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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4 12:48:53 制度 我要投稿

培训管理制度(优选)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管理制度(优选)

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

  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与人身安全。

  范围:

  全体员工。

  责任人:总经办组织培训、生产部、设备部、质保部组织教材。

  内容:

  1.公司办公室根据培训要求通知生产部、设备部、质管部负责编写教材。

  2.对所有员工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2.1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公司安全制度;

  2.2厂区安全设施以及厂房内人员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2.4防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识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3.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

  3.1吊装和码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险品、毒麻药的安全保管;

  3.3库房区域内的安全设施保管及使用。

  4.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4.1岗位安全操作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方法,不得超负运转,防止出现设备事故;

  4.2基本电器安全知识教育;

  4.3接触危险品时的注意事项;

  4.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4.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护眼镜;

  4.5.3防护口罩。

  5.包装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5.1要了解包装机械的性能,并能正确的使用,防止超负荷运转而损坏机器,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2掌握电器的基本知识;

  5.3接触有害物质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带好手套、眼镜、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6.化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6.1水、火、电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剧药、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蚀性气体的排放;

  6.4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7.实验室消防器材,紧急救护措施的使用。

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 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 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培训管理制度3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培训管理制度4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培训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培训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实现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仪容仪表制度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员工的个人形象,仪容仪表尤为重要。员工在上班时间,应统一穿着工装,要求端正、大方。

  上班时间,应佩戴工作证。无故不佩戴者,将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罚。

  工作时间,男女员工发行要得体,配饰应得当,女员工化淡妆。

  在公司内外,要尊重客人、尊重上司、尊重同事。对同事要关心,爱护。

  接待客人要热情礼貌,举止文明。

  凡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违反三次者,扣发当月工资。

  工作行为制度

  全体员工要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服从领导、平等待人、团结互助,公司内外要保持团结一致,相互关心。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打牌、下棋、大声喧哗、玩游戏,不打架骂人,不酗酒闹事,不得在公司里吸烟、闲聊、道人是非、离间感情、影响团结。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擅离职守,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须请假,事后销假。

  因违反规定一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违反三次者,扣发当月工资。

  保密工作制度

  全体员工保守公司的业务信息和商业机密。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涉及公司隐私的秘密。

  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制、拍摄、摘抄、收集公司的重要信息和秘密。

  不在任何公开的报纸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演讲或变相泄露公司信息和秘密。

  凡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最高1000元。如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公司将终止与此员工的劳工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各部门使用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定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明确。首部: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

  结尾:双方当事人签字、合同专用章、注明合同的有效期限。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合同在签订前,须经总经理批准或授权审批。

  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无效。严格总经理审批程序。

  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公司方向性、前瞻性的工作计划或意见,起草、审核各类文件、简报等相关文书,当好领导的参谋或助手。

  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使用、归档、作废、机要保密、文印材料、广告宣传、印鉴管理等项工作。

  做好电话记录,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做好前厅接待,客源登记、信息交流,顾客反馈,宣传画册的分发等工作。

  做好公司的用具、用品的购置,保管、编号、登记、分发等项工作。

  做好公司的.考勤管理、环境卫生制度的编制、分工、检查、监督、奖惩工作。

  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维护公文的严肃性,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利益,特对印章进行管理。

  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的制发、改刻、废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经理助理统一负责办理。

  公司的所有印章由经理助理统一保存、严格管理。

  公司其他人员使用印鉴、印章必须严格审批程序,保管人员认真登记,注明用印章时间、用印章内容、经手人、批准人、用印章登记簿等应妥善保管备查。

  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报告总经理。

  公司印章统一用大红色印泥,特殊情况除外。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财务管理要按照“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的方针,做好会计凭证、报表、账目、资金、款项、实物、日清月结等项工作,主动接受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所购用具、作品,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计划,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现金使用,严格一支笔制度。每笔开支,须经总经理批准签字。

  作息请假制度

  公司依据《劳动法》建立请假制度。

  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日,周一至周三调休。

  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周六、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如公司需要加班,可调整作息时间,总之遵循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原则。

  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过20分钟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1小时者为旷工,扣发当日工资;一周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者,扣发当周工资;旷工超过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实行签到考勤制度,评先评优。全体员工上下班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签到或代签到视为缺勤。

  事假:部门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字生效,请假者扣除半日或一日工资。请事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扣除三日工资。

  卫生管理制度

  人事部负责公司的卫生制度的制定、划责、检查、监督、评比、奖惩工作。

  保持地面干净整洁,几净窗明,无尘土、污迹,无异味、无杂物、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办公室整齐有序、办公桌上的东西摆放错落有致,电脑、台历、文具等用品整齐划一,美观大方。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层及公司部门员工共同制订。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并根据所签署合同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培训管理制度7

  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及时安排学员宿舍和床位,配发教材、服装及被褥等。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培训管理制度8

  教学计划是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实现教学目的纲领性文件,是教学实现计划管理、进度管理、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使培训实现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与学生作业等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大兴学校教研之风,经教务处研究及校长室批准,特制订此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一、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依据教师所教学科属性,将相同、相近及相关联的学科教师组建成相应的教研组;

  二、各教研组依据学科特点,至少每期培训期组织一次教师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进行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钻研教材,教学经验交流等,不断充电,以拓展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教研组依据课堂教学原则,拟定好本组教研课题,开展优质课评选,组织每年一至两次优秀教案展览或观摩课活动(指技能训练课),通过听、评、议,相互扬长补短,明确自身课堂教学的追求目标;

  四、在本校或与兄弟学校联系开展教师说、授课大赛和心得交流活动,请德高望重的专家作评委并予以现场点评指导;

  五、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学生及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六、年终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培训管理制度9

  1.0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

  3.0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绿化工作管理规定1)绿化管理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任务。绿化管理员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定,爱护公物,认真履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职责。

  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绿化区域和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由物业服务中心定期检查、考核。

  3)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确保辖区内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发现破坏环境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

  4)使用绿化机械应做好记录。

  2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1)在喷洒时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烟雾不得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采用合适的喷洒方向并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

  2)大面积病虫害防治,提前一天向小区业主发出通知。

  3)严格按《绿化机具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具,避免对操作者、行人或设施造成伤害、损坏,在使用水管喷淋时,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

  4)易燃、易爆及农药的保管、农药的使用、高空作业、现场作业指示

  5)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绿化管理检查规程1)绿化管理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班长。

  2)绿化班长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知会责任绿化工,要求限时整改,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无法解决及重大事项及时向绿化主管汇报。

  3)绿化班长对辖区内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汇报经理助理,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处理;绿化班长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经理助理,并由经理助理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4)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经理助理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经理助理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培训管理制度10

  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资质部门核发《特殊工种操作证》。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5天,实际操作训练,师傅帮带时间不得低于4个月。本工种有时间规定的,必须遵守规定。

  3.煤矿视具体情况采取脱产和业余,内培和外送相结合的方式培训。

  4.由培训科组织,每年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工种系统培训一次,并进行相关的`考试考核发证,考试不及格者不给予办证并取销特殊工种操作资格。

  5.根据上级有资质部门的安排,结合我矿的实际,外送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培训的人员认真做好记录,考试合格,若考试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费用自理,公司不给予报销。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7.特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后果或违章作业记录达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收缴《特殊工种操作证》并调离岗位。

  8.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6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返回特殊工种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随意安排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指挥者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200元,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规定从重处罚。

  10.无证人员强行上岗作业,罚款100元,安全科人员发现后,不制止,罚款50元。

  11.特殊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12.培训科应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考核记录。

培训管理制度11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

  1.应按照培养目标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2.教学计划的内容:

  (1)培养目标,基本要求;

  (2)课程设置;

  (3)教学进程;

  (4)必要的说明。

  3.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认真分析教材,联系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计划。

  二、教材:选用符合学情的教材或者自编教材。

  三、课堂教学

  教师应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整合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对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教师应给予鼓励与支持,对教改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的教师,根据机构奖励机制予以相应奖励。

  四、业务培训及学习

  1.定期组织老师参加各类教研培训及学习,提高老师的综合能力。

  2.结合教学研究课题,每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观摩课,并形成制度。要组织好评课活动,要重视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师的经验。

  五、上课时间与教室:

  上课时间主要是利用学生业余时间,如周末及寒暑假等等,上课的教室要做到宽敞、明亮、卫生、干净、整洁,同时要在上课前对教室卫生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对教学设施和设备提前做好检查和准备。

  六、学生安全保障:

  1.搞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时刻注意消灭各种安全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人人参与,齐抓共管。

  2.学生在上课前10分钟到教室,校门口及教室内应有值勤教师巡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下课后,各带班老师应及时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学校,低年级学生应在家长陪同下离开。无特殊情况,学生下课后应及时回家,不在学校逗留。确需晚走的学生,老师应提前与家长进行沟通后做出安排,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3.课间:班主任应提醒同学不要在教室、楼道内跑跳、玩闹;出教室后在楼道内要靠右行,不拥挤;不在楼梯等危险处打滑;不爬窗台;不做没有安全保障的,带有危险性的活动。

  4.各科教师根据教学管理规定,在开学初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认真执行“备课”、“上课”、“辅导”、“考核”等规定。

  七、备课要求:

  五备:备课要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

  三设计:备课要做到精心设计教学情境,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合理运用辅助手段(如教具,媒体等)。

  二小结:每节课(或每课书)后小结教学的点滴心得,体会,及时小结学生的反馈信息。

  一储备:每位教师要有不少于一周的教案储备,杜绝不备课就上课或课后补备的现象。

  教案编写原则:符合科学性,依据课本,避免知识上的'错误;加强创新,构思巧妙,避免千篇一律;注意差异性,各尽所能,避免全搬教参,千人一面;强调操作性,着力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学生活动;考虑变化性,灵活运用,避免死板教条;每个教案要写清课题、教学目标、课型、重难点、教具准备、教学过程、课后小结等。

  八、上课要求:

  1.做好上课准备(准备教材,教具,作业本,媒体设备等);课前10分钟,教师进入教室。

  2.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若带入课堂需设置在静音),不准坐着讲课。

  3.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讲究语言艺术。讲课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知识正确,注重能力培养,加强综合实践,争取良好的教学效果。

  4.做到教书育人,注重学生动机、兴趣、习惯、信心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5.教育得当,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课堂结构合理,组织严密。教法灵活多样,符合教材,学生和教师实际。教学信息多项交流,反馈及时,矫正奏效。

  6.文明施教,教学民主,师生平等,课堂氛围融洽和谐,秩序井然。对学生全面负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不随便让学生停课或赶出教室,注意保护学生的姿势和视力。

  九、辅导学生要求:

  因材施教,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对班内优秀生和学困生心中有数。建立“学困生档案”加强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辅导,掌握鼓励手段,讲究方法,耐心讲解,讲求实效。

  十、补课要求:

  对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必须认真,详细的对其所缺课程进行教授。

  十一、电访、家访要求:

  定期对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给家长做汇报,做好与家长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多方面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开展教学。

  (二)教职工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抓好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2.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作好学习记录,学习时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不能会客。

  3.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会议没有宣布散会。自行离开的视为早退处理,迟到、早退、无故旷会一次扣50元。

  4.教师衣着8不能:低腰、低胸、透明、紧身、下摆喇叭超大的裤子、颜色太艳丽出挑、浓妆艳抹,女老师爆炸式发型,发色艳丽,夸张艳丽的美甲。

  5.以下事项,依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1)任何时间、场合,不讲文明语言,辱骂同事和领导的。

  (2)上课使用通讯工具。

  (3)利用本校教材从事有偿家教。

  (4)向外界或朋友、同学泄露本校在教学,业务,营销等各领域的机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6)私自盗取他人财产,机密或隐私。

  (7)集体内闹不团结,诽谤污蔑他人。

  (8)上课不穿工作服,将自我情绪带进课堂当中的。

  (9)不按时填写教学进度,教学总结。

  (10)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学习记录的。

  (11)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搞小团体的。

  (12)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嬉笑打闹,扎堆聊天的。

  (三)学员管理制度

  学生入校前,由任课教师将上课时间及学校制度向家长说明,并让其遵守。

  一、校规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一定要跟带班教师请假。

  2.对积极主动,有明显进步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二、退费

  1.退费时,学员需携带本中心所开票据,中心工作人员将据此登记有关信息,完成退费手续。

  2.办理退费时间:本机构教学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

  (四)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必须实行择优录取。学校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应根据拟定岗位的性质进行必要的面试和笔试,对年龄、学历、体貌、工作经验、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坚持择优录用。对财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必须按规定手续录用。招聘员工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报名→填写求职登记表→查验相关证件→介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录用员工须知)→面试→通知录用→收取相关证件复印件→签订合同→通知上班时间,领取工作服、报到上岗。

  三、必须建立员工档案。员工一经录用,公司正式建立档案,并将工作变动、奖惩等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实行动态管理。

  四、必须实行试用期制度。录用的员工先实行3个月的培训试用期,培训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计发,工资每月10号发放。

  五、对擅自离职的员工,所有未发工资都转为保证金。严重违规违纪被本校除名的,保证金不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按一定数量递增工龄工资。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教学或业务好的员工享受一定级别的技能工资。

  六、必须实行休假批准制度。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天递交请假条,按审批权限签字批准后生效。

  七、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必须经常性的开展师资、业务及教育等培训。根据学校运营情况,拟定员工培训计划,见缝插针,经常性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八、必须实行年度考评。每年度结束后,根据每个员工一年来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进行自评和互评,对工作优秀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职务提升,对表现较差的实行解聘或诫勉。

  九、必须履行离职交接手续。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财务手续、工作、培训及教学资料、设备教具等交接清楚后,方可离校。

  (五)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务校长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培训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

  2.2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3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4、一般规定

  4.1凡新来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公司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

  4.2公司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环保教育培训。

  4.3由企业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外部专业培训二次,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

  4.4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培训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加强客户管理,建立有效的客户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规范德奥假肢矫形康复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销售部门管理行为,实现对客户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营销事业部所属各销售部门

  三、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四、职责分工

  1、营销事业部

  a)建立公司整体客户管理系统,完成各类相关产品的客户管理和维护工作;

  b)制定符合客户管理系统的工作思路、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与业务流程;

  c)指导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系统下,结合本《制度》制定符合各部门实际需求的客户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并监督落实;

  d)制定公司客户准入标准和淘汰标准,建立公司客户黑名单信息数据库;

  e)根据公司市场营销规划、销售计划及客户贡献价值,协调各所属部门进行客户的开发、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f)负责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客户信息库,收集、整理、归纳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g)建立公司各销售部门客户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协调部门间关系,确保管理系统顺畅、有序运行;

  h)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各部门有关客户管理的建议、意见及有关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修改相关规定;

  i)协调、组织各部门市场区域的产品推广会、产品展销会、客户座谈会及公司全年客户答谢会等,了解客户需求,共同制定关键客户发展计划;

  j)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合作双赢的理念协助处理客户的投诉与意见反馈。

  2、各所属销售部门

  a)按照公司客户管理系统及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部门市场开发、客户管理和维护的客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b)销售内务主管(内勤)负责本部门的客户档案管理工作; c)收集、汇总、分析区域市场情况、客户信息资料,细化公司销售总体策略及销售规划,确定客户结构、类别比例,制定客户开发计划;

  d)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客户的分级和阶段性评审管理,建立适应本部门需要的客户档案和客户信息数据库,包括客户黑名单数据库;

  e)及时、准确地录入与更新公司销售客户管理系统中本部门的销售客户及产品市场等相关信息;

  f)管理和维护本部门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客户拜访、与客户充分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愿望及经营变化,搜集整理客户意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及时调整相关客户政策,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

  g)制定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种类、范围、责任部门/人及处理时间,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妥善处理;

  h)依照客户信息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就客户管理工作及时与公司高层及各部门协调沟通。

  五、管理内容

  1、客户准入制度

  1.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销售客户管理工作上应施行具体的准入制度。客户准入制度不适用零售客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部门营销工作需要的零售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办法。

  1.2客户准入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客户必须为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企业,医疗机构应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合法资质;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c)必须通过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与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建立买卖关系;

  d)在既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e)客户必须拥有其拟销售或经营的相关产品的经营/使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要求的专项资质等;

  f)积极与公司及各销售部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2客户的分级管理

  2.1为准确把握客户的价值贡献,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须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将符合准入基本条件的客户按业务合作量、应收款情况、经营信誉与对我公司产品忠诚度考虑划分为VIP客户、优选类客户及合格类客户。

  2.2VIP客户标准如下:

  a)必须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医疗机构(三级乙等以上或病床位达到 张床位的专业骨科/创伤医疗机构,或者既往与我公司业务量每年不小于 万元),经营效益良好,信誉度、稳定性、忠诚度高的直接经销商或医疗机构;

  b)在已开展的同公司的商业活动中,能够按期支付货款,交易风险小,无滞期付款、逾期未提货等违约记录;

  c)有意愿与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共同享有市场机会带来的利益;

  d)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15%,单品种VIP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15%以内。

  2.3优选类客户标准如下:

  a)在本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当前无风险,经营相对良好的经销商或医疗机构(二级甲等以上或病床位达到 张床位的专业骨科/创伤医疗机构,或者既往与我公司业务量每年不小于 万元);

  b)具备一定经营实力,且产品年需用量或销售量较大;

  c)诚信度、忠诚度较高,有与公司长期合作的意愿;

  d)在已开展的同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商业活动中,无滞期付款、逾期未提货等违约记录;

  e)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优选类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30%,单品种优选类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30%以内。

  2.4合格类客户标准如下:

  满足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客户准入基本条件的,除VIP客户、优选类客户之外的其它客户。

  2.5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斟选VIP、优选类、合格类客户时,可参考本《制度》附件1《销售客户审核评价表》中的评审标准,制定符合本部门需要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分销售产品的客户评审标准。

  3 客户分级管理权限及升降级管理制度

  3.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工作上须采用动态管理的方

  式,客户信息库应根据本部门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如该客户在该时间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货款支付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定期更新(一般为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

  3.2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针对本部门客户进行阶段性评审,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填写客户阶段评价表(附件2),并将评审结果报送营销事业部统一备案。

  3.3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出现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执行能力差、付款不及时、客户公司日常运行出现重大危机等),则各所属单位应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和出现问题所产生的后果,5日内将该VIP客户降为优选类客户或合格类客户,若因该客户原因,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声誉的损害,则各所属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具体情况报送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核实后,有权将该客户列入公司“销售客户黑名单”(附件3),并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登录黑名单信息,通报各销售部门,在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范围内清除该客户。

  3.4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合格类客户、优选类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表现良好,各单位可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将该销售客户上升为优选类客户或VIP客户。

  3.5公司及各所属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上施行“客户黑名单”管理。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a)公司“客户黑名单”的管理权限在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将公司“客户黑名单”以报表的形备案;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客户黑名单”的管理权限在各所属部门,各所属部门应将本部门“客户黑名单”以报表的形式上报营销事业部备案;

  b)如某客户进入公司所属某销售部门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该部门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商业行为;如某客户进入公司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皆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任何商业行为。

培训管理制度14

  第一条培训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业务方向,通过培训提高团队竞争力、战斗力,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2、使员工不断适应公司发展,并且满足员工个人能力经验提升的需求,使员工达成个人发展目标;

  3、加强对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在竞争中保持人力资源优势。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有效、实用、针对”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1)有效性原则:员工培训后能达到培训的目的:学到某方面的知识、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养成某方面的习惯;

  2)实用性原则:员工通过培训掌握的知识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实际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性原则:根据性质不同对岗位分层分类,实行侧重点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针对性强的培训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1、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2、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3、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第六条权责划分

  1、人事行政及培训部作为公司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部门,负责公司整体的培训相关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公司培训类型的确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训相关教材,包含书本、PPT、word、课程讲述录音等;

  (5)培训教材、教具、相关物品的购置、保管;

  (6)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工作;

  (7)培训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8)培训通知的发出及培训完毕后档案的管理;

  (9)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和上报;

培训管理制度15

  1、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教务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教研组是校本培训最基层单位,各教研组分学科确定研究课题,保证人人参加,并有研究成果参与交流。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2、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3、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做好教师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教师培训情况,并将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笔记、专题讲稿、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研究交流、考核评估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3)强化导向激励机制。学校建立完善样本培训奖励制度,对教师个人培养与发展认定结果要与评先表模、职评职考、绩效工资和奖酬分配等挂钩,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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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优选)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培训管理制度(优选)

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

  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与人身安全。

  范围:

  全体员工。

  责任人:总经办组织培训、生产部、设备部、质保部组织教材。

  内容:

  1.公司办公室根据培训要求通知生产部、设备部、质管部负责编写教材。

  2.对所有员工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2.1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及公司安全制度;

  2.2厂区安全设施以及厂房内人员疏散走向;

  2.3事故的调查和报告;

  2.4防火(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防爆、防毒等基本知识教育;

  2.5急救措施教育;

  2.6每季度一次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3.对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

  3.1吊装和码垛的安全操作教育;

  3.2危险品、毒麻药的安全保管;

  3.3库房区域内的安全设施保管及使用。

  4.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4.1岗位安全操作和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方法,不得超负运转,防止出现设备事故;

  4.2基本电器安全知识教育;

  4.3接触危险品时的注意事项;

  4.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4.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4.5.1安全手套;

  4.5.2防护眼镜;

  4.5.3防护口罩。

  5.包装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5.1要了解包装机械的性能,并能正确的使用,防止超负荷运转而损坏机器,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2掌握电器的基本知识;

  5.3接触有害物质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带好手套、眼镜、口罩等;

  5.4安全使用室内各种吊装和运输工具;

  6.化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6.1水、火、电等安全使用教育;

  6.2毒剧药、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管理要求及安全使用;

  6.3有毒、刺激、腐蚀性气体的排放;

  6.4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7.实验室消防器材,紧急救护措施的使用。

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二章 内容与程序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九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章 效果评估与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培训管理制度3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培训管理制度4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于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人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灯留夯.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培训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培训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实现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仪容仪表制度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员工的个人形象,仪容仪表尤为重要。员工在上班时间,应统一穿着工装,要求端正、大方。

  上班时间,应佩戴工作证。无故不佩戴者,将对其进行适当的处罚。

  工作时间,男女员工发行要得体,配饰应得当,女员工化淡妆。

  在公司内外,要尊重客人、尊重上司、尊重同事。对同事要关心,爱护。

  接待客人要热情礼貌,举止文明。

  凡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违反三次者,扣发当月工资。

  工作行为制度

  全体员工要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服从领导、平等待人、团结互助,公司内外要保持团结一致,相互关心。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打牌、下棋、大声喧哗、玩游戏,不打架骂人,不酗酒闹事,不得在公司里吸烟、闲聊、道人是非、离间感情、影响团结。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擅离职守,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须请假,事后销假。

  因违反规定一次的,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违反三次者,扣发当月工资。

  保密工作制度

  全体员工保守公司的业务信息和商业机密。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涉及公司隐私的秘密。

  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制、拍摄、摘抄、收集公司的重要信息和秘密。

  不在任何公开的报纸杂志上,公开发表文章、著作、演讲或变相泄露公司信息和秘密。

  凡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最高1000元。如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公司将终止与此员工的劳工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各部门使用统一合同文本。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定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明确。首部: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

  结尾:双方当事人签字、合同专用章、注明合同的有效期限。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合同在签订前,须经总经理批准或授权审批。

  合同的变更、修改、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无效。严格总经理审批程序。

  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公司方向性、前瞻性的工作计划或意见,起草、审核各类文件、简报等相关文书,当好领导的参谋或助手。

  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使用、归档、作废、机要保密、文印材料、广告宣传、印鉴管理等项工作。

  做好电话记录,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做好前厅接待,客源登记、信息交流,顾客反馈,宣传画册的分发等工作。

  做好公司的用具、用品的购置,保管、编号、登记、分发等项工作。

  做好公司的.考勤管理、环境卫生制度的编制、分工、检查、监督、奖惩工作。

  印章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维护公文的严肃性,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利益,特对印章进行管理。

  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的制发、改刻、废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经理助理统一负责办理。

  公司的所有印章由经理助理统一保存、严格管理。

  公司其他人员使用印鉴、印章必须严格审批程序,保管人员认真登记,注明用印章时间、用印章内容、经手人、批准人、用印章登记簿等应妥善保管备查。

  印章如遇丢失,损坏或被盗时,应及时报告总经理。

  公司印章统一用大红色印泥,特殊情况除外。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财务管理要按照“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的方针,做好会计凭证、报表、账目、资金、款项、实物、日清月结等项工作,主动接受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所购用具、作品,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计划,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置。现金使用,严格一支笔制度。每笔开支,须经总经理批准签字。

  作息请假制度

  公司依据《劳动法》建立请假制度。

  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日,周一至周三调休。

  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周六、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如公司需要加班,可调整作息时间,总之遵循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原则。

  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过20分钟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1小时者为旷工,扣发当日工资;一周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者,扣发当周工资;旷工超过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实行签到考勤制度,评先评优。全体员工上下班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签到或代签到视为缺勤。

  事假:部门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字生效,请假者扣除半日或一日工资。请事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扣除三日工资。

  卫生管理制度

  人事部负责公司的卫生制度的制定、划责、检查、监督、评比、奖惩工作。

  保持地面干净整洁,几净窗明,无尘土、污迹,无异味、无杂物、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办公室整齐有序、办公桌上的东西摆放错落有致,电脑、台历、文具等用品整齐划一,美观大方。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层及公司部门员工共同制订。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并根据所签署合同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培训管理制度7

  一、入学注册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及时安排学员宿舍和床位,配发教材、服装及被褥等。

  二、成绩考核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三、毕业或结业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培训管理制度8

  教学计划是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实现教学目的纲领性文件,是教学实现计划管理、进度管理、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使培训实现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与学生作业等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化,大兴学校教研之风,经教务处研究及校长室批准,特制订此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一、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依据教师所教学科属性,将相同、相近及相关联的学科教师组建成相应的教研组;

  二、各教研组依据学科特点,至少每期培训期组织一次教师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进行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钻研教材,教学经验交流等,不断充电,以拓展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教研组依据课堂教学原则,拟定好本组教研课题,开展优质课评选,组织每年一至两次优秀教案展览或观摩课活动(指技能训练课),通过听、评、议,相互扬长补短,明确自身课堂教学的追求目标;

  四、在本校或与兄弟学校联系开展教师说、授课大赛和心得交流活动,请德高望重的专家作评委并予以现场点评指导;

  五、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学生及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六、年终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培训管理制度9

  1.0目的

  规范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绿化养护管理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zz城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管理。

  3.0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

  1绿化工作管理规定1)绿化管理员承担辖区绿化的日常巡视、养护、监管任务。绿化管理员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绿化管理规定,爱护公物,认真履行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职责。

  2)严格执行绿化养护工作的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标准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绿化区域和物业服务中心安排的各项工作,并由物业服务中心定期检查、考核。

  3)绿化养护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确保辖区内公共设施及建筑物等的完好,发现破坏环境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告。

  4)使用绿化机械应做好记录。

  2绿化养护过程安全规定1)在喷洒时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烟雾不得飘进业户房屋,特别是喷洒药物时,应注意风向,采用合适的喷洒方向并控制喷洒范围,确保避免对业户或设施的`损害。

  2)大面积病虫害防治,提前一天向小区业主发出通知。

  3)严格按《绿化机具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具,避免对操作者、行人或设施造成伤害、损坏,在使用水管喷淋时,避免对行人和车辆造成不便。

  4)易燃、易爆及农药的保管、农药的使用、高空作业、现场作业指示

  5)在机器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螺丝和螺帽固定在切削片上,避免切削片飞出;机器使用中,不得改变或改动机器的防护罩。

  3绿化管理检查规程1)绿化管理员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养护,并将养护内容进行记录,对疑问或事故情况向班长。

  2)绿化班长按规定每日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知会责任绿化工,要求限时整改,并适时进行业务指导,无法解决及重大事项及时向绿化主管汇报。

  3)绿化班长对辖区内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汇报经理助理,重大事故及时提交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处理;绿化班长每月应对辖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经理助理,并由经理助理向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汇报。

  4)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对辖区绿化养护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经理助理提交的重大事情,对经理助理提交的月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培训管理制度10

  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资质部门核发《特殊工种操作证》。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5天,实际操作训练,师傅帮带时间不得低于4个月。本工种有时间规定的,必须遵守规定。

  3.煤矿视具体情况采取脱产和业余,内培和外送相结合的方式培训。

  4.由培训科组织,每年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工种系统培训一次,并进行相关的`考试考核发证,考试不及格者不给予办证并取销特殊工种操作资格。

  5.根据上级有资质部门的安排,结合我矿的实际,外送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培训的人员认真做好记录,考试合格,若考试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费用自理,公司不给予报销。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7.特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后果或违章作业记录达3次以上者,由安全科收缴《特殊工种操作证》并调离岗位。

  8.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6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返回特殊工种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9.随意安排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指挥者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200元,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规定从重处罚。

  10.无证人员强行上岗作业,罚款100元,安全科人员发现后,不制止,罚款50元。

  11.特殊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12.培训科应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考核记录。

培训管理制度11

  为了进一步维护我校日常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具有较强团队凝聚力的教师队伍,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计划

  1.应按照培养目标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2.教学计划的内容:

  (1)培养目标,基本要求;

  (2)课程设置;

  (3)教学进程;

  (4)必要的说明。

  3.根据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认真分析教材,联系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计划。

  二、教材:选用符合学情的教材或者自编教材。

  三、课堂教学

  教师应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不断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整合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对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教师应给予鼓励与支持,对教改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的教师,根据机构奖励机制予以相应奖励。

  四、业务培训及学习

  1.定期组织老师参加各类教研培训及学习,提高老师的综合能力。

  2.结合教学研究课题,每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观摩课,并形成制度。要组织好评课活动,要重视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师的经验。

  五、上课时间与教室:

  上课时间主要是利用学生业余时间,如周末及寒暑假等等,上课的教室要做到宽敞、明亮、卫生、干净、整洁,同时要在上课前对教室卫生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对教学设施和设备提前做好检查和准备。

  六、学生安全保障:

  1.搞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时刻注意消灭各种安全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人人参与,齐抓共管。

  2.学生在上课前10分钟到教室,校门口及教室内应有值勤教师巡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下课后,各带班老师应及时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学校,低年级学生应在家长陪同下离开。无特殊情况,学生下课后应及时回家,不在学校逗留。确需晚走的学生,老师应提前与家长进行沟通后做出安排,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3.课间:班主任应提醒同学不要在教室、楼道内跑跳、玩闹;出教室后在楼道内要靠右行,不拥挤;不在楼梯等危险处打滑;不爬窗台;不做没有安全保障的,带有危险性的活动。

  4.各科教师根据教学管理规定,在开学初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认真执行“备课”、“上课”、“辅导”、“考核”等规定。

  七、备课要求:

  五备:备课要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

  三设计:备课要做到精心设计教学情境,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合理运用辅助手段(如教具,媒体等)。

  二小结:每节课(或每课书)后小结教学的点滴心得,体会,及时小结学生的反馈信息。

  一储备:每位教师要有不少于一周的教案储备,杜绝不备课就上课或课后补备的现象。

  教案编写原则:符合科学性,依据课本,避免知识上的'错误;加强创新,构思巧妙,避免千篇一律;注意差异性,各尽所能,避免全搬教参,千人一面;强调操作性,着力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学生活动;考虑变化性,灵活运用,避免死板教条;每个教案要写清课题、教学目标、课型、重难点、教具准备、教学过程、课后小结等。

  八、上课要求:

  1.做好上课准备(准备教材,教具,作业本,媒体设备等);课前10分钟,教师进入教室。

  2.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若带入课堂需设置在静音),不准坐着讲课。

  3.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讲究语言艺术。讲课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知识正确,注重能力培养,加强综合实践,争取良好的教学效果。

  4.做到教书育人,注重学生动机、兴趣、习惯、信心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5.教育得当,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课堂结构合理,组织严密。教法灵活多样,符合教材,学生和教师实际。教学信息多项交流,反馈及时,矫正奏效。

  6.文明施教,教学民主,师生平等,课堂氛围融洽和谐,秩序井然。对学生全面负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不随便让学生停课或赶出教室,注意保护学生的姿势和视力。

  九、辅导学生要求:

  因材施教,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对班内优秀生和学困生心中有数。建立“学困生档案”加强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辅导,掌握鼓励手段,讲究方法,耐心讲解,讲求实效。

  十、补课要求:

  对缺课的学生及时补课,必须认真,详细的对其所缺课程进行教授。

  十一、电访、家访要求:

  定期对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给家长做汇报,做好与家长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多方面的情况,以便更好的开展教学。

  (二)教职工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抓好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2.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作好学习记录,学习时不干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不能会客。

  3.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会议没有宣布散会。自行离开的视为早退处理,迟到、早退、无故旷会一次扣50元。

  4.教师衣着8不能:低腰、低胸、透明、紧身、下摆喇叭超大的裤子、颜色太艳丽出挑、浓妆艳抹,女老师爆炸式发型,发色艳丽,夸张艳丽的美甲。

  5.以下事项,依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1)任何时间、场合,不讲文明语言,辱骂同事和领导的。

  (2)上课使用通讯工具。

  (3)利用本校教材从事有偿家教。

  (4)向外界或朋友、同学泄露本校在教学,业务,营销等各领域的机密。

  (5)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6)私自盗取他人财产,机密或隐私。

  (7)集体内闹不团结,诽谤污蔑他人。

  (8)上课不穿工作服,将自我情绪带进课堂当中的。

  (9)不按时填写教学进度,教学总结。

  (10)不按规定时间上交学习记录的。

  (11)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搞小团体的。

  (12)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嬉笑打闹,扎堆聊天的。

  (三)学员管理制度

  学生入校前,由任课教师将上课时间及学校制度向家长说明,并让其遵守。

  一、校规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如有特殊情况,一定要跟带班教师请假。

  2.对积极主动,有明显进步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二、退费

  1.退费时,学员需携带本中心所开票据,中心工作人员将据此登记有关信息,完成退费手续。

  2.办理退费时间:本机构教学工作日时间均可办理。

  (四)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必须实行择优录取。学校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应根据拟定岗位的性质进行必要的面试和笔试,对年龄、学历、体貌、工作经验、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坚持择优录用。对财会人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必须按规定手续录用。招聘员工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报名→填写求职登记表→查验相关证件→介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录用员工须知)→面试→通知录用→收取相关证件复印件→签订合同→通知上班时间,领取工作服、报到上岗。

  三、必须建立员工档案。员工一经录用,公司正式建立档案,并将工作变动、奖惩等情况,及时记录归档,实行动态管理。

  四、必须实行试用期制度。录用的员工先实行3个月的培训试用期,培训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计发,工资每月10号发放。

  五、对擅自离职的员工,所有未发工资都转为保证金。严重违规违纪被本校除名的,保证金不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按一定数量递增工龄工资。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教学或业务好的员工享受一定级别的技能工资。

  六、必须实行休假批准制度。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天递交请假条,按审批权限签字批准后生效。

  七、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必须经常性的开展师资、业务及教育等培训。根据学校运营情况,拟定员工培训计划,见缝插针,经常性对员工进行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八、必须实行年度考评。每年度结束后,根据每个员工一年来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进行自评和互评,对工作优秀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职务提升,对表现较差的实行解聘或诫勉。

  九、必须履行离职交接手续。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财务手续、工作、培训及教学资料、设备教具等交接清楚后,方可离校。

  (五)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室,由校务校长负责,校办干事(档案资料员)具体负责,其它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事档案包括行政会议纪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学习记录。

  4.学校教务档案包括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加强档案的严禁保密,不得泄露。

培训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

  2.2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公司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

  3、职责

  3.1企业管理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3.2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3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4、一般规定

  4.1凡新来公司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公司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

  4.2公司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环保教育培训。

  4.3由企业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外部专业培训二次,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

  4.4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培训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加强客户管理,建立有效的客户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规范德奥假肢矫形康复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销售部门管理行为,实现对客户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营销事业部所属各销售部门

  三、编制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四、职责分工

  1、营销事业部

  a)建立公司整体客户管理系统,完成各类相关产品的客户管理和维护工作;

  b)制定符合客户管理系统的工作思路、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与业务流程;

  c)指导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系统下,结合本《制度》制定符合各部门实际需求的客户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并监督落实;

  d)制定公司客户准入标准和淘汰标准,建立公司客户黑名单信息数据库;

  e)根据公司市场营销规划、销售计划及客户贡献价值,协调各所属部门进行客户的开发、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f)负责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客户信息库,收集、整理、归纳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g)建立公司各销售部门客户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协调部门间关系,确保管理系统顺畅、有序运行;

  h)建立客户信息管理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各部门有关客户管理的建议、意见及有关报告,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修改相关规定;

  i)协调、组织各部门市场区域的产品推广会、产品展销会、客户座谈会及公司全年客户答谢会等,了解客户需求,共同制定关键客户发展计划;

  j)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以合作双赢的理念协助处理客户的投诉与意见反馈。

  2、各所属销售部门

  a)按照公司客户管理系统及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部门市场开发、客户管理和维护的客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b)销售内务主管(内勤)负责本部门的客户档案管理工作; c)收集、汇总、分析区域市场情况、客户信息资料,细化公司销售总体策略及销售规划,确定客户结构、类别比例,制定客户开发计划;

  d)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客户的分级和阶段性评审管理,建立适应本部门需要的客户档案和客户信息数据库,包括客户黑名单数据库;

  e)及时、准确地录入与更新公司销售客户管理系统中本部门的销售客户及产品市场等相关信息;

  f)管理和维护本部门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客户拜访、与客户充分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愿望及经营变化,搜集整理客户意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营销方案,及时调整相关客户政策,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

  g)制定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种类、范围、责任部门/人及处理时间,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妥善处理;

  h)依照客户信息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就客户管理工作及时与公司高层及各部门协调沟通。

  五、管理内容

  1、客户准入制度

  1.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销售客户管理工作上应施行具体的准入制度。客户准入制度不适用零售客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部门营销工作需要的零售户和内部关联交易客户管理办法。

  1.2客户准入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客户必须为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企业,医疗机构应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合法资质;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c)必须通过签订购销合同的方式与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建立买卖关系;

  d)在既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e)客户必须拥有其拟销售或经营的相关产品的经营/使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要求的专项资质等;

  f)积极与公司及各销售部门配合,共同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2客户的分级管理

  2.1为准确把握客户的价值贡献,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须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将符合准入基本条件的客户按业务合作量、应收款情况、经营信誉与对我公司产品忠诚度考虑划分为VIP客户、优选类客户及合格类客户。

  2.2VIP客户标准如下:

  a)必须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医疗机构(三级乙等以上或病床位达到 张床位的专业骨科/创伤医疗机构,或者既往与我公司业务量每年不小于 万元),经营效益良好,信誉度、稳定性、忠诚度高的直接经销商或医疗机构;

  b)在已开展的同公司的商业活动中,能够按期支付货款,交易风险小,无滞期付款、逾期未提货等违约记录;

  c)有意愿与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共同享有市场机会带来的利益;

  d)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15%,单品种VIP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15%以内。

  2.3优选类客户标准如下:

  a)在本区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当前无风险,经营相对良好的经销商或医疗机构(二级甲等以上或病床位达到 张床位的专业骨科/创伤医疗机构,或者既往与我公司业务量每年不小于 万元);

  b)具备一定经营实力,且产品年需用量或销售量较大;

  c)诚信度、忠诚度较高,有与公司长期合作的意愿;

  d)在已开展的同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商业活动中,无滞期付款、逾期未提货等违约记录;

  e)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优选类客户的总数量不得超过本部门客户总量的30%,单品种优选类客户原则上应控制在该品种客户总量的30%以内。

  2.4合格类客户标准如下:

  满足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客户准入基本条件的,除VIP客户、优选类客户之外的其它客户。

  2.5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斟选VIP、优选类、合格类客户时,可参考本《制度》附件1《销售客户审核评价表》中的评审标准,制定符合本部门需要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分销售产品的客户评审标准。

  3 客户分级管理权限及升降级管理制度

  3.1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工作上须采用动态管理的方

  式,客户信息库应根据本部门销售工作的实际情况,如该客户在该时间段的合同履约情况、货款支付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定期更新(一般为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整)。

  3.2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针对本部门客户进行阶段性评审,原则上每6个月进行一次,填写客户阶段评价表(附件2),并将评审结果报送营销事业部统一备案。

  3.3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VIP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出现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执行能力差、付款不及时、客户公司日常运行出现重大危机等),则各所属单位应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和出现问题所产生的后果,5日内将该VIP客户降为优选类客户或合格类客户,若因该客户原因,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声誉的损害,则各所属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具体情况报送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核实后,有权将该客户列入公司“销售客户黑名单”(附件3),并及时在公司内部网站登录黑名单信息,通报各销售部门,在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范围内清除该客户。

  3.4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合格类客户、优选类客户若在一个评价阶段中表现良好,各单位可根据阶段评价结果将该销售客户上升为优选类客户或VIP客户。

  3.5公司及各所属销售部门在客户管理上施行“客户黑名单”管理。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a)公司“客户黑名单”的管理权限在营销事业部,营销事业部将公司“客户黑名单”以报表的形备案;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的“客户黑名单”的管理权限在各所属部门,各所属部门应将本部门“客户黑名单”以报表的形式上报营销事业部备案;

  b)如某客户进入公司所属某销售部门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该部门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商业行为;如某客户进入公司的“销售客户黑名单”,则公司所属各销售部门皆不得再与该客户发生任何商业行为。

培训管理制度14

  第一条培训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业务方向,通过培训提高团队竞争力、战斗力,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

  2、使员工不断适应公司发展,并且满足员工个人能力经验提升的需求,使员工达成个人发展目标;

  3、加强对公司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在竞争中保持人力资源优势。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有效、实用、针对”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1)有效性原则:员工培训后能达到培训的目的:学到某方面的知识、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养成某方面的习惯;

  2)实用性原则:员工通过培训掌握的知识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实际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性原则:根据性质不同对岗位分层分类,实行侧重点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针对性强的培训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1、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2、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3、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第六条权责划分

  1、人事行政及培训部作为公司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部门,负责公司整体的培训相关工作,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2)公司培训类型的确定与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训相关教材,包含书本、PPT、word、课程讲述录音等;

  (5)培训教材、教具、相关物品的购置、保管;

  (6)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工作;

  (7)培训费用的控制与管理;

  (8)培训通知的发出及培训完毕后档案的管理;

  (9)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和上报;

培训管理制度15

  1、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教务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教研组是校本培训最基层单位,各教研组分学科确定研究课题,保证人人参加,并有研究成果参与交流。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2、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3、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做好教师校本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每学期定期检查一次教师培训情况,并将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笔记、专题讲稿、心得体会、案例分析、研究交流、考核评估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3)强化导向激励机制。学校建立完善样本培训奖励制度,对教师个人培养与发展认定结果要与评先表模、职评职考、绩效工资和奖酬分配等挂钩,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