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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制度

时间:2024-01-13 09:21:0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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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票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篇1

  一、工作票填写规定

  1.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票中计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和接地线装设地点这四项不准涂改,其他如有必要改动也不得超过三处,且改动后的字迹应保持清晰。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能使用"注意安全"、"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格执行规程"等笼统词句,而要确切的交代清楚。

  3.工作内容和任务栏内的设备应填写"双重名称"。

  4.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必须写清写明详细间隔和地点,不准含糊其词。

  5.工作票上装设接地线的编号与工作结束时拆除接地线的编号必须完全一致。

  6.工作票上所有签名必须亲笔,不准代签。

  二、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的基本程序

  1.接收工作票,并进行登记;

  2.审查工作票的内容是否和现场运行方式相符;

  3.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装设现场安全措施操作票;

  4.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已装接地线栏在接地线装好之前不得填写);

  5.审查操作票正确后,布置现场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

  6.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主要是"装设接地线"一栏及"应挂标示牌和应设遮拦");

  7.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却无电压,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的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然后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三、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基本程序

  1.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清扫整理现场后撤离。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设备操作试验、有无遗留物件、工作场地卫生等。

  3.检修交底记录。双方经现场检查认为无问题后,检修负责人应先口头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修试情况、修试结果和遗留缺陷,然后在变电所设备检修记录薄上(一次设备大、小修记录或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做好详细明确的结论性记录。

  4.工作终结。值班人员检查记录符合要求后验收签章,做出评价结论,然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上时间和姓名。

  5.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并得到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四、口头或电话命令工作票的要求:因某种紧急或特殊情况,工作票签发人不到现场时,可以用口头或电话发布检修工作命令,变电所工作许可人应逐条将其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其内容包括:

  1.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姓名;

  2.工作内容;

  3.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和检修人员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姓名,口头或电话命令发布人姓名。

  五、工作票的保管和移交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执拿,一份留在配电室按值移交,当值人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及工作结束时间记入运行日志。工作票所列检修内容当日不能完成的,每天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移交给值班员,次日开工前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以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至少三个月。

  工作票制度 篇2

  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1.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1.4.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1.5、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1.6、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1.7、起吊危险品。

  1.8、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1、9、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1.10、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1.11、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1.12、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1.13、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1.14、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反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1.15、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1.16、石棉瓦屋面作业。

  1.17、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1.18、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1.19、其它危险作业。

  2、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3、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经专业工程师审查,送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报审,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6、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协作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7、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8、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9、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10、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一式三份,填报人、施工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如多个部门施工,可视情况增加填报份数。

  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12、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13、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13.1.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13.2、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13.3.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13.4.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13.5、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13.6、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工作票制度 篇3

  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核。

  3.3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4.1.5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起吊危险品。

  4.1.8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4.1.12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反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4.1.19其它危险作业。

  4.2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4.3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内容及审批程序

  4.3.1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4.3.2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4.3.3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经专业工程师审查,送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报审,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4.3.4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本规定要求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分包单位按本规定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分包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4.3.5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交底才能施工,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执行公司cx0603—0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办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4.3.6对同类机组的同类项目再次施工时,须重新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4.3.7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4.3.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4.3.9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一式三份,填报人、施工班组(工程单项)、安监部门各一份,如多个班组施工,可视情况增加填报份数。

  4.3.10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4.4安全监护

  4.4.1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4.2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4.4.2.1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4.4.2.2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4.4.2.3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4.4.2.4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4.4.2.5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4.4.2.6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相关记录

  5.1 cx0603—06—01《安全施工作业票》

  5.2 cx0603—06—02《安全施工作业票交底记录》

  工作票制度 篇4

  1.总则

  1.1在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上工作,除《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可以用电话或口头命令的工作项目外,其它工作项目必须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2电气事故、机械事故或机械故障的抢修工作以及夜间必须进行的机械事故或机械临时检修工作,经当班值长许可后,可不用工作票,但应由值长记入值班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做完全部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2.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2.1工作票可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应字迹清楚、项目内容明确。工作票所列的设备名称应采用“双重编号”,填写术语应使用电力行业标准用语。

  2.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工作票的签发

  3.1工作票必须由具有工作票签发权限的人员签发。

  3.2每年5月份安全培训、考试结束后,由安全主任根据部门岗位和人员素质变化情况,对工作票签发人进行一次调整,报请电厂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电厂发文进行公布并执行。

  4.工作票的办理

  4.1两份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一并交由运行值班人员办理许可手续。

  4.2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交运行值班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交运行值班人员。

  4.3开工前,工作票上所列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在全部安全措施做完后,值班员应在工作票上将所做的安全措施一一对应填入,不得用“同左”、“已做”来取代。

  4.4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保存在中控室,按值移交。值长应将工作票的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值班记录簿内。另一份工作票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发给工作负责人。

  4.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可签发一张工作票;电气工作票上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4.6在工作票批准的时间内,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工作中若需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者,必须重新填写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7工作负责人待全部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后,应向值长讲清所修项目、检修内容、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是否可以投入运行等事项,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工作现场是否清洁等。填写好检修交待簿,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告终结和注销。工作票两份,运行部、维护班各保存一份。

  4.8运行人员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退回注销之前,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若到工作票上的预定工作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工作而不影响送电者,应按照现场设备带电情况,收回原有工作票,办理新的`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5.工作票考核标准

  5.1工作票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统计为不合格工作票;

  5.1.1未编号或编号错误,有关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签名;

  5.1.2工作内容和工作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填写或填写不清楚;

  5.1.3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严重不全或有错误;

  5.1.4未采用设备“双重名称”和电力行业标准术语进行填写;

  5.1.5字迹严重不清,有随意涂改情况,票面不清洁或损坏;

  5.1.6同一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持有两张工作票。

  5.1.7办理终结的时间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而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5.2要求工作票合格率≥95%。

  6.工作票统计、考核

  6.1安全主任应按月统计工作票合格率,并作为对各部门考核的依据。并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按公司按《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备查。

  6.2运行主管应按月填报工作票记录,报公司安全主任、总工程师。由安全主任检查并考核工作票合格率。

  7.附件

  7.1工作票执行流程(附件一)

  7.2工作票记录样表(附件二)7.3工作票样本(附件三-五)

  工作票制度 篇5

  1、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1.1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

  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2、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3、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的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4、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5、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6、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6.1工作票签发人:指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以及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6.1.1工作必要性;

  6.1.2工作是否安全;

  6.1.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2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6.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6.2.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6.2.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2.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6.3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值班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停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6.3.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6.3.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6.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4值长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7、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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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票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 篇1

  一、工作票填写规定

  1.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票中计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和接地线装设地点这四项不准涂改,其他如有必要改动也不得超过三处,且改动后的字迹应保持清晰。

  2.工作票中安全措施不能使用"注意安全"、"保持足够安全距离"、"严格执行规程"等笼统词句,而要确切的交代清楚。

  3.工作内容和任务栏内的设备应填写"双重名称"。

  4.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必须写清写明详细间隔和地点,不准含糊其词。

  5.工作票上装设接地线的编号与工作结束时拆除接地线的编号必须完全一致。

  6.工作票上所有签名必须亲笔,不准代签。

  二、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的基本程序

  1.接收工作票,并进行登记;

  2.审查工作票的内容是否和现场运行方式相符;

  3.根据工作票的要求填写装设现场安全措施操作票;

  4.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已装接地线栏在接地线装好之前不得填写);

  5.审查操作票正确后,布置现场安全措施,装设接地线;

  6.填写工作票的有关内容(主要是"装设接地线"一栏及"应挂标示牌和应设遮拦");

  7.工作许可。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作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却无电压,并向工作负责人交待现场的带电部位和注意事项,然后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三、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的基本程序

  1.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清扫整理现场后撤离。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设备操作试验、有无遗留物件、工作场地卫生等。

  3.检修交底记录。双方经现场检查认为无问题后,检修负责人应先口头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修试情况、修试结果和遗留缺陷,然后在变电所设备检修记录薄上(一次设备大、小修记录或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做好详细明确的结论性记录。

  4.工作终结。值班人员检查记录符合要求后验收签章,做出评价结论,然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上时间和姓名。

  5.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示牌,并得到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四、口头或电话命令工作票的要求:因某种紧急或特殊情况,工作票签发人不到现场时,可以用口头或电话发布检修工作命令,变电所工作许可人应逐条将其记录在运行日志上,其内容包括:

  1.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姓名;

  2.工作内容;

  3.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运行和检修人员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姓名,口头或电话命令发布人姓名。

  五、工作票的保管和移交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执拿,一份留在配电室按值移交,当值人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及工作结束时间记入运行日志。工作票所列检修内容当日不能完成的,每天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工作票移交给值班员,次日开工前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再进行工作,以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至少三个月。

  工作票制度 篇2

  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1.1.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1.3.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1.4.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1.5、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1.6、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1.7、起吊危险品。

  1.8、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1、9、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1.10、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1.11、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1.12、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1.13、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1.14、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反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1.15、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1.16、石棉瓦屋面作业。

  1.17、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1.18、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1.19、其它危险作业。

  2、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3、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经专业工程师审查,送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报审,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6、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协作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7、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8、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9、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10、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一式三份,填报人、施工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如多个部门施工,可视情况增加填报份数。

  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12、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13、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13.1.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13.2、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13.3.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13.4.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13.5、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13.6、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工作票制度 篇3

  1、目的

  规定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办理范围、填报内容、审批程序、监护人职责及相关要求,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票在施工中的正确性、可行性和指导性,确保安全施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工作。

  3、职责

  3.1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

  3.2项目部技术管理、安监等部门专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核。

  3.3项目部总工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批准。

  3.4项目安监部负责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

  3.5重大施工项目,由项目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在现场监督指导施工。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4.1.1各类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4.1.2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4.1.3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

  4.1.4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

  4.1.5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4.1.6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4.1.7起吊危险品。

  4.1.8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4.1.9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4.1.10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

  4.1.11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4.1.12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4.1.13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4.1.14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反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4.1.15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4.1.16石棉瓦屋面作业。

  4.1.17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4.1.18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4.1.19其它危险作业。

  4.2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4.3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内容及审批程序

  4.3.1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4.3.2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4.3.3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技术人员填写经专业工程师审查,送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报审,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4.3.4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本规定要求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分包单位按本规定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分包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4.3.5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交底才能施工,安全施工作业票的交底,执行公司cx0603—0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办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4.3.6对同类机组的同类项目再次施工时,须重新填报安全施工作业票,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4.3.7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4.3.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4.3.9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一式三份,填报人、施工班组(工程单项)、安监部门各一份,如多个班组施工,可视情况增加填报份数。

  4.3.10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4.4安全监护

  4.4.1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4.2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4.4.2.1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4.4.2.2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他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4.4.2.3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4.4.2.4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4.4.2.5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4.4.2.6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相关记录

  5.1 cx0603—06—01《安全施工作业票》

  5.2 cx0603—06—02《安全施工作业票交底记录》

  工作票制度 篇4

  1.总则

  1.1在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上工作,除《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可以用电话或口头命令的工作项目外,其它工作项目必须履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2电气事故、机械事故或机械故障的抢修工作以及夜间必须进行的机械事故或机械临时检修工作,经当班值长许可后,可不用工作票,但应由值长记入值班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做完全部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2.工作票的填写要求

  2.1工作票可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应字迹清楚、项目内容明确。工作票所列的设备名称应采用“双重编号”,填写术语应使用电力行业标准用语。

  2.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填写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工作票的签发

  3.1工作票必须由具有工作票签发权限的人员签发。

  3.2每年5月份安全培训、考试结束后,由安全主任根据部门岗位和人员素质变化情况,对工作票签发人进行一次调整,报请电厂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电厂发文进行公布并执行。

  4.工作票的办理

  4.1两份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一并交由运行值班人员办理许可手续。

  4.2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交运行值班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交运行值班人员。

  4.3开工前,工作票上所列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在全部安全措施做完后,值班员应在工作票上将所做的安全措施一一对应填入,不得用“同左”、“已做”来取代。

  4.4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保存在中控室,按值移交。值长应将工作票的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值班记录簿内。另一份工作票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发给工作负责人。

  4.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可签发一张工作票;电气工作票上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4.6在工作票批准的时间内,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向值长申请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工作中若需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者,必须重新填写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7工作负责人待全部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后,应向值长讲清所修项目、检修内容、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存在的问题、是否可以投入运行等事项,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工作现场是否清洁等。填写好检修交待簿,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告终结和注销。工作票两份,运行部、维护班各保存一份。

  4.8运行人员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退回注销之前,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若到工作票上的预定工作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工作而不影响送电者,应按照现场设备带电情况,收回原有工作票,办理新的`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5.工作票考核标准

  5.1工作票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统计为不合格工作票;

  5.1.1未编号或编号错误,有关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签名;

  5.1.2工作内容和工作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填写或填写不清楚;

  5.1.3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严重不全或有错误;

  5.1.4未采用设备“双重名称”和电力行业标准术语进行填写;

  5.1.5字迹严重不清,有随意涂改情况,票面不清洁或损坏;

  5.1.6同一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持有两张工作票。

  5.1.7办理终结的时间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而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5.2要求工作票合格率≥95%。

  6.工作票统计、考核

  6.1安全主任应按月统计工作票合格率,并作为对各部门考核的依据。并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按公司按《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备查。

  6.2运行主管应按月填报工作票记录,报公司安全主任、总工程师。由安全主任检查并考核工作票合格率。

  7.附件

  7.1工作票执行流程(附件一)

  7.2工作票记录样表(附件二)7.3工作票样本(附件三-五)

  工作票制度 篇5

  1、工作票的工作范围:

  1.1在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线路)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

  1.2进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

  2、一个负责人、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3、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整个变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工作,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同时交叉工作时,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的负责人。由总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令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应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工作许可令后统一送电。

  4、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填写工作票,将安全措施及补充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5、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好后,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6、工作票所列的各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安全责任:

  6.1工作票签发人:指电气负责人,生产领导人以及指派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安全责任为:

  6.1.1工作必要性;

  6.1.2工作是否安全;

  6.1.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2工作负责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负责填写工作票及作为现场工作监护人,其安全责任为:

  6.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6.2.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6.2.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2.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6.3工作许可人:在变(配)电所内是当值班员。在线路上为值班调度员、有申请停发电权人员、变电所值班员或领导指定人员担任。其安全责任为:

  6.3.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3.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6.3.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6.3.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6.4值长的安全责任为: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6.5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为: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7、工作票的填写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执行后,保存日期不应少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