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项目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管理制度1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2
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内容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执法和守法
安全法规是安全管理的标准和依据。施工项目必须学习国家行业和地区安全法规的基
础上,制定贯彻上述法规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为施工项目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的、动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标准和依据。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应该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把安全法规落到实处,变为行动并产生效果。
(二)建立安全组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必须有组织保证,因此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人员,制定建立建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和安全作业顺利地开展。
(三)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包括每年的'学时安全培训及安全基本知识教育,施工生产工艺方法等。安全技能教育包括各专业的特点、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的基本技术知识并且熟习本工种、岗位安全技能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确保其实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进行防护,包括思想重视和措施得当,防范于未然,才能变有害作业为安全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四)开展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的研究
安全防护是劳动保护,劳动保护包括劳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安全管理是一门学科,必须进行大量的研究,寻找危险源,确定分析重大危险源因素,制定对策,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也就是说项目生产过程发现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各种因素,开发劳动保护和事故预防的途径,防止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措施。使安全生产科学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五)安全检查和考核
安全检查的目的,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中不安全的因素,采取对策保障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是对安全措施的实验情况,安全生产防护中的薄弱环节,安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人劳动安全条件等进行检查。其目的的发现问题加以改进,总结经验加以推广,提高管理水平。同时,检查与考核评比相结合,有利于安全问题的整改和先进经验的推广。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应在国家及国务院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规程制度,建筑企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手册,发给每个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5、分项工程工艺安全制度;
6、安全考核办法;
7、劳动保护;
8、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9、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
10、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制度;
11、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组织
安全生产组织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最高管理者(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各基层领导、主管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同时,企业设安全生产专业部门,自上而下形成专业组织管理系统。各职能部门都必须按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作业人员按安全生产规程进行,杜绝违章作业。
1、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略)
2、施工项目应建立安全控制网络系统,(图略)从而使项目安全生产有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四、施工现场安全员职责
1、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
2、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要及时汇报督促解决。
3、与有关部门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文件。
4、与有关部门做好入场工人、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部分提出合理建议。
6、参加生产会议,掌握安全信息,预防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
7、参加一般及大、中型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人员解决落实。
8、坚持以预防为主,做到腿勤、口勤、手勤,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督促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电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0、收集各种安全资料建立台帐,参加事故分析调查,选写报告,及时上报。
项目管理制度3
1、负责监督落实国家与行业的各种技术文件、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项目的.实施;
2、参加项目质量策划;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项目部的质量保证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执行;
4、根据项目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负责在施工中对本项目的技术、质量、测量、试验工作进行管理,对项目质量检验计划和项目试验计划进行有效性及可行性审核;
6、负责改革和推广新技术;
7、组织技术及施工人员审图,参加图纸会审,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施工方案;
8、组织一般质量事故评定,并负责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情况和进行验证;
9、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建档相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图纸;
10、负责项目部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对本项目部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12、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
13、负责在工程施工中的原始资料、文件的积累。
责任人:
项目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资料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资料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器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做好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光、地点、设备、资料、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临电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光、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项目部应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
7、健全安全用电职责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及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务必持有效的上岗证,严禁无证上岗。
项目管理制度5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xx〕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6
为了更好地配合施工项目的管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罚款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扣帽带罚20元
2、不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罚20元
3、擅自使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罚50元
4、玩弄消防器材罚100元
5、上班饮酒罚20元
6、赤膊、赤脚、穿拖鞋等罚20元
7、禁止烟火处吸烟罚50元
8、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器设备罚50元
9、聚众赌博、群殴罚100元
10、随地大小便罚20元
11、擅自移动、拆除防护设施、警告牌、标志牌等罚100元
12、其他违反操作规程的'相应处罚
二、奖励
在检查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及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消除隐患,积极参与事件的抢救者采取一定金额奖励。
具体执行由工地安全员负责。
项目管理制度7
一、管理范围
在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
1、工程部监督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审核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进度控制措施
1、审核各项目工程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检查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状况的记录、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三、工程进度奖罚制度
1、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与审核。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分公司、项目部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责令项目部(分公司)采取调整措施。
2、整体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进度计划准时完工的,对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进行表彰且给予5000元的奖励
3、拖延工期五天以内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5000元处罚,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有关责任。
4、提前完工十五天以上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10000元奖励,拖延五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20000元处罚。
5、提前完工三十天以上的,给予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30000元奖励,拖延三十天以上的,承担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工期相应违约金并处以50000元罚款。
项目管理制度8
1、认真学习《铁路物资仓库管理细则》,按要求收发、堆码物资,对入库材料进行验证、维修、保养;
2、负责保管物资的收发、验收、计量,按时填制帐表、单据、卡片,保证帐、卡、物、款相符,无权外借或无单发料;
3、保管台帐、收货记录、自点记录,按时开点验单,处理帐务,做好库存物资的.标识工作;
4、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注意材料库、堆码区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盗、防雨、防火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9
一、制定和落实工地例会和人员管理制度
1、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工地现场例会一般在每周五下午三点进行,由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监理、总包与各施工队伍项目经理。
2、会议纪律:为了提高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不得无辜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拨接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3、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出勤,明确个人职责,敬业爱岗。不得无辜不请假离开工地,实行工地管理人员全员考勤。员工工作业绩有现场项目经理付经理负责考核和发放。
二、制定和落实设计变更制度
1、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实际问题。根据领导意图或者工程需要甲方应书面提出设计变更意向;
2、工地总工程师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3、变更费用等有甲方负责跟设计单位交涉商定、项目管理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尽可能通过专业沟通为甲方节省资金,降低设计变更费用。
4、项目管理公司的.总工程师负责审看图纸,并对总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总包单位负责将变更的图纸分门别类分发给施工队伍,并监督落实施工。
项目管理制度10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3家。
公开招投标项目由卫生计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共同确定施工招标小组成员,然后委托具有政府采购基建招标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招投标。邀请招投标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单位的资质等具体事项,由招标中介机构根据国家法规,确定项目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以及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投标邀请书等相关文书。
卫生院应在6月内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
证和开工建设等工作。
2、项目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基本建设程序是指立项、定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都必须有先后次序的原则
必须严格依法发包,凡符合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依法确定实施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前,草签合同文件必须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院长签字后方可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和环节不可随意更改。
五、竣工决算
必须执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基建项目工程竣工后30日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并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办理交付项目验收的依据,各单位法人代表要严格把关。
项目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计划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财会部门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四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第五条、定期做好项目资金分析。
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项目应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物业公司及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收费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收费制度适用于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三个服务中心。即康乐里管理服务中心,西交民巷服务中心,办公楼服务中心。
第三条 公司及三个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质量差的现象出现。
第四条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的,其特约服务费用应有产权人、使用人与物业管理公司或服务中心协商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 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应按季或年度计收,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各管理服务中心要有稳定的'物业管理收费员,收费员要熟练掌握所收费用标准、收费程序,按时催缴各项应收费用,按时上缴所收到管理费。
第七条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服务中心对收到的每项费用应开具收据,并有业主签字确认。每日编制收入汇总表,上缴公司财务部;对不能如期交纳管理费、服务费的业主,各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员,应采用下发催款通知书、电话与业主沟通等方式及时催收应收款项。
第八条 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保洁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金。
第九条 办公楼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严格按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及办公楼服务中心从即日起,按本收费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持续有效的运行。增强项目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全体人员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执行“管理施工首先管好质量,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的原则,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不断改进施工工艺,确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创优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以人为本,健康安全,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诚信守法,质量至上。
第三章
工程质量总目标
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
(一)保持GB/T 19001—20xx质量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顾客满意度90%以上;
(三)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按规定处置废弃物;
(五)有毒、有害、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标准;
(六)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
(七)杜绝爆炸事故,严控伤亡事故发生;
(八)创优质工程:争获省优、国优。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二)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三)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岗位质量职责认真履行职责。
(四)实行项目部、作业队两级内部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相结合的体系。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质量岗位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三)总工程师受项目经理领导,对项目技术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四)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法律技术责任。
(五)项目部各级人员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所规定的各部门、人员职责,把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监督到位,规章制度落实,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开工报告制
在建设项目工程开工之前,应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具备开工条件,才能开工。开工报告均由项目经理部工程处负责管理,开工报告未经审批的工程不准开工。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进行合同交底,项目领导组织各部门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认真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条款、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量及其它特殊要求。
(二)做好施工调查,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项目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工程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气象、当地建筑材料、交通、水源、电力、施工干扰,地亩拆迁,临时工程、当地劳动力及地方风俗习惯等情况,编制施工调查,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三)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由工程处和质检处负责编制,报公司审定批准后,下发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质量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变更、进度超前和滞后,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要相应调整和修正。
(四)设计图纸及文件经审核无误后方能使用。
(五)开工复线“双检”无误,施工桩位标识正确。
(六)材料、机具、设备、劳力、用地能满足开工要求。
(七)工地布置、施工用电、用水、临时房屋、运输便道能满足开工需要。
(八)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环保措施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第九条设计文件审核制设计文件收到后,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审查核对其所采用的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图、通用图是否正确、结构尺寸是否正确、工程数量有无出入以及与现场地形地貌是否相符等。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处,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工程处收到图纸审核书面报告后要对问题进一步审核、确认,确属设计文件存在问题,经总工同意后书面报告监理或设计单位进行解决。建立专门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台帐,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各级技术人员、主管工程师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负责。
第十条设计变更申报制
设计变更申报由工程处负责,对设计不合理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进行设计变更的,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相应工程量增减数量,变更内容要逐级审批签认,同时建立设计变更记录或台帐。变更设计要有依据,并妥善保管有关依据资料,变更内容记录清楚。对变更设计原图纸要进行标识,整张图纸全部变更的应在图上加盖“作废”印章,部分变更的应在该图上加盖“有变更”字样,并在说明栏同注明变更内容或注明变更单号,防止错用图纸造成技术事故。在未得到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十一条测量双检复核制
现场测量由工区长负责。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接桩。交接必须有书面记录,双方交接签字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及时复测,对复测后确认的问题及时向交接单位反映以便及时解决。凡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均需进行“双检”及复核测量。方法为:
(1)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2)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桩质量管理制度交接必须在“双检”的基础上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且双方签字,重要桩须用图示意说明,复杂地形须用仪器观测交桩,一般地形允许点交,记录中应写明存在的误差及调整补救办法。记录作为移交文件,要妥善保存。测量记录必须标准化,所有测量记录必须有正式记录薄,不准乱涂乱写,不准在其中列式演算。每次测量均有主测人员及复核人员签认,注明误差标准,能否准予使用等状态标识。
第十二条技术交底制
技术交底由工程处负责,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制,编制前应认真学习设计技术交底,熟悉各项设计标准、规范要求。依据施工需要负责向下级或施工班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技术交底。项目工程师编写施工技术交底书及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交底书一般按单位工程编写,也可按分部工程编写,重点项目编写单项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特点、工程情况、地质条件、结构详图、施工工艺、建筑材料标准、施工方法、操作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交底书应发放项目工区长、技术员、作业班组长。交底书工程处必须存底且发放时必须登记。项目工区长及班组负责人在开工前组织班组长和工人学习技术交底书,使每个工人都明确各自岗位质量标准和要求,必要时让技术人员现场讲解。技术交底书格式应标准化,字迹、图表应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施工技术部门应建立发放台帐。
第十三条工程试验及试验仪器检测制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督导工地试验工作;试验工程师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控制,确保各项工程材料的理化性能达到规定质量管理制度要求。指导项目试验人员进行正确的取样和试件制作。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做好各种击实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在开工前对焊接及其它需要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工艺试验,依据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试验工程师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能的抽样试验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回填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砼、砂浆及沥青砼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各种检验、试验记录必须按监理细则的有关项目及时填写、签认并妥善保管,保存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对试验设备、仪器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试验人员对出具检测试验报告负责。第十四条隐蔽工程检查制隐蔽工程检查由质检处负责,先由各工区长和技术员自检合格后,及时填写“监理细则”中对应的有关自检资料,并备齐有关附件(如分项工程检验记录及有关材料、合格证证件等),提前通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如隐蔽工程检查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重新签证。由质检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否则不得擅自隐蔽。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责任制及例会制
(1)一个工序完成后,由工区长和技术员负责,按照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对已完工序质量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根据监理计划要求及时完成相关自检资料。
(2)质检工程师、工区长、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有: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设计图纸、工法、验收标准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落实,过程质量是否得到控制;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3)月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由项目经理或总工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进行定期工程质量大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情节严重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完成整改后及时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例会:每月23日(工地例会之前)由质检处主持例会,工区长、质检员、作业班组长参加。会议内容:对本项目完成的施工项目综合管理进度、质量进行综合打分评比。依据评比标准确定:优、良、差三个等级,对优良班组进行奖励,对差的班组找出原因,实施纠正和整改,并依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凡连续三次整改不利,得不到改进的班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依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当月各工区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中存在质量原因,针对存在的质量原因做出相应整改措施,项目部质检处针对质量事故严重者,将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同时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加强对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专业知识的学习。
第十七条质量验收评定制
公路工程按JTG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考核施工单位完成质量指标的依据,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组织评定和填报评定表,签证人应对评定结果负责。认真学习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监督内容检查、验收评质量管理制度
定工程质量。按照“质量计划”规定的程序检查施工工序,每道工序完后,质检工程师进行实测实量,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中,项目质检工程师负责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质检工程师会同项目总工程师再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提出报告,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或《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完工,项目质检工程师组织项目总工程师、质检人员进行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竣工测量或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
凡在工程建设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造成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部必须逐级进行上报。2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2~10万元的一般事故报到集团公司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或当事人未经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依据情节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时间、擅自处理、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无正当理由拒绝询问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情况有关的资料、以及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材料进场检验制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运到工地时应先进质量管理制度行包装外观检查,核对规格和品质。并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做好各种标识,方能用于施工。对过程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工序不得转序。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奖罚制
(一)对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对企业质量声誉造成较大损害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二)质量奖罚措施
在现场施工中制定以下的惩罚制度。
(1)各工区质检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00元;第三次罚款600元,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同时做出工作岗位调整。
(2)工地带班人员、技术、试验人员,对施工队伍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施工的现象不加以制止,视而不见、包庇纵容的,轻者,提出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工程返工的,罚款500元,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
(3)各协作队伍不虚心听取工地施工员、技术人员、试验人员的批评、劝告,恶意顶撞、攻击管理人员,违规施工的,给协作队伍一次性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合同违约1次,累计达到2次其合同终止清逐出施工场地。
(4)各施工队工地所用材料进场前必须通知试验部门进行检验,如发现未经检验使用者罚款1000元,并重新进行检验。
(5)工地堆放材料应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场地发现不合格材料,质量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对施工队伍罚款500元,并限12小时内清理出场,屡教不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000元。
(6)工地现场计量器具应齐全并能正常使用,缺少磅秤者,发现一次,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对工地值班人员罚款200元。有秤不过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工地值班人员及在场试验人员各罚款200元。
(7)砼表面出现露骨、气泡、水印、麻面、蜂窝的,视严重程度罚款100~1000元。
(8)在砼表面用水泥浆涂抹,形成外观缺陷的,每处(每平方米计)罚款200元。
(9)砼完工后的养护期内,不进行正常养护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0)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者,每项罚款100-1000元,并责令进行无条件限时返工。
(11)对于违反施工常规,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技术及施工管理人员有权现场作出停工决定。
(12)其它未注明的处罚项目,按下发的项目管理办法等内容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本项目部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项目部对各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各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特制定本《项目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项目部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地方、十八局集团公司及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有关法令及规定外,均应根据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项目部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本规定实行。
4、本项目部试用、新进员工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员工录用
一、本项目部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应先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纳入聘用计划。
二、本项目部员工聘用的原则:
1、遵循德才兼备原则;
2、遵循学力比学历重要,能力比学历重要原则;
3、共同价值观、共同使命感原则。
三、新进人员经各专业部门负责人考核或面试合格,经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审查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1~3个月(特殊情况除外),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四、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出示、递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5、其他必要的证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有吸毒史和其他恶习及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挪用、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严重病例者。
6、因道德品行恶劣曾被政府机关惩罚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其他经本项目认定不适合者。
若职员瞒报以上历史,属于欺骗行为,录用后一经发现,就地免职,若产生不良后果,保留起诉权利。
六、员工如是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
项目部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
七、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端,工作表现差或无故旷工,达不到项目部管理要求者,项目部办公室可对其停职、辞退。
八、员工录用被安排工作后,应按项目部要求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
第三章工作守则
一、项目部所有员工应遵守本项目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二、所有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
2、不得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不得兼任本项目部系统外的其他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不得私自将项目部财物据为己有。
5、全体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扰乱项目部工作秩序的行为。
6、不得利用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项目部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
得有损害本项目部名誉和形象的行为。
8、全体员工必须按照项目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如有变动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三、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作息制度,超过工作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签字同意除外)。
2、工作时间结束前无故下班者视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无故迟到、早退合计两次按旷工一天论处。三次以上、五次以内迟到、早退的按旷工两天处理。
4、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提前提交《请假审批单》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按旷工论处。
5、员工旷工处罚为:
1)减薪:每旷工一天,扣发工资的2%;
2)停薪: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5日,扣发当月工资;
3)降职、调离岗位;
4)其他处罚。
6、一个月旷工达7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15日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调职
一、项目部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和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服从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到岗,不得借故不按时到岗。
二、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能力、学识,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五章保密
一、员工所掌握的有关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主管领导全部公开,不得向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
二、员工不得泄露本项目部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项目部的有关商业信息、经营业务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等。
三、员工必须明确职责范围、对于本人非工作职责(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讨论。
四、非经主管领导或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项目部文件。
五、员工应树立保密意识,涉及项目部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等相关内部内容,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
六、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的或非本项目部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的应及时制止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七、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与项目部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章考核
一、员工考核分为: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内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各部门按各自考核标准和工作指标作为考核依据。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每6个月考核一次,一般员工每3个月考核一次。
二、考核结果作为培养晋升、调职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结果材料的保存,部门负责人以下考核结果由部门保存,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考核结果由办公室保存。
四、考核人员应严格遵守秘密,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
七、章辞职
一、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辞职申请书》,由主管负责人报项目部办公室,经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辞职后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办理。
八、章后勤保障
一、项目部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设施(床上用品等生活设施由员工自行负责),并有组织的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二、员工住宿、生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房租费、物管费、水、电、气、网络由项目部统一缴纳。
九、章卫生、健康及安全
一、项目部各部门员工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的卫生及安全措施的防范和检查。应做到员工之间的相互关心,领导对员工的关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员工应遵守项目部各项规定,保护个人和项目部人身和财产安全。
十、章其它
一、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办公室。
二、本制度自20xx年08月15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团队的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劳动纪律
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作息时间如下:
(1)夏制工作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时—7:30时
上午工作时间:7:3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4: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4:00时—18:0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时—8:00时
上午工作时间:8:0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3: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3:00时—17:3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月允许休息时间为3天。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干私活、吃东西、听音乐、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会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6、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在岗期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7、员工及各部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项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项目部的整体利益。
8、对外要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及项目部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9、项目部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利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取消绩效工资,扣罚奖金。
10、由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1、对进场材料、租赁机械计时、公司机械油料及维修费用等,有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现象者,取消奖金、扣罚工资。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3、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项目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副经理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4、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
五、违反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处罚措施
1、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2天扣除7天工资。
4、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辞退。
5、无故不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第2~8条的,每出现1次,扣发1天工资。出现5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管理规定
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2、项目部领导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各检查情况记录。
3、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均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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