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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工作制度

时间:2024-04-01 14:15:28 制度 我要投稿

急救工作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急救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急救工作制度

急救工作制度1

  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观察患者,但一般不超过3天。

  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急诊观察室医师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4、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急救工作制度2

  1、对无主急诊抢救病人,急诊科应按要求填写《无主病例急诊抢救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2、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接到有关无主病人的报告后,应协助科室进行积极救治,并通知院保卫科协助急诊值班人员尽快查明病人身份、住址等情况,及时通知病人家属来院协助救治。

  3、对护送无主病人的.人员,应详细登记其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备查询。

  4、无主病人的各种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应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其欠费由急诊科统一登记,报财务科。

急救工作制度3

  1、救护车内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擦拭车内地面、扶手、担架、坐靠及车内抢救设备,如出诊箱、器械架等,等待30分钟后常水擦净。

  2、每周一次对车辆做全面消毒,包括车内的`柜子、抽屉、担架及坐靠等设施。

  3、使用过的注射器、吸氧管等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病人在用担架前,要铺好一次性中单,使用后的中单统一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5、对传染病患者使用后的车辆用高效消毒液对车内做全面处理后再用。

急救工作制度4

  一、急诊管理的任务

  急诊科的主要职能是处理和研究各种急性病、慢性病急变和急性创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及其引发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的治疗和抢救等工作。具体来说,它承担急诊、急救医疗护理工作、急诊救护人员培训、急诊医疗护理科研工作等任务,但其首要任务是保证及时、迅速、准确地抢救急、危重症病人。

  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1、医院要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各级各类医院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提高救治水平。要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三、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四、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五、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六、抢救制度(重危患者抢救常规)

  1、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2、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护士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3、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听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4、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留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5、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七、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注以“请××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八、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九、急诊科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诊科每月进行一次重危、疑难、死亡病例讨论,认真做好记录。

  2、遇危重及三次诊治不能确诊的病例或死亡病例,应随时会诊,及时讨论,以便总结经验,提高对重危、疑难等病例的诊断正确率和抢救成功率。

  3、讨论由急诊科各相关人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4、重点对病因、病理、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及救治要点及各科协调配合等进行讨论评价,特别对不足之处应及时整改。

  5、必要时应随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抢救和讨论,被邀请科室不得无故推诿。

  6、讨论时注重新技术、新方法在急诊、重危、疑难病例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

  十、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1、留观病人由急诊科接诊经治医师书写留观病历。

急救工作制度5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抢救病人病情一旦允许即应转移出抢救室。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6、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消毒。

急救工作制度6

  1、凡需会诊的危重疑难病例,经治医师要及时请求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会诊。急危重病人会诊可直接电话联系,后补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

  2、经治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介绍病史及抢救治疗经过与有关辅助检查,并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签名。

  3、会诊医师要明确提出会诊意见,并与经治医师共同协商制定抢救治疗方案并实施。

  4、涉及多学科的急危重病例,各科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决不允许互相推诿,延误诊断及抢救。

急救工作制度7

  1、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物品及常用急救器材(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接到呼救电话后在3分钟内出诊。

  3、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动作迅速,处理果断,病情允许搬运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治疗。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如遇危急情况应送就近医院抢救。

  4、如病人在现场确已临床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通知其家属。院外非正常死亡,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处理。

  5、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6、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后,由院内相应科室值班医师负责增援急诊。人员安排有困难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协调。

  7、病人送至医院后应向院内值班人员进行详细交接,同时写出院前急救病历,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

  8、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

  9、遇突发公共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上报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医院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必要时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系,尽力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急救工作制度8

  1、院外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向院内急诊值班人员详细交代院外急症病人的病情:包括主要病史、生命体征、现场检查中的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心电监护情况及初步诊断(危重者床边交接)。

  2、详细交代院外急救经过,包括所用药物、剂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以及病人或家属的'心理状况。

  3、对创伤病人必须详细交代受伤时间、部位、失血量、骨折是否开放、伤口深度及处理情况,有无重要脏器损伤等。

  4、院内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必须认真听取病情汇报,并做好记录,对危重伤病员的交接与抢救应同时进行。

急救工作制度9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二、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三、接到出诊电话后,白天一分钟内、晚上三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四、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五、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将安瓿保留,与医生共同查对后方可丢弃。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无家属者由司机负责联系联系家属到场。

  六、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填写危重病人转运同意书(医患双方签字)方可转运。

  七、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和相应专科做好抢救准备,请他们调度好相关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电及各专科人员),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八、转运病人回院途中,医护人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九、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十、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十一、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十二、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院前急救科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急救工作制度10

  急救站管理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站外出。

  5.遵守电话、电台、车载系统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值班人员在接受指令后出发,完成任务返回急救站,15分钟内由医师按规定内容向指挥中心报告急救情况。

  8.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上报中心领导同意并备案;社会保障用车由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9.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10.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1.护士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物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2.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消毒。

  13.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急救站工作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度,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救护车管理等全面负责。医护人员应及时配合指挥中心做好急救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卜报工作。

  2.值班人员要做好出车准备,应了解救护车的状态,做好交接班,以免出现接受任务后不能出车的情况。

  3.确保受理终端电脑、对讲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遵守电话及电台的使用规定。非急救业务不得使用终端电脑及对讲机,以免病毒人侵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4.值班护士负责接受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接收调度指令,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出车。

  5.出车时立即打开对讲机,随时与120指挥中心联系。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做到文明用语,与急救无关的事宜不准使用对讲机。

  6.出车时司机或医务人员必须按工作程序在GPS接收器上操作,及时报告急救车状态(如出车、到达现场、患者上车、到院、途中待命等)。

  7.急救出车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及急救站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8.救护车在市内或离开市区运送患者,必须上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下发派车单转送,返回后立即向中心报告。

  9.转送患者过程中出诊医护人员应在患者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

  10急救站若遇到区域内呼救电话执行急救任务时,应立即上报指挥调度中心,迅速出车,完成任务后及时补填中心下发的派车单。

  11.急救站要安排好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医务人员随时调配,保证值班人员准时出车。

  12.在出车过程中出现医疗或行车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及分站汇报备案。

  13.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及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简要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并发送至指挥中心,最晚不超过2小时完成,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

  14.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力、火灾等),值班医师应及时向急救站主任报告,急救站主任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15.突发灾害事故有多家医院参与现场急救时、原则上由急救中心、卫生局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指挥负责与市级现场指挥部联系、汇报工作、接受指令,协调与各救援部门之间的关系。16.患者转送到医院急诊科后应作详细交接,并作登记。

  救护车管理制度

  1.救护车原则上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使用。非指挥中心调度执行任务时必须向指挥中心报告备案,“暂停调用”,回站后即时报告指挥中心消案以备调用。

  2.从接到出车指令,至汽车发动时间为小于2分钟。3.救护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停放他处。

  4.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休息室内待命。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正常,外观是否完好,特别是安全部分,并认真及时填写工作情况表(最好每日早交班安排当班司机和救护员一同查车)。

  6.司机应定期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清洁,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节油,安全行车。一般下班前加足油料,上班前例行检查油料及其他一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7.救护车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医务科和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同时应尽快排除故障。报告内容包括救护车故障名称、修理时间及可以使用的准确时间。

  8.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非执行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9.救护车必须专用,任何人不得他用,跟急救设备一样的对等。

  要建立修车登记本、加油登记本、途中事故登记本、维护保养登记本,救护车定点放、专车专人使用,还要建立救护车内物品登记交接本等。车管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和每周固定时间检查救护车情况。

  急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驾驶员日常出车报告制出车时间报告,到达接车地点报告,到达现场报告,返站时间报告,患者到达医院报告。

  2.重大灾害事故报告遇有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空难、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3.院前急救重要患者的报告凡有知名人士、司局级以上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受伤的执法人员、外籍人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全国或地方的劳模、群死群伤<3死6伤以上)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员进行了院前急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4.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报告。

  5.救护中发生医疗差错或与患者家属发生严重医疗纠纷时报告。

急救工作制度11

  1、急诊抢救人员在医院抢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进行抢救工作。

  2、一般情况下,抢救工作由急诊科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指导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3、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或副主任参加,或由相应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者指导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抢救。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

  4、遇到特大或群体伤害时,抢救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指挥。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及时向医务科与主管院长报告。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按岗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忙而有序地进行工作。

  5、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健全,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7、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继续抢救治疗。

  9、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放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1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救工作制度12

  一、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值班值巡制度

  1、对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对在校园内走动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询问,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喝酒、睡觉、串岗。

  4、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向政教处汇报巡查情况。

  5、巡查人员要做到仪表整洁、姿态良好、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务。

  6、对敷衍了事,违反纪律,甚至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三、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学校应急值班制度

  “应急工作进学校”是提高政府风险防范能力的基础工程之一,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省、市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值班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应急值班领导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学校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坚守岗位,贯彻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守值班时间,到岗后要及时做好签到、交接、了解学校情况,掌握相关信息等工作;

  3、要按时巡视校园,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务,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汇报或处置,结束时要做好值班的情况反馈;

  4、应急值班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的通信畅通无阻;

  5、应急值班人员遵循首发处理为主,当事件发生或预见到可能发生时,按程序、按规定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反应及时,采取主动,加强合作,措施果断,把事故减少至最低。

  五、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学校应当坚持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教体局安全办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学校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每月的第一周周一召开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会议一般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每次会议都有中心议题。主要是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门卫和保安员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书面记录材料备查。

  3、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1、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1、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军训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

  4、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八、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行政小组长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处理突发事件、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各行政小组要经常排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定期上报工作。如出现突发性事故,值班人员或主管部门在能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如不能处理,在控制事态发展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妥善处理,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得到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外单位需要调动学生上街参加宣传、庆典或社会公益等活动未经局或校长办公会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公休或放假时要按时回家、按时返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行政小组要经常对自己所负责的管理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安全管理处备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维修、拆除、整改。确保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安全。

  九、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是全体集聚的场所,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因此,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卫生员)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医务室教师,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家长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4、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教育部门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5、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十、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学校必须制订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地震、洪讯水灾等。

  2、学校对学生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如春游、运动会等都要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学校对危险物品的监控也要制定相关的应急救护预案。

急救工作制度13

  1、服从120指挥大厅的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急救站工作人员按分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质控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5、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急救员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6、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给出进一步的现场自救、互救指导;7、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8、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对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如病人确已救治前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未经抢救者,不能出具死亡证明。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抢救患者,迅速报警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

  9、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10、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用过药物空安瓿、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10、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11、对出诊不需要来院或拒绝来院的伤(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签字凭证,现场将院前急救病历患者持有联交付对方并有记录凭证;

  12、出诊现场与出诊命令单内容有出入时(地址、伤病情、人数等),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反馈,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3、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交通堵塞、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使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辆;

  14、转送病人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应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救治病人;

  15、将病人转送本院或他院急诊科后应按照院前与院内病人交接班工作制度作详细交接,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交接记录单;

  16、详细书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扼要,签字完善;

  17、返回后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急救物品、清洁消毒车辆等。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可站内待命时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操作车载GPS或电话回馈;

  18、院前工作严格执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标准预防措施、无菌技术操作流程、消毒隔离措施等;

  19、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其他灾害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听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处理。接到通知的相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院、科领导应迅速组织足够力量并组织抢救或请求现场增援。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动,保证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2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伤(病)者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救工作制度14

  1、首诊医师必须书写急诊病历,详细记录病情及诊治、抢救经过。

  2、在首诊科室给予初步治疗抢救后,认为还有其他专科疾病,首诊医师应通知相应专科医师会诊,并做好有关检查和记录。

  3、凡到急诊科的危重病人,无论属何种专科,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先抢救,同时迅速与有关专科医生联系,速到急诊科紧急处置。

急救工作制度15

  1、服从120指挥大厅的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急救站工作人员按分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质控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5、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急救员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6、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给出进一步的现场自救、互救指导;

  7、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8、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对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如病人确已救治前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未经抢救者,不能出具死亡证明。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抢救患者,迅速报警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

  9、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10、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用过药物空安瓿、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11、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12、对出诊不需要来院或拒绝来院的伤(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签字凭证,现场将院前急救病历患者持有联交付对方并有记录凭证;

  13、出诊现场与出诊命令单内容有出入时(地址、伤病情、人数等),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反馈,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4、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交通堵塞、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使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辆;

  15、转送病人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应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救治病人;

  16、将病人转送本院或他院急诊科后应按照院前与院内病人交接班工作制度作详细交接,并认真填写《郑州院前急救交接记录单》;

  17、详细书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扼要,签字完善;

  18、返回后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急救物品、清洁消毒车辆等。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可站内待命时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操作车载GPS或电话回馈);

  19、院前工作严格执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标准预防措施、无菌技术操作流程、消毒隔离措施等;

  20、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其他灾害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听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处理。接到通知的相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院、科领导应迅速组织足够力量并组织抢救,或请求现场增援。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动,保证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21、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伤(病)者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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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工作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急救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急救工作制度

急救工作制度1

  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观察患者,但一般不超过3天。

  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急诊观察室医师至少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4、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急救工作制度2

  1、对无主急诊抢救病人,急诊科应按要求填写《无主病例急诊抢救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2、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接到有关无主病人的报告后,应协助科室进行积极救治,并通知院保卫科协助急诊值班人员尽快查明病人身份、住址等情况,及时通知病人家属来院协助救治。

  3、对护送无主病人的.人员,应详细登记其姓名、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备查询。

  4、无主病人的各种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应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其欠费由急诊科统一登记,报财务科。

急救工作制度3

  1、救护车内每日用含氯消毒剂(500mg/L)擦拭车内地面、扶手、担架、坐靠及车内抢救设备,如出诊箱、器械架等,等待30分钟后常水擦净。

  2、每周一次对车辆做全面消毒,包括车内的`柜子、抽屉、担架及坐靠等设施。

  3、使用过的注射器、吸氧管等一次性物品按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病人在用担架前,要铺好一次性中单,使用后的中单统一放入污物袋内集中处理。

  5、对传染病患者使用后的车辆用高效消毒液对车内做全面处理后再用。

急救工作制度4

  一、急诊管理的任务

  急诊科的主要职能是处理和研究各种急性病、慢性病急变和急性创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及其引发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的治疗和抢救等工作。具体来说,它承担急诊、急救医疗护理工作、急诊救护人员培训、急诊医疗护理科研工作等任务,但其首要任务是保证及时、迅速、准确地抢救急、危重症病人。

  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1、医院要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各级各类医院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提高救治水平。要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三、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四、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五、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六、抢救制度(重危患者抢救常规)

  1、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2、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护士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3、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听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4、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留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5、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七、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注以“请××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八、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九、急诊科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诊科每月进行一次重危、疑难、死亡病例讨论,认真做好记录。

  2、遇危重及三次诊治不能确诊的病例或死亡病例,应随时会诊,及时讨论,以便总结经验,提高对重危、疑难等病例的诊断正确率和抢救成功率。

  3、讨论由急诊科各相关人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4、重点对病因、病理、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及救治要点及各科协调配合等进行讨论评价,特别对不足之处应及时整改。

  5、必要时应随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抢救和讨论,被邀请科室不得无故推诿。

  6、讨论时注重新技术、新方法在急诊、重危、疑难病例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

  十、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1、留观病人由急诊科接诊经治医师书写留观病历。

急救工作制度5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抢救病人病情一旦允许即应转移出抢救室。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使用过期物品。

  6、抢救室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消毒。

急救工作制度6

  1、凡需会诊的危重疑难病例,经治医师要及时请求上级医师或专科医师会诊。急危重病人会诊可直接电话联系,后补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

  2、经治医师做好会诊前的.准备,介绍病史及抢救治疗经过与有关辅助检查,并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签名。

  3、会诊医师要明确提出会诊意见,并与经治医师共同协商制定抢救治疗方案并实施。

  4、涉及多学科的急危重病例,各科应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决不允许互相推诿,延误诊断及抢救。

急救工作制度7

  1、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物品及常用急救器材(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接到呼救电话后在3分钟内出诊。

  3、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检查,动作迅速,处理果断,病情允许搬运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治疗。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如遇危急情况应送就近医院抢救。

  4、如病人在现场确已临床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通知其家属。院外非正常死亡,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处理。

  5、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6、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后,由院内相应科室值班医师负责增援急诊。人员安排有困难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协调。

  7、病人送至医院后应向院内值班人员进行详细交接,同时写出院前急救病历,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

  8、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

  9、遇突发公共事件(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上报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医院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必要时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系,尽力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急救工作制度8

  1、院外急救医护人员必须向院内急诊值班人员详细交代院外急症病人的病情:包括主要病史、生命体征、现场检查中的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心电监护情况及初步诊断(危重者床边交接)。

  2、详细交代院外急救经过,包括所用药物、剂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以及病人或家属的'心理状况。

  3、对创伤病人必须详细交代受伤时间、部位、失血量、骨折是否开放、伤口深度及处理情况,有无重要脏器损伤等。

  4、院内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必须认真听取病情汇报,并做好记录,对危重伤病员的交接与抢救应同时进行。

急救工作制度9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二、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三、接到出诊电话后,白天一分钟内、晚上三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四、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五、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将安瓿保留,与医生共同查对后方可丢弃。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无家属者由司机负责联系联系家属到场。

  六、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填写危重病人转运同意书(医患双方签字)方可转运。

  七、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和相应专科做好抢救准备,请他们调度好相关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电及各专科人员),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八、转运病人回院途中,医护人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九、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十、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十一、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十二、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院前急救科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急救工作制度10

  急救站管理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全面负责。

  2.急救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劳动纪律,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出现脱岗现象。

  4.上班要做好出车准备,待命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不离站外出。

  5.遵守电话、电台、车载系统的使用规定,使之时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受并记录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迅速出车。

  7.值班人员在接受指令后出发,完成任务返回急救站,15分钟内由医师按规定内容向指挥中心报告急救情况。

  8.救护车辆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一律不得挪作他用;行政用车必须经医院院长批准,上报中心领导同意并备案;社会保障用车由急救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9.出车人员对待患者及家属要文明礼貌,廉洁正派,热情服务。

  10.司机行车要坚持安全第一,安全与速度相统一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

  11.护士负责抢救药品、物品、仪器设备的应用、补充和维护,并遵守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物品、氧气等当班使用当班补充,仪器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12.司机负责救护车的使用、维护和保洁、消毒。

  13.各种物品的管理要负责到人,保持室内整洁,保持室外的环境卫生。

  急救站工作制度

  1.急救站实行站主任负责制度,对急救医疗管理、人员管理、救护车管理等全面负责。医护人员应及时配合指挥中心做好急救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卜报工作。

  2.值班人员要做好出车准备,应了解救护车的状态,做好交接班,以免出现接受任务后不能出车的情况。

  3.确保受理终端电脑、对讲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遵守电话及电台的使用规定。非急救业务不得使用终端电脑及对讲机,以免病毒人侵及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4.值班护士负责接受调度指令,严格服从调度安排,做到令行禁止。及时接收调度指令,接到调度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内出车。

  5.出车时立即打开对讲机,随时与120指挥中心联系。在使用对讲机时必须做到文明用语,与急救无关的事宜不准使用对讲机。

  6.出车时司机或医务人员必须按工作程序在GPS接收器上操作,及时报告急救车状态(如出车、到达现场、患者上车、到院、途中待命等)。

  7.急救出车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继续执行任务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及急救站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8.救护车在市内或离开市区运送患者,必须上报调度指挥中心。由调度指挥中心下发派车单转送,返回后立即向中心报告。

  9.转送患者过程中出诊医护人员应在患者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

  10急救站若遇到区域内呼救电话执行急救任务时,应立即上报指挥调度中心,迅速出车,完成任务后及时补填中心下发的派车单。

  11.急救站要安排好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医务人员随时调配,保证值班人员准时出车。

  12.在出车过程中出现医疗或行车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时,应立即向指挥中心及分站汇报备案。

  13.急救任务完成后,应及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简要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并发送至指挥中心,最晚不超过2小时完成,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

  14.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力、火灾等),值班医师应及时向急救站主任报告,急救站主任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15.突发灾害事故有多家医院参与现场急救时、原则上由急救中心、卫生局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指挥负责与市级现场指挥部联系、汇报工作、接受指令,协调与各救援部门之间的关系。16.患者转送到医院急诊科后应作详细交接,并作登记。

  救护车管理制度

  1.救护车原则上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使用。非指挥中心调度执行任务时必须向指挥中心报告备案,“暂停调用”,回站后即时报告指挥中心消案以备调用。

  2.从接到出车指令,至汽车发动时间为小于2分钟。3.救护车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停放他处。

  4.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休息室内待命。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正常,外观是否完好,特别是安全部分,并认真及时填写工作情况表(最好每日早交班安排当班司机和救护员一同查车)。

  6.司机应定期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清洁,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节油,安全行车。一般下班前加足油料,上班前例行检查油料及其他一切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7.救护车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医务科和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同时应尽快排除故障。报告内容包括救护车故障名称、修理时间及可以使用的准确时间。

  8.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非执行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9.救护车必须专用,任何人不得他用,跟急救设备一样的对等。

  要建立修车登记本、加油登记本、途中事故登记本、维护保养登记本,救护车定点放、专车专人使用,还要建立救护车内物品登记交接本等。车管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和每周固定时间检查救护车情况。

  急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驾驶员日常出车报告制出车时间报告,到达接车地点报告,到达现场报告,返站时间报告,患者到达医院报告。

  2.重大灾害事故报告遇有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空难、地震等重大灾害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3.院前急救重要患者的报告凡有知名人士、司局级以上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受伤的执法人员、外籍人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全国或地方的劳模、群死群伤<3死6伤以上)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员进行了院前急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4.出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报告。

  5.救护中发生医疗差错或与患者家属发生严重医疗纠纷时报告。

急救工作制度11

  1、急诊抢救人员在医院抢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进行抢救工作。

  2、一般情况下,抢救工作由急诊科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指导抢救,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

  3、重大抢救由急诊科主任或副主任参加,或由相应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者指导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抢救。有关科室和人员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

  4、遇到特大或群体伤害时,抢救由院抢救领导小组指挥。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及时向医务科与主管院长报告。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按岗定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遵照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忙而有序地进行工作。

  5、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健全,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定”(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7、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8、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继续抢救治疗。

  9、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放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1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救工作制度12

  一、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隐患和案件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值班值巡制度

  1、对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安全巡查。

  2、对在校园内走动的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询问,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执行巡查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喝酒、睡觉、串岗。

  4、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时向政教处汇报巡查情况。

  5、巡查人员要做到仪表整洁、姿态良好、服从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巡查工作任务。

  6、对敷衍了事,违反纪律,甚至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予以严肃处理。

  三、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学校应急值班制度

  “应急工作进学校”是提高政府风险防范能力的基础工程之一,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为贯彻省、市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值班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的稳定,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1、应急值班领导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学校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方案、值日工作制度,坚守岗位,贯彻有效的防范措施,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守值班时间,到岗后要及时做好签到、交接、了解学校情况,掌握相关信息等工作;

  3、要按时巡视校园,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务,发现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汇报或处置,结束时要做好值班的情况反馈;

  4、应急值班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的通信畅通无阻;

  5、应急值班人员遵循首发处理为主,当事件发生或预见到可能发生时,按程序、按规定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反应及时,采取主动,加强合作,措施果断,把事故减少至最低。

  五、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学校应当坚持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教体局安全办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学校将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增强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每月的第一周周一召开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会议,会议一般有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每次会议都有中心议题。主要是分析排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

  2、每月分别召开一次门卫和保安员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安全稳定工作有关精神,听取汇报,提出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书面记录材料备查。

  3、通过安全例会调动学校领导、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例会不留于形式,人人能发现学校不安全隐患,安全周汇报记录要有对不安全隐患的改善办法。达到安全工作例会的实效性。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1、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知道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况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教育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知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玩火、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知道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知道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知道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集体场合,听从老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1、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2、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军训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

  4、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八、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行政小组长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处理突发事件、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隐患及事故报告制度。各行政小组要经常排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定期上报工作。如出现突发性事故,值班人员或主管部门在能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如不能处理,在控制事态发展的情况下,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以便妥善处理,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和夜间巡逻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进行;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得到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外单位需要调动学生上街参加宣传、庆典或社会公益等活动未经局或校长办公会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公休或放假时要按时回家、按时返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行政小组要经常对自己所负责的管理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安全管理处备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予以维修、拆除、整改。确保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安全。

  九、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是全体集聚的场所,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因此,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缺课的缺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2、各班班主任(卫生员)负责每天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要将联系缺课情况报告学校医务室教师,并做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3、家长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说明病因。

  4、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教育部门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5、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十、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学校必须制订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地震、洪讯水灾等。

  2、学校对学生集体外出,大型活动,如春游、运动会等都要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学校对危险物品的监控也要制定相关的应急救护预案。

急救工作制度13

  1、服从120指挥大厅的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急救站工作人员按分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质控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5、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急救员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6、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给出进一步的现场自救、互救指导;7、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8、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对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如病人确已救治前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未经抢救者,不能出具死亡证明。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抢救患者,迅速报警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

  9、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10、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用过药物空安瓿、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10、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11、对出诊不需要来院或拒绝来院的伤(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签字凭证,现场将院前急救病历患者持有联交付对方并有记录凭证;

  12、出诊现场与出诊命令单内容有出入时(地址、伤病情、人数等),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反馈,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3、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交通堵塞、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使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辆;

  14、转送病人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应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救治病人;

  15、将病人转送本院或他院急诊科后应按照院前与院内病人交接班工作制度作详细交接,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交接记录单;

  16、详细书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扼要,签字完善;

  17、返回后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急救物品、清洁消毒车辆等。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可站内待命时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操作车载GPS或电话回馈;

  18、院前工作严格执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标准预防措施、无菌技术操作流程、消毒隔离措施等;

  19、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其他灾害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听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处理。接到通知的相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院、科领导应迅速组织足够力量并组织抢救或请求现场增援。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动,保证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20、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伤(病)者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救工作制度14

  1、首诊医师必须书写急诊病历,详细记录病情及诊治、抢救经过。

  2、在首诊科室给予初步治疗抢救后,认为还有其他专科疾病,首诊医师应通知相应专科医师会诊,并做好有关检查和记录。

  3、凡到急诊科的危重病人,无论属何种专科,急诊医护人员必须先抢救,同时迅速与有关专科医生联系,速到急诊科紧急处置。

急救工作制度15

  1、服从120指挥大厅的指挥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急救站工作人员按分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急救站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质控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5、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急救员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6、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给出进一步的现场自救、互救指导;

  7、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8、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对病人的生命指征立即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如病人确已救治前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未经抢救者,不能出具死亡证明。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抢救患者,迅速报警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

  9、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

  10、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用过药物空安瓿、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11、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12、对出诊不需要来院或拒绝来院的伤(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签字凭证,现场将院前急救病历患者持有联交付对方并有记录凭证;

  13、出诊现场与出诊命令单内容有出入时(地址、伤病情、人数等),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反馈,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4、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有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交通堵塞、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使时,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辆;

  15、转送病人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遇危急情况时,应送就近医院抢救,任何医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救治病人;

  16、将病人转送本院或他院急诊科后应按照院前与院内病人交接班工作制度作详细交接,并认真填写《郑州院前急救交接记录单》;

  17、详细书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扼要,签字完善;

  18、返回后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急救物品、清洁消毒车辆等。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可站内待命时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操作车载GPS或电话回馈);

  19、院前工作严格执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如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标准预防措施、无菌技术操作流程、消毒隔离措施等;

  20、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其他灾害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听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处理。接到通知的相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院、科领导应迅速组织足够力量并组织抢救,或请求现场增援。与公安、消防和防疫等部门进行联动,保证完成院外救护任务;

  21、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伤(病)者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包括详细地址,家属及陪同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病人发病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及人证、物证、旁证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