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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制度最新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最新,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员管理制度最新1
为加强学院保卫处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每一个安保人员的主动性,强调工作纪律,激发全体人员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切实做到奖惩分明,现结合安保工作特点和保卫处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保卫处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更不得旷工。
3、保卫处所有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学院领导的管理。
4、保卫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学院的各种管理制度和部门的规章制度,熟悉学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具备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沉着应对、科学处置的能力。
5、上班时不得赌博、抹牌、看书看报、做私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闲谈、打闹、滋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饮用含酒精饮料,更不得饮酒。
二、请销假管理
严格按照《仙桃职业学院请销假制度》执行。
三、办公室人员管理要求
1、团结友爱,通力合作,创建和谐集体,增强部门凝聚力。
2、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打造学习型部门,争做学院先进单位。
3、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安全保卫工作让全院师生满意。
4、适时掌握高校安保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创新高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永葆省级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5、礼貌接待来访人员,合理处理校园内各种矛盾。
6、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提建议,共学院领导决策。
7、认真完成学院安全保卫指导、监督、策划、实施任务。
8、诚恳接受学院领导督导和全院师生监督。
四、处室值班人员管理要求
1、值班时间为:当天早上8:10—第二天早上8:10,当天8:10—21:30必须在学校。
2、组织巡逻队检查学院消防设施、电线线路和用电器;至少三次检查门卫、巡逻人员值勤情况,以及楼栋管理人员在岗情况。
3、时时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动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4、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
五、执勤安保人员管理要求
1、上班时,着装要整洁整齐,执勤人员必须穿制服,配警用器械。
2、执勤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学院保卫干部的安排
3、当班队长要合理安排值班,安排值班时不得有私心杂念和带个人情感色彩,要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4、执勤安保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当班队长的安排与管理,密切协作,出色完成各种执勤任务。
5、任何人不得把情绪带到工作中,对工作不满意有意见的人员只能下班后反映、协商,视具体情况调节、讨论、解决。
6、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制服和警用器械,爱护学院的一草一木。
7、不得将警用工具、器械和其它学院物品私借他人。
8、每日上午8:00进行交接班,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包括巡逻车、对讲机、警棍、巡逻灯、值班室接警日志、消防日志),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9、出色完成学院临时下达的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一)、门卫执勤管理规定
1、值班时不得精神萎靡,不得开小差,不得打瞌睡,站要笔直、坐要挺拔。
2、值班时不得讲粗话、脏话、狠话,要多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欢迎领导莅临我院!”、“请停车!”、“请登记!”、“请注意安全!”、“校园内请减速慢行!”等);不得粗暴对待来访人员,更不得粗暴对待学生或学生家长。
3、不得在显眼处吸烟。
4、不得在岗亭或岗楼内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注意卫生,讲究文明。
5、警用器械和其它物件要摆放整齐,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岗亭和岗楼内外要保持干净整洁、清洁卫生。
6、严查进出车辆和出入人员,对可疑人员、物件要严格盘查;出校财物手续不全不得放行,准入车辆必须在学院和保卫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7、校门周围不许随意摆摊设点,不许车辆乱停乱放,保障人员车辆进出畅通。
8、岗楼和岗亭内不得允许他人进入,岗亭附近不得允许他人滞留或就坐。
9、门卫昼夜值班人员由当班队长安排,白天值班保持4人,夜晚值班、备勤共保持4人。
10、中餐时间为11:00以后,晚餐时间为17:30之后,轮流进餐,进餐时间要保证有2人在门卫值班。
11、当班队长大多时间应在门卫指导协调,必须每天参加上午、下午、晚上的巡逻各两次。
(二)、巡逻执勤管理规定
1、巡逻人员必须每天对各楼栋进行至少四次的巡查并签字。
2、巡逻严格按当班队长指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巡查,日间巡逻必须每小时巡逻校园一次,每天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一次检查,夜间巡逻必须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并在晚上9:30后对重点部位进行巡逻签字,交处室值班人员或巡逻队长。
3、不得单人巡逻,巡逻时必须配警用器械和工具,人员每班必须在2人或2人以上,学生上课时重点巡逻区域为学生公寓,学生下课时重点巡逻区域为教学区。
4、步行巡逻时要注意行走姿势,遵循2人成排、3人成列的规则,注意保持队形;乘坐巡逻车巡逻时,要注意坐姿挺拔。
5、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校园内行驶车辆,严禁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之内),如发现必须立刻制止;指导车辆靠右行驶和停在指定位置。
6、发现校园内有争吵、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时必须立即制止。
7、必须熟悉学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现场或处置等。
8、巡逻时严禁吸烟,严禁讲粗话、脏话,严禁闲谈、打闹。
9、巡逻车由当班队长指定专人驾驶。
10、严禁任何人将巡逻车给他人操作;严禁非保安人员无故乘坐巡逻车;严禁不懂操作规程的人驾驶巡逻车;学习驾驶巡逻车的安保人员,必须经保卫处值班人员批准,且在当班队长选派熟练人员的陪护下才能操作。
11、巡逻期间不得串岗,进餐和巡逻间歇时,巡逻车只能停靠在8号公寓指定的位置(经许可除外)。
12、中餐时间为11:00以后,晚餐时间为17:30以后,轮流进餐,保持进餐时间有2人巡逻。
六、楼栋管理员管理规定
1、除早上9:00—10:00为规定买菜时间,其它任何时候不得离岗脱岗。
2、要保持楼栋管理处及周围,楼栋大门内外附近的清洁卫生。
3、对出入楼栋的可疑对象要严格盘查。
4、严禁他人在楼栋管理处赌博抹牌、喝酒闹事,更不可自行参与。
5、晚上9:30后,对停留在楼栋的人员要问明原因即离开时间,对可疑人员要稳住,并报保卫处值班人员。
6、晚上关楼栋大门时,必须检查所管理栋楼的每一个办公室、教室、实训室、洗手间等,主要检查门窗(包括走廊窗户)是否关好、电器是否断电、洗手间水龙头是否关严等,发现没关好的门窗、水龙头和没断电源的用电器要做好登记,并立即关好、断电,记录必须在第二天早上9:00前交保卫处,因门窗关严不能断电的要及时报保卫处值班人员。
七、奖励办法
1、现场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者(如抓获偷窃自行车等),奖励100—200元。
2、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者(如撬门入室、抢夺、抢劫、伤害等),奖励200—500元。
3、破获重大案件奖400—800元,一般案件奖100-200元。
4、发现火警火灾及时上报主动扑救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200-500元的.奖励。
5、拦截被盗公私财物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100-500元。
6、在工作中受到学院及上级部门表彰和奖励的,视具体情况报院领导审批给予相应的奖励。
八、处罚办法
(一)保卫处处罚办法
1、无故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内,每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为旷工。
3、将学院物品私借他人使用,每次扣物品金额的10%,损坏、丢失者,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
4、不按规定检查各楼栋安全或安全管理,不按规定参与巡逻的,每次扣发20元。
5、不认真填写当班记录(包括处室、消防、接警日志等)、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交接班不做好内务整洁,每次扣10元。
6、在处理突发事件中不服从安排、指挥者,扣100元,交学院处理。
7、无故不参加处室活动者每次扣发10元。
(二)处室值班人员处罚办法
1、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力,造成严重损失、影响者扣100—300元。
2、分配工作、处理内部矛盾脱离公平、公正原则,每次扣10元。
(三)安保人员处罚办法
1、值班队长处理突发事件不及时、不得力,造成严重损失、影响者扣50—150元。
2、处理内部问题脱离公平、公正原则,每次扣10元。
3、上班时着装不整洁,不按规定佩戴证件、对讲机、警棍、手铐、巡逻灯者,每项每次扣10元。
4、巡逻车给予他人使用造成故障不能运行的,扣值班处长和值班队长各100元,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5、重点部位未检查签字的,每次扣20元。
6、在岗亭和巡逻车上抽烟者每次扣10元。
7、财物出校门,手续不全放行者,扣发当月津贴(聘用人员扣发当月工资的50%),情节严重者交学院人事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8、在岗亭值班看书看报,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者每次扣发10元。在执勤时与他人闲谈、打闹、滋事、闹事等违规执勤,私放商贩进校,夜间不按时关门,每次扣10元,后果严重者交学院人事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9、不按规定登记,使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每次扣10元。
(四)楼栋管理员处罚办法
1、楼栋管理员超时买菜的每10分钟扣10元,容留他人打牌赌博者扣20元,参加者按旷工处理,不按规定查楼者(包括不检查门窗,电灯,水龙头是否完好者),每次扣20元。
2、楼栋管理员脱岗一次扣发10-50元(按脱岗时间定),因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学院人事处。
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津贴50元。
①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
②上班下棋打牌者或从事其它工作无关的事情,造成影响的。
③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睡觉、擅离职守者。
④午间与晚间备勤时不在值班室者。
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当月津贴,处室将每星期向学院通报违规情况,违反规定超过3次的工作关系转学院人事处。
①月累计违纪违规达三次者。
②在当班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处理的或未及时汇报当班处室领导造成严重后果者。
③在工作中谎报、漏报,给学院造成严重后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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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社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通过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跟踪、通报督办、反馈等方式,使应急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体制与组织体系。
一、组织保障
(一)应急领导小组
(1)成立汇福园社区居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社区的协调指挥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上级应急委的要求,组织指挥社区居委会辖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社区居委会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应急办公室,应急电话为:xxxxx、xxx,并向群众公布应急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办事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完成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流程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
水旱、洪涝、地质灾害、动物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恐怖事件、居民邻里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串联集体上访、社会安全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宣传
社区通过喇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三)监测和预测
社区居委会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办事处和相关部门。
(四)信息报送
(1)社区每一个居民都有向上级机关举报突发公共事件隐患和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的权利和义务。社区居委会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紧急向上报送。
(2)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当迅速向社区居委会值班室、信息接报员或有关部门报告公共事件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
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在接报后立即上报街应急办。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置时间。
(五)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区动员及发布机构等。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上级应急委和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应急办公室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工作分配
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一些本辖区比较频繁发生的事件作为应急预案的处置内容,或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对社区书记、主任及志愿者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
五、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处置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社区居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照本预案或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向上级应急办或“110”报送信息,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先期到达的单位和人员在社区居委会应急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划定警戒区域,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件扩大;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等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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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结果由人事师资处备案。
3、公布拟聘岗位,公开招聘。原则上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统一组织招聘;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并将聘用结果报人事师资处备案。
4、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非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文本经人事师资处审核认定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部门)安排工作;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聘用人员签订雇用协议或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劳动合同书、雇用协议书、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师资处备案一份。
六、薪酬待遇
与学校确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锦州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一)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
1、教师岗位一般实行课时工资制度,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聘用的教学、科研水平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执行协议工资。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一般实行月薪制。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资标准为500-1000元/月;工勤岗位工资标准按岗位需要确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标准。
3、外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第二年起,月薪酬标准按上一年度月薪酬标准的5%晋升,最高月薪酬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初次聘用外聘岗位月薪酬标准的150%。薪酬达到最高标准的外聘人员,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当年度给予本人一个月薪酬金额的年终奖金。
4、外聘人员缺勤的工资扣减办法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5、外聘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独立法人、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的薪酬标准及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人员,社会保险由学校统一缴纳,经费独立核算单位聘用人员所需保险经费由其自行承担,由学校从其部门经费中统一划转或扣减。
(四)凡与学校(含学校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雇用协议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的外聘人员的工资支付,须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划入聘用人员的工资卡(折),工资发放表与人事师资处备案的劳动关系必须一致,未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不得发放外聘人员工资。
七、考核
1、外聘人员的考核由聘用部门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除独立法人单位外)报人事师资处审核后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2、年度考核按《渤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结论作为工资晋级和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在合同期限内下一年度继续聘用。
八、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2、损害单位权益及严重违背社会道德或行业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蓄意滋事、打击报复、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所在部门管理规定或岗位操作规程,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或虽未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但经教育不改的;
5、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经教育不改的;
6、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8、参与非法活动或以各种形式组织、参与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活动的;
9、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11、其他经学校与工会组织协商认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被考录(选调)到国家机关、脱产参加非学校安排的进修培训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三)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量发生变化,或学校编制内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等原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外聘人员或需要减少外聘人员数量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四)学校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须提前30天告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天向人事师资处提出书面申请;聘用人员因学校原因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应书面告知人事师资处。
九、违规聘用责任
各用人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外聘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聘用程序私自聘用外聘人员的,或按学校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因隐报、瞒报聘用人员信息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办理续聘手续的,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处罚,直至免去领导职务,涉及经济责任的,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相关说明
1、各用人单位(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外聘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各用人单位(部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在办理续聘手续之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续聘申请,并附续聘岗位及续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续聘。
3、学校退休返聘人员执行学校现行规定。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人事师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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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为准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编聘用、按需设岗、按岗取酬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目标: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聘用制度。一是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新机制,二是建立与聘用制度相匹配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激发职业学校发展活力。
二、实施人员聘用制度的范围
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三、实施人员聘用制度的内容
(一)规范编制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定岗定员
单位认真执行市编办核定的机构编制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依编定岗、按需设岗、精简效能、依法管理”的原则,结合本校的.业务工作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等客观指标,采取“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办法,科学合理设置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明确各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充分发挥人员效益。
(二)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
1、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在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坚持从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教师,建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限期取得教师资格,期满仍未获得的应调整出教师队伍。
2、实施公开招聘制度,择优用人。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xx〕131号)规定,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实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3、推行教职工聘用工作,实行契约化用人制度。学校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与教职工签订聘用(聘任)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学历、不同绩效、不同工龄的人员实行不同的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至退休年龄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固定期限又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合同期限的长短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年龄、学历或学位、职称、业务水平、工作表现、是否重点关键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种等因素研究确定。
4、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加强聘后管理,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要注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晋升、奖惩、培训、辞退及工资待遇相结合。
(三)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搞活校内分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推进校内分配制度改革。
四、组织领导
成立本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推聘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的学习培训、宣传发动工作;2.负责制定试行人员聘用制的方案和配套文件;3.负责政策咨询解答;4.负责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实施和调解实施过程中的人事争议问题;5.公布竞聘岗位及其职责、条件、拟定聘人员名单并报批;6.负责签订合同及合同管理;7.落实受聘人员待遇、安置未聘人员;8.收集情况、总结汇报等。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学习、成立工作组织阶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学校成立聘用工作组织,采取多种宣传教育形式,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统一教职工的思想认识。
(二)调查摸底,制定配套文件阶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学校要对目前的人员结构、岗位设置、教职工工作量、内部分配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周密细致的调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分析和论证,制定符合学校工作实际的《岗位设置方案》、《竞争上岗办法》、《校内分配制度方案》等配套文件。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1.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由学校党政正职负责人与学校党政副职负责人签定聘用合同。
2.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教职工申请应聘;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学校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将拟聘人员名单交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及决定受聘人员,受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和处理聘用实施阶段的人事争议工作。
3、人员分流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四)总结阶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学校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对各学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人员聘用制度工作的认识,以大局为重,积极参与改革。
(二)加强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聘用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狠抓落实,稳步实施。
(三)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方案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途径征求意见,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保证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三)依法办事,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教师法》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凡是涉及人员聘用、竞争上岗、干部任免和分流安置等重大事项,都一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校聘用工作组织按程序进行操作,并研究提出意见,之后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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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
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
(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
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
(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
(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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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时间:
1、店面实行每周7天工作制,由店长安排员工班组!每月公休2日,各员工安排班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换班
2、店面营业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到17点,周六周日早上8点到17点半,大型活动期间除外
4、店面员工每周不得在周六,周日安排公休(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批准)
6、法度节假日不休息
二、考勤制度
1、早上8点进行上班报到!
2、早上10点以后报到,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半天工资,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3、17点前离开的,视为早退,发生一次扣除工资100元,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4、每月迟到3次,视为事假1天,扣除1天的工资,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5、无故缺岗或事先请假条的,视为旷工,旷工2天扣罚其当月3天工资!当月旷工3次,做自动离职处理
三、礼仪制度
1、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并在正确位置佩带LOGO
2、女员工上岗须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佩带过多夸张饰品或涂抹过浓香水
3、男女员工不准留过长头发,不许染怪异颜色
4、员工的`坐立行走及其他肢体动作应符合店面接待礼仪要求,做到举止得当,不得在顾客面前做不雅动作,更不允许交头接耳,或者吃东西,如被发现,扣发100元,纳入团队活动基金
2、“您请跟我来,由我来带您来熟悉防腐木行业领导者--我们丰胜的产品”
4、“我们的工作有什么不周之处,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好吗”
6、向顾客介绍产品交谈时,应注意谈话技巧,不要随意插话,避免与顾客争辩,要随时关注客户的话语导向及关注点
四、例会制度
1、每周一晚上5点全体员工召开周例会
2、会议内容:
(1)店铺本周销售情况总结及问题点
(2)员工在本周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案
(3)制度下周工作目标,列出主要事件
五、卫生制度
1、店面各区域卫生由所有员工共同负责
2、早上上班后立即打扫卫生
3、卫生标准如下:
(1)门头:保持清洁,无明显污渍
(2)门前地面:无散置垃圾,烟蒂等
(3)室内地面,墙面:无明显污迹,天花板等区域无蜘蛛网
(4)背景墙:无明显水渍,字体无损坏
(5)地面:保持清洁,无污水渍,泥印
(6)迎宾鞋垫:保持干燥不破损,无明显泥渍
4、商品展示
(1)资料:彩页摆放整齐,不杂乱无章,各系列产品摆
放对应彩页
(2)商品展示:陈列整齐有序,无乱推乱放,灯光明亮
(3)商品标价签整齐美观漂亮
六、店面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1)不串岗,不脱岗
(2)个人办公用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乱丢,每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如屡教不改扣发工资50元
(3)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衣领角佩戴好LOGO
(4)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饰品与夸张发型
(5)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聊天,吃零食,玩游戏,翻看报纸杂志
(6)工作时间不得倚靠商品,或过分放松肢体
(8)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或言语攻击顾客
(9)不得怠慢顾客或以消极冷淡态度对待顾客
(10)不得在展厅内游戏或打闹
(11)不得在上班时间与领导顶撞,与同时争吵
(12)当顾客对公司未明文规定的销售方案提出异议时,应请示上级,个人不得自作主张,一经发现,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个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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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保障物业公司所管理区域内的的公共安全和预防火灾的发生,为业主和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三、消防主管职责
(一)、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则。
(二)、组织制定、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六)、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八)、调查火警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宣传
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案例,找出辖区安全防范弱点和存在的问题。
2、结合辖区安全防范实际,编拟宣传材料。
3、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如有具体针对性的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5、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材料,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6、关于辖区安全防范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应及时分发到甲方。
(二)、安全检查
1、消防设施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每次检查形成文字记录。
3、实行统一登记、逐级负责、专人管理制度。
4、消防器材由保安统一编号、定位、使用、保养,每月检查一次。
5、每天必须检查指挥中心是否能正常运行,各报警探头是否损坏,报警模块板能否和监控中心联通。
6、紧急疏散通道、消防指示灯是否正常运行。
7、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8、消防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三)、消火栓的检查
1、消火栓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是否有水,压力是否正常。
2、栓体情况: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消火栓是否漏水,消火栓帽是否遗失。
3、开关情况:消火栓是否能快速打开,正常输水。
4、标识牌:是否遗失、干净。
5、消火栓水压能否达到要求,远距离控制能否在要求的时间达到所要求的压力。
(四)、灭火器的检查
1、摆放位置是否摆放在阴凉、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受到烈日的暴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受剧烈震动。
2、灭火器器材周围2米内不得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瓶体、保险销是否完好无损,器材是否擦拭干净,灭火器药液是否减少、被动用过。
4、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5、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域(如在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6、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损坏)。
7、可见部位防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应送专业部门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8、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启,必须按规定再行充装,重新铅封)。
9、按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检查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
(五)、消防装备检查
1、水带、水枪、分水器等设备是否完好,水带接口是否漏水、水带是否发霉,设备是否正常。
2、消防拉梯:拉梯牢固程度如何,拉绳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3、防火服、消防斧、消防绳是否完好。
(六)、消火箱的检查
1、每月逐个检查一次。
2、栓外检查:检查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3、随机抽取灭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监控中心应由正确的报警显示。
4、检查箱内元件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栓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5、开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如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
6、检查水带有无发黑、发霉,如有,应取出刷净、晾干。
7、将水带交换摺边或翻动一次。
8、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缺损,如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在栓内放好。
9、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门老化的皮垫。
10、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11、将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七)、施工现场的检查
1、有没有配置足量、适用的灭火器材。
2、有没有违章动工的行为。
3、有没有乱拉电线和电源接头用裸丝代替插头的`行为。
4、施工用的电器机具和临时照明灯具,有没有按照要求采用橡皮电缆线路。
5、有没有违反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有没有违反规定,在施工现场生火、焚烧、抽烟等。
7、有没有未经许可,动用氧、电焊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行为,有没有足够的防火措施等。
(八)、安全通道的检查
1、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堆放、车辆堵塞,是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3、标志是否完好、处于明显处、便于确认处;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被遮挡、损坏、紧急情况下能否照明等。
4、通道照明是否完好能正常照明。
五、检查部位及检查标准
(一)、每月末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二)、节日前或有重大活动的前一天,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工作由消防负责人组织。
(四)、检查项目为所有消防灭火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配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五)、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楼梯是否畅通,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六)、检查设备层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七)、检查各机房、电房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八)、检查防火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灯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九)、检查是否有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的事项。
(十)、检查防火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设施设备有异常,或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施工人员违反了安全管理规定。
(二)、辖区内有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三)、公司内部各部门出现的不利于消防安全防范的隐患。
七、消防训练
(一)、按年度制订出训练计划,拟出训练科目和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
(二)、训练内容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中的要求进行。
(三)、参与训练人员以全体保安员为主,适当组织公司员工和部分业主参加。
(四)、做好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培训时间及参训人员。
2、培训科目及组织者。
3、培训小结及存在的问题。
4、培训者签名。
5、至少保证常规培训每月一次。
(五)、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1、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2、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水带连接。
3、了解火警报警程序和处理程序。
4、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八、消防演练
(一)目的
增强保安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能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好地了解本公司所辖区域的防火制度和紧急状态下的消防逃生路径,提高抢险和自救能力。
(二)、消防演练的频度
消防演练至少每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演习次数。
(三)、参加消防演练的成员
1、区域主管应为防火总负责人,区域队长为防火总指挥。
2、其它保安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四)、演练的组织
1、公司所辖区域的消防演练计划由区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请消防专员现场指导,使所有参加人员能熟练掌握各种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确定演练方案、演练日期和时间后,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演练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公司备案存档。
(五)、消防演习过程
1、后勤保障
安排公司保洁人员负责消防后勤保障,主要负责演练结束后的场地清扫工作
2、人员疏散
在消防演习过程中组织安排人员有序进行疏散,防止拥挤及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使人员在按规定时间内辙离火场。
3、组织灭火、安全警戒
由保安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并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4、物资抢救
对一些重要物资及危险品应及时进行抢救,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火场范围内进行断电,供水保障。
(六)、总结消防演习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习结束后,区域主管应总结演习效果和经验教训;同时收集各方面对演习的反馈意见;将以上两份总结书报区域经理审阅后存档。
九、火灾扑救
(一)、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调动应急分队赶赴火场扑救火灾,同时了解何处、何物起火等基本情况。
(二)、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章节的要求,并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组织扑救。
(三)、及时向区域消防负责人汇报或及时报警。
(四)、待公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派专人带路并引领取水。
(五)、及时组织保安人员和公司员工积极参与火灾扑救,抢救贵重物品,引导业主及工人迅速安全转移。
(一)、立即组织最近岗位进行查看,扑救。
(三)、联络各岗位人员,组织进行扑救。
(四)、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随时报告。
十一、组织扑救
(一)、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二)、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三)、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四)、坚守火场,控制火势,等待专业消防队的到达。
(五)、火情解除后,会同消防主管机关,认真勘查现场,收集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六)、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教训。
(七)、记录火警(火险、火灾)全过程,存档。
十二、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报警时:
(二)、迅速查明报警位置,用对讲机通知巡逻保安即时到现场核实。
(三)、核实保安即时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四)、巡逻警卫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呼叫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要仔细观察报警地点的每个角落,将现场情况准确明白地回报消防监控中心。
(五)、经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的,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警卫复位;若报警地点在办公室、业主室内等场所,进入检查时,需向业主解释清楚,致歉后方能离开。
(六)、报警地点若在房间内且已上锁,监控中心的保安在报告时应将此情况明确通知区域主管,若无钥匙,且观察到有明火或烟,有必要时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
(七)、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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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部门陆续使用了一些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这些编外用工在促进学校后勤改革、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数单位编外用工使用不当,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用工过多、人员冗杂、无合同管理等问题,极易发生劳动纠纷。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总量。编外用工只限于空缺岗位,按实际需要情况从严控制,尽量少用、不用编外人员。
2、优先使用超编分流人员。学校凡有后勤空缺岗位的,需报请区教育局从外校超编人员中挑选充实,不足部分才可向社会招聘。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人员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身体健康。首次被聘用人员年龄一般须在45周岁以下,并经医院体检合格。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聘用。
3、实施合同管理。凡经学校聘用的编外用工,均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得上岗。凡涉及到后勤社会化部分的,学校要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或个体承包人规范用工行为。所有编外用工合同均为短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用工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学校应将终止或者续订用工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的,可再次签订合同续聘,且续聘合同期限仍不得超过一年。
4、切实保障编外用工的合法权益。依照《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校除支付编外用工劳动报酬外,一年后还须承担其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办理方式可为代办,也可将单位应缴的保险费发给当事人,由其本人自己到保险机构投保。凡由本人投保的,应在工资表中注明发放的保险费数额。单位贴补的养老保险金额为个人工资额的'22%。
5、切实抓好编外用工的管理教育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编外用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抓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编外用工的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以适应其岗位工作的要求。同时,要为其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编外用工休息、休假。
人员管理制度最新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和编外聘用人员的权益,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岗位与原则
第三条编外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学校教学岗位、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等。
第四条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聘用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编外聘用人员的类型:
1、编外聘用人员A类(含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未进入事业编制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原校内人事代理人员、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
2、编外聘用人员B类(因工作需要,临时或短期聘用的除A类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编外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及年龄等具体要求以每年学校公招编外聘用人员方案为准;
6、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按照学校《关于解决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的暂行办法》执行;
7、编外聘用人员B类年龄原则上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采用“一人一议”合同制聘任。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提交拟聘方案:包括岗位职责、聘期待遇、管理与考核方式;
(2)人事处初步审核基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意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清单;
(3)组织考核: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用人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等考核其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审查,考核过程接受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考核结束后提出拟聘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4)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5)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6)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2、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程序,采用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进行。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报招聘计划,经人事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发布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
(4)组织笔试、面试;
(5)拟聘人员公示;
(6)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7)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
3、编外聘用人员B类:由校内各用人单位报人事处批准后负责实施。流动性较大的工勤岗位经人事处同意可不定期进行招聘。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任人数、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期限等,报人事处及分管校领导同意,发布招聘信息;
(2)校内各用人单位考核岗位技能、健康状况和年龄情况等,根据考核结果将拟聘人员报人事处备案;
(3)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自主招聘编外聘用人员B类并自行支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校内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聘用管理方案,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用管理
第九条编外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一般为1-3年。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人事处不定期对聘用合同进行清理,并在合同到期前40天通知校内用人单位进行合同期满考核。校内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人事处提交聘用期满考核意见。如需续聘,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
第十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各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学校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下发拟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若聘用人员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向人事处提交解除合同申请。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女性工勤人员年满50岁,女性非工勤人员年满55岁,男性年满60岁,聘用合同即行解除。
第十二条若编外聘用人员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校。
第十三条学校和校内用人单位负责事项:
1、具体安排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
2、解释和宣传有关国家劳动政策、法规;
3、核定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
4、建立编外聘用人员临时档案;
5、办理编外聘用人员解约及离校的相关手续;
6、负责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编外聘用人员应遵守的事项:
1、接受学校及聘用单位的管理,并按合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完成工作任务;
2、维护学校的利益,不得在聘期内擅自离岗;在聘期内如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聘用人员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章工资、保险、福利
第十五条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月计发。
第十六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在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执行学校同类型在编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自聘用之月起,学校按四川省及南充市有关规定为所聘人员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由学校及聘用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支付。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学校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编外聘用人员B类一般执行学校制定的统一工资标准(后勤及产业集团等自主聘用编外聘用人员B类并自行支付工资的校内用人单位,自行制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南充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学校为编外聘用人员B类缴存住房公积金,编外聘用人员B类根据自己意愿在南充市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学校报销60%的费用。
第十八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退休后到南充市社会保险局领取养老金。若聘用合同在退休前终止,社保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可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各类职称评聘。符合条件的编外聘用人员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
第二十条编外聘用人员A类在学校工作期间,管理岗位最高可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可评聘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需解除、终止、续订聘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的条款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或本办法中未提及的有关问题,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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