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梯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梯管理制度1
根据电梯规范规定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指定的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严格管理。电梯钥匙使用要有登记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使用钥匙人员应当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件。
2、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的交接工作,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3、电梯钥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4、电梯维修保养人员不得私自将自己的电梯钥匙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5、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妥善保管,以免未经授权的人士使用。
6、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基站钥匙、轿内操纵箱检修钥匙、机房钥匙。
7、电梯厅门三角钥匙必须由持有质监部门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使用。
8、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的'使用方法
①、使用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置,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
②、使用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时,先将厅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置是否满足维修和应急救援条件。当轿厢位置满足维修和应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厅门扒开。
③、厅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厅门,防止厅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④、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可以上轿顶时方可上轿顶;使用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厅门口设置醒目的请勿靠近'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在厅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⑤、应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进行救援作业。
⑥、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员使用钥匙打开厅门进行应急救援时,如果轿厢底部与层门地坎段差超过400mm时,请停止救援作业并关闭层门,立即调整轿厢的位置,当轿厢底部与层门地坎段并调整到小于400mm时再进行救援作业。
⑦、禁止使用电梯层门钥匙顶住已经打开的层门。
9、电梯厅门三角钥匙安全警示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属于专用工具,使用不当时会存在从井道坠落的危险,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特再次郑重地向您提出以下安全警告:
①、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使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使用不当将造成严重事故!
②、千万不要凭主观印象认为电梯在某层,即使您刚将电梯停靠在某层,电梯也极可能已被驶离,这时贸然用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极可能发生坠落事故!
③、不得随意用电梯厅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确有必要开启厅门从厅外进入电梯,必须先稳定重心,开启厅门约10厘米时先观察轿厢位置,确认轿厢在本层后方可进入!
电梯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电梯是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特种设备,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和安全使用,必须制定《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2、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不得随意仿制或配制,也不得随意滥用。
二、电梯钥匙使用与保养
1、电梯电源钥匙是操纵电梯运行与使用的电源开关钥匙;
2、电梯电源钥匙的操作使用程序必须按照电梯制造厂家规定的操作使用程序进行;
3、电梯电源钥匙必须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专职司机或电梯值班人员使用和保管,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与保管。
三、电梯机房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机房是放置电梯重要设备的.场合,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才能进入;
2、电梯正常使用时,电梯机房必须上锁,以防止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3、电梯机房钥匙应由电梯司机、电梯值班人员或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
四、电梯三角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三角钥匙是电梯困人救援与电梯检修、检测时使用的;
2、电梯三角钥匙必须由电梯业主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
3、电梯三角钥匙上必须附着一个“告示牌”,讲明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在一次开锁后,可能未有效地锁住厅门而发生的危险;
4、用电梯三角钥匙救援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电梯管理制度3
电梯公司电扶梯安全管理规定
电扶梯属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大厦主要的交通工具。为了保证电扶梯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订以下几条:
1、具有电扶梯维修保养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仪表、仪器、和调试、检测手段;要有具体的质量保证体系。
2、维修技术人员必须经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3、电扶梯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禁止操作(主要部件不得随意调动)。
4、各电梯队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电梯工bp做到随叫随应,各应急维修人员bp机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从接到电扶梯故障投诉起不得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到场。
5、如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尽快赶赴现场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尽快采取措施救援乘客。
6、电梯工应每周对电梯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记录;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研究解决,队长及人员对巡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签字认可。
7、未经公司书面批准,电扶梯任何设备及功能不准变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电梯队认真执行电扶梯的定期保养内容,认真维修电扶梯所发生的故障,并填写保养报告及召修报告。
9、维修、保养、正常停电等任何原因造成的停梯,应在基层挂牌告示。
10、每月初公司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参加(除值班员外),并作记录。
11、每季度公司安全主任组织人员,对各电扶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所提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电梯管理制度4
1、保持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必须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情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闭。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维修时,请尽量提供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情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合同号;
(3)故障情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电梯管理制度5
一、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员证才准予上岗。操作员证每两年进行复审。
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开启厅门进轿厢之前,应看清轿厢是否确实停在该层站。
三、有司机电梯,必须由专职司机操作,当司机需暂时离开轿厢,应将轿厢电源开关关闭,并关闭厅门。
四、定时使用的电梯每日工作完毕,安全管理员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并在离开前断开轿厢电源,并关闭厅门。
五、在电梯机房内或附近设置值班室,应有通讯设施,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六、应保持电梯警铃、电话、应急照明完好,保证轿内外有效地联络。
七、加强对电梯日常检查,当电梯运行有异响、振动、冲击等其它异常现象,应停用检查。
八、应保证电梯在额定载重范围内工作,严禁超载;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通过安全窗去搬运超长物件。
九、电梯在运行中,不允许做检修试验,不允许抹试、保养任何电梯部件。
十、严禁在厅、轿门开启的情况下,通过应急按钮使电梯以慢速作正常行驶乘用;不允许以手动启闭轿门作为电梯的启动和停止;不允许用检修、急停按钮作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不允许随意拆除消防功能;不允许短接安全回路、厅门、轿门回路作正常乘用。
十一、不允许乘用人员随意扳弄操纵箱上的开关、按钮等电器元件。
十二、禁止轿内吸烟;禁止将烟头、火种乱丢在梯上和轿厢内。
十三、应自觉接受安全监察的件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安全运行。
十四、电梯应实行四级维修保养制(例行周保养、月保养、季保养、年保养),保证电梯随时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五、电梯应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维修保养电梯。
十六、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各梯层厅门悬挂警示标牌。
十七、应自觉接受省安全检验机构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未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不得使用。
十八、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负责保护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应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梯管理制度6
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站长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品,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放于门口或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吸烟。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应当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并配备应急灯。
5.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温度不超过40摄氏度。
6.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工保管,不得私配钥匙。
7.随时注意机房无异味,如有必须查找到后,排除。
8.电梯困人救援措施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电梯管理制度7
1、 三角钥匙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2、 使用的三角钥匙上必须附有安全警示牌或在三角锁孔的周边贴有警示牌:注意禁止非专业人员使用三角钥匙,门开启时先确定轿厢位置。
3、 用户或业主必须指定一名或多名具有一定机电知识的`人员作为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对电梯数量较多的单位,电梯管理员应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
4、 电梯管理员应负责收集并管理电梯钥匙(包括操纵箱、机房门钥匙、电锁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如果电梯管理员出现变动则应做好三角钥匙的交接工作。
5、 严禁任何人擅自把三角钥匙交给无关人员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6、 三角钥匙的正确使用方法:
(1)打开厅门时,应先确认轿厢位置;防止轿厢不在本层,造成踏空坠落事故;
(2)打开厅门口的照明,清除各种杂物,并注意周围不得有其它无关人员;
(3)把三角钥匙插入开锁孔,确认开锁的方向;
(4)操作人员应站好,保持重心,然后按开锁方向,缓慢开锁;
(5)门锁打开后,先把厅门推开一条约100mm宽的缝,取下三角钥匙,观察井道内情况,特别是注意此时厅门不能一下开得太大;
(6)操作人员在开锁完成后,应确认厅门已可靠锁闭。
电梯管理制度8
为规范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电梯保养、维修应由有资质的`电梯专业公司进行。
三、电梯日常维护、检查、由持证电梯管理人员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签名。
四、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电梯运行正常。
五、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六、电梯必须定期进行年审年检,合格才能运行。
七、电梯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
八、电梯维保公司维保工作结束后,电梯管理人员需对维保工作做出评价、记录并经双方签名确认。
电梯管理制度9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二)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三)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四)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三、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二)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三)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四)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类和作用;
(五)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六)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五、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六、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七、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八、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电梯管理制度10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电梯管理制度11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三、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四、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打蜡、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计划(更换曳引机、清洗导轨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检修安全回路、更换磨损和不可靠机械电器部件)。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
七、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纤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电梯管理制度12
1、一般规定
①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③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硬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④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⑤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⑥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⑦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⑧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①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②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剔墙、打设膨胀螺概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③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④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⑤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⑥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粱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锕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⑦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人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安装配重块应放人一端再放人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x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对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⑧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限速器调整完毕。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②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③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④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⑤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人梯井。
⑥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⑦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⑧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梯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⑩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①①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①②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①③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②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③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④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
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⑤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电梯管理制度13
一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使用单位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二在电梯显著位置粘贴电梯使用标志、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维保质量监督卡和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三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电梯钥匙使用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四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并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相关工作。
五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保证电梯应急照明、通信网络和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使用。
七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单位变更时,在新合同生效后10日内,持维保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并及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并经维护保养单位确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开展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加强对电梯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并做好记录。
十一对电梯轿厢内部进行装修的,装修结束后,应当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停用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在重新启用前,使用单位应当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申请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十三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或者超过设计年限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评估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电梯管理制度14
一看到电梯有围挡在进行维修和保养作业时,禁止乘梯;
二请勿在电梯门区域停留,进出时注意观察轿厢位置,做到快进快出,不要低头玩手机,不要用手或身体阻挡电梯门,如需保持电梯门打开状态,应使用外召按钮或轿厢内开门按钮;
三任何情况下都禁止扒门和打开轿顶安全窗,以免坠落电梯井道;
四禁止用异物卡住电梯厅轿门中间,人为阻止电梯关门。搬运重物需长时间使用电梯时,请与使用单位管理处联系;
五禁止超载运行,超载铃响时后进者退出;
六身体请勿倚靠电梯门,以免电梯开门时摔伤;
七不得在电梯内嬉戏、打闹、蹦跳,保持门地坎和轿厢清洁,勿乱扔果皮杂物,减少电梯故障;
八学龄前儿童应在成年人陪同监护下乘用电梯;
九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对宠物进行有效控制;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拆卸和维修电梯,或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发生地震、火灾时切勿乘坐电梯。
电梯管理制度15
为了使公司持续良好的经营,调动维保人员的积极性及售后服务质量,经公司相关人员反复研究,做出如下规定。
一、维保各组权利
1、获得劳动报酬(以下简称工资)的权利:劳动报酬实行计件考核制。
①、计件:
按维保组为单位计件;维保电梯台数乘以每台100元/月计发工资;工资中含各组维保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市内车费、应急车费、应急差旅费、应急误餐补助、新梯接手维保堪查、各种节假日值班费及加班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社保费记入配件成本中,各组维保人员的工资由各组组长提出分配方案,报维保部经理、会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②、考核:
分技术考核和履职考核。技术考核按第五项执行,考核结果在各组工资分配前汇入总工资;履职考核按第四项执行,考核结果在各组工资分配后从个人工资中扣罚。
2、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3、谏言的权利:
4、劳动自由的权利:按劳动用工合同。
二、维保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熟悉所维保的电梯性能、构造和使用方法,掌握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规程。
3、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认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力保电梯安全运行。
4、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随时注意自身安全及周边人员和财产安全。
5、以人为本,及时处理电梯关人事件;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奔赴现场,先将电梯中被困人员安全放出后,再排除电梯故障。
6、爱护电梯设备、工具和材料,对日常维修、保养的消耗品须如实登记,严禁浪费。
7、按公司相关规定,合理制订电梯保养计划并贯彻执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保养或应急维修,必须及时向组长和公司报告。
8、按要求及时填写保养、维修及事故处理记录。按公司规定时间交回维保单、应急单、工作记录,建好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9、保持电话24小时开通,实现电梯发生故障时沟通顺畅。电梯年检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用户知悉并做好年检前的准备工作。
10、接听电话和与客户当面交流时要文明礼貌,认真倾听客户意见。操作讲规范,保养讲质量,维修讲效率,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11、配合公司收款、续签合同、拓展业务,协助公司向用户收集电梯相关资料。完成上级合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12、禁止私自给用户提供服务合同范围之外的增值服务,禁止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禁止私自对外提供公司技术资料。
三、维保组长职责
1、宣贯并执行业务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文件、会议精神、电梯操作规程和交办的工作任务。
2、负责所在维保组日常工作的安排、管理,以及对该组成员的技术培训、技术考核。
3、负责向组内成员提供维修保养所需技术支持,解决组内成员无法解决的问题。
4、负责组内电梯维保质量,并对组内成员的履职能力进行培训,负责对组内成员的履职情况和敬业精神进行监督考核。
5、负责组内维保工作的安全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向总经理汇报);负责对组内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其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须及时处理。
6、负责将组内维保工作情况向公司如实汇报,协助公司做好对维保工作的监督。
7、维保组长除以上应尽职责外,还需履行本制度所规定的“维保人员职责”。
四、岗位管理制度:
1、因违规操作引发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维保员自行承担。
2、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三不:不违章作业、不酒后作业、不冒险作业;否则处罚款:50元/次。如因酒后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行承担。
3、如发生电梯关人事件,不及时赶到,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以较短者为准)情况,处罚款:100元/次;接到故障通知后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引起客户投诉或抱怨的,处罚款:50元/次,如造成经济损失由维保人员自行承担。
4、维保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财产及人员伤害,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以内(一般事故)的,处罚维保人员500元/次的罚款,并处罚其承担10%经济责任。造成财产及人员伤害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重大事故)的公司给予维保员惩罚1000元/次的罚款,并处罚其承担10%经济责任,有刑事责任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5、常用维修保养工具不齐或工具无法使用者,处罚款:10元/次;故意损坏设备、浪费维修保养材料者,处罚款:20元/次,并追究造成的相应损失。
6、未按计划保养或应急维修,且未向上级和公司报告,处罚款:20元/次。
7、如保养、维修及事故处理记录填写不真实,处罚50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公司规定时间交回维保单、应急单、工作记录,处罚20元/次的罚款。
8、电梯年检前1个月,必须先进行自检、整改。如有问题,属我方责任的,必须在年检前整改完毕;属甲方责任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整改方案,让甲方签章确认。年检不合格,如有我方责任的,处罚款:100元/台,并负责及时整改,另承担相应的复检费。
9、维保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不能有关机或电话无电事件发生,发生后处罚2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
10、公司如接到投诉电话或回访客户时,客户抱怨维保人员维保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差,处罚款:50元/次。
11、如因维保质量或维保态度导致客户丢失,维保人员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总额的10%进行赔偿)。
12、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脱岗,处罚款:10元/次。脱岗时间超过2小时,视为旷工。
13、电梯配件更换,由公司统一购买。维保员必须对填写的“请购单”负责,如因型号、规格、尺寸错误导致公司购买的配件无法使用,配件费用自行承担。
14、因维保质量差造成公司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公司将从负责该电梯维保人员的工资中暂扣该款。如因用户原因公司应收款无法按时收回,维保人员将按公司规定的责任比例承担。收回的.款项必须当日上交财务,如因特殊原因当日不能交财务部的,第二天必须上交。如有挪用,一经发现按金额的10%进行罚款,情节恶劣的将予以出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不配合公司处理日常事务,或不完成上级合理安排的其他工作,处罚款:50元/次。
16、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者以收入的3倍进行处罚。
17、凡违反“维保人员职责”第12条者。一经核实,处罚款:1000元/次。
五、技术考核
1、持证上岗:在职员工在本规定出台后公司通知的取证考试之日起一个月内考试通不过,或不参加考试,则按学徒对待,工资在原有基础上减少200元/月。
新聘业内人员在取证之前工资在所定工资基础上减少200元/月,学徒则给予3个月的培训期。
2、技术考核:按所维保的电梯电气、机械,和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规程掌握程度进行考核。
电气(70分):?能看懂电气原理图中的外围回路(含厅轿门回路,机房、底坑、轿厢安全回路,强迫换速回路,楼层感应回路,检修回路)电路图,?熟悉控制柜各零部件位置、作用,熟悉外围回路控制柜中接入接出点及指示灯?熟悉门机自学习及相应开关调整。熟悉:满分,较熟悉:按点数评分。
机械(15分):熟悉:满分,较熟悉:按点数评分。
维修保养及大、中修规程(15分):熟悉:满分,较熟悉:按点数评分。
每个维保人员按片区或个人维保的电梯台数考核计分。
六、奖励规定
1、维保人员因利用各种人脉关系及技术过硬赢得用户的认可拓展的电梯业务,公司给予提成(按维保提成制度)。
2、最佳质量片区奖:维保班组保养的电梯全年年检一次性过关率达98%以上,因电梯自身故障应急率低于10%,无违责处罚,公司年底给予奖励每人500元。
3、最佳敬业精神奖:维保人员因服务态度良好,全年没有被客户投诉一次,或公司回访时客户反映非常满意,年底公司给予奖励500元。
4、最佳安全片区奖:维保班组对安全意识特别高的,并且全年未发生过一次安全事故公司年底给予奖励个人500元。(在风险金中计提)。
5、优秀导师奖:维保人员主动为公司培训新人,并且好不保留的将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传授新人,年底公司一次性奖励个人500元。(从培训金中提出)。
6、因维保人员维保电梯质量好,收款及时,合同到期之日就全额收回或提前收回款时,公司将给予个人奖励10元/台(特殊情况除外如发票晚开等原因)。
7、维保人员维保质量好,续签订的有偿维护保养合同的金额比上年度高,公司给予奖励(涨幅部份金额税后的30%计提),计入工资中,公司其他人员续签的除外。
8、免保到期,维保人员续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的,公司税后纯收入的5%给予奖励。
9、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扶弱济贫等奖,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10、奖励维护保养合同外的增值服务,如配件提成,配件提成分配制度按原制度执行。
【电梯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电梯管理制度12-23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3-15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2-14
电梯施工管理制度02-25
施工电梯管理制度02-26
电梯日常管理制度04-05
【合集】电梯管理制度07-26
学校电梯管理制度10-18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17
[精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