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合集]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须依据各部门、各工种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发放劳保用品必须落实执行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6、对劳保用品进行规范堆放,标识清楚,定期清扫与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虫、防潮、放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7、对失效、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明名称、价格、数量、金额、报废原因后,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能报废;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一、各栋号工程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其材料员按计划购买。具体发放标准由项目经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并认真实施。
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购买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推荐或合格产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工人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否则、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在特殊和剧毒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用品及保健补贴,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四、在一般环境中,作业的`各工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足够数量、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公司工会和安全科、技术科,将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质量,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职责
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一、职业病防治措施
影响职业病的因素
(1)粉尘
(2)噪音
(3)油漆及挥发性溶剂
(一)粉尘、油漆、建筑垃圾应采取的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创造文明工地
1、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条布将现场四周围起来,书写文明创建标语。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标明标识。
3、应时刻保持工程项目部现场临时办公室的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网络计划图,施工平面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悬挂上墙。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施工进度的推进情况用色控曲线标注,使其一目了然。
4、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墙上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5、施工人员入厕到就近的公共厕所。入厕后例行程序及时冲洗,以保持其干净洁。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尘。
7、对施工机械(如电锯等)产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环保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一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应佩带胸卡。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生活设施符合通风、卫生、照明等要求,职工的饮食供应符合饮食要求。保持整洁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牢记在心,杜绝安全隐患。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倾倒的地点,在接近工程移交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移交时做到现场整洁,窗明几净,地无污渍。
(二)噪音防治措施
1、方案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的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卫制度、工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驻外施工人员行为准则(见附件)。
(2)加强工地保卫工作。配备足够的保卫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以保护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项目,不受损坏或被盗。并提供足够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对第三者的保护,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为止。
同时,门闸安装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时间关上及锁上,每个出入口在开放时任何时间内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员看守。
(3)不允许任何未经同意的来访者在现场逗留,并备有一本来访者登记薄,并为来访者提供安全头盔。来访者进出现场只可利用一个进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业主、总承包方、设计、监理公司等人员可自由进出施工现场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员均需办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权人员不允许到现场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丢失,对半成品及成品的损坏或在工地上受到伤害等不测因素的发生。
(5)为便于保安人员履行职现,能辨别本公司施工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总包商授权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实行登记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备戴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7)在工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工地总包方汇报,必要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积极配合侦破。
2、防扰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现场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况,精心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及优化施工方案,以对该等临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损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扰和不便。
(2)项目经理部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将噪声大的施工项目安排在白天,并将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防噪处理。
(3)现场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对待人为噪声的发生,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现场工程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到环保方面的扰民问题。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从而把粉尘污染扰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制定有关行为扰民的问题。不允许在施工入口处进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车辆要在现场内停放,如工人衣洁不整,则不允许在休息时逛街,教育员工要时刻注意企业形象。
总之,项目经理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大气污染法》,《郑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导我们的施工。
二、安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在有粉尘的环境下施工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电焊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墨镜和手套。
4、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项目部负责在施工佩发。
5、各项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据人数到仓库领取。
6、仓库要管好劳动保护用品,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及时检查及时报废。不足部门及时报计划购进。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业佩安全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3.1、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
3.2、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3.3、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3.4、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5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
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4.1、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
4.2、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
4.3、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
4.4、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
4.5、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4.6、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4.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4.8、小劳保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由供应采购并按计划发放。生技处根据生产情况,可适当增报计划用于备库。
4.9、调职员工劳保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劳保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实施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动保护用品予以补发。
4.10、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保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逻)岗人员的制服,由总经办提交专项申请,供应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5、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5.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5.3、职员的耐用劳保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满后,由公司安全员进行鉴定,对确已失去劳动防护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员统计数量上报换领计划,制作报废清单交供应处仓库回收。
5.4、供应处会同生技处定期对交旧劳保用品报公司领导审批,进行集中销毁或调剂生产一线处回收利用。
5.5、外单位来公司支援生产的岗位人员,由公司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同工种临时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
5.6、外来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领用并保管,非集团内的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借用手续。
5.7、各种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损坏,且未到发放期限需领用的,每顶20元,由其本人到财务处交费,凭财务收据办理补领手续。
5.8、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已失去防护作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供应处进行鉴定后给予重新发放,供应处同时向供应商索赔。
5.9、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环境导致已失去防护作用的(如污染、腐蚀,烫损等),经公司安全员、生技处、供应处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后交旧换新。
5.10、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着装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体以台州气候为准)。
5.11、仓库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发霉、变质;并按规定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大量积压情况应随时反映。为确保人身安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由供应处统计,经生技处审核后,供应处报公司领导审批,再进行实物处理,同时供应处与财务处一起进行账面核减。
5.12、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6、附则
6.1《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
6.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6.3本办法由供应处归档管理并享有解释权。
6.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制做、发放、领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要求,报营销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发放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劳保用品发放种类及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总务部负责管理和发放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服发放标准
第七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西装,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服装工本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服装工本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服装工本费。
第八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及工作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内衣,包括:衬衣、秋衣、秋裤,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购置费。
第九条
车间工作鞋为2年发放一次,每人3双,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第十条
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服,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总务部。
第三章领用程序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领用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后,由总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
新员工必须凭录用通知单,依第十一条规定领用。
第十三条
员工上岗必须着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须保持整齐洁净,违反者按《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总务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第十五条
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有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配发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职责
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员。
2、 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五、 劳保用品的类别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六、 发放标准
1、 卫生健康用品
1) 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 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 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 工作服装
1) 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发放,夏装每年5月份发放。夏季工装每年一套,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
2) 保安发放保安服装,每年1套冬装、1套夏装;厨师、餐厅服务员发放厨师或服务员工作服、水裙、胶鞋等,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职管理技术人员每两年发放1套冬装;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第一次发放1套冬装,1套夏装。
3、 防护用品
1) 手套
a)一线职工冬春季节(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b)电焊工的电焊手套按生产工具类发放。
c)三包服务人员、电工每年元月份发放1双绝缘手套。
d)化验员每半年发放1双防水手套(1、7月份发放)。
e)力工冬春季节每月2双帆布手套。
f)司炉工全年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d)特殊情况下,公司将根据消耗材料的数量与工程量提高发放数量。
2) 绝缘鞋和防砸鞋
电焊工、装卸工、机加工每年四月份发放1次防砸鞋,电工、三包人员、喷漆工、热处理工每年发放2双绝缘鞋(1、7月份发放)。
3) 护目镜
a)车工、钳工发放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特殊情况下以旧架换新镜)。
b)电焊工发放焊接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
4) 防毒面具、电焊面具
a)喷漆工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防毒面具一次。
b)电焊工发放电焊面具,按工具类发放。
5) 安全带、雨衣
电工、三包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带、雨衣;设备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各配备安全带、雨衣一套;保卫部配备雨天巡逻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为1年。
6) 防辐射服
探伤人员配备防辐射服,由主管部门领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为3至5年,由使用人员借用,到达正常使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7) 口罩
司炉工、抛丸工每人每月1个防尘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产现场工作的电焊工、装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线员工每年发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每两年发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岗位新进员工必须领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门应准备适量安全帽备用,其他部门无安全帽人员及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现场时可以借用。
七、 发放管理办法:
1、 工作服装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发放时间提前2-3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门购买,保证按时发放。新员工在冬装、夏装规定发放时间前后1个月内进厂的,可提前发放或补发;超过1个月的按半价领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发放工装1个月内离职的扣服装款全价,1个月以上3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按75%标准扣服装款,3个月以上6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扣服装款半价。工作装、绝缘鞋等属于长期劳保用品,一线职工进厂先交纳押金,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3、 因劳动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的工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后,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公司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不再发放。
4、 因职业病、事假、外出学习、临时改工种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停发或延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间。
5、 行管部门督促检查保管员,使其必须按规定发放以上用品,严禁滥发、少发和停发。在规定的领用期限内由部门、车间或班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领取,领取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6、 按工具类发放的劳保用品计入工具费用,按公司具体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1、目的
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人员。
3、工作程序
3.1 计划申报和采购
3.1.1合同执行部根据仓储部提供清单进行申报;
3.1.2供应部根据审购单进行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2 验收入库
3.2.1质检部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2.2检验合格后仓库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一致性,符合后签收入库。
3.3 发放
3.3.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数量严格按《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3.3.2发放时间定在每月初;
3.3.3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当月各类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3.4标准范围内劳保用品领用由部门领导核准,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部门领导批准管理部部长核准方可领用后,二者均凭领料单发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公司安全员不定期进行此项安全检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保证各岗位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劳保用品范围:
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置的`工作制服、领带、衬衣、棉衣、工作服、靴鞋、雨具、手套、安全帽等工作需要的各类物品。(详见《劳保用品发放表》)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购置劳保用品计划,由行政部负责采购、制作等工作。
三、特殊工装或计划外劳保用品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方可制作、采购。
四、所属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自行拟定,经公司经理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
六、集体或公用的劳保用品,各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
七、新员工入职培训后,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应岗位,填写《劳保用品申(换)领单》;员工凭单领取。
八、劳保用品中的服装须本人亲自领取,确认尺寸型号及件数。领取后,不得以尺寸不合或件数不符要求换领或补发。
九、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后,承担保管责任;在使用时应精心爱护与保养,如使用过程中有遗失、损坏,使用人或责任人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解释并参照《劳动用品发放表》,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十、员工调离本公司时,如劳保用品在使用年限内,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详见附表)
十一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岗位时,须依人事变动通知单填写《劳保用品申(换)领单》,交还新岗位不需要的劳保用品、补领所需劳保用品。
十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回收交还的劳保用品。员工在缴回工装时,必须清洗整洁,否则收取清洗费。
十三员工工装的穿着及仪容仪表要求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劳保用品发放表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 总则
第四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五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 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 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 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 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 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 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 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 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 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 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 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 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 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 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 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 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 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 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 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 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 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 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条 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相关表单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xx〕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2000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授权采购的,必须在签署销售准入证的单位内货比三家,询质比价,选择有资质、符合国家及企业产品标准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授权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授权采购的劳保用品实行会签制度,由物资部门签订采购合同,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会签评审后实施。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验收管理
安质部要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劳保用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毒用具等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检验、鉴定,及时更换、报废。项目安质部、物资部和架子队安全员、材料员负责对班组自带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于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班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报项目部经理。第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项目部采取全员定期、按期发放职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即全员统一规定时间发放,到周期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发放。以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发放计划时间为准。对于特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部门按标准进行发放,出现报废时由安质部提出需用计划,使用人凭需用计划表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和职工个人使用卡片,员工在调动时,该卡片应随即调转新单位。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以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条、劳保用品的结算管理
劳保用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物资部门凭公司内部的发(领)料单或发票点收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部本部人员的费用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架子队人员的费用列入架子队安全生产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项目部擅自采购的防护用品和未经安质部签认的,财务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特种劳保用品的报废管理
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鉴定、报废管理,物资部门负责收回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计划
低值易耗品实行购买前申请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和架子队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
低值易耗品实行无库存管理,由办公室依据批准的需用计划负责实施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要到正规商家、厂家或批发市场,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严禁采购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结算
低值易耗品采购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实物验收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及细目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项目部本部部门的费用列入项目
部科目,架子队的费用列入架子队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第十六条、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发、保管台账及卡片,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保管卡片并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项目部、退养、退休时,应将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保管人应自觉爱护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报办公室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维修;因本人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按照核定的价格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届满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销(赔偿)单”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组织物资管理小组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予以注销。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办公外包服务商负责实施,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第3条本制度办公用品包括:书写工具系列、纸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与图文系列、办公生活用品系列、专项办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详见附件“x办公用品清单”)
第二章办公用品计划
第4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每月29日前提报下月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行政部。
第5条行政部专员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负责人审签后传送至仁通科技。
第6条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能够经行政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三章办公用品采购
第7条办公用品采购采用即时供应、不间断配置、7x24小时服务的'办公外包模式。由行政部直接对口仁通科技进行管理。
第8条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传送至仁通科技后,仁通科技给予反馈,按协议要求配置办公用品并即时配送、应急服务以及市场价格动态等。
第四章
第9条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一份用于台账登记。
第10条行政部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后,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给仁通科技,仁通科技将所需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11条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仁通科技统一调换或回收。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12条对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和耐用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等办公用品由仁通科技管理,其发生的库存、丢失、损坏、价格波动等风险均有仁通科技自行承担。
第13条仁通科技对办公用品的使用状况作月度报表,会同行政部反馈办公用品当月开支费用、浪费结余、办公效率等状况,参与企业办公管理。
第14条使用中的办公用品出现问题及故障,由仁通科技负责退换、保修、维修、配件等事宜。
第六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会同仁通科技制定,行政部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对于季节工,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需至财务部交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在离开本单位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可退还押金。
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厂工具室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经理办进行核对签字,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准备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生产准备部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根据生产需要分批供应。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应“三证”齐全,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各分厂工具室负责,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各分厂对本单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明细及人员进行记录和登记,每人一本。详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厂负责销毁,不得传外。
6、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劳保用品,各分厂结合自身情况对领用人给予相应罚款(使用一年内,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收回已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中进行登记。
7、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8、对于新入职员工和临时工,工作未满6个月内离职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各分厂负责收回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等)。
9、备用防护用品,除小件、消耗品发至个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护用品一律由各单位工具材料室负责保管和发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伤事故,如火灾、爆炸、机器绞缠等特殊原因造成护品损坏者,经单位领导查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方可领取新品。
11、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是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非生产时间严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变式样和涂改标记。对于涂改标记和改变式样的护品,一律不办理报废和领新手续。
12、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保用品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各分厂上报采购计划,由生产准备部进行一次性采购。
13、由财务部对各分厂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分厂经营目标考核内容。
14、公司经理办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15、各单位的领取、发放记录应齐全、详细。
16、本规定由生产准备部负责解释。
17、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06-15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3-14
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3-3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最新12-30
【热门】劳保用品管理制度01-23
(精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07-24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06-13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03-14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共15篇]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