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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5 15:23:39 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药品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药品管理制度15篇

药品管理制度1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县卫生局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4、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5、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

  7、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

药品管理制度2

  连锁药店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品管理制度3

  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咨询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健康咨询室。

  经过允许进入健康咨询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健康咨询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及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员工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季度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健康咨询要有详细登记,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凡个人借用健康咨询室医疗器械的,必须经理批准。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置。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室及器械消毒。

  十、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

药品管理制度4

  一、回收药品的范围包括:家庭过期药品、变质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假劣药品。其它药品一律不得回收。

  二、家庭过期药品实行定点回收,家庭和个人可以将过期的药品送到附近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由回收点统一回收。对群众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不论数量多少定点单位不得拒收。

  三、未设立回收点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回收过期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回收只限于家庭和个人(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在回收范围之内),不含各类组织和单位的过期药品。

  五、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在回收过期药品时,应向群众宣传回收过期药品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合理用药知识。营业时间内必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提供药学服务,指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

  六、定点单位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箱)存放。定点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回收的过期药品应统一登记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簿》上并详细记录;回收的过期药品要集中存放在“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中。

  七、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每季度末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收集存放,收集时要清点数量,并填写《过期失效药品移交表》,定点单位和监管单位人员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保存。

  八、“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应统一标识、统一规格,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统一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九、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销售或流入社会。

  十、对定点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定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规范的回收点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造成回收的过期药品再次销售或外流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予以查处。

药品管理制度5

  一、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二、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三、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四、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六、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药品管理制度6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中转库及各药房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特别注意,保证药品出库、调配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此类标志字体为红色,以便更加醒目。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从中转库到药房要双人复核,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产地以便区分。

  7、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8、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房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药品管理制度7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

  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

  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药品管理制度8

  1.目的:加强公司经营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发生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4.职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5.2重大质量事故

  5.2.1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鼠害、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2.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5.2.3购进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的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上的。

  5.2.4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5.2.5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的。

  5.3一般质量事故

  5.3.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1000~3000元的。

  5.3.2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下的。

  5.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5.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24小时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当日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三日内由质量管理部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不得超过15天)。

  5.4.3一般质量事故应三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5.5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5.6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6.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应责成质量副总经理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5.6.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6.3事故调查完毕,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6.5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方法

  5.6.5.1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

  5.6.5.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5.6.5.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5.7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相关记录

  6.1《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6.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9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5.1、5.2、5.3、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冷藏药品的运输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药品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药品使用安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本制度针对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宜临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过程的管理。

  一、成立药品召回管理小组

  由分管药学部门的院领导及院办公室、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分管院领导负总责,院办公室统一指挥安排,各部门根据具体分工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药品的召回工作。

  各部门职责:

  1、院办公室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批准及药品召回全过程指挥,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发布和召回过程的控制。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并向患者或使用部门解释药品召回工作的必要性;负责召回药品的存放与管理工作,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通报;负责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报告及总结。

  3、医务科负责协调临床科室的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4、护理部协同药剂科开展临床科室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5、财务科负责召回药品的`货款及帐务处理。

  二、药品召回的范畴

  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报道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

  8、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药品召回分级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级

  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出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四、药品召回的时限

  1、一级召回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2、二级召回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3、三级召回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五、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

  1、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2、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药品经营过程是否符合GSP规范要求;

  3、药品主要使用人群的及比例;

  4、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数量、批次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5、其它可能影响用药安全的因素。

  六、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

  1、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2、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3、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4、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5、危害导致的后果。

  七、药品召回程序

  当有本制度药品召回范畴内须召回药品时,医院应按规定确定召回等级,制定召回计划并发放召回通告,按规定时限开展召回工作,规范处理召回药品,及时整理药品召回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问题药品国家通报,药剂科应及时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登记等待处理。

  2、积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供应商履行药品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3、在医院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供应商,必要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具体操作程序、办法如下:

  ①、临床科室发现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后应及时与药剂科联系。

  ②、药剂科派人到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必要时封存该药品。并通知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对药品不良事件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③、如确定为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④、如系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事件,药剂科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4、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应紧急召回

  ①、在门诊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病人本人或家属,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要求返回医院合理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②、住院药房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第一时间通知病区护士,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由护士尽快把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返回药房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八、其它要求

  1、召回药品应填报药品召回登记表,召回药品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剂科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2、属医院工作人员责任问题导致药品召回造成各项损失的,应当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应配备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对本店保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2、门店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4、药品到货质量验收合格即视为第一次养护检查合格,每月对陈放店内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记录内容要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五年;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8、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9、对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药品,门店养护员每月底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交门店负责人实施催销;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药品管理制度12

  1.0目的

  规范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正确安全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内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

  3.0工作职责

  3.1保洁领班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及质量监控。

  3.2保洁员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具体的防疫消杀药品使用。

  4.0基本内容

  4.1在使用防疫消杀药品进行防疫消杀防治工作时,应事先准备好相关喷药工具,操作人员应详阅药品标鉴说明,并做到清楚药品的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及稀释倍数。

  4.2::喷洒药品时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长衣、长裤,工作时佩戴卫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喷药作业完毕后换衣裤,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喷药工具,将剩余药品和药品空瓶/袋如数交回仓库集中保管。

  4.3药物不慎溅至皮肤或脸部时,及时用水冲洗,以免中毒或灼伤皮肤,凡接触过药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净前,不能触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区内使用药品应杜绝使用剧毒,有效期长及具有强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杀药品。

  4.5使用各种药品的浓度应准确,严格按比例配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品配合时,用量要准确,避免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4.6喷洒药品时要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切勿迎面喷药。

  4.7喷洒药品时要求均匀,以防多药处出现药害,少药处害虫未除。

  4.8大风大雨天、重大节日或专项活动期间及周末禁止喷药;楼层消杀活动一般在上班时间住户少的情况下进行,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客户的门面上,如特殊情况须在非上班时间进行的,须先征得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

  4.9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办公室、会所及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有领班现场指导进行药品配制。

  4.12各种防疫消杀药物应贴上标记,使用药物后,应放回原处,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5.0环境因素控制

  5.1关注环保,各类农药保管、领用、配制按规定执行,及时回收空瓶,集中退还或处理。

  5.2注意节约。

  5.3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的施药、排污作业应事先通知客户,并采取有效驱冲措施。

  6.0支持性文件与记录

  6.1《防疫消杀操作规程》

药品管理制度13

  1. 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 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 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14

  ee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药品由专人负责,药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每个药品柜有标签,标明药品名称及数量。

  二、药品领用须经负责人同意,填写领用单。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实验教师领取,其他人员领用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填单领用。

  三、每年药品购买由药品负责人报计划,教务处审批,总务处购买,再由药品负责人验收入库。

  四、药品管理每年盘点一次,购进药品与耗用明确,报教务处备案。

  五、药品室需设立危毒药品专柜,须上两把锁,由两位实验教师分别管理其中一把钥匙。取用药品,需两位老师同时在场。

药品管理制度15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裹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注射剂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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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药品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品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药品管理制度15篇

药品管理制度1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县卫生局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4、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5、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

  7、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

药品管理制度2

  连锁药店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二、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四、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五、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品管理制度3

  健康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健康咨询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定期消毒。

  二、非医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健康咨询室。

  经过允许进入健康咨询室的人员,要听从安排,保持健康咨询室卫生与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翻阅有关资料和动用医疗器械及药品。

  三、严格执行医疗制度,按常规程序就诊,遵从医嘱,以保证就诊质量。

  四、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员工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五、药品入库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每季度清理库存药品,严禁使用过期、失效、霉变和质量问题的药品。

  六、健康咨询要有详细登记,坚持合理用药的原则,防止药品浪费。

  七、加强对设备(施)的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并造册登记。

  凡个人借用健康咨询室医疗器械的,必须经理批准。

  八、医疗废弃物应及时分类清理并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置。

  九、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每周进行一次健康咨询室及器械消毒。

  十、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做好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工作;

  遇有特殊的病症应请示领导。

  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到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二、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进货单位、购货数量、日期、生产企业、药物通用名称及有效期。

  三、购进药品后必须认真查对及验收,经采购人员及药品验收人员校对后,双方签字才能入库。

  四、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坚持经常做好温湿度管理和观测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库房及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即: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种及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药分开。

  六、涉及的库房及药房,货架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湿、防腐、防污染、防鼠工作。

  七、为满足员工要求,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健康咨询室在保持拆零用具清洁卫生的前提下,把药品拆零后发给来就诊病人。

  但在内服药袋上必须清楚的`写明药名用量及用法。

  八、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短缺的拆零药品应从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留原包装。

  九、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1.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

  2.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3.药品投产使用后各种不良反应。

  4.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以上各种不良反应发生都要按规定报告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

药品管理制度4

  一、回收药品的范围包括:家庭过期药品、变质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假劣药品。其它药品一律不得回收。

  二、家庭过期药品实行定点回收,家庭和个人可以将过期的药品送到附近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由回收点统一回收。对群众送交的.过期失效药品,不论数量多少定点单位不得拒收。

  三、未设立回收点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得回收过期药品。

  四、过期药品的回收只限于家庭和个人(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在回收范围之内),不含各类组织和单位的过期药品。

  五、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在回收过期药品时,应向群众宣传回收过期药品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合理用药知识。营业时间内必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提供药学服务,指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

  六、定点单位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箱)存放。定点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回收的过期药品应统一登记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登记簿》上并详细记录;回收的过期药品要集中存放在“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中。

  七、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每季度末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收集存放,收集时要清点数量,并填写《过期失效药品移交表》,定点单位和监管单位人员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保存。

  八、“扬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应统一标识、统一规格,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统一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九、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各定点单位要妥善保管,禁止销售或流入社会。

  十、对定点单位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定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规范的回收点予以表彰;对管理不善造成回收的过期药品再次销售或外流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规定予以查处。

药品管理制度5

  一、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二、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三、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四、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六、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药品管理制度6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中转库及各药房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特别注意,保证药品出库、调配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此类标志字体为红色,以便更加醒目。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从中转库到药房要双人复核,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成分相同厂家不同的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产地以便区分。

  7、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8、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9、本制度的制定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房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药品管理制度7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

  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

  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药品管理制度8

  1.目的:加强公司经营药品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发生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4.职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事故的分类: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5.2重大质量事故

  5.2.1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鼠害、霉烂变质、污染、破损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5.2.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5.2.3购进无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的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上的。

  5.2.4药品在有效期内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整批退货的。

  5.2.5因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整批药品报废的。

  5.3一般质量事故

  5.3.1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1000~3000元的。

  5.3.2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二万元以下的。

  5.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5.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所在部门必须24小时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质量事故应当日内报总经理、质量管理部,三日内由质量管理部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不得超过15天)。

  5.4.3一般质量事故应三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5.5出现质量事故,当事人(或所在部门)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若事故发生时,部门领导不在场,必要时,当事人可直接越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5.6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6.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公司应责成质量副总经理成立专门小组或指定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5.6.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6.3事故调查完毕,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6.5质量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方法

  5.6.5.1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

  5.6.5.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警告、调岗或经济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5.6.5.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5.7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6.相关记录

  6.1《质量事故报告记录》

  6.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9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5.1、5.2、5.3、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冷藏药品的运输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药品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药品使用安全的管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行为。本制度针对因质量原因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宜临床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召回过程的管理。

  一、成立药品召回管理小组

  由分管药学部门的院领导及院办公室、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分管院领导负总责,院办公室统一指挥安排,各部门根据具体分工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药品的召回工作。

  各部门职责:

  1、院办公室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批准及药品召回全过程指挥,负责药品召回指令的发布和召回过程的控制。

  2、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并向患者或使用部门解释药品召回工作的必要性;负责召回药品的存放与管理工作,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通报;负责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报告及总结。

  3、医务科负责协调临床科室的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4、护理部协同药剂科开展临床科室药品召回及开展后续诊治工作。

  5、财务科负责召回药品的`货款及帐务处理。

  二、药品召回的范畴

  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紧急报道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而要求临床停用的。

  8、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三、药品召回分级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级

  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损害,但出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四、药品召回的时限

  1、一级召回应在24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2、二级召回应在48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3、三级召回应在72小时以内全面展开药品召回工作。

  五、药品安全隐患调查的内容

  1、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

  2、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药品经营过程是否符合GSP规范要求;

  3、药品主要使用人群的及比例;

  4、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数量、批次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5、其它可能影响用药安全的因素。

  六、药品安全隐患评估的主要内容:

  1、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2、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

  3、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

  4、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

  5、危害导致的后果。

  七、药品召回程序

  当有本制度药品召回范畴内须召回药品时,医院应按规定确定召回等级,制定召回计划并发放召回通告,按规定时限开展召回工作,规范处理召回药品,及时整理药品召回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问题药品国家通报,药剂科应及时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做好登记等待处理。

  2、积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供应商履行药品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3、在医院发现使用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供应商,必要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具体操作程序、办法如下:

  ①、临床科室发现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后应及时与药剂科联系。

  ②、药剂科派人到临床科室察看情况,必要时封存该药品。并通知在全院范围内暂停使用该药品,对药品不良事件进行初步分析、评价。

  ③、如确定为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④、如系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事件,药剂科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药事宜。

  4、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应紧急召回

  ①、在门诊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该第一时间通知病人本人或家属,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要求返回医院合理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②、住院药房发现药品调配、发放错误,药剂科应第一时间通知病区护士,了解病人是否使用和有无异常反应,并嘱其停止使用,由护士尽快把调配、发放错误的药品返回药房处理,做好差错报告并登记。

  八、其它要求

  1、召回药品应填报药品召回登记表,召回药品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剂科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2、属医院工作人员责任问题导致药品召回造成各项损失的,应当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应配备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对本店保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2、门店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4、药品到货质量验收合格即视为第一次养护检查合格,每月对陈放店内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记录内容要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五年;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8、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9、对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药品,门店养护员每月底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交门店负责人实施催销;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药品管理制度12

  1.0目的

  规范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正确安全使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内防疫消杀药品使用管理。

  3.0工作职责

  3.1保洁领班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及质量监控。

  3.2保洁员负责依照本规定进行具体的防疫消杀药品使用。

  4.0基本内容

  4.1在使用防疫消杀药品进行防疫消杀防治工作时,应事先准备好相关喷药工具,操作人员应详阅药品标鉴说明,并做到清楚药品的防治对象、使用剂量及稀释倍数。

  4.2::喷洒药品时要注意做好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长衣、长裤,工作时佩戴卫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喷药作业完毕后换衣裤,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喷药工具,将剩余药品和药品空瓶/袋如数交回仓库集中保管。

  4.3药物不慎溅至皮肤或脸部时,及时用水冲洗,以免中毒或灼伤皮肤,凡接触过药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净前,不能触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区内使用药品应杜绝使用剧毒,有效期长及具有强刺激性气味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杀药品。

  4.5使用各种药品的浓度应准确,严格按比例配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品配合时,用量要准确,避免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4.6喷洒药品时要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切勿迎面喷药。

  4.7喷洒药品时要求均匀,以防多药处出现药害,少药处害虫未除。

  4.8大风大雨天、重大节日或专项活动期间及周末禁止喷药;楼层消杀活动一般在上班时间住户少的情况下进行,梯间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扶手或客户的门面上,如特殊情况须在非上班时间进行的,须先征得管理处同意方可进行。

  4.9员工宿舍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喷杀时不要将药液喷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办公室、会所及娱乐配套设施应在下班或营业结束后进行,并注意关闭门窗;将药液喷在墙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有领班现场指导进行药品配制。

  4.12各种防疫消杀药物应贴上标记,使用药物后,应放回原处,必须妥善保管,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5.0环境因素控制

  5.1关注环保,各类农药保管、领用、配制按规定执行,及时回收空瓶,集中退还或处理。

  5.2注意节约。

  5.3对空气质量有影响的施药、排污作业应事先通知客户,并采取有效驱冲措施。

  6.0支持性文件与记录

  6.1《防疫消杀操作规程》

药品管理制度13

  1. 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 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 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14

  ee一中实验室药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药品由专人负责,药品按规定摆放整齐,每个药品柜有标签,标明药品名称及数量。

  二、药品领用须经负责人同意,填写领用单。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实验教师领取,其他人员领用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填单领用。

  三、每年药品购买由药品负责人报计划,教务处审批,总务处购买,再由药品负责人验收入库。

  四、药品管理每年盘点一次,购进药品与耗用明确,报教务处备案。

  五、药品室需设立危毒药品专柜,须上两把锁,由两位实验教师分别管理其中一把钥匙。取用药品,需两位老师同时在场。

药品管理制度15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高危险药品包裹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注射剂稀释和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