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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1 16:14:17 制度 我要投稿

(荐)公司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安全,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上下班应穿着制服,出入厂门必须打卡。

  (二)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及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厂人员经批准,可以随时出入厂(门卫处放置人名清单)。

  (三)普通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外出通知单(或出门证)出门。

  (四)员工于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五)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

  第四条其他企业人员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洽公人员须于门卫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给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公事完毕,公司接待人员须在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上签字,由来宾交还门卫处。具体流程详见行政系统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协作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凭公司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三)政府机关、客户、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门卫应在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四)本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宾客参观,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出厂时间。

  (五)参观时间以日常上班时间为限,若遇到休假日,须事先来函核准或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核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来访,门卫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负责联络该员工进行接待。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外部厂商车辆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交货车辆应填写车辆出入证,并注明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等事项,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卸货后空车出厂,车辆出入证须经洽办人签章,并于出厂时交还门卫。

  (二)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入厂时须填写车辆出入证,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装货出厂时,须交还经洽办人签章的车辆出入证并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三)非运货车辆入厂必须在门卫处领取停车证,凭此证在厂区内指定区域行车、泊车,车辆出厂时必须返还停车证,否则,不允许出厂。

  第七条本公司车辆出入厂门时凭车辆出入证不需进行登记,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也应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并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自行车不得进入厂门,全部停放在公司门外的车库中。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一般情况下不得出厂门,仅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对于在厂区内住宿的外地员工,经部门相应主管批准后可以将公司自行车骑出厂外,但必须进行登记,自行车如果在厂区外发生故障,由该员工负责修理费用。

  第九条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不可骑入车间,只能在规定区域存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一般情况下,物品出厂均应凭核准的送货单、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列表送门卫执行。

  第十一条各协作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关物品出入的管理参见保安人员执勤准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门卫应即填报异常情况报告单(见附件),报告相关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安保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值班门卫意见:x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安保部负责人意见:x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分管领导意见(必要时):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三条 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 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3

  经董事长批准,现将《XXXXX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1、为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特殊岗位制度另行规定。

  员工编织: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编、定责、定员、定薪管理办法。

  各部门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部门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填写增编计划或补员申请,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后,交报办公室人事部门备案,再进行统一招聘。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出现空缺岗位时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员工,优先选拔、晋升,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

  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将批准的补员(增编)计划进行分类,开始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人事管理部门对招聘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者集中安排面试,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对初试合格者,人事管理部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人事管理部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新聘员工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报到手续,上岗当日均须如实填报《员工录用审批表》,并提供所有必须的证明材料,以备审查。若员工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司将保存员工最新的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子女等相关资料,在上述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须在一星期内通知人力资源专员就相关材料进行及时修正。

  员工应在试岗当日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关人事资料,具体报备材料如下: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人事部归档)

  公司员工的录用和调配等相关工作均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权执行。新员工直属上级领导负责指导培训新员工的业务,教会新员工制定周工作计划以及考评。

  员工试用期满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由直属上级领导进行逐级审批。转正员工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通知该员工转正并做员工转正全体通告。如待转正员工未通过考核,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辞退或延长试用期申请,由人事部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3天(含3天),其转正时间自动顺延;若事假超过1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试用期合格,经双方同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约后员工将可享受公司为正式员工所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如员工与公司双方一致同意,可对《劳动合同》进行续签。

  劳动合同式样统一使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公司高管由董事长安排组织签订,公司部门主管及普通员工由行政部组织签订。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与其他单位不再有任何劳动关系。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可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和待遇。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文本的存档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劳动合同文本存入员工档案长期保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3)经培训、指导后,仍不符合公司要求或不服从公司安排的;

  1)员工考核分为新员工试用期满录用考核、月度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专业技能等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学习能力、公司制度、责任心、执行力等;

  月度业绩考核内容为工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为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专业技能等级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平时工作表现、责任心等。

  3)考核管理体系为:直接领导考核下属员工,直接领导的上级领导对考核结果予以审核。

  5)公司所有考核结果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可靠资料,用于调动、晋升、提薪、奖金分配、培训、续聘、解聘等方面作为参考。

  ①试用期间不合格人员;

  ②考核不合格员工;

  ③员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④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的;

  ⑤在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

  ⑥搬弄是非,不能与员工和睦相处的;

  ⑦谩骂领导,打架斗殴的;

  ⑧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辞退的。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①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②其言行损害公司形象的;

  ③偷窃公司财、物的;

  ④品德恶劣的;

  ⑤吸毒者;

  ⑥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开除的。

  3)在合同期间,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后应该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重要岗位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6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核准。离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时间领取工资。

  4)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或不配合交接以及交接不清的,公司有权要求离职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员工擅自离职,公司将不发给任何证明;若因缺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员工在职期间必须维护公司名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活动。

  1、鉴于公司的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实行八小时标准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时间,特殊部门除外。

  一般夏秋季节为8:30-12:0014:00-17:30,冬春季节为8:30-12:0013:30-17:30。客服部实行每周单休制度,每月可倒休4天。其余部门实行每周双休。

  员工早晨上班如在8:30分到达公司,出勤考核均以打卡为准。

  忘打卡、无指纹打卡记录且无请假单据的,必须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因公外出或约见客户应在外出前打卡;外出归来后再次打卡,若无法回公司打卡,应提前向本部主管或经理请示,并于24小时内填报有关表格或写电子邮件出书面说明,说明书上需要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签字。

  员工每月有三次机会不记为迟到,但如果该月第四次8:30后到达公司,则直接记为迟到一次。时间均以打卡为准。

  员工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的,记迟到一次,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10分钟—30分钟以内的,一次扣60元。

  超过30分钟的,记为旷工半天;如确实由于员工自身不可控的原因造成迟到30分钟以上的,员工应立即电话告知直接上级主管,到达公司后应立即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交人资部备案,作为月底核算工资依据,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旷工1-2天的,每天按2天工资扣发,并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3-5天的,扣发半月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6-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全年累计旷工11-14天的,扣发1个月工资并予以解聘。

  公司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确定薪资标准,正式员工工资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计发,员工应对个人工资状况予以保密。

  如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做超时工作(即加班),员工须予合作。

  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通知并统计相应员工考勤;特殊情况的部门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后提交上级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属于加班的,可在当月其他工作时间安排调休。不能在正常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休息的.,将在其他正常工作日调休。

  鉴于公司营销部门的实际运营需要,执行轮值请假休息程序。

  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请假应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由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并向人事部报备。一天以内请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二天(含二天)以上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经理)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条须应在本部门考勤员处存管,次月5号前同考勤汇总表一并上交至人事部。

  遇突发事件无法及时请假,应先电话告知,回公司当日提出补假申请,经部门领导或人事部人员查明属实后可准予补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提前通知部门经理或上一级主管领导,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员工病假扣发当日工资。

  遵守国务院有关放假规定,由行政部安排后通知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

  当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属首次结婚的,可以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可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连休;不可补休。婚假期间遇有公休日,则不再重复计算。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去世时,员工可享受4天带薪丧假。

  凡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8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

  无论是休什么假,对自己手头的工作均需有安排或交接,部门领导负有监管和重新调整安排的责任。员工计划休假,须提前一周向直接主管及人事管理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以便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休假具体事宜。任何人不得强行休假。

  公司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用品、器具、货品等都是公司的公共财物,都需各级员工加以爱护。

  公司范围内员工工作区域内、外的卫生均属于公司的公共卫生范畴,都需要各级员工定期系统地维护和清洁。卫生区的划分、设备用品的提供和定期的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各部门办公区域和区域内的走廊及阶梯,须每日轮值清扫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办公区域内严禁随地吐痰,办公地面随时保持清洁,洗手台、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①公司所有锁具均登记造册,钥匙分发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

  ②公共区域下班前,由当日值班人员检查门窗是否关紧、锁闭,电源是否关闭,有否易燃隐患或危险品,办公室内是否留存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重要文献资料是否归档入柜,区域内其他用品遗留等,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到场解决,直接责任人担负相应责任;

  ③发现陌生人进入工作区域,公司所有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盘查和合理应对;

  办公设备、用品以部门为单位,每月25日以前提出下月度需求申请,并报办公室统一备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进行购置并验货。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室建立领用备查登记。

  公司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移作他用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办公电话、传真要有所属部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个人随意使用,任何人未经电脑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程序或关机。除电脑保管人或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要求各电脑保管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各使用人必须经常检查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负责日常的使用登记管理。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应指定人管理,非财务人员不得使用。

  3)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4)使用印章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章的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员。

  5)因工作需要必须将印章带出公司办理有关业务手续的,要由印章管理人员随同前往或详细登记外出和印章归还时间,事前事后均按要求办理,防止印章管理失控。

  6)任何人严禁在空白纸张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

  ①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③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①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②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辅助材料费、办公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③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3—5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④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财务部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总经理特别批准),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应先归还借款,当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①原始单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发票背面或单据背面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②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

  ③原始单据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④原始单据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⑤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②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

  ③凡是费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单位之间分摊或工程项目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关系,分别归集后,填写相应的报销凭证,确不能归集应给予适当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材料,需事先按实际需要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递交《材料申请单》交采购部核实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可自行先垫资购买,但自行购买无报告无申请单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购买后的材料申请单应留底一份财务部,以便核实。

  ⑤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的就餐费用,需征得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⑥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⑦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销报销金额;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③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此报销流程办理签字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①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②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③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办会计)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款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④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部份,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①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三全天、周六上午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②若员工为本单位其他职员代为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报销人应填被代办人,并按被代办人的职别进行审批,同时在报销单上注明由代办人代办。员工借款在领款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领款。

  1)为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关系公司以及客户的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技术研发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及相关技术文档、技术方案、技术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是各类信息;

  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和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事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秘密事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工资收入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须加密处理。

  2)对于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公司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记录的相关文字信息整理归档,统一存放,无需保存的文字内容、保存电子文档的信息在没有存档必要时同意销毁,不得直接丢弃。

  公司员工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非经运营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1)公司员工在司期间,必须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公司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并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经营目的的用途;

  4)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

  5)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机密;

  公司员工承诺,在离职后仍然有对悉属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因本保密制度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公司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奖惩工作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相应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晋级等形式,并结合一定的物质奖励,直至晋升工资。奖励工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①职业品行、操守一贯良好,足为同仁表率,并有具体事迹的;

  ②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有事证或经总经理提名的;

  ①对公司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实施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②担任临时重要任务,不畏艰险,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克服困难,如期完成,并达到公司预期目标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利益者;

  ④为公司争得荣誉,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①管理或业务能力一贯表现突出,长期为公司创效业绩卓著者;

  ③由于个人特殊贡献,使公司赢得市级以上或行业内荣誉称号者;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一切不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一切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属过失行为。过失行为分为:轻度过失行为、较严重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三种;公司对不同的过失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四种。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不按照假事规定操作之行为;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地点不按要求着装、佩证或衣冠不整、言语不雅、行为不端,有损公司形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3对同事不礼貌,在工作区域内喧哗、口角之行为;

  4带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工作区域,未给公司产生损失之行为;

  5带眷属、小孩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有碍正常秩序之行为;

  6未在指定区域吸烟或在工作区域内随地乱抛杂物或随地吐痰之行为;

  8不爱惜公司财物,损坏花木、公共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和相关电子信息之行为;

  10不听从指挥或不按照操作规范操作,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1工作马虎、不认真,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3对犯“较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5对直接领导的工作指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合理说明,而擅自不服从、不执行之行为;

  6对本职工作不负责,延误工作或使工作发生偏差和出错,使公司受损之行为;

  7工作不认真,马虎从事,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丢失公司物品、资料,未产生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在公司内赌博或进行有伤风化、不道德之行为;

  12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或个人资料失密、泄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3不遵守公司防火、防盗、防窃、值班等保安制度,造成危险隐患之行为;

  14传阅黄色图片、照片、书刊、光碟或电子信息之行为;

  15不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运转,造成较严重后果之行为;

  16指挥不当或督导不周,致使下属工作发生较大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之行为;

  17工作时间或班间时间饮酒或饮含酒精成分的饮品以及酒后上岗之行为;

  18对犯“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1无故旷工两日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次以上之行为;

  4不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作,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5向外泄漏公司机密以及违反公司竞业禁止条例规定之行为;

  6未经公司允许,私设、私挪公司设备、物品、商品以及款项之行为;

  8利用职务便利作交易,为私接收任何礼品、礼金或贵重物品之行为;

  9未经公司许可,动用公司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具有不诚实或欺骗行为,包括呈交伪造的假事单、报销单之行为;

  11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之行为;

  12体外循环、虚假退货以及违反公司销售管理之行为;

  13私留商品,私留、截留、冒领促销奖券、奖品、赠券之行为;

  14在公司范围内乱涂乱画,影响公司形象之行为;

  1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之行为;

  ①嘉奖一次,予以100元现金奖励;记功一次,予以200元现金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一次,予以500元现金奖励。

  ②轻度过失行为,将被处以警告处罚,予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金;较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记过或降职处罚,必要时可以并处,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开除处罚(无补偿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③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下属员工进行管理;员工的轻度过失行为和较严重过失行为,处罚通过《奖诉单》完成,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复核判定后提交营销总监确认后执行。

  员工对其领导的工作指令或处罚不满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按照以下途径投诉:

  书面形式向公司分管领导投诉;

  员工入职后,先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度,作为入职后的第一个企业培训内容;在职员工每一年都要再次学习公司制度,并参加相应的企业内部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岗位供工作,不合格要继续学习,参加补试直至合格,两次补试不合格公司将不予继续录用。

  所有员工在上岗(含新上岗、调职、升值等)前都必须接受不同程度地上岗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培训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每一名管理人员都是其下属的培训师,通过专题专业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练兵、比赛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和学习。

  根据实际运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参加外聘专业讲师授课或公司统一阶段性外出拓展训练等形式的培训。

  所有培训成绩将作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一项工作记录在案,同时也是任用、晋级、加薪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管理制度4

  清洁公司员工及承接工程管理

  (一)员工管理

  1、主管

  从事本行业两年以上,应具备物业管理和专业清洁知识,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独立工作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有效地安排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

  我方派出机构负责人,就执行合同事宜与贵方保持联系,授权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派出机构的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2)按合同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清洁服务计划,实现管理目标;

  3)及时解决有关清洁服务方面的投诉。

  2、领班

  能熟练掌握专业清洁保养知识,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协助主管完成区域内工作,检查监督属下班次的`工作情况和质量。

  1)以身作则带领班组员工完成各项日常清洁工作。

  2)实施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岗位和实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3)严格要求和指导员工按工作程序、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作业。

  3、保洁员

  派驻**的保洁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岗位专业技术培训,能掌握多项清洁工作程序和规程,并能通过严格试用期考核,方能派驻小区作业。

  4、根据所在小区的特有性质,加强对员工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义务协助小区'四防'工作。

  5、在小区内进行清洁工作的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公司制服,佩戴附有姓名及相片的工作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6、所有派驻**的清洁员工应当遵守**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管理。

  7、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讲究礼貌,做到衣冠端正,文明服务。

  8、员工除工作之需要或接获批准之外,均不得擅自进入**的任何地方或逗留。

  9、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相抵触或不相关的其它工作。

  10、积极协助**的管理工作,明确全体员工有义务爱护和维护小区内的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及时申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情况。

  (二)工程管理

  1、根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洁工作程序和细则,制订一份计划工序表,详细列明各清洁项目及时间。并定期向客户申报已完成的项目,接受客户检查。

  2、为确保清洁有质量和工作效率,必须要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按需要填写'投诉处理单'、'工作签到表'等,完善管理制度。

  3、在**内的一切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爱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节约使用水电资源。

  4、日常或已获客户同意的清洁项目外,所有的清洁大项目如洗地等有碍正常秩序的工作,应在正常的服务时间以外进行,保障小区内的正常秩序。

  5、有特别需要(可预见灾害如台风、暴雨)应协助做好预防措施。如遇特发灾害事故(爆管、水浸等),应及时协助调派足够的员工、机器到现场帮助解救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5

  一、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核算体系,以《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和各部门的财务作了具体规定,希望各财务人员结合自己的具体工作照此执行,并提出建议性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本办法以《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原则》以及国家有关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以保证本公司的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一、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等均列入固定资产,入帐管理。

  二、公司一切固定资产数公司所有,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应按公司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以提高使用效率。

  三、应设专人对固定资产加强管理,并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三章货币资金及往来核算的管理

  一、现金的管理

  (一)现金的开支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支付各种个人劳动报酬。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同意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3、出差人员必然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及确需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存银行,不得坐支。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帐户,及时掌握存款情况,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

  (二)银行支票必须专人管理,若未按规定填写而被涂改、冒领的都由签发人负责。

  (三)领用支票限期收回,严格领用手续,建立领用登记、注销制度。

  第四章财务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

  严格控制出差,凡需出差人员须将事由及行程报公司领导批准,同时,途中不得随意变更行程,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因出差、购物、办理公务向财务部借款,须遵守下列规定:

  1、借款人据实填写《借款单》;

  2、借款须经过批准:

  a、根据用款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b、各种借款应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凭有效单据到财务部报销。

  三、职工个人因各种原因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罚款,一律不得向公司报销。

  四、各种有效凭证的报销时间,一律不得超过凭证制单后两个月,逾期不再报销。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天下,品质引领未来。

  2、企业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

  3、企业精神观:虚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体奋斗。

  4、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着工作服,穿着整洁,积极上进,培养公司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九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二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四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侵吞公款。凡发现有经济不规行为,一般不宜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应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过系列审核批准,才可下达指令。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职员试用期为2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 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七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若通过考核,签订协议之后,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4、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

  第二条 员工上下班自有专门人员记载出勤。

  第三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一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病假

  1.一次请假超过三天(不包含三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皆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四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五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九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七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癜垂液褪 ⑹杏泄胤伞⒎ü妗⒐娑ㄒ约肮居泄毓嬲轮贫劝焓拢辖话垂娑ǔ绦虿僮骰蛟饺ㄉ笈?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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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7

  1、为使公司把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及节约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用品是指文具、表格、账本、秏材及其他印刷物品。

  3、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并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4、所有入库的办公用品,都必须建立台帐。

  5、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要在“领用记录卡”登录。以控制领用状况。

  6、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费用。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 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各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

  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

  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必须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必须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能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责任、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必须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情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公司管理制度10

  1、现场主管职责

  现场主管是公司派驻客户工地全权代表,对公司和客户负责,主要负责客户工地清洁服务的实施,人员调配、任免、考勤、质量检查等。

  2、检查与监督

  (1)、岗前集合、训导

  每天上班前,集合所属员工,点名考勤,安排当天工作事宜及注意事项。

  (2)、巡检所属范围

  快速巡查所属工作范围,检查工人到岗及工作情况,指正、落实工作。并与客户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沟通。

  (3)、日检

  每日数次巡查服务范围,重点范围增加频次,并将检查记分在案,不断训导、培训、指正员工作业方法,培养其清洁意识,小过提醒,大过警告或扣分。

  (4)、周检

  每周组织员工开会一次,通报本周员工积分结果,表扬优秀,提醒后进,并安排下周的工作计划。每周管理部长巡检所属工地,全面检查清洁服务情况并向客户有关人员征询有关意见,并根据客户意见,向主管传达并落实整改。对现场主管进行评分,并记录在案。

  (5)、月检

  公司管理部质检人员每月不定期进行清洁服务质量检查2-3次,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填写整改通知单知会主管限期整改。

  公司客户服务部人员每月以电话、来函、面谈等形式与客户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听取客户意见并及时反馈,工程部及现场主管及时整改、改进、提高。

  3、岗位负责制

  1、我公司实行主管岗位负责制,主管是公司派驻工地的最高权利者,同时又是公司与客户联系的长期代表.负责工地日常清洁的一切事务.包括员工考勤,质量检查,工作安排调整等等.具有本工作范围的员工人事任权。

  2、清洁员工对主管负责,主管对公司负责,公司对客户负责。

  3、建立员工档案

  公司将建立员工的个人档案,记录个人详细资料,准备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管理处备查,一份主管保存。

  4、制度上墙:主要包括'员工守则'、'岗位职责'、'岗位礼仪'、'考勤制度'、'质量检查标准'、'奖惩条例'等。

  5、统一着装

  员工将统一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工服,服装颜色为绿底黄领,左胸佩戴工作牌。

  6、检查与监督

  日巡查:主管每日随时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并对员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日检查:每日下班前,主管对员工清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

  周、月检查:主管每周、每月组织员工对各自负责的'清洁范围内定期性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月终总结考核。

  季检查:公司管理部每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员工形象,工作记录,清洁质量,安全状态,客户调查等情况。

  客户检查:定时或不定时邀请管理处有关人员一同检查,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7、训导与总结

  每日训导:每天开始清洁工作前,召集当班员工开个简单小会,主要内容:交待当日工作的重点及需改进的地方。检查员工仪容仪表。

  每周小结:每周利用体息时间召集员工开会,对一周工作进行小结。

  月总结:每月组织全体员工开一次总结会,表扬先进,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现场监控

  主管佩有对讲机,管理处可用电话与之联系.主管必须随呼随到.清洁工应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便于主管调配、指挥。

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贷款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贷款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贷款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公司的投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贷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五条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贷款公司,其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非贷款公司设立地的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该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贷款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必须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投资人可委派监督人员,也可聘请外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

  第十七条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十八条贷款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和修改,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查并核准。

  第十九条贷款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计划,未设董事会的,由经营管理层制订,并经投资人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第二十四条贷款公司应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

  第二十五条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条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七条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公司应当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由投资人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贷款公司应当按规定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条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与投资人实施并表监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稳健发展;

  (二)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贷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

  (三)对资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15%的,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四)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责令投资人适时接管或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公司违反本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风险提示、约见谈话、监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资产风险。

  第三十七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条贷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贷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第四十四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 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3

  1.认真保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当日销售款当日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3.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用款额不超过三仟元可请示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批准,三仟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作好记录,使用支票要经领导审批,一日内督促报销或及时收回。

  6.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对帐,必须两帐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 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 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 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 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5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 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xx)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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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公司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安全,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上下班应穿着制服,出入厂门必须打卡。

  (二)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及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厂人员经批准,可以随时出入厂(门卫处放置人名清单)。

  (三)普通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外出通知单(或出门证)出门。

  (四)员工于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五)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

  第四条其他企业人员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洽公人员须于门卫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给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公事完毕,公司接待人员须在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上签字,由来宾交还门卫处。具体流程详见行政系统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协作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凭公司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三)政府机关、客户、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门卫应在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四)本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宾客参观,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出厂时间。

  (五)参观时间以日常上班时间为限,若遇到休假日,须事先来函核准或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核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来访,门卫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负责联络该员工进行接待。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外部厂商车辆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交货车辆应填写车辆出入证,并注明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等事项,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卸货后空车出厂,车辆出入证须经洽办人签章,并于出厂时交还门卫。

  (二)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入厂时须填写车辆出入证,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装货出厂时,须交还经洽办人签章的车辆出入证并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三)非运货车辆入厂必须在门卫处领取停车证,凭此证在厂区内指定区域行车、泊车,车辆出厂时必须返还停车证,否则,不允许出厂。

  第七条本公司车辆出入厂门时凭车辆出入证不需进行登记,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也应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并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自行车不得进入厂门,全部停放在公司门外的车库中。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一般情况下不得出厂门,仅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对于在厂区内住宿的外地员工,经部门相应主管批准后可以将公司自行车骑出厂外,但必须进行登记,自行车如果在厂区外发生故障,由该员工负责修理费用。

  第九条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不可骑入车间,只能在规定区域存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一般情况下,物品出厂均应凭核准的送货单、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列表送门卫执行。

  第十一条各协作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关物品出入的管理参见保安人员执勤准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门卫应即填报异常情况报告单(见附件),报告相关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十四条本准则由安保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值班门卫意见:x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安保部负责人意见:x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分管领导意见(必要时):xxxx签名:xxx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三条 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 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3

  经董事长批准,现将《XXXXX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1、为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特殊岗位制度另行规定。

  员工编织: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编、定责、定员、定薪管理办法。

  各部门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部门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填写增编计划或补员申请,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后,交报办公室人事部门备案,再进行统一招聘。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出现空缺岗位时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员工,优先选拔、晋升,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

  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将批准的补员(增编)计划进行分类,开始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人事管理部门对招聘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者集中安排面试,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对初试合格者,人事管理部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人事管理部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新聘员工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报到手续,上岗当日均须如实填报《员工录用审批表》,并提供所有必须的证明材料,以备审查。若员工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司将保存员工最新的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子女等相关资料,在上述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须在一星期内通知人力资源专员就相关材料进行及时修正。

  员工应在试岗当日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关人事资料,具体报备材料如下: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人事部归档)

  公司员工的录用和调配等相关工作均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权执行。新员工直属上级领导负责指导培训新员工的业务,教会新员工制定周工作计划以及考评。

  员工试用期满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由直属上级领导进行逐级审批。转正员工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通知该员工转正并做员工转正全体通告。如待转正员工未通过考核,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辞退或延长试用期申请,由人事部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3天(含3天),其转正时间自动顺延;若事假超过1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试用期合格,经双方同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约后员工将可享受公司为正式员工所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如员工与公司双方一致同意,可对《劳动合同》进行续签。

  劳动合同式样统一使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公司高管由董事长安排组织签订,公司部门主管及普通员工由行政部组织签订。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与其他单位不再有任何劳动关系。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可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和待遇。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文本的存档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劳动合同文本存入员工档案长期保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3)经培训、指导后,仍不符合公司要求或不服从公司安排的;

  1)员工考核分为新员工试用期满录用考核、月度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专业技能等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学习能力、公司制度、责任心、执行力等;

  月度业绩考核内容为工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为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专业技能等级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平时工作表现、责任心等。

  3)考核管理体系为:直接领导考核下属员工,直接领导的上级领导对考核结果予以审核。

  5)公司所有考核结果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可靠资料,用于调动、晋升、提薪、奖金分配、培训、续聘、解聘等方面作为参考。

  ①试用期间不合格人员;

  ②考核不合格员工;

  ③员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④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的;

  ⑤在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

  ⑥搬弄是非,不能与员工和睦相处的;

  ⑦谩骂领导,打架斗殴的;

  ⑧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辞退的。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①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②其言行损害公司形象的;

  ③偷窃公司财、物的;

  ④品德恶劣的;

  ⑤吸毒者;

  ⑥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开除的。

  3)在合同期间,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后应该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重要岗位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6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核准。离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时间领取工资。

  4)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或不配合交接以及交接不清的,公司有权要求离职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员工擅自离职,公司将不发给任何证明;若因缺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员工在职期间必须维护公司名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活动。

  1、鉴于公司的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实行八小时标准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时间,特殊部门除外。

  一般夏秋季节为8:30-12:0014:00-17:30,冬春季节为8:30-12:0013:30-17:30。客服部实行每周单休制度,每月可倒休4天。其余部门实行每周双休。

  员工早晨上班如在8:30分到达公司,出勤考核均以打卡为准。

  忘打卡、无指纹打卡记录且无请假单据的,必须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因公外出或约见客户应在外出前打卡;外出归来后再次打卡,若无法回公司打卡,应提前向本部主管或经理请示,并于24小时内填报有关表格或写电子邮件出书面说明,说明书上需要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签字。

  员工每月有三次机会不记为迟到,但如果该月第四次8:30后到达公司,则直接记为迟到一次。时间均以打卡为准。

  员工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的,记迟到一次,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10分钟—30分钟以内的,一次扣60元。

  超过30分钟的,记为旷工半天;如确实由于员工自身不可控的原因造成迟到30分钟以上的,员工应立即电话告知直接上级主管,到达公司后应立即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交人资部备案,作为月底核算工资依据,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旷工1-2天的,每天按2天工资扣发,并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3-5天的,扣发半月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6-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全年累计旷工11-14天的,扣发1个月工资并予以解聘。

  公司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确定薪资标准,正式员工工资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计发,员工应对个人工资状况予以保密。

  如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做超时工作(即加班),员工须予合作。

  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通知并统计相应员工考勤;特殊情况的部门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后提交上级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属于加班的,可在当月其他工作时间安排调休。不能在正常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休息的.,将在其他正常工作日调休。

  鉴于公司营销部门的实际运营需要,执行轮值请假休息程序。

  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请假应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由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并向人事部报备。一天以内请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二天(含二天)以上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经理)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条须应在本部门考勤员处存管,次月5号前同考勤汇总表一并上交至人事部。

  遇突发事件无法及时请假,应先电话告知,回公司当日提出补假申请,经部门领导或人事部人员查明属实后可准予补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提前通知部门经理或上一级主管领导,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员工病假扣发当日工资。

  遵守国务院有关放假规定,由行政部安排后通知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

  当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属首次结婚的,可以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可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连休;不可补休。婚假期间遇有公休日,则不再重复计算。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去世时,员工可享受4天带薪丧假。

  凡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8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

  无论是休什么假,对自己手头的工作均需有安排或交接,部门领导负有监管和重新调整安排的责任。员工计划休假,须提前一周向直接主管及人事管理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以便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休假具体事宜。任何人不得强行休假。

  公司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用品、器具、货品等都是公司的公共财物,都需各级员工加以爱护。

  公司范围内员工工作区域内、外的卫生均属于公司的公共卫生范畴,都需要各级员工定期系统地维护和清洁。卫生区的划分、设备用品的提供和定期的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各部门办公区域和区域内的走廊及阶梯,须每日轮值清扫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办公区域内严禁随地吐痰,办公地面随时保持清洁,洗手台、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①公司所有锁具均登记造册,钥匙分发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

  ②公共区域下班前,由当日值班人员检查门窗是否关紧、锁闭,电源是否关闭,有否易燃隐患或危险品,办公室内是否留存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重要文献资料是否归档入柜,区域内其他用品遗留等,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到场解决,直接责任人担负相应责任;

  ③发现陌生人进入工作区域,公司所有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盘查和合理应对;

  办公设备、用品以部门为单位,每月25日以前提出下月度需求申请,并报办公室统一备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进行购置并验货。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室建立领用备查登记。

  公司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移作他用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办公电话、传真要有所属部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个人随意使用,任何人未经电脑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程序或关机。除电脑保管人或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要求各电脑保管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各使用人必须经常检查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负责日常的使用登记管理。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应指定人管理,非财务人员不得使用。

  3)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4)使用印章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章的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员。

  5)因工作需要必须将印章带出公司办理有关业务手续的,要由印章管理人员随同前往或详细登记外出和印章归还时间,事前事后均按要求办理,防止印章管理失控。

  6)任何人严禁在空白纸张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

  ①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③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①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②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辅助材料费、办公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③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3—5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④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财务部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总经理特别批准),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应先归还借款,当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①原始单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发票背面或单据背面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②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

  ③原始单据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④原始单据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⑤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②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

  ③凡是费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单位之间分摊或工程项目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关系,分别归集后,填写相应的报销凭证,确不能归集应给予适当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材料,需事先按实际需要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递交《材料申请单》交采购部核实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可自行先垫资购买,但自行购买无报告无申请单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购买后的材料申请单应留底一份财务部,以便核实。

  ⑤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的就餐费用,需征得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⑥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⑦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销报销金额;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③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此报销流程办理签字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①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②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③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办会计)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款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④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部份,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①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三全天、周六上午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②若员工为本单位其他职员代为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报销人应填被代办人,并按被代办人的职别进行审批,同时在报销单上注明由代办人代办。员工借款在领款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领款。

  1)为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关系公司以及客户的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技术研发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及相关技术文档、技术方案、技术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是各类信息;

  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和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事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秘密事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工资收入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须加密处理。

  2)对于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公司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记录的相关文字信息整理归档,统一存放,无需保存的文字内容、保存电子文档的信息在没有存档必要时同意销毁,不得直接丢弃。

  公司员工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非经运营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1)公司员工在司期间,必须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公司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并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经营目的的用途;

  4)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

  5)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机密;

  公司员工承诺,在离职后仍然有对悉属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因本保密制度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公司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奖惩工作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相应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晋级等形式,并结合一定的物质奖励,直至晋升工资。奖励工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①职业品行、操守一贯良好,足为同仁表率,并有具体事迹的;

  ②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有事证或经总经理提名的;

  ①对公司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实施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②担任临时重要任务,不畏艰险,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克服困难,如期完成,并达到公司预期目标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利益者;

  ④为公司争得荣誉,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①管理或业务能力一贯表现突出,长期为公司创效业绩卓著者;

  ③由于个人特殊贡献,使公司赢得市级以上或行业内荣誉称号者;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一切不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一切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属过失行为。过失行为分为:轻度过失行为、较严重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三种;公司对不同的过失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四种。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不按照假事规定操作之行为;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地点不按要求着装、佩证或衣冠不整、言语不雅、行为不端,有损公司形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3对同事不礼貌,在工作区域内喧哗、口角之行为;

  4带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工作区域,未给公司产生损失之行为;

  5带眷属、小孩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有碍正常秩序之行为;

  6未在指定区域吸烟或在工作区域内随地乱抛杂物或随地吐痰之行为;

  8不爱惜公司财物,损坏花木、公共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和相关电子信息之行为;

  10不听从指挥或不按照操作规范操作,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1工作马虎、不认真,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3对犯“较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5对直接领导的工作指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合理说明,而擅自不服从、不执行之行为;

  6对本职工作不负责,延误工作或使工作发生偏差和出错,使公司受损之行为;

  7工作不认真,马虎从事,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丢失公司物品、资料,未产生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在公司内赌博或进行有伤风化、不道德之行为;

  12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或个人资料失密、泄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3不遵守公司防火、防盗、防窃、值班等保安制度,造成危险隐患之行为;

  14传阅黄色图片、照片、书刊、光碟或电子信息之行为;

  15不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运转,造成较严重后果之行为;

  16指挥不当或督导不周,致使下属工作发生较大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之行为;

  17工作时间或班间时间饮酒或饮含酒精成分的饮品以及酒后上岗之行为;

  18对犯“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1无故旷工两日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次以上之行为;

  4不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作,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5向外泄漏公司机密以及违反公司竞业禁止条例规定之行为;

  6未经公司允许,私设、私挪公司设备、物品、商品以及款项之行为;

  8利用职务便利作交易,为私接收任何礼品、礼金或贵重物品之行为;

  9未经公司许可,动用公司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具有不诚实或欺骗行为,包括呈交伪造的假事单、报销单之行为;

  11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之行为;

  12体外循环、虚假退货以及违反公司销售管理之行为;

  13私留商品,私留、截留、冒领促销奖券、奖品、赠券之行为;

  14在公司范围内乱涂乱画,影响公司形象之行为;

  1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之行为;

  ①嘉奖一次,予以100元现金奖励;记功一次,予以200元现金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一次,予以500元现金奖励。

  ②轻度过失行为,将被处以警告处罚,予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金;较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记过或降职处罚,必要时可以并处,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开除处罚(无补偿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③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下属员工进行管理;员工的轻度过失行为和较严重过失行为,处罚通过《奖诉单》完成,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复核判定后提交营销总监确认后执行。

  员工对其领导的工作指令或处罚不满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按照以下途径投诉:

  书面形式向公司分管领导投诉;

  员工入职后,先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度,作为入职后的第一个企业培训内容;在职员工每一年都要再次学习公司制度,并参加相应的企业内部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岗位供工作,不合格要继续学习,参加补试直至合格,两次补试不合格公司将不予继续录用。

  所有员工在上岗(含新上岗、调职、升值等)前都必须接受不同程度地上岗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培训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每一名管理人员都是其下属的培训师,通过专题专业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练兵、比赛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和学习。

  根据实际运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参加外聘专业讲师授课或公司统一阶段性外出拓展训练等形式的培训。

  所有培训成绩将作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一项工作记录在案,同时也是任用、晋级、加薪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管理制度4

  清洁公司员工及承接工程管理

  (一)员工管理

  1、主管

  从事本行业两年以上,应具备物业管理和专业清洁知识,掌握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独立工作和分析判断能力,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有效地安排和协调本部门的工作。

  我方派出机构负责人,就执行合同事宜与贵方保持联系,授权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派出机构的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2)按合同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清洁服务计划,实现管理目标;

  3)及时解决有关清洁服务方面的投诉。

  2、领班

  能熟练掌握专业清洁保养知识,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协助主管完成区域内工作,检查监督属下班次的`工作情况和质量。

  1)以身作则带领班组员工完成各项日常清洁工作。

  2)实施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岗位和实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3)严格要求和指导员工按工作程序、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作业。

  3、保洁员

  派驻**的保洁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岗位专业技术培训,能掌握多项清洁工作程序和规程,并能通过严格试用期考核,方能派驻小区作业。

  4、根据所在小区的特有性质,加强对员工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义务协助小区'四防'工作。

  5、在小区内进行清洁工作的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公司制服,佩戴附有姓名及相片的工作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6、所有派驻**的清洁员工应当遵守**的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人员的监督管理。

  7、员工应注重仪容仪表、讲究礼貌,做到衣冠端正,文明服务。

  8、员工除工作之需要或接获批准之外,均不得擅自进入**的任何地方或逗留。

  9、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相抵触或不相关的其它工作。

  10、积极协助**的管理工作,明确全体员工有义务爱护和维护小区内的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并及时申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损坏情况。

  (二)工程管理

  1、根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清洁工作程序和细则,制订一份计划工序表,详细列明各清洁项目及时间。并定期向客户申报已完成的项目,接受客户检查。

  2、为确保清洁有质量和工作效率,必须要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按需要填写'投诉处理单'、'工作签到表'等,完善管理制度。

  3、在**内的一切清洁工作必须按照工作程序、操作规程进行规范作业,爱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节约使用水电资源。

  4、日常或已获客户同意的清洁项目外,所有的清洁大项目如洗地等有碍正常秩序的工作,应在正常的服务时间以外进行,保障小区内的正常秩序。

  5、有特别需要(可预见灾害如台风、暴雨)应协助做好预防措施。如遇特发灾害事故(爆管、水浸等),应及时协助调派足够的员工、机器到现场帮助解救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5

  一、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核算体系,以《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和各部门的财务作了具体规定,希望各财务人员结合自己的具体工作照此执行,并提出建议性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本办法以《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原则》以及国家有关法规为依据,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以保证本公司的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一、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使用年限为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等均列入固定资产,入帐管理。

  二、公司一切固定资产数公司所有,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应按公司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以提高使用效率。

  三、应设专人对固定资产加强管理,并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三章货币资金及往来核算的管理

  一、现金的管理

  (一)现金的开支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奖金、支付各种个人劳动报酬。

  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同意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3、出差人员必然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及确需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严格执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存银行,不得坐支。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帐户,及时掌握存款情况,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

  (二)银行支票必须专人管理,若未按规定填写而被涂改、冒领的都由签发人负责。

  (三)领用支票限期收回,严格领用手续,建立领用登记、注销制度。

  第四章财务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开支

  严格控制出差,凡需出差人员须将事由及行程报公司领导批准,同时,途中不得随意变更行程,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因出差、购物、办理公务向财务部借款,须遵守下列规定:

  1、借款人据实填写《借款单》;

  2、借款须经过批准:

  a、根据用款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b、各种借款应在使用结束后及时凭有效单据到财务部报销。

  三、职工个人因各种原因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罚款,一律不得向公司报销。

  四、各种有效凭证的报销时间,一律不得超过凭证制单后两个月,逾期不再报销。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天下,品质引领未来。

  2、企业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

  3、企业精神观:虚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体奋斗。

  4、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着工作服,穿着整洁,积极上进,培养公司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九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二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四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侵吞公款。凡发现有经济不规行为,一般不宜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应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过系列审核批准,才可下达指令。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职员试用期为2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 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七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若通过考核,签订协议之后,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4、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

  第二条 员工上下班自有专门人员记载出勤。

  第三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一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病假

  1.一次请假超过三天(不包含三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皆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四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五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九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七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癜垂液褪 ⑹杏泄胤伞⒎ü妗⒐娑ㄒ约肮居泄毓嬲轮贫劝焓拢辖话垂娑ǔ绦虿僮骰蛟饺ㄉ笈?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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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7

  1、为使公司把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及节约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用品是指文具、表格、账本、秏材及其他印刷物品。

  3、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并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4、所有入库的办公用品,都必须建立台帐。

  5、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要在“领用记录卡”登录。以控制领用状况。

  6、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费用。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 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各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

  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

  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必须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必须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能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责任、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必须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情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公司管理制度10

  1、现场主管职责

  现场主管是公司派驻客户工地全权代表,对公司和客户负责,主要负责客户工地清洁服务的实施,人员调配、任免、考勤、质量检查等。

  2、检查与监督

  (1)、岗前集合、训导

  每天上班前,集合所属员工,点名考勤,安排当天工作事宜及注意事项。

  (2)、巡检所属范围

  快速巡查所属工作范围,检查工人到岗及工作情况,指正、落实工作。并与客户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沟通。

  (3)、日检

  每日数次巡查服务范围,重点范围增加频次,并将检查记分在案,不断训导、培训、指正员工作业方法,培养其清洁意识,小过提醒,大过警告或扣分。

  (4)、周检

  每周组织员工开会一次,通报本周员工积分结果,表扬优秀,提醒后进,并安排下周的工作计划。每周管理部长巡检所属工地,全面检查清洁服务情况并向客户有关人员征询有关意见,并根据客户意见,向主管传达并落实整改。对现场主管进行评分,并记录在案。

  (5)、月检

  公司管理部质检人员每月不定期进行清洁服务质量检查2-3次,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填写整改通知单知会主管限期整改。

  公司客户服务部人员每月以电话、来函、面谈等形式与客户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听取客户意见并及时反馈,工程部及现场主管及时整改、改进、提高。

  3、岗位负责制

  1、我公司实行主管岗位负责制,主管是公司派驻工地的最高权利者,同时又是公司与客户联系的长期代表.负责工地日常清洁的一切事务.包括员工考勤,质量检查,工作安排调整等等.具有本工作范围的员工人事任权。

  2、清洁员工对主管负责,主管对公司负责,公司对客户负责。

  3、建立员工档案

  公司将建立员工的个人档案,记录个人详细资料,准备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管理处备查,一份主管保存。

  4、制度上墙:主要包括'员工守则'、'岗位职责'、'岗位礼仪'、'考勤制度'、'质量检查标准'、'奖惩条例'等。

  5、统一着装

  员工将统一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工服,服装颜色为绿底黄领,左胸佩戴工作牌。

  6、检查与监督

  日巡查:主管每日随时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并对员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日检查:每日下班前,主管对员工清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

  周、月检查:主管每周、每月组织员工对各自负责的'清洁范围内定期性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月终总结考核。

  季检查:公司管理部每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员工形象,工作记录,清洁质量,安全状态,客户调查等情况。

  客户检查:定时或不定时邀请管理处有关人员一同检查,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7、训导与总结

  每日训导:每天开始清洁工作前,召集当班员工开个简单小会,主要内容:交待当日工作的重点及需改进的地方。检查员工仪容仪表。

  每周小结:每周利用体息时间召集员工开会,对一周工作进行小结。

  月总结:每月组织全体员工开一次总结会,表扬先进,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现场监控

  主管佩有对讲机,管理处可用电话与之联系.主管必须随呼随到.清洁工应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便于主管调配、指挥。

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贷款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贷款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贷款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公司的投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贷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五条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贷款公司,其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非贷款公司设立地的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该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贷款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必须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投资人可委派监督人员,也可聘请外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

  第十七条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十八条贷款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和修改,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查并核准。

  第十九条贷款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计划,未设董事会的,由经营管理层制订,并经投资人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第二十四条贷款公司应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

  第二十五条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条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七条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公司应当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由投资人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贷款公司应当按规定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条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与投资人实施并表监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稳健发展;

  (二)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贷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

  (三)对资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15%的,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四)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责令投资人适时接管或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公司违反本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风险提示、约见谈话、监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资产风险。

  第三十七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条贷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贷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第四十四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12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 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3

  1.认真保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当日销售款当日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3.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用款额不超过三仟元可请示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批准,三仟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作好记录,使用支票要经领导审批,一日内督促报销或及时收回。

  6.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对帐,必须两帐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 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 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 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 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5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 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xx)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