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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罚制度

时间:2024-07-29 14:20:58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质量奖罚制度(精选1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量奖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奖罚制度(精选13篇)

  质量奖罚制度 1

  1、目的:

  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

  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4.5.2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

  4.5.2.1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4.5.2.4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5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6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经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4.5.3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5.3.1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3.2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3.3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4.5.4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4.5.4.1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50元。

  4.5.4.2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4.5.4.3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4.5.4.4对施工项目达到甲方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4.6考核分工:

  4.6.1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2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3对质量奖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质量奖罚制度 2

  一、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四、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五、工程质量的奖励与处罚:

  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2.对工程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对外包施工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5.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公司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项目部负责。

  6.获局(区)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市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

  7.对于施工队未按公司制定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或违章施工的,视其后果,每例罚款500元-3000元,并将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并扣回。

  8.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重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元~50000元的奖励。

  六、对质检人员的考核

  1.自检:施工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由组长按工长及技术员技术交底要求对本组作业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责令工人立即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2.互检:施工在完成近70~80%工程量时,由工长组织各组长严格按技术员的交底要求,对各组作业段质量进行互检,发现不合格点,责令班组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互检纪录表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报请项目质量员进行验收。

  3.专检:施工在完成近80~90%工程量时,并经自检、互检合格后、由工长向质量员报验,质量员会同技术员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公司内部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段进行验收,技术员对重点部位进行技术复核,对验收不合格点,责令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定期检查:项目经理每周组织对各工种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各班组施工质量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并予以公布。

  5.以上四条如有违犯,罚责任人200~500元。属施工队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返工整改浪费的材料费用由责任人和施工队负责。

  6.对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100元~500元罚款,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调离质检工作岗位。其直接领导负连带领导责任。

  7.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连续三天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超过一个月没有组织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给予警告;对连续一周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累计两个月没有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处以100元~200元罚款。

  8.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对连续两次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

  质量奖罚制度 3

  施工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并且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的提高有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发展,鉴于公司的正规化管理有必要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为保证管理充分落到实处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1.未按规定编制材料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配送数量),或编制计划未交监理员签字认可后向材料超市领料的,直接责任者处1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或发现设计方案有误不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或甲方办公室,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3.隐蔽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进行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4.未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且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5.对于可以完成的上级交代的现场改图、作图、购料、施工安排、检查等项目工作未完成的处以直接责任者100元~300元罚款,影响工程进展严重的予与解雇。

  6.对于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处罚与施工队同样处理。

  7.对长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敬业向上努力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的奖励称号及奖金、福利待遇提高等奖励;由项目办公室分配制表报与公司同意实施。奖励额度以公司给项目部的奖惩措施奖励额度为准。

  8.公司对于任何单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目标管理都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完成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

  9.对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作的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质量奖罚制度 4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 、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 、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 、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e)原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检,自检合格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该项连续二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500元,项目负责人300元;该项连续三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800元,项目负责人500元,并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做出书面保证该项不再出现不合格品。

  f)经考核项目部质检人员连续三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三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500元;连续六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六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1000元。

  (2)对个人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200元。

  b)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50元~200元的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班组负责人可处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

  c)本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公司工程部,经核实后报公司总工批准奖励,每次嘉奖50元~500元,重大问题给以特别奖励。

  e)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员工,公司工程部可将意见反馈其主管领导,计入当月薪酬考核。

  质量奖罚制度 5

  1.目的

  有序安排并协调处理商品房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保障维修保修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商品房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

  3.术语和定义

  项目交付后工程维修:依据本合同由乙方对其施工的项目的承担维修责任,履行保修义务的事项。

  4.职责

  4.1项目部负责统筹本项目交付后的维修处理工作,并对具体问题进行检查、分析、确认以及与保修单位进行沟通和衔接等。

  4.2项目部撤场后,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各维保单位进行质量维修的监督管理。由各物业服务中心直接监督协调各维保单位进行工程维修,对维修事项电话、书面知会各保修单位/施工单位。

  4.3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客户与公共区域工程质量问题的报修受理、沟通、协商、反馈、及工程维修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4.4由甲方客户关系部负责监督项目部、物业公司及各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及进行客户回访。

  5.操作程序

  5.1客户房屋质量问题报修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受理、记录及统计汇总,属于施工单位保修范围的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含电话、书面等)后24小时内到现场查看情况,一般整改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能处理完毕的应处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如整改较大时,施工单位须在7天之内完成;如属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应在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出处理,否则,施工单位应承担双倍维修费用。

  5.2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视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5.3违反以上“5.1”条规定,视为施工单位同意由建设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可另委派他人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

  5.4工程维修质量:

  5.4.1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建设单位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施工单位应双倍承担,建设单位直接从保修款中扣除。

  5.4.2维修工作完成后,物业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检测费、鉴定费、家具及装修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赔偿费、诉讼费等)。

  5.5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后,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并确保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

  5.6出现紧急质量问题时,在无法确定质量责任时,要求施工单位按总包合同约定,先行配合维修处理,待明确责任后,相关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7项目部撤场前一个月,应将该项目工程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向物业公司作详细移交:

  A、各工程施工合同(含总包及分包工程合同)复印件

  B、各工程项目关于保修的约定文件或相关资料、产品合格证等

  C、各施工单位工程保修事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

  D、其他应移交的工程资料

  5.8保修施工及验收合格,由物业服务中心将维修保修资料存档。

  6.质保金结算:

  6.1结算工程质保金前,由所在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派人全面检查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对工程质量状况及维修结果确认后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

  6.2未经物业管理公司确认的,工程质保金不得进行结算。

  质量奖罚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公租房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质量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管理不严、质量过程控制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变更、标准图集、方案、技术交底及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指导要求组织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劳务公司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三条 在每月“项目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模块的考评前一名给予相应班组5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 对于严格管理、合理组织、图纸与标准理解和贯彻透彻,过程监控中坚决行驶了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五条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技术部认可和表扬,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工长(施工员)300~500元/次的奖励。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下,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或管理人员300~500元/次的奖励。

  第七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获得监理和业主肯定的,给予200元/次的奖励。

  第三章 质量管理处罚条款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八条 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经验丰富、技术业务能力强的专职施工员和质检员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公司(班组)不积极配合,不按项目部质量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标准图集节点做法和降低质量标准,违者一切责任自负,造成返工或返修的,除给予2000元/次罚款外并承担返工、返修和补强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有条件的应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擅自改变施工工艺要求或按自己想当然的意愿施工的,降低了质量标准的或违背设计要求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他人的成品或故意损坏成品,否则给予劳务公司(班组)500~1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三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每一工序移交前必须完成各自工作。

  第十四条 劳务公司(班组)必须对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和交接制度,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上报项目部审核和检查验收。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元的罚款,以后按累计双倍罚款惩罚。

  第十五条 劳务公司(班组)的施工员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元/次的罚款,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0元/次的罚款,给予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公司(班组)必须另行安排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要求。

  第十六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七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部书面批准,未书面批准而擅自进行处理的,对劳务公司(班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现场施工负责人给予200元∕次罚款。

  第十八条 劳务公司(班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拒不整改的由项目部强制执行整改并罚款2000元/次,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评估后强制清退对应班组出场。

  第十九条 劳务公司(班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限额罚款,并承担返工、返修和整改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公司(班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和无经验教训总结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3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措施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劳务公司(班组)有关责任人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忽悠狡辩、滥用其它手段或威胁恫吓的,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与项目部发生的相关工程资料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或假冒。如发现,给予相关人员100元/次的罚款,造成经济纠纷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款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或恶意人生攻击的,给予5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项目部 公租房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第2页,共10页

  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公租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项目 项目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标准图集、专项施工方案、现场交底等组织施工的,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第二十七条 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符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偏差值的严重性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机械的选择必须符合项目部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在作业过程中如擅自调整施工机械且未与项目部协商,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九条 桩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标准。持力层、桩径、扩头及嵌岩等必须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桩底必须清理干净,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或降低桩的质量要求,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 桩身钢筋保护层厚度、箍筋加密加高度、钢筋笼焊接质量度都要符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钢筋笼配料长度禁止短于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否则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承台、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开挖后,发现桩顶标高、基底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必须按照设计变更或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桩孔开挖完毕后,需及时按照图纸要求灌桩身混凝土,如不灌或拖延灌注混凝土造成塌孔、沉碴和积水的,由对应班组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未清理即浇筑混凝土的,除强制要求清理外并给予10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桩长不得低于设计图纸规定的桩长,低于设计桩长且未挖至地勘报告规定的中风化岩石,影响桩身抗拔或其质量要求的,除要求继续下挖外并给予500元/根的罚款。

  第三节 防水工程

  第三十五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防水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给予100~3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5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涂膜防水施工时,基坑、阳台、屋面及卫生间沉箱等处周边根部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圆弧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若没达到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

  第四十二条 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并承担返修责任。

  第四十三条 天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四节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标准图集《11G101》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劳务公司(班组)在加工制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批钢筋时,发现钢筋可焊性差、弯曲脆断等,应及时报告项目部送检做化学成分分析实验,若隐瞒不报或谎报,擅自将不合格批钢筋使用到结构部位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除返工外并给予一个接头50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热弯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要求全部返工拆除,并且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筋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墙柱边线外的罚1000元/次,二次出现加倍处罚。私自处理跑位钢筋位置的(冷弯未加强、热弯或切割等)罚款3000元/处。墙、柱钢筋安装位置不符合图纸要求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十条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垫块不安装的罚款100元/处,并承担保护层不合格处理费用。

  第五十一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若遗漏的除补加外并罚款200元/处。

  第五十二条 气压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需返工重焊并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20元/个;焊包表面融化的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五十三条 当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结构楼板的梁、板底筋在跨中连接、上层钢筋在支座非连接区域连接的,梁、板钢筋连接错位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

  第五十五条 梁主筋在项目部预验收时一旦发现绑扎成型钢筋出现未焊接时,除拆除补焊外并按每个接头罚款300元。

  第五十六条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遗漏的除补加外并罚款100元/根。

  第五十八条 梁、柱加密区不按规定加密,箍筋(含单支箍或拉钩)不按设计要求安装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十九条 楼梯、风井、预留洞、装饰线条等细部节点做法违背设计图纸要求或遗漏的,除补修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节 模板工程

  第六十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若项目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1.5倍,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除清除污染物外并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除返工外并给予5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除加固外并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做。杜绝爆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混凝土,偏差20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50mm以内罚300~500元/处,超出50mm的罚款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七十条 板面高低不平,梁、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梁、柱接点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高低跨梁掉模弯曲或截面尺寸不符要求时罚款500元/处。

  第七十一条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10mm的罚50元/处,超过20mm的要求返工并罚款200元/处。

  第七十二条 墙、柱模板安装吊脚超过5mm的罚款100元,超过20mm的罚款500元,超过30mm的必须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项目部

  第七十三条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七十四条 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部的安全部和技术部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柱、梁、墙、楼梯间及其他平板内有木屑、锯末粉、烟盒、塑料袋、塑料瓶和树皮等杂物除清理干净外并罚100元/处。

  第七十六条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5元/平方米。

  第七十七条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七十八条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钢丝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模板安装时必须确保轴线位置准确,私自调整轴线位置的除返工外并承担1000元/次罚款,未验收上一工序则安装模板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次,累计再犯时加倍罚款。

  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

  第八十条 砼试块检验合格,但回弹、抽心等实体检查若不合格时,由砼拌合站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十一条 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 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承台、柱基及井坑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地下室底板、顶板砼面采用原浆压光2道,楼层砼面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 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洒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九十条 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必须满足混凝土初凝时间要求,若不按推进顺序浇筑造成混凝土冷缝的,给予1000~5000元/次罚款。

  第九十一条 浇筑砼12小时后用薄膜或麻片等覆盖浇水养护,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普通砼养护时间不少于为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时养护时间为14天,并加麻片。

  第九十三条 地下室屋面、阳台、卫生间、餐厅灯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值的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九十四条 墙、柱接头及施工缝位置凿毛不到位或不凿毛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 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条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节 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要求。

  第九十七条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块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5元/块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设计及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九条 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8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质量奖罚制度 7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某某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某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老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

  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

  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质量奖罚制度 8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质量奖罚制度 9

  一、 奖罚目的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质量补充制度。

  二、奖罚范围

  本车间所属员工

  三、 执行权限

  当事人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

  四、 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车间主任、生产经理,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 奖罚标准

  ① 所有奖罚均用百分考核分数体现,每位员工每月都享有100分底线,即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百分考核+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分在现有的100分底线上累积,罚分在现有的100分底线上逐减,奖分与罚分相同时则相互抵消。

  ② 说明:一般违规是指偶发性,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附合要求及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是指明知故犯,故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造成恶劣影响,实际损害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六、 惩罚依据

  所有员工有故意破坏生产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1. 107 A:所有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领用,发现一次私自领用,扣当事人1分。

  B:所生产的107胶桶内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2分。

  C:所生产的107胶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D:所生产的107胶混放,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E:所生产的107胶粘度不符合要求,不在公差范围内之中,发现一次扣1分(特殊原因除外,由技术检验员确认)

  F:所生产的107胶冷却后必须加盖,盖子必须干净,违反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1分。

  G: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班长及当事人5分。

  H: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2分。

  1.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2. 基料

  A对于不合格原料须经上级主管,报请技术部批准后方可领用,凡私自领用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班班长及当事人5分。

  C:所生产的基料内发现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分。

  D:所生产的基料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E:所生产的基料混放,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F:对于不合格品流入道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2分。

  G: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3. 三辊机

  A:所研磨的基料必须经目测必须无颗粒异物,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分。

  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C:所研磨后的基料必须加盖,盖子必须清洁,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D:所研磨后基料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E:所研磨后基料混放,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F: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G:所有生产记录字迹要写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4. 制胶

  A:对于不合格基料禁止领用,凡凡私自领用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班长及当事人5分。

  C:对于所生产的胶与所加工的`交联剂不等,及领用的O料不等的,扣当事人及班长2分。

  D:所生产的胶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F:所生产的胶内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1分。

  G:所生产的胶没有密封包装或没有加盖,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H: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发现一次扣班长2分。

  I: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要写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5. 分装

  A:对于不合格品禁止领用,凡私自领用者一次扣2分。

  B: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5分。

  C:发现一次喷码与纸箱批号以及胶浆不符的,一次扣当事人1分。

  D:发现一次所接(克数)与实际克数不在公差范围的一次扣1分。

  F:所生产的产品标识不清,一次扣当事人1分。

  G:所生产的产品混放,一次扣当事人1分。

  H:所生产的不合格品禁止入库,发现一次扣班长2分。

  I: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七、奖励依据

  1.对于在工作中连续1个月表现良好,没有发生一起质量事故,未被扣分数,奖励1分,2个月2分,三个月3分,以次类推。

  2.对于在工作中揭发检举违规现象,监督上道产品得力之人,经查属实,奖励1分。

  3.对于在工作流程或在质量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奖励2分。

  4.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奖励2分。

  5.对于在整班组中连续一个月没有一个人被扣分的,整班每人奖励1分,班长奖励2分。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未达成一直意见,则向上级部门申请。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奖罚实施者存在包庇属下过失或者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0-200元。

  十、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十一、本规定由办公室协助生产部特制订本规定,解析权由生产部决定和执行。

  质量奖罚制度 10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

  一、病历书写:

  1、存在以下问题单项否决:

  (1)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未在24小时内完成。

  (2)未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至少1次/1天;病重至少1次/2天;病情稳定至少1次/3天)。

  (3)上级医师查房未在入院48小时内完成;病情危重患者的查房未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

  (4)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查房记录未在入院72小时内完成。

  (5)二级以上手术、介入手术术前无术前小结。

  (6)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的无术前讨论,或手术者未参加为前讨论。

  (7)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手术记录中手术者未签名。

  (8)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术后及时完成。

  (9)无麻醉后随访记录。

  (10)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缺少患者或家属及医师的签名,在医嘱下达后未及时完成。

  (11)已输血病、病历中无输血前常规检查报告单。

  (12)输血治疗类病历未签署输血同意书。

  (13)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不一致。

  (14)各种记录中缺少医师的亲笔签名,不得有模仿他人的签名。

  (15)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16)诊断报告不符合报告时限,未由执业医师签发。

  以上情况每份病历扣50元。运行病历检查评分标准加入年终医疗质量考核中。

  二、申请检查单出现二处不规范或缺陷的,每张扣申请医师5元。

  三、归档病历的相关处罚规定:

  (1)每周一上交上一周星期一到星期天病历,若迟交一份,罚款10元;超过一周未上交罚款50。

  (2)出院归档病历如出现缺陷,由病案室通知科室修改,一周内未及时完善,罚款50元。

  (3)、出现乙级病历每份罚款30元,丙级病历每份罚款50元。

  四、医技科室相关相关处罚规定:

  (1)医技科室的质控重在报告的准确,出现漏诊、误诊或丢失标本的,每次罚款500元;因此造成医疗纠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各类工作(如申请单、化验单、处方、报告单、药物发放)等环节工作间衔接,由相关科室工作衔接及时质控,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报告,查核属实的,每次处罚50元,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质控而引发医疗纠纷的一并处罚。

  质量奖罚制度 11

  为了稳步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增强医院各科室及其医务人员对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卫生部《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在“二甲”创建和迎检过程中体现出的问题,制定本管理奖惩办法。

  一、检查标准及方法

  护理质量检查均以二0一四年修订版《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护理质量考核标准》为标准。由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为主要的检查方法。

  二、评分方法:

  护理质量检查实行倒扣分管理,如科室在护理质量检查中综合分低于90分,每下降1%扣科室扣除质量系数1%,以此类推。

  三、临床科室:

  内一科病区、内二科病区、内三科病区、妇产科病区、外一科病区、儿科病区、外二科病区、外三科病区、ICU病区、外四科病区

  特殊科室:手术室、供应室、急诊科、血透室

  四、具体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凡“三基”培训及考试除值班人员外参学率100%,合格率100%的科室在护理质量综合评估中加1分,年终总成绩名列前三名的个人,分别奖给个人奖金500元、400元、300元。科室团体前前一、二、三等奖的科室奖800元、600元、400元。

  2、凡代表医院参加竞赛等获名次的`个人或团队,按医院规定及名次排序给予奖励。

  3、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按县卫生局、医院的相关规定奖励。

  4、科室有责任义务对表现突出的护理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奖金在科内第二次分配中支付。

  (二)、惩处办法

  1、科室在护理质量检查中综合分低于90分,每下降1%扣科室扣除质量系数1%以此类推。质量考评扣除质量系数4%以外者,追究科室护士长责任,取消科室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2、科室应注意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因纠纷或事故给医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凡投诉到医院层面的,扣责任科室质量分2分。

  3、凡有无故旷工、脱岗以及因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违纪现象而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科室,除按医院原有规定处理以外,将在科室质量检查总分中无条件的扣除1分/项。

  4、凡在季度护理质量检查中出现乙级病历的科室,扣发效益工资50元/份;丙级病历200元/份;将在科室质量检查总分中扣除1分。

  5、凡护理部和各科室组织的各种活动,要求各级各类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准时参加,迟到者一人次扣50.00元,无故不到者扣100.00元,凡操作考核不过关者,一项操作扣50.00元;理论考试必须每次达80分,凡考试成绩不达标者扣100元,考试作弊和补考不过关者扣200.00元,各种会议及业务学习要求每位护理人员必须作好笔记(以个人记录为准),少一次扣50.00元,凡“三基”考试合格率<95%的科室在护理质量综合评估中扣科室质量分1分。

  6、凡未经护士长同意自行换班的个人一律按旷工处理;在自行换班期间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本人负全责。

  7、单项处罚情况:

  (1)、要求各科室每月召开护士会1次,业务学习1次,理论考试2月1次,操作考核2月1次,公休座谈会1次,护理质量检查每月1次全面检查,每周质量讲评1次,护理查房1次,护理疑难、危重、死亡病历讨论每季度1次,护理会诊随时进行,护理不良事件讨论随时进行,满意度调查每月1次,护士排班实行弹性排班模式,责任落实到人头,新进人员及实习生入科教育及管理符合要求,日常记录按要求进行,晨间提问每周2次,护士长手册未填写完整。以上科室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缺一项扣50.00元。

  (2)、护理人员工作时着装要求整洁,仪表端庄、胸牌佩带整齐,工作时带表,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进入无菌区内更换衣服,违者一次扣50.00元。

  (3)、病人无床头卡、床头卡资料与病人不相符、出院后未及时取消,每人次扣50.00元。

  (4)、病人的各种引流管无置管的时间;未妥善固定;未按规定记录引流量、无警示标志;对易发生跌倒、压疮的病人无防范措施及警示标识等发现1人次扣50.00元。

  (5)、各科室的无菌物品未按规定存放,无菌物品未提前1天清理,发现1个扣50.00元。

  (6)、各科室的急救仪器及物品存放不规范,未进行交接班,仪器设备未处于应急状态扣50.00元。

  (7)、供应室必须保证物资供应,作好下收下送工作,科室的消毒液每周更换2次,未定时更换一样扣科室50.00元;供应室和临床科室应做到现场交清,如供应室包送错科室举报或发现一次一个包扣科室50.00元,丢失物品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护理各种报表各科护士长在每月5号以前,整理完备归档上报护理部,一次未按时上交报表扣护士长50.00元。

  以上各条希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如发现有违纪行为惩罚一事同仁。

  质量奖罚制度 12

  一、为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筑起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实施。

  二、培训质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训质量管理要坚持严格、周密、细致、准确的管理原则。

  三、教学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项目、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以及教员配备情况。

  四、教练员要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指导,结合交通部规定的统编教材编制教案,经教学部审核后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大纲》能够落到实处。

  五、教学部要建立学时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ic培训计时卡,确保每个学员的培训学时,对于达不到规定学时学习的学员,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不能签发下一科目的培训通知单。

  六、质量部应建立查课制度,对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落实检查。

  七、教员部应针对教练员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每年定期举行教练员培训(轮训),使好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得以推广,提高师资水平,保障培训质量。

  八、质量部应对教练员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

  (1)对每一个学员的每一个学习阶段进行考核;

  (2)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结业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3)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驾驶证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九、质量部应根据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对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优: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据此分值创建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

  十、对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质量部应通知教学部对该学员本周期所学的内容进行重新培训。对拒不参加重新培训的学员,教学部应将该学员移交学员部,劝其退学。

  十一、教练员所带学员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质量部应及时通知教学部停止该教练员执教,教员部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对该教练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有二次以上因培训质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员部应给其办理解聘手续。

  质量奖罚制度 13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生存的根本,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法》、《抗菌药临床应用原则》、《护士管理办法》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为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文化内涵建设,质量内涵建设,服务内涵建设),严肃院纪院规,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一、奖惩办法

  (一)奖励

  1、现金奖励:20—500元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3、其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书面检讨

  2、罚款:5—2000元

  3、下岗学习、终止聘用、辞退

  4、其他

  二、奖励条款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积极维护医院荣誉,在患者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和效益的行为;

  2、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3、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5、对于舞弊,危害医院利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检举违反规定或损害医院利益者;

  6、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够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并能够指导协助同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者(如表扬信、锦旗);

  7、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8、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著功效者。

  二、惩罚条款

  第一部份核心管理制度

  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牢记各自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临床科室务要特别注意执行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重点提到的首诊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班接班制度、等临床工作核心制度。对不落实核心医疗制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处罚。

  第二部份工作质量考核

  一、临床部门

  1、要求门诊医师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做到病人“三明白”(明白诊断,明白治疗原则,明白支付的医疗费用)。

  2、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体征,适当运用医院现有设备作好辅助检查,力求诊断准确,处理得当,治疗效果好。忌“冷、硬、粗、推、拖”。严格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违反1次处责任人罚金50元。

  3、危重病人来院就医,不论其病种和科属,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医生)有责任有义务覆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和抢救,认真履行申请会诊、护送转科,向上级请示、报告等工作职责。病人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者,必需经本科室科主任同意。门诊夜急诊病人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者,应请示院总值班同意后联系120转院。违反1次处责任人罚金50元。

  4、工作期间着装整齐,佩戴胸牌,不许穿拖鞋,不得佩戴影响工作的装饰,护士应戴护士帽并在治疗时戴口罩等,违者一次罚款10元。

  5、医务工作者在进行清创缝合、换药等操作时,如违犯无菌技术操作、不执行规范操作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因违犯无菌技术操作、不执行规范操作等引起伤口感染或其他并发症,当事人负全责,情节恶劣或屡次违犯者将下岗学习或终止聘用。

  6、认真进行所有门诊病人的门诊日志登记,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有违反者1例罚款10元,其中肠道门诊、危重、事故纠纷、急诊病人漏填或漏登加倍扣罚。法定的三类传染病、死亡病例及时上报,漏报、迟报、瞒报1例罚款2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扣罚。

  二、护理部门

  要求护士在工作中,从职业道德,礼仪规范护理质量,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

  1、热情接待病员。责任护士岗位职责明确,密切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异常,及时报告医生。输液病人,应及时加液、取针,不得出现病人或家属呼唤。以上情况出现1次罚款5元。

  2、坚持“三查七对”制度,发生配错药、打错针、漏打针,每项每人次扣责任人20元,并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药款。如由此引起医疗纠纷,按医疗纠纷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认真书写相关护理记录,不合格每例扣10元。

  4、急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无药品过期、失效、变质,药品标签清楚、正确。急救器材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病区环境,清洁、整齐。以上检查1次不合格扣科室20元。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定,定期更换消毒液,洗消无菌器械、包裹等,违反1例扣10元,严重失误加倍扣罚。

  (三)心电、超声

  1、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应了解临床情况、检查部位、检查要求等,认真登记、编号。违反1次扣10元。

  2、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如未按规定时间出具,每例扣科室10元。检查报告无相应资格技术人员手写签名或签章的,每张扣责任人20元;检查报告在发出前不认真审核而出现漏诊、误诊的,扣责任人50元;明显技术失误引起纠纷,按医疗纠纷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停发1—3个月奖金。

  3、认真搞好器械维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治病人交叉感染。违反1次扣10元。

  (四)药房

  要求药房,做到“三保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保证配发药品和调价准确及时,保证药品供应跟上临床需要)。药房系工作重地,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否则扣当班工作人员各20元。相关科室科主任、护士长非工作原因不得入内,其他人员因工作原因入内需经科主任同意。非本科室人员非工作原因强行入内者,罚款100元。

  1、配方时,严格核对病员姓名、药品规格、数量、服法;发药时,复核人签章,杜绝差错发生。发错药、漏发药、少发药、多发药每例扣当事人20元。未按处方发药,擅自换药,发现一例扣当事人20元。发生医疗纠纷,按相关条例处理。

  2、核对处方是否按要求书写,核对无处方权医生处方是否有上级医师签名,如不符合书写规范,拒绝发药,发现不规范处方发药,每张处方扣当事人10元。

  3、严格执行毒、麻药品的领用、管理、配方制度,每天实行交接。如帐实不符,扣科室2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贵重药品单独保管,实物少于帐面数。从科室绩效中扣出差额部分补足。

  (五)医疗垃圾管理

  1、检查内容及方法:医院全体职工应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医院管理委员会月组织专人对全院各部门医疗垃圾分类、包装、暂存进行督查。

  2、扣罚措施:

  (1)对医疗垃圾做生活垃圾处理每次扣罚50元。

  (2)对医疗垃圾分类、包装、暂存不规范的每处每次扣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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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罚制度(精选13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量奖罚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奖罚制度(精选13篇)

  质量奖罚制度 1

  1、目的:

  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

  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4.5.2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

  4.5.2.1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4.5.2.4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5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6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经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4.5.3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5.3.1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3.2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3.3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4.5.4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4.5.4.1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50元。

  4.5.4.2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4.5.4.3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4.5.4.4对施工项目达到甲方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4.6考核分工:

  4.6.1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2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3对质量奖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质量奖罚制度 2

  一、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包括: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四、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五、工程质量的奖励与处罚:

  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2.对工程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对外包施工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5.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公司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项目部负责。

  6.获局(区)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市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获省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元。

  7.对于施工队未按公司制定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或违章施工的,视其后果,每例罚款500元-3000元,并将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并扣回。

  8.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重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元~50000元的奖励。

  六、对质检人员的考核

  1.自检:施工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由组长按工长及技术员技术交底要求对本组作业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责令工人立即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2.互检:施工在完成近70~80%工程量时,由工长组织各组长严格按技术员的交底要求,对各组作业段质量进行互检,发现不合格点,责令班组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互检纪录表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报请项目质量员进行验收。

  3.专检:施工在完成近80~90%工程量时,并经自检、互检合格后、由工长向质量员报验,质量员会同技术员严格按照国家、地区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公司内部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段进行验收,技术员对重点部位进行技术复核,对验收不合格点,责令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定期检查:项目经理每周组织对各工种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对各班组施工质量进行评比,奖优罚劣,并予以公布。

  5.以上四条如有违犯,罚责任人200~500元。属施工队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返工整改浪费的材料费用由责任人和施工队负责。

  6.对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100元~500元罚款,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调离质检工作岗位。其直接领导负连带领导责任。

  7.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连续三天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超过一个月没有组织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给予警告;对连续一周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累计两个月没有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处以100元~200元罚款。

  8.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对连续两次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

  质量奖罚制度 3

  施工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并且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的提高有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发展,鉴于公司的正规化管理有必要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为保证管理充分落到实处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1.未按规定编制材料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配送数量),或编制计划未交监理员签字认可后向材料超市领料的,直接责任者处1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或发现设计方案有误不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或甲方办公室,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3.隐蔽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进行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4.未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且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5.对于可以完成的上级交代的现场改图、作图、购料、施工安排、检查等项目工作未完成的处以直接责任者100元~300元罚款,影响工程进展严重的予与解雇。

  6.对于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处罚与施工队同样处理。

  7.对长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敬业向上努力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的奖励称号及奖金、福利待遇提高等奖励;由项目办公室分配制表报与公司同意实施。奖励额度以公司给项目部的奖惩措施奖励额度为准。

  8.公司对于任何单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目标管理都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完成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

  9.对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作的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质量奖罚制度 4

  一、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二、职责

  1、公司工程部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 、公司工程部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3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的审批,公司财务室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4 、公司工程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三、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项目部、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四、考核的管理规定

  1、考核内容

  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项目部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

  c)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2、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评分,每季度末项目部质量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3、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业主、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 、考核的实施

  (1)对项目部的考核

  a)对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b)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项目部负责人500元。

  c)项目部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项目部负责人200元~500元。

  d)工程部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项目部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e)原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检,自检合格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料。公司工程部负责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该项连续二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500元,项目负责人300元;该项连续三次不合格罚项目部直接责任人800元,项目负责人500元,并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做出书面保证该项不再出现不合格品。

  f)经考核项目部质检人员连续三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三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500元;连续六个月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六个的分别奖励项目部和质检人员1000元。

  (2)对个人考核

  a)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200元。

  b)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50元~200元的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班组负责人可处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

  c)本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公司工程部,经核实后报公司总工批准奖励,每次嘉奖50元~500元,重大问题给以特别奖励。

  e)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员工,公司工程部可将意见反馈其主管领导,计入当月薪酬考核。

  质量奖罚制度 5

  1.目的

  有序安排并协调处理商品房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保障维修保修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商品房交付后的工程维修工作。

  3.术语和定义

  项目交付后工程维修:依据本合同由乙方对其施工的项目的承担维修责任,履行保修义务的事项。

  4.职责

  4.1项目部负责统筹本项目交付后的维修处理工作,并对具体问题进行检查、分析、确认以及与保修单位进行沟通和衔接等。

  4.2项目部撤场后,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各维保单位进行质量维修的监督管理。由各物业服务中心直接监督协调各维保单位进行工程维修,对维修事项电话、书面知会各保修单位/施工单位。

  4.3各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客户与公共区域工程质量问题的报修受理、沟通、协商、反馈、及工程维修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4.4由甲方客户关系部负责监督项目部、物业公司及各物业服务中心维修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及进行客户回访。

  5.操作程序

  5.1客户房屋质量问题报修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受理、记录及统计汇总,属于施工单位保修范围的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含电话、书面等)后24小时内到现场查看情况,一般整改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能处理完毕的应处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如整改较大时,施工单位须在7天之内完成;如属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应在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出处理,否则,施工单位应承担双倍维修费用。

  5.2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视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5.3违反以上“5.1”条规定,视为施工单位同意由建设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可另委派他人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

  5.4工程维修质量:

  5.4.1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建设单位不需要再经施工单位确认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建设单位将处理情况—主要指另请他人维修的费用知会施工单位),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施工单位应双倍承担,建设单位直接从保修款中扣除。

  5.4.2维修工作完成后,物业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检测费、鉴定费、家具及装修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赔偿费、诉讼费等)。

  5.5工程竣工并移交建设单位后,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并确保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24小时开机。

  5.6出现紧急质量问题时,在无法确定质量责任时,要求施工单位按总包合同约定,先行配合维修处理,待明确责任后,相关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5.7项目部撤场前一个月,应将该项目工程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向物业公司作详细移交:

  A、各工程施工合同(含总包及分包工程合同)复印件

  B、各工程项目关于保修的约定文件或相关资料、产品合格证等

  C、各施工单位工程保修事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

  D、其他应移交的工程资料

  5.8保修施工及验收合格,由物业服务中心将维修保修资料存档。

  6.质保金结算:

  6.1结算工程质保金前,由所在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派人全面检查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对工程质量状况及维修结果确认后报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审核。

  6.2未经物业管理公司确认的,工程质保金不得进行结算。

  质量奖罚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公租房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质量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管理不严、质量过程控制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变更、标准图集、方案、技术交底及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指导要求组织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劳务公司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三条 在每月“项目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模块的考评前一名给予相应班组5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 对于严格管理、合理组织、图纸与标准理解和贯彻透彻,过程监控中坚决行驶了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五条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技术部认可和表扬,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工长(施工员)300~500元/次的奖励。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条件下,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或管理人员300~500元/次的奖励。

  第七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获得监理和业主肯定的,给予200元/次的奖励。

  第三章 质量管理处罚条款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八条 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经验丰富、技术业务能力强的专职施工员和质检员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公司(班组)不积极配合,不按项目部质量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标准图集节点做法和降低质量标准,违者一切责任自负,造成返工或返修的,除给予2000元/次罚款外并承担返工、返修和补强等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有条件的应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擅自改变施工工艺要求或按自己想当然的意愿施工的,降低了质量标准的或违背设计要求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二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他人的成品或故意损坏成品,否则给予劳务公司(班组)500~1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三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每一工序移交前必须完成各自工作。

  第十四条 劳务公司(班组)必须对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和交接制度,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后,上报项目部审核和检查验收。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元的罚款,以后按累计双倍罚款惩罚。

  第十五条 劳务公司(班组)的施工员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元/次的罚款,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0元/次的罚款,给予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公司(班组)必须另行安排现场施工负责人或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要求。

  第十六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公司(班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七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部书面批准,未书面批准而擅自进行处理的,对劳务公司(班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现场施工负责人给予200元∕次罚款。

  第十八条 劳务公司(班组)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拒不整改的由项目部强制执行整改并罚款2000元/次,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评估后强制清退对应班组出场。

  第十九条 劳务公司(班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限额罚款,并承担返工、返修和整改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项目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劳务公司(班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和无经验教训总结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3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措施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劳务公司(班组)有关责任人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忽悠狡辩、滥用其它手段或威胁恫吓的,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与项目部发生的相关工程资料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或假冒。如发现,给予相关人员100元/次的罚款,造成经济纠纷的,除承担经济损失外并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款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或恶意人生攻击的,给予500元/人/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劳务公司(班组)负责人给予1000~2000元/次罚款。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项目部 公租房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第2页,共10页

  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公租及学生第一食堂建设项目 项目质量管理奖惩规定

  标准图集、专项施工方案、现场交底等组织施工的,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第二十七条 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符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偏差值的严重性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机械的选择必须符合项目部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在作业过程中如擅自调整施工机械且未与项目部协商,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九条 桩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标准。持力层、桩径、扩头及嵌岩等必须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桩底必须清理干净,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或降低桩的质量要求,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条 桩身钢筋保护层厚度、箍筋加密加高度、钢筋笼焊接质量度都要符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钢筋笼配料长度禁止短于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否则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承台、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开挖后,发现桩顶标高、基底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必须按照设计变更或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桩孔开挖完毕后,需及时按照图纸要求灌桩身混凝土,如不灌或拖延灌注混凝土造成塌孔、沉碴和积水的,由对应班组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未清理即浇筑混凝土的,除强制要求清理外并给予10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桩长不得低于设计图纸规定的桩长,低于设计桩长且未挖至地勘报告规定的中风化岩石,影响桩身抗拔或其质量要求的,除要求继续下挖外并给予500元/根的罚款。

  第三节 防水工程

  第三十五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防水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给予100~3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5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涂膜防水施工时,基坑、阳台、屋面及卫生间沉箱等处周边根部必须用水泥砂浆抹成圆弧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若没达到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进行涂膜防水时,防水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

  第四十二条 涂膜防水层应与基层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不得有流淌、折皱、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否则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并承担返修责任。

  第四十三条 天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四节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标准图集《11G101》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劳务公司(班组)在加工制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批钢筋时,发现钢筋可焊性差、弯曲脆断等,应及时报告项目部送检做化学成分分析实验,若隐瞒不报或谎报,擅自将不合格批钢筋使用到结构部位的,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除返工外并给予一个接头50元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热弯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要求全部返工拆除,并且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筋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墙柱边线外的罚1000元/次,二次出现加倍处罚。私自处理跑位钢筋位置的(冷弯未加强、热弯或切割等)罚款3000元/处。墙、柱钢筋安装位置不符合图纸要求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十条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垫块不安装的罚款100元/处,并承担保护层不合格处理费用。

  第五十一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若遗漏的除补加外并罚款200元/处。

  第五十二条 气压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需返工重焊并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20元/个;焊包表面融化的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五十三条 当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结构楼板的梁、板底筋在跨中连接、上层钢筋在支座非连接区域连接的,梁、板钢筋连接错位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

  第五十五条 梁主筋在项目部预验收时一旦发现绑扎成型钢筋出现未焊接时,除拆除补焊外并按每个接头罚款300元。

  第五十六条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遗漏的除补加外并罚款100元/根。

  第五十八条 梁、柱加密区不按规定加密,箍筋(含单支箍或拉钩)不按设计要求安装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十九条 楼梯、风井、预留洞、装饰线条等细部节点做法违背设计图纸要求或遗漏的,除补修外并罚款500元/处。

  第五节 模板工程

  第六十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支撑架立杆底部必须加设50mm厚的木板,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部,若项目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1.5倍,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除清除污染物外并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除返工外并给予5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 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除加固外并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做。杜绝爆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混凝土,偏差20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50mm以内罚300~500元/处,超出50mm的罚款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 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七十条 板面高低不平,梁、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梁、柱接点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高低跨梁掉模弯曲或截面尺寸不符要求时罚款500元/处。

  第七十一条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10mm的罚50元/处,超过20mm的要求返工并罚款200元/处。

  第七十二条 墙、柱模板安装吊脚超过5mm的罚款100元,超过20mm的罚款500元,超过30mm的必须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六盘水市第三中学教职工项目部

  第七十三条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七十四条 模板拆除前,必须填写拆模令,经项目部的安全部和技术部门、监理、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拆模工作,如擅自拆模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柱、梁、墙、楼梯间及其他平板内有木屑、锯末粉、烟盒、塑料袋、塑料瓶和树皮等杂物除清理干净外并罚100元/处。

  第七十六条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5元/平方米。

  第七十七条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七十八条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钢丝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模板安装时必须确保轴线位置准确,私自调整轴线位置的除返工外并承担1000元/次罚款,未验收上一工序则安装模板的,除返工外并罚款500元/次,累计再犯时加倍罚款。

  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

  第八十条 砼试块检验合格,但回弹、抽心等实体检查若不合格时,由砼拌合站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十一条 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 严禁对砼进行加水,一经发现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承台、柱基及井坑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地下室底板、顶板砼面采用原浆压光2道,楼层砼面应按要求进行拉毛;如不满足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 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洒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九十条 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必须满足混凝土初凝时间要求,若不按推进顺序浇筑造成混凝土冷缝的,给予1000~5000元/次罚款。

  第九十一条 浇筑砼12小时后用薄膜或麻片等覆盖浇水养护,若养护不到位导致砼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给予500~1000元/层的罚款。

  第九十二条 普通砼养护时间不少于为7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时养护时间为14天,并加麻片。

  第九十三条 地下室屋面、阳台、卫生间、餐厅灯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值的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九十四条 墙、柱接头及施工缝位置凿毛不到位或不凿毛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 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条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罚款。

  第九十六条 砼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作业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节 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的要求。

  第九十七条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块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5元/块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设计及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九十九条 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8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质量奖罚制度 7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某某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某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老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

  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

  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质量奖罚制度 8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质量奖罚制度 9

  一、 奖罚目的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质量补充制度。

  二、奖罚范围

  本车间所属员工

  三、 执行权限

  当事人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

  四、 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2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车间主任、生产经理,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 奖罚标准

  ① 所有奖罚均用百分考核分数体现,每位员工每月都享有100分底线,即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百分考核+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分在现有的100分底线上累积,罚分在现有的100分底线上逐减,奖分与罚分相同时则相互抵消。

  ② 说明:一般违规是指偶发性,因粗心大意引起的,或因记录签名不清,不附合要求及有一定的客观因素(需经确认)造成程度轻微不合格;严重违规是指明知故犯,故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造成恶劣影响,实际损害或引起其他工作,质量受到连带影响的结果。

  六、 惩罚依据

  所有员工有故意破坏生产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1. 107 A:所有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领用,发现一次私自领用,扣当事人1分。

  B:所生产的107胶桶内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2分。

  C:所生产的107胶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D:所生产的107胶混放,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E:所生产的107胶粘度不符合要求,不在公差范围内之中,发现一次扣1分(特殊原因除外,由技术检验员确认)

  F:所生产的107胶冷却后必须加盖,盖子必须干净,违反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1分。

  G: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班长及当事人5分。

  H: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2分。

  1.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2. 基料

  A对于不合格原料须经上级主管,报请技术部批准后方可领用,凡私自领用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班班长及当事人5分。

  C:所生产的基料内发现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分。

  D:所生产的基料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E:所生产的基料混放,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当班全体人员每人1分。

  F:对于不合格品流入道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2分。

  G: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3. 三辊机

  A:所研磨的基料必须经目测必须无颗粒异物,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分。

  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分。

  C:所研磨后的基料必须加盖,盖子必须清洁,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D:所研磨后基料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E:所研磨后基料混放,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F: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G:所有生产记录字迹要写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4. 制胶

  A:对于不合格基料禁止领用,凡凡私自领用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B:对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班长及当事人5分。

  C:对于所生产的胶与所加工的`交联剂不等,及领用的O料不等的,扣当事人及班长2分。

  D:所生产的胶标识不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F:所生产的胶内有异物杂质,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1分。

  G:所生产的胶没有密封包装或没有加盖,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

  H:对于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发现一次扣班长2分。

  I: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要写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5. 分装

  A:对于不合格品禁止领用,凡私自领用者一次扣2分。

  B: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工艺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及班长5分。

  C:发现一次喷码与纸箱批号以及胶浆不符的,一次扣当事人1分。

  D:发现一次所接(克数)与实际克数不在公差范围的一次扣1分。

  F:所生产的产品标识不清,一次扣当事人1分。

  G:所生产的产品混放,一次扣当事人1分。

  H:所生产的不合格品禁止入库,发现一次扣班长2分。

  I:所有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完整,违反一次扣当事人1分。

  七、奖励依据

  1.对于在工作中连续1个月表现良好,没有发生一起质量事故,未被扣分数,奖励1分,2个月2分,三个月3分,以次类推。

  2.对于在工作中揭发检举违规现象,监督上道产品得力之人,经查属实,奖励1分。

  3.对于在工作流程或在质量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奖励2分。

  4.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奖励2分。

  5.对于在整班组中连续一个月没有一个人被扣分的,整班每人奖励1分,班长奖励2分。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未达成一直意见,则向上级部门申请。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九、若奖罚实施者存在包庇属下过失或者不公正的奖罚行为,经上级查证,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0-200元。

  十、本制度将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并实施并不断完善本制度,请各位员工熟知并遵守。

  十一、本规定由办公室协助生产部特制订本规定,解析权由生产部决定和执行。

  质量奖罚制度 10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

  一、病历书写:

  1、存在以下问题单项否决:

  (1)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未在24小时内完成。

  (2)未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至少1次/1天;病重至少1次/2天;病情稳定至少1次/3天)。

  (3)上级医师查房未在入院48小时内完成;病情危重患者的查房未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

  (4)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查房记录未在入院72小时内完成。

  (5)二级以上手术、介入手术术前无术前小结。

  (6)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的无术前讨论,或手术者未参加为前讨论。

  (7)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手术记录中手术者未签名。

  (8)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术后及时完成。

  (9)无麻醉后随访记录。

  (10)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缺少患者或家属及医师的签名,在医嘱下达后未及时完成。

  (11)已输血病、病历中无输血前常规检查报告单。

  (12)输血治疗类病历未签署输血同意书。

  (13)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不一致。

  (14)各种记录中缺少医师的亲笔签名,不得有模仿他人的签名。

  (15)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16)诊断报告不符合报告时限,未由执业医师签发。

  以上情况每份病历扣50元。运行病历检查评分标准加入年终医疗质量考核中。

  二、申请检查单出现二处不规范或缺陷的,每张扣申请医师5元。

  三、归档病历的相关处罚规定:

  (1)每周一上交上一周星期一到星期天病历,若迟交一份,罚款10元;超过一周未上交罚款50。

  (2)出院归档病历如出现缺陷,由病案室通知科室修改,一周内未及时完善,罚款50元。

  (3)、出现乙级病历每份罚款30元,丙级病历每份罚款50元。

  四、医技科室相关相关处罚规定:

  (1)医技科室的质控重在报告的准确,出现漏诊、误诊或丢失标本的,每次罚款500元;因此造成医疗纠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各类工作(如申请单、化验单、处方、报告单、药物发放)等环节工作间衔接,由相关科室工作衔接及时质控,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报告,查核属实的,每次处罚50元,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质控而引发医疗纠纷的一并处罚。

  质量奖罚制度 11

  为了稳步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增强医院各科室及其医务人员对核心制度的执行力度,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卫生部《二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在“二甲”创建和迎检过程中体现出的问题,制定本管理奖惩办法。

  一、检查标准及方法

  护理质量检查均以二0一四年修订版《安岳县第三人民医院护理质量考核标准》为标准。由护理质量管理小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为主要的检查方法。

  二、评分方法:

  护理质量检查实行倒扣分管理,如科室在护理质量检查中综合分低于90分,每下降1%扣科室扣除质量系数1%,以此类推。

  三、临床科室:

  内一科病区、内二科病区、内三科病区、妇产科病区、外一科病区、儿科病区、外二科病区、外三科病区、ICU病区、外四科病区

  特殊科室:手术室、供应室、急诊科、血透室

  四、具体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凡“三基”培训及考试除值班人员外参学率100%,合格率100%的科室在护理质量综合评估中加1分,年终总成绩名列前三名的个人,分别奖给个人奖金500元、400元、300元。科室团体前前一、二、三等奖的科室奖800元、600元、400元。

  2、凡代表医院参加竞赛等获名次的`个人或团队,按医院规定及名次排序给予奖励。

  3、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按县卫生局、医院的相关规定奖励。

  4、科室有责任义务对表现突出的护理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奖金在科内第二次分配中支付。

  (二)、惩处办法

  1、科室在护理质量检查中综合分低于90分,每下降1%扣科室扣除质量系数1%以此类推。质量考评扣除质量系数4%以外者,追究科室护士长责任,取消科室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2、科室应注意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因纠纷或事故给医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凡投诉到医院层面的,扣责任科室质量分2分。

  3、凡有无故旷工、脱岗以及因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违纪现象而严重影响医院声誉的科室,除按医院原有规定处理以外,将在科室质量检查总分中无条件的扣除1分/项。

  4、凡在季度护理质量检查中出现乙级病历的科室,扣发效益工资50元/份;丙级病历200元/份;将在科室质量检查总分中扣除1分。

  5、凡护理部和各科室组织的各种活动,要求各级各类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准时参加,迟到者一人次扣50.00元,无故不到者扣100.00元,凡操作考核不过关者,一项操作扣50.00元;理论考试必须每次达80分,凡考试成绩不达标者扣100元,考试作弊和补考不过关者扣200.00元,各种会议及业务学习要求每位护理人员必须作好笔记(以个人记录为准),少一次扣50.00元,凡“三基”考试合格率<95%的科室在护理质量综合评估中扣科室质量分1分。

  6、凡未经护士长同意自行换班的个人一律按旷工处理;在自行换班期间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本人负全责。

  7、单项处罚情况:

  (1)、要求各科室每月召开护士会1次,业务学习1次,理论考试2月1次,操作考核2月1次,公休座谈会1次,护理质量检查每月1次全面检查,每周质量讲评1次,护理查房1次,护理疑难、危重、死亡病历讨论每季度1次,护理会诊随时进行,护理不良事件讨论随时进行,满意度调查每月1次,护士排班实行弹性排班模式,责任落实到人头,新进人员及实习生入科教育及管理符合要求,日常记录按要求进行,晨间提问每周2次,护士长手册未填写完整。以上科室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缺一项扣50.00元。

  (2)、护理人员工作时着装要求整洁,仪表端庄、胸牌佩带整齐,工作时带表,不留长指甲、不戴手饰、进入无菌区内更换衣服,违者一次扣50.00元。

  (3)、病人无床头卡、床头卡资料与病人不相符、出院后未及时取消,每人次扣50.00元。

  (4)、病人的各种引流管无置管的时间;未妥善固定;未按规定记录引流量、无警示标志;对易发生跌倒、压疮的病人无防范措施及警示标识等发现1人次扣50.00元。

  (5)、各科室的无菌物品未按规定存放,无菌物品未提前1天清理,发现1个扣50.00元。

  (6)、各科室的急救仪器及物品存放不规范,未进行交接班,仪器设备未处于应急状态扣50.00元。

  (7)、供应室必须保证物资供应,作好下收下送工作,科室的消毒液每周更换2次,未定时更换一样扣科室50.00元;供应室和临床科室应做到现场交清,如供应室包送错科室举报或发现一次一个包扣科室50.00元,丢失物品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护理各种报表各科护士长在每月5号以前,整理完备归档上报护理部,一次未按时上交报表扣护士长50.00元。

  以上各条希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如发现有违纪行为惩罚一事同仁。

  质量奖罚制度 12

  一、为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筑起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质量部负责实施。

  二、培训质量考核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训质量管理要坚持严格、周密、细致、准确的管理原则。

  三、教学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项目、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以及教员配备情况。

  四、教练员要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为指导,结合交通部规定的统编教材编制教案,经教学部审核后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大纲》能够落到实处。

  五、教学部要建立学时计算机管理系统,使用ic培训计时卡,确保每个学员的培训学时,对于达不到规定学时学习的学员,主管教学的负责人不能签发下一科目的培训通知单。

  六、质量部应建立查课制度,对教学计划和内容进行落实检查。

  七、教员部应针对教练员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每年定期举行教练员培训(轮训),使好的教学方法、教学经验得以推广,提高师资水平,保障培训质量。

  八、质量部应对教练员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

  (1)对每一个学员的每一个学习阶段进行考核;

  (2)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结业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3)对每一个教练员所带学员的驾驶证考试合格率进行考核。

  九、质量部应根据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的量化考核分值对教练员单期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即:优:d≥95分,良:95d≥90分,合格:90d≥85分,不合格:d85分;并依据此分值创建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

  十、对周期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质量部应通知教学部对该学员本周期所学的内容进行重新培训。对拒不参加重新培训的学员,教学部应将该学员移交学员部,劝其退学。

  十一、教练员所带学员在周期考核中,有20%以上不合格,质量部应及时通知教学部停止该教练员执教,教员部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对该教练员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有二次以上因培训质量不合格被停教的,教员部应给其办理解聘手续。

  质量奖罚制度 13

  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生存的根本,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传染病法》、《抗菌药临床应用原则》、《护士管理办法》等,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的基础,为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文化内涵建设,质量内涵建设,服务内涵建设),严肃院纪院规,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

  一、奖惩办法

  (一)奖励

  1、现金奖励:20—500元

  2、表扬奖励: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3、其他奖励

  (二)惩戒

  1、警告:口头警告、书面检讨

  2、罚款:5—2000元

  3、下岗学习、终止聘用、辞退

  4、其他

  二、奖励条款

  对于有下列表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

  1、积极维护医院荣誉,在患者中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声誉和效益的行为;

  2、积极参加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他竞技活动前三名者;

  3、在治疗护理或服务等各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节约物资材料、能源设备、管理成本效果显著者;

  5、对于舞弊,危害医院利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检举违反规定或损害医院利益者;

  6、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能够在工作中积极运用,并能够指导协助同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者(如表扬信、锦旗);

  7、执行临时任务表现突出者;

  8、见义勇为,保护同事安全者或抢救医院财产与重要文件等减少损失有显著功效者。

  二、惩罚条款

  第一部份核心管理制度

  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牢记各自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临床科室务要特别注意执行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重点提到的首诊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班接班制度、等临床工作核心制度。对不落实核心医疗制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处罚。

  第二部份工作质量考核

  一、临床部门

  1、要求门诊医师在诊治病人过程中,做到病人“三明白”(明白诊断,明白治疗原则,明白支付的医疗费用)。

  2、热情接待病人、详细询问病史、仔细检查体征,适当运用医院现有设备作好辅助检查,力求诊断准确,处理得当,治疗效果好。忌“冷、硬、粗、推、拖”。严格实行首诊首问负责制,违反1次处责任人罚金50元。

  3、危重病人来院就医,不论其病种和科属,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医生)有责任有义务覆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和抢救,认真履行申请会诊、护送转科,向上级请示、报告等工作职责。病人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者,必需经本科室科主任同意。门诊夜急诊病人因病情危重确实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者,应请示院总值班同意后联系120转院。违反1次处责任人罚金50元。

  4、工作期间着装整齐,佩戴胸牌,不许穿拖鞋,不得佩戴影响工作的装饰,护士应戴护士帽并在治疗时戴口罩等,违者一次罚款10元。

  5、医务工作者在进行清创缝合、换药等操作时,如违犯无菌技术操作、不执行规范操作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因违犯无菌技术操作、不执行规范操作等引起伤口感染或其他并发症,当事人负全责,情节恶劣或屡次违犯者将下岗学习或终止聘用。

  6、认真进行所有门诊病人的门诊日志登记,做到规范、完整、准确,有违反者1例罚款10元,其中肠道门诊、危重、事故纠纷、急诊病人漏填或漏登加倍扣罚。法定的三类传染病、死亡病例及时上报,漏报、迟报、瞒报1例罚款2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扣罚。

  二、护理部门

  要求护士在工作中,从职业道德,礼仪规范护理质量,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

  1、热情接待病员。责任护士岗位职责明确,密切观察病情,发现病情异常,及时报告医生。输液病人,应及时加液、取针,不得出现病人或家属呼唤。以上情况出现1次罚款5元。

  2、坚持“三查七对”制度,发生配错药、打错针、漏打针,每项每人次扣责任人20元,并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药款。如由此引起医疗纠纷,按医疗纠纷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认真书写相关护理记录,不合格每例扣10元。

  4、急救药品齐全、有专人负责,无药品过期、失效、变质,药品标签清楚、正确。急救器材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病区环境,清洁、整齐。以上检查1次不合格扣科室20元。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定,定期更换消毒液,洗消无菌器械、包裹等,违反1例扣10元,严重失误加倍扣罚。

  (三)心电、超声

  1、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应了解临床情况、检查部位、检查要求等,认真登记、编号。违反1次扣10元。

  2、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如未按规定时间出具,每例扣科室10元。检查报告无相应资格技术人员手写签名或签章的,每张扣责任人20元;检查报告在发出前不认真审核而出现漏诊、误诊的,扣责任人50元;明显技术失误引起纠纷,按医疗纠纷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停发1—3个月奖金。

  3、认真搞好器械维护。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治病人交叉感染。违反1次扣10元。

  (四)药房

  要求药房,做到“三保证”(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保证配发药品和调价准确及时,保证药品供应跟上临床需要)。药房系工作重地,非本室人员严禁入内,否则扣当班工作人员各20元。相关科室科主任、护士长非工作原因不得入内,其他人员因工作原因入内需经科主任同意。非本科室人员非工作原因强行入内者,罚款100元。

  1、配方时,严格核对病员姓名、药品规格、数量、服法;发药时,复核人签章,杜绝差错发生。发错药、漏发药、少发药、多发药每例扣当事人20元。未按处方发药,擅自换药,发现一例扣当事人20元。发生医疗纠纷,按相关条例处理。

  2、核对处方是否按要求书写,核对无处方权医生处方是否有上级医师签名,如不符合书写规范,拒绝发药,发现不规范处方发药,每张处方扣当事人10元。

  3、严格执行毒、麻药品的领用、管理、配方制度,每天实行交接。如帐实不符,扣科室2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贵重药品单独保管,实物少于帐面数。从科室绩效中扣出差额部分补足。

  (五)医疗垃圾管理

  1、检查内容及方法:医院全体职工应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垃圾进行处理,医院管理委员会月组织专人对全院各部门医疗垃圾分类、包装、暂存进行督查。

  2、扣罚措施:

  (1)对医疗垃圾做生活垃圾处理每次扣罚50元。

  (2)对医疗垃圾分类、包装、暂存不规范的每处每次扣罚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