不良板的重量及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办理出库。即在出库不良板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将计量误差以不良板的名义出库。
九、小型镀锌卷允许车间整卷领用,再根据具体的生产需求填写领料单,在整卷领用之前需要库管在镀锌卷使用明细单中确认卷的初始净重并签字,车间在填写领料单的同时还需要填写材料使用明细,镀锌卷用完时,由库管核对材料使用明细与镀锌卷的初始总量是否相符。
十、仓库所有单据的T6录入要求在当天内完成。并于次日早9点之前由组长将需要给生产部的单据反馈给生产部,以便于生产部及时审核。对于少数需要采购在T6中添加的材料,要求组长每3天汇总一次统一报给采购部门。十
一、工具的发放应遵循以旧换新的原则。
十二、仓库管理员根据出库单上数据取货、发货并确认。包装前由库房主管再次检查并确认。
第五章物资的退库管理
一、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每月25号要求各车间集中办理原材料返库(钢材、粉末等)
二、办理退库时,物资使用部门开具红票领料单通知保管员,保管员到现场与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认数量、规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保管员使用叉车或联系物资装卸员将物资运送回仓库。
三、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四、借用的工具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
第六章仓库卫生、安全管理
一、每天根据卫生值日表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将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的要求。
二、每天下班后仓库管理员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确保仓库的窗户、电灯等均已关闭,并锁上库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需经过计划部长批准,必须在仓库保管员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四、仓库钥匙由专职人员负责掌握,禁止其他人员拿钥匙到库房取物。
五、仓库内严禁吸烟,并配置灭火器,时时做好仓库的5s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所存物料应井然有序,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库存明细。
六、车间人员领料时不得随意翻动架上物品及标示卡。大件物品须在库管的指挥安排下领取;小件物品可由库管直接取来交给领料人,领料人不需要进入库房货架中,在待料区域等待确认库管交给的物品规格及数量。
七、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类似手提包、包装袋等物品入库、确实需带入的,允许仓库保管员检查。
第七章其他事宜
一、所有单据要保管好。上月单据要整理归档,遗失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三、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玩闹、睡觉、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经常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四、仓库管理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处罚。如有触犯刑律,则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盗卖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与供应商坑糜一气,以次充好,调换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4、未尽妥善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5、收取供应商贿赂者。
库房管理制度8
为加强本局档案库房管理,确保库存档案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保存档案的重要场所,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档案库房,如工作确实需要,由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陪同进出。
二、档案进出库房,要履行登记手续,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三、做好库房的防虫、防蛀、防霉和防鼠工作。新接收入库的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技术处理后方可入库。
四、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超出标准范围时,要及时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除湿、降温等措施进行调控。
五、定期清点库存案卷,核实帐、物是否相符,发现案卷短缺或长期借出未归还的.,及时追查。
六、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新。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库房无人时,除必须持续工作的保温、保湿、消防、防盗等电子设备外,应关闭用电设备,锁紧门窗。上下班要检查门窗,注意防盗。
九、出现火灾、洪涝灾害、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等危及档案安全的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开展抢险、转移等保护措施。
库房管理制度9
1、库房保管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做到库房钥匙不离身,确保库房的食品安全。闲人不得进入库房内。
2、严把粮油、调料入库关,每次购粮入库前,保管员必须认真仔细检查,严禁不合格食品原料入库,保证粮食入库质量,拒绝腐烂变质的食用原料和三无食品。
3、保管员必须履行粮油、食品入库登记,二人签字手续,要有原始登记帐册注明粮油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标准。
4、粮食入库后,保管员必须定期检查,发现贮存粮食有霉变或食品变质的现象,必须及时清除,严禁混合发放下锅或加工供学生食用。
5、保管员必须保持粮食保管室通风、干燥、防鼠、防蚊等。食品储存室的食品必须分类、分架,且隔墙离地存放,有防蝇、防鼠、防潮设施。
6、定期检查食品,进库食品有明显标志,标明进库日期,保管员要向采购人员索取产品合格证,查明货物的`出厂日期、地址、保质期等食品安全标记。拒绝劣质食品进库。
7、学校储存粮食、食品等,根据存放物品的保质期,必须做到一月一周转,一月一清仓,严禁过期储存以防粮食、食品霉变、变质。
8、建立食品进出库房登记制度。入库由食堂负责人检验签字,并报总务处。每日食品出库检验食品质量后二人签字登记,至少三天一次报总务处。总务处每月一次组织人员检查库房,并核对进出库账和物。
库房管理制度10
(一)保管员应根据采购订货单进行验货,无单不收货。
(二)验收货物是应根据采购单逐一核对商品名称、条码、规格、数量以及商品日期,并根据验收情况制作《商品验收单》。
(三)库房保管员在核对《商品验收单》后,为供应商开货款欠条,并签字确认。
(四)供应商如有返货,应及时予以处理,退返单应单独开具,不可在货款里予以冲抵。
库房管理制度11
一、库房、冷库、吧台库房入库管理制度
1、厨房及冷库物品入库规定
(1)库房管理员必须审核采购员是否持有经审核通过的请购表。请购表必须由请购员及请购员上级领导和库房管理员共同签字。
(2)库房管理员必须审核物品数量和采购物品清单上的价格,并签字确认签字样式为:姓名、合格二者缺一不可。(采购员财务报账必须有此样式的签字清单方可给予走账)
(3)库房管理员必须审核采购清单上是否有请购者姓名、合格及不合格字样,没有签字及注明合格与否的物品不准入库,不合格不准入库。即,验收没通过的不准入库。
(4)如发现请购物品数量与请购单上的不符,采购必须在请购单上注明原因,方可入库。
(5)库房管理员有权拒绝股东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自身物品和本店一样的物品存放入库。如果需要必须在存放物品上粘贴标签并签字,并在入库表(入库本)上注明,方可入库。
2、吧台烟、酒水等相关物品的入库规定
(1)吧员必须填写请购表,并征得、库房管理员、经理、前厅和中的任意2个人同意即可电话订购所需物品。注:按照以上顺序签字,例:总经理不在了,找库房管理员、前厅经理2人签字,若,库房管理员和总经理不在,找前厅经理和主管2人签字,以此类推。
(2)请购表上的签字人负责审核物品数量和质量以及价格,并在请购表上注明姓名、合格及不合格字样,没有签字及注明合格与不合格的'酒水、香烟等物品不准入库,不合格的不准入库。
(3)如发现请购数量与请购单上的不符,必须在请购单上注明原因,方可入库
(4)采购物品清单上必须有
(2)描述中的签字人,及吧员签字方可走账。即凭借采购清单上的签字,才可在财务处报账,对于赊账酒水,供货商也必须拥有
注:以上签字必须认真如实,若发现事后补签,及签字不真实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者送相关法律部门处罚。
二、库房、冷库、吧台库房存储物品的管理规定
1、物品领用(出库)管理制度
为防止库存物品的过期和变质,货品的发放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1)库房管理员必须对领出物品数量进行登记,并由物品领用人在出库表(出库本)上签字确认。
(2)领用时必须配合库房管理员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
(3)领出的物品必须公用不能私用。
(4)领料人要对自己所领物品进行监督与负责
(5)库管员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并对领料人所领物品认真跟踪审核登记。
(6)领用物品时,领料员尽量将领料时间定为每日上午9:30—中午1:30,不得已其他借口为难库房管理员。
2、物品存放管理制度
(1)各类食品分类存放,保持整齐、坚持垫离、并符合要求,离墙离地(地30厘米、墙10厘米),注意防霉、防潮、放火、防鼠、放毒等工作。
(2)仓库要经常通风,库房内地面、墙壁、天棚、门窗要保持洁净;
(3)库房内不准存放过期食品、腐烂变质食品。
(4)库房内不得存放垃圾及易燃易爆物品。
3、物品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过期与否,对于过期物品及时上报,经得上级主管同意后及时清理,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将过期食品送上餐桌者所造成的损失自负,后果严重者将开除及送相关法律部门处理。
(2)检查剩余数量,数量不多了及时告知此物品的所用人,督促其进行采购。
(3)检查物品时对照出入库表核对数量,对于不符合数量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以免将问题遗留太久造成责任无法追究等。
(4)检查物品时要做到既满足经营所需要,又防止原材料超储积压。
(5)检查存放是否安全,即存放是否会浪费,会变质、等其他原因
4、物品清理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过期食品,物品。
(2)定期清理长期不用物品。
(3)定期清理库房垃圾。
5、物品盘点管理制度
原材料账务分为两部份:
第一部分:鲜活食品平时只登记购入数量,到月末根据盘点数量登记盘存数和领用数。
第二部分:其他原材料明细账平时既要登记入库数也要登记出库数和结存数。
(1)一月一盘点,盘点时间为月末,必须对库存原材料进行盘点。盘点后一定要做到帐实相答,帐帐相符。如有差错,一定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时处理。
(2)每月盘点完毕后,应主动与财务核对明细账与财务账等是否一致,明细账与卡片是否一致,即:帐帐相符、账证相付、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3)盘点时必须有第三人协助库房管理员共同盘点,将最终盘点结果经签字(协助人和库房管理员共同签字)后交对账。会计审核后出现问题及时与库房管理员沟通,找出差异原因。
6、其他管理制度
(1)各库房管理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入库表、出库表、库存表。
(2)严防鼠患,对于老鼠经常破坏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3)对于不懂的如何处理的事情,库房管理员必须先上报,经过上级处理在执行。
(4)库房管理员有权拒绝任何未经允许的人员将本店库房物品带出本店,包括股东。股东需要,必须有二个以上的股东签字方可出库(不包括领料股东),如果股东不在现场,必须有二个以上的股东(不包括领料股东)电话告知库房管理员方可出库,并有领料股东在出库单(出库本)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注:违返上述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库房管理制度13
1.管库人员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500元以下器械的筹划、供应、管理工作,做医疗保健抢救器材的供应。
2.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正确地执行各项登记、统计、预算和报表。经常和科室保持联系,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消耗物品一季度盘点一次,半消耗物品(金属)半年核对账物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检查,保证账物相符。
4.每月5~25日发放常用器材。发货时以各科请领数为基础,按库存情况,在不影响各科正常工作情况下,酌情增减。一般情况不补发,补发报据货源情况,如手套、缝线、*光胶片等,到货后便及时通知领取。
5.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当月和各科填写的`请领单及库存情况认真填写采购单,书写要清楚正确。如品名、规格、数量,特殊的要写清厂家,经查对后每月30日前交采购人员执行。
6.按入库凭证及时验收核对入库、归位。应按有效期远近存放,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方可生效。若有问题(质量等)在二日内向采购人员提出,由采购人员对外交涉。
7.常用器械库要有三个月st存量、急救器材r:存半年量。若有短缺要多方联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及时上报,避免影响抢救工作。
8.对库存器材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定期清仓,随时掌握数量、质量情况。发现近效期药品提前三个月上报,提出处理意见,解决后向院汇报处理结果。
9.对收旧、报废物品要根据修理人员填写报废单方可报废或换发。科室需增加基数时应写报告,经领导指示后方可增补发放。
10.管库人员每月要争取1~2次到医药公司等单位了解市场信息、了解新品种,为临床提供市场情况。
11.年终填写原、收、付、存表,详细对账、盘库。对照上一年原、收、付、存表写出小结。
12.保持库房整洁,保证阵物安全,存放有序。管库人员不得向外泄露物资库存情况。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许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
库房管理制度14
(一)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各类医疗科研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生化试剂等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二)与采购人员共同依据发票或送货单验收货物,并按类别及时上帐入库。发现帐物不符、质量问题时,有权拒收,并及时报告。
(三)对一般器械、消耗品负责按月编制采购计划。抢救物品随时编制采购计划。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解决供应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负责定期做好盘点工作,做好盘点报表。做到帐物相符。防止积压霉烂、生锈、失效,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
(五)负责做好安全工作,经常检查仓库,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
库房管理制度15
1)氧气瓶必须专库存放,严禁同爆炸物品、氧化剂、油脂、易燃物混存。
2)库房内采用防爆灯,位置较高的应安装避雷装置。
3)氧气瓶应设置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
4)严禁日光曝晒,严禁滚动、撞击和剧烈震动。
5)库内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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