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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勤制度(合集13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中学考勤制度 篇1
为适应教育改革形势,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学校章程》及上级相关文件,借鉴兄弟学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1、“二规”:规范程序、规范操作。
2、“三公”:公正、公平、公开。
3、“四重”:重大局、重协作、重敬业、重质量。
二、聘任条件
(一)中层干部聘任条件:
1、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心态阳光、敬业奉献。
2、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或特殊岗位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服务意识,组织和协调能力强,工作踏实,办事干练。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男同志年龄在45岁以内,女同志年龄在40岁以内。(原任干部若需续聘,可不作年龄限制。)
5、具有良好的群众公论。
(二)教职工聘任条件:
1、政治观点明确,职业道德优良,大局观念强,有团结协作精神。
2、业务优良,身体健康,精力充沛,适应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发展的要求。
3、受聘人员原则上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历要求。
4、高三教师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信守承诺。
2)有较高的教学业务能力,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好评。
3)有较高的教育管理能力,班主任有较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
4)未担任过高三教学工作的教师申请高三教学前,必须认真完成10份高考模拟试卷、近2年高考“考试说明”比较、出2套综合模拟试卷(含“双向细目表”),经聘任小组打分通过后,方能参与高三年级竞聘,但总人数控制在年级教师总数的35% 以内。
5)报考研究生、热恋准备结婚、准备怀孕、已经怀孕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高三教学的,不得聘为高三教师。
三、竞聘办法--逐级聘任
1、逐级聘任的含义
(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组建聘任班子,实施层层聘任。
(2)中层干部聘用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原中层干部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校长直接聘任。
新聘中层干部程序为:学校公布岗位及条件 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说-信任度测评-民意调研-校长室研究决定-结果公示-上报教育局批准-校长聘任。
(3)助理、干事、班组长、班主任等由学校分管校长和中层负责聘任。
(4)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班主任负责聘任。
(5)后勤服务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聘任。
2、逐级聘任的程序
(1)定岗、定编: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确定岗位数和岗位要求(每年六月中下旬公布岗位设置情况)。
(2)初聘:①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岗位设置,书面递交个人下一学年度工作岗位意向。
②有关部门按学校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结合个人实际表现和工作实际,参考个人工作意向实行初聘。
(3)公布初聘结果。
(4)申诉、复议:对初聘有异义的教师于规定时间内向聘任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或说明,学校聘任工作小组对书面申诉进行复议。
(5)第二轮聘任:聘任工作小组协调有关部门、有关班级,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复议意见,并结合个人的工作表现,对在初聘中没聘的教师进行再聘。
(6)协调上岗:经第二轮聘任还没有被聘任到岗位的教师,由聘任工作小组协调到某一岗位上岗(如果经过第二轮聘任各岗位已满,则不进行协调上岗;如果岗位数不足,则通过竞争方式协调上岗)。
(7)落聘:经第二轮聘任还没有被聘任到岗位,同时又不同意协调上岗,或在协调上岗时竞争失败的人员落聘。
3、校长室审批同意签发聘书,教职工取得正式聘任资格。
四、关于聘任制中几种做法的解释及有关规定
(一)聘任制中几种做法
聘任制中涉及以下几种做法:聘任、协调上岗、待聘、落聘、解聘、提前离岗、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等。
(二)解释或规定
(1)待聘
1、教职工在前一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予以待聘:①违反校纪校规造成较坏影响者;②无理取闹,经教育仍不能改过,或造成学校声誉受到影响者;③在工作常规上有明显失责行为,造成学校重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④由于学科教学质量差或班级管理差而未被聘任,又没有被协调上岗者。
2、在聘期间违反聘约,不认真履行职责,或确实缺乏履责的能力,经忠告后仍无明显改进者,学校将中途解聘,或作待聘处理。
3、学科教学成绩,同等条件下出现较大幅度滑坡或连续居于末位,学校可调换原聘任岗位,或作待聘处理。
待聘人员待聘期最多一年,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2)协调上岗:协调上岗人员,在第一学期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如果在第一学期内工作成效显着,经研究,在第二学期可享受聘任教职工待遇。
(3)落聘:待聘人员的待聘期最多一年,一年后如果仍旧竞聘不到岗位,则为落聘,落聘人员不再享受受聘和待聘人员的`的相关待遇。各种关系转入人才市场。
(4)解聘:职工在受聘期间有违法行为、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校规,学校可作中途解聘处理;如聘期已满,学校不得再聘。解聘人员不再享受受聘、待聘和落聘人员的相关待遇,自谋出路。
(5)提前离岗: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聘期与考核
1、中层行政领导的聘期原则上为一年。新聘中层干部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年。
2、教职工聘期原则上为一年,但受聘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果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不顾大局无理取闹等,学校有权改变其聘期。
3、学校每年对每位受聘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职工考核工作。后勤职工考核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教师由年级和师资处负责考核,中层行政领导由校长直接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学年的聘任挂钩。
六、受聘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待遇
1、根据考核情况,享受上级行政部门及学校规定的相关津贴、奖金。
2、享受学校规定的受聘人员的其他待遇。
3、接受学校聘任的教职工,必须与学校正式签定聘用或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4、每学年接受学校考核。
5、遵守国家法律和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职工岗位说明书》中相关工作内容和职责。
6、未被聘用或解聘者可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复议,对维持原聘任结论不服,可向上一级部门提出申请请求。
中学考勤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东源县教职工管理制度》及结合我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师实行弹性坐班签到制:①坐班时间: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级部负责教师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师、有课的教师(包括早读课)按实际规定的时间到位;④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各教辅岗位、后勤岗位上班时间及规定由各主管处室负责);⑤女教工在怀孕期间不用参加升旗仪式,怀孕六个月后可申请不参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请不参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处室、年级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晨跑、课间操、早晚读,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到岗,未经请假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早退按旷课处理。(由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三份(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或请人代转达,事后(返校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不补办,按缺勤处理。
4.请假回校当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销假。因未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5.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审批权限:
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由校务办批准并存档。
教师因事需请半天假,由年级主任批准(该半天没课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教辅人员请假1天由相关处室主任批准。
教职工请假2--3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两周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3天内的,需提前2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两个星期以上,由校长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同意后,由请假人交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存档。
(2)请假程序:校务办领取请假条→年级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相关处室(教辅人员在校务办领取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校务办)。
6.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学校所在地的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的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7.没有极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两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请婚假的需出示结婚证。
⑵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增加部分产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工资照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请产假的教职员工需出示结婚证及准生证。
⑶丧假: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丧假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如上班时间教师因急事需处理离校半天(当时没课),告知年级部后可不计缺勤或请假(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10.教职工考勤综合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年级部考勤,每周汇总老师出勤请假情况,办公室核对后将每个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给予公布并存档。
中学考勤制度 篇3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四、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20年xx月11日
中学考勤制度 篇4
1、全体教职员工和行政人员必须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坚持集体办公,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当天上、下午有课的教学人员上课以外实行弹性办公,但必须是在教研组、年级组、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场所,不得外出。语文、外语两科教师早读下班辅导,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检查;教师晚上坐班(或下班辅导)由年级组安排,教导处检查。
3、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财务室、膳食组、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部门职员和当天没课的'教师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第一节课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五节至第七节课。医务室、男女生辅导按学校有关规定值班。
4、出勤考核实行值日校长检查与刷卡相结合的办法。当天上午和下午没课的教师和职员上、下班一律刷卡。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
5、食堂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由总务处规定。
6、办公时间内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讲求实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在办公室高声喧闹,不准带小孩进入办公室,不准在办公时间扯谈或做私事。
7、加强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办公人员要求衣冠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要经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室的书报及各种设施、教学用具摆放整齐。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窗、落锁、熄灯。
中学考勤制度 篇5
总则:
1、为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将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满勤、出好勤”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更不旷工。
4、严格请消假程序、完善请消假手续。
5、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管理,奖优罚劣,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考勤办法:
7、考勤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8、行管人员由校长室负责考勤,教学人员由教导处负责考勤,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9、专项工作、专题活动、政治学习和业务会议单独设立考勤办法。
10、各处室按周统计考勤结果并实行公示,按月(四周为一个月)上报校长办公室。
请假程序:
11、需请假的`人员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病、事假来不及请假可电话请示,书面申请的手续后补。
12、教职工在岗期间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批准;中层领导干部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并说明去向和所需时间;
13、教职工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并写出书面申请;3-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校级领导请假,由教育局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中层以上干部请假2-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报局批准。
14、外出开会和因公外出办事须有校长批准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公示备案。
15、婚、丧、嫁、娶、病、事、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6、婚假、产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时间按政策规定执行;休假期间的法定假日计算在休假期内。婚、产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岗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付给相应的报酬。
17、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履行手续。
18、确因意外情况,致使迟到,要有充分证据或证明,经主管主任调查认定后,方可更正。
说明:
1、本制度自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与本校其它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中学考勤制度 篇6
为严肃校本研训的纪律,确保校本研训的'时间,使我校的校本研训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校本研训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开展校本研训的过程中,将设置考勤登记表,对全体参加教师进行严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员负责。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研训内容自行补上。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研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研训活动,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研训活动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研训活动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研训活动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训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由学校校本研训职能部门通知其本人。
三、研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四、教研组组内研训由教研组长将研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主题)上报给教学处,由教研组负责考勤,教学处抽查。
五、研训活动时,全体人员不做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研训任务。
中学考勤制度 篇7
一对请假的要求:
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天,大龄为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XX】号文件执行。
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元,每节扣罚津贴元。
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元。
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分之,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元。
会议迟到每次扣元早退每次扣罚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元。
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元。
升旗检查不在扣罚元。一月内有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元。(请假不计)
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中学考勤制度 篇8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
中学考勤制度 篇9
依据后河镇中心校考勤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连续请假;因突发事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与主管主任联系,主管主任向校长报告,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不经级主任同意而私自调课;
2、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或工作条——校长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存档。
教职工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级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
1、婚假、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在请假期限内不考核。
2、病假:长期需请病假,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中心校确定到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后,方可准假。
3、教师请假超过天,需经中心校审批。
二、签到:
每天预备前分钟签到,未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补签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三、处罚规定
(一)罚款:
1、每月请假不超两天不罚款,超过一晌,罚元/晌;
2、旷工一晌或缺例会(专题会)罚元/晌(次);缺课一节罚元/节;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现旷工的`罚元/次;
(二)积分:(满分分)
1、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次;请假一晌扣.分/晌;旷工一晌扣分/晌;
2、坐岗:请假扣./次;查岗缺岗或午休值班空岗扣.分/次;旷课一节扣分/节。
3、例会: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分/次,请假扣.分/次,缺一次扣分/次。
4、操寝:早操、晚上检查寝室每次记.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旷工、缺岗等的加倍扣分;
6、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教师终考核挂钩。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结果每周进行公示,考勤结果一式二份,级、学校各存一份。
三、要求:
1、各级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及晚上学生就寝值等各方面的检查;
2、值班领导,对上课及各级教师的(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就寝)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登记,检查记录存档。
3、班主任以上校级领导,一周在校个晚上。后勤岗位服从值班要求;
4、值班领导负责人要负责教职工到岗情况的落实,如实做好签到、查岗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本制度中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后河镇一中校委会月
中学考勤制度 篇10
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新形势下教育教学机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形成考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考勤
(一)坐班和签到
1.学校设置专门的考勤员岗位,考勤由行政值班领导和考勤员共同负责。
2.考勤方式:行政人员和专任教师按规定时间到传达室签到。
3.考勤时间
(1)上午:上班(7:50—8:20),下班(11:00—11:30);
(2)下午:上班(冬季14:00—14:30,夏季14:30—15:00),下班(冬季17:00——17:30,夏季17:30—18:00);
(3)当次签到时段内有课的人员可免予签到,由当天行政值班人员对照《教师课程安排表》注明;
(4)当次签到时段内有公务在身的(如班主任接待家长,行政人员正在处理公务等),须通过内线电话告知行政值班领导或考勤员,由考勤员注明。
4.考勤表的处理:每次签到之后,考勤员须将缺勤情况在考勤表相应栏目记录清楚,由行政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交校长室保管。
5.考勤违规的认定及处置:
(1)应签到而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须在下一次签到时段,向考勤员和行政值班人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因公外出不能签到的,由考勤员在考勤表上说明原因;不签到、不说明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按“擅自离岗”或“旷工”处理。
(2)一律不准代替签到,一经发现代签现象,除批评教育外,对代签双方予以处罚。若未经本人要求擅自代替别人签到,对代签者施以双倍处罚。
6.工作纪律及特殊情况:
(1)迟到、早退的界定:不能按时上班、下班或在上班期间不能坚守岗位的分别视为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累计3次视为旷工半天。
(2)照顾对象的范围:对国家明文规定的照顾对象,按文件规定执行;处在孕期6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教职工,每天上、下午可延迟半小时签到,提前半小时签退。
(3)行政人员上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不得务私,不得在办公场所容留闲杂人员,因故要暂离岗位的,须报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履行请教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二)请假
1.不论病、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请假,个人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前请假的,须在上班后当天主动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病假的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的教师,须自行调课。
3.请假程序:
(1)行政人员:书记、校长请假由市教育局党委审批;副书记、副校长请假,由校长审批;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核,报校长签批;普通行政人员请假,须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校长签批。
(2)专职教师:须由教务主任(实行年级部管理的,由年级部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核;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签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校长签批。
(3)专任教师到所在校区教务处(或年级部)领取假条,行政人员到所在校区办公室领取假条。
4.销假:假期结束,请假人须及时到审批人处销假,销假后的假条交由办公室(或教务处、年级部)保存,学期结束连同考勤情况存进本人工作业务档案。
5.请假未获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及学校重大活动的考勤
1、全校性教职工大会及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由办公室(或承担活动的具体职能部门)安排专人集中考勤。会议考勤情况当场公布、会后不补。重大活动考勤情况,应及时公布。
2、教研组、处、室内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考勤,报办公室集中公布。
三、监督办法
(一)监督
1.工作日期间,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巡查全校教职工上岗情况,对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等情况予以记录,报校长室核实处理。
2.校领导不定期检查监督。一经发现旷工或擅离岗位、缺岗、早退现象,除处罚当事人外,追究所在部门(或教研组)及学校分管领导的责任。
3.办公室根据考勤记录,按月、分校区汇总、公布考勤情况。
(二)奖励
1.按《肥合六中成果绩效奖励办法》实行年终一次性奖励。
2.设立月坐班考勤津贴,实行考勤绩效奖励,并与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三)处罚
1.岗位(课时)津贴
(1)对迟到或早退、擅离岗位、代签到者,每发现1次,扣发其当天岗位(课时)津贴一半。当月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累计达3次者,须作书面检查,并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的一半。
(2)教师旷课1节、行政人员旷工半天,扣当月岗位(课时)津贴的一半。
(3)履行请假手续的教职工,扣除其请假期间的岗位(课时)津贴。(教师以“课时”计,行政人员以“天”计)
(4)全校性重大活动、会议等的缺席、迟到、早退者,扣除其应有津贴,并通报批评。
2.职务补贴
(1)全年累计事假达到或超过3个月、病假达到或超过6个月者,扣发累计请假时间的职务补贴;
(2)全年累计事假在1-3个月之间、病假在3-6个月之间的,扣发累计请假时间职务补贴的一半;
3.午餐补贴
(1)事假7天以内,或病假15天以内的,按4元/天扣发午餐补贴;公假者,不扣发午餐补贴。)
(2)事假7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扣发当月午餐补贴。
4.生活福利待遇
(1)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未达到3个月者或病假超过3个月,未达到6个月,旷工3-7天者,享受学校的生活福利待遇的一半。
(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假超过6个月,或旷工7天以上的,不享受生活福利待遇。
5.坐班津贴
(1)病假、事假、婚嫁、产假、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坐班津贴。
(2)迟到、早退的,按2元/次扣发坐班津贴,3次以上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的,扣发当天坐班津贴;旷工3天的,扣发当月坐班津贴的一半;旷工3天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坐班津贴;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达15天,实行聘用制人员一律予以解聘,其他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同时报送肥合市教育局备案。
中学考勤制度 篇11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严格劳动纪律,规范管理程序,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记录考勤起止时间
每学期从学生开学之日起,到期末教师放假之日止,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表、课表及各种辅导和值班安排表进行考勤。
二、请假
(一)事假:教职工每学期事假限定在5天以内,每次请假不得超过2天,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全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2人,请假除扣除月工作考核分数外,每学期累计5天以内者,不扣钱;6至10天者每天扣10元;10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期末一次兑现。
(二)病假
1、教职工因病,需持地段医院以上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2、超过三天以上的连续病假,需按有关规定办理齐全手续后方可请假离校治疗,否则按旷工论处。
3、长期病假由上级批准后方可休假,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待遇。
(三)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手续。超过部分区分不同情况记录考勤,其中以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为前提,婚、丧、产假需事先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安排后方可准假。经学校同意的函授假,每期不超过5天者,可按出勤对待,不扣月量化分数,但不得享受满勤待遇,超过5天者,须按事假对待。
三、旷工及处罚
1、凡未上岗或未按时上岗者,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每天扣除日均工资,按月兑现。
四、考勤记录办法及标准
1、开学第一周和期末最后一周,考勤按平时的2倍计。
2、无故不按时参加集体活动(如例会、教研活动、组内听课、师生大会、升旗仪式等)的,每次按旷工0.5天计;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3、凡无故不上课的,每节记旷工0.5天;若事前请假的`,计假0.5天。
4、无故不上一节辅导者(含晨读、早读、晚自习、晚练等),记旷工0.2天;事前请假者,计假0.2天。
5、双休日护校原则上不准请假,值班未到岗者,按旷工论处。
五、请假手续
1.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5天的由校长审批,6天以上的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连续请假连续计算。
2、必须提前请假。凡捎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要认真填写假条,先安排工作,写清起止时间,由顶岗人签字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交教导处登记,凡内容及手续不全者,按误工旷课论处。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到教导处销假,否则按超假旷工论处。
3、请假超假,一般不予补假,确实原因特殊,由当事人申请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准予补假。
4、学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教职工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各部门干事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
六、其他规定
1、教学岗位由教导处检查登记,安全岗位、宿舍管理由保卫处检查登记,后勤工作由总务处检查登记,其他活动由活动组织者、经办人、带班人员检查登记,做到周公布,月小结。周末统一交教导处汇总,落实兑现。。
2、全期未请任何假者,视为满勤,学校设立满勤奖。
3、对于全期事假在5天以上、旷工在2天以上或病假在15天以上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一般不能定为优秀格次,晋级提拔受限。
4、其他未涉及事项,比照相近条款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属校委会。
中学考勤制度 篇12
我校本期在岗教师181人,按工作内容的差异分三类群体分别进行考勤登记。第一类:班主任。第二类:行政及非教学人员。第三类:教师。
1、每一个教职工只能以一种身份进行考勤登记。
2、考勤时间随作息时间的调整而变化。
班主任每天打两次,考勤登记时间
①早上:6:10——6:35;②晚上:21:45——22:20;
3、行政及非教学人员每天打两次,考勤登记时间
①上午:8:20——11:50;②下午:13:40——17:00
4、教师每天打一次,考勤登记时间:
①上午:8:10——11:50。②下午:13:40——17:00
5、全校双休不打卡。补课如果不打卡,不算加班费。
6、奖惩办法:出勤率90%以上100元/月
出勤率70%-79%以上50元/月
出勤率70%以下该月绩效工资为0
全年三个月出勤率70%以下,取消全年绩效工资。
6、教职工分类名单
第一类:班主任类(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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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打卡时间为①早上:6:10——6:35;②晚上:21:45——22:20
也就是早读时间内和学生就寝前时间内各一次(今后不管作息时间如何更改,班主任两次打卡都在这两个时间段内)。
第二类:行政及非教学人员(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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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打卡时间为①上午:8:20——11:50;②下午:13:40——17:00
也就是上午和下午上课时间段内各一次(今后不管作息时间如何更改,两次打卡都在这两个时间段内)。
第三类:教师(84人)
除第一、二类人员外,其余上课老师属教师类。
每天一次打卡时间为上课期间内任一时间(今后不管作息时间如何更改,打卡都在这个时间段内)。
中学考勤制度 篇13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其他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各种娱乐活动和其他非业务活动。
4、实行坐班制,坐班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持请假条离开。
二、考勤办法
1、签到签退。
教职工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签退(机签)和教干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传达室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时间:上午为6:50——8:00签到;11:20——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要签到或签退。女教师哺乳期为产假结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坐班,可以不签到签退。
每周校长室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办公室和运动场则视为空岗,5分钟之内找抽查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1)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有事有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最小单位为1节课,请假人员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长电话请假,由其代笔请假条,也可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和中层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期限超过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报局人事科备案。教师请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兰教字【20xx】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婚假为1周。因故需延长婚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产假为6个月,否则为3个月;个人根据情况可以提前请产假,需提前1周向学校提出,便于学校进行人事安排,但产假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产假结束后要及时回校销假。因故需延长产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等亲人去世,给予丧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亲属去世,给予丧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有10周岁以下孩子上学需要接送的,须办理请假手续,3次算请假1节。
(6)请长期病假,需向学校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医疗单据等,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款,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7)教职工个人进修学习应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假,每学期准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8)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相关业务视为正常出勤,但须持分管领导证明到政务处备案。
(9)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协调安排。请假超过一周的,分管主任报校长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批准离岗、期满不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11)请假人须持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大门口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请假条存根每月由相关领导交给政务处存档。
3、量化赋分
(1)教职工考勤每学期总分为100分,每月一小结,学期末汇总量化,纳入教师德能勤绩考评量化和年度考核。考勤赋分依据教师签到签退、点名和抽查记录及请假记录。
(2)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病假五天以内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旷会1次扣15分,旷课1节扣10分,抽查空岗1次扣10分,请会假每次扣1分,平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每次迟到、早退扣1分。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除外)。
三、考勤奖惩
1、学校每学期每人发放考勤补贴100元,每请假1节扣2元,旷工1节扣10元,旷课1节扣20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空岗1次按旷工2节。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扣当日工资(当日工资=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在教职工考勤中弄虚作假者和学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学期旷工连续超过2天累计超过3天,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除按规定扣分、扣款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3、事假病假一学期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四、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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