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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0 12:42:0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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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七、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八、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九、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起重机维修、保养管理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维修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等工作。

  第三条 起重机械档案严格执行专人管理。

  第四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五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六条 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七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八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九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2、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4、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5、为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日常维护工作。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电梯、起重机械的管理。

  2定义与术语

  2.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平行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3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不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

  2.4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3引用标准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质检锅[20xx]31号《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q/dshg14.8《专业基础管理基本要求与考核标准》

  20xx-11-21发布 20xx-11-21实施

  4职责

  4.1资产管理部职责

  资产管理部是电梯、起重机械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电梯、起重机械管理标准。

  4.1.2 负责电梯、起重机械的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报废等计划的审定、技术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4.1.3 参与新购电梯、起重机械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安装单位资质的审查。

  4.1.4 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台帐的建立、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4.1.5 负责组织或参与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1.6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4.1.7 负责对电梯、起重机械维修单位资质和维修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督检查。

  4.2 电梯、起重机械所在单位职责

  4.2.1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4.2.2 对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等工作进行监督。

  4.2.3 负责收集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等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

  4.3 使用单位职责

  焦化装置电梯、防爆抓斗起重机的使用单位是恒润公司;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所属起重机械的使用分别归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安装公司厂房内的行吊由安装公司负责使用管理;各装置用于装卸催化剂等物料的起重机械由所在单位负责使用管理;厂区内其他装置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是维修公司和能源公司电修。维修公司和能源公司电修的管理职责以机械和电器(含电控)划分。

  4.3.1 负责所使用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4.3.2 负责所用电梯、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4.3.3 负责所用电梯、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4.3.4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4.3.5 负责对操作所用电梯、起重机械的外单位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和使用监督。

  4.3.6 参与电梯、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

  4.4 维修单位职责

  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分别负责本单位所属电梯、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安装公司厂房内的行吊由安装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焦化装置的电梯和防爆抓斗起重机机械部分由恒润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与维修;能源公司电修负责其余电梯、起重机械电器及控制部分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维修公司负责其余电梯、起重机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

  4.4.1 负责职责范围内电梯、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4.4.2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修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4.4.3 按规定进行维修作业并整理相关的维修验收记录及时归档。

  4.4.4 合理申报维修费用,并对维修费用按计划有效控制。

  5 使用与管理

  5.1 电梯、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与检验

  5.1.1新增电梯、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1.2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使用单位按时申报检验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检验计划,邀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经检验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5.2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维修

  5.2.1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必须在明显部位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禁止使用。

  5.2.2在防爆区域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5.2.3 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两年复审一次。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资格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4 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2.5 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资质(单位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从事其认可项目的业务,并且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5.2.6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告知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5.2.7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产权单位。

  5.2.8 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天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产权单位。

  5.2.9 电梯、起重机械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

  5.2.10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

  5.3 电梯、起重机械变更产权时,原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产权单位,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5.4 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验的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以书面报告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 电梯、起重机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及时申请予以报废,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5.6 电梯、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5.6.1 电梯、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5.6.2 电梯、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记录。

  5.6.3 电梯、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记录。

  5.6.4 电梯、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控制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6.5 电梯、起重机械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6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资产管理部按《专业基础管理基本要求与考核标准》检查与考核。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分配如下:

  1、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2、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5、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6、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7、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8、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9、起重机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10、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1、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2、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行车工操作要点。

  14、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5、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6、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5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⒈、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⒉、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⒊、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⒉、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⒊、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⒋、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⒌、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⒉、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⒊、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⒋、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⒌、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⒍、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⒈、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⒉、小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⒊、中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⒋、大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七、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6

  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轮的问题,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至1.0毫米之间。在磨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和部钢丝绳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144—85)规定;

  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露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砂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5、经常检查各部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预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者必须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6、经常检查各机构动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7、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的.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1、使用液压油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并清洗油箱内部;

  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应经常检查各部分管接头是否坚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6、安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动转;

  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1、在运输中应尽量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四、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是否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6、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五、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构、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载人起重设备等。

  二、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五、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六、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七、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八、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九、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十、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十一、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8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从起重机械安全状态、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个方面进行。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项目包括:

  (1)司机守则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5)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的管理。

  2.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项目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0

  一、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二、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四、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五、为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和补给六大内容为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条 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和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八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九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第十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二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三条 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第十四条 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十五条 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单位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3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八)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制度 。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4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机维护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二)起重机投产前,必须按照起重机的使用特点认真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贵任制;

  (四)保持起重机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起重机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起重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82272400.传真:82272370。

  四、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0、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留数;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5

  塔机应当每天停机后对机械进行一次例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1: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摩擦面导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1.1减速箱、变速箱、外齿合齿轮等各部位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油表中的要求进行。

  1.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1.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漏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沙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1.5经常检查各部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塔身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都必须有开口销,并张开。

  1.6经常检查各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2.1使用液压油应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2.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2.3应经常检查各部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2.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2.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2.6总装和大修后初次启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电动转动方向是否正确,油压是否正常,吸油管路是否漏气,无误后空载运行油缸几次,排出油缸内气体后,再进行升降作业。

  2.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几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3:金属结构的维护和保养

  3.1在运输中应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3.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与保养,以防锈蚀。

  3.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3.4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4:电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4.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坏的部分。

  4.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出故障后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4.3各控制箱、配电箱等要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气设备上的灰尘,并保持电气设备干燥。

  4.4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触电开关动作必须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和更换,否则起重机严禁使用。

  4.5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6电机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当磨掉原电刷高度的2、3时,应更换。

  5:塔机分级保养制度的规定

  5.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检查配电箱及电线

  各接线头,保险丝的接头,如有移位、松动,应紧固,电线破损处应用绝缘带包扎或更换新线。

  2

  检查制动器

  制动应灵敏可靠,各连接部分不应有斜卡现象,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电磁铁的板面应清洁,弹簧栏杆作用良好,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不大于0.5—0.8mm,制动时,接触应均匀,接触面积不得小于全面积的80%。

  3

  各部连接及钢丝绳

  各连接处不得松动,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程度,断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换绳。

  4

  润滑工作

  按润滑表执行。

  5

  安全装置

  检查各限位装置(高度、力矩、变幅)要有效可靠。

  5.2一级保养(每工作50小时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检查各钢丝绳固定

  检查吊索的受力是否均匀,各绳扣是否松动。

  2

  检查各传动机构

  检查各联轴器,法兰盘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齿轮传动合情况。

  3

  检查减速器

  是否缺油,及时补加或换油,是否有不正常现象或噪音过大,温升过高。

  4

  检查连接螺栓

  各连接螺栓要紧固,螺纹处要加钙基润滑脂。

  5.3二级保养(每工作200小时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

  检查钢结构

  各部件不应有扭曲,变形、裂纹,各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制动器磨损情况,电磁铁是否松动,各焊缝不应有裂纹。

  3

  检查制动器

  清洗制动器的油污,检查铆钉有无松动过高现象,制动器磨损情况,电磁铁是否松动、受潮发热。

  4

  检查各轴承

  各轴承是否有损伤,是否缺油,应更换损坏件,补加润滑油。

  5

  检查回转支承润滑

  补加回转支承中的润滑脂。

  5.4三级保养(每工作400小时)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进行一、二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

  清洗各减速器

  放出旧齿轮油,清洗减速箱,检查齿轮磨损情况,予以调整更换。

  3

  检查各滑轮

  检查各部滑轮润滑、磨损情况,清洗更换润滑脂,更换损坏的齿轮。

  4

  检查跑车

  检查滚轮润滑磨损情况,更换润滑脂,磨损严重的滚轮应更换。

  5

  检查回转支承

  检查回转支承运转情况,更换润滑脂。

  6

  整体检查

  更换或解决认为有必要予以解决的部件或构件。

  恩施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怡嘉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二标段(b栋)工程项目部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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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

  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七、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八、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九、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指挥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起重机维修、保养管理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维修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设置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等工作。

  第三条 起重机械档案严格执行专人管理。

  第四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五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六条 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七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八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九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2、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4、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5、为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日常维护工作。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规范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电梯、起重机械的管理。

  2定义与术语

  2.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平行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3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不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符合原设计要求。

  2.4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3引用标准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布的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国质检锅[20xx]31号《特种设备目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q/dshg14.8《专业基础管理基本要求与考核标准》

  20xx-11-21发布 20xx-11-21实施

  4职责

  4.1资产管理部职责

  资产管理部是电梯、起重机械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电梯、起重机械管理标准。

  4.1.2 负责电梯、起重机械的维修、改造、更新、检验、报废等计划的审定、技术审查和组织验收工作。

  4.1.3 参与新购电梯、起重机械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安装单位资质的审查。

  4.1.4 负责电梯、起重机械台帐的建立、使用注册登记和使用许可取证等工作。

  4.1.5 负责组织或参与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1.6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4.1.7 负责对电梯、起重机械维修单位资质和维修人员上岗资格的监督检查。

  4.2 电梯、起重机械所在单位职责

  4.2.1 负责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4.2.2 对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等工作进行监督。

  4.2.3 负责收集本单位电梯、起重机械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等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

  4.3 使用单位职责

  焦化装置电梯、防爆抓斗起重机的使用单位是恒润公司;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所属起重机械的使用分别归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安装公司厂房内的行吊由安装公司负责使用管理;各装置用于装卸催化剂等物料的起重机械由所在单位负责使用管理;厂区内其他装置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是维修公司和能源公司电修。维修公司和能源公司电修的管理职责以机械和电器(含电控)划分。

  4.3.1 负责所使用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4.3.2 负责所用电梯、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更新、改造、检验、报废计划的申报,以及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4.3.3 负责所用电梯、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4.3.4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4.3.5 负责对操作所用电梯、起重机械的外单位人员上岗资格的审查和使用监督。

  4.3.6 参与电梯、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

  4.4 维修单位职责

  热电公司和中转公司分别负责本单位所属电梯、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安装公司厂房内的行吊由安装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与维修管理;焦化装置的电梯和防爆抓斗起重机机械部分由恒润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与维修;能源公司电修负责其余电梯、起重机械电器及控制部分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维修公司负责其余电梯、起重机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

  4.4.1 负责职责范围内电梯、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单位制定的电梯、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4.4.2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维修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

  4.4.3 按规定进行维修作业并整理相关的维修验收记录及时归档。

  4.4.4 合理申报维修费用,并对维修费用按计划有效控制。

  5 使用与管理

  5.1 电梯、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与检验

  5.1.1新增电梯、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1.2 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使用单位按时申报检验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编制检验计划,邀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经检验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5.2电梯、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维修

  5.2.1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必须在明显部位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禁止使用。

  5.2.2在防爆区域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5.2.3 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指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一般每两年复审一次。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资格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2.4 电梯、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2.5 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资质(单位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从业许可证),从事其认可项目的业务,并且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5.2.6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前,施工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告知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5.2.7 电梯、起重机械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产权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产权单位。

  5.2.8 安装、大修、改造的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天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产权单位。

  5.2.9 电梯、起重机械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

  5.2.10 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

  5.3 电梯、起重机械变更产权时,原产权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产权单位,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5.4 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验的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以书面报告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 电梯、起重机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及时申请予以报废,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5.6 电梯、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5.6.1 电梯、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5.6.2 电梯、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记录。

  5.6.3 电梯、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记录。

  5.6.4 电梯、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控制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6.5 电梯、起重机械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6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由资产管理部按《专业基础管理基本要求与考核标准》检查与考核。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分配如下:

  1、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2、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5、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6、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7、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8、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9、起重机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10、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1、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12、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行车工操作要点。

  14、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15、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6、执行本规则并接受安全监察。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5

  为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强化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⒈、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⒉、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⒊、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⒉、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⒊、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⒋、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⒌、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⒈、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⒉、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⒊、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⒋、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⒌、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⒍、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⒈、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⒉、小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⒊、中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⒋、大修(塔机工作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七、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6

  一、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轮的问题,保证灵活、可靠,其间隙保证在0.5至1.0毫米之间。在磨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分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3、要注意检查和部钢丝绳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144—85)规定;

  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露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砂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5、经常检查各部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预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者必须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6、经常检查各机构动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7、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行星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的.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二、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1、使用液压油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并清洗油箱内部;

  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应经常检查各部分管接头是否坚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6、安装和大修后初次起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起动和试动转;

  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三、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1、在运输中应尽量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四、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是否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6、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五、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构、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卷扬机、电动葫芦等。不适用于载人起重设备等。

  二、根据起重机械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

  三、使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起重机械检修维护、定期检验、操作、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章制度。

  四、必须对起重机械逐台进行登记和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图纸等原始技术资料,以及运行记录、历次技术检验报告、大修理、改变原设计性能和重大事故记录等。

  五、各种不同规格型号的起重机械都要按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装设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各种钢丝绳的选择、使用和报废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六、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吊运通道,并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七、起重机械实行专责制,每台起重机械都要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八、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进行专门培训,经完全部门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

  九、新购置起重机械时,必须选购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的产品,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证。

  十、使用单位对起重机械进行重大改造或改变原设计性能时,必须根据《起重机设计规范》拿出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厂主管部门和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十一、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检查和检验,检查和检验的周期与内容按gb60670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新安装、经过大修理或改变原设计性能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等技术检验,经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验收合格,并经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8

  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从起重机械安全状态、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个方面进行。

  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项目包括:

  (1)司机守则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5)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期向所在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的管理。

  2.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项目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保证设备在使用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最佳的物质基础上,概括地说,就是要保证用好,修好,管理好设备。

  施工单位由管理机械的负责人,根据司机和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管理方案。

  1、采购有“生产许可证”的起重机械,并对起重机械的机械性能、安全性能综合评定。

  2、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新装或移装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并领取“起重机械登记证”。

  3、建立健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4、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6、不定期检查、监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7、制定司机的岗位职责。

  8、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9、制定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检查和检修制度

  10、制定预案。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0

  一、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二、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四、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五、为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和补给六大内容为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条 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 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和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八条 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九条 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第十条 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 经常检查润滑油,按使用说明书规定要求添加、更换润滑油、脂。

  第十二条 起重机的工作场地、轨道基础和轨道铺设,要符合本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起重机轨道设专人维护和清理杂物。

  第十三条 新购、大修后或移装的起重机,在安装前由安装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起重机进行技术检查,对由于运输不当或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变形,开焊等缺陷,要认真进行检修、校正,做好记录,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第十四条 所有电器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在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证明其完整无损并灵敏可靠时,方可安装。

  第十五条 起重机的拆卸和安装,要制定拆装工艺规程(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经单位审查批准,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参加拆装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装时要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不准擅自拆卸零部件、切割、施焊。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要认真执行按有关规定做好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保养作业由使用单位领导组织进行,要明确规定保养责任制。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现重大机械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 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 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附:起重机械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检查: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3

  (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八)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制度 。

  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4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机维护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二)起重机投产前,必须按照起重机的使用特点认真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贵任制;

  (四)保持起重机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起重机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起重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82272400.传真:82272370。

  四、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0、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留数;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15

  塔机应当每天停机后对机械进行一次例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如塔身连接螺栓应经常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1: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在摩擦面导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1.1减速箱、变速箱、外齿合齿轮等各部位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油表中的要求进行。

  1.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1.4凡开式齿轮传动必须有防护罩,行走开式齿轮因下部有外漏部分,因此要经常检查轨道的清洁,使沙粒泥土等不致进入齿轮而损坏齿轮。

  1.5经常检查各部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塔身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都必须有开口销,并张开。

  1.6经常检查各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2.1使用液压油应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2.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变动,每次进行爬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2.3应经常检查各部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2.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2.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2.6总装和大修后初次启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电动转动方向是否正确,油压是否正常,吸油管路是否漏气,无误后空载运行油缸几次,排出油缸内气体后,再进行升降作业。

  2.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往复几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3:金属结构的维护和保养

  3.1在运输中应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3.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与保养,以防锈蚀。

  3.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等情况。

  3.4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4:电气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4.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坏的部分。

  4.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出故障后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4.3各控制箱、配电箱等要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气设备上的灰尘,并保持电气设备干燥。

  4.4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触电开关动作必须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和更换,否则起重机严禁使用。

  4.5每年摇测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6电机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当磨掉原电刷高度的2、3时,应更换。

  5:塔机分级保养制度的规定

  5.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检查配电箱及电线

  各接线头,保险丝的接头,如有移位、松动,应紧固,电线破损处应用绝缘带包扎或更换新线。

  2

  检查制动器

  制动应灵敏可靠,各连接部分不应有斜卡现象,各紧固件无松动现象,电磁铁的板面应清洁,弹簧栏杆作用良好,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的'间隙不大于0.5—0.8mm,制动时,接触应均匀,接触面积不得小于全面积的80%。

  3

  各部连接及钢丝绳

  各连接处不得松动,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程度,断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换绳。

  4

  润滑工作

  按润滑表执行。

  5

  安全装置

  检查各限位装置(高度、力矩、变幅)要有效可靠。

  5.2一级保养(每工作50小时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检查各钢丝绳固定

  检查吊索的受力是否均匀,各绳扣是否松动。

  2

  检查各传动机构

  检查各联轴器,法兰盘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动,齿轮传动合情况。

  3

  检查减速器

  是否缺油,及时补加或换油,是否有不正常现象或噪音过大,温升过高。

  4

  检查连接螺栓

  各连接螺栓要紧固,螺纹处要加钙基润滑脂。

  5.3二级保养(每工作200小时进行)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

  检查钢结构

  各部件不应有扭曲,变形、裂纹,各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制动器磨损情况,电磁铁是否松动,各焊缝不应有裂纹。

  3

  检查制动器

  清洗制动器的油污,检查铆钉有无松动过高现象,制动器磨损情况,电磁铁是否松动、受潮发热。

  4

  检查各轴承

  各轴承是否有损伤,是否缺油,应更换损坏件,补加润滑油。

  5

  检查回转支承润滑

  补加回转支承中的润滑脂。

  5.4三级保养(每工作400小时)

  序号

  项目

  要求

  1

  进行一、二级保养的全部工作。

  2

  清洗各减速器

  放出旧齿轮油,清洗减速箱,检查齿轮磨损情况,予以调整更换。

  3

  检查各滑轮

  检查各部滑轮润滑、磨损情况,清洗更换润滑脂,更换损坏的齿轮。

  4

  检查跑车

  检查滚轮润滑磨损情况,更换润滑脂,磨损严重的滚轮应更换。

  5

  检查回转支承

  检查回转支承运转情况,更换润滑脂。

  6

  整体检查

  更换或解决认为有必要予以解决的部件或构件。

  恩施州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怡嘉苑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二标段(b栋)工程项目部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