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档案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档案管理制度1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 报表、财务计划 、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 。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近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方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子文件的存储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存储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有关法规、国家标准、行政规章,结合重庆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重庆市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以维护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为原则,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可利用性。
第四条 基本术语解释
(一)电子文件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数字形态记录。它是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传输、存储和利用的文件,用数字(比特)形态表现,通过编码和解码来输入和输出。
(二)电子档案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经鉴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按照有关电子文件存储管理规定处理并且已经存储的电子文件。
第二章 电子档案的存储
第五条 电子文件具有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非人工直接识读性、复制传递的高保真性、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信息内容的易改性、载体的不稳定性等特性,并且对于不同信息类型的电子文件,由于其技术特点不同,存储载体和记录信息的标准、算法也不同,所以电子档案的存储应根据电子文件的特点分别采取措施保证其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
(一)字处理文件
1、TXT文档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XML文档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对于其它类型的文档,如果无法转换为XML或TXT格式,则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二)图像文件
1、TIFF格式图片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2、JPEG格式图片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3、其它格式图片应转换为以上两种格式中任意一种,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4、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图片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5、由扫描仪获得的图像电子档案,对于普通纸质档案来说光学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对于照片档案来说分辨率不得低于600dpi。
6、由缩微胶片扫描仪获得的电子档案,对于16mm胶片来说分辨率不低于200 dpi,对于35mm胶片来说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三)图形文件
1、图形文件的存储要求参见图像文件的存储要求。
2、存储时应注意其设备依赖性、易修改性等问题,对相关软件及各种数据信息应一并存储。
(四)影像文件
1、MPEG格式、比特率4Mb/S以上的影像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影像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压缩算法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五)声音文件
1、WAV格式声音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MP3格式声音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声音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六)多媒体文件
1、多媒体文件包含多种信息形式,信息完整的多媒体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多媒体文件依赖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及相关参数应一并存储。
(七)数据库文件
1、数据库文件DBF格式可以作为电子文件直接存储。
2、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数据库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八)超文本文件
1、超文本文件包含的.信息较多,存储时注意数据的完整性。
2、信息完整的超文本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超文本文件依赖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应一并存储。
(九)计算机程序
1、计算机程序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计算机程序依赖的软、硬件平台说明应一并存储。
(十)数据文件
1、数据文件的类型较多,包含以上所示的多种类型,具体类型的存储办法参考以上各类型的存储办法。
2、数据文件应对数据来源进行说明并一同存储。
第六条 对电子档案的说明性文档一律用TXT文档编写。
第七条 在符合软、硬件平台条件下,应保证电子档案能正常被计算机所识别、运行,并能准确输出。
第八条 电子档案中涉及的口令、密匙、权限管理说明等应同电子档案一并存储。
第九条 保存与纸质等档案内容相同的电子档案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互相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第十条 用扫描仪、视频压缩卡等设备获得的电子档案,如果采用非标准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存储。
第十一条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设计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档案一同存储。
第十二条 电子档案应该拷贝到耐久性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A),一套供查阅利用(B),一套异地保存(C)。对于加密的电子文件,则应在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第十三条 在相同条件下,电子档案的存储载体的选择应优先考虑可靠性和先进性。本标准推荐的存储载体是:只读光盘、磁带等。禁止使用软磁盘作为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载体。
第十四条 对于具有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的单位具体要求:
1、电子档案应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服务器上,服务器必须采取磁盘镜像、双机容错等备份措施。
2、内部局域网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系统设备更新时必须制定严格的数据转换办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能在新系统中运行。
第十五条 电子档案的保管要求除应具备纸质档案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存储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载体应直立存放,作到防尘、防变形,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2、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
3、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远离热源。
第十六条 电子文件存储时必须检查病毒及其他危害计算机的隐患,对于不能清除隐患的电子文件不得存储。
第十七条 存储电子档案的光盘应放入盒中存放,A、B两套电子档案应分开保管。
第十八条 电子档案的有效性保证:
(一)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存储载体或电子档案数据会出现兼容性问题。
1、存储载体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更换先进、可靠的存储载体进行复制。
2、电子档案数据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对电子档案进行升级转换并进行复制。
3、复制后旧版存储载体应至少保留四年。
(二)刻录光盘时采用整盘刻录(disk-at-once recording)方式,不得使用多段刻录(multiseion recording)等方式。推荐使用的刻录软件为: NERO BURNING6、WINONCD6以上版本。
(三)对磁性载体每2年、光盘每4年进行一次有效性、安全性检查,对存储载体的寿命、存储载体的兼容性、电子档案的兼容性等问题进行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30%,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救。
(四)存储在磁带上的电子档案,每年应倒带一次,五年转存一次。
(五)检查、拷贝、转换等情况要做好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3
1、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2、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的设施,每年对“七防”措施进行一次检查。
3、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将食物带入库房。
4、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4
一、学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综合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据为已有。
二、档案室做到专室、专柜、专夹,配备必需的工作设施,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挪措档案室设备。
三、按照《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程序,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立卷、登记、归档、移交、销毁等工作。
四、学校干部职工查阅档案要认真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不得损坏,散开漏页,划圈涂抹,并按期归还。
五、学校档案不向外人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但必须在阅文室内并在专职档案人员的监督下抄录有关内容或出具有关证明。
六、定期做好档案的统计、分析和编研工作,要围绕工作的需要和针对本校各处室工作的特点,编制出有使用价值的资料汇集及检索工具,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综合效益。
七、经常性地做好库房管理工作,严格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尘和防止有害气体及微生物对档案的侵蚀,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做好安全保卫、防特、防盗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丢失或毁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5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法》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每年定期进行档案安全保密检查工作,检查各部门档案保密制度执行情况及文件资料保管、清理,档案整理归档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室必须做好保密工作,对秘密以上的密级档案要加强管理,控制使用,严格执行查阅审批手续,防止泄、失密的事故发生。
三、凡查阅密级档案,查阅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复印、剪裁、撕毁,并做到知密不泄。
四、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内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摘抄、复制、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按时归还。
五、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档案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将机密档案放在档案室以外的任何地方,不随身携带库房或档案箱柜钥匙。对调出查阅的案卷入库时,档案员必须对该案卷进行认真细致检查。
六、档案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于造成泄密的`部门和个人,应追究其责任,并就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档案管理制度6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务必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务必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务必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务必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务必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状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光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职责。
档案管理制度7
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存放的重要场所,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储存和安全,为强化对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8
一、档案资料
招标过程中所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资料都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在项目完成后都必须整理归档。公司设立档案室和档案管理员,公司所有项目(含分公司项目)都必须统一归档,分公司项目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余档案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归档管理。分公司撤销时,未到期的未中标投标文件必须统一交到总公司档案室,才能办理撤销手续。各分公司应对自行保管的档案参照总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总公司将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保管的档案进行抽查。
二、归档及备案时间
总公司项目,在项目分成前必须完成档案资料的.归档。分公司项目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除中标通知书外的所有档案资料的归档,在下个项目资料归档前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归档。有总公司外派人员的分公司,该外派人员兼任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分公司及时将应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的档案包括电子资料及时交回总公司。
监管机构资料备案时间:
1、电子资料
电子资料文件夹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等)都拷贝到该文件夹下,在资料归档前上传到公司FTP网站(操作方法详见《公司电子档案归档指南》),正式归档前由档案管理员查看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中央投资项目,资料应上传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网站,经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
2、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资料整理时应注意按过程顺序整理,特别是招标过程比较复杂的项目。
2.1档案盒: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必须装入专用档案盒,档案盒盒脊上贴上相应的标签,保存期限为15年。
2.2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档案盒内应设盒内目录不装订,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料首页设册目录,标注册内编码(用号码机编码),档案盒内资料一般包括如下资料:
2.2.1盒内目录
2.2.2备案资料
2.2.3招标文件
2.2.4投标文件正本
2.2.5中标通知书
2.2.6资料移交登记表
2.2.7客户反馈意见表
2.2.8其它资料
成册的资料要求胶装(中标通知书、资料移交登记表、客户反馈意见表不装订)。
公开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邀请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项目负责人: 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档案管理制度9
1 法律法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厂部和分厂相关管理文件规定,认真履行作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 劳动防护:
2.1 进入厂房必须在安全通道内通行,上下楼梯应手扶栏杆防止滑跌。
2.2 进入厂房必须将劳防用品穿戴整齐,安全帽帽扣扣紧,阻燃服扣好扣子,浇注作业时裤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烧氧、测温、取样、判渣、添加覆盖剂、钢包事故旋转等情况下,必须戴上面罩,防止身体被飞溅钢水灼伤、烫伤。
2.4在检查预热设备或预热中设备时,必须带有效的检测器,以防烫伤。
2.5使用氧气、氩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危险化学品 作业卡》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
2.5各岗位员工必须贯彻执行沂源亿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2.6 本岗位安全规程对作业中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过程危害控制,以达到控制危害因素,保障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员工必须认真、主动接受安全教育。按时、按期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在其它部门相类似岗位发生事故后,本作业区必须立即进行本岗位的对照,是否还存在未辨识的.危险源,并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与控制。
2.7作业时必须戴防尘口罩、耳塞。经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确认不适合本岗位的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本岗位作业。
2.8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检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证并必须接好接地线。
3行为规范:
3.1 禁止在操作盘面上和电气控制箱内放置茶杯及各类杂物。
3.2 保持作业现场环境整洁,工器具葙内工器具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书籍、报刊杂志,
3.3 操作盘面、电气箱柜严禁坐、压。
档案管理制度10
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使之系统、准确地反映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便于档案的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办法
1、本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由各处、室负责人和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归档时间和范围,做到鉴定后归档,达到及时、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
2、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工作必须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类
1、上级党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党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党委下发的对本单位党委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单位党组织的请示、上级批复;
4、党支部(党委、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支委会、支部大会的会议材料;
5、党员名册、年报表、党内干部任免文件;
6、组织史资料;
7、党内奖励材料;
8、党内处分材料;
9、组织关系介绍信;
10、学校行风、教风建设材料;
11、教工政治学习材料、政治思想工作计划、总结;
12、退休干部工作材料;
13、纪检、信访工作材料;
14、民主党派材料;
15、教代会材料;
16、上级团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17、上级团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的文件材料;
18、上级团委下发的关于本校团组织工作的批示、意见、规定等材料;
19、团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发展情况及有关活动材料;
20、团员名册、报表;
21、少先队员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22、学生会干部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
1、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行政部门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的对本单位政务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校的请示、上级批复;
4、学校行政会议记录;
5、校史、大事记;
6、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行事历;
7、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等文件材料;
8、学校目标管理材料;
9、学校荣誉记载;
10、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1、干部任免材料、学校领导、教职工名册、统计报表;
12、干部职工录用、调整、转正、调资、定级、退休、死亡等材料;
13、教职工职称评定、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4、教职工奖励、处分材料;
15、教职工调动行政关系、工资介绍信;
16、财务管理办法、意见、规定、措施、制度、计划预算;
17、政府、社会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18、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的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19、计划生育材料;
20、学校医疗、卫生工作材料。
(三)教育教学管理类
1、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下达的关于学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
4、学校制订的教学常规、计划、总结;
5、学校的各科教学制度、办法、规定、守则;
6、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教改计划、教学实验材料;
7、学校教育、艺术、科技、劳技等各学科教育方面的工作材料;
8、学生各科考试成绩;
9、教学统计报表、教师任课表;
10、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
11、班主任工作手册、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12、试卷、参考答案、计分标准、试卷分析;
13、学校各类高中、高校招生、考生花名册、上线名单等材料;
14、学校资料(简讯、校刊);
15、图书新增表、图书工作计划;
16、学校运动会、体育工作有关材料;
17、医疗保健卫生教学计划。
(四)教师业务类
1、教师教学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鉴定、教学成绩、业务考核成绩、业务进修材料;
2、教学业务交流、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等材料;
3、教研成果、学术论文、个人奖励等材料;
4、教案评议记录、教研手册、教研活动材料;
5、教师在教育改革方面的成绩、经验总结材料;
6、各学科兴趣小组活动获奖记载;
7、新闻报道、先进报道宣传材料。
(五)学籍管理类
1、学生名册、转学、毕业材料;
2、学生学籍卡、学生学籍变更情况;
3、学生成绩册、学生奖惩材料;
4、学生体质测试、行为规范达标材料;
5、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材料。
(六)设备类
1、学校教学仪器、开箱记录;
2、学校办公设备;
3、使用说明书、装修单、保修卡、安装使用调试记录;
4、设备维修计划、记录材料;
5、报废设备申请、批复有关材料;
6、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基建类
1、基建项目前期形成的文字、图纸、计算材料;
2、预、决算书;
3、优质工程申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
4、建筑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
5、维修计划、方案、记录。
说明:新建项目与改建维修项目分别立卷。
(八)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2、记帐凭证
3、汇总凭证
(九)会计帐簿类
1、总帐
2、明细帐
3、日记帐
4、固定资产卡片
5、辅助帐簿
(十)财务报告类
1、月、季度财务报告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十一)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银行余额调节表
5、银行对帐单
(十二)声像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的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带
(十三)磁介质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光盘、磁盘。
(十四)实物类
1、奖牌、证书、赠品、锦旗、题词、书画、印鉴。
二、不归档范围
1、重份文件材料;
2、讨论未通过、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3、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事务性、临时性的文件;
4、一般的群众来信或建议;
5、本校工作人员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6、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7、越级报送或非隶属部门抄送的一般性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8、上级主管机关、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任免、奖惩非本校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9、非本校形成的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演示文稿及参阅文件材料;
10、普通一般的仪器、设备报损单;
11、一般无查考利用价值的学校教学教育方面的材料;
12、没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和照片材料。
三、归档时间
1、党群类、行政管理类、设备类、基建类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材料,一般应执行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入库;基建工程或其它技术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即归档。
2、教学管理类、教师业务类、学籍管理类应执行教学年度(本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归档,次年11—12月整理完毕移交入库。
3、会计档案类应执行公历年度(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隔年移交入库。
4、特种载体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5、凡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生效之后立即归档;
6、凡涉及重大机密、特殊意义的文件材料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7、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成套。底稿(定稿)与正本、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成套归档、一个项目(课题)成套归档。
2、凡有录音、录像、照片的文字材料要与各载体的档案一并归档。计算机软盘根据有关规定要复制一份文字材料一并归档。
3、归档材料内容真实、可靠、保持原始性。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材料具有耐久性,杜绝圆珠笔、铅笔、彩色等和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档案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经过鉴定,划分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5、各处室形成的档案要经过该处室负责人审定,检查后方可移交综合档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为教学、科研、医疗事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院档案是指院内在各项管理工作,教学、科研等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音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字材料。
第三条:学院档案是学院工作活动的真实历史记录,是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我院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学院档案工作是维护我院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列入全院教学、科研、行政事业的发展规划,纳入学院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科学研究计划之中。教学工作和建档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下达计划任务与提出文件材料归档要求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同步;验收、鉴定成果与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与档案部门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
第五条:学院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门类载体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条:学院档案科的基础任务是:
(一)对本院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负责保管全院全部档案和与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积极提供利用,为全院各项工作服务,并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
(四)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二章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我院设立档案科,配备专职档案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员,档案科受办公室领导。
第八条:档案科在业务上受包头市档案局二科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九条:档案人员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参加业务职务评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档案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钻研业务,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热心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
档案管理制度12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档案管理制度13
1、档案库房管理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坚固实用、安全防范、科学管理、利用方便”的原则,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潮湿、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2、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控制和调节设备(如空调、去湿机),其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温湿度记录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一次,要积累保存好测试的数据、用以掌握库内温湿度变化规律,控制和调节库房湿温度,并做好采取的措施及其变化情况记录工作。
3、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手续。
4、每年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点档案数量,及时发现需修整的档案,填写检查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在档案库房入口处统一设置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平面示意图),档案柜架应有统一的反映档案存放内容的标牌。
6、档案排架应按照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方法,系统反映档案类目设置的具体顺序。
7、档案柜架排列应避免阳光直射,库房窗户应加窗帘;柜架与墙壁应保持一定距离;为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影响,库房内应采用白炽灯照明。
8、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得堆放杂物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打扫,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离开库房要及时关门上锁,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0、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档案管理制度14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3、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4、负责整理、归档各部门移交档案室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6、为需要查阅利用档案的各部门提供档案原件查阅、复印工作;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7、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本单位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各项签字手续完备。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负荷规范要求,书写材料要适合长期保存,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及热敏纸。
第三条归档文件应为原件。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必须保存档案的完整性。文件材料不完整、不系统的不能通过鉴定、验收。
第五条移交单位在正式移交前应对移交的文件材料进行组卷并编制移交目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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