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质量规章制度

质量规章制度

时间:2024-02-21 09:20:25 制度 我要投稿

质量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规章制度

  质量规章制度 篇1

  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制造质量。

  三、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四、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进质量,发生质量问题时,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分析研究解决。

  五、掌握本车间质量状况,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六、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设计、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共同研究解决。

  七、对不合格产品车间负完全责任。

  质量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与《规范》相同。

  第三条 本细则是对《规范》部分条款的具体说明。《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本细则不再说明。

  第二章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其具体职能是:

  (一)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

  (三)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

  (四)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五)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

  第六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批发企业和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品检验室。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四)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六)负责药品的验收和检验,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七)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八)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九)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十)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二)质量体系的审核;

  (三)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四)质量否决的规定;

  (五)质量信息管理;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七)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

  (八)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九)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十)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十一)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十二)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四)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十五)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九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

  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第十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十三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以上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零售连锁企业此类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最低不应少于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第十六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检验、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第三节设施与设备

  第十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大型企业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应低于500平方米。

  第十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第十九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有用于仪器分析、化学分析、滴定液标定的专门场所,并有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控的设备。药品检验室的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1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

  第二十条 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大中型企业还应增加卫生学检查、效价测定)等检测项目,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一)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仪、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

  (二)中型企业:在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灭菌锅、高温炉、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镜。

  (三)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度测定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湿培养箱。

  第二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

  第二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固定的分装室,其环境应整洁,墙壁、顶棚无脱落物。

  第二十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展开的配货场所。

  第四节进 货

  第二十四条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

  (一)工商间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二十七条 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八条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质量规章制度 篇3

  1、对终于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产品、对用于重要结构的零部件、顾客要求验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发放等应举行可追溯性标识。

  2、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标识。

  3、标识应有记录,且于生产全过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时可举行标识的.移植,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项目部应明确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标识办法和详细控制措施。

  5、验收合格的设备、物资应按类别、性能、规格、批次、等级等举行标识、存放、保管和发放,且做好ft入库验收记录,经手人应签章。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产品,设备物资部门应会同质检部门举行须要的验证确认,且对其举行标识,做好记录。

  6、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名称,且以检验表、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等作为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难以于现场直接举行标识的产品(如混凝土浇注过程),应用生产记录方式举行标识,具体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号、坐标)、作业时光、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和作业人等,处于待检、检验状态时,应加以说明。

  7、产品实验(试块、试件、实验段等)标识应按照产品实验的时光、部位、等级、品种、批次等举行标识。

  质量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1、为强化和规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3、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

  1、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2、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3、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4、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工程环保达标;

  7、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机构

  1、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工程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客户的承诺。

  (2)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源。

  (4)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5)组织并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副负责人质量责任:负责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技术员质量责任: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

  (2)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形成会审记录。

  (3)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4)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5)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实施罚款。

  (6)组织施工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7)参与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8)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5、安全员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6、办公室(计划、统计)质量责任制

  (1)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收发、收缴。

  (2)对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源予以协调配置。

  (3)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4)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监察,监察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入完成工程量。

  7、材料员的质量责任制

  (1)负责物资的采购,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的采购制度。

  (4)妥善储存各种物资。

  (5)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良好。

  (6)对机械设备运输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1)广泛深入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控制能力。

  (2)制定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

  (3)从单位到班组、班组到个人,层层签订质量责任状,俩个终身负责制度,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2、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参加对审计文件的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客户、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作出会审记录。

  (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3、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

  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

  ——图纸会审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原材料实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2)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是否进行换手复核,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保证管段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实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够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指导纠正后施工。

  ——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控制。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施工负责人、技术员主持,相关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冷静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页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检查的结果,与员工的效益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参与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4)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队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抽检复查。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季铵盐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情况。

  ——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5、挂牌施工制度。坚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挂牌施工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挂牌进行标识或标示。

  6、定期汇报及总结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台帐、填写质量报表,并按时上报。进行质量总结,质量总结分专项总结和半年、年度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责任果实造成工程质量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需进行返工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权限划分处理,处理一切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要严肃处理,研究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领导责任。

  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对施工过程中文件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保证为施工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技术支持,确保施工质量以及竣工验收顺利通过。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雅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有文件和技术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

  (1)质量管理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现场产品档案的管理工作。

  (2)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设兼职资料员分别负责本部门的技术文件归档的管理工作。

  3办公室负责所有外来文件的收集归档和发放管理工作。

  3.1工程技术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设计规范,施工规范;

  (2)图纸:产品设计图纸,施工图纸,附属图纸,工装图纸;

  (3)工艺文件:工艺细则、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技术交底;

  (4)有关协议纪要,施工记录,施工总结。

  3.2质量管理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主要原材料、配件标准,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企业内控标准;

  (2)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保规程及其记录;

  (3)质量控制资料和产品技术档案,制造技术证明。

  3.3试验室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产品试验方法,材料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规程,评定方法;

  (2)检验,试验设备检查,管理检定记录;

  (3)检验,试验记录,产品检查资料。

  3.4物资设备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的相关档案管理,维修养护记录,运行记录;

  (2)各种原材料,购配件的进场消耗记录,委托检验通知,供方评价记录。

  3.5质量控制资料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记录和保存,定期移交本部门兼职资料员分类归档,形成的电子文档由资料员加密保存。

  3.6办公室负责甲方和指挥部下发文件的归档整理和下发工作,上报文件的归档和发放工作。

  4、技术文件管理与标识

  4.1技术文件管理

  4.1.1对于原材料标准,配件标准,规范,验标,图纸,检验方法等采取建立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和借阅登记制度进行控制,专、兼职资料员跟踪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使用的标准,规范为最新有效版本。

  4.1.2对于工艺性文件,针对其种类,分别建立相应的档案盒并附标签进行管理,档案盒内建立卷内目录,同时,建立文件借、传阅,发放登记表,由资料员统一管理,便于查阅。

  4.1.3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工艺性文件,规章,制度等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的文件采取加盖“交接章”,“有效文件”标识专用章进行控制,其他资料,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采取分类入档案盒,附卷内目录,外贴标签方式进行醒目管理。

  4.1.4无效版本的资料留做参考时,应进行加盖“无效版本,仅作参考”字样的印章。

  4.1.5收到设计单位、业主单位或咨询单位下发的设计变更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核对并将其复印件下发给相关部门或编制相应的技术变更通知下发,同时资料员在原设计文件上标注变更号或收回,加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日期后进行存档。

  5、文件传递

  5.1资料员在收发文件时要严格按《收发文登记表》进行记录,填写“呈(传)阅卡”后,及时发至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传阅,由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资料员传递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杜绝文件的积压和断传。

  5.2凡须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达后,责任部门要检查落实结果,并由承办人记录落实情况。

  5.3部门之间的有关信息要及时沟通,利于查阅。

  第七章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施工、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可用来指导材料部、技术部、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二、设备使用规定

  1.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项目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2.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4.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5.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6.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7.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8.项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三、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1.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项目部检修。

  2.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

  3.设备的技术改造可在检修过程中一并执行。

  四、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1.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部门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3.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五、新增设备管理

  1.工程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2.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工程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3.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3.1采购或自制的工程设备,由工程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

  3.2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3工程部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4.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工程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5.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工程部、材料部与技术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6.安装的设备,由工程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

  7.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六、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2.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3.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4.信息传递与反馈。

  4.1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工程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4.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4.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5、动态资料的应用。

  5.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5.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5.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七、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质量规章制度 篇5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嘱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等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提高、检查、考核长效机制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

  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

  4、典型调查;

  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

  (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

  (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

  (3)提问、检查和答辩;

  (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

  具体内容是:

  (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六、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详细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累计记分,每月统计一次,会议通报,每季度综合统计考评一次,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挂钩、加大力度严格奖优罚差,及时兑现。同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先进选举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质量规章制度 篇6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入库质量检验

  1、凡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按有关标准,技术文件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盖章,方可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如果无标准又无明确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方可进行验收。

  2、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原材料库的保管情况,严防混料,并按材料标准做好出库检查。

  3、对于不符合外购,外协件规定的原材料,必须按有关制度办理代用手续,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方可代用,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1、做到以防为主,首件必检,检查首件时“三对照"(按图样和工艺、工艺要求检查实物)。

  2、对于质量控制点或已挂管理图的加工工序,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管理图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发出信息。

  3、凡经检查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适当位置加盖标记,转入下道工序,生产中只允许合格品流传。

  4、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废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发现,并加以管理隔离。

  4.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4.3回用品,检查员加盖回用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成品。

  4.4次品、不算产值,不预计划,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

  5、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6、认真填写好质量报表,任务单及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三、搞好质量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规定。

  1、质量检验科应监督促装配工作按装配工艺操作,并做到不合格配件不装配。

  2、按产品的有关规定逐项认真检查。

  四、做好工艺装备、设备的质量检查

  1、负责生产中使用新的或外加工,量具等工艺装备的`检查工作。

  2、对于生产中所使用设备的检修质量,备用配件的制造的外外购件质量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提出质量考核建议指标,进行统计考核,上报质量报表

  1、根据上级要求和上期产品与工作质量的实际情况,提出年、季(分月)的各单位考核指标的初步意见,交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讨论,厂长批准后交生产科,技术科统一下达实施。

  2、按规定时间汇总,统计上报,并公布全厂各车间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做到准确及时无差错。

  3、通过统计数字,掌握与分析质量动态,每月按时提出质量动态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六、参与新产品的试制签字,老产品的重大改革。

  1、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查、产品标准的制定,为新产品鉴定定出有关试验,检验等方面的报告,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2、参与老产品的重大改革,提出必要的检查结果。

  七、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1、做好用户的质量服务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到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收集用户的意见和要求。

  2、代表工厂对于已出厂的产品认真做好:包修、包退、包换工作,以不断增加工厂信誉。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用户访问,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改进。

  4、认真做好产品质量方面以外的反馈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与检查工作中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八、不断健全、完善配检验工作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

  1、逐步建立材料,外购件、配套件(产品)的协作工厂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入厂的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产品)符合技术标准。

  2、逐步建立各生产车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3、建立用户的信息反馈系统,按用户的要求改进产品质量。

  九、检查与考核

  1、对已列入升级或创优规划的各级优质产品,要每月进行重点考核,以掌握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按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及时汇总上报省、市(部),国家质量奖产品的技术资料,密切配合有关机关组织监督与检验。

  3、检验考核及奖惩,根据各个工序和个人的质量情况,与工资、奖金结合,对完不成质量指标的要扣发奖金,奖征分明。

  质量规章制度 篇7

  一、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标准分(100分)

  扣分标准

  质量管理

  30

  (1)单位没有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考核规定扣10分(2)没有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查不到记录扣10分(3)没有成立qc小组扣5分(4)qc小组一个月至少活动一次,每少一次记录扣5分。

  产品质量

  25

  (1)原材料按规定需送检,每漏检一次扣5分(2)不合格原材料要有处理意见和记录,没有扣5分(3)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生产(包括技术服务)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4)产品出厂检验每漏检一次扣5分(5)检验报告(技术服务完井质量单)没有或不及时发放,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10

  (1)定期服务回访并要有记录,每缺一次扣5分(2)服务回访定期总结和对意见有处理结果,每缺一次扣5分。

  质量体系运行

  20

  (1)不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每缺一项扣5分(2)质量记录每漏填一次扣5分(3)内、外审核出现一项轻微不符合项扣5分(4)出现问题和不合格项不按规定采取纠正措施,每次扣5分

  计量标准

  15

  (1)没有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扣5分(2)计量器具不按规定送检,每次扣5分(3)没有建立标准登记台帐扣3分(4)不按规定上报送检记录每次扣2分。

  二、否定指标

  1. 生产单位不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

  0万元以上,扣100分,并酌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 产品(包括技术服务)被用户或油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出不合格或因服务质量影响了公司声誉,经查确属单位责任,扣100分。

  3. 质量体系外审核出现严重不合格项,影响了公司的质量体系取证,扣100分。

  三、考核结果判定

  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75-84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75分者扣除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并视应负责任的`轻重扣发责任单位月度效益奖金的5-10%。

  质量规章制度 篇8

  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进行课程改革,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率,制定本制度。由校长领导学校教导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管理范围包括学校的所有教学活动、教学工作和所有的教学人员。

  一、教学工作常规。

  (一)备课:就是进行教学设计,准备切实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深挖教材,把握学生,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培养各种能力、学会学习方法。

  1、备课必须按照新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以教委要求的细则认真备课。

  2、教师备课必须在熟悉教材内容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备课,深钻教材,挖掘教材潜力,充分了解学生,根据学情统筹安排单元以及课时的知识重点。

  3、教师备课必须写出授课教案,教案应包含问题设计、活动设计、板书设计三个部分。

  4、备课要坚持:了解——阅读——深钻——定点——理路。

  5、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

  6、教师要求超前备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再补。

  7、学校领导、教导处查阅教师的教学档案以及其它教学环节,通过查看教案和学生调查来落实备课检查。

  (二)上课:

  1、严格按教学计划、课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因事需调课者,必须向学校主任请示、批准方可调课。

  2、保证每节课40分钟的有效上课时间,准时上课,按时下课。

  3、在课堂上,师生一律讲普通话。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言准确生动、书写规范工整,正确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善于运用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严禁在学生中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4、不在上课中随便出入教室、会客、接听电话;不与室外人员交谈。严禁携带手机等影响教学的物品上课;听课教师的手机也不能发出声响,课堂中不接打电话,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对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要沉着宽容,随机应变,因势利导,恰如其分地处理。对违纪学生不得叫出室外或停课处理;对违纪严重,已不能上课的学生要交主任或值周教师处理。

  6、创造性地实施课程计划。要坚持实践性、自主性、创造性、趣味性的原则,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场地、有指导教师,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7、上课采取听课、抽查、督查、学生问卷的形式进行落实。

  (三)作业与辅导

  1、布置作业要明确,内容精选,设计精心,分量适当,难易适度,时间控制适当,提高作业的实效性。

  2、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作业,布置作业要有弹性,形式要讲求多样化,除传统的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外,还有自觉预习作业、收集处理信息作业、实践活动作业、动手操作实验作业、探究性作业等。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正确,批改作业所使用的符号规范、统一。

  (四)教学研究

  1、每位教师要有自己的研究专题,写出研究方案,在备课、上课中要突出体现专题的设计,加强专题的研究,体现研究的整体性。教研组、课题组活动记录要存档,期末交教导处存档。

  2、教研组必须制定教研工作计划,填好活动记录,并加强对组员个人教研、教改课题的指导。

  3、科研组活动要科学、规范,严格按照研究方案操作,带动全校的教研活动,真正达到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目的。

  4、所有任课教师每学期要根据个人教学研究情况,开展专题研究汇报,写出教学研究案例、专题研究论文或报告。

  5、教学工作常规由学校教导处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督查。

  二、教学质量管理。

  要把教学质量检测与教学工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以卷面测试的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和学生业绩的唯一依据。

  1、学校各科教学质量管理由校长直接负责,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并具体落实到任课教师实施。

  2、每个专业培训前,教师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科教学计划,交教导处审核。

  3、教导处在期中和期末组织学科质量检测,并由任课教师写出试卷分析。教导处对全校检测情况作及时分析报告。

  4、教导处视情况对部分课程进行不定期的研究性和诊断性抽检,及时报告检测分析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诊断性研讨。

  三、教学工作检查:

  1、教学工作检查由校长、教导处具体负责。

  2、教学检查定期进行,每一期培训全面检查两次,即期中和学期结束;教学环节检查每月末进行一次。

  3、教学工作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学生问卷的形式进行。

  4、教学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

  四、教学工作督查:

  1、教学工作督查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方式进行,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导处负责督查。

  2、督查内容包括:

  (1)督查教研组常规教研活动、常规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常规检查是否全面、准确、具体。

  (2)督查教风,随机听课、督查课。

  (3)督查学风,查学生的学习风气,各班自习纪律,学习氛围、学习习惯、学习自觉性、学习效果、兴趣特长的发挥及成果。

  3、督查中发现的有违学校制度的问题都作为教学事故记录。

  质量规章制度 篇9

  近来,我局营销单位在抄表上频繁出现问题,有的故意长期不抄表、有的人为执行双月抄表、有的请人代抄等等,给我局营销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堵塞营销漏洞,严肃抄表纪律,切实提高抄表质量,根据省公司抄核收规程及营销处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新明确抄表范围:

  1、营销所:全局315kva及以上大用电客户(不含县城内),并网的小水电;

  2、城区用电管理所:县城内的所有高低压客户,公变台区总表以及与城郊供电营业所交叉的总表;

  3、维抄队:全局所有变电站的考核表计。

  二、严肃抄表例日制度

  1、变电站的考核表计、并网的小水电、公变台区总表抄表例日为月末最后一天。

  2、高低压结算客户执行浮动抄表法。由抄收单位结合抄表路线,根据大小月进行浮动后形成抄表例日,报用电部审核批准。抄表例日一经固定,不得随意更改,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由抄收单位报用电部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执行。

  3、为便于线损分析,所有专线客户、公变台区总表执行时对时抄表。城区用电管理所在抄录公变台区分表时,同时抄录公变台区总表,并进行台区线损分析。营销所次月1号用负控装置抄录专线客户计费表计,与变电站考核表对比,计算并分析专线户线损情况。每月小户复核完成后的次日,城区所将台区线损情况及分析报用电部,专线户线损情况及分析每月5日前报用电部。

  4、变电站月末抄表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小时。同一组人员对多个变电站轮流抄表的,每月必须按照同样的顺序进行,波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三、抄表中必须遵守的其他纪律:

  1、对计量装置进行巡视。抄表时,必须对计量装置(计量箱、表计、ct、pt、二次线)、进户线等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经班组汇总后,统一报用电部,由用电部统一安排处理。现场发现窃电的,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守候在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待通知的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变电站设备巡视必须同时巡视计量装置,每月巡视次数不少于2次。

  2、对负控及远抄装置进行巡视。对安装有负控或远抄装置的,抄表时应对其进行巡视检查,并在巡视记录上做好记录,抄表结束后2日内,将巡视记录交相关人员处理。

  3、对零度户进行原因分析说明。抄收员应对各自抄表范围内出现的零度户进行原因分析,特别是一些三相四线客户、有商业用电或动力用电的客户,应查找原因,并做好记录。抄收员汇总后,所在班组应组织进行复查。用电部、稽查室对复查结果进行抽查。

  4、对电量波动超过50%的客户进行分析。抄收班组应对月用电量超过1000kwh的客户进行月电量情况分析,对电量波动超过50%的客户应查找波动原因。属于抄收违规或过错的`,落实责任人报用电部进行处理。

  5、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执行首问负责制。是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现场解决的,应予以解决;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做好记录,抄表结束后,将问题汇总,书面报用电部,并跟踪督促解决进程。

  6、变电站和维抄队必须在每月1日早8:30以前将表码电话报给调度室,书面电度报表(oa或纸制报表)和母线电量平衡报表以及不平衡分析每月4日前报给线损专责。

  四、考核

  1、抄表到位率:变电站考核表、专变客户及台区总表100%,公变低压客户98%。无原因分析的零度户、请人代抄的客户视为抄表不到位,。由所在班组班组长进行考核,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用电部。

  变电站考核表、专变客户及台区总表每少抄1块表计扣责任人50元,公变低压客户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责任人50元;班组长未开展抄表到位率考核或考核弄虚作假的,扣班组长200元。

  2、对于2个月及以上抄本无电量经查实窃电的客户,抄收责任人未谋取个人私利的,作严重失职处理,内部下岗3个月,谋取了个人私利的,作内外勾结故意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处理。

  3、对未定期巡视负控及远抄装置,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造成湘潭局考核奖金的,如数考核责任人(班组)。

  4、未组织对零度户进行复查的或复查无记录的,扣责任班组长200元/次。

  5、未对电量波动超过50%的客户进行分析或分析无记录的,扣责任班组长100元/次。

  6、对客户意见反馈不及时处理,造成客户投诉的,视情节扣50元起/次。

  7、对未按照浮动抄表法制定抄表例日的,扣责任人班组长100元/月,直到上报为止。对未经批准不按照抄表例日进行抄表的,扣责任人200元/次。

  8、变电站表码抄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处,电度报表上报不及时的扣责任人100元/次,母线电量不平衡率超过±2%无原因分析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五、奖励:

  对发现客户窃电,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的,按照单相表计客户100元、低压三相四线客户200元、专变客户500元每次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发现违章用电的,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质量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 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配货制度 配送制度 酒吧制度

  酒店制度 酒水制度 采编制度

  质量规章制度 篇11

  目的:

  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确保国家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的生产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适用范围:

  本公司列入国家电子监管范围的所有生产药品的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

  内容:

  一、目的:规范电子监管码药品生产采集和传输实时信息上报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电子监管码药品的各环节:生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传输进行操作与控制;对药品生产实时信息上传进行操作与控制。

  1、为确保列入国家电子监管范围药品的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指所有我公司正常生产且被列入国家电子监督管理目录的品种,并随国家药品电子监管范围的增减作动态管理。

  3、质量保证部负责基本药物的审核,本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安徽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等目录要求进行电子监管的审核确认,以及目录更新的审核。

  4、建立由质量保证部、生产部、仓库组成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工作和药品生产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确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专管员。成品库管员负责电子监管药品的验收,发货扫码。

  5、公司质量保证部设置专职的人员负责基本药物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并对赋码药品进行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注监控。

  6、进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6。1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一扫描;拆箱商品以中包装或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逐一扫描。

  6。2扫描信息须确认无误后,通过专门的网络平台进行上传,当日采集的信息须当日查询验证上传核注成功。若因国家监管网原因不能及时出库复核上传,可按系统提示查询或等候再传,确实不能上传,应做好记录。若因计算机、扫描枪等设备和技术操作等问题不能上传,报质量保证部和生产部处理;

  7、出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7.1仓库出库人员负责出入库药品的质量检查复核工作,并对赋码药品进行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销。

  7.2出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方式按6.1执行。

  7.3扫描信息须与用户信息相关联并确认无误后,再通过专门的网络平台进行上传,当日采集的信息须当日查询验证上传核销成功。

  8、生产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按照《GMP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要求操作。电子监管药品在生产、运输、贮存时应保护好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标识。

  9、生产部和仓库应建立扫描设备、计算机等设施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台帐。

  10、本公司国家药品电子监管信息上传网络平台密钥由质量保证部和仓库成品库管员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

  质量规章制度 篇12

  1.确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1.1基础目标:按照合同规定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要求,针对工程的实际特点,对工程外观及内于质量、合同履行情况、顾客满意度等所应达到的标准作ft明确规定。

  1.2创优目标:从提高工程质量、改进质量管理、创优质工程、树企业形象ft发,结合公司的实际能力所制定的力争实现的目标。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1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内部质量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关联部门和岗位,确定质量管理人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壹责任人,应按照经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标准组织施工。

  2.2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负责施工过程中质检、试验、测量等管理工作,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

  3、质量保证措施

  3.1认真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项目的专项试验工作计划和分部实施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开工前完成对工程所用主材、地方材料等进行的可行性调查、取样、检验工作。确保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能满足规范要求。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3.2为确保施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测量要严把检测关,加强对测量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为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稳定性,测量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3.3设立专、兼职质检员,加强内部质检工作,实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控制施工各工序质量。

  4、质量检查制度

  4.1实行对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各工序衔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检查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抽检。

  4.2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发现质量隐患要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3要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以利于工程施工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对作业队已完成单项(元)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肃对待质量事故,有效实施质量奖罚措施

  5.1、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其性质、情节如何,应及时、如实向主管上级汇报,不能隐瞒和擅自修正。

  5.2、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对于于质量方面作ft突ft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6、质量报表管理

  6.1质量报表由专人负责准时上报。

  6.2按照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于单元、分项工程完工后,经认真组织检查评定(自检、监理检验)方可统计上报,质量评定结果不允许未经检验超前报ft。

  质量规章制度 篇13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病人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糖、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测定,肝功能试验,以及其他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质量规章制度 篇14

  1、对最终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产品、对用于重要结构的零部件、顾客要求验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发放等应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2、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标识。

  3、标识应有记录,且于生产全过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时可进行标识的移植,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项目部应明确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标识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

  5、验收合格的设备、物资应按类别、性能、规格、批次、等级等进行标识、存放、保管和发放,且做好ft入库验收记录,经手人应签章。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产品,设备物资部门应会同质检部门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且对其进行标识,做好记录。

  6、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名称,且以检验表、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等作为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难以于现场直接进行标识的产品(如混凝土浇注过程),应用生产记录方式进行标识,详细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号、坐标)、作业时间、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和作业人等,处于待检、检验状态时,应加以说明。

  8、产品试验(试块、试件、试验段等)标识应根据产品试验的时间、部位、等级、品种、批次等进行标识。

《质量规章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质量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质量规章制度-规章制度07-27

质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7-23

质量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7-23

质量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7-23

药品质量规章制度03-14

教学质量规章制度06-16

医疗质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07-23

企业质量规章制度(精选5篇)05-24

施工规章制度-规章制度07-25

质量的口号07-02

论文-AI自动生成器

万字论文 一键生成

输入题目 一键搞定毕业范文模板
AI原创 低重复率 附赠査重报告

点击生成
ai帮你写文章
一键生成 高质量 不重复
微信扫码,即可体验

质量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量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规章制度

  质量规章制度 篇1

  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制造质量。

  三、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四、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进质量,发生质量问题时,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分析研究解决。

  五、掌握本车间质量状况,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六、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设计、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共同研究解决。

  七、对不合格产品车间负完全责任。

  质量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与《规范》相同。

  第三条 本细则是对《规范》部分条款的具体说明。《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本细则不再说明。

  第二章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其具体职能是:

  (一)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

  (三)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

  (四)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五)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六)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

  第六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批发企业和直接从工厂进货的零售连锁企业还应设置药品检验室。

  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立养护组织。大中型企业应设立药品养护组,小型企业设立药品养护组或药品养护员。养护组或养护员在业务上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四)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六)负责药品的验收和检验,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七)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八)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九)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十)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

  (二)质量体系的审核;

  (三)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

  (四)质量否决的规定;

  (五)质量信息管理;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七)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理;

  (八)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

  (九)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十)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十一)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的管理;

  (十二)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四)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

  (十五)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九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主管药师(含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下同)工程师(含)

  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或药学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

  第十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相应条件。

  第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以上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第十三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养护、计量和销售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的文化程度。以上人员应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 药品批发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养护及计量等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不少于企业职工总数的4%(最低不应少于3人),零售连锁企业此类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2%(最低不应少于3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以上人员的继续教育应建立档案。

  第十六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在质量管理、药品检验、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第三节设施与设备

  第十七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按经营规模设置相应的仓库,其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大型企业不应低于150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应低于10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应低于500平方米。

  第十八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根据所经营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不同温、湿度条件的仓库。其中冷库温度为2~10℃;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库温度为0~3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第十九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应有用于仪器分析、化学分析、滴定液标定的专门场所,并有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等环境下操作的安全设施和温、湿度调控的设备。药品检验室的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1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

  第二十条 药品检验室应开展化学测定、仪器分析(大中型企业还应增加卫生学检查、效价测定)等检测项目,并配备与企业规模和经营品种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一)小型企业:配置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酸度仪、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水浴锅、片剂崩解仪、澄明度检测仪。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和显微镜。

  (二)中型企业:在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自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生化培养箱、高压灭菌锅、高温炉、超净工作台、高倍显微镜。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生物显微镜。

  (三)大型企业:在中小型企业配置基础上,增加片剂溶出度测定仪、真空干燥箱、恒温湿培养箱。

  第二十一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在仓库设置验收养护室,其面积大型企业不小于50平方米;中型企业不小于40平方米;小型企业不小于20平方米。验收养护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如所在仓库未设置药品检验室或不能与检验室共用仪器设备的,应配置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企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显微镜。

  第二十二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固定的分装室,其环境应整洁,墙壁、顶棚无脱落物。

  第二十三条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设置单独的、便于配货活动展开的配货场所。

  第四节进 货

  第二十四条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

  (一)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二)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三)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四)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六)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核实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药品的包装、标签、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

  (一)工商间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商商间购销合同中应明确:

  1、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3、购入进口药品,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4、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二十七条 购进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八条 购进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质量规章制度 篇3

  1、对终于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产品、对用于重要结构的零部件、顾客要求验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发放等应举行可追溯性标识。

  2、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标识。

  3、标识应有记录,且于生产全过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时可举行标识的.移植,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项目部应明确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标识办法和详细控制措施。

  5、验收合格的设备、物资应按类别、性能、规格、批次、等级等举行标识、存放、保管和发放,且做好ft入库验收记录,经手人应签章。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产品,设备物资部门应会同质检部门举行须要的验证确认,且对其举行标识,做好记录。

  6、项目部应根据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名称,且以检验表、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等作为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难以于现场直接举行标识的产品(如混凝土浇注过程),应用生产记录方式举行标识,具体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号、坐标)、作业时光、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和作业人等,处于待检、检验状态时,应加以说明。

  7、产品实验(试块、试件、实验段等)标识应按照产品实验的时光、部位、等级、品种、批次等举行标识。

  质量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1、为强化和规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3、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

  1、工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积极创新,严格管理,文明施工。

  2、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3、全部工程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4、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工程环保达标;

  7、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机构

  1、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四章工程质量责任制

  1、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工程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1)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客户的承诺。

  (2)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源。

  (4)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5)组织并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副负责人质量责任:负责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技术员质量责任: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

  (2)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形成会审记录。

  (3)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4)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5)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实施罚款。

  (6)组织施工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7)参与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责任。

  (8)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进措施。

  5、安全员质量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6、办公室(计划、统计)质量责任制

  (1)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收发、收缴。

  (2)对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源予以协调配置。

  (3)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4)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监察,监察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入完成工程量。

  7、材料员的质量责任制

  (1)负责物资的采购,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的采购制度。

  (4)妥善储存各种物资。

  (5)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良好。

  (6)对机械设备运输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第五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1)广泛深入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控制能力。

  (2)制定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

  (3)从单位到班组、班组到个人,层层签订质量责任状,俩个终身负责制度,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2、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参加对审计文件的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客户、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作出会审记录。

  (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3、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

  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的内容有:

  ——图纸会审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原材料实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2)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是否进行换手复核,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保证管段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实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够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指导纠正后施工。

  ——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控制。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施工负责人、技术员主持,相关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冷静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页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质量检查的结果,与员工的效益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参与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4)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队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抽检复查。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季铵盐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情况。

  ——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5、挂牌施工制度。坚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挂牌施工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挂牌进行标识或标示。

  6、定期汇报及总结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台帐、填写质量报表,并按时上报。进行质量总结,质量总结分专项总结和半年、年度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责任果实造成工程质量部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需进行返工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权限划分处理,处理一切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要严肃处理,研究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领导责任。

  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对施工过程中文件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保证为施工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技术支持,确保施工质量以及竣工验收顺利通过。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雅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有文件和技术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

  (1)质量管理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现场产品档案的管理工作。

  (2)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设兼职资料员分别负责本部门的技术文件归档的管理工作。

  3办公室负责所有外来文件的收集归档和发放管理工作。

  3.1工程技术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设计规范,施工规范;

  (2)图纸:产品设计图纸,施工图纸,附属图纸,工装图纸;

  (3)工艺文件:工艺细则、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技术交底;

  (4)有关协议纪要,施工记录,施工总结。

  3.2质量管理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主要原材料、配件标准,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企业内控标准;

  (2)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保规程及其记录;

  (3)质量控制资料和产品技术档案,制造技术证明。

  3.3试验室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产品试验方法,材料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规程,评定方法;

  (2)检验,试验设备检查,管理检定记录;

  (3)检验,试验记录,产品检查资料。

  3.4物资设备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的相关档案管理,维修养护记录,运行记录;

  (2)各种原材料,购配件的进场消耗记录,委托检验通知,供方评价记录。

  3.5质量控制资料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记录和保存,定期移交本部门兼职资料员分类归档,形成的电子文档由资料员加密保存。

  3.6办公室负责甲方和指挥部下发文件的归档整理和下发工作,上报文件的归档和发放工作。

  4、技术文件管理与标识

  4.1技术文件管理

  4.1.1对于原材料标准,配件标准,规范,验标,图纸,检验方法等采取建立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和借阅登记制度进行控制,专、兼职资料员跟踪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使用的标准,规范为最新有效版本。

  4.1.2对于工艺性文件,针对其种类,分别建立相应的档案盒并附标签进行管理,档案盒内建立卷内目录,同时,建立文件借、传阅,发放登记表,由资料员统一管理,便于查阅。

  4.1.3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工艺性文件,规章,制度等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的文件采取加盖“交接章”,“有效文件”标识专用章进行控制,其他资料,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采取分类入档案盒,附卷内目录,外贴标签方式进行醒目管理。

  4.1.4无效版本的资料留做参考时,应进行加盖“无效版本,仅作参考”字样的印章。

  4.1.5收到设计单位、业主单位或咨询单位下发的设计变更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核对并将其复印件下发给相关部门或编制相应的技术变更通知下发,同时资料员在原设计文件上标注变更号或收回,加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日期后进行存档。

  5、文件传递

  5.1资料员在收发文件时要严格按《收发文登记表》进行记录,填写“呈(传)阅卡”后,及时发至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传阅,由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资料员传递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杜绝文件的积压和断传。

  5.2凡须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达后,责任部门要检查落实结果,并由承办人记录落实情况。

  5.3部门之间的有关信息要及时沟通,利于查阅。

  第七章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施工、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可用来指导材料部、技术部、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二、设备使用规定

  1.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项目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2.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4.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5.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6.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7.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8.项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三、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1.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项目部检修。

  2.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

  3.设备的技术改造可在检修过程中一并执行。

  四、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1.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部门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3.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五、新增设备管理

  1.工程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2.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工程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3.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3.1采购或自制的工程设备,由工程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

  3.2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3工程部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4.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工程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5.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工程部、材料部与技术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6.安装的设备,由工程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

  7.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六、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2.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3.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4.信息传递与反馈。

  4.1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工程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4.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4.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5、动态资料的应用。

  5.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5.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5.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七、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质量规章制度 篇5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

  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检查小组接受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各小组成员详细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年度质量控制方案、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执行。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4、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5、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6、每月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奖金挂钩。

  (三)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科室质控员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健全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1、组织各临床学科参照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及我省“三甲”医院制定的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制定我院常见疾病的诊疗指南,全面启动以诊疗指南为指导的规范化医疗活动。

  2、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3、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病历书写制度及规范

  危急重症抢救制度及首诊责任制

  三级医师负责制及查房制度

  术前讨论及手术审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及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医嘱制度

  会诊制度

  值班及交班制度

  危重、疑难病例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等

  4、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5、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6、特别警惕重点医疗场所、重点环节、重点病人群体的医疗安全规范,要采取督导检查、落实制度等多种方式保障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病人群医疗质量安全。抓好急诊、手术、医技与病历质量的提高四个重要环节。

  7、资产、后勤保障部门切实保证医疗物资特别是急救物品的供应及保障工作。

  五、建立医疗质量提高、检查、考核长效机制

  (一)规范并坚持医院工作例会制度

  1、定期参加院办公会,各职能部门总结、分析、汇报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以沟通和处理一些临时事务,院领导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月工作。

  2、定期参加院周会,公布上月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院务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4、各科室必须及时给职工传达医院各项会议精神。

  (二)分管院长医疗质量查房制度:一次/周;可以与行政查房合并。

  查房内容:

  1、病例或病历抽查;

  2、现场抽查或考察;

  3、文件,记录检查;

  4、典型调查;

  5、临床医疗质量

  查房的程序(分四步):

  第一步:先到病房看病人诊疗质量;具体程序是:

  (1)住院医师报告病历;

  (2)主治医师分析病历;

  (3)提问、检查和答辩;

  (4)由科主任作小结;

  第二步: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工作。

  具体内容是:

  (1)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对有关科室和院级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步:各职能部门(医教、护理、后勤等)对科室文件、记录等相关内容检查。

  第四步:综合评价:评价总体质量管理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科室做好记录。

  (三)医务部、科教部、质控部、护理部单独或配合业务院长进行二级质量督导:一次/周,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病历质量(具体见附则)。以及病人对医护人员、科室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全院业务学习及培训:每月1—2次,由科教部和护理部共同组织。

  (五)医务部、科教部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七)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八)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向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或质控部上报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六、制订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各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详细制定医疗质量检查内容与考核标准,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累计记分,每月统计一次,会议通报,每季度综合统计考评一次,考核的结果与科室、个人的效益挂钩、加大力度严格奖优罚差,及时兑现。同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先进选举等挂钩,实行医疗质量单项否决。

  质量规章制度 篇6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入库质量检验

  1、凡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按有关标准,技术文件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盖章,方可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如果无标准又无明确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方可进行验收。

  2、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原材料库的保管情况,严防混料,并按材料标准做好出库检查。

  3、对于不符合外购,外协件规定的原材料,必须按有关制度办理代用手续,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方可代用,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1、做到以防为主,首件必检,检查首件时“三对照"(按图样和工艺、工艺要求检查实物)。

  2、对于质量控制点或已挂管理图的加工工序,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管理图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发出信息。

  3、凡经检查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适当位置加盖标记,转入下道工序,生产中只允许合格品流传。

  4、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废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发现,并加以管理隔离。

  4.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4.3回用品,检查员加盖回用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成品。

  4.4次品、不算产值,不预计划,加盖次品标记单独存放,在生产过程中,只允许合格及经同意的回用品流传。

  5、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6、认真填写好质量报表,任务单及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三、搞好质量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规定。

  1、质量检验科应监督促装配工作按装配工艺操作,并做到不合格配件不装配。

  2、按产品的有关规定逐项认真检查。

  四、做好工艺装备、设备的质量检查

  1、负责生产中使用新的或外加工,量具等工艺装备的`检查工作。

  2、对于生产中所使用设备的检修质量,备用配件的制造的外外购件质量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提出质量考核建议指标,进行统计考核,上报质量报表

  1、根据上级要求和上期产品与工作质量的实际情况,提出年、季(分月)的各单位考核指标的初步意见,交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讨论,厂长批准后交生产科,技术科统一下达实施。

  2、按规定时间汇总,统计上报,并公布全厂各车间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做到准确及时无差错。

  3、通过统计数字,掌握与分析质量动态,每月按时提出质量动态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六、参与新产品的试制签字,老产品的重大改革。

  1、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查、产品标准的制定,为新产品鉴定定出有关试验,检验等方面的报告,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2、参与老产品的重大改革,提出必要的检查结果。

  七、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1、做好用户的质量服务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到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收集用户的意见和要求。

  2、代表工厂对于已出厂的产品认真做好:包修、包退、包换工作,以不断增加工厂信誉。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用户访问,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改进。

  4、认真做好产品质量方面以外的反馈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与检查工作中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八、不断健全、完善配检验工作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

  1、逐步建立材料,外购件、配套件(产品)的协作工厂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入厂的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产品)符合技术标准。

  2、逐步建立各生产车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3、建立用户的信息反馈系统,按用户的要求改进产品质量。

  九、检查与考核

  1、对已列入升级或创优规划的各级优质产品,要每月进行重点考核,以掌握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按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及时汇总上报省、市(部),国家质量奖产品的技术资料,密切配合有关机关组织监督与检验。

  3、检验考核及奖惩,根据各个工序和个人的质量情况,与工资、奖金结合,对完不成质量指标的要扣发奖金,奖征分明。

  质量规章制度 篇7

  一、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标准分(100分)

  扣分标准

  质量管理

  30

  (1)单位没有制定质量目标和质量考核规定扣10分(2)没有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查不到记录扣10分(3)没有成立qc小组扣5分(4)qc小组一个月至少活动一次,每少一次记录扣5分。

  产品质量

  25

  (1)原材料按规定需送检,每漏检一次扣5分(2)不合格原材料要有处理意见和记录,没有扣5分(3)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原始生产(包括技术服务)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4)产品出厂检验每漏检一次扣5分(5)检验报告(技术服务完井质量单)没有或不及时发放,每次扣5分。

  服务质量

  10

  (1)定期服务回访并要有记录,每缺一次扣5分(2)服务回访定期总结和对意见有处理结果,每缺一次扣5分。

  质量体系运行

  20

  (1)不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每缺一项扣5分(2)质量记录每漏填一次扣5分(3)内、外审核出现一项轻微不符合项扣5分(4)出现问题和不合格项不按规定采取纠正措施,每次扣5分

  计量标准

  15

  (1)没有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扣5分(2)计量器具不按规定送检,每次扣5分(3)没有建立标准登记台帐扣3分(4)不按规定上报送检记录每次扣2分。

  二、否定指标

  1. 生产单位不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

  0万元以上,扣100分,并酌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 产品(包括技术服务)被用户或油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出不合格或因服务质量影响了公司声誉,经查确属单位责任,扣100分。

  3. 质量体系外审核出现严重不合格项,影响了公司的质量体系取证,扣100分。

  三、考核结果判定

  85分(含85分)以上为合格,75-84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5%,不满75分者扣除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10%,并视应负责任的`轻重扣发责任单位月度效益奖金的5-10%。

  质量规章制度 篇8

  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以新课程标准为指导,进行课程改革,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效率,制定本制度。由校长领导学校教导处负责学校教学管理,管理范围包括学校的所有教学活动、教学工作和所有的教学人员。

  一、教学工作常规。

  (一)备课:就是进行教学设计,准备切实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深挖教材,把握学生,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培养各种能力、学会学习方法。

  1、备课必须按照新课程标准的具体要求,以教委要求的细则认真备课。

  2、教师备课必须在熟悉教材内容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备课,深钻教材,挖掘教材潜力,充分了解学生,根据学情统筹安排单元以及课时的知识重点。

  3、教师备课必须写出授课教案,教案应包含问题设计、活动设计、板书设计三个部分。

  4、备课要坚持:了解——阅读——深钻——定点——理路。

  5、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

  6、教师要求超前备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再补。

  7、学校领导、教导处查阅教师的教学档案以及其它教学环节,通过查看教案和学生调查来落实备课检查。

  (二)上课:

  1、严格按教学计划、课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因事需调课者,必须向学校主任请示、批准方可调课。

  2、保证每节课40分钟的有效上课时间,准时上课,按时下课。

  3、在课堂上,师生一律讲普通话。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言准确生动、书写规范工整,正确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善于运用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严禁在学生中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4、不在上课中随便出入教室、会客、接听电话;不与室外人员交谈。严禁携带手机等影响教学的物品上课;听课教师的手机也不能发出声响,课堂中不接打电话,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5、对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要沉着宽容,随机应变,因势利导,恰如其分地处理。对违纪学生不得叫出室外或停课处理;对违纪严重,已不能上课的学生要交主任或值周教师处理。

  6、创造性地实施课程计划。要坚持实践性、自主性、创造性、趣味性的原则,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场地、有指导教师,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7、上课采取听课、抽查、督查、学生问卷的形式进行落实。

  (三)作业与辅导

  1、布置作业要明确,内容精选,设计精心,分量适当,难易适度,时间控制适当,提高作业的实效性。

  2、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作业,布置作业要有弹性,形式要讲求多样化,除传统的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外,还有自觉预习作业、收集处理信息作业、实践活动作业、动手操作实验作业、探究性作业等。

  3、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正确,批改作业所使用的符号规范、统一。

  (四)教学研究

  1、每位教师要有自己的研究专题,写出研究方案,在备课、上课中要突出体现专题的设计,加强专题的研究,体现研究的整体性。教研组、课题组活动记录要存档,期末交教导处存档。

  2、教研组必须制定教研工作计划,填好活动记录,并加强对组员个人教研、教改课题的指导。

  3、科研组活动要科学、规范,严格按照研究方案操作,带动全校的教研活动,真正达到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目的。

  4、所有任课教师每学期要根据个人教学研究情况,开展专题研究汇报,写出教学研究案例、专题研究论文或报告。

  5、教学工作常规由学校教导处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督查。

  二、教学质量管理。

  要把教学质量检测与教学工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以卷面测试的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和学生业绩的唯一依据。

  1、学校各科教学质量管理由校长直接负责,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并具体落实到任课教师实施。

  2、每个专业培训前,教师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科教学计划,交教导处审核。

  3、教导处在期中和期末组织学科质量检测,并由任课教师写出试卷分析。教导处对全校检测情况作及时分析报告。

  4、教导处视情况对部分课程进行不定期的研究性和诊断性抽检,及时报告检测分析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诊断性研讨。

  三、教学工作检查:

  1、教学工作检查由校长、教导处具体负责。

  2、教学检查定期进行,每一期培训全面检查两次,即期中和学期结束;教学环节检查每月末进行一次。

  3、教学工作检查采取查阅资料、学生问卷的形式进行。

  4、教学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

  四、教学工作督查:

  1、教学工作督查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方式进行,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导处负责督查。

  2、督查内容包括:

  (1)督查教研组常规教研活动、常规检查是否按要求开展,常规检查是否全面、准确、具体。

  (2)督查教风,随机听课、督查课。

  (3)督查学风,查学生的学习风气,各班自习纪律,学习氛围、学习习惯、学习自觉性、学习效果、兴趣特长的发挥及成果。

  3、督查中发现的有违学校制度的问题都作为教学事故记录。

  质量规章制度 篇9

  近来,我局营销单位在抄表上频繁出现问题,有的故意长期不抄表、有的人为执行双月抄表、有的请人代抄等等,给我局营销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堵塞营销漏洞,严肃抄表纪律,切实提高抄表质量,根据省公司抄核收规程及营销处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新明确抄表范围:

  1、营销所:全局315kva及以上大用电客户(不含县城内),并网的小水电;

  2、城区用电管理所:县城内的所有高低压客户,公变台区总表以及与城郊供电营业所交叉的总表;

  3、维抄队:全局所有变电站的考核表计。

  二、严肃抄表例日制度

  1、变电站的考核表计、并网的小水电、公变台区总表抄表例日为月末最后一天。

  2、高低压结算客户执行浮动抄表法。由抄收单位结合抄表路线,根据大小月进行浮动后形成抄表例日,报用电部审核批准。抄表例日一经固定,不得随意更改,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由抄收单位报用电部审核、主管局长批准后执行。

  3、为便于线损分析,所有专线客户、公变台区总表执行时对时抄表。城区用电管理所在抄录公变台区分表时,同时抄录公变台区总表,并进行台区线损分析。营销所次月1号用负控装置抄录专线客户计费表计,与变电站考核表对比,计算并分析专线户线损情况。每月小户复核完成后的次日,城区所将台区线损情况及分析报用电部,专线户线损情况及分析每月5日前报用电部。

  4、变电站月末抄表时间误差不得超过2小时。同一组人员对多个变电站轮流抄表的,每月必须按照同样的顺序进行,波动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三、抄表中必须遵守的其他纪律:

  1、对计量装置进行巡视。抄表时,必须对计量装置(计量箱、表计、ct、pt、二次线)、进户线等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作好记录,经班组汇总后,统一报用电部,由用电部统一安排处理。现场发现窃电的,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守候在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待通知的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变电站设备巡视必须同时巡视计量装置,每月巡视次数不少于2次。

  2、对负控及远抄装置进行巡视。对安装有负控或远抄装置的,抄表时应对其进行巡视检查,并在巡视记录上做好记录,抄表结束后2日内,将巡视记录交相关人员处理。

  3、对零度户进行原因分析说明。抄收员应对各自抄表范围内出现的零度户进行原因分析,特别是一些三相四线客户、有商业用电或动力用电的客户,应查找原因,并做好记录。抄收员汇总后,所在班组应组织进行复查。用电部、稽查室对复查结果进行抽查。

  4、对电量波动超过50%的客户进行分析。抄收班组应对月用电量超过1000kwh的客户进行月电量情况分析,对电量波动超过50%的客户应查找波动原因。属于抄收违规或过错的`,落实责任人报用电部进行处理。

  5、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执行首问负责制。是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现场解决的,应予以解决;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做好记录,抄表结束后,将问题汇总,书面报用电部,并跟踪督促解决进程。

  6、变电站和维抄队必须在每月1日早8:30以前将表码电话报给调度室,书面电度报表(oa或纸制报表)和母线电量平衡报表以及不平衡分析每月4日前报给线损专责。

  四、考核

  1、抄表到位率:变电站考核表、专变客户及台区总表100%,公变低压客户98%。无原因分析的零度户、请人代抄的客户视为抄表不到位,。由所在班组班组长进行考核,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用电部。

  变电站考核表、专变客户及台区总表每少抄1块表计扣责任人50元,公变低压客户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责任人50元;班组长未开展抄表到位率考核或考核弄虚作假的,扣班组长200元。

  2、对于2个月及以上抄本无电量经查实窃电的客户,抄收责任人未谋取个人私利的,作严重失职处理,内部下岗3个月,谋取了个人私利的,作内外勾结故意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处理。

  3、对未定期巡视负控及远抄装置,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造成湘潭局考核奖金的,如数考核责任人(班组)。

  4、未组织对零度户进行复查的或复查无记录的,扣责任班组长200元/次。

  5、未对电量波动超过50%的客户进行分析或分析无记录的,扣责任班组长100元/次。

  6、对客户意见反馈不及时处理,造成客户投诉的,视情节扣50元起/次。

  7、对未按照浮动抄表法制定抄表例日的,扣责任人班组长100元/月,直到上报为止。对未经批准不按照抄表例日进行抄表的,扣责任人200元/次。

  8、变电站表码抄错的,考核责任人50元/处,电度报表上报不及时的扣责任人100元/次,母线电量不平衡率超过±2%无原因分析的,考核责任人200元/次。

  五、奖励:

  对发现客户窃电,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的,按照单相表计客户100元、低压三相四线客户200元、专变客户500元每次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发现违章用电的,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质量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 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配货制度 配送制度 酒吧制度

  酒店制度 酒水制度 采编制度

  质量规章制度 篇11

  目的:

  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确保国家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的生产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适用范围:

  本公司列入国家电子监管范围的所有生产药品的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

  内容:

  一、目的:规范电子监管码药品生产采集和传输实时信息上报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电子监管码药品的各环节:生产、质量、验收、保管、销售等,对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传输进行操作与控制;对药品生产实时信息上传进行操作与控制。

  1、为确保列入国家电子监管范围药品的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xx〕1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指所有我公司正常生产且被列入国家电子监督管理目录的品种,并随国家药品电子监管范围的增减作动态管理。

  3、质量保证部负责基本药物的审核,本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安徽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等目录要求进行电子监管的审核确认,以及目录更新的审核。

  4、建立由质量保证部、生产部、仓库组成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工作和药品生产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确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专管员。成品库管员负责电子监管药品的验收,发货扫码。

  5、公司质量保证部设置专职的人员负责基本药物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并对赋码药品进行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注监控。

  6、进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6。1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遵循:整件商品以件为单位逐一扫描;拆箱商品以中包装或最小销售包装为单位逐一扫描。

  6。2扫描信息须确认无误后,通过专门的网络平台进行上传,当日采集的信息须当日查询验证上传核注成功。若因国家监管网原因不能及时出库复核上传,可按系统提示查询或等候再传,确实不能上传,应做好记录。若因计算机、扫描枪等设备和技术操作等问题不能上传,报质量保证部和生产部处理;

  7、出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的采集、上传管理

  7.1仓库出库人员负责出入库药品的质量检查复核工作,并对赋码药品进行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和上传核销。

  7.2出库药品电子监管码信息采集方式按6.1执行。

  7.3扫描信息须与用户信息相关联并确认无误后,再通过专门的网络平台进行上传,当日采集的信息须当日查询验证上传核销成功。

  8、生产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按照《GMP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要求操作。电子监管药品在生产、运输、贮存时应保护好药品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标识。

  9、生产部和仓库应建立扫描设备、计算机等设施的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台帐。

  10、本公司国家药品电子监管信息上传网络平台密钥由质量保证部和仓库成品库管员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

  质量规章制度 篇12

  1.确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1.1基础目标:按照合同规定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要求,针对工程的实际特点,对工程外观及内于质量、合同履行情况、顾客满意度等所应达到的标准作ft明确规定。

  1.2创优目标:从提高工程质量、改进质量管理、创优质工程、树企业形象ft发,结合公司的实际能力所制定的力争实现的目标。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1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内部质量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关联部门和岗位,确定质量管理人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壹责任人,应按照经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标准组织施工。

  2.2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负责施工过程中质检、试验、测量等管理工作,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

  3、质量保证措施

  3.1认真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项目的专项试验工作计划和分部实施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开工前完成对工程所用主材、地方材料等进行的可行性调查、取样、检验工作。确保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能满足规范要求。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3.2为确保施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测量要严把检测关,加强对测量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为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稳定性,测量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3.3设立专、兼职质检员,加强内部质检工作,实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控制施工各工序质量。

  4、质量检查制度

  4.1实行对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各工序衔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检查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抽检。

  4.2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发现质量隐患要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3要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以利于工程施工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对作业队已完成单项(元)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肃对待质量事故,有效实施质量奖罚措施

  5.1、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其性质、情节如何,应及时、如实向主管上级汇报,不能隐瞒和擅自修正。

  5.2、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对于于质量方面作ft突ft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6、质量报表管理

  6.1质量报表由专人负责准时上报。

  6.2按照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于单元、分项工程完工后,经认真组织检查评定(自检、监理检验)方可统计上报,质量评定结果不允许未经检验超前报ft。

  质量规章制度 篇13

  (一)急诊检验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

  2、急诊检验单由医生填写。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生采集;血液及分泌物或排泄物由护士或检验人员采集。急诊检验单连同标本应及早送检验科。

  3、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标本后,应迅速进行检验,准确、及时地报告检验结果。

  4、认真做好急诊检验登记、查对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急诊检验工作,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二)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重症病人或病情突变者。

  (三)急诊检验的基本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糖、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糖、肌酐、尿素氮、淀粉酶、胆碱脂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心肌损害标志物测定,肝功能试验,以及其他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胃液的毒物分析:如巴比妥类、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7、急诊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其它项目,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质量规章制度 篇14

  1、对最终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产品、对用于重要结构的零部件、顾客要求验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发放等应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2、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标识。

  3、标识应有记录,且于生产全过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时可进行标识的移植,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项目部应明确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标识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

  5、验收合格的设备、物资应按类别、性能、规格、批次、等级等进行标识、存放、保管和发放,且做好ft入库验收记录,经手人应签章。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产品,设备物资部门应会同质检部门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且对其进行标识,做好记录。

  6、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名称,且以检验表、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等作为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难以于现场直接进行标识的产品(如混凝土浇注过程),应用生产记录方式进行标识,详细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号、坐标)、作业时间、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和作业人等,处于待检、检验状态时,应加以说明。

  8、产品试验(试块、试件、试验段等)标识应根据产品试验的时间、部位、等级、品种、批次等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