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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5-03-15 16:05:29 少芬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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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物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7篇)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部、生产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检查

  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间、部门上报隐患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 、专项安全检查

  4.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公司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职员行为规范,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条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为: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管理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一切正常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

  根据总经理授权,承担各自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接受总经理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在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主管副总经理的管理和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总经理职责

  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为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建设,认真履行总经理工作班子的职责,充分发挥经营层有职有权经营管理企业的作用,公司实行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监

  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文秘列席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

  (一)例会:每逢周一上午召开,例行检查上周各项工作的计划执行情况,布置本周工作。

  (二)各种专业会议。如公司营销工作会议、采购供应工作会议、技术开发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人力资源工作会议、综合经济会议(即季度经济分析会议、半年及年度经济分析会议)等。专业会议须列出召开时间和召集人。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即公司所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不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

  (一)例会,由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参加。

  (二)各种专业会议,由总经理指定办公会议成员中的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的人员参加会议。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并由总经理指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所有内容必须在公司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该记录本由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除例会外,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五条总经理有权对办公会议议题做出决议。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由各分管副总经理落实决议的`具体实施;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需将会议内容形成文字纪要报请董事会决议后再行实施。

  第五章副总经理及各部门基本职责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主持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计划,监督和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内外关系,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助手。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规范行政管理制度,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维护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并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考勤、公司有关文件档案和办公用品及设施的管理,对各职能部门和员工进行科学求实的考核。第十八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学、及时、准确、全面地核算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计划、分析,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部的职责:负责公司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负责生产计划、组织和管理产品生产、包装及生产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储存保管,生产设备的引进、使用和管理,以及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生产技术部应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降低消耗、杜绝浪费、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成品率。第二十条市场营销部应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的前提下,制定

  公司营销方案和实施策略,高效率、低成本地组织市场销售,考察、选择经销商,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协调公司与经销商以及经销商之间的关系,降低市场风险,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和及时、安全回收销售货款。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第六章公司员工守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做到: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机密。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注重素质,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全员招聘制,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双方按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职责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聘用形式,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岗位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具体分为长期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形式。聘用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为长期聘用,聘用期在一年以内的为临时聘用。

  第二十四条长期聘用员工采取试用工制,试用期不长于三个月。试用期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用工合同》。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3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部与物资库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发放标。

  3.8、生产单位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4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相关部门:

  生产部、各工段;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办公室: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

  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

  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

  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

  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

  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

  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2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进行校验。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

  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

  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

  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

  4.5.3 、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

  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6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xx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相关记录

  《安全目标责任书》

  《消防器材登记台帐》

  《安全作业许可证》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会议记录》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 、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8

  1、总则

  1.1、为规范对承包商(服务供方)的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从公司承担工程项目、日常劳务工作、运输和装卸的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项目发包部门负责实施对施工承包商的资格预审、评定、建档和管理。

  2.2、采购部、物资库负责对运输和装卸承包方的资格预审、评定、建档和管理。

  2.3、安全员对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负责监督检查。

  3、资格审查和年度评价

  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全面审查,对承包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运证等);

  (2)验证承包方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审核承包方以往业绩表现;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人员持证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单位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等;

  (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2、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审查后,将承包商的相关资质审查资料及其编制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交安全部审查,经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选择承包商发包。

  3.3、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每年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评价,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作为选择和续用承包商的依据。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4.1、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和承包方要按《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明确承包方单对施工或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存在分包的承包方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2、承包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及我厂各项规章制度。

  4.3、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相关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送公司审核。

  4.4、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开工前准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按合同要求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安全设施。

  4.5、各类承包方必须承担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

  4.6、对进入公司内施工或作业的承包方所有人员,由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4.7、在进入公司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前,由所在车间或部门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8、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人员监管,必须有警示标志及根据作业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设施。

  4.9、承包施工单位需进行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等,须经公司安全员同意,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落实各项措施,方能施工作业。厂安全员负责对施工单位现场的检查监督。

  4.10、在重点、关键部位施工或作业,除承包商方设专人监护外,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管。

  4.11、施工、作业临时用水、用电,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4.12、安全员、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应经常深入承包商施工或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落实安全措施的承包方,根据性质、严重程度,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和提出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9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前准备

  4.1.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4.1.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4.1.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办理移交。

  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 、检修安全规定

  4.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2.7、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2.10、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4.2.12、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3、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4、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3竣工验收

  4.3.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3.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相关记录

  《检修计划》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安全作业许可证》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0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

  4.1.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4、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试验室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负责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

  3.2、供应部负责对试剂的采购

  3.3、开发中心负责对试剂的'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管理。

  4、控制程序

  4.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2、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

  4.4、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

  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仓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剧毒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5、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严格的保管制度。企业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6、剧毒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通风设施和防护用品。

  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7、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和仓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生产、仓储岗位必须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生产、使用、运输、储存安全。

  4.8、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岗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其他专用安全设施。

  4.9、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6.记录

  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4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5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6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平。

  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7

  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存一般菌种、毒株。

  二、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各种消毒措施,应确保实验室无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四、按照相关规定,对实验室的废物进行合理处理。

  工作人员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人员应该建立实验档案。

  四、工作人员应对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以防污染。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

  二、定期检查病原微生物的'保存。

  三、定期检查样本的保存和使用。

  四、检查安全操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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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物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7篇)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部、生产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检查

  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间、部门上报隐患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 、专项安全检查

  4.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公司管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职员行为规范,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条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为: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管理公司行政、人事、财务、生产、销售等一切正常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

  根据总经理授权,承担各自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接受总经理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在分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主管副总经理的管理和考核,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总经理职责

  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为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步、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建设,认真履行总经理工作班子的职责,充分发挥经营层有职有权经营管理企业的作用,公司实行总经理工作会议制度。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监

  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文秘列席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

  (一)例会:每逢周一上午召开,例行检查上周各项工作的计划执行情况,布置本周工作。

  (二)各种专业会议。如公司营销工作会议、采购供应工作会议、技术开发工作会议、财务工作会议、人力资源工作会议、综合经济会议(即季度经济分析会议、半年及年度经济分析会议)等。专业会议须列出召开时间和召集人。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即公司所遇突发或其他特别工作而召开的不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

  (一)例会,由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参加。

  (二)各种专业会议,由总经理指定办公会议成员中的分管副总经理主持,公司相关专业部门的人员参加会议。

  (三)总经理特别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并由总经理指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所有内容必须在公司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该记录本由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除例会外,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五条总经理有权对办公会议议题做出决议。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由各分管副总经理落实决议的`具体实施;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需将会议内容形成文字纪要报请董事会决议后再行实施。

  第五章副总经理及各部门基本职责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主持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工作计划,监督和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工作进度,协调内外关系,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助手。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规范行政管理制度,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维护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并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考勤、公司有关文件档案和办公用品及设施的管理,对各职能部门和员工进行科学求实的考核。第十八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科学、及时、准确、全面地核算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计划、分析,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部的职责:负责公司产品企业标准的制定,负责生产计划、组织和管理产品生产、包装及生产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储存保管,生产设备的引进、使用和管理,以及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生产技术部应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降低消耗、杜绝浪费、努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成品率。第二十条市场营销部应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的前提下,制定

  公司营销方案和实施策略,高效率、低成本地组织市场销售,考察、选择经销商,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协调公司与经销商以及经销商之间的关系,降低市场风险,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和及时、安全回收销售货款。同时,做好市场调研,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新产品开发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第六章公司员工守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做到: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严守公司机密。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注重素质,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全员招聘制,公司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双方按合同条款各自履行职责和义务。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聘用形式,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岗位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具体分为长期聘用和临时聘用两种形式。聘用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为长期聘用,聘用期在一年以内的为临时聘用。

  第二十四条长期聘用员工采取试用工制,试用期不长于三个月。试用期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用工合同》。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3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部与物资库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发放标。

  3.8、生产单位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4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如下几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厂内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

  相关部门:

  生产部、各工段;负责电工、电焊工、钳工、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管理。

  办公室:负责厂内车辆驾驶员的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 年龄满18周岁;

  b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d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2、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4 、各特种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13号令)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6、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5 、相关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

  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

  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

  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

  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

  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

  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2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进行校验。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

  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

  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

  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

  4.5.3 、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

  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6

  1 、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xx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 、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 、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 、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 、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 、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 、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 、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 、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相关记录

  《安全目标责任书》

  《消防器材登记台帐》

  《安全作业许可证》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会议记录》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 、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 、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 、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 、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 、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 、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 、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3、职责

  采购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采购。负责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评价、产品质量控制等。

  4、内容

  4.1、管理原则

  4.1.1、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实行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供应商目录,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1.3、采购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供应合作协议。

  4.1.4、对选定的供应商,各单位可与之签定采购协议,在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2、供应商的评定内容

  4.2.1、资质鉴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具备合法性。

  4.2.2、产品质量水平评定。包括:

  (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

  (2)样品质量;

  (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4.2.3、交货能力评定。包括:

  (1)交货的及时性;

  (2)扩大供货的'弹性;

  (3)样品的及时性;

  (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4.2.4、技术能力评定。包括:

  (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后续研发能力;

  (3)产品设计能力;

  (4)技术问题的反应处理能力。

  4.2.5、服务评定。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

  (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3)服务态度。

  4.2.6、合作状况评定。包括:

  (1)合同履约率;

  (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

  (3)合作年限;

  4.2.7、价格评定。包括:

  (1)优惠程度;

  (2)消化涨价的能力;

  (3)成本下降空间。

  4.3、供应商评定步骤

  4.3.1、采购部进行市场调查,拟出至少2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4.3.2、由采购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对拟订的供应单位进行考查,形成考查报告。

  4.3.3、依据考查报告,采购部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建立供应商资料。

  4.4、采购部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同种采购商品的供应商至少应保持2家。

  4.5、采购部可对供应商信用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对最高信用等级的供应商,可进行优先选择和优惠待遇。

  4.6、管理措施

  4.6.1、各单位对重要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实地考查,掌握供应商生产、管理情况。

  4.6.2、各单位对购入物品应进行检查和分析,随时掌握商品质量。

  4.6.3、各单位应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8

  1、总则

  1.1、为规范对承包商(服务供方)的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从公司承担工程项目、日常劳务工作、运输和装卸的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项目发包部门负责实施对施工承包商的资格预审、评定、建档和管理。

  2.2、采购部、物资库负责对运输和装卸承包方的资格预审、评定、建档和管理。

  2.3、安全员对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和安全措施落实负责监督检查。

  3、资格审查和年度评价

  3.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全面审查,对承包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运证等);

  (2)验证承包方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审核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审核承包方以往业绩表现;

  (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人员持证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单位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等;

  (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2、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审查后,将承包商的相关资质审查资料及其编制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交安全部审查,经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选择承包商发包。

  3.3、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每年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作评价,并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作为选择和续用承包商的依据。档案包括承包商的资质证复印件、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等。

  4、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4.1、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和承包方要按《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明确承包方单对施工或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存在分包的承包方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2、承包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及我厂各项规章制度。

  4.3、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相关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送公司审核。

  4.4、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开工前准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按合同要求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为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安全设施。

  4.5、各类承包方必须承担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

  4.6、对进入公司内施工或作业的承包方所有人员,由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4.7、在进入公司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前,由所在车间或部门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8、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人员监管,必须有警示标志及根据作业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设施。

  4.9、承包施工单位需进行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等,须经公司安全员同意,并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落实各项措施,方能施工作业。厂安全员负责对施工单位现场的检查监督。

  4.10、在重点、关键部位施工或作业,除承包商方设专人监护外,各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管。

  4.11、施工、作业临时用水、用电,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4.12、安全员、项目发包主管部门应经常深入承包商施工或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应下达整改通知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落实安全措施的承包方,根据性质、严重程度,有权要求停工整顿和提出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9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前准备

  4.1.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4.1.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4.1.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办理移交。

  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 、检修安全规定

  4.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2.7、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2.10、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4.2.12、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3、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4、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3竣工验收

  4.3.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3.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相关记录

  《检修计划》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安全作业许可证》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0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全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

  4.1.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1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做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同时对各项工作及时的沟通和总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3、内容与要求

  3.1、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记录。

  3.2.1、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3.2.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2.3 、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4、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计划(安全月、年检、季检、月检计划的布置、落实)。

  3.2.5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3 、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

  3.4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制定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妇女保护工作。

  3.5、研究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6 、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

  3.7 、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内容。

  3.8 、审批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落实方案。

  4、相关记录

  《会议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5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重大危险源清单》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外来人员登记表》

  《交接班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会议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试验室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负责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

  3.2、供应部负责对试剂的采购

  3.3、开发中心负责对试剂的'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管理。

  4、控制程序

  4.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2、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

  4.4、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

  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仓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剧毒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5、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严格的保管制度。企业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6、剧毒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通风设施和防护用品。

  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7、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和仓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生产、仓储岗位必须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生产、使用、运输、储存安全。

  4.8、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岗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其他专用安全设施。

  4.9、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6.记录

  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4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5

  1 、目的

  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生技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生技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 、安全环保部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7.1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7.2、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

  a 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 督促隐患整改;

  e 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7.3、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

  4.8、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5 、相关记录

  《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

  《安全作业证》

  《巡回检查记录》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6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平。

  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

  生物公司管理制度 17

  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存一般菌种、毒株。

  二、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各种消毒措施,应确保实验室无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四、按照相关规定,对实验室的废物进行合理处理。

  工作人员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人员应该建立实验档案。

  四、工作人员应对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以防污染。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

  二、定期检查病原微生物的'保存。

  三、定期检查样本的保存和使用。

  四、检查安全操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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