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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3:08:43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必备【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构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带给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构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潜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贴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用心做好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带给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务必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带给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带给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职责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2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3

  档案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管理制度4

  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特拟定以下校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1、按学院校务公开细则公示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载材料,都属于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要求,凡已公开的记载材料,部门移交时须进行整理、分类、立目、装订后移交。

  3、归档时间,通过公示后的记载材料,各部门须在结束后十五天之内整理后提交存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校务公开档案库以部门为单元,分类保管。

  2、加强档案库的防火、防盗、防虫的安全工作。

  3、不断改善保管条件,提高保管水平。

  三、档案利用制度

  1、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其档案范围及主要内容,为相关上级部门和学院部门的查询提供服务。

  2、查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翻拍摄影,不得复印。

  3、借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不得遗失。

  4、校务公开范围仅限于学校内部,外部人员查阅借阅时,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及相关保密规定办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

  2、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相关制度提出管理措施,要对部门档案立卷归档提供指导。

  3、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方面作出成绩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奖励。

档案管理制度5

  1. 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2. 养殖场养殖免疫档案,需完善以下内容: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生产流水日报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兽药疫苗采购记录、药物添加剂及限用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销售记录、饲料采购记录、标识使用记录等。

  3. 养殖场需妥善保管养殖免疫档案,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2年。

  4. 养殖场所停业后,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交回发证机关注销。

  5.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的,于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档案管理制度6

  一、立卷归档制度

  (一)、国土资源管理每一项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将一套收集完整的成果材料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确保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案卷合格率。

  (二)、归档的材料必须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图件清晰,字迹工整,发文规范,装订整齐,审查手续完备。

  (三)、国土资源管理档案所涉及的地籍管理类、土地利用规划类、耕地保护类、建设用地管理类、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类、矿业权管理类、执法监察类等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按归档目录,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即向档案部门移交。第一年度的文书档案必须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议材料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其它归档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整理立卷后,在第二年一季度向档案部门归档。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四)、双方在办理移交时,档案部门发现案卷质量不合格,要求补充完整或改正后再移交,移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缓交或任意添加与本案卷无关的材料。

  (五)归档材料由兼职档案员或指定的专人向档案部门移交,交接后经清点审查无误,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备查。

  (六)、档案部门对移交的成果材料应及时登记、造册、编目、录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实体送专门库房上架保管,并提供利用。

  二、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利用、复制档案,应有明确的目的、范围、时间。单位利用档案,须持有合法证明;个人利用档案应出具身份证明,申报具体用途,可利用个人捐赠、寄存、移交的档案和与个人有关联的档案;不得跨越利用范围,查阅所在单位和他人的档案。

  (二)、隶属下级单位利用上级单位档案,需征得上级单位同意,持上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方可利用档案。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持介绍信或调查专用证明,有权利用与本公务有关的`档案资料。

  (四)、律师利用档案资料出示律师调查证明、委托书、律师证,利用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的档案资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并可在我局局域网上公开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档案。

  (六)、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4号令《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执行。

  (七)、保护期内地质资料查阅利用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6号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执行。

  (八)、咨询。

  (九)、内部利用档案按局规执行。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公务借出,需注明借出时间,经局领导同意,限期归还。

  (十)、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爱护档案,不得任意添加材料、不得遗失、涂改、拆散、勾画、剪裁、污损、批注、转借和泄密。

  三、图纸管理制度

  (一)凡归档的底图或蓝图应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修改补充图纸底图应经领导书面同意,修改内容较少时,可在图上“杠改”或“刮改”,并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修改内容较多时,另绘新图,与原图一并保存,并作说明。

  (三)图纸管理一律以地域或地图分幅分类。放入图柜管理的图纸按坐标分幅号和象限行列式平放或吊挂;案卷附图采用折叠手风琴式;大图幅采用卷放保管。

  (四)归档图纸必须齐全完整,分类编号正确。

  (五)定期对存放的档案、图纸进行检查、补充,发现破损、变质应立即修复或复制。

  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公民有保守和履行国家秘密的义务。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教育。

  (二)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在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中,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

  (三)档案资料的管理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提供利用档案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四)经审查,属保密范围的档案、资料应在保密载体上加以标识,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定期进行定密项目的检查、修订和升解密工作。

  (五)开放档案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公布。

  (六)利用档密的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无权修改。

  五、档案销毁制度

  (一)建立由分管领导、保密领导组成员和专职档案干部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二)经过鉴定,对没有保存价值或者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三)由档案部门提出准备销毁的档案清单,经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小组和主管档案业务和审批部门批准。

  (四)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继续保存一段时间后再销毁,防止因疏忽或因某些档案潜在作用未被发现而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五)销毁档案应在指定的地点,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在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六、档案库房技术管理规定

  (一)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库技术管理由档案人员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指导。

  (二)档案库房设置防盗、防火、防晒、防尘、防有害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三)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 ±2%,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5%;复印室温度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50—65%;声像库温度控制在20—25℃,相对湿度控制在50—60%;磁带库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选用白炽灯作人工照明,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

  (四)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环境,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奖惩规定

  (一)大力宣传和表彰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埋头苦干,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的档案干部。

  (二)对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提供利用和现代化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由档案部门每年评选一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考核和评定技术职称的依据。

  (三)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损失、丢失、泄密、涂改,擅自提供复制以及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个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领导人,由其所在单位的上级机关,依据《档案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规定,没有及时将国土资源管理档案进行收集归档的部门或单位,在年度档案互查中,由档案检查小组提出申请报告,经审议后,由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责任人应给予行政处分。

档案管理制度7

  一、在破碎顶板和分层假顶工作面的使用:

  顶板破啐或厚煤层分层开采时,一般都采用铺金属网的办法,从而形成一种人工假顶金属网假顶。

  我国现有的厚煤层(6m以上)多数江用分两层开采(主要指综采工作面),开采上分层时要为下分层采煤有利条件。其主要措施也是铺金属网(目前采用铺顶网方式的较多),使垮落的岩石胶结成再生顶板。采煤机的这种条件下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经常维护假顶,保持假顶的完整性,防止下分层出现坠包而破网。采煤机司机要掌握好分层采高,力求使支架梁与顶网保持同一平面上,以减少金属网所受拉力,防止因过渡弯曲而发生崩落事故。

  (2)在金属网下割煤时,采煤机的滚筒不应靠近顶板截割,以免割破顶网。一般要求留200mm—300mm厚的假顶。

  (3)在金属网下割煤时,尤其是采上分层、底板是煤而不是岩石时,采煤机一定要割平,不能出现台阶式底板,否则会给推溜、移架造成困难。

  (4)为了给下分层采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消除或减少漏矸冒顶现象,根据垮落的顶板岩石性质,采取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泥浆的办法,促使冒落岩石胶结形成再生顶板,从而为下分层采煤创造有利条件。

  (5)当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时,采煤机司机要及时掌握和调整各分层的采高,以免造成下分层采高过大或偏小,从面给采煤机截割时带来困难。为此,开采后沿走向每推进一定距离后,仍要在工作面沿倾斜方向每隔10m—15m打一钻孔,继续探查煤厚,以便随时调整和控制上下分层的采高。

  (6)当片帮煤大量塌落时,尤其是大块煤掉落到溜槽或采煤机滑靴附近堵住采煤机时,应先进行人工破碎,然后再装煤。

  二、采煤机过断层:

  (一)采煤机过走向断层

  (1)当断层位于工作面中部、落差小、附近煤层厚度大于滚筒直径时,一般可使工作面平推硬过,采取留底煤的办法。也就是在底板上留下一块三角煤(增加了煤炭损失)。如不留底煤,也可以在底板上垫坑木矸石,使其保持一定坡度,以保证采煤机及输送机顺利通过。目前较多的是采取留底煤的办法。

  (2)当工作面的断层落差较大,附近煤厚水于滚筒直径时,一般用拉底或挑顶的办法,使采煤机顺利通过。

  (3)当断层靠近上下平巷、落差较大、难以处理时,则可采用另开一段平巷,用联络眼与原平巷连通的方法,将工作面缩短,躲开断层。

  (二)采煤机过倾斜断层

  (1)对于落差大致等于或小于煤层厚度的倾斜(与工作面斜交)断层,一般采用让采煤机硬过的办法。

  (2)工作面采煤机通过断层时,如果煤壁方向与断层线互相平行或相交的角度太小,则断层的暴露范围将很大,会引起顶板压力,急剧增加,顶板维护将十分困难。因此,为了使断层与工作面交叉面积尽量小,应在通过断层以前预先调整好工作面方向。一般在工作面距断层15m左右时进行调整,使工作煤壁与煤层保持一定的夹角,夹角越大,交叉面积越小,顶板的维护越容易,但通过断层的时间相对延长。根据经验,一般认为交角为250—400之间较好。

  (3)采煤机通过断层时,要特别注意底板坡度的变化、顶板破啐和坚硬岩石等问题。普氏系数在4以下时,可采用采煤机直接割的办法;如果岩石硬度再高时,则要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预先挑顶或起底。顶板破碎时,支架移动要和采煤机配合好,应在采煤机前滚筒割煤后立即移架支护。

  (4)当采煤机通过工作面断层时,不论断层是在工作面上部或下部,一般应采用起底的办法,尽量不要采用挑顶,以避免破坏顶板岩层的.稳定性,增加维护上的困难。由于断民层的顶板比较破啐,支架就采用擦顶移架的方法。

  (三)采煤机在倾斜煤层中的使用

  我国倾斜煤层的储量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在倾斜煤层的综采工作面用好采煤机是十会重要的,并且要注意许多问题。

  (1)使用链牵引采煤机时,若倾角大于150,必须使用液压安全绞车,并有可靠的防滑装置;使用无链牵引采煤机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2)在倾角大于300的工作面,从减少运输设备和电力消耗一考虑,应采用自溜运输方式为好。

  (3)采煤机在运行中一旦发生断链,输送机应立即停转,防滑杆随即插入输送机刮板,防止采煤机下滑。因此,要求采煤机断链和输送机停转要有安全连锁装置。

  (4)对于倾角大、煤质硬的煤层,采煤机应采用单向割煤,也就是沿工作面下行割煤,上行跑空刀,往返进一刀的割煤方式。这样可以避免上行割煤时采煤机打滑、牵引牵引速度太慢,尤其是煤质坚硬时前滚筒割下来的大块煤卡住采煤机等现象。

  (5)为确保安全,在上平巷还可以增设同步防滑绞车。采煤机割煤时,司机可用载波信号和绞车司机进行协同操作。

  (6)倾角大的煤层,采煤机下行割煤时,上平巷的张紧装置要保证牢固可靠,并有足够的张紧力,特别是平链轮传动的采煤机,本身吐链就不快,会因卡链、馈链而发生断链事故。

  (7)倾角大的煤层,使用平链轮传动的采煤机下行割煤时,采煤机机身一定要坚固的导链装置,防止牵引链把导链轮拨出。

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院综合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学院在从事教学、科研、基建、财务、党政管理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和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院档案工作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办好学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必须把学院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学院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任务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主管学院档案工作,对全院的档案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建册以及档案移交前的保管。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凡是反映本院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均应按照规定向学院档案室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会议记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

  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

  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

  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着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

  (十一)财会类

  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以上各类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八条归档时间

  (一)学校各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

  (二)各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10月底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九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要求字迹、图像清楚,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工整。

  (二)有关部门应自觉配合档案室将该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做好立卷工作。

  (三)在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应按照规定向院档案室移交,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交,或将档案据为己有。

  (四)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凡反映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料等,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院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学院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暂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学院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安全与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案卷,做好立卷、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

  第十二条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档案借阅、调档制度,确定档案利用范围,严格履行档案借阅、调档手续;未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超工作范围借阅档案。

  第十三条任何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不得泄密、遗失和涂改。

  第十四条学院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理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和同意,并造册报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的档案。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专人监销,并建立销毁清册。

  第十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都应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档案馆应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档案形成部门及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3、将重要或珍贵档案捐献给学校的。

  4、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且表现突出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轻者学校给予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随意处理,造成损失的。

  2、不按规定归档或一拖再拖,以种种理由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3、拒绝学校档案馆督促、检查、指导的。

  4、损毁、丢失档案的。

  5、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档案的。

  6、涂改、伪造档案的。

  7、出卖、转让档案,或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地销毁。

  6、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9、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单位工程验收会、初步竣工验收会、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整理归档。

  10、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11、在做好单位内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单位内部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收进、移出档案和资料,必须认真清点,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2、保管档案和资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卷皮和卷盒,并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3、档案资料库房必须坚固,必须装备铁门、铁窗和其他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鼠、防太阳光直射、防有害气体等“十防”设施。

  4、随着气候变化,做好库房密闭、通风、温湿度调节,并适时进行除湿或除尘工作,以防档案霉变。

  5、档案资料库房必须与档案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阅览室分开,但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6、库房专管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7、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库藏档案和资料。发现档案霉烂、褪变、破损或帐物不符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和修复。因失职而损毁、丢失档案资料者,按档案法规严肃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和资料清点移交,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三、档案复制制度

  1、要遵循保密原则,凡涉及保密的档案不得复制。

  2、复制档案中的内容,须经处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3、破损的档案,档案员要及时修改和复制。

  4、对利用较多的档案,可复制数份,以利用使用,并保护原档案,减少档案的磨损。

  四、档案查借阅制度

  1、本着方便工作、满足利用的原则,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须在档案室、阅文室内查阅。

  2、本处有关科室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档案,原则上只能在阅文室内查阅,确实要借出的档案,必须经分管处长签批,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来查找利用档案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本处领导签字同意,有关部门派人陪同,方可查阅。

  4、借阅者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杠、打圈、勾画,不准涂改撕毁,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准将档案保密内容外泄。

  5、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防止烧毁、水渍档案。

  6、借阅者归还档案时,应填写利用效果信息反馈,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发现有撕毁、涂改和损坏现象,按照档案法规有关条款及追究责任。

  五、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坚持不定期查库,并认真做好记载。

  2、注意库房安全。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进出库房随时关门上锁,不允许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库内。

  3、定时测量记录库内温度。要求库内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并注意做好空调机和去湿机的定时开关工作。

  4、搞好库内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等“十防”工作。

  5、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保护现场不受破坏。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图表、帐薄、声像、照片、实物以及上级印发需要本单位长期执行和落实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科室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堤防建设工程在立项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间所形成的资料在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财务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单位发文、基建项目档案一式贰份,堤防建设项目档案按上级要求制定份数。

  (2)自己撰写的归档文字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书写,禁止圆珠笔、复写纸书写,粘贴装订要符合档案技术保护要求。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齐、清洁、字迹清楚,便于利用。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的反映各职能部门在各项活动中真实内容的历史过程。

  4、归档手续

  移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管一份,以备查找、负责。

  七、“三纳入”、“四参加”制度

  1、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堤防处工作计划,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岗位责任制中。

  2、堤防处有关会议要有档案部门或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3、工程项目建设、科研、设备安装、调试等业务活动要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4、科技项目的鉴定,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5、基建、设备、科研成果验收活动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档案人员参加以上活动中带回的图片资料,必须及时登记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不得作为私有,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档案史料编研制度

  1、综合档案室是堤防处档案史料的收集、管理、开发、利用的职能部门,编研工作是档案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应根据堤防处岁修、防汛、堤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史料,坚持做到经常不断的搞好编研和开发,以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需要。

  2、根据堤防处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档案室按规定搞好档案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统计、专题文件汇编等必须编写的档案史料。

  3、深层次的编研工作,可根据堤防处的特点,由档案部门或组织专门写作班子集中进行编写。

  4、编研的档案史料,只限堤防处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借阅和向社会公布。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处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九、文书材料归档制度

  1、本单位形成的各种专业内容、各种载体(纸张、胶卷、磁带)、各种形式(如文件、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即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类档案均须及时送本机关综合档案室归档。

  (1)文书档案,应于档案形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完毕。

  (2)会计档案,应于形成年度为单位,于决算批准后,继续在财会部门保存一年期满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技档案,应分别在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归档。

  (4)其他各种专业档案,均必须按其形成规律,遵守上级档案部门或专业部门的规定及时归档。

  2、凡属本处职能工作所应当负责贯彻执行及凭借指导本机关职能工作的,凡记述本处实际工作或生产技术活动历史面貌的文件(包括正式文件和一般文件材料)电报、图纸(含底图)图表、报表簿册(即各种登记簿、帐簿、名册)和录音、录像、照片等均须向综合档案室归档。

  3、归档工作,务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件文件的页数均须齐全完整。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在“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的同时按文件的保存价值(即永久、长期、短期)组成保管单位(案卷)编目归档。

  5、归档文件材料中的文件与电报应逐一分类立卷。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文、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开立卷。

  6、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如文书、会议……档案等),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一并归入复文件,没有复文的请示归入请示年;跨年度的规划归入针对的第一年;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年;非诉讼案材料,归入结案年。

  7、卷内文件必须排列有序。一般按责任者——问题——时间排列,使同一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非诉论案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8、卷内文件,应安排列顺序逐件逐页编所在页号或件号。即:

  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下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编全卷文件统一的顺序页号;

  不装订的卷,应在每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在章内填上顺序件号;

  图表和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9、凡归档案卷,不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价值,均须按规定格式逐卷填写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1)填写目录时,不得随便改变和简化文件题名(即标题);

  (2)对没有题名或题名(如通知)不能反映文件实质内容的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予以拟制;

  (3)对没有责任者(即作者),年、月、日的文件,要考证清楚,补齐后填入有关项内;

  (4)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5)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的字迹要工整;

  (6)填写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无需说明的卷,亦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立卷的时间填上;

  (7)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备考表置于卷尾。

  10、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所摄声像的人、物名称、身份(或职务)及其活动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摄录者。

  1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去掉订书针、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如有破损者,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如有字迹扩散褪变者,应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

  1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装订。凡装订的案卷,须按卷内文件目录在其首、备考表在其尾,卷内文件依预先后排列的顺序理齐,做到右、下侧齐整;采直径1—1。5毫米粗细的纱绳和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凡不装订的案卷,应用细线和缝纫机装卷内文件逐件装订。

  13、归档文件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等,必须符合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

  14、归档案卷的标题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内容,一般应由卷内文件的负责者(即作者)、内容和名称等部门组成,对责任者简称的使用,要通俗易懂,保持一致。

  十、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本处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具上注明。

  2、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4、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十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财务科长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处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

  十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声像(照片、录相带)档案管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1、对声像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系统、安全,以备管理使用。

  2、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管理。

  3、声像档案管理员应随时收集、征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相带。

  4、借阅声像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归还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5、对收藏的声像档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检查。

  6、严格做好声像档案的保密工作。

  十三、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实物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实物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实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备开发和利用。

  2、实物档案范围包括:锦旗、匾牌、字画、印章、荣誉证书、奖杯。

  3、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保证实物的完整、整洁、干净,注意防火、防潮、防尘。

  4、实物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处属各科室应及时将实物档案移交档案室归档。

  5、实物档案的借出,必须经处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借出手续,如果展出,要对展出实物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6、实物档案如有破损,必须进行认真修复和技术加工,以延长实物档案寿命。

  7、建立实物档案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四、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7、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8、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9、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2、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出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4、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5、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科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7、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

  8、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档案仅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2、外单位来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询,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4、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份。

  6、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7、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8、凡遇节假日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9、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不归还者,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11、档案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特点按照室藏档案的内容、种类和结构,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和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提高档案的查全率。

  十七、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呐喊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制度11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档案管理制度13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7、公司级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均由综合处归档。

  8、其它体系认证要求保存的记录、文件均按规定保存。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办公室应有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综合处长报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务必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务必经档案人员带给,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务必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带给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带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带给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务必追查职责,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15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卡第一联由公共卫生科进行保存管理。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二、公共卫生科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三、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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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必备【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必备【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构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带给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构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潜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贴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用心做好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带给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务必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带给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带给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职责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2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档案管理制度3

  档案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档案移交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档案统计制度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管理制度4

  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特拟定以下校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1、按学院校务公开细则公示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载材料,都属于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要求,凡已公开的记载材料,部门移交时须进行整理、分类、立目、装订后移交。

  3、归档时间,通过公示后的记载材料,各部门须在结束后十五天之内整理后提交存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校务公开档案库以部门为单元,分类保管。

  2、加强档案库的防火、防盗、防虫的安全工作。

  3、不断改善保管条件,提高保管水平。

  三、档案利用制度

  1、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其档案范围及主要内容,为相关上级部门和学院部门的查询提供服务。

  2、查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翻拍摄影,不得复印。

  3、借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不得遗失。

  4、校务公开范围仅限于学校内部,外部人员查阅借阅时,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及相关保密规定办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

  2、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相关制度提出管理措施,要对部门档案立卷归档提供指导。

  3、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方面作出成绩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奖励。

档案管理制度5

  1. 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2. 养殖场养殖免疫档案,需完善以下内容: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生产流水日报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表、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兽药疫苗采购记录、药物添加剂及限用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销售记录、饲料采购记录、标识使用记录等。

  3. 养殖场需妥善保管养殖免疫档案,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养殖档案保存时间不得低于2年。

  4. 养殖场所停业后,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交回发证机关注销。

  5.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的,于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档案管理制度6

  一、立卷归档制度

  (一)、国土资源管理每一项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应将一套收集完整的成果材料向档案部门移交归档。确保档案的归档率、完整率、案卷合格率。

  (二)、归档的材料必须做到内容齐全、完整、准确,图件清晰,字迹工整,发文规范,装订整齐,审查手续完备。

  (三)、国土资源管理档案所涉及的地籍管理类、土地利用规划类、耕地保护类、建设用地管理类、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类、矿业权管理类、执法监察类等材料,应在办理完毕后按归档目录,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即向档案部门移交。第一年度的文书档案必须在第二年上半年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议材料在会议结束后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其它归档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整理立卷后,在第二年一季度向档案部门归档。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四)、双方在办理移交时,档案部门发现案卷质量不合格,要求补充完整或改正后再移交,移交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缓交或任意添加与本案卷无关的材料。

  (五)归档材料由兼职档案员或指定的专人向档案部门移交,交接后经清点审查无误,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备查。

  (六)、档案部门对移交的成果材料应及时登记、造册、编目、录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实体送专门库房上架保管,并提供利用。

  二、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利用、复制档案,应有明确的目的、范围、时间。单位利用档案,须持有合法证明;个人利用档案应出具身份证明,申报具体用途,可利用个人捐赠、寄存、移交的档案和与个人有关联的档案;不得跨越利用范围,查阅所在单位和他人的档案。

  (二)、隶属下级单位利用上级单位档案,需征得上级单位同意,持上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方可利用档案。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持介绍信或调查专用证明,有权利用与本公务有关的`档案资料。

  (四)、律师利用档案资料出示律师调查证明、委托书、律师证,利用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的档案资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并可在我局局域网上公开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不属于自己所有的档案。

  (六)、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4号令《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执行。

  (七)、保护期内地质资料查阅利用依照(国土资源部第16号令《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章执行。

  (八)、咨询。

  (九)、内部利用档案按局规执行。查阅档案在查阅室,公务借出,需注明借出时间,经局领导同意,限期归还。

  (十)、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爱护档案,不得任意添加材料、不得遗失、涂改、拆散、勾画、剪裁、污损、批注、转借和泄密。

  三、图纸管理制度

  (一)凡归档的底图或蓝图应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修改补充图纸底图应经领导书面同意,修改内容较少时,可在图上“杠改”或“刮改”,并在修改处标注“修改标记”。修改内容较多时,另绘新图,与原图一并保存,并作说明。

  (三)图纸管理一律以地域或地图分幅分类。放入图柜管理的图纸按坐标分幅号和象限行列式平放或吊挂;案卷附图采用折叠手风琴式;大图幅采用卷放保管。

  (四)归档图纸必须齐全完整,分类编号正确。

  (五)定期对存放的档案、图纸进行检查、补充,发现破损、变质应立即修复或复制。

  四、档案保密制度

  (一)公民有保守和履行国家秘密的义务。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加强保密教育。

  (二)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在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中,应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

  (三)档案资料的管理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提供利用档案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四)经审查,属保密范围的档案、资料应在保密载体上加以标识,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定期进行定密项目的检查、修订和升解密工作。

  (五)开放档案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公布。

  (六)利用档密的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无权修改。

  五、档案销毁制度

  (一)建立由分管领导、保密领导组成员和专职档案干部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二)经过鉴定,对没有保存价值或者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销毁。

  (三)由档案部门提出准备销毁的档案清单,经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小组和主管档案业务和审批部门批准。

  (四)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应继续保存一段时间后再销毁,防止因疏忽或因某些档案潜在作用未被发现而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五)销毁档案应在指定的地点,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档案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在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六、档案库房技术管理规定

  (一)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库技术管理由档案人员负责。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指导。

  (二)档案库房设置防盗、防火、防晒、防尘、防有害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三)档案库房温度控制在14—24℃ ±2%,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5%;复印室温度控制在18—28℃,相对湿度控制在50—65%;声像库温度控制在20—25℃,相对湿度控制在50—60%;磁带库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有设备的库房日变化幅度不超过±5%;选用白炽灯作人工照明,照度不超过100勒克斯。

  (四)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卫生环境,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奖惩规定

  (一)大力宣传和表彰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埋头苦干,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的档案干部。

  (二)对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提供利用和现代化管理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由档案部门每年评选一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考核和评定技术职称的依据。

  (三)在国土资源管理档案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档案损失、丢失、泄密、涂改,擅自提供复制以及由于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个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主要领导人,由其所在单位的上级机关,依据《档案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规定,没有及时将国土资源管理档案进行收集归档的部门或单位,在年度档案互查中,由档案检查小组提出申请报告,经审议后,由其主管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责任人应给予行政处分。

档案管理制度7

  一、在破碎顶板和分层假顶工作面的使用:

  顶板破啐或厚煤层分层开采时,一般都采用铺金属网的办法,从而形成一种人工假顶金属网假顶。

  我国现有的厚煤层(6m以上)多数江用分两层开采(主要指综采工作面),开采上分层时要为下分层采煤有利条件。其主要措施也是铺金属网(目前采用铺顶网方式的较多),使垮落的岩石胶结成再生顶板。采煤机的这种条件下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经常维护假顶,保持假顶的完整性,防止下分层出现坠包而破网。采煤机司机要掌握好分层采高,力求使支架梁与顶网保持同一平面上,以减少金属网所受拉力,防止因过渡弯曲而发生崩落事故。

  (2)在金属网下割煤时,采煤机的滚筒不应靠近顶板截割,以免割破顶网。一般要求留200mm—300mm厚的假顶。

  (3)在金属网下割煤时,尤其是采上分层、底板是煤而不是岩石时,采煤机一定要割平,不能出现台阶式底板,否则会给推溜、移架造成困难。

  (4)为了给下分层采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消除或减少漏矸冒顶现象,根据垮落的顶板岩石性质,采取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泥浆的办法,促使冒落岩石胶结形成再生顶板,从而为下分层采煤创造有利条件。

  (5)当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时,采煤机司机要及时掌握和调整各分层的采高,以免造成下分层采高过大或偏小,从面给采煤机截割时带来困难。为此,开采后沿走向每推进一定距离后,仍要在工作面沿倾斜方向每隔10m—15m打一钻孔,继续探查煤厚,以便随时调整和控制上下分层的采高。

  (6)当片帮煤大量塌落时,尤其是大块煤掉落到溜槽或采煤机滑靴附近堵住采煤机时,应先进行人工破碎,然后再装煤。

  二、采煤机过断层:

  (一)采煤机过走向断层

  (1)当断层位于工作面中部、落差小、附近煤层厚度大于滚筒直径时,一般可使工作面平推硬过,采取留底煤的办法。也就是在底板上留下一块三角煤(增加了煤炭损失)。如不留底煤,也可以在底板上垫坑木矸石,使其保持一定坡度,以保证采煤机及输送机顺利通过。目前较多的是采取留底煤的办法。

  (2)当工作面的断层落差较大,附近煤厚水于滚筒直径时,一般用拉底或挑顶的办法,使采煤机顺利通过。

  (3)当断层靠近上下平巷、落差较大、难以处理时,则可采用另开一段平巷,用联络眼与原平巷连通的方法,将工作面缩短,躲开断层。

  (二)采煤机过倾斜断层

  (1)对于落差大致等于或小于煤层厚度的倾斜(与工作面斜交)断层,一般采用让采煤机硬过的办法。

  (2)工作面采煤机通过断层时,如果煤壁方向与断层线互相平行或相交的角度太小,则断层的暴露范围将很大,会引起顶板压力,急剧增加,顶板维护将十分困难。因此,为了使断层与工作面交叉面积尽量小,应在通过断层以前预先调整好工作面方向。一般在工作面距断层15m左右时进行调整,使工作煤壁与煤层保持一定的夹角,夹角越大,交叉面积越小,顶板的维护越容易,但通过断层的时间相对延长。根据经验,一般认为交角为250—400之间较好。

  (3)采煤机通过断层时,要特别注意底板坡度的变化、顶板破啐和坚硬岩石等问题。普氏系数在4以下时,可采用采煤机直接割的办法;如果岩石硬度再高时,则要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预先挑顶或起底。顶板破碎时,支架移动要和采煤机配合好,应在采煤机前滚筒割煤后立即移架支护。

  (4)当采煤机通过工作面断层时,不论断层是在工作面上部或下部,一般应采用起底的办法,尽量不要采用挑顶,以避免破坏顶板岩层的.稳定性,增加维护上的困难。由于断民层的顶板比较破啐,支架就采用擦顶移架的方法。

  (三)采煤机在倾斜煤层中的使用

  我国倾斜煤层的储量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在倾斜煤层的综采工作面用好采煤机是十会重要的,并且要注意许多问题。

  (1)使用链牵引采煤机时,若倾角大于150,必须使用液压安全绞车,并有可靠的防滑装置;使用无链牵引采煤机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2)在倾角大于300的工作面,从减少运输设备和电力消耗一考虑,应采用自溜运输方式为好。

  (3)采煤机在运行中一旦发生断链,输送机应立即停转,防滑杆随即插入输送机刮板,防止采煤机下滑。因此,要求采煤机断链和输送机停转要有安全连锁装置。

  (4)对于倾角大、煤质硬的煤层,采煤机应采用单向割煤,也就是沿工作面下行割煤,上行跑空刀,往返进一刀的割煤方式。这样可以避免上行割煤时采煤机打滑、牵引牵引速度太慢,尤其是煤质坚硬时前滚筒割下来的大块煤卡住采煤机等现象。

  (5)为确保安全,在上平巷还可以增设同步防滑绞车。采煤机割煤时,司机可用载波信号和绞车司机进行协同操作。

  (6)倾角大的煤层,采煤机下行割煤时,上平巷的张紧装置要保证牢固可靠,并有足够的张紧力,特别是平链轮传动的采煤机,本身吐链就不快,会因卡链、馈链而发生断链事故。

  (7)倾角大的煤层,使用平链轮传动的采煤机下行割煤时,采煤机机身一定要坚固的导链装置,防止牵引链把导链轮拨出。

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院综合档案的科学管理,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为学院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是指学院在从事教学、科研、基建、财务、党政管理及其它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和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院档案工作是维护学院历史真实面貌、办好学院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院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必须把学院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学院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任务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主管学院档案工作,对全院的档案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建册以及档案移交前的保管。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制订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开展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

  (五)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六)参加档案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七)负责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凡是反映本院重大工作与活动,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声像制品、材料均属归档范围,均应按照规定向学院档案室移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类

  主要包括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本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会议记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

  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

  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

  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

  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

  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

  主要包括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

  主要包括学校有关人员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含在国内举办的)、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进修及学校聘请的外籍、港澳专家与教师在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着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

  (十一)财会类

  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以上各类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八条归档时间

  (一)学校各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4月底前归档;

  (二)各教学部门和能按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学年10月底前归档;

  (三)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第九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归档的各种文字材料,要求字迹、图像清楚,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工整。

  (二)有关部门应自觉配合档案室将该归档的材料收集齐全,核对准确,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并做好立卷工作。

  (三)在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学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均应按照规定向院档案室移交,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交,或将档案据为己有。

  (四)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规定,准确划分保管期限:凡反映重大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料等,有长期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学院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长期保管;凡是在短时间内对学院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列为短暂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学院档案室应做好档案的安全与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案卷,做好立卷、鉴定报告、交接凭证、检查记录等。

  第十二条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档案借阅、调档制度,确定档案利用范围,严格履行档案借阅、调档手续;未经院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超工作范围借阅档案。

  第十三条任何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复制卷内文字材料,不得泄密、遗失和涂改。

  第十四条学院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理领导汇报,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和同意,并造册报经分管院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的档案。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专人监销,并建立销毁清册。

  第十六条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都应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档案馆应建立检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对档案形成部门及专(兼)职档案人员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提供利用做出显着成绩的。

  2、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着成绩的。

  3、将重要或珍贵档案捐献给学校的。

  4、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且表现突出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轻者学校给予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重者,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随意处理,造成损失的。

  2、不按规定归档或一拖再拖,以种种理由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3、拒绝学校档案馆督促、检查、指导的。

  4、损毁、丢失档案的。

  5、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档案的。

  6、涂改、伪造档案的。

  7、出卖、转让档案,或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

  8、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渎职行为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力争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同鉴定小组其他人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认真鉴定分析,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造具销毁清册,写出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和有关人员一起进行认真负责地销毁。

  6、保持库房的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做好档案“八防”工作,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湿度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熟悉室藏情况,积极主动地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搜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要。

  9、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单位工程验收会、初步竣工验收会、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并整理归档。

  10、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准确地向档案管理部门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11、在做好单位内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单位内部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收进、移出档案和资料,必须认真清点,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2、保管档案和资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卷皮和卷盒,并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3、档案资料库房必须坚固,必须装备铁门、铁窗和其他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鼠、防太阳光直射、防有害气体等“十防”设施。

  4、随着气候变化,做好库房密闭、通风、温湿度调节,并适时进行除湿或除尘工作,以防档案霉变。

  5、档案资料库房必须与档案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阅览室分开,但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6、库房专管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7、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库藏档案和资料。发现档案霉烂、褪变、破损或帐物不符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和修复。因失职而损毁、丢失档案资料者,按档案法规严肃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和资料清点移交,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三、档案复制制度

  1、要遵循保密原则,凡涉及保密的档案不得复制。

  2、复制档案中的内容,须经处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3、破损的档案,档案员要及时修改和复制。

  4、对利用较多的档案,可复制数份,以利用使用,并保护原档案,减少档案的磨损。

  四、档案查借阅制度

  1、本着方便工作、满足利用的原则,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须在档案室、阅文室内查阅。

  2、本处有关科室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档案,原则上只能在阅文室内查阅,确实要借出的档案,必须经分管处长签批,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3、外单位来查找利用档案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本处领导签字同意,有关部门派人陪同,方可查阅。

  4、借阅者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杠、打圈、勾画,不准涂改撕毁,不准将档案材料带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准将档案保密内容外泄。

  5、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防止烧毁、水渍档案。

  6、借阅者归还档案时,应填写利用效果信息反馈,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发现有撕毁、涂改和损坏现象,按照档案法规有关条款及追究责任。

  五、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坚持不定期查库,并认真做好记载。

  2、注意库房安全。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进出库房随时关门上锁,不允许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库内。

  3、定时测量记录库内温度。要求库内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并注意做好空调机和去湿机的定时开关工作。

  4、搞好库内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等“十防”工作。

  5、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保护现场不受破坏。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图表、帐薄、声像、照片、实物以及上级印发需要本单位长期执行和落实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科室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堤防建设工程在立项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间所形成的资料在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财务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单位发文、基建项目档案一式贰份,堤防建设项目档案按上级要求制定份数。

  (2)自己撰写的归档文字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书写,禁止圆珠笔、复写纸书写,粘贴装订要符合档案技术保护要求。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齐、清洁、字迹清楚,便于利用。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的反映各职能部门在各项活动中真实内容的历史过程。

  4、归档手续

  移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管一份,以备查找、负责。

  七、“三纳入”、“四参加”制度

  1、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堤防处工作计划,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岗位责任制中。

  2、堤防处有关会议要有档案部门或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3、工程项目建设、科研、设备安装、调试等业务活动要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4、科技项目的鉴定,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5、基建、设备、科研成果验收活动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档案人员参加以上活动中带回的图片资料,必须及时登记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不得作为私有,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档案史料编研制度

  1、综合档案室是堤防处档案史料的收集、管理、开发、利用的职能部门,编研工作是档案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应根据堤防处岁修、防汛、堤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史料,坚持做到经常不断的搞好编研和开发,以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需要。

  2、根据堤防处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档案室按规定搞好档案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统计、专题文件汇编等必须编写的档案史料。

  3、深层次的编研工作,可根据堤防处的特点,由档案部门或组织专门写作班子集中进行编写。

  4、编研的档案史料,只限堤防处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借阅和向社会公布。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处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九、文书材料归档制度

  1、本单位形成的各种专业内容、各种载体(纸张、胶卷、磁带)、各种形式(如文件、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即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类档案均须及时送本机关综合档案室归档。

  (1)文书档案,应于档案形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完毕。

  (2)会计档案,应于形成年度为单位,于决算批准后,继续在财会部门保存一年期满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技档案,应分别在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归档。

  (4)其他各种专业档案,均必须按其形成规律,遵守上级档案部门或专业部门的规定及时归档。

  2、凡属本处职能工作所应当负责贯彻执行及凭借指导本机关职能工作的,凡记述本处实际工作或生产技术活动历史面貌的文件(包括正式文件和一般文件材料)电报、图纸(含底图)图表、报表簿册(即各种登记簿、帐簿、名册)和录音、录像、照片等均须向综合档案室归档。

  3、归档工作,务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件文件的页数均须齐全完整。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在“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的同时按文件的保存价值(即永久、长期、短期)组成保管单位(案卷)编目归档。

  5、归档文件材料中的文件与电报应逐一分类立卷。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文、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开立卷。

  6、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如文书、会议……档案等),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一并归入复文件,没有复文的请示归入请示年;跨年度的规划归入针对的第一年;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年;非诉讼案材料,归入结案年。

  7、卷内文件必须排列有序。一般按责任者——问题——时间排列,使同一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非诉论案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8、卷内文件,应安排列顺序逐件逐页编所在页号或件号。即:

  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下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编全卷文件统一的顺序页号;

  不装订的卷,应在每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在章内填上顺序件号;

  图表和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9、凡归档案卷,不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价值,均须按规定格式逐卷填写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1)填写目录时,不得随便改变和简化文件题名(即标题);

  (2)对没有题名或题名(如通知)不能反映文件实质内容的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予以拟制;

  (3)对没有责任者(即作者),年、月、日的文件,要考证清楚,补齐后填入有关项内;

  (4)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5)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的字迹要工整;

  (6)填写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无需说明的卷,亦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立卷的时间填上;

  (7)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备考表置于卷尾。

  10、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所摄声像的人、物名称、身份(或职务)及其活动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摄录者。

  11、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去掉订书针、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如有破损者,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如有字迹扩散褪变者,应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

  12、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须装订。凡装订的案卷,须按卷内文件目录在其首、备考表在其尾,卷内文件依预先后排列的顺序理齐,做到右、下侧齐整;采直径1—1。5毫米粗细的纱绳和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凡不装订的案卷,应用细线和缝纫机装卷内文件逐件装订。

  13、归档文件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等,必须符合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

  14、归档案卷的标题要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内容,一般应由卷内文件的负责者(即作者)、内容和名称等部门组成,对责任者简称的使用,要通俗易懂,保持一致。

  十、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本处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具上注明。

  2、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4、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十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财务科长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处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

  十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声像(照片、录相带)档案管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1、对声像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系统、安全,以备管理使用。

  2、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管理。

  3、声像档案管理员应随时收集、征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相带。

  4、借阅声像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归还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5、对收藏的声像档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检查。

  6、严格做好声像档案的保密工作。

  十三、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实物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实物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实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备开发和利用。

  2、实物档案范围包括:锦旗、匾牌、字画、印章、荣誉证书、奖杯。

  3、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保证实物的完整、整洁、干净,注意防火、防潮、防尘。

  4、实物档案的归档时间要求处属各科室应及时将实物档案移交档案室归档。

  5、实物档案的借出,必须经处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借出手续,如果展出,要对展出实物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6、实物档案如有破损,必须进行认真修复和技术加工,以延长实物档案寿命。

  7、建立实物档案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四、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安全的完整。

  2、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5、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7、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8、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9、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2、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准绳,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依据,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要造出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有关档案部门备案,然后方可销毁。

  4、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管利用价值需要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保管期限从第一次鉴定的年限算起。

  5、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要重新组卷,要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有关科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以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实,销毁后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7、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尚未安全毁掉时不得离开现场。

  8、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档案利用制度

  1、本单位档案仅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2、外单位来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询,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4、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份。

  6、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7、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8、凡遇节假日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9、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不归还者,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11、档案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特点按照室藏档案的内容、种类和结构,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和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提高档案的查全率。

  十七、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呐喊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3、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4、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5、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6、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7、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制度11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12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档案管理制度13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处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处及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公司档案业务归属综合处,由综合处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各处、各部门指定人员兼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3、公司档案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档案工作制度、条例统一管理公司的档案;各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档案资料。

  4、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企业开发、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须保留的,综合处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领导批复,属付款性质的,由财务处保存原件;属人事问题的,由劳资员保存原件;属工程项目的.,由工程处保存原件。其他重要报告,在企业资料归档范围内的,连同有关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主管经理保存一份,财务处及业务处室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处保存原件。

  7、公司级的收文、发文等文书资料均由综合处归档。

  8、其它体系认证要求保存的记录、文件均按规定保存。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办公室应有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综合处长报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务必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务必经档案人员带给,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务必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带给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带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带给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务必追查职责,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档案管理制度15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卡第一联由公共卫生科进行保存管理。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二、公共卫生科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三、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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