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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31 08:05:40 制度 我要投稿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单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某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工作责任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承办.各承办科室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对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建议、提案科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责任科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科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必须达到100%。

  (三)办理程序

  1、接办。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局办公室及时将市政府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认真清点、核对、整理、登记,并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责任科室、单位征求意见.各责任科室、单位发现确有不属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办理由,经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办手续。

  2、交办。召开交办会议,局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责任科室、单位,各责任科室、单位发现确有不属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办理由,经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办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没有按规定退回的视为已经承办分派建议、提案。

  3、办理。各责任科室、单位接收建议、提案后,应尽快落实具体办理人员,经办人员自接办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办理答复,并将由局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答复意见交局局办公室。属我局主办的`,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衔接,要求协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属我局协办的应及时主动向主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在2个月内将书面协办意见交局办公室。

  4、答复。局办公室核稿后,一般性建议、提案经局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签发;重要建议、提案经局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局领导签发后文印室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出文,最后送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各责任科室、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办理质量。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要认真研究,逐项作出答复。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解释清楚。

  (五)办理建议、提案,实行沟通联系制度。为提高办理、和回复的工作质量,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应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取得联系,可采取直接对话、开小型座谈会、派人登门走访、发联系信函、打电话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对于重点建议、提案和党派团体提案,必须面商座谈,重点办理.对于回复无法完全满足建议、提案意愿的代表委员,必须面商沟通,求得理解和支持。

  (六)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积极主动和协办单位联系、协商,邀请协办单位共同参加与建议、提案提出人的面商座谈或电话联系.属于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

  (七)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局办公室应做好进度记录登记。

  (八)局办公室应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长汇报。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

(九)局办公室在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按要求将建议、提案的答复原件及答复件归档。

  联系点工作制度

  1、全局干部职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2、各股室每年跟踪调查一件关乎群众疾苦的民情,调查要坚持真实可靠、细致详尽、有始有终的原则,自己能处理的尽量做到让群众满意,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

  3、加强与社区、联点村的交流,了解社区、联点村居民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向组织反映情况。

  4、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社区居民、联点村村民树立全局观念和长远观念.

  5、党员干部带头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

6、工会或支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捐赠活动,对社区、联点村贫困对象进行慰问。

  7、将民情调查情况及民情落实情况写入个人年终总结中。

8、全面做好“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2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文明劝导工作制度

  1、党组书记任文明劝导工作总负责人,全局干职工分两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两人为小组的带队领导。每次活动由带队领导负责安排,小组成员全员参加。

  2、如遇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本次文明劝导必须请人代班继续完成,并报带队领导知晓,(公休假人员同样执行)

3、劝导小组穿戴统一的志愿者红马甲在责任路段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劝导人员必须按时上岗,携带有关工具,切实履行劝导员的工作职责,严禁出现抽烟、嚼槟榔,坐聊、玩手机、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对责任路段上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杜绝不作为现象。具体工作如下: ①开展文明宣传、进行文明劝导,教育市民改变不良陋习,树立良好文明新风尚.

  ②维护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确保责任路段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垃圾桶外观整洁、定点摆放,道路两边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③劝导各种车辆有序停放,确保责任路段内各种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摆放有序,无乱停乱靠现象。

  ④劝导各经营门店招牌整洁、规范,无违章搭建,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摊担摆放有序。

  ⑤监督检查沿街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确保责任路段卫生整洁、秩序良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奖惩激励制度

  1、文明创建与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2、如在文明创建中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3

  一、考勤办法

  1、考勤实行去向登记制度。工作日每天早上8:00前到办公室签到及进行去向登记,否则视为迟到,不签到者视为旷工,不允许代签.考勤统计以记录为准,按月统计。

  2、实行考勤督查制度。工作日由办公室每天负责当日考勤,纪检组长不定时抽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查岗时人不在岗,又没向办公室报告去向的按旷工处理.同时,考勤人员应根据去向登记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视为旷工1天。

  3、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计旷工1天,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相应扣股室分数。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公务员法》处理.

  4、下班后各股室的电灯、电脑、空调等设备要及时关闭。

  5、考勤公示制度。每月末,办公室要及时把上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送局领导审阅。

  二、请假管理制度

  1、请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后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并交与办公室。其中,一天以下(含一天)的请假,各股室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批准,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由分管领导初审同意后请局长审批。

  2、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的,应填好请假单,安排好有关工作,由所在股室负责人核准、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领导批准。

  3、值班管理制度

  (1)机关内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主要履行好下列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来电、来人、会务等日常事务,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

  认真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当日值班情况;日常事务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处理,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要及时联络沟通,做到当日事当日毕;遇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3)上级要求值班的'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别防护期所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为值班日,值班日值班人员、负责人和带班领导由办公室报局长审定.

  (4)参加值班的人员请假由带班领导审批。

  (5)干部值班值日情况纳入本人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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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单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1、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对政府工作的建议,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期间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

  2、某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察工作时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工作责任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承办.各承办科室负责本科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对涉及其他科室业务的建议、提案科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责任科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局办公室为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科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结率、满意率必须达到100%。

  (三)办理程序

  1、接办。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局办公室及时将市政府交办我局的建议、提案,认真清点、核对、整理、登记,并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责任科室、单位征求意见.各责任科室、单位发现确有不属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办理由,经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办手续。

  2、交办。召开交办会议,局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将建议、提案分派到各责任科室、单位,各责任科室、单位发现确有不属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办理由,经局领导批准后,及时办理退办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没有按规定退回的视为已经承办分派建议、提案。

  3、办理。各责任科室、单位接收建议、提案后,应尽快落实具体办理人员,经办人员自接办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办理答复,并将由局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答复意见交局局办公室。属我局主办的`,应主动与协办单位衔接,要求协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属我局协办的应及时主动向主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在2个月内将书面协办意见交局办公室。

  4、答复。局办公室核稿后,一般性建议、提案经局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签发;重要建议、提案经局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局领导签发后文印室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出文,最后送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各责任科室、单位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办理质量。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要认真研究,逐项作出答复。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解释清楚。

  (五)办理建议、提案,实行沟通联系制度。为提高办理、和回复的工作质量,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应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取得联系,可采取直接对话、开小型座谈会、派人登门走访、发联系信函、打电话等方法,广泛征求意见,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对于重点建议、提案和党派团体提案,必须面商座谈,重点办理.对于回复无法完全满足建议、提案意愿的代表委员,必须面商沟通,求得理解和支持。

  (六)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积极主动和协办单位联系、协商,邀请协办单位共同参加与建议、提案提出人的面商座谈或电话联系.属于我局协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协同主办单位研究办理。

  (七)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局办公室应做好进度记录登记。

  (八)局办公室应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局长汇报。承办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

(九)局办公室在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按要求将建议、提案的答复原件及答复件归档。

  联系点工作制度

  1、全局干部职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2、各股室每年跟踪调查一件关乎群众疾苦的民情,调查要坚持真实可靠、细致详尽、有始有终的原则,自己能处理的尽量做到让群众满意,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

  3、加强与社区、联点村的交流,了解社区、联点村居民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向组织反映情况。

  4、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社区居民、联点村村民树立全局观念和长远观念.

  5、党员干部带头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

6、工会或支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捐赠活动,对社区、联点村贫困对象进行慰问。

  7、将民情调查情况及民情落实情况写入个人年终总结中。

8、全面做好“精准扶贫”相关工作。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2

  一、组织领导制度

  1、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3、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文明创建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文明劝导工作制度

  1、党组书记任文明劝导工作总负责人,全局干职工分两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两人为小组的带队领导。每次活动由带队领导负责安排,小组成员全员参加。

  2、如遇特殊事情需要请假,本次文明劝导必须请人代班继续完成,并报带队领导知晓,(公休假人员同样执行)

3、劝导小组穿戴统一的志愿者红马甲在责任路段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并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劝导人员必须按时上岗,携带有关工具,切实履行劝导员的工作职责,严禁出现抽烟、嚼槟榔,坐聊、玩手机、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对责任路段上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杜绝不作为现象。具体工作如下: ①开展文明宣传、进行文明劝导,教育市民改变不良陋习,树立良好文明新风尚.

  ②维护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确保责任路段无乱堆乱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现象,垃圾桶外观整洁、定点摆放,道路两边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③劝导各种车辆有序停放,确保责任路段内各种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摆放有序,无乱停乱靠现象。

  ④劝导各经营门店招牌整洁、规范,无违章搭建,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摊担摆放有序。

  ⑤监督检查沿街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确保责任路段卫生整洁、秩序良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奖惩激励制度

  1、文明创建与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挂钩。

  2、如在文明创建中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行政单位管理制度3

  一、考勤办法

  1、考勤实行去向登记制度。工作日每天早上8:00前到办公室签到及进行去向登记,否则视为迟到,不签到者视为旷工,不允许代签.考勤统计以记录为准,按月统计。

  2、实行考勤督查制度。工作日由办公室每天负责当日考勤,纪检组长不定时抽查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查岗时人不在岗,又没向办公室报告去向的按旷工处理.同时,考勤人员应根据去向登记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视为旷工1天。

  3、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计旷工1天,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相应扣股室分数。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公务员法》处理.

  4、下班后各股室的电灯、电脑、空调等设备要及时关闭。

  5、考勤公示制度。每月末,办公室要及时把上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送局领导审阅。

  二、请假管理制度

  1、请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后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并交与办公室。其中,一天以下(含一天)的请假,各股室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批准,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由分管领导初审同意后请局长审批。

  2、按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的,应填好请假单,安排好有关工作,由所在股室负责人核准、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领导批准。

  3、值班管理制度

  (1)机关内部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主要履行好下列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主动、妥善、及时处理来电、来人、会务等日常事务,协调、安排好各项工作;

  认真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当日值班情况;日常事务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处理,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要及时联络沟通,做到当日事当日毕;遇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3)上级要求值班的'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别防护期所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为值班日,值班日值班人员、负责人和带班领导由办公室报局长审定.

  (4)参加值班的人员请假由带班领导审批。

  (5)干部值班值日情况纳入本人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