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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1 08:56:51 制度 我要投稿

成本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成本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成本管理制度1

  一、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3)配比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4)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5)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6)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二、建立健全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处、经核科、收费管理科、总务处、设备科等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处或经济核算科应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三、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定额管理,实行必要的消耗定额,对工作人员应实行定编定员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四、医院成本的范围

  (1)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不把不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计入成本。

  (2)医院成本的范围:

  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日常维修费等。

  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其他业务费用。

  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其他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五、医院成本核算对象

  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单位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四个层次。医院成本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医疗项目成本,在目前条件下,应先以科室成本核算开始,医疗项目成本核算过渡。

  医院成本核算以科室为具体核算单位,根据医院的内部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室、制剂室、输血科、供氧中心等,其中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各包括一些具体的科室,这些具体科室应尽可能细化,凡能进行单独核算的部门、科室都应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

  六、医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医院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的过程。医院的成本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计入其他支出或专项资金支出。

  (2)直接成本直接计入。对应计入成本的费用经编制费用分配表(如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少数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成本明细帐。

  (3)辅助服务费的归集和分配。对水、电、气、供应室、洗衣房、维修组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其服务的对象和提供劳务数量,编制辅助服务费用分配表,计入相关成本明细帐。

  (4)管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对行政管理科室所发生的费用及全院性费用进行归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各成本明细帐。

  医院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的过程。在归集和分配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能按某种成本对象直接归集的费用,应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确定的费用,则要按受益原则,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分配再计入。即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入。

  七、医院责任成本核算

  责任成本是由特定的责任中心所发生的耗费。根据可控性原则,把全部成本落实到各责任中心,并进行行业业绩评价和考核、奖惩,以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效果。

  为了减轻核算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准确性,责任成本的核算应建立在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通过对科室成本数据的分析,把属于该责任中心可控的部分计入责任成本,不可控部分则不计入,最终形成责任成本资料。

  为了更好地控制各责任中心的可控成本,应定期对各中心进行成本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控制和降低各种耗费,并借以控制和降低医院成本。

  八、成本的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及其他资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应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超成本计划的原因,掌握成本的变动规律,以便挖掘潜力,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用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进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写成本分析报告。专门方法常用的有比较分析法、标准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1)比较分析法。即计划与实际对比,本期与上期对比,本院与同类型医院对比。

  (2)标准成本分析法。是以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3)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总成本资料作为设定

  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提供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提供医院管理者作为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成本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这一工作成为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九、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的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化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十、对医院成本核算实行计算机管理

成本管理制度2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为推行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分包管理、结算管理等工作,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第一章合同管理

  第一条合同管理是对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存档。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2.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3.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4.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专项管理机构分管的合同范围

  第五条合同评审和签订

  1.订立合同前,承办部门应当详细掌握合作方的下列情况: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资信情况是否全面、可靠,是否有履约能力,应要求对方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书》或《代理协议》等。

  2.合同在完成评审后应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上报审批,严禁擅自签订。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机械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按规定上报子(分)公司审批签订。

  3.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当让签约对方先行签字盖章,或者双方同时签字盖章。超过一页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人在每页上签名,签名必须与法人身份或授权代理人身份一致,签名必须清楚可辨,不得使用难以辨认的草书或艺术体等字体。严禁将仅有我方已签字、盖章、无合同条款具体内容的合同末页,交、寄给对方签字盖章。严禁向对方出具盖有我方印章的空白合同书。

  4.未经公司批准,项目部不得为另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成本合约部及时就合同的重点内容对其他部门进行交底。其他合同由项目部主责部门对所签订的合同传递到相关部门,并就重点内容进行交底。

  第六条合同履行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当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各自的职责范围实施监督检查。

  2.合同监督检查是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合同基础资料保管和合同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3)合同管理信息的编制和分析工作;

  (4)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5)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

  (6)对于在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工作中,因违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经济损失的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3.因合同所生之债的管理,应当以合同执行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应当加债权债务的清收清欠力度,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清收清欠的长效机制,将外欠款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争议不得隐瞒、回避和拖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对有可能产生仲裁或诉讼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公司,并积极参与纠纷的处理。

  5.严禁分包单位未经项目部许可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二章分包管理

  第一条项目部必须在公司《合格劳务企业名录》内选择劳务企业,拟在项目部进行施工分包的单位未办理准入证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准入证后方可使用。

  业主在我方所承包的范围内直接分包或指定分包队伍时,我方必须与业主、分包方签订三方协议,或取得业主的书面承诺,或必须是招标文件具有明确规定。

  第二条劳务企业使用

  凡需进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要实行公开竞标选择劳务企业,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上200万元以上的分包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集中招标或议标,200万元以下的分包在取得

  公司法人书面授权且经过核查没有肢解工序等情况时可由项目部组织。

  评标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批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项目部按程序进行评审报批合同,并由签订合同后,项目部组织劳务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条监督检查与处罚

  1.项目部每年对所使用的劳务企业进行一次审查,凡年审不合格的劳务企业,项目部上报公司,吊销《合格劳务供方资格证》,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任务。

  2.劳务企业在施工中一旦发生重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司,将其清退出场。发生事故的劳务供方在三年内不准进入公司系统施工。

  3.劳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以5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上报公司,予以清退出场,从“合格劳务供方名录”中除名。

  a)不按规定交验单位、个人资料、证件,不按时办理经营、务工、暂住手续的。

  b)不服从管理,私招滥雇人员的。

  c)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存在隐患的。

  d)发生死亡民工超过1人的。

  e)发生50万元以上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f)协调配合不力,不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g)违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发生严重打架斗殴、盗窃行为的。 h)违其它管理规定的。

  2、客户部管理制度

  关于客服部员工管理,家知道有哪些制度?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资料,欢迎家阅读了解。

  客户部管理制度

  1.客服部员工要严格遵守工资的保密规定,不得非客服部人员进入客服部。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或泄露公司后台资料机密。

  2.客服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循公司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3.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客服部。

  4.客服部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客服部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此设备责任人也负相同责任。

  7.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8.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

  9.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10.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11.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客户服务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客户服务部档案管理范围

  (1)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规划、配套、总建面积、平面布局、验收证照等方面资料)

  (2)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用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装修手册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3)业户/租户档案(业户个人资料、购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合同文件(绿化、清洁、消杀等)

  (5)出入管理(业户收楼、业户迁入、业户迁出)

  (6)装修管理(业户装修申请、审批、办证、巡查等)

  (7)车辆管理(业户租赁车位、缴交租金和管理费等)

  (8)投诉管理(业户投诉记录、处理、跟进、回、汇总等)

  (9)报修管理(业户报修记录、处理、跟进、回、汇总等)

  (10)有偿还服务(业户有偿还服务登记、预约、跟进、回、汇总等)

  (11)计划总结(本部门每周/每月的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

  (12)对外收发文

  (13)对内收发文

  (14)收费管理

  (15)重投诉、重事故处理意见。

  (二)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1.根据公司要求,重要档案资料交公司档案室归档,本部门留副件一份以方便平时查阅。

  2.文件材料要准确地映各项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

  3.文件材料分类明确,符合其形成规律。

  4.客服部所有文件材料禁用圆珠笔、铅笔起草和批改,手写档案,字迹要求清楚,不得潦草。

  (三)归档时间

  1.每年的12月29~30日按归档范围将客服部本年度文件集中上报公司行政部,统一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2.公司重会议和活动的文件材料应在当月上报行政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3.声像文件材料在当月上报行政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四)档案保存期的鉴定。

  客服部所有档案保存期限皆为长期,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档案。

成本管理制度3

  某工厂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使工厂生产成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相关事项。

  第3条 责任。

  1.工厂生产成本的分析、预算、核算等由财务部负责。

  2.生产部负责控制生产的成本。

  第2章 成本定额管理

  第4条 制定成本定额。

  1.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产品的工艺要求、本工厂的生产技术条 件及工厂历史平均水平编制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时消耗等定额。

  2.财务部根据产品定额消耗、原材料、半成品、劳务计划价格、工资、制造费用计划等制定单位产品各个环节的成本定额。

  第5条 成本定额修改。

  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定额的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条 件的改善定期对定额进行修订,并通知财务部门调整成本计划。

  第6条 制订成本计划

  1.生产部应将产品与生产车间有关的各个环节的定额通告各生产车间,各生产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定额标准编制车间成本控制方案。

  2.生产部根据汇总的车间成本控制方案编制生产成本控制计划并报审。

  第3章 生产成本控制

  第7条 生产成本控制计划的逐层分解。各主要生产部门应将批准后的生产成本控制计划进行逐层分解,分解为各个生产成本控制指标,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第8条 生产成本的控制依据。生产记录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产品生产加工情况,是生产管理人员了解生产成本控制的主要信息来源,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任务通知单。

  (1)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销售部提交的客户订单,统一下达连续编号的生产任务通知单。

  (2)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安排生产。

  2.领料单。

  (1)领料单是产品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向仓储部领料,有消耗定额的按照定额发料,没有消耗定额的按合理需要发料,剩余物资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或结转下期继续使用。

  (2)车间工段应授权指定人员领料,同时填写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上应注明领料时间、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并由保管员和领料人员签字。

  3.中间产品转移单。

  (1)中间产品转移单是产品在各道工序间流动的原始记录,是期末盘点及会计核算的依据。

  (2)产品投产后必须填写中间产品转移单,并详细记录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完工程度等基础资料。

  (3)产品转移过程必须由转送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同时应及时填写产品生产台账。

  4.工时记录。工时记录是登记工人或生产班组在出勤内完成产品数量、质量和生产所耗工时的原始记录,是会计核算、成本计划制订的基础资料,生产现场的管理人员应积极收集工时记录的相关资料,为准确核算、控制工时提供依据。

  5.入库单。产品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根据其用途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其中产成品入产成品库、半成品入中间料库或下道工序领用,同时开具产品入库单,由缴送部门和接收部门签字。

  6.盘点表。

  (1)原材料盘点表:年末由仓储部统一组织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编制年度材料盘点表,对于发现的盘盈、盘亏、积压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车间接到受托加工材料,应单独堆放,并单独设账保管,月末对受托加工产品要单独编制盘点表。

  (2)在产品盘点表。

  ①在产品盘点表是工厂在产品实地盘点的原始记录。每月末由质量管理部、生产安全部、财务部组成盘点小组对各车间在产品进行盘点,盘点应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

  ②对于可以在现场计量的产品,当场计量登记;对于需要折算的产品,由检验人员根据定额折算;对于生产线上不能取出观察的产品(如正在烧结的产品),可以根据物料转移卡登记盘点数量。

  ③盘点结束后由检验部门编制在产品盘点表,报送生产、财务、检验三部门。对于发现的盘盈、盘亏、积压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④对于生产线上结存的废品、不合格品应在盘点表上注明,受托加工在产品和材料一样应单独编制盘点表。

  第9条 生产成本记录。生产管理部应每天收集生产记录并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记录的准确性。

  第10条 生产成本分析与差异分析。生产管理部在每月末应根据生产记录计算分析月生产实际成本与成本定额的差异,具体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1.月生产实际成本高于成本定额时,召开生产会议,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月生产实际成本低于成本定额时,要分析查找原因,若无弄虚作假的情况并且产品符合要求,应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并推广借阅成本的办法。

  第11条 生产成本定额的改进

  生产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比较应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即生产部应每月进行分析、改进,确保生产实际成本始终不高于定额成本。

  第4章 生产成本核算与分析

  第12条 成本核算内容。

  1.原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2.辅助材料。

  3.燃料及动力。

  4.工资及福利费。

  5.制造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及福利费,指车间管理人员、辅助工人的工资和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各种工资性津贴以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折旧费,指车间的各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基本折旧费。

  (3)修理费,指车间所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年度大修、年检大修理费用和发生的中小修理费。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4)办公费,指车间为管理工作支付的印刷、办公用品等费用。

  (5)水电费,指车间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6)机物料消耗,指车间为进行生产和维护生产设备、环境等所消耗的各种一般材料。

  (7)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8)劳动保护费,指车间发放劳保用品或实施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9)其他,指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各种车间经费。其中较大的费用支出,应在本项目下增列'其中×××'项目单独反映。

  第13条 成本费用分配基础。

  1.财务部根据材料库领料单分配各车间材料费用。

  2.财务部根据实际

  发放工资表分配各车间工资费用。

  3.福利费按工资的14%提取。

  4.财务部根据产量、计划成本分配各车间氮气、蒸汽费用。

  5.财务部根据各车间相互提供劳务结算单下达机加、模具、化验、运输等费用。

  6.财务部根据生产管理部提供的水电费用分配表,分摊全工厂的水电费用。

  7.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按分类直线折旧法,分配各车间折旧费用,残值率控制在3%。

  第14条 生产成本核算。财务部应在月、季、年底根据生产成本的实际发生值进行核算,将核算的结果进行生产成本分析。

  第15条 成本分析的依据。成本分析所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当月(季、年)度的成本报表资料。

  2.上年度同期资料。

  3.产品成本计划。

  第16条 成本分析对象。

  1.基本生产车间成本分析。每月(季、年)末主管会计根据车间成本资料,对当月(季、年)成本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分析和费用完成情况分析。

  (1)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将当月(季、年)定额消耗与计划、上年实际平均,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定额消耗的计划完成情况,对于完成情况比较好的指标应及时总结经验,对于完成情况不好的指标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属于车间自身原因的,应找出对策进行改进;属于定额本身的原因,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修订定额消耗指标。

  (2)费用完成情况:主要将各月费用发生额与计划和上年实际平均进行相对数、绝对数比较,找出波动较大的指标并查明其原因。

  2.辅助部门成本分析

  (1)各辅助生产部门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有消耗定额的,与定额进行对比;没有定额的,可根据历史加工同类产品的料、工、费的`组成情况进行对比。

  (2)对于经常发生项目应及时补充制订成本计划,对于当月发生的新项目,应及时、准确核定费用发生额。

  第17条 成本分析报告。每月(季、年)末财务部根据分析资料编写成本分析报告,通报给与生产成本管理相关的各个部门,以便各部门全面了解工厂成本运行状况。

  第18条 调整成本控制计划方案。生产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财务部通告的成本分析报告对没有达标的项目进行调整,进而调整各自的成本控制计划与方案,保证各项成本控制指标的完成。

  第5章 生产成本考核

  第19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周期。工厂企业管理办公室将在每年的月末、季末、年末对主要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的生产成本控制进行考核。

  第20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内容。

  1.成本目标、成本计划完成情况。

  2.成本绩效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21条 生产考核的依据。

  1.成本计划。每年生产部、财务部根据工厂的经营目标,将利润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制订各部门的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一般一年修订一次,如果出现材料价格、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应及时修改成本计划。

  2.考核资料。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由财务部提供的经财务部审核的会计核算资料、成本费用报表、客观调整因素等。工厂根据考核资料(制定当月的奖惩制度)对各车间、部门进行考核。

  第22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方式。

  1.工厂根据部门特点以及对工厂总体成本费用的影响程度,制定不同的成本考核方式。

  2.对基本生产车间采用成本考核,对辅助生产部门采用内部利润考核,对工厂直属部门采用费用考核。

  第23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结果应用。对生产成本的控制考核的结果将与各部门人员的绩效奖金直接挂钩,同时也是各部门相关人员晋升、评级的主要依据。

  第6章 附则

  第24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办公室所有。

成本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的财务制度和朝阳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规范标准,增强全院人员的经济管理责任,合理改进成本核算工作流程,完善经济核算手段与方法,正确核算分析医疗服务成本,从而客观地反映医疗经费需求,合理计划与分配医疗服务收益,保证服务质量,减少消耗,提高效益,使医院更加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长远发展需要。

  第三条

  医院成本核算执行制度执行制造成本法,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条

  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医院全体员工依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责任,实行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全院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医院在院长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

  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责任:

  ①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医院有关成本管理的制度,对医院的效益负完全责任。

  ②组织建立成立管理责任制,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班组,实行归口管理。

  ③组织与领导各职能部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各自成本计划。

  ④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第八条

  行使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

  ①协助院长组织领导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执行成本计划、控制成本开支、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开展成本预测、分析工作。

  ②宣传国家和医院有关成本管理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研究和审查。

  ③定期检查成本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医药经营中需解决的问题,并向院长报告,协调解决。

  ④协助院长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成本核算中的交圈对口问题。

  第九条

  医院财务处作为成本核算的责任部门,其管理职责是:

  ①制定医院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成本核算办法。

  ②监督和指导部门成本核算。

  ③核定、考核单位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④汇总编制各部门的财务成本计划。

  ⑤参与制定医院内部各种定额和价格。

  ⑥进行成本的预测、控制、分析工作。

  第十条

  医院各部门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医疗医技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成本核算管理的重点。

  ②加强科室内部事务管理,各种仪器设备、医用消耗材料、药品、试剂、卫生被服等实物要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交接班时清点数量;科室内物品定期盘点、报损、核销,并于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③严格遵循计算网络操作规程。及时、准确登录或统计医疗信息,保证各项医疗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

  2、物资供应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各项实物支出必须符合医院有关规定,严格按计划采购。

  ②建立健全实物管理制度。

  ③健全物资和固定资产实物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④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实物消耗成本核算报表。

  3、对后勤技术维修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提供的劳务资料等服务,根据核定的对内服务价格按项目统计,并实行供需双方签字验收制度。

  ②设专人负责内部仪器设备、库存维修材料、工时材料消耗统计等实物保管工作,做好实物入、出库的登记统计工作。

  ③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消耗统计表。

  4、对行政管理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根据上年度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制定本年度的费用预算,经批准后进行全程控制。

  ②严格控制各项行政管理费用,按审批权限开支。

  ③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④按规定对医院投入的人员工资,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进行核算,制定院内服务价格,对所有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

  ⑤按规定期限向院内、外主管部门和领导报送成本核算各类报表及有关分报告。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

  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医院的成本计划,核算医药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计算医药的经营成本,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北京统一医疗收费标准,测算医院成本核算的内部价格,促进医院成本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第十三条

  实行计量管理

  建立各种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各种计量设备应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保证计量用具的'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管理。

  在医药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应予以严格管理,保证准确、完整,并按规定流转后,在最终部门予以保管。

  第十五条

  必须按月计算医药经营成本。

  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医药经营收入、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六条

  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医药经营收入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医药经营的实际成本,不得以后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十七条

  医院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

  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已完项目与未完项目的界限。

  第十九条

  单位成本核算中各种处理方法,包括存货计价,价差的调整,费用的分配,已完、未完项目成本的计算,以及医药经营成本计算等等,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财务或核算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二十条

  下列费用可列支成本或费用:

  ①人工成本:直接或间接为医院医疗活动提供的各种劳务报酬,包括各种正式人员、合同工、临时工、返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费等用于个人部分的各项支出。

  ②医用设备成本:直接或间接用于医院医疗的仪器设备,包括医用仪器设备类的折旧费、租赁费、医用车台、柜、架类的修理和摊销费用。

  ③医用器材成本:即小型器械和消耗材料,包括手术、介入、诊疗等器械和耗材,以及透析材料、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医用仪器维修配件、医用教学和科研等其他器械及耗材等。

  ④血液成本:用于医疗的血液及其自制品,包括外购血液,自采血液、自制成份血等

  ⑤保障服务成本:包括水电费,取暖制冷费,房屋使用及维修费,被服使用及洗涤费,给氧,通讯使用及维修费,车辆使用费,自养管理费等。

  ⑥科研教育成本:包括科研费、教育费等。

  ⑦管理费用成本: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医院所发生的,按一定方法分摊到科室的成本费用。包括直接和间接发生的行政管理,如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推销费、咨询费、诉讼费、坏帐准备、报刊杂志费、外诊费、镶配费等;经营费用,如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租赁费等;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总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资发生的费用等;开办费,其他管理费如绿化、保洁等费用。

  ⑧其他成本:包括直接或间接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支出,如特殊保健费、义务咨询费、捐助支出等;罚没财产、罚扣、财产物资盘出等特殊损失等;其他特殊支出如行政事业费支出、党团费支出、太平间费用等。

  ⑨药品成本:各科室领用的各类药品,试剂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支成本费用。

  ①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及其利息。

  ②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③应在专用基金中列支的集体公共福利支出。

  ④按规定购置国债的支出。

  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⑥与医院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医院拒绝支付除国务院、市政府有文明规定的必须支出款项以外的一切摊派。

  第二十三条

  药品成本,包括药品费、采购费、储存费和损耗费、降价损失费和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费、包装材料费、药检费等。其他成本同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成本预测及降低成本计划

  第二十四条

  成本预测的目的是为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指明方向,作为计划期内降低成本决策的参考,成本预测是制定成本计划的选择达到目标成本的最佳途径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五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参与竞争,在新项目引进前,设备的采购前,都必须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成本最优方案,确定目标成本,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测的基本程序是:

  ①确定预测目标

  ②收集和分析所需的历史资料的数据。

  ③掌握市场信息

  ④确定预测模型

  ⑤提出预测目标

  ⑥计算预算误差

  ⑦分析内部外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成本预测的主要内容。

  ①新项目、新设备投资前,成本、利润可行性预测。

  ②完成医药经营收入能达到的利润的预测和成本降低额的预测。

  ③完成目标利润的成本降低额所应达到的总收入的预测。

  ④项目、单病种降低成本和利润的预测。

  ⑤单位保本点的预测。

  第二十八条

  成本预测的方法以本、量、利分析法为主,也可采用直观法、专家预测法进行。采用本、量、利分析法的预测公式是:

  ①保本点=固定费用/(1―变动费用率)。

  ②实现目标里运营完成的经营总收入=(固定费用+目标利润)/(1―变动费用率)。

  ③变动费用率=变动费用/经营收入x100%

  第二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发生重大问题对成本产生影响时应当对目标值进行修订,以保证预测目标的准确。

  第三十条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按成本项目、成本对象、对保本点、目标成本、目标利润应完成的经营收入进行预测。

  第三十一条

  医院在运作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分季按年编制成本降低计划。

  第三十二条

  降低成本计划的编制内容:

  间接费用计划

  技术组织(管理)节约措施

  医药成本支出计划

  管理费用计划

  财务费用计划

  经营费用计划

  第三十三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分工应根据医院的医药经营任务和消耗水平,在确保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的前提下,依据各部门确定的计划经营收入,各部门提出的技术组织节约措施,各部门管理费用开支计划以及各部门所辖降低成本任务等,最后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三十四条

  降低成本计划应有具体计算依据,不得任意填报或只列项目、金额,没有计算过程。

  第三十五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后,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工作。对于执行结果应定期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第三十六条

  降低成本计划经原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批准下达。

  第六章成本核算

  第三十七条

  医院按国家有关成本管理方针以及本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并结合医院特点确定成本核算的程序和具体方法。

  第三十八条

  成本核算对象:

  ①医疗业务部门以临床、医技科室为对象归集分配费用,并计算成本。

  ②保障服务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以单位(或班组)为主体核算各种成本项目的费用消耗

  ③药品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可以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种类分西药、中成药、中草药为对象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

  ④行政管理科室作为医院的机关部门,以整个行政管理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各种费用的归集,最后以一种间接成本摊入各有关医疗业务科室

  第三十九条

  成本项目按下列原则划分:

  ①人工费

  ②医用器材费

  ③医用设备类成本

  ④保障服务成本

  ⑤管理费用

  ⑥其他成本

  ⑦血液成本

  ⑧药品成本

  第四十条

  各项目成本的收入与实际成本核算的范围和计算口径必须一致,以保证成本项目的可比性。

  第四十一条

  核算医药经营成本一般以月为计算期。

  第四十二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库存物资数量,必须以实耗为准,不得以领代用。已领未用的材料,要及时办理推料或办理假退料,购入卫生器材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月末卫生器材已入库,货款未结时应及时办理暂结入帐手续。

  第四十三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器材价格,必须按实际价格计算。器材核算按计划价格进行核算的,核算期末要将差异还原成本,不得任意少摊或多摊。

  第四十四条

  待摊(预提)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实分摊(预提)数量,按期分摊(预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以跨年)。

  第四十五条

  人工成本核算:

  ①人工费的组成:医院的人工费指支付给医药经营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按人头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具体内容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特殊工资如工伤工资、产假工资、婚丧假工资、探亲工资等,以及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②人工费分配:根据不同的工资支付方式,人工费按照有关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的成本。如果涉及的科室或成本项目明确可直接计入,如果工资费用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或成本项目时,应采取一定分配标准后计入。

  公式为:

  工资费用分配率=(工资费用总额/各科室实际工时总数)x100%。

  某科室或成本项目工资分配=该科室或成本项目实际工时x工资费用分配率。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一、使用年限:

  1、医用仪器设备折旧年限:

  ①电子设备:折旧年限

  ②机械设备:折旧年限

  2、一般设备、家具折旧年限

  3、布类(被服)折旧年限

  4、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二、折旧基数

  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

  2、固定资产净值。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范围

  1、房屋及建筑物。

  2、在用的医用设备

  3、非医用设备

  4、季节性停用

  5、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8、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四、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未使用,不需用的设备

  2、已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图书类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方法

  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适当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

  六、其他:

  本月新增的医疗设备,当月不计提折旧。本月内减少的医疗设备,当月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折旧费的核算方法: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折旧--xx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xx科

  在加工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辅助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

  1、医用仪器,一般设备,房屋建筑屋的维修费折旧额____%计算。

  2、中、小修理费一次计入当期有关成本。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科

  贷:银行存款

  3、大修理费用先计入“待摊费用”分期摊入各期。

  计算公式:

  某科室房屋修缮费=全院医疗用房修缮费x该科室房屋面积占全院工作用房总面积的百分比。

  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贷: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x科室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x科室

  贷: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第四十八条

  低值易耗品按下列方法列入成本

  ①一次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摊销。

  ②分期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可以分次摊销。

  ③对于多个单位公用的,采取按一定标准分摊的方法计入使用单位成本。如:氧气可按管头分摊,器材按床位比例分摊。

  第四十九条

  辅助费用按下列方法计入成本。

  1、水电费:

  ①用水用电大户要单独安装水电表,单独计量。

  ②科室没有设计量器具的,可按科室人均用水、电计算成本。

  ③电费可按照明、仪器设备总功率计算用电量,按内部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科室水电费成本。

  ④计算公式:

  待分配水电费=全院水电费总额-单独计费

  水电费单位成本=待分配水电费/各科室水电费用消耗总量

  某科室水电费=该科室水电费消耗量x水电费单位成本

  2、车辆使用费和通讯费:

  ①车辆使用费按科室车公里数和内部测算的车公里价计入各科室

  ②通讯费可按各科室通话时间和每分钟通话成本计入各科室。

  3、被服使用费:

  包括被服购置、洗涤、洗衣设备的购置、维修、洗衣业杂支和人工成本等。

  各科室洗涤费用=∑(科室各品种被服×折旧总数)×标准洗涤成本

  第五十条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医技科室,化验项目,放射检查项目的成本分摊,可根据其向临床科室所提供服务量及金额的大小进行分摊。

  第五十一条

  药品费成本核算

  1、医院药品采取售价金额核算法,即药品的购、销、存均按售价核算,其进价和售价的差额通过“药品进销差价”核算。

  2、药品成本计算方法采用药品的综合差价率或药品综合加成率。

  药品综合差价率=

  本期药品成本=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1-药品综合差价率)

  本期药品实现的差价=本期药品收入-本期药品成本

  3、药品采购费的核算。

  药品采购费主要指药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输费、装卸费、中转费、劳务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药品损耗、佣金、保险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等。

  药品采购费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要单独设立“药品采购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期末与采购计划费用指标比较,计算出“药品采购成本差异”,作为考核和控制指标。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率=(实际采购成本/标准采购成本)×100%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额=标准采购成本×(1―药品成本差异率)

  4、药品管理费的核算

  药品管理费主要指各类库房业务费、药品储备费、药品损耗费等。

  药品管理费属于药品管理部门的期间费用,要单独设立“药品管理费”明细科目核算,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其核算办法同“药品采购费”。

  5、药品销售成本的核算

  药品销售成本主要计算各类药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核算西药、中成药以及制剂管理销售部门的经营业绩。

  百元药品销售费用=

  第五十二条

  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

  可以按照直接费用(或人工费)比例法进行分配。

  间接费用分配率=

  第五十三条

  医院应在年终对物资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经批准后,分清责任,调整成本。

  第五十四条

  成本核算资料必须标准完整,如实反映医疗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有关成本的原始记录、凭证、账册、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记载和编报必须及时。

  第七章成本考核与分析

  第五十五条

  医院定期考核各科室成本计算完成情况,一般每月一次。

  第五十六条

  成本计划考核的依据,经医院确认后,以文件形式批准各科室的成本计划为准,同时辅之以相关的内容,各项指标均以财务报表为准。

  第五十七条

  成本考核的主要指标

  1、成本降低率=(本期成本降低额/本期总收入)×100%

  2、人均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总额/平均人数

  3、降低成本额

  4、人均创收额=业务总收入/医院定编数

  第五十八条

  成本考核方法:采取每月初检,半年考核,年终总考核。

  第五十九条

  成本分析是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医院降低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找出节超原因,从而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十条

  医院院每季召开成本分析会,通报各科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十一条

  成本分析的资料要根据成本责任分工原则,由各业务口提出分析,财务部门汇总。对于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可事先确定分析内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专题分析。

  第六十二条

  成本分析的方法、内容。

  1、由于成本的降低(或超标)对完成经营指标的影响。

  2、贯彻执行降低成本计划,对降低成本的主要影响。

  3、分月、季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以及年度预计完成情况。

  4、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较。

  第六十三条

  成本项目的分析:科室部门要对成本支出与计划成本进行对比,找出升降原因。个别病种成本项目,可进行收支对比,找出节超原因。

  第六十四条

  成本分析应将年度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作为分析的一个主要内容,借以检查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程度,找出为完成计划的主的原因。

  第六十五条

  成本分析对于自己运用方面也要进行跟踪揭示,检查医院的资金运作是否正常,有无浪费现象,由于资金使用不当加大成本,应列示具体数字。

  第六十六条

  价格管理应列入成本重点监控范围。分析中应有价格变动给成本带来的影响,并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岗位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运行机制。

  第六十七条

  减利因素是医院加大成本开支的一项金额较大的内容,他对成本又直接影响,在分析应具体列示。

  第六十八条

  增收节约是医院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员工合理化建议,给医院带来成本降低的内容,在分析中应有所体现。

  第六十九条

  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都要结合所辖业务对成本升降原因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成本影响数额较大的项目,要进行专项分析。

  第八章成本报告与台帐

  第七十条

  成本报表的种类:

  1、管理费用表

  2、科室收支成本表

  3、间接费用表

  4、单病种成本表

  5、药品供销成本表

  第七十一条

  报表编制说明

  1、管理费用表适用于医院填报。

  2、科室收支成本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3、间接费用表或者称之为“制造费用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4、单病种成本表适用于科室填报。

  5、药品供销成本表适用于医院及科室填报。

  第七十二条

  各种成本报表的填列内容由医院统一规定。填报单位不得随意删、加、改报表项目内容。

  第七十三条

  关于上报年、季、月成本报表的规定。

  ①各科室每月上报收支成本表

  ②上报时间为每月5日

  ③医院每季结转盈余,编制成本报表。

  ④年度报表、季度报表报表时间为每季次月15日前上报。

  第七十四条

  医院各科室应本着以下原则设计成本台帐。

  ①适合医院医疗经营的特点。

  ②适合各单位成本核算内容。

  ③便于提供成本资料

  ④利于成本分析。

  第九章成本监督与惩罚

  第七十五条

  医院对各单位的成本实行下列监督:

  ①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一般每季应有重点地检查一些科室,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②定期会审各单位报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七十六条

  医院院长、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进行下列监督:

  ①审查成本计划。

  ②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总结经验、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③监督执行成本开支范围的成本核算的规定。

  ④执行财政机关和卫生局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⑤审核成本报表,在保守医院机密的前提下签署上报。

  第七十七条

  科室在接受监督与检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检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

  ②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截留收入。

  ③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的。

  ④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医院成本管理质量下降或其他严重损失浪费的。

  ⑤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财,增加成本开支的。

  第七十八条

  对在成本核算中做出突出成绩,创出效益的管理人员,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第七十九条

  对强迫或指使他人违犯成本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成本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从重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市朝阳医院

  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自10月1日起施行。

成本管理制度5

  一、销售成本管理原则与规定。

  (一)原则:销售成本计算与结转必须遵循原则。

  1、真实性:销售成本计算与结转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

  2、对应性:销售成本与销售内容要保持对应。

  3、一致性:销售成本计算、结转方法要保持一致。

  (二)规定:各经营核算公司在销售成本计算时要认真检查成本单价计算正确性,在此基础正确计算销售成本,任何公司、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人为调节成本。对除技术性差错以外成本调整必须附有说明或调账依据,对无依据或虽有依据但理由不充分调整成本现象将予责任人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经济处罚处理。

  二、销售成本结转方法。

  (一)销售成本单价确定方法。

  1、月末移动加权平均法:适用于有正常商品编号商品销售成本单价确定。一般每月末计算一次,成本核算人员应对计算完单价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单价正确无误。

  2、个别认定法:适用于外购商品单价确定。

  3、估价法:适用于已销未入库商品销售成本价确定。对因特殊原因形成已销未入库商品月末要估价,以估价计算结转销售成本,估价由业务员提供,财务成本核算员进行操作。

  (二)销售成本结转方法。

  1、实行电算化公司月末按菜单操作由机器自动计算结转,实行手工记账单位可分批计算结转。

  2、对于总部返还价格保护等配件成本要坚持配比原则,既可按当期实际发生额冲减当期成本,也可按当期存销比例分摊列入成本,但一个财政年度内结转方法要一致,存货中相应编号月末结存价值不得大于零。

成本管理制度6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成本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责任制

  1、部门:负责制定备品备件定额,运行材料消耗定额,检修材料消耗定额。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挖掘设备潜力,提出年度、季度的运行、检修、设备大中小修费用计划。

  2、安保部门:负责保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季度消防、警卫、民兵训练等费用计划。

  3、人劳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控制工资总额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根据属地原则,制定社会保障措施,控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年度、季度工资及劳保费用计划。

  4、物供部门:负责制定工器具消耗定额,做好节约代用、修旧利废工作。

  5、办公室:负责低值易耗品、电话电信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季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电信电话费用计划。

  6、总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和福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提出所管辖资产的年度、季度修理费用计划。

  7、部门:是成本管理的综合部门,汇总编制成本计划;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成本;参与制定有关成本的各项定额;如实核算成本,并进行综合分析。

  三、成本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工资:生产管理人员及由本单位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临时工等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工资;按规定发给的超产奖、安全奖。

  2、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3、折旧费:按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及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的费用。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4、税金: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保险费:参加投保的财产物资的保险费用。

  6、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7、养老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8、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费率缴交。

  9、劳动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及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10、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按发电量和当地规定的费率缴交的费用。

  11、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2、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3、土地使用费: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14、物料消耗:生产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检修用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技术革新用料;车间通风、照明及消防、卫生用料;生产及管理运输车辆耗用的燃材料;生产和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仪表等维修用料。

  15、修理费: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中、小修理及生产、管理用器具、非机动车辆的修理费。

  16、办公费:生产及各管理部门用的文具、纸张、印刷品、清洁卫生用品、报刊杂志及电信电话费用。

  17、水电费:生产及管理部门和公共场所的水电费用。

  18、差旅费: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及住勤补贴和误餐费;职工探亲及上下班交通补贴。差旅费补贴应按当地财政规定标准。

  19、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及管理部门用的家器具、办公桌椅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等。

  20、劳动保护费: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值班被褥。

  21、运输费用:生产及管理部门发生的物品搬运费;租用汽车、吊车租赁费;运输用机动车辆养路费、过桥过路费、年检费、交管费及委托外单位的小修、保养等。

  22、租赁费:生产和管理部门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从外单位临时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除汽车)及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23、业务招待费:根据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按规定的标准据实列支的费用。

  24、其他费用:不属于以上各项范围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如:咨询费、诉讼费、民兵训练、警卫消防、绿化环境卫生、会议费、团体会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党团活动费、试验检验费等。

  四、合理划分生产成本、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界限

  为规范管理,使单位与单位之间有可比性,下列各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1、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指工资总额)及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直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防暑降温费、值班被褥。

  3、直接为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4、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的修理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费。

  6、因生产需要从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7、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

  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其余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严格划分开支界限,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设备技术改造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罚没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赞助、捐赠、联合办学等费用。

  5、国家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如简易人身保险。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各种费用。

  六、成本计划的编制

  1、编制成本计划必需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等为依据,在单位经理的领导下,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需通力协作,保证成本计划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成本计划除列示数字外,还应附文字说明,主要内容是:对预计完成情况的分析,保证完成计划主要措施方案,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3、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年度开始前一个月,由归口管理部门按年分季编制本部门的用款计划,有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没有定额标准的,按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的精神编制;而后由财务部门综合汇总后提交经理,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年度生产计划进行成本预测,平后于xx月上报成本计划建议数(本计划不含大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应专题上报)。

  七、成本计划的控制

  各单位接到公司下达的正式成本计划后,应将其费用按其性质分解落实到归口管理部门或个人,由其负责控制。各部门应抓好成本费用的日常控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如电话费、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

  成本中的可控费用与非可控费用不可互相挪用,可控费用各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八、成本分析与考核

  1、成本的分析应按年度和季度进行,内容包括计划、实际差异和差异原因分析,对成本升降原因作详细说明,以便修正计划或提出改进管理措施。

  2、对不按成本开支范围,将福利性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计入成本,以及对突破计划不分析、不追加计划的盲目开支或虚列成本的,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扣减该单位的工资。

  九、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直属单位、控股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单位。参股公司及联营企业参照执行。

成本管理制度7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来愈显著。在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结算、销售)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要进行严格的和科学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项和规划设计阶段,所以,房地产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仅仅要关注财务成本,而且要关注质量、工期等隐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一)立项环节的成本控制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三)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7、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8、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9、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10、开标后,对回标单位进行至少两轮闭门谈判,每次谈判的回复文件必须密封送达(按投标程序处理)。

  11、合同签订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附录2:合同审批与签订规定。

  12、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3、对投标人的设备报价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设备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现场签证(洽商及设计变更)

  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须经甲方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的,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一般签证2万元以下(含2万元)项目公司工程部、预算部2—5万元(含5万元)除以上人员签字外,报项目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重大签证5—20万元(含20万元)公司分管副总审批20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审批

  2.1上述金额范围是指单笔单项变更签证的总金额,不得分笔分项拆分变更签证金额,并报公司审计以备抽审。

  2.2同一单体建筑物每个专业现场签证次数超过10次的,要由提案人写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原因、责任人、后续是否还有签证以及减少费用的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2.3为提高效率,预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3.现场签证办理

  3.1对现场发生需签证的工程内容,要求提案人详细列明事发原因、签证理由及合同依据。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前五天内(特殊情况可在事先征得项目经理同意且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后的当天)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及时上报。

  3.2对涉及隐蔽工程或其它事后无法再现的签证,提案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造价人员共同到现场勘查、核定。

  3.3对重大的签证,要求提案人应于施工前7天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获承包人的申请后三天内就该签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3.4每月10日前,对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签证费用预算,甲、乙双方应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4.现场签证的审批

  4.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部现场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然后报项目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对重大的签证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经得分管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第2条审批权限执行。

  4.2承包人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监理公司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署。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4.3原则上现场签证按量价分离要求进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负责,价款由预算部负责。但如发现量价有重大偏离时,发现方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上一级领导作出审查意见。

  4.4项目部在接获承包人呈交的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在5天内(重大签证为10天内)予以批复,并反馈予承包人。

  4.5现场签证没有实施或未全部实施,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现场代表应及时注销或按实重新核定该项签证单,并及时通知造价人员。

  4.6办理现场签证要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详见附录3:现场签证审批单。

  5.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应认真、仔细、准确、合理地对签证签署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对于承包单位为减项的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如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将给予内部处分和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未经预算人员参与验收的隐蔽工程,在结算时不予计价。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见附件4:工程验工计价审批表;

  2)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3)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2、甲方能找到一级建材市场的、有进口免税计划指标的、有特殊质量要求和价格浮动幅度较大的材料和设备,应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余实行乙供;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3)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4)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5)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6)《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7)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8)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六)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结算管理

  一、工程结算

  1.定义

  1.1工程结算是指合同价格的结算。

  1.2合同价格应为合同价款加上按合同规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

  1.3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4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按照合同约定或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主要包括:

  a)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如工程变更、发包人违约等等;

  b)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违约、合同缺陷等增加的合同价款。

  1.5工程变更是指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工程范围的变更包括新增工程和删减工程(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所谓附加工程是指那些该合同项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便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或者说,附加工程就是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工程。所谓额外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围”中未包括的工作。缺少这些工作,原订合同工程项目仍然可以运行,并发挥效益。);设计变更是经发包人统一并发出指令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及材料等等。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1.6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是指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1.7项目工程总结算是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尚未进行结算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结算的条件

  2.1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取得验收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必要条件。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达到要求为前提。所以不是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结算和支付,而只结算和支付质量达到要求的部分,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分一律不予结算和支付。

  2.2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3变更项目必须有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发包方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2.4及时、完备的结算资料。

  3.结算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文件及资料:

  3.2承包人履约情况:

  a)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b)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情况的说明,包括:

  i.双方确认的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

  ii.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明确责任的说明;

  iii.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情况(已办理反索赔的项目除外);

  iv.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工程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清单一览表。

  3.3工程结算书:

  (a)结算书编制说明,其内容应包括2.1-2.3条有关需要说明内容。

  (b)合同价款范围内规定工程内容的结算(结算明细表、汇总表)。

  (c)合同规定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内(增加和/或减少)工程内容的结算。

  4.工程结算的审查原则及要点工程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承包人风险及责任范围内的工程费用支出不予调整工程价款。

  4.1合同价款范围内的结算,应区分不同的发包方式和合同类型进行审查:

  (a)对于总价合同,严格按照合同价款进行结算,严格审查合同内的工作内容是否在实际施工中按合同要求完成,包括产品设备的'型号是否和合同相符;

  (b)对于单价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合同价款,审查重点为工程量的计量;

  (c)对于未进行招投标,合同约定按照施工图预算加调整计算合同价格的工程,应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计价。审查重点分为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格的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d)对于有甲供材料的合同,在先梳理清楚材料的工程实际消耗量和施工单位领用量之后,方进行计量和计价工作。对于超额使用的单位要追究违约责任。

  4.2调整合同价款的结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

  4.2.1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范围变更内容,对于合同范围内已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改变时,按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对于属于合同工程内,但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内没有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对于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1)要根据签发的变更通知单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结算方式,

  (2)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考原合同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3)如果原合同或工程定额中无相关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审查重点为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a)对于设计变更内容,主要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b)对于进度计划变更内容,应首先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手续是否及时、完备,进度计划变更的责任方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于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进度计划变更,由此产生的工程内容的增加或人工、机械降效等不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计算是否合理,应对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变更的工程进度计划,计算对工期的影响,从而计算由此产生的施工措施费用、工程内容增加费用和人工、机械降效费用等等。

  (c)对于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应首先审查施工条件的变化,如不良地基、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等,是否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如属于发包人的责任,如地质勘察错误等,应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因为此部分内容是施工图纸上不能反映出来的,又属于隐蔽工程,应重点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价款调整的审查参考上述原则。

  4.2.2由于双方违约或合同缺陷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首先正确理解合同条款,正确划分违约责任。其次审查违约索赔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时限和程序的规定。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则应审查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还应剔除承包商违约、失误或不作为导致的损失。对于承包商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及时、合理的进行反索赔。对于双方就违约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由于合同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仲裁或诉讼。

  4.2.3合同价格的结算,应参照财务往来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参照:发包人为承包人代缴的,但未转账的各项税费;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人,但未转账的款项;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转账的款项(用以计算该材料、设备的价格);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未转账的款项(即甲供材料、设备)(用以计算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节约、超额使用材料时的奖励或惩罚);以及其他对于工程结算需要的财务转账明细。

  5.甲供设备和材料的结算

  5.1核对实际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是否和合同要求一致;

  5.2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收料单原件,且收料单数量应与现场核对,以证其真实性;

  5.3所有供货必须落实货物的使用单位,并有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的签收记录;

  5.4必须到现场核对已安装的货物是否符合安装规范,外观及内在品质是否在安装过程中受到破坏或变形以及损失或损蚀;

  5.5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证明书以证明其产地及质量,以及供货合同要求的其它资料。

  (八)其他环节的成本控制

  1、正式发售前,应组织销售、设计、工程和预算人员拟订详细的《销售承诺事项清单》,逐项测算其建设成本,并对照原成本预算逐项审核;对配套设施,应测算其运行成本,并列入项目完全成本范围内。《销售承诺事项清单》及有关成本测算,须报公司审查通过。

  2、销售过程中为增加“卖点”需增加或调整绿化、公建配套等项目时,应事先编制预算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尽可能缩短项目开发经营周期,减少期间费用。应保证向客户承诺的交工日期,以避免赶工成本和延期赔偿;在市场和经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注意加快项目开发节奏;应减少现房积压时间,减少利息费用等成本。

  4、应按回避、竞争、平等、服务、距离、双赢、公正、团队合作的原则,正确处理与合作伙伴的关系。

成本管理制度8

  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成本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发展成本目标的实现,本指引规范了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方法。

  2.范围

  适用所有公司开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及控制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包括规划方案(含单体)设计和建筑扩初设计。

  4.职责:

  4.1公司-造价部

  4.1.1负责项目市场成本调研,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4.1.2负责建立成本模型和数据库;

  4.1.3负责编制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测算》及编制《方案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4负责组织编制扩初设计阶段《成本概算》及《扩初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5负责编制设计各阶段成本控制建议及限额设计指标值;

  4.1.6负责设计阶段成本控制工作的跟进工作;

  4.1.7负责组织编制设计阶段方案成本比较和修正。

  5.工作流程

  5.1项目开发成本调研

  5.1.1公司项目预立项后,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须开始收集和调研同类项目市场成本水平,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5.1.2造价部须根据调研成果和以往项目开发成本资料建立成本数据库和研究模型。

  5.2方案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2.1造价部须参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的专业小组评审,对规划方案设计成本提出要求和建议;

  5.2.2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造价部依据技术管理部(设计)提供的规划方案设计在一个月内编制其建安《成本测算》,对前期可研阶段的项目《成本估算》进行修正并对项目成本影响较大或成本容易流失的单项工程做专项成本分析和建议;

  5.2.3造价部须在方案设计完成后一个半月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后续扩初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造价部经理审核。

  5.3扩初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3.1成本控制目标中建安成本目标在考虑可能发生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后,将建安成本目标尽可能的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上,形成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初步建议;

  5.3.2造价部组织召集技术管理部(设计)相关人员开会讨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初步建议,充分沟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会签给技术管理部(设计),作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

  5.3.3初设计完成并提交后一个半月内造价部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概算》,概算依据扩初图纸针对典型配套(如地下室、会所、网球场馆等)及不同层高塔楼标准层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含量、模板含量、砌体含量、地面、墙面装修等分项工程计算单位含量并套用现行综合价按规定取费并按平均市场下浮水平计算,部分因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暂按估算指标值,专业分包工程按市场价格。项目《成本概算》经造价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3.4概算完成一个月内造价部负责完成《扩初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扩初设计阶段所做的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本部门经理审核。

  6.表格和记录

  6.1《设计限额要求》

  6.2《建安成本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成本管理制度9

  一、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1、参与工程投标(商务标、技术标编制)、工程成本计算编制工作,制作工程分段工程量及工程量细化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由成本控制部牵头,邀请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工程部召开投标讨论会,确定投标战略,认真做好工程的投标工作。

  2、做好成本预测和计划工作,认真熟悉图纸,制作工程量细化表及项目成本控制表。

  3、强化事前控制和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对施工过程中工程成本进行动态结算管理、成本核算预警,达到工程结算及时、有效反映项目成本,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项目施工阶段

  1、依据图纸及前期制作的工程量细化表及项目成本控制表,准确计量施工过程中的单项结算,及时反映项目工程动态成本。

  2、成本管理是成本控制部的核心工作,成本人员要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要及时跟进施工图纸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完成好每项具体工作。

  3、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必须按程序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并汇报分管总经理。

  4、工程量的计算、审核,材料价差调整、材料认价应当准确无误。

  5、及时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动态成本分析、成本数据整理,以供领导做出合理决策。

  三、项目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阶段是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成本人员工作量最大的阶段,是成本人员工作的主要的关键阶段。包含竣工图纸的绘制及竣工成本统计表与项目成本控制表的对比工作。

  2、工程决算要准确、及时、全面有理有据。

  3、工程竣工决算内容及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部工程竣工决算资料进行工程决算。

  4、工程竣工资料包含内容为:

  (1)、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2)、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工程合同

  (3)、竣工申请单

  (4)、材料、设备合格证,实验证明

  (5)、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

  (6)、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

  (7)、单位工程验收单

  (8)、工程设计变更单

  (9)、竣工总结

  (10)、竣工图纸。

  5、工程决算书包含内容为:

  (1)、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2)、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验收单

  (4)、材料设备核价单

  (5)、工程联系单

  (6)、工程签证单

  (7)、决算单

  (8)、竣工图纸。

  4、决算应严格按照工程决算计划进行,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让领导随时了解项目决算情况,遇到和甲方或乙方分歧较大的项目要及时上报领导并同时向领导提出解决建议,以供领导做出合理决策。

成本管理制度10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晰,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电费,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物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需由水厂各职能人员核对准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根据公司的要求,水厂结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进行发放效益奖及误餐费用,。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长进行统计后给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往返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4)、经厂领导同意后,外出学习、调研疗养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加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成本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应加强对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建立健全院、科、班组三级成本核算体系。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科、设备科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科(或经济核算办公室)应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三)配比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取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六)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医院成本的范围和项目分类

  医院成本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其经济用途可分八类:

  (一)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二)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日常维修费等。

  (四)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五)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六)其他业务费用。

  (七)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八)其他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医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的界限,医院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应计入成本:

  (一)医疗事故赔偿支出;

  (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及违反法律支付的各项滞纳金、罚款;

  (三)超过规定额度发放的奖金补贴;

  (四)医院捐赠、赞助支出;

  (五)应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支出;

  (六)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五、医院成本核算对象

  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单位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四个层次。医院成本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条件下,应先进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医疗成本核算过渡,有条件的可开展单病种成本核算。

  目前,医院成本核算以科室为具体核算单位,根据医院的内部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室、制剂室、血库、供氧中心等,其中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各包括一些具体的科室,这些具体科室应尽可能细化,凡能进行单独核算的部门、科室、班组都应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

  六、医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医院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的过程。医院的成本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计入其他支出或专项资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计入。对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要编制费用分配表(如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少数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成本明细帐。

  (三)辅助服务费的归集和分配。、对水、电、气、供应室、洗衣房、维修组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其服务的对象和提供的劳务数量,编制辅助服务费用分配表,计入相关成本明细帐。

  (四)管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对行政管理科室所发生的费用及全院性费用进行归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各成本明细帐。

  医院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的过程。在归集和分配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能按某种成本对象直接归集的费用,应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确定的费用,则要按受益原则,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分配计入。即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入。

  七、开展医院责任成本核算

  责任成本是由特定的责任中心所发生的耗费。为了进一步降低医院成本,医院应把全部成本根据可控制原则,落实到各责任中心,并进行业绩评价和考核、奖惩,以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效果。

  为了减轻核算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准确性,责任成本的核算应建立在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通过对科室成本数据的分析,把属于该中心可控的部分计入责任成本,不可控部分则不计入,最终形成责任成本资料。

  为了更好地控制各责任中心的可控成本,应定期对各中心进行成本核算。通过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控制和降低成本各种耗费,并借以控制和降低医院成本。

  八、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对成本计划的执行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医院超成本计划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变动规律,充分挖掘潜力,努力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取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进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写成本分析报告。专门方法常用的有比较分析法、标准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较分析法。即计划与实际对比,本期与上期对比,本院与同型医院对比。

  (二)标准成本分析法。是以预定的服务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作为制订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医院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所以,成本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九、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院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加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十、对医院成本核算实行计算机管理

  为提高医院成本核算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应积极开发医院成本核算的计算机软件,先决条件是基础核算工作规范、准确。成本核算的软件应与原会计核算软件紧密结合,逐步做到合二为一,最终做到会计核算、科室核算、医疗成本核算的统一。

成本管理制度12

  成本控制:公司实行的是项目承包责任制,工程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成本费用的间接成本费用。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设立以下明细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综合费,同时也可单独设立分包工程费用明细科目。根据具体情况可设三、四级明细科目。

  项目部要实行计划管理,项目开始时必须有预算和人工、材料、机械定额,对无工程预算资料的会计人员可以拒绝付款。

  1、人工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直接人工费,不包括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费用。

  可按班组或施工项目进行三级明细核算。人工费要实行总量控制。根据预算书中的人工费,测算出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平时发放人工费时,要与实际完成的产值进行比较。建立项目部班组工人工资档案,档案上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该名工人每月出勤数、应领工资数额、实际领取数额等资料。每月由预算人员及时与班组进行结算,会计人员根据各班级结算单、出勤表计算应发工资进入成本,同时记入“应付工资“账户。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和分包合同、结合考勤编制实际发放的工资单,欠发工资反映在应付工资账户上。有条件的要以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要确保由项目部(公司授权)发放到个人,工资必须由本人签收,代领工资的必须由工资所有人书面委托,注明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管理人员工资要严格考勤制度,按考勤发放工资。

  2、材料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各种材料费用、各种周围材料摊销和租赁费用。可按主要材料品种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建立材料采购计划制度。月底前由工程预算人员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部采购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按工程进度和工作预算量计划进料。进料前必须报预算员审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在保证施工用料的同时,加强对市场购买材料的管理,主要材料同质前提下要货比三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会计人员根据材料采购计划,会同项目负责人安排资金。对无材料采购计划的会计人员不支付款项(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会计人员平时要注意了解大宗材料的市场行情,对购进材料价格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汇报。建立材料验收入库制度。

  材料保管人员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及材料质量保证书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作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材料验收合格后,要根据施工情况堆放就位,及时办理入库验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填制入库单,并及时登账。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存根、供应商、财务各一联,注明日期、供应商名称、运输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支付材料款项时必须附有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送货单和材料入库单,同时必须经材料采购员、保管员、财务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权签字同意后方能报账,否则不予付款。同时,工地门卫应建立材料、物资进出登记簿,对进出工地的'材料应登记时间、车号、材料名称、数量等,会计人员不定期地根据材料入库单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材料出库制度。材料发放要严格领料出库手续,由施工管理人员根据施工情况签发领料单,施工班组签收。

  领料单应注明领用日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栋号、施工项目等。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材料收发月报表和收料单明细汇总表(分别报项目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不需用材料和残废料的变卖,应由会计人员监督办理并入账核算。项目部应建立经济责任制,执行材料节超奖惩制度。租赁的各种周转使用材料,应由预算及施工人员核定周转材料使用量,实行总量控制。仓库应单独建立租赁材料台账,详细登记租赁时间、材料品种、数量、信用班级及收回时间、数量等。

  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租赁材料情况月报表(见附表),分别报项目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租赁材料领用后由施工班组负责保管,发生的租赁材料短缺应明确负责人,将有关资料及时交会计人员,经项目负责人批准进行相应经济处理。会计人员在支付租赁费时,应根据租赁材料入库时的验收资料及退回资料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月终,会计人员应会同材料保管人员对工程库存的的所有材料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机械使用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自有施工机械使用费,租用施工机械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用。可按主要机械进行三级明细核算。租入的施工机械费用结算,可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形式分别进行。按台班支付使用费的,应有专人负责考勤;对完成工程量形式结算的,每月由预算人员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4、其他直接费:核算工程发生的设计费、技术援助费、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5、间接费用:核算临时设施摊销、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财产保险费、通讯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公司管理费等。公司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平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收入的10%上交,项目负责人与会计人员作为责任人必须保证10%的上交,10%作为公司应收取的管理费及税金,任何项目不得截留。收入工程款而未上交应交款项,次月起按未上交部分计算利息,月利率12‰。

  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年中预结一次,年末结算。结算后的差额部分在三个月内上交,逾期未上交转作借款,按季计息,第一季度按6‰利率计息,第二季度开始按12‰计息。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借方,根据公司转下的管理费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公司管理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项目交纳的税费,凭税费交纳单据复印件由公司退还给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的要求,建立项目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计划和支出计划。项目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施工――间接费――安全措施费”科目单独核算。

  6、综合费:核算公司内部借款产生的资金利息。

  公司借款利息实行预交制度,每个季度结算一次,每个季度末为计息日。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借方,季末根据公司转下的利息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综合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项目应建立固定资产、周转材料明细账,购入的大型设备、周转使用材料要详细登记购入时间、设备型号、数量,并按会计制度规定

  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和摊销。在项目未与公司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所有资产、材料产权属公司所有,未经公司批准项目不得擅自处置,否则以侵占公司资产论处。项目应做好税款交纳工作。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及时、足额上缴税款,对已收取工程款、税务部门暂时不收取的税款,应将税款预留,保证税款的资金使用。对甲方要求由税务机关代扣交税款的,必须取得税务部门开给甲方的代扣代交证明。及时向甲方索取代交税款的税票,并给甲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

成本管理制度13

  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的成本管理工作。

  1、对外经济往来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对外经济往来一体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1)对外经济往来系指项目部和业主、监理单位和咨询单位的经济往来。

  2)需要甲方确认价格的各类材料由材料部门根据工程需要提前40天(设备提前70天)将材料名称、市场参考价、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少于3家)和联系方式报至预算部门,预算部门按统一格式拟定报价单,经预算部门负责人签发后发出。

  3)项目验工计价由预算部门统一于每月23日前编制完毕,经项目负责人签认后直接报送监理单位。

  4)项目有关经济往来的发文,由预算室牵头拟定,经项目负责人签认并发出。

  5)项目工程款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催款,财务部门根据工程款应拨付金额直接向业主领取,并办理工程款往来手续。

  6)项目有关经济往来的函文、报价、认价经预算部门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发放、保存。

  7)对外发出的相关经济性函文、报价资料,原始拟稿人均有提醒、督促尽快反馈信息的义务,由项目负责人督促业主或监理尽快反馈意见。

  8)任何人不得未经预算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签发擅自报价和发出有关经济内容的函文,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经济观念,保证工程质量,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工程创优计划,特制定项目办理签收变更洽商办法,各专业人员参照执行。

  1)有关签收变更洽商的人员应根据变更洽商的内容确认该文件的可行性和可追溯性,决定签收和拒收。

  2)由业主方(含设计院)发送的文件、应认真阅读领会后再签收,确认难以贯彻实施或根本难以实施时应表明见解,据理力争。

  3)属我方发送的文件,发送前须经预算部门审核,以便于经济洽商的索赔,如因技术人员未给预算部门审核,造成对经济洽商不利或无法索赔时,要追究承办人责任。

  4)当审阅设计图纸、资料或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设计不合理,施工难度过大以及影响建筑设备安装等问题时要提请业主方做变更修改,并向业主方(含设计院)呈述清楚变更修改原因、部位、预计工程量、材料用量和自己的见解及办理洽商变更记录。

  5)变更洽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变更洽商的原因、部位、预计工程量、材料用量及变更洽商前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以便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

  6)所有变更洽商资料办理后均应及时发送到公司办公室和分包单位,不得延误,如因变更洽商资料发送延误所造成的后果有经办人承担。

  7)变更洽商资料发送后,有关签收的部门及分包单位拒绝实施或延误实施者,由经办人提请项目部追究其责任。

  8)能给项目带来一定收益的合理化变更建议,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办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反之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工程人员在自行认定原设计确需更改,而相应洽商未办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人员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工料费由派工人承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0)技术人员在洽商未办的情况下,不得向工程部门和施工队下发技术交底,凡因洽商办理延迟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1)凡因业主(含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延误等应索赔事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索赔确认单,应办未办者,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12)与施工条件有关的应索赔事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索赔确认单,应办未办现象一经发现,每次处以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500元以上罚款。

  13)所有索赔均使用监理报表格式中相应表格。

  任何索赔及反索赔行为应属公司和项目的集体行为,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3、成本控制制度

  1)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2)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公司总工和项目负责人负责。

  3)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专业负责人负责。

  (1)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4)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1)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部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的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5)材料费成本支出控制:

  (1)材料部门负责将材料费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平均材料费用支出应低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市价。

  (3)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6)工费成本支出控制:

  (1)工费采用平米包干(或定额工日)形式:项目同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以北京市劳动定额为依据,签订平米包干合同,以完成的建筑平米数量结算工费,一般不存在杂工费用支出(杂工费用由分包队伍自己承担)。

  (2)特殊情况不属于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畴的零星用工,由项目负责人当天填写派工单、当天验收、当天办完手续。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人数、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单需公司经理签字(或同意后补签),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发生一周内,交公司预算部门。

  (3)每月工费结算时,须由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材料耗用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字,对施工队未履行合同要求应扣减工费的数额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结算。

  4、各种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1)劳务、分包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一般采取按月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分包费用一般根据施工进度分段结算;

  (2)劳务费用结算须具备以下条件:

  a)经专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认的施工进度单;

  b)经项目负责人和公司经理签认的派工单;(要求杂工在合同范围内合理签认,对不合理杂工预处算室有权扣除)

  c)以上资料签字不全,均视为无效。

  (3)以上资料,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在每月23号前交到预核算部门。

  (4)预核算部门有权在经理的领导下按公司规定和合同要求对以上提交的资料和工程数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的解释由预算部门负责。

  (5)在具备上述资料后,预算部门进行如下结算工作:

  a)审核项目部提供的工程数据的合理性;

  b)审核零星用工的合理性;

  c)计算工程量;

  d)按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结算已完工程量;

  e)预算经理对结算数额进行审核确认;

  f)上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

  (6)结算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可申请支付部分劳务分包款,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合同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总经理确定是否支付额度,具体程序如下:

  a)项目负责人填写支付劳务费申请单;

  b)经预算部门、公司经理审批;

  c)财务室审核无误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支票;

  d)劳务、分包队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须有法人委托书)到项目财务室领取支票。

  5、材料成本核算制度

  1)材料成本核算是指以实物量为基础,借助价值形式反映和计算工程项目材料消耗过程的经济效果,主要包括工程材料费、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费和水电费四项核算内容。其中工程材料费为核算的重点,它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它材料、构配件和周转料费用。

  2)材料成本核算包括材料价差和材料量差量方面,侧重于量差的核算。

  6、成本档案管理制度

  1)成本经理负责工程项目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内业资料包括各种原始凭证、各种合同、各种往来文件、各种费用支出台帐、统计图表、计算底稿和相关文字资料,均需分类别分别装盒整理,每盒内均需附有目录作为结算资料存档。

成本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

  第七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购入材料的成本:

  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一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工资及福利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

  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旧,以保证成本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待摊和预提费用

  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一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5)按规定应分期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技术转让费;

  (6)一次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产检修期间的费用,可以在当年内分月摊销;

  (9)其他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待摊、预提费用。

  第十六条、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第五章: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七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2、计算在产品成本;

  3、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条、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a)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b)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c)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d)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第十九条、成本计算方法:

  1、根据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特点,对维生素B1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2、根据医药制剂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片剂、胶囊两条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大片剂、小片剂、胶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第二十条、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第二十一条、在制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

  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帐,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4、原料药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第十九条

  成本计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处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系统是可以留存人工费及制造费的,因为有些行业的月未在制品这部份费用比例并不小,况且电脑系统计算起来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产品成本会更加准确。

  二、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统是采用成本期间加权单价为核算单价。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我们认为根据材料领用单来分配材料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应用的,那就是不会有其它产品用到此物料,否则原计划用于产品A的物料,由于特别原因会用到B产品中去,而且当有剩余物料退仓时,真不知该冲减哪一个产品的领料记录。

  成本核算系统采用定额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异部份,这一方法得到许多同行的认可。

成本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成本信息归集与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实施“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理顺两个业务板块的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开支,准确核算各产品成本,落实管理责任,更好地指导生产经营,并根据公司有关的定额成本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条职能职责

  (一)财务部

  1、财务部-核算中心:为公司成本费用归口核算一级单位,负责制定成本管理办法、成本核算标准,并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包括业务基础数据审核确认,成本信息资料的归集入档,编制月度生产成本、归集各项目、产品明细成本。

  2、财务部-仓库:仓库依据材料定额对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实行管控,负责物料领用、增补、代用、退回数据的录入,保证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产品的物料实际领用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工艺:工艺负责编制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工时定额及材料定额并提交财务部。

  2、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调度中心为公司生产成本费用统计归口职能部门;

  (1)依据材料定额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产品生产汇总、辅料信息等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2)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的归集统计并通过经营计划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并提交财务部;

  3、生产技术部-生产班组:生产班组为成本核算主体单位,是公司成本核算二级单位,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消耗工时统计。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负责编制公司月度水、电等能源分配表核定上报财务部;

  (四)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括质量安全、维修):负责其部门辅助剂共用物料领用、费用等成本基础信息的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核算范围

  (一)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费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形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工序间外协作件以及其他有助于产品形成并能直接归属于产品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4、制造费用:由产品承担,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其他物料消耗、修理费、试制检验费、技术资料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折旧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保险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二)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4、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5、各种捐赠支出。

  6、各种赞助支出。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

  见附件1:成本管理办法流程图

  第六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要求

  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一)制度制定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部一级成本管理办法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根据成本管理办法制订成本核算标准,定期在相关系统中对核算标准进行维护。

  2、各生产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3、各生产班组依据本办法建立二级成本核算管理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二)成本核算要求

  1、仓库统一在每月25日结账,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2、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3、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情况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预算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4、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台账,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物料管理与核算信息归集:各生产职能部门、班组按核算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归集截止至各月最后一天的当月成本信息资料,提供给财务部或财务服务中心,并应当确保所提供归集信息与实际领用一致。

  1、生产部门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工序间外协件,其他辅料)领用、退回、回收信息台账并提供给财务部,为原料成本核算提供审核核对依据。

  2、生产调度中心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为成本核算分配提供依据。

  3、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含质检、维修、生产管理办公室等)归集统计资材、备件领用、退料和质量异议、回收台账等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或服务中心,为资材备件、其他辅料,维修等成本核算审核核对提供依据;

  4、综合管理部归集统计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为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5、综合管理部统计归集公司月度水、电、气等能源分配表结合生产系统提报的用量分配表核定后提供给财务部,为动力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四)数据归档

  财务部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后应对各类成本数据和报表进行归档管理。每年末实施成本会计系统年关账,建立新年度成本系统档案。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生效之日起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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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成本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成本管理制度1

  一、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3)配比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4)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5)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6)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二、建立健全医疗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处、经核科、收费管理科、总务处、设备科等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处或经济核算科应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三、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定额管理,实行必要的消耗定额,对工作人员应实行定编定员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四、医院成本的范围

  (1)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不把不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计入成本。

  (2)医院成本的范围:

  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日常维修费等。

  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其他业务费用。

  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其他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五、医院成本核算对象

  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单位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四个层次。医院成本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医疗项目成本,在目前条件下,应先以科室成本核算开始,医疗项目成本核算过渡。

  医院成本核算以科室为具体核算单位,根据医院的内部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室、制剂室、输血科、供氧中心等,其中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各包括一些具体的科室,这些具体科室应尽可能细化,凡能进行单独核算的部门、科室都应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

  六、医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医院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的过程。医院的成本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审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计入其他支出或专项资金支出。

  (2)直接成本直接计入。对应计入成本的费用经编制费用分配表(如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少数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成本明细帐。

  (3)辅助服务费的归集和分配。对水、电、气、供应室、洗衣房、维修组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其服务的对象和提供劳务数量,编制辅助服务费用分配表,计入相关成本明细帐。

  (4)管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对行政管理科室所发生的费用及全院性费用进行归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各成本明细帐。

  医院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的过程。在归集和分配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能按某种成本对象直接归集的费用,应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确定的费用,则要按受益原则,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分配再计入。即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入。

  七、医院责任成本核算

  责任成本是由特定的责任中心所发生的耗费。根据可控性原则,把全部成本落实到各责任中心,并进行行业业绩评价和考核、奖惩,以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效果。

  为了减轻核算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准确性,责任成本的核算应建立在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通过对科室成本数据的分析,把属于该责任中心可控的部分计入责任成本,不可控部分则不计入,最终形成责任成本资料。

  为了更好地控制各责任中心的可控成本,应定期对各中心进行成本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控制和降低各种耗费,并借以控制和降低医院成本。

  八、成本的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及其他资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应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超成本计划的原因,掌握成本的变动规律,以便挖掘潜力,努力降低医疗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用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进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写成本分析报告。专门方法常用的有比较分析法、标准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1)比较分析法。即计划与实际对比,本期与上期对比,本院与同类型医院对比。

  (2)标准成本分析法。是以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3)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总成本资料作为设定

  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提供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提供医院管理者作为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成本分析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这一工作成为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九、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的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化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十、对医院成本核算实行计算机管理

成本管理制度2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为推行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分包管理、结算管理等工作,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第一章合同管理

  第一条合同管理是对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存档。

  第三条合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2.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3.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4.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专项管理机构分管的合同范围

  第五条合同评审和签订

  1.订立合同前,承办部门应当详细掌握合作方的下列情况: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资信情况是否全面、可靠,是否有履约能力,应要求对方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书》或《代理协议》等。

  2.合同在完成评审后应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要求上报审批,严禁擅自签订。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机械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按规定上报子(分)公司审批签订。

  3.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当让签约对方先行签字盖章,或者双方同时签字盖章。超过一页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人在每页上签名,签名必须与法人身份或授权代理人身份一致,签名必须清楚可辨,不得使用难以辨认的草书或艺术体等字体。严禁将仅有我方已签字、盖章、无合同条款具体内容的合同末页,交、寄给对方签字盖章。严禁向对方出具盖有我方印章的空白合同书。

  4.未经公司批准,项目部不得为另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成本合约部及时就合同的重点内容对其他部门进行交底。其他合同由项目部主责部门对所签订的合同传递到相关部门,并就重点内容进行交底。

  第六条合同履行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当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各自的职责范围实施监督检查。

  2.合同监督检查是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合同基础资料保管和合同管理档案建立情况;

  (3)合同管理信息的编制和分析工作;

  (4)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5)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

  (6)对于在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工作中,因违合同管理制度,造成重经济损失的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3.因合同所生之债的管理,应当以合同执行部门为主,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应当加债权债务的清收清欠力度,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清收清欠的长效机制,将外欠款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争议不得隐瞒、回避和拖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对有可能产生仲裁或诉讼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公司,并积极参与纠纷的处理。

  5.严禁分包单位未经项目部许可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二章分包管理

  第一条项目部必须在公司《合格劳务企业名录》内选择劳务企业,拟在项目部进行施工分包的单位未办理准入证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准入证后方可使用。

  业主在我方所承包的范围内直接分包或指定分包队伍时,我方必须与业主、分包方签订三方协议,或取得业主的书面承诺,或必须是招标文件具有明确规定。

  第二条劳务企业使用

  凡需进行分包的工程项目,原则上要实行公开竞标选择劳务企业,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上200万元以上的分包项目由公司负责组织集中招标或议标,200万元以下的分包在取得

  公司法人书面授权且经过核查没有肢解工序等情况时可由项目部组织。

  评标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总经理审批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项目部按程序进行评审报批合同,并由签订合同后,项目部组织劳务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条监督检查与处罚

  1.项目部每年对所使用的劳务企业进行一次审查,凡年审不合格的劳务企业,项目部上报公司,吊销《合格劳务供方资格证》,不得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任务。

  2.劳务企业在施工中一旦发生重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司,将其清退出场。发生事故的劳务供方在三年内不准进入公司系统施工。

  3.劳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处以5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上报公司,予以清退出场,从“合格劳务供方名录”中除名。

  a)不按规定交验单位、个人资料、证件,不按时办理经营、务工、暂住手续的。

  b)不服从管理,私招滥雇人员的。

  c)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存在隐患的。

  d)发生死亡民工超过1人的。

  e)发生50万元以上的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f)协调配合不力,不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g)违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发生严重打架斗殴、盗窃行为的。 h)违其它管理规定的。

  2、客户部管理制度

  关于客服部员工管理,家知道有哪些制度?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资料,欢迎家阅读了解。

  客户部管理制度

  1.客服部员工要严格遵守工资的保密规定,不得非客服部人员进入客服部。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或泄露公司后台资料机密。

  2.客服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循公司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3.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客服部。

  4.客服部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客服部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此设备责任人也负相同责任。

  7.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8.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

  9.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10.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11.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申请单,注明部门、通话人、对方地区及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予挂拨。负责人不在的,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均不在,又确因业务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通过总办同意可先行挂拨,但事后通话一定要三日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者视为挂私人电话,电话费由其本人双倍负责。

  客户服务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客户服务部档案管理范围

  (1)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规划、配套、总建面积、平面布局、验收证照等方面资料)

  (2)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用户手册、临时管理规约、装修手册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3)业户/租户档案(业户个人资料、购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4)合同文件(绿化、清洁、消杀等)

  (5)出入管理(业户收楼、业户迁入、业户迁出)

  (6)装修管理(业户装修申请、审批、办证、巡查等)

  (7)车辆管理(业户租赁车位、缴交租金和管理费等)

  (8)投诉管理(业户投诉记录、处理、跟进、回、汇总等)

  (9)报修管理(业户报修记录、处理、跟进、回、汇总等)

  (10)有偿还服务(业户有偿还服务登记、预约、跟进、回、汇总等)

  (11)计划总结(本部门每周/每月的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

  (12)对外收发文

  (13)对内收发文

  (14)收费管理

  (15)重投诉、重事故处理意见。

  (二)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1.根据公司要求,重要档案资料交公司档案室归档,本部门留副件一份以方便平时查阅。

  2.文件材料要准确地映各项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过程。

  3.文件材料分类明确,符合其形成规律。

  4.客服部所有文件材料禁用圆珠笔、铅笔起草和批改,手写档案,字迹要求清楚,不得潦草。

  (三)归档时间

  1.每年的12月29~30日按归档范围将客服部本年度文件集中上报公司行政部,统一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2.公司重会议和活动的文件材料应在当月上报行政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3.声像文件材料在当月上报行政部,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四)档案保存期的鉴定。

  客服部所有档案保存期限皆为长期,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档案。

成本管理制度3

  某工厂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使工厂生产成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生产成本管理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成本的控制与管理相关事项。

  第3条 责任。

  1.工厂生产成本的分析、预算、核算等由财务部负责。

  2.生产部负责控制生产的成本。

  第2章 成本定额管理

  第4条 制定成本定额。

  1.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具体产品的工艺要求、本工厂的生产技术条 件及工厂历史平均水平编制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时消耗等定额。

  2.财务部根据产品定额消耗、原材料、半成品、劳务计划价格、工资、制造费用计划等制定单位产品各个环节的成本定额。

  第5条 成本定额修改。

  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定额的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条 件的改善定期对定额进行修订,并通知财务部门调整成本计划。

  第6条 制订成本计划

  1.生产部应将产品与生产车间有关的各个环节的定额通告各生产车间,各生产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定额标准编制车间成本控制方案。

  2.生产部根据汇总的车间成本控制方案编制生产成本控制计划并报审。

  第3章 生产成本控制

  第7条 生产成本控制计划的逐层分解。各主要生产部门应将批准后的生产成本控制计划进行逐层分解,分解为各个生产成本控制指标,并落实到具体的人员。

  第8条 生产成本的控制依据。生产记录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产品生产加工情况,是生产管理人员了解生产成本控制的主要信息来源,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任务通知单。

  (1)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销售部提交的客户订单,统一下达连续编号的生产任务通知单。

  (2)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安排生产。

  2.领料单。

  (1)领料单是产品材料消耗的原始记录。车间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向仓储部领料,有消耗定额的按照定额发料,没有消耗定额的按合理需要发料,剩余物资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或结转下期继续使用。

  (2)车间工段应授权指定人员领料,同时填写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上应注明领料时间、材料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并由保管员和领料人员签字。

  3.中间产品转移单。

  (1)中间产品转移单是产品在各道工序间流动的原始记录,是期末盘点及会计核算的依据。

  (2)产品投产后必须填写中间产品转移单,并详细记录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完工程度等基础资料。

  (3)产品转移过程必须由转送人员和接收人员签字,同时应及时填写产品生产台账。

  4.工时记录。工时记录是登记工人或生产班组在出勤内完成产品数量、质量和生产所耗工时的原始记录,是会计核算、成本计划制订的基础资料,生产现场的管理人员应积极收集工时记录的相关资料,为准确核算、控制工时提供依据。

  5.入库单。产品完工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根据其用途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其中产成品入产成品库、半成品入中间料库或下道工序领用,同时开具产品入库单,由缴送部门和接收部门签字。

  6.盘点表。

  (1)原材料盘点表:年末由仓储部统一组织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并编制年度材料盘点表,对于发现的盘盈、盘亏、积压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车间接到受托加工材料,应单独堆放,并单独设账保管,月末对受托加工产品要单独编制盘点表。

  (2)在产品盘点表。

  ①在产品盘点表是工厂在产品实地盘点的原始记录。每月末由质量管理部、生产安全部、财务部组成盘点小组对各车间在产品进行盘点,盘点应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进行。

  ②对于可以在现场计量的产品,当场计量登记;对于需要折算的产品,由检验人员根据定额折算;对于生产线上不能取出观察的产品(如正在烧结的产品),可以根据物料转移卡登记盘点数量。

  ③盘点结束后由检验部门编制在产品盘点表,报送生产、财务、检验三部门。对于发现的盘盈、盘亏、积压物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④对于生产线上结存的废品、不合格品应在盘点表上注明,受托加工在产品和材料一样应单独编制盘点表。

  第9条 生产成本记录。生产管理部应每天收集生产记录并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记录的准确性。

  第10条 生产成本分析与差异分析。生产管理部在每月末应根据生产记录计算分析月生产实际成本与成本定额的差异,具体处理方法如下所示。

  1.月生产实际成本高于成本定额时,召开生产会议,分析查找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

  2.月生产实际成本低于成本定额时,要分析查找原因,若无弄虚作假的情况并且产品符合要求,应召开会议,对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并推广借阅成本的办法。

  第11条 生产成本定额的改进

  生产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比较应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即生产部应每月进行分析、改进,确保生产实际成本始终不高于定额成本。

  第4章 生产成本核算与分析

  第12条 成本核算内容。

  1.原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2.辅助材料。

  3.燃料及动力。

  4.工资及福利费。

  5.制造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及福利费,指车间管理人员、辅助工人的工资和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各种工资性津贴以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折旧费,指车间的各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基本折旧费。

  (3)修理费,指车间所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年度大修、年检大修理费用和发生的中小修理费。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费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4)办公费,指车间为管理工作支付的印刷、办公用品等费用。

  (5)水电费,指车间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6)机物料消耗,指车间为进行生产和维护生产设备、环境等所消耗的各种一般材料。

  (7)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车间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8)劳动保护费,指车间发放劳保用品或实施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9)其他,指不能列入以上各项目的各种车间经费。其中较大的费用支出,应在本项目下增列'其中×××'项目单独反映。

  第13条 成本费用分配基础。

  1.财务部根据材料库领料单分配各车间材料费用。

  2.财务部根据实际

  发放工资表分配各车间工资费用。

  3.福利费按工资的14%提取。

  4.财务部根据产量、计划成本分配各车间氮气、蒸汽费用。

  5.财务部根据各车间相互提供劳务结算单下达机加、模具、化验、运输等费用。

  6.财务部根据生产管理部提供的水电费用分配表,分摊全工厂的水电费用。

  7.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按分类直线折旧法,分配各车间折旧费用,残值率控制在3%。

  第14条 生产成本核算。财务部应在月、季、年底根据生产成本的实际发生值进行核算,将核算的结果进行生产成本分析。

  第15条 成本分析的依据。成本分析所依据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当月(季、年)度的成本报表资料。

  2.上年度同期资料。

  3.产品成本计划。

  第16条 成本分析对象。

  1.基本生产车间成本分析。每月(季、年)末主管会计根据车间成本资料,对当月(季、年)成本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分析和费用完成情况分析。

  (1)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将当月(季、年)定额消耗与计划、上年实际平均,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定额消耗的计划完成情况,对于完成情况比较好的指标应及时总结经验,对于完成情况不好的指标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属于车间自身原因的,应找出对策进行改进;属于定额本身的原因,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修订定额消耗指标。

  (2)费用完成情况:主要将各月费用发生额与计划和上年实际平均进行相对数、绝对数比较,找出波动较大的指标并查明其原因。

  2.辅助部门成本分析

  (1)各辅助生产部门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有消耗定额的,与定额进行对比;没有定额的,可根据历史加工同类产品的料、工、费的`组成情况进行对比。

  (2)对于经常发生项目应及时补充制订成本计划,对于当月发生的新项目,应及时、准确核定费用发生额。

  第17条 成本分析报告。每月(季、年)末财务部根据分析资料编写成本分析报告,通报给与生产成本管理相关的各个部门,以便各部门全面了解工厂成本运行状况。

  第18条 调整成本控制计划方案。生产部等相关部门根据财务部通告的成本分析报告对没有达标的项目进行调整,进而调整各自的成本控制计划与方案,保证各项成本控制指标的完成。

  第5章 生产成本考核

  第19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周期。工厂企业管理办公室将在每年的月末、季末、年末对主要生产部门及辅助生产部门的生产成本控制进行考核。

  第20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内容。

  1.成本目标、成本计划完成情况。

  2.成本绩效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21条 生产考核的依据。

  1.成本计划。每年生产部、财务部根据工厂的经营目标,将利润指标分解到各个部门,制订各部门的成本费用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一般一年修订一次,如果出现材料价格、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应及时修改成本计划。

  2.考核资料。考核资料主要包括由财务部提供的经财务部审核的会计核算资料、成本费用报表、客观调整因素等。工厂根据考核资料(制定当月的奖惩制度)对各车间、部门进行考核。

  第22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方式。

  1.工厂根据部门特点以及对工厂总体成本费用的影响程度,制定不同的成本考核方式。

  2.对基本生产车间采用成本考核,对辅助生产部门采用内部利润考核,对工厂直属部门采用费用考核。

  第23条 生产成本考核的结果应用。对生产成本的控制考核的结果将与各部门人员的绩效奖金直接挂钩,同时也是各部门相关人员晋升、评级的主要依据。

  第6章 附则

  第24条 本办法由企业管理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办公室所有。

成本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的财务制度和朝阳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规范标准,增强全院人员的经济管理责任,合理改进成本核算工作流程,完善经济核算手段与方法,正确核算分析医疗服务成本,从而客观地反映医疗经费需求,合理计划与分配医疗服务收益,保证服务质量,减少消耗,提高效益,使医院更加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长远发展需要。

  第三条

  医院成本核算执行制度执行制造成本法,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条

  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医院全体员工依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责任,实行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全院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医院在院长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

  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责任:

  ①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医院有关成本管理的制度,对医院的效益负完全责任。

  ②组织建立成立管理责任制,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班组,实行归口管理。

  ③组织与领导各职能部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各自成本计划。

  ④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第八条

  行使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

  ①协助院长组织领导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执行成本计划、控制成本开支、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开展成本预测、分析工作。

  ②宣传国家和医院有关成本管理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研究和审查。

  ③定期检查成本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医药经营中需解决的问题,并向院长报告,协调解决。

  ④协助院长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成本核算中的交圈对口问题。

  第九条

  医院财务处作为成本核算的责任部门,其管理职责是:

  ①制定医院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成本核算办法。

  ②监督和指导部门成本核算。

  ③核定、考核单位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④汇总编制各部门的财务成本计划。

  ⑤参与制定医院内部各种定额和价格。

  ⑥进行成本的预测、控制、分析工作。

  第十条

  医院各部门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医疗医技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成本核算管理的重点。

  ②加强科室内部事务管理,各种仪器设备、医用消耗材料、药品、试剂、卫生被服等实物要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交接班时清点数量;科室内物品定期盘点、报损、核销,并于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③严格遵循计算网络操作规程。及时、准确登录或统计医疗信息,保证各项医疗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

  2、物资供应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各项实物支出必须符合医院有关规定,严格按计划采购。

  ②建立健全实物管理制度。

  ③健全物资和固定资产实物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④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实物消耗成本核算报表。

  3、对后勤技术维修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提供的劳务资料等服务,根据核定的对内服务价格按项目统计,并实行供需双方签字验收制度。

  ②设专人负责内部仪器设备、库存维修材料、工时材料消耗统计等实物保管工作,做好实物入、出库的登记统计工作。

  ③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消耗统计表。

  4、对行政管理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根据上年度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制定本年度的费用预算,经批准后进行全程控制。

  ②严格控制各项行政管理费用,按审批权限开支。

  ③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④按规定对医院投入的人员工资,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进行核算,制定院内服务价格,对所有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

  ⑤按规定期限向院内、外主管部门和领导报送成本核算各类报表及有关分报告。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

  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医院的成本计划,核算医药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计算医药的经营成本,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北京统一医疗收费标准,测算医院成本核算的内部价格,促进医院成本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第十三条

  实行计量管理

  建立各种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各种计量设备应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保证计量用具的'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管理。

  在医药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应予以严格管理,保证准确、完整,并按规定流转后,在最终部门予以保管。

  第十五条

  必须按月计算医药经营成本。

  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医药经营收入、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六条

  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医药经营收入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医药经营的实际成本,不得以后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十七条

  医院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

  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已完项目与未完项目的界限。

  第十九条

  单位成本核算中各种处理方法,包括存货计价,价差的调整,费用的分配,已完、未完项目成本的计算,以及医药经营成本计算等等,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财务或核算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二十条

  下列费用可列支成本或费用:

  ①人工成本:直接或间接为医院医疗活动提供的各种劳务报酬,包括各种正式人员、合同工、临时工、返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费等用于个人部分的各项支出。

  ②医用设备成本:直接或间接用于医院医疗的仪器设备,包括医用仪器设备类的折旧费、租赁费、医用车台、柜、架类的修理和摊销费用。

  ③医用器材成本:即小型器械和消耗材料,包括手术、介入、诊疗等器械和耗材,以及透析材料、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医用仪器维修配件、医用教学和科研等其他器械及耗材等。

  ④血液成本:用于医疗的血液及其自制品,包括外购血液,自采血液、自制成份血等

  ⑤保障服务成本:包括水电费,取暖制冷费,房屋使用及维修费,被服使用及洗涤费,给氧,通讯使用及维修费,车辆使用费,自养管理费等。

  ⑥科研教育成本:包括科研费、教育费等。

  ⑦管理费用成本: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医院所发生的,按一定方法分摊到科室的成本费用。包括直接和间接发生的行政管理,如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推销费、咨询费、诉讼费、坏帐准备、报刊杂志费、外诊费、镶配费等;经营费用,如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租赁费等;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总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资发生的费用等;开办费,其他管理费如绿化、保洁等费用。

  ⑧其他成本:包括直接或间接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支出,如特殊保健费、义务咨询费、捐助支出等;罚没财产、罚扣、财产物资盘出等特殊损失等;其他特殊支出如行政事业费支出、党团费支出、太平间费用等。

  ⑨药品成本:各科室领用的各类药品,试剂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支成本费用。

  ①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及其利息。

  ②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③应在专用基金中列支的集体公共福利支出。

  ④按规定购置国债的支出。

  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⑥与医院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医院拒绝支付除国务院、市政府有文明规定的必须支出款项以外的一切摊派。

  第二十三条

  药品成本,包括药品费、采购费、储存费和损耗费、降价损失费和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费、包装材料费、药检费等。其他成本同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成本预测及降低成本计划

  第二十四条

  成本预测的目的是为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指明方向,作为计划期内降低成本决策的参考,成本预测是制定成本计划的选择达到目标成本的最佳途径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五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参与竞争,在新项目引进前,设备的采购前,都必须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成本最优方案,确定目标成本,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测的基本程序是:

  ①确定预测目标

  ②收集和分析所需的历史资料的数据。

  ③掌握市场信息

  ④确定预测模型

  ⑤提出预测目标

  ⑥计算预算误差

  ⑦分析内部外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成本预测的主要内容。

  ①新项目、新设备投资前,成本、利润可行性预测。

  ②完成医药经营收入能达到的利润的预测和成本降低额的预测。

  ③完成目标利润的成本降低额所应达到的总收入的预测。

  ④项目、单病种降低成本和利润的预测。

  ⑤单位保本点的预测。

  第二十八条

  成本预测的方法以本、量、利分析法为主,也可采用直观法、专家预测法进行。采用本、量、利分析法的预测公式是:

  ①保本点=固定费用/(1―变动费用率)。

  ②实现目标里运营完成的经营总收入=(固定费用+目标利润)/(1―变动费用率)。

  ③变动费用率=变动费用/经营收入x100%

  第二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发生重大问题对成本产生影响时应当对目标值进行修订,以保证预测目标的准确。

  第三十条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按成本项目、成本对象、对保本点、目标成本、目标利润应完成的经营收入进行预测。

  第三十一条

  医院在运作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分季按年编制成本降低计划。

  第三十二条

  降低成本计划的编制内容:

  间接费用计划

  技术组织(管理)节约措施

  医药成本支出计划

  管理费用计划

  财务费用计划

  经营费用计划

  第三十三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分工应根据医院的医药经营任务和消耗水平,在确保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的前提下,依据各部门确定的计划经营收入,各部门提出的技术组织节约措施,各部门管理费用开支计划以及各部门所辖降低成本任务等,最后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三十四条

  降低成本计划应有具体计算依据,不得任意填报或只列项目、金额,没有计算过程。

  第三十五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后,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工作。对于执行结果应定期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第三十六条

  降低成本计划经原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批准下达。

  第六章成本核算

  第三十七条

  医院按国家有关成本管理方针以及本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并结合医院特点确定成本核算的程序和具体方法。

  第三十八条

  成本核算对象:

  ①医疗业务部门以临床、医技科室为对象归集分配费用,并计算成本。

  ②保障服务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以单位(或班组)为主体核算各种成本项目的费用消耗

  ③药品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可以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种类分西药、中成药、中草药为对象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

  ④行政管理科室作为医院的机关部门,以整个行政管理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各种费用的归集,最后以一种间接成本摊入各有关医疗业务科室

  第三十九条

  成本项目按下列原则划分:

  ①人工费

  ②医用器材费

  ③医用设备类成本

  ④保障服务成本

  ⑤管理费用

  ⑥其他成本

  ⑦血液成本

  ⑧药品成本

  第四十条

  各项目成本的收入与实际成本核算的范围和计算口径必须一致,以保证成本项目的可比性。

  第四十一条

  核算医药经营成本一般以月为计算期。

  第四十二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库存物资数量,必须以实耗为准,不得以领代用。已领未用的材料,要及时办理推料或办理假退料,购入卫生器材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月末卫生器材已入库,货款未结时应及时办理暂结入帐手续。

  第四十三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器材价格,必须按实际价格计算。器材核算按计划价格进行核算的,核算期末要将差异还原成本,不得任意少摊或多摊。

  第四十四条

  待摊(预提)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实分摊(预提)数量,按期分摊(预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以跨年)。

  第四十五条

  人工成本核算:

  ①人工费的组成:医院的人工费指支付给医药经营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按人头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具体内容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特殊工资如工伤工资、产假工资、婚丧假工资、探亲工资等,以及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②人工费分配:根据不同的工资支付方式,人工费按照有关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的成本。如果涉及的科室或成本项目明确可直接计入,如果工资费用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或成本项目时,应采取一定分配标准后计入。

  公式为:

  工资费用分配率=(工资费用总额/各科室实际工时总数)x100%。

  某科室或成本项目工资分配=该科室或成本项目实际工时x工资费用分配率。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一、使用年限:

  1、医用仪器设备折旧年限:

  ①电子设备:折旧年限

  ②机械设备:折旧年限

  2、一般设备、家具折旧年限

  3、布类(被服)折旧年限

  4、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二、折旧基数

  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

  2、固定资产净值。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范围

  1、房屋及建筑物。

  2、在用的医用设备

  3、非医用设备

  4、季节性停用

  5、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8、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四、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未使用,不需用的设备

  2、已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图书类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方法

  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适当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

  六、其他:

  本月新增的医疗设备,当月不计提折旧。本月内减少的医疗设备,当月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折旧费的核算方法: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折旧--xx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xx科

  在加工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辅助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

  1、医用仪器,一般设备,房屋建筑屋的维修费折旧额____%计算。

  2、中、小修理费一次计入当期有关成本。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科

  贷:银行存款

  3、大修理费用先计入“待摊费用”分期摊入各期。

  计算公式:

  某科室房屋修缮费=全院医疗用房修缮费x该科室房屋面积占全院工作用房总面积的百分比。

  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贷: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x科室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x科室

  贷: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第四十八条

  低值易耗品按下列方法列入成本

  ①一次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摊销。

  ②分期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可以分次摊销。

  ③对于多个单位公用的,采取按一定标准分摊的方法计入使用单位成本。如:氧气可按管头分摊,器材按床位比例分摊。

  第四十九条

  辅助费用按下列方法计入成本。

  1、水电费:

  ①用水用电大户要单独安装水电表,单独计量。

  ②科室没有设计量器具的,可按科室人均用水、电计算成本。

  ③电费可按照明、仪器设备总功率计算用电量,按内部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科室水电费成本。

  ④计算公式:

  待分配水电费=全院水电费总额-单独计费

  水电费单位成本=待分配水电费/各科室水电费用消耗总量

  某科室水电费=该科室水电费消耗量x水电费单位成本

  2、车辆使用费和通讯费:

  ①车辆使用费按科室车公里数和内部测算的车公里价计入各科室

  ②通讯费可按各科室通话时间和每分钟通话成本计入各科室。

  3、被服使用费:

  包括被服购置、洗涤、洗衣设备的购置、维修、洗衣业杂支和人工成本等。

  各科室洗涤费用=∑(科室各品种被服×折旧总数)×标准洗涤成本

  第五十条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医技科室,化验项目,放射检查项目的成本分摊,可根据其向临床科室所提供服务量及金额的大小进行分摊。

  第五十一条

  药品费成本核算

  1、医院药品采取售价金额核算法,即药品的购、销、存均按售价核算,其进价和售价的差额通过“药品进销差价”核算。

  2、药品成本计算方法采用药品的综合差价率或药品综合加成率。

  药品综合差价率=

  本期药品成本=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1-药品综合差价率)

  本期药品实现的差价=本期药品收入-本期药品成本

  3、药品采购费的核算。

  药品采购费主要指药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输费、装卸费、中转费、劳务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药品损耗、佣金、保险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等。

  药品采购费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要单独设立“药品采购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期末与采购计划费用指标比较,计算出“药品采购成本差异”,作为考核和控制指标。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率=(实际采购成本/标准采购成本)×100%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额=标准采购成本×(1―药品成本差异率)

  4、药品管理费的核算

  药品管理费主要指各类库房业务费、药品储备费、药品损耗费等。

  药品管理费属于药品管理部门的期间费用,要单独设立“药品管理费”明细科目核算,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其核算办法同“药品采购费”。

  5、药品销售成本的核算

  药品销售成本主要计算各类药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核算西药、中成药以及制剂管理销售部门的经营业绩。

  百元药品销售费用=

  第五十二条

  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

  可以按照直接费用(或人工费)比例法进行分配。

  间接费用分配率=

  第五十三条

  医院应在年终对物资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经批准后,分清责任,调整成本。

  第五十四条

  成本核算资料必须标准完整,如实反映医疗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有关成本的原始记录、凭证、账册、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记载和编报必须及时。

  第七章成本考核与分析

  第五十五条

  医院定期考核各科室成本计算完成情况,一般每月一次。

  第五十六条

  成本计划考核的依据,经医院确认后,以文件形式批准各科室的成本计划为准,同时辅之以相关的内容,各项指标均以财务报表为准。

  第五十七条

  成本考核的主要指标

  1、成本降低率=(本期成本降低额/本期总收入)×100%

  2、人均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总额/平均人数

  3、降低成本额

  4、人均创收额=业务总收入/医院定编数

  第五十八条

  成本考核方法:采取每月初检,半年考核,年终总考核。

  第五十九条

  成本分析是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医院降低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找出节超原因,从而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十条

  医院院每季召开成本分析会,通报各科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十一条

  成本分析的资料要根据成本责任分工原则,由各业务口提出分析,财务部门汇总。对于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可事先确定分析内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专题分析。

  第六十二条

  成本分析的方法、内容。

  1、由于成本的降低(或超标)对完成经营指标的影响。

  2、贯彻执行降低成本计划,对降低成本的主要影响。

  3、分月、季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以及年度预计完成情况。

  4、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较。

  第六十三条

  成本项目的分析:科室部门要对成本支出与计划成本进行对比,找出升降原因。个别病种成本项目,可进行收支对比,找出节超原因。

  第六十四条

  成本分析应将年度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作为分析的一个主要内容,借以检查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程度,找出为完成计划的主的原因。

  第六十五条

  成本分析对于自己运用方面也要进行跟踪揭示,检查医院的资金运作是否正常,有无浪费现象,由于资金使用不当加大成本,应列示具体数字。

  第六十六条

  价格管理应列入成本重点监控范围。分析中应有价格变动给成本带来的影响,并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岗位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运行机制。

  第六十七条

  减利因素是医院加大成本开支的一项金额较大的内容,他对成本又直接影响,在分析应具体列示。

  第六十八条

  增收节约是医院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员工合理化建议,给医院带来成本降低的内容,在分析中应有所体现。

  第六十九条

  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都要结合所辖业务对成本升降原因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成本影响数额较大的项目,要进行专项分析。

  第八章成本报告与台帐

  第七十条

  成本报表的种类:

  1、管理费用表

  2、科室收支成本表

  3、间接费用表

  4、单病种成本表

  5、药品供销成本表

  第七十一条

  报表编制说明

  1、管理费用表适用于医院填报。

  2、科室收支成本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3、间接费用表或者称之为“制造费用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4、单病种成本表适用于科室填报。

  5、药品供销成本表适用于医院及科室填报。

  第七十二条

  各种成本报表的填列内容由医院统一规定。填报单位不得随意删、加、改报表项目内容。

  第七十三条

  关于上报年、季、月成本报表的规定。

  ①各科室每月上报收支成本表

  ②上报时间为每月5日

  ③医院每季结转盈余,编制成本报表。

  ④年度报表、季度报表报表时间为每季次月15日前上报。

  第七十四条

  医院各科室应本着以下原则设计成本台帐。

  ①适合医院医疗经营的特点。

  ②适合各单位成本核算内容。

  ③便于提供成本资料

  ④利于成本分析。

  第九章成本监督与惩罚

  第七十五条

  医院对各单位的成本实行下列监督:

  ①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一般每季应有重点地检查一些科室,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②定期会审各单位报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七十六条

  医院院长、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进行下列监督:

  ①审查成本计划。

  ②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总结经验、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③监督执行成本开支范围的成本核算的规定。

  ④执行财政机关和卫生局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⑤审核成本报表,在保守医院机密的前提下签署上报。

  第七十七条

  科室在接受监督与检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检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

  ②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截留收入。

  ③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的。

  ④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医院成本管理质量下降或其他严重损失浪费的。

  ⑤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财,增加成本开支的。

  第七十八条

  对在成本核算中做出突出成绩,创出效益的管理人员,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第七十九条

  对强迫或指使他人违犯成本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成本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从重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市朝阳医院

  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自10月1日起施行。

成本管理制度5

  一、销售成本管理原则与规定。

  (一)原则:销售成本计算与结转必须遵循原则。

  1、真实性:销售成本计算与结转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

  2、对应性:销售成本与销售内容要保持对应。

  3、一致性:销售成本计算、结转方法要保持一致。

  (二)规定:各经营核算公司在销售成本计算时要认真检查成本单价计算正确性,在此基础正确计算销售成本,任何公司、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人为调节成本。对除技术性差错以外成本调整必须附有说明或调账依据,对无依据或虽有依据但理由不充分调整成本现象将予责任人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直至经济处罚处理。

  二、销售成本结转方法。

  (一)销售成本单价确定方法。

  1、月末移动加权平均法:适用于有正常商品编号商品销售成本单价确定。一般每月末计算一次,成本核算人员应对计算完单价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单价正确无误。

  2、个别认定法:适用于外购商品单价确定。

  3、估价法:适用于已销未入库商品销售成本价确定。对因特殊原因形成已销未入库商品月末要估价,以估价计算结转销售成本,估价由业务员提供,财务成本核算员进行操作。

  (二)销售成本结转方法。

  1、实行电算化公司月末按菜单操作由机器自动计算结转,实行手工记账单位可分批计算结转。

  2、对于总部返还价格保护等配件成本要坚持配比原则,既可按当期实际发生额冲减当期成本,也可按当期存销比例分摊列入成本,但一个财政年度内结转方法要一致,存货中相应编号月末结存价值不得大于零。

成本管理制度6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成本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责任制

  1、部门:负责制定备品备件定额,运行材料消耗定额,检修材料消耗定额。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挖掘设备潜力,提出年度、季度的运行、检修、设备大中小修费用计划。

  2、安保部门:负责保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季度消防、警卫、民兵训练等费用计划。

  3、人劳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控制工资总额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根据属地原则,制定社会保障措施,控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年度、季度工资及劳保费用计划。

  4、物供部门:负责制定工器具消耗定额,做好节约代用、修旧利废工作。

  5、办公室:负责低值易耗品、电话电信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季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电信电话费用计划。

  6、总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和福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提出所管辖资产的年度、季度修理费用计划。

  7、部门:是成本管理的综合部门,汇总编制成本计划;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成本;参与制定有关成本的各项定额;如实核算成本,并进行综合分析。

  三、成本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工资:生产管理人员及由本单位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临时工等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工资;按规定发给的超产奖、安全奖。

  2、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3、折旧费:按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及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的费用。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4、税金: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保险费:参加投保的财产物资的保险费用。

  6、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7、养老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保险率缴交。

  8、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当地的费率缴交。

  9、劳动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的工资及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

  10、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按发电量和当地规定的费率缴交的费用。

  11、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2、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13、土地使用费: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14、物料消耗:生产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检修用各种材料、备品备件;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技术革新用料;车间通风、照明及消防、卫生用料;生产及管理运输车辆耗用的燃材料;生产和管理部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仪表等维修用料。

  15、修理费: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中、小修理及生产、管理用器具、非机动车辆的修理费。

  16、办公费:生产及各管理部门用的文具、纸张、印刷品、清洁卫生用品、报刊杂志及电信电话费用。

  17、水电费:生产及管理部门和公共场所的水电费用。

  18、差旅费:职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及住勤补贴和误餐费;职工探亲及上下班交通补贴。差旅费补贴应按当地财政规定标准。

  19、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及管理部门用的家器具、办公桌椅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等。

  20、劳动保护费: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及值班被褥。

  21、运输费用:生产及管理部门发生的物品搬运费;租用汽车、吊车租赁费;运输用机动车辆养路费、过桥过路费、年检费、交管费及委托外单位的小修、保养等。

  22、租赁费:生产和管理部门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从外单位临时租入的各种固定资产(除汽车)及工具而支付的租金。

  23、业务招待费:根据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按规定的标准据实列支的费用。

  24、其他费用:不属于以上各项范围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如:咨询费、诉讼费、民兵训练、警卫消防、绿化环境卫生、会议费、团体会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党团活动费、试验检验费等。

  四、合理划分生产成本、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界限

  为规范管理,使单位与单位之间有可比性,下列各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1、直接生产人员的工资(指工资总额)及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直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防暑降温费、值班被褥。

  3、直接为生产耗用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4、生产用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的修理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费。

  6、因生产需要从外单位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

  7、水资源费及水文测报费。

  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其余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五、严格划分开支界限,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设备技术改造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罚没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赞助、捐赠、联合办学等费用。

  5、国家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如简易人身保险。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各种费用。

  六、成本计划的编制

  1、编制成本计划必需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等为依据,在单位经理的领导下,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需通力协作,保证成本计划指标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成本计划除列示数字外,还应附文字说明,主要内容是:对预计完成情况的分析,保证完成计划主要措施方案,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3、成本计划的编制程序:年度开始前一个月,由归口管理部门按年分季编制本部门的用款计划,有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没有定额标准的,按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的精神编制;而后由财务部门综合汇总后提交经理,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年度生产计划进行成本预测,平后于xx月上报成本计划建议数(本计划不含大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应专题上报)。

  七、成本计划的控制

  各单位接到公司下达的正式成本计划后,应将其费用按其性质分解落实到归口管理部门或个人,由其负责控制。各部门应抓好成本费用的日常控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如电话费、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等。

  成本中的可控费用与非可控费用不可互相挪用,可控费用各项目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

  八、成本分析与考核

  1、成本的分析应按年度和季度进行,内容包括计划、实际差异和差异原因分析,对成本升降原因作详细说明,以便修正计划或提出改进管理措施。

  2、对不按成本开支范围,将福利性支出或资本性支出计入成本,以及对突破计划不分析、不追加计划的盲目开支或虚列成本的,视其性质和情节轻重扣减该单位的工资。

  九、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直属单位、控股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单位。参股公司及联营企业参照执行。

成本管理制度7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为提高产品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来愈显著。在开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结算、销售)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要进行严格的和科学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项和规划设计阶段,所以,房地产的成本管理应该是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并且不仅仅要关注财务成本,而且要关注质量、工期等隐性成本,还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一)立项环节的成本控制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三)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7、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8、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9、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10、开标后,对回标单位进行至少两轮闭门谈判,每次谈判的回复文件必须密封送达(按投标程序处理)。

  11、合同签订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附录2:合同审批与签订规定。

  12、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3、对投标人的设备报价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设备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现场签证(洽商及设计变更)

  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须经甲方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的,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一般签证2万元以下(含2万元)项目公司工程部、预算部2—5万元(含5万元)除以上人员签字外,报项目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重大签证5—20万元(含20万元)公司分管副总审批20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审批

  2.1上述金额范围是指单笔单项变更签证的总金额,不得分笔分项拆分变更签证金额,并报公司审计以备抽审。

  2.2同一单体建筑物每个专业现场签证次数超过10次的,要由提案人写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原因、责任人、后续是否还有签证以及减少费用的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2.3为提高效率,预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3.现场签证办理

  3.1对现场发生需签证的工程内容,要求提案人详细列明事发原因、签证理由及合同依据。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前五天内(特殊情况可在事先征得项目经理同意且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后的当天)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及时上报。

  3.2对涉及隐蔽工程或其它事后无法再现的签证,提案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造价人员共同到现场勘查、核定。

  3.3对重大的签证,要求提案人应于施工前7天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获承包人的申请后三天内就该签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3.4每月10日前,对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签证费用预算,甲、乙双方应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4.现场签证的审批

  4.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部现场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然后报项目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对重大的签证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经得分管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第2条审批权限执行。

  4.2承包人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监理公司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署。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4.3原则上现场签证按量价分离要求进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负责,价款由预算部负责。但如发现量价有重大偏离时,发现方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上一级领导作出审查意见。

  4.4项目部在接获承包人呈交的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在5天内(重大签证为10天内)予以批复,并反馈予承包人。

  4.5现场签证没有实施或未全部实施,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现场代表应及时注销或按实重新核定该项签证单,并及时通知造价人员。

  4.6办理现场签证要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详见附录3:现场签证审批单。

  5.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应认真、仔细、准确、合理地对签证签署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对于承包单位为减项的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如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将给予内部处分和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未经预算人员参与验收的隐蔽工程,在结算时不予计价。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见附件4:工程验工计价审批表;

  2)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3)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2、甲方能找到一级建材市场的、有进口免税计划指标的、有特殊质量要求和价格浮动幅度较大的材料和设备,应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余实行乙供;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3)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4)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5)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6)《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7)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8)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六)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结算管理

  一、工程结算

  1.定义

  1.1工程结算是指合同价格的结算。

  1.2合同价格应为合同价款加上按合同规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

  1.3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4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按照合同约定或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主要包括:

  a)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如工程变更、发包人违约等等;

  b)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违约、合同缺陷等增加的合同价款。

  1.5工程变更是指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工程范围的变更包括新增工程和删减工程(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所谓附加工程是指那些该合同项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便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或者说,附加工程就是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工程。所谓额外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围”中未包括的工作。缺少这些工作,原订合同工程项目仍然可以运行,并发挥效益。);设计变更是经发包人统一并发出指令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及材料等等。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1.6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是指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1.7项目工程总结算是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尚未进行结算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结算的条件

  2.1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取得验收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必要条件。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达到要求为前提。所以不是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结算和支付,而只结算和支付质量达到要求的部分,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分一律不予结算和支付。

  2.2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3变更项目必须有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发包方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2.4及时、完备的结算资料。

  3.结算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文件及资料:

  3.2承包人履约情况:

  a)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b)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情况的说明,包括:

  i.双方确认的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

  ii.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明确责任的说明;

  iii.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情况(已办理反索赔的项目除外);

  iv.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工程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清单一览表。

  3.3工程结算书:

  (a)结算书编制说明,其内容应包括2.1-2.3条有关需要说明内容。

  (b)合同价款范围内规定工程内容的结算(结算明细表、汇总表)。

  (c)合同规定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内(增加和/或减少)工程内容的结算。

  4.工程结算的审查原则及要点工程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承包人风险及责任范围内的工程费用支出不予调整工程价款。

  4.1合同价款范围内的结算,应区分不同的发包方式和合同类型进行审查:

  (a)对于总价合同,严格按照合同价款进行结算,严格审查合同内的工作内容是否在实际施工中按合同要求完成,包括产品设备的'型号是否和合同相符;

  (b)对于单价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合同价款,审查重点为工程量的计量;

  (c)对于未进行招投标,合同约定按照施工图预算加调整计算合同价格的工程,应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计价。审查重点分为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格的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中国文秘资源网-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欢迎访问d)对于有甲供材料的合同,在先梳理清楚材料的工程实际消耗量和施工单位领用量之后,方进行计量和计价工作。对于超额使用的单位要追究违约责任。

  4.2调整合同价款的结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

  4.2.1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范围变更内容,对于合同范围内已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改变时,按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对于属于合同工程内,但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内没有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对于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1)要根据签发的变更通知单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结算方式,

  (2)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考原合同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3)如果原合同或工程定额中无相关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审查重点为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a)对于设计变更内容,主要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b)对于进度计划变更内容,应首先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手续是否及时、完备,进度计划变更的责任方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于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进度计划变更,由此产生的工程内容的增加或人工、机械降效等不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计算是否合理,应对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变更的工程进度计划,计算对工期的影响,从而计算由此产生的施工措施费用、工程内容增加费用和人工、机械降效费用等等。

  (c)对于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应首先审查施工条件的变化,如不良地基、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等,是否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如属于发包人的责任,如地质勘察错误等,应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因为此部分内容是施工图纸上不能反映出来的,又属于隐蔽工程,应重点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价款调整的审查参考上述原则。

  4.2.2由于双方违约或合同缺陷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首先正确理解合同条款,正确划分违约责任。其次审查违约索赔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时限和程序的规定。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则应审查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还应剔除承包商违约、失误或不作为导致的损失。对于承包商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及时、合理的进行反索赔。对于双方就违约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由于合同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仲裁或诉讼。

  4.2.3合同价格的结算,应参照财务往来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参照:发包人为承包人代缴的,但未转账的各项税费;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人,但未转账的款项;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转账的款项(用以计算该材料、设备的价格);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未转账的款项(即甲供材料、设备)(用以计算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节约、超额使用材料时的奖励或惩罚);以及其他对于工程结算需要的财务转账明细。

  5.甲供设备和材料的结算

  5.1核对实际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是否和合同要求一致;

  5.2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收料单原件,且收料单数量应与现场核对,以证其真实性;

  5.3所有供货必须落实货物的使用单位,并有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的签收记录;

  5.4必须到现场核对已安装的货物是否符合安装规范,外观及内在品质是否在安装过程中受到破坏或变形以及损失或损蚀;

  5.5供货单位必须提供产品证明书以证明其产地及质量,以及供货合同要求的其它资料。

  (八)其他环节的成本控制

  1、正式发售前,应组织销售、设计、工程和预算人员拟订详细的《销售承诺事项清单》,逐项测算其建设成本,并对照原成本预算逐项审核;对配套设施,应测算其运行成本,并列入项目完全成本范围内。《销售承诺事项清单》及有关成本测算,须报公司审查通过。

  2、销售过程中为增加“卖点”需增加或调整绿化、公建配套等项目时,应事先编制预算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尽可能缩短项目开发经营周期,减少期间费用。应保证向客户承诺的交工日期,以避免赶工成本和延期赔偿;在市场和经营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注意加快项目开发节奏;应减少现房积压时间,减少利息费用等成本。

  4、应按回避、竞争、平等、服务、距离、双赢、公正、团队合作的原则,正确处理与合作伙伴的关系。

成本管理制度8

  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成本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发展成本目标的实现,本指引规范了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方法。

  2.范围

  适用所有公司开发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及控制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实施方案设计阶段:包括规划方案(含单体)设计和建筑扩初设计。

  4.职责:

  4.1公司-造价部

  4.1.1负责项目市场成本调研,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4.1.2负责建立成本模型和数据库;

  4.1.3负责编制方案设计阶段《成本测算》及编制《方案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4负责组织编制扩初设计阶段《成本概算》及《扩初阶段成本分析报告》;

  4.1.5负责编制设计各阶段成本控制建议及限额设计指标值;

  4.1.6负责设计阶段成本控制工作的跟进工作;

  4.1.7负责组织编制设计阶段方案成本比较和修正。

  5.工作流程

  5.1项目开发成本调研

  5.1.1公司项目预立项后,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须开始收集和调研同类项目市场成本水平,编制项目成本调研报告;

  5.1.2造价部须根据调研成果和以往项目开发成本资料建立成本数据库和研究模型。

  5.2方案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2.1造价部须参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的专业小组评审,对规划方案设计成本提出要求和建议;

  5.2.2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造价部依据技术管理部(设计)提供的规划方案设计在一个月内编制其建安《成本测算》,对前期可研阶段的项目《成本估算》进行修正并对项目成本影响较大或成本容易流失的单项工程做专项成本分析和建议;

  5.2.3造价部须在方案设计完成后一个半月内完成《方案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方案设计阶段所做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和对后续扩初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造价部经理审核。

  5.3扩初设计阶段成本管理和控制

  5.3.1成本控制目标中建安成本目标在考虑可能发生的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后,将建安成本目标尽可能的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上,形成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设计初步建议;

  5.3.2造价部组织召集技术管理部(设计)相关人员开会讨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初步建议,充分沟通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会签给技术管理部(设计),作为扩初阶段的成本限额;

  5.3.3初设计完成并提交后一个半月内造价部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概算》,概算依据扩初图纸针对典型配套(如地下室、会所、网球场馆等)及不同层高塔楼标准层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含量、模板含量、砌体含量、地面、墙面装修等分项工程计算单位含量并套用现行综合价按规定取费并按平均市场下浮水平计算,部分因图纸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暂按估算指标值,专业分包工程按市场价格。项目《成本概算》经造价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5.3.4概算完成一个月内造价部负责完成《扩初设计阶段成本分析报告》的编制,对扩初设计阶段所做的主要成本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提出成本控制建议并报本部门经理审核。

  6.表格和记录

  6.1《设计限额要求》

  6.2《建安成本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成本管理制度9

  一、项目施工准备阶段

  1、参与工程投标(商务标、技术标编制)、工程成本计算编制工作,制作工程分段工程量及工程量细化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由成本控制部牵头,邀请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工程部召开投标讨论会,确定投标战略,认真做好工程的投标工作。

  2、做好成本预测和计划工作,认真熟悉图纸,制作工程量细化表及项目成本控制表。

  3、强化事前控制和合同管理。通过加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对施工过程中工程成本进行动态结算管理、成本核算预警,达到工程结算及时、有效反映项目成本,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项目施工阶段

  1、依据图纸及前期制作的工程量细化表及项目成本控制表,准确计量施工过程中的单项结算,及时反映项目工程动态成本。

  2、成本管理是成本控制部的核心工作,成本人员要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要及时跟进施工图纸的.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完成好每项具体工作。

  3、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必须按程序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并汇报分管总经理。

  4、工程量的计算、审核,材料价差调整、材料认价应当准确无误。

  5、及时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动态成本分析、成本数据整理,以供领导做出合理决策。

  三、项目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阶段是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成本人员工作量最大的阶段,是成本人员工作的主要的关键阶段。包含竣工图纸的绘制及竣工成本统计表与项目成本控制表的对比工作。

  2、工程决算要准确、及时、全面有理有据。

  3、工程竣工决算内容及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部工程竣工决算资料进行工程决算。

  4、工程竣工资料包含内容为:

  (1)、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2)、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工程合同

  (3)、竣工申请单

  (4)、材料、设备合格证,实验证明

  (5)、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

  (6)、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

  (7)、单位工程验收单

  (8)、工程设计变更单

  (9)、竣工总结

  (10)、竣工图纸。

  5、工程决算书包含内容为:

  (1)、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2)、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验收单

  (4)、材料设备核价单

  (5)、工程联系单

  (6)、工程签证单

  (7)、决算单

  (8)、竣工图纸。

  4、决算应严格按照工程决算计划进行,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让领导随时了解项目决算情况,遇到和甲方或乙方分歧较大的项目要及时上报领导并同时向领导提出解决建议,以供领导做出合理决策。

成本管理制度10

  1、水厂成本应帐目清晰,各项成本纳入微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电费,材料费、燃料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物业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费用需由水厂各职能人员核对准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支出。

  3、水厂对水源站不予报销非生产费用。生产所需材料,必须由水厂材料员统一进行购买。

  4、水费的收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上交公司财务,并记好凭证,发生问题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工资、加班的发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6、根据公司的要求,水厂结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后进行发放效益奖及误餐费用,。

  7、差旅费的'核销:

  1)、过桥、过路费均按公司审批后的长途路单进行核算。

  2)、车公里补助费按实际发生给予补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标。

  3)、通勤车票:水源站岗位人员均坐班车,不予报销车票,如遇没有班车时职工自行上站的,班长进行统计后给予报销;机关跑通勤人员每月核销4个往返车票;机关人员因公事发生的车票费用实报实销(不包含出租车)。

  4)、经厂领导同意后,外出学习、调研疗养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费用每季度核销一次。

  8、保健费用按月考勤进行核准后,按季度进行发放。

  9、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定额执行,超出部分在季度奖金中扣除。

  10、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1、水厂组织参加局、公司各项活动的参赛人员,年终水厂统一进行嘉奖。

  12、年终公司对水厂的各项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水厂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嘉奖。

成本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医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应加强对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的领导,建立健全院、科、班组三级成本核算体系。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科、设备科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科(或经济核算办公室)应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业务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正确核算医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三)配比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取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六)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医院成本的范围和项目分类

  医院成本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其经济用途可分八类:

  (一)人员经费:指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二)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日常维修费等。

  (四)水、电、汽、油、煤等消耗费。

  (五)公务费:指公务费中应计入成本对象的各项费用。

  (六)其他业务费用。

  (七)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八)其他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医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的界限,医院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应计入成本:

  (一)医疗事故赔偿支出;

  (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及违反法律支付的各项滞纳金、罚款;

  (三)超过规定额度发放的奖金补贴;

  (四)医院捐赠、赞助支出;

  (五)应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支出;

  (六)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五、医院成本核算对象

  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单位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四个层次。医院成本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条件下,应先进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医疗成本核算过渡,有条件的可开展单病种成本核算。

  目前,医院成本核算以科室为具体核算单位,根据医院的内部组织结构可以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剂科室、制剂室、血库、供氧中心等,其中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各包括一些具体的科室,这些具体科室应尽可能细化,凡能进行单独核算的部门、科室、班组都应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

  六、医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医院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的过程。医院的成本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计入其他支出或专项资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计入。对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要编制费用分配表(如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少数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成本明细帐。

  (三)辅助服务费的归集和分配。、对水、电、气、供应室、洗衣房、维修组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其服务的对象和提供的劳务数量,编制辅助服务费用分配表,计入相关成本明细帐。

  (四)管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对行政管理科室所发生的费用及全院性费用进行归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各成本明细帐。

  医院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的过程。在归集和分配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能按某种成本对象直接归集的费用,应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确定的费用,则要按受益原则,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分配计入。即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入。

  七、开展医院责任成本核算

  责任成本是由特定的责任中心所发生的耗费。为了进一步降低医院成本,医院应把全部成本根据可控制原则,落实到各责任中心,并进行业绩评价和考核、奖惩,以提高医院成本管理的效果。

  为了减轻核算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准确性,责任成本的核算应建立在医院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通过对科室成本数据的分析,把属于该中心可控的部分计入责任成本,不可控部分则不计入,最终形成责任成本资料。

  为了更好地控制各责任中心的可控成本,应定期对各中心进行成本核算。通过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控制和降低成本各种耗费,并借以控制和降低医院成本。

  八、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对成本计划的执行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医院超成本计划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变动规律,充分挖掘潜力,努力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取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进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写成本分析报告。专门方法常用的有比较分析法、标准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较分析法。即计划与实际对比,本期与上期对比,本院与同型医院对比。

  (二)标准成本分析法。是以预定的服务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作为制订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医院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所以,成本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九、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院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加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十、对医院成本核算实行计算机管理

  为提高医院成本核算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应积极开发医院成本核算的计算机软件,先决条件是基础核算工作规范、准确。成本核算的软件应与原会计核算软件紧密结合,逐步做到合二为一,最终做到会计核算、科室核算、医疗成本核算的统一。

成本管理制度12

  成本控制:公司实行的是项目承包责任制,工程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至合同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成本费用的间接成本费用。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全部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设立以下明细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综合费,同时也可单独设立分包工程费用明细科目。根据具体情况可设三、四级明细科目。

  项目部要实行计划管理,项目开始时必须有预算和人工、材料、机械定额,对无工程预算资料的会计人员可以拒绝付款。

  1、人工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直接人工费,不包括管理人员与后勤人员费用。

  可按班组或施工项目进行三级明细核算。人工费要实行总量控制。根据预算书中的人工费,测算出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平时发放人工费时,要与实际完成的产值进行比较。建立项目部班组工人工资档案,档案上附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该名工人每月出勤数、应领工资数额、实际领取数额等资料。每月由预算人员及时与班组进行结算,会计人员根据各班级结算单、出勤表计算应发工资进入成本,同时记入“应付工资“账户。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和分包合同、结合考勤编制实际发放的工资单,欠发工资反映在应付工资账户上。有条件的要以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要确保由项目部(公司授权)发放到个人,工资必须由本人签收,代领工资的必须由工资所有人书面委托,注明代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管理人员工资要严格考勤制度,按考勤发放工资。

  2、材料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各种材料费用、各种周围材料摊销和租赁费用。可按主要材料品种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建立材料采购计划制度。月底前由工程预算人员编制材料采购计划,项目部采购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按工程进度和工作预算量计划进料。进料前必须报预算员审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在保证施工用料的同时,加强对市场购买材料的管理,主要材料同质前提下要货比三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会计人员根据材料采购计划,会同项目负责人安排资金。对无材料采购计划的会计人员不支付款项(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会计人员平时要注意了解大宗材料的市场行情,对购进材料价格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汇报。建立材料验收入库制度。

  材料保管人员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及材料质量保证书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作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材料验收合格后,要根据施工情况堆放就位,及时办理入库验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填制入库单,并及时登账。材料入库单一式三联,存根、供应商、财务各一联,注明日期、供应商名称、运输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支付材料款项时必须附有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送货单和材料入库单,同时必须经材料采购员、保管员、财务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权签字同意后方能报账,否则不予付款。同时,工地门卫应建立材料、物资进出登记簿,对进出工地的'材料应登记时间、车号、材料名称、数量等,会计人员不定期地根据材料入库单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材料出库制度。材料发放要严格领料出库手续,由施工管理人员根据施工情况签发领料单,施工班组签收。

  领料单应注明领用日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栋号、施工项目等。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材料收发月报表和收料单明细汇总表(分别报项目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不需用材料和残废料的变卖,应由会计人员监督办理并入账核算。项目部应建立经济责任制,执行材料节超奖惩制度。租赁的各种周转使用材料,应由预算及施工人员核定周转材料使用量,实行总量控制。仓库应单独建立租赁材料台账,详细登记租赁时间、材料品种、数量、信用班级及收回时间、数量等。

  月终由材料保管人员汇总,编制租赁材料情况月报表(见附表),分别报项目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由会计人员据此进行材料成本核算。租赁材料领用后由施工班组负责保管,发生的租赁材料短缺应明确负责人,将有关资料及时交会计人员,经项目负责人批准进行相应经济处理。会计人员在支付租赁费时,应根据租赁材料入库时的验收资料及退回资料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月终,会计人员应会同材料保管人员对工程库存的的所有材料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机械使用费:核算耗用在工程上的自有施工机械使用费,租用施工机械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用。可按主要机械进行三级明细核算。租入的施工机械费用结算,可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形式分别进行。按台班支付使用费的,应有专人负责考勤;对完成工程量形式结算的,每月由预算人员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

  4、其他直接费:核算工程发生的设计费、技术援助费、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实验费、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等。

  5、间接费用:核算临时设施摊销、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财产保险费、通讯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公司管理费等。公司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支出,严格审批程序。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平时必须按照工程款收入的10%上交,项目负责人与会计人员作为责任人必须保证10%的上交,10%作为公司应收取的管理费及税金,任何项目不得截留。收入工程款而未上交应交款项,次月起按未上交部分计算利息,月利率12‰。

  公司各种应交款项年中预结一次,年末结算。结算后的差额部分在三个月内上交,逾期未上交转作借款,按季计息,第一季度按6‰利率计息,第二季度开始按12‰计息。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借方,根据公司转下的管理费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公司管理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结算管理费”。项目交纳的税费,凭税费交纳单据复印件由公司退还给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规定》的要求,建立项目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计划和支出计划。项目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施工――间接费――安全措施费”科目单独核算。

  6、综合费:核算公司内部借款产生的资金利息。

  公司借款利息实行预交制度,每个季度结算一次,每个季度末为计息日。平时上交时,记入“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借方,季末根据公司转下的利息结算收据,借记“工程施工――综合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公司――借款利息”。项目应建立固定资产、周转材料明细账,购入的大型设备、周转使用材料要详细登记购入时间、设备型号、数量,并按会计制度规定

  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和摊销。在项目未与公司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前,所有资产、材料产权属公司所有,未经公司批准项目不得擅自处置,否则以侵占公司资产论处。项目应做好税款交纳工作。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及时、足额上缴税款,对已收取工程款、税务部门暂时不收取的税款,应将税款预留,保证税款的资金使用。对甲方要求由税务机关代扣交税款的,必须取得税务部门开给甲方的代扣代交证明。及时向甲方索取代交税款的税票,并给甲方办理相应财务手续。建立成本分析制度,定期进行成本分析。

成本管理制度13

  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的成本管理工作。

  1、对外经济往来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对外经济往来一体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1)对外经济往来系指项目部和业主、监理单位和咨询单位的经济往来。

  2)需要甲方确认价格的各类材料由材料部门根据工程需要提前40天(设备提前70天)将材料名称、市场参考价、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少于3家)和联系方式报至预算部门,预算部门按统一格式拟定报价单,经预算部门负责人签发后发出。

  3)项目验工计价由预算部门统一于每月23日前编制完毕,经项目负责人签认后直接报送监理单位。

  4)项目有关经济往来的发文,由预算室牵头拟定,经项目负责人签认并发出。

  5)项目工程款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催款,财务部门根据工程款应拨付金额直接向业主领取,并办理工程款往来手续。

  6)项目有关经济往来的函文、报价、认价经预算部门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发放、保存。

  7)对外发出的相关经济性函文、报价资料,原始拟稿人均有提醒、督促尽快反馈信息的义务,由项目负责人督促业主或监理尽快反馈意见。

  8)任何人不得未经预算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签发擅自报价和发出有关经济内容的函文,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变更洽商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经济观念,保证工程质量,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和工程创优计划,特制定项目办理签收变更洽商办法,各专业人员参照执行。

  1)有关签收变更洽商的人员应根据变更洽商的内容确认该文件的可行性和可追溯性,决定签收和拒收。

  2)由业主方(含设计院)发送的文件、应认真阅读领会后再签收,确认难以贯彻实施或根本难以实施时应表明见解,据理力争。

  3)属我方发送的文件,发送前须经预算部门审核,以便于经济洽商的索赔,如因技术人员未给预算部门审核,造成对经济洽商不利或无法索赔时,要追究承办人责任。

  4)当审阅设计图纸、资料或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设计不合理,施工难度过大以及影响建筑设备安装等问题时要提请业主方做变更修改,并向业主方(含设计院)呈述清楚变更修改原因、部位、预计工程量、材料用量和自己的见解及办理洽商变更记录。

  5)变更洽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变更洽商的原因、部位、预计工程量、材料用量及变更洽商前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以便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

  6)所有变更洽商资料办理后均应及时发送到公司办公室和分包单位,不得延误,如因变更洽商资料发送延误所造成的后果有经办人承担。

  7)变更洽商资料发送后,有关签收的部门及分包单位拒绝实施或延误实施者,由经办人提请项目部追究其责任。

  8)能给项目带来一定收益的合理化变更建议,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办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反之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工程人员在自行认定原设计确需更改,而相应洽商未办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人员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工料费由派工人承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0)技术人员在洽商未办的情况下,不得向工程部门和施工队下发技术交底,凡因洽商办理延迟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1)凡因业主(含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延误等应索赔事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办理索赔确认单,应办未办者,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

  12)与施工条件有关的应索赔事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索赔确认单,应办未办现象一经发现,每次处以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500元以上罚款。

  13)所有索赔均使用监理报表格式中相应表格。

  任何索赔及反索赔行为应属公司和项目的集体行为,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

  3、成本控制制度

  1)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指在施工生产中,对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发生的偏差进行持续的预防、督促和纠正,使项目成本费用限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内,以达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通常采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经济措施三种方式。

  2)采取组织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成本责任制。通过界定项目各岗位人员在成本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明确各业务科室所承担的降低成本指标,并加强考核工作来落实成本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公司总工和项目负责人负责。

  3)采取技术措施控制项目成本的工作由专业负责人负责。

  (1)在施工准备阶段,做出多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然后确定利于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最佳方案。

  (2)在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技术措施。

  (3)在竣工验收阶段,注意保护成品,缩短验收时间,提高交付使用效率。

  4)采取经济措施控制项目成本,此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1)抓好计划成本的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将实际成本控制在计划成本之内。

  (2)以合同的形式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经济约束。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分包工程完成后,应通过项目部验收,方能结算工费,出现返工返修时,浪费的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由应负责任的分包单位承担。如果该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返修到位,项目可安排别的单位处理,工费从原责任单位工费中扣减支出。

  5)材料费成本支出控制:

  (1)材料部门负责将材料费成本降低指标从材料采购成本、材料使用成本、库存损耗等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措施,实现各项分解后的具体指标。

  (2)材料采购时,做好询价工作,坚持'货比五家'的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平均材料费用支出应低于市场价格,具体单项材料费用支出不应高于同类产品市价。

  (3)做好库存物资的盘点工作,加强材料的月份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6)工费成本支出控制:

  (1)工费采用平米包干(或定额工日)形式:项目同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以北京市劳动定额为依据,签订平米包干合同,以完成的建筑平米数量结算工费,一般不存在杂工费用支出(杂工费用由分包队伍自己承担)。

  (2)特殊情况不属于各分包单位的责任范畴的零星用工,由项目负责人当天填写派工单、当天验收、当天办完手续。派工单应填写派工原因、人数、任务完成起始时间。派工单需公司经理签字(或同意后补签),派工单必须在派工任务发生一周内,交公司预算部门。

  (3)每月工费结算时,须由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对工程量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材料耗用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字,对施工队未履行合同要求应扣减工费的数额进行确认后,方可予以结算。

  4、各种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1)劳务、分包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一般采取按月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分包费用一般根据施工进度分段结算;

  (2)劳务费用结算须具备以下条件:

  a)经专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认的施工进度单;

  b)经项目负责人和公司经理签认的派工单;(要求杂工在合同范围内合理签认,对不合理杂工预处算室有权扣除)

  c)以上资料签字不全,均视为无效。

  (3)以上资料,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在每月23号前交到预核算部门。

  (4)预核算部门有权在经理的领导下按公司规定和合同要求对以上提交的资料和工程数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的解释由预算部门负责。

  (5)在具备上述资料后,预算部门进行如下结算工作:

  a)审核项目部提供的工程数据的合理性;

  b)审核零星用工的合理性;

  c)计算工程量;

  d)按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结算已完工程量;

  e)预算经理对结算数额进行审核确认;

  f)上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

  (6)结算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可申请支付部分劳务分包款,根据项目资金情况、合同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总经理确定是否支付额度,具体程序如下:

  a)项目负责人填写支付劳务费申请单;

  b)经预算部门、公司经理审批;

  c)财务室审核无误后到公司财务部领取支票;

  d)劳务、分包队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须有法人委托书)到项目财务室领取支票。

  5、材料成本核算制度

  1)材料成本核算是指以实物量为基础,借助价值形式反映和计算工程项目材料消耗过程的经济效果,主要包括工程材料费、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费和水电费四项核算内容。其中工程材料费为核算的重点,它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它材料、构配件和周转料费用。

  2)材料成本核算包括材料价差和材料量差量方面,侧重于量差的核算。

  6、成本档案管理制度

  1)成本经理负责工程项目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内业资料包括各种原始凭证、各种合同、各种往来文件、各种费用支出台帐、统计图表、计算底稿和相关文字资料,均需分类别分别装盒整理,每盒内均需附有目录作为结算资料存档。

成本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

  第七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购入材料的成本:

  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一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工资及福利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

  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旧,以保证成本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待摊和预提费用

  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一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5)按规定应分期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技术转让费;

  (6)一次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产检修期间的费用,可以在当年内分月摊销;

  (9)其他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待摊、预提费用。

  第十六条、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第五章: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七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2、计算在产品成本;

  3、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条、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a)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b)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c)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d)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第十九条、成本计算方法:

  1、根据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特点,对维生素B1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2、根据医药制剂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片剂、胶囊两条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大片剂、小片剂、胶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第二十条、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第二十一条、在制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

  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帐,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4、原料药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第十九条

  成本计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处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系统是可以留存人工费及制造费的,因为有些行业的月未在制品这部份费用比例并不小,况且电脑系统计算起来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产品成本会更加准确。

  二、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统是采用成本期间加权单价为核算单价。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我们认为根据材料领用单来分配材料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应用的,那就是不会有其它产品用到此物料,否则原计划用于产品A的物料,由于特别原因会用到B产品中去,而且当有剩余物料退仓时,真不知该冲减哪一个产品的领料记录。

  成本核算系统采用定额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异部份,这一方法得到许多同行的认可。

成本管理制度15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成本信息归集与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实施“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理顺两个业务板块的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开支,准确核算各产品成本,落实管理责任,更好地指导生产经营,并根据公司有关的定额成本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条职能职责

  (一)财务部

  1、财务部-核算中心:为公司成本费用归口核算一级单位,负责制定成本管理办法、成本核算标准,并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包括业务基础数据审核确认,成本信息资料的归集入档,编制月度生产成本、归集各项目、产品明细成本。

  2、财务部-仓库:仓库依据材料定额对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实行管控,负责物料领用、增补、代用、退回数据的录入,保证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产品的物料实际领用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工艺:工艺负责编制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工时定额及材料定额并提交财务部。

  2、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调度中心为公司生产成本费用统计归口职能部门;

  (1)依据材料定额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产品生产汇总、辅料信息等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2)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的归集统计并通过经营计划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并提交财务部;

  3、生产技术部-生产班组:生产班组为成本核算主体单位,是公司成本核算二级单位,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消耗工时统计。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负责编制公司月度水、电等能源分配表核定上报财务部;

  (四)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括质量安全、维修):负责其部门辅助剂共用物料领用、费用等成本基础信息的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核算范围

  (一)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费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形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工序间外协作件以及其他有助于产品形成并能直接归属于产品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4、制造费用:由产品承担,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其他物料消耗、修理费、试制检验费、技术资料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折旧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保险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二)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4、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5、各种捐赠支出。

  6、各种赞助支出。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

  见附件1:成本管理办法流程图

  第六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要求

  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一)制度制定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部一级成本管理办法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根据成本管理办法制订成本核算标准,定期在相关系统中对核算标准进行维护。

  2、各生产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3、各生产班组依据本办法建立二级成本核算管理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二)成本核算要求

  1、仓库统一在每月25日结账,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2、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3、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情况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预算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4、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台账,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物料管理与核算信息归集:各生产职能部门、班组按核算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归集截止至各月最后一天的当月成本信息资料,提供给财务部或财务服务中心,并应当确保所提供归集信息与实际领用一致。

  1、生产部门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工序间外协件,其他辅料)领用、退回、回收信息台账并提供给财务部,为原料成本核算提供审核核对依据。

  2、生产调度中心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为成本核算分配提供依据。

  3、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含质检、维修、生产管理办公室等)归集统计资材、备件领用、退料和质量异议、回收台账等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或服务中心,为资材备件、其他辅料,维修等成本核算审核核对提供依据;

  4、综合管理部归集统计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为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5、综合管理部统计归集公司月度水、电、气等能源分配表结合生产系统提报的用量分配表核定后提供给财务部,为动力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四)数据归档

  财务部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后应对各类成本数据和报表进行归档管理。每年末实施成本会计系统年关账,建立新年度成本系统档案。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生效之日起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