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单位财务审批制度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

时间:2024-05-13 07:30:35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财务审批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1

  一、传统报销与网上报销的差异

  传统的报销模式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来实现。报销人员报销时必须预先填写纸质的单据,由各级领导在纸质单据上进行审批,最终凭审批后的单据到财务进行审核报销。网上报销模式从理念上彻底地打破了传统的报销模式,通过单据填写的标准化、业务审批的流程化、财务审核的网络化实现财务报销跨地域、跨时空、跨部门的相互协同,完成报销流程。传统报销和网上报销两种报销模式差别主要表现在:

  (一)报销流转效率不同传统报销方式下,报销人员需要拿着手工填制的单据找到各级领导进行审批,如果遇上领导开会、出差等,找不到领导就需要下次再来;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时,必须将报销单据中手工填写的包含的各种报销信息重复录入到财务系统中。网上报销时,报销人员按照规范的格式在网上提交报销申请单,领导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上审批;报销申请单中已有的数据信息,财务人员也不必重复录入,可以直接提取进行记账。

  (二)审批的方式不同传统报销方式下,各级领导审批是在经过整理的单据上进行手工签字审批。在网上报销模式下,领导审批的是财务事项,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审批时可以调阅到与审批事项相关的所有资料影像以及已经流转的审核意见,审批也是利用经过授权的个人数字签名进行审批。

  (三)预算控制的效果不同传统手工审批时,领导审批无法实时知道审批事项的预算执行情况,因此超预算、超范围的报销事项时无法杜绝。在网上报销模式下,由于设置了全程预算预警的管理模式,超预算、超范围的支出根本无法进行网上流转,使经费预算从业务发生时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网上报销模式的特征

  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报销模式作为对传统报销模式的创新与探索,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一)财务信息的实时性传统的财务信息,是在业务发生后进行报销,再进行会计核算、记账,是对已经发生的财务事项的事后反映,有关财务事项的信息反馈有滞后性。网上报销模式下,只要牵涉到资金运用的财务事项,资金流动一发生,网上报销的流程就开始运转,财务信息也就实时反映到网上报销的工作流程中,各种传统的静态财务报表数据被实时的财务动态数据更新。财务信息与财务活动同步,极大提高了统计数据、预算控制、监管预警等财务管理方法的实时性。

  (二)报销流程的可视性网上报销通过建造一个科学报销工作流引擎,来驱动跨部门的报销流程的运作,保证网上报销运作的流畅。每一位授权用户均可以在任意时间登录网上报销系统,实时查看待办报销事项在整个报销流程图中的流转状态,待办报销事项已经经过哪几个环节,目前在哪一个节点等待审批。领导可以实时了解还有哪些待批事项需要自己审批,同时各级领导审批时可在网上随时查看有关的可视化扫描信息。

  (三)报销信息的公开性在财务信息化平台里的网络报销流程中,经过授权的不同用户可以在线查询、调阅、对比各种网络报销信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透明度及规范性得到了有效增强,通过报销信息的高度共享,形成多部门、多用户,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多手段同时运用的立体监督格局,使财务事项在事前、事中、事后实现全程监督。

  三、网上报销模式的创新与探索

  网上财务报销既是一个信息系统,更是一种管理模式;既是一种技术革新,更是一种管理理念的创新。它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提高时空效率为特征,体现集中管理、协同业务的集约化优势,实现财务报销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高效流转和监督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

  (一)统一核算标准、规范核算行为,加强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在原来的分散财务信息系统下,各个单位由于对财经政策规定的理解、核算口径的把握不同,加之部门利益的驱动,使得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数据一般都经过人为加工修改,由于非系统自动生成,报送信息与实际发生数据的相符度不尽人如意,同时信息报送效率低,给上级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和科学决策带来很大困难。而网上报销系统可以结合各单位的财务执行、控制、分析、监督、决策等管理要求和需要,统一核算标准、规范核算行为,使所属单位在一个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口径的前提下进行财务事项的处理,财务预算、核算、资金的实时监控、对比分析、科学决策等需要采集的数据由系统自动完成,减少人为干预因素,以便整合内部资源,发挥集约化管理的优势。

  (二)科学、公开、透明地进行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加强预算管理是现代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网上报销依赖预算指标,预算指标成为预算控制的重点,预算指标的分解必须科学、准确、贴近实际,预算内容必须全面、充分,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核、审批、执行必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流程。预算指标的确认是一个决策过程,必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要财务部门唱“单出头”,各单位、各部门都应该参与进来,编制的部门预算应该和业务实际需要相匹配,预算盘子大家定,预算指标大家清。预算执行和监控、预算的`分析和调整、预算的考核与评价要公开、透明,使大家对预算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就会由“要我执行”变为“我要执行”、“我会执行”。

  (三)建立原始单据数字化关联影像,加速推动网上报销的顺利进行传统的审批流程运转时,各级领导一般要翻看待审批的原始单据和相关的报告等,然后签注手工审批意见。在网上报销模式下,通过扫描仪、摄像头等终端设备将纸质的原始单据数字化后,作为电子报销单的附件以备调阅,同时报销系统根据预先配置的流程信息,将电子单据和原始单据影像一起提交给领导进行审批。这样各级领导审批时对报销内容有直观、感性的认识,满足了各级领导需要看到原始单据的管理习惯。原始单据数字化有利于会计信息高度共享、数据资源深度整合、查询效率和效果高效便捷。原始单据数字化的原始单据影像在财务信息化平台里可以在线查询、调阅、对比等,可以使得网上报销工作更容易被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参与财务报销的人员广泛理解接受,从而推动网上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规范网上报销工作流程,助推内控体系建设网上报销系统科学设定预算额度、审批流程、审批权限、预警控制等内控关键点,而且通过软件系统,固化了预算数据的归属单位、使用额度、使用时间、使用范围,规范了单据的流转程序及领导审批权限,从根本上改变了一些名为内部控制、实则“人为控制”的混乱现象,这对于内控体系建设无疑是一种促进和加强。网上报销系统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透明度及规范性,有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促进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助推内控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五)实现与财政、银行等外部系统数据交换,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与规避现金风险 近年来,财政在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网上报销系统时,必须预留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接口,财政和单位的系统能够实现双向的数据交换。对于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报销的支出,网上报销流程完成后,网上报销系统自动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交申请付款的数据,获得批准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向银行下达支付的指令,向报销单位传递支付的信息,银行根据支付指令付款给报销人的银行账号,报销单位的网上报销系统根据支付信息自动进行记账。对于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单位,网上报销系统可与银行系统进行数据交换,通过网银下达款项支付的指令,将报销款项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报销人员的银行账户。财务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实现资金划转和报销,既可节省财务人员的人力,又可最大限度降低提取大额现金的在途风险。同时又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资金动态监控,从源头上堵住现金支付漏洞,规避现金风险。

  四、网上报销模式运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更新重构网上报销流程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财政部也了《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基本规范》。因此在更新重构网上报销流程时,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将管理要求转化为各单位的实际工作规范,更新管理理念及工作方法,制定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加强对网上报销系统本身的安全控制,对包括系统管理员在内所有操作人员明确操作权限、实现岗位制约监督。

  (二)网上报销循序渐进,人员培训先行一步 网上报销是现代信息社会的新事物,人们从原有的手工报销流程适应网上报销流程需要一个观念转变、逐步跟进的过程。网上报销实现跨部门的业务流程运作,使更多的部门和人员参与到网上报销工作流程中。因而培养参与人员的理念和操作能力,定期进行操作经验的积累和推广,对于保证网上报销系统的顺利进行有很大的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差异很大,网上报销的实施也必须因地制宜、逐步实施、逐步完善。在试运行阶段通过传统纸质手工报销和网上报销“双轨”运行,跟单测试和业务评价,逐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在确认整体具备熟练的网上报销处理能力后,纸质单据即可退出,实现网上报销“单轨”运行。

  (三)建设网上报销系统要贯彻安全性原则网上报销系统对安全性要求很高,既涉及资金安全,又涉及会计信息安全。在网上报销系统设计、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安全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系统的最优。贯彻安全性原则,最有效的办法是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硬化”到了网络报销系统中,通过设置业务管理和权限管理防范风险。要将监控与操作分离,实现系统内部的有效牵制,建立数据保护机构,健全日志机制,强化操作员对数字证书、加密口令等身份认证信息的保密习惯,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2

  1 我国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普遍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会计监督缺位,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特别是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等环节管理尤显薄弱,主要表现在:

  (1)部分科研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人员的责任等更是没有明确规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松散,财务人员相互牵制理念淡薄,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缺位的现象。

  (2)目前,科研单位依然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一般都不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内审人员,但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与信息反馈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单位财务运行处于监督机制严重缺失的高风险状。

  (3)资产管理薄弱,对外投资盲目性大。目前,科研单位为了提升经济能力,通常采取资金、资产、技术入股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但科研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成熟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审批及处置等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对外投资管理失控,投资风险增大。

  (4)部门预算涵盖范围有限,追加项目仍有很多,弹性较大,且部门预算没有在单位按组织体系细化,影响部门预算的实施效果。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

  2 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财务内部控制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活动,无论是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还是适应激烈的外部竞争,都迫切需要科研单位尽快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

  2、1 要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建立财务管理体系

  在科研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是事业单位必须执行的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带有很强的强制性和约束性。部门预算可以说是事业单位特有的内控手段之一,原因在于:

  第一,企业也有全面预算并且也是控制的一种方式,但其内涵和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相差很大。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既与国家财政预算相联系,又是对单位的全年财务收支的硬性约束。

  第二,事业单位资金定性为财政性,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收支的依据是经过批准的预算预算规定了单位支出方向和支出规模水平,所以事业单位的预算是内部控制的手段。做好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是做好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部门预算从编制阶段就不合理,这就使得部门预算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控制目的。预算管理是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贯穿整个单位的业务活动。加强预算管理,是确保科研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条件保障。科研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前期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内部资金收支计划,强化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将预算管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2、2 要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培养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内审队伍,是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组织人才保障。而有效实施内部审计是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要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单位内部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要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完善。

  2、3 加强各方面的内部牵制制度

  科研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应当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严谨的岗位责任制,从而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秩序。在通常情况下,任何经济业务可以划分为五个步骤。即授权、主办、批准、执行和记录。任何职员或部门都不能在未经其他职员或部门核准、复核或记录的情况下进行一项业务,从而减少差错或舞弊的发生。而不相容职务是指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或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必须分配给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分别完成。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防止差错,控制财务风险。

  根据不相容职务的要求,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也应做到如下分离:

  (1)授权批准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

  (2)业务经办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

  (3)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

  (4)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

  2、4 要加强国有资产的安全控制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主要是出纳与稽核、出纳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出纳与账目登记员、出纳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人、出纳与收款票据管理人、付款审批人与付款执行人、支票印章保管员与支票签发人等。

  二是支出审批制度的规定,必须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收付后的每项物资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与物相符和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2)资产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

  一是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与记账登记要相分离,实物账与会计明细账必须核对一致;资产的配置与使用相分离,使资产的配置合理,科学;资产维修需求的提出与审核、执行相分离,确保维修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小病大修。

  二是资产的处置环节。要建立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资产报废请求的提出与审批、处置相分离,资产的变价处理要引入竞价机制,对于大宗资产的变卖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要防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5 实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在内部控制活动中,最突出的薄弱环节就是缺乏有效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有效。无论制度多么完善。在没有有效控制、考核的情况下,都很难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没有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而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如能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将内部监督与会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结合起来,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就能够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提高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必将对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科学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对于有效防范风险,保障资金高效运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3

  一、费用支出审批管理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

  (1)预算编制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各级人大审议通

  过的年度预算,随意增加费用预算项目,并追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造成全年预算收支不平衡。

  (2)违规审批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超编购置公务用车,公车私用,造成公务用车油耗、维修费和保险费严重超支。

  (3)违规增加会议数量,无故延长会议时间,随意扩大会议规模,造成会议经费浪费严重。

  (4)违规接待公务人员,任意到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以外安排食宿,甚至擅自改变接待形式,擅自提高接待标准,随意增加陪同人员,甚至陪同人员多于被接待人员。

  (5)巧立名目,大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安排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并借机安排财政事业性资金用于制发各种图册刊物,宣传片和纪念品。

  (6)违规审批因公出国(境)经费、出国任务和计划外组团出国,随意增加出访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7)违规审批大额固定资产投入和处置,随意购置高档办公用品,各部门的水电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燃油费严重超标。

  二、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的设计理念

  为贯彻落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关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更好地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加强风险防范,保护资产的的安全完整,预防违法违纪腐败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解决费用支出审批管理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制订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笔者认为,制订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模式的设计理念来制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章节、条款形式,并按总则、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奖励和惩罚措施、附则内容反映。

  (一)总则要明确的内容

  (1)明确制订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的依据:为规范本单位费用支出的预算管理和审批管理,加强费用支出的核算,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做到收支平衡、厉行节约,根据《预算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规定。

  (2)明确列入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是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内容:预算内费用支出的审批,严格按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计划内容进行审批开支,详细的项目内容主要有: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经费、福利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燃油费、出国(境)学习考察费、其他业务支出经费以及专项经费等等;

  二是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内容:除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项目外的内容为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内容。

  (3)明确规定办理费用支出审批时经办人必须提供合法、真实、充分的原始凭证。

  (4)明确规定办理费用支出审批时的程序:经办人签字经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批超过一定限额标准的费用支出需经单位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要明确规定的内容

  在设计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规定时,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预先设计两个配套的表格:

  一是费用支出使用申请表;

  二是费用支出审批程序表,目的是为日常费用支出的审核、审批做好基础性的会计工作,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

  1、人员经费的审批

  人员经费主要指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各种补贴、补助等,对于这部分支出的审批,主要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根据职工岗位出勤情况以及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按时制定表格经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人事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

  2、医疗经费的审批

  医疗经费的审批,分两部分进行,如是门诊药费,需经本单位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住院费用须经单位医药费审核小组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但一次性住院费用超过一定标准(笔者认为一次性住院费用10,000元(含)以上的)须经本单位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报销。

  3、福利费的审批

  单位的福利费是指职工患病慰问支出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支出以及集体利性支出。职工患病慰问支出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支出在限额内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主管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集体利性支出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4、培训费的审批

  职工培训费在限额内的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批;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主管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

  5、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的审批

  在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内安排食宿的,必须事前征得分管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后安排;特殊情况需要在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外安排食宿的,必须事前报告分管单位主管负责人,征得同意后,事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6、差旅费的审批

  差旅费的报销,主要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财务主要负责人审批,详细规定在单位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中去规范。

  7、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的审批

  维修费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在20,000元以下、维修费支出在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必须事前填制《费用支出使用申请表》(附件一),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事后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支出在20,000元以上的,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8、燃油费的审批

  为控制单位的燃油费,首先要严格审核公务用车配备数量,完善公务用车的油耗、维修和保险费用核算,严禁公车私用,因此,各部门需要用车时,事前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由使用部门同意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日常用油,单位统一购买加油卡,统一用加油卡加油,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用油统计,每月根据实际用油情况,按开启的发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主要负责人审批。

  9、出国(境)学习考察费的审批

  因公出国(境)必须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查清楚出国(境)的目的、任务、人员数量及停留时间,回国后按原始凭据由相关部门审核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10、其他业务支出经费的.审批

  其他业务支出在1,000元以下,事前征得部门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实施,事后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负责人审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

  11、专项经费的审批

  使用专项经费必须由项目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层级进行逐级申报,不论项目金额的大小,均应填制《费用支出使用申报表》,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经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申报资金在20,000元以下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申报资金在20,000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要明确规定的内容

  所有非预算内经费支出事前均必须事前填制《费用支出使用申请表》,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四)附则

  (1)上述费用支出属于政府采购的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2)本规定中,“以下”、“不超过”包含本数;“以上”、“超过”不含本数。

  (3)本规定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4)本规定具体开始实施的时间。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4

  一、明确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国债资金投资、国有资产抵押的金融贷款资金投资和其他利用政府性资源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和道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均属于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二、规范项目概预算管理

  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进行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具体编制投资概算,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县政府批准。

  (一)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代建中心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项目总概算进行审核确认;市政、园林绿化项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项目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土地整理项目由县国土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

  (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概算,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手续。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当年部门预算。非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自筹资金的80%缴存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开设基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三)县发改委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后,由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设计单位,在批准的投资概算范围内,组织开展设计深化,编制施工图和详细预算,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工程概算。设计文件须经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必须经县财政局审核,如确因特殊原因超过工程投资概算的,须重新报县政府批准,确定新的项目建设规模。县财政局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批表》(附件1)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

  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并须经县财政局备案。招标最高控制价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以及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招标采购确定施工(服务)单位的,财政部门拒付建设资金,监察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项目变更管理

  (一)项目建设资金总额以批准确认的投资总额为准,工程造价以招投标中标价为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进行项目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项目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方案须经项目监理、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依照审批权限报批。

  2.建设单位应对每次变更的报批金额把关,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按程序报批。《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作为变更工程计量的依据之一。

  3.政府对投资项目变更实行控制审批。为规范项目变更行为,减少变更的随意性,实行项目变更预审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对项目变更申请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5%的,建设单位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报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10%的,须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分管县长批准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中标价10%的,须经相关部门初审,分管县长审签,报县长批准后实施。

  (二)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造价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此造成的投资总额增加,亦由建设单位按上述程序报批。

  (三)项目变更审批结束后,相关变更资料由建设单位报县财政局备案,作为拨付追加工程资金的依据。

  (四)项目变更较大(超出批准投资规模10%),经建设主管部门鉴定可单独施工的部分,必须根据项目工程量情况重新招标。对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以及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的管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变更部分由原施工单位实施的,其工程价款的调整按上级有关施工合同价款调整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设计漏项等引起项目变更的,应按照设计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因招标编制的项目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动较大的,应由招标单位按照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应严格控制在批准投资额的10%以内。项目建设费用增加总额超过批准投资额10%以上的,须在项目变更实施前向县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1.经县人代会批准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及经批准年度内预算追加的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进度足额划拨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2.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本县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专项用于相应的扶持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拨入建设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亦直接划缴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3.经批准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自筹资金,根据项目预算的需要量,由各预算外资金专户或建设单位账户划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或政府代建项目财政专户。

  4.对上级专项拨款、银行项目贷款,如要求在上级指定银行或贷款银行直接开户进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财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可在相关银行开户建账。

  5.属于政府工程代建项目的,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1.县财政局为我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各类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县财政局要严把资金拨付关,在审核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的拨付环节,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项目资金拨付要求: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备料款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比例和抵扣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决算审计前应预留合同价20%-30%的工程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前应预留审计结算价10%的工程款,在县财政局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支付余款。

  (3)质保金支付时间至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以上。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项目须进行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加强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为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的地下部分以及装饰工程的隐蔽部分的计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签证后方可确认。凡遇项目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抽查、验证,为决算审计掌握第一手材料,并逐步实现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需分步验收的工程,应及时按项目类别分别邀请县住建、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县住建、发改、财政(国资办)、审计、监察、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七、严格项目结算审计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对竣工结算资料认真审核把关。竣工结算资料须附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招投标以及《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按规定时间送县审计局审计,县审计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凡未填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的变更工程量不予计量,未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不予认可,建设资金余款不予拨付。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过10%的,其超出的部分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工程费用中抵扣;核减率超过20%的,施工单位除需支付上述费用外,由相应审查机构予以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八、健全项目决算审批

  (一)项目结算审计确认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报县财政局审批。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县财政局要严格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批复建设单位,并按规定拨付工程余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转增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防范项目融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是公共财政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适当前瞻、量力而行的原则。凡需通过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金的,必须事先将年度融资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单位每年必须编制债务预算报县财政局,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防范、控制债务风险。

  十、强化部门责任考核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申报、论证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变更调整申报和资金的计划、筹集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和财务决算工作。

  凡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项目变更报批手续,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凡因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或增加工程造价的,应由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建设单位各项申报材料的初审,抓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好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的关系。凡因初审把关不严,造成工作不到位的,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三)监管部门的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查批复;建立、管理政府投(融)资项目库;组织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来源审批、投资概算审核、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和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批复;负责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预算;参与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有关工程竣工验收。

  4.县代建中心:负责代建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负责对代建项目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和计划使用工程资金;组织工程验收和项目决算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5.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安排项目审计计划,及时做好项目审计,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按时结算。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5

  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是高校财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财务支出票据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基本信息载体,高职院校的各类财务支出都需要以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内容作为最原始的记录和证明。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高职办学理念发生巨大变化,高职院校教育工作的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手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这些都给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带来更高、更新的要求。

  一、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的类型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是高校财务核算中原始凭证中的一类。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共有四类:

  第一类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各种基金、规费或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开具的凭证,通常把它称为非商业票据,又称财政票据,由省以上财政部门监制,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收费票据和其他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等。

  第二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商业票据,又称发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完成销售过程中向付款方开具的收税凭证。

  第三类是银行票据,是银行签发或银行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主要包括支票、汇票、划(收)款凭证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凭证。

  第四类是自制支出票据,是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由高职院校的内部经办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制的'原始单据,主要有工资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以上四类票据为高职会计核算的法定财务支出票据。另外,随着国家不断加强财务票据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核销有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要求在进行财务支出票据审核过程中,需要提供附件资料。例如,在湖北省,由湖北省财政厅下发的鄂财综发[20xx]6号文件中就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支出报销时,应当附与经济业务事项有关合法合规的附件。这些附件包括各类审批表、决议、决定、结算清单、商品明细清单等。由此可见,在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审核中,附件资料已成为必不可少的辅助证明材料。

  二、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

  (一)程序性审核

  财务审批流程审核:高职院校出于内控的需要,有严格的财务审批程序。财务审核在整个审批流程中一般处于中间环节,不同类型业务的财务审核前置环节不同。例如,领款、一般费用报销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差旅费报销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审批,借款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设备购置费报销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等。由此可见,财务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要根据业务类型,结合支出的预算口径,判断前置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特殊事项行政审批程序审核:除了一般的财务审批程序外,高校还对一些特殊的业务规定了前置行政审批。例如招待费支出前,业务单位需要履行预审报批程序。再例如公务出差前,出差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事前审批,对不符合职级标准的人员出差过程中乘坐飞机的,还需另外履行报批手续等;财务审核人员在进行审核过程中,也要对该类事项是否完成了前置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查。

  (二)支出票据审核

  支出票据的审核主要是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其要点是要通过对票据名称、填制时间、接受票据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填制单位名称、经手人签章等票据要素的审核保证发生的经济业务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制度的规定,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等违法乱纪行为。在高职院校支出票据审核中,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虚假票据

  虚假票据经常令财务人员防不胜防,财务人员需要在工作中细心辨析。发票的出现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报销人私自购买发票。这种票据一般可以从印制质量上发现疑点,例如,发票质地较差,印刷字体、荧光度与真发票相比有差异,无税务防伪水印或印制不清等。这种发票是非法印制和流通的,不能作为合法的报销凭证,为使连号的发票不被财务人员发现,有的报销人会把票据打散,分散报销,因此,在审核时要特别注意同一供应商、同一报销人的多次同类型业务报销。另一种情况是在业务活动发生过程中,供应商为了避税等原因向报销人提供非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或找别的单位代开了发票。这种情况,就需要在审核票据时对存疑发票追索来源,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的方式辨别真伪。

  2.票据要素不齐全、不准确

  支出票据作为记载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原始记录,其票面应包括票据名称、填制时间、填制单位名称及公章或专用章、经办人或责任人签章,接受票据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等。在票据审核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票据抬头是否与本院校一致,是否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完整、详细等。在审核中,对于不完整的票据要由开具单位补充完整,对于不准确、按规定可以修改的票据要由开具单位更正并加盖更正单位印章,对金额的错误,只能由票据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在票据审核工作中,因为票据要素不齐全、不准确而无法通过审核的情况较为普遍。这需要财务人员一方面做好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沟通,争取报销人的理解和配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附件完整性审核

  附件资料是财务支票票据必不可少的辅助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对财务支出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等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对财务支出是否合规、是否由有权限人员审批办理等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例如,在会议费用报销中,除了会议费发票以外,还要求报销人提供会议审批表、会议通知、会议经费预算、会议签到表和结算清单等,这就对会议召开的必要性、会议的规格、预算口径、参会人数等重要因素予以书面界定。再例如,在接待费报销中,要求报销人提供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表、消费清单和公务卡结算凭据(达到公务卡支付标准的),这对于界定接待合规性、接待标准,确定可核销接待金额等有着重要意义。除了会议费、接待费以外,其他的费用核销,例如维修费、宣传费、广告费、劳务费等,都有相关附件的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在对支出类型进行合理界定的基础上,要对附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附件资料不完整的支出事项,要由报销人补充完整。与此同时,还特别需要注意附件资料的真实性,例如,签到表是否由本人签到,接待函与公务接待审批表、餐单上的人数是否一致等。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具有细致的工作作风。

  三、 对加强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审核工作的两点建议

  财务支出票据审核是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中重要的环节,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会给会计

  主体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何能够较好地完成财务支出票据审核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理解和掌握高校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除了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以外,要做好高等职业院校的支出票据审核工作,必须熟悉和掌握高职院校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高职院校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结合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特点,对财务管理体系进行建立和维护,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制度保障。一般来讲,会涉及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项目立项及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债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学生收费管理制度以及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等。这些制度从各个方面对高职院校的财务工作进行规范,保障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正常、规范开展。在进行财务支出票据审核过程中,要将这些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地,首先需要财务人员理解和掌握制度,其次,在工作中要向服务对象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最后,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听取和收集服务对象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能够更好地修订财务制度。

  2.其他管理制度。高职院校为了更好地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一般还制定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师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教科研管理制度等。财务人员不仅要熟悉财务管理制度,还应当熟悉各种其他类型的管理制度,从而掌握高职院校的内部运行机制、熟悉校内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在支出票据审核过程中对各类支出的审核程序等作出准确的职业判断,并结合财务制度做好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财务审核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审核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财务支出票据审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高职院校支出重要的把关关口。随着高职院校的逐步发展,高职院校的业务类型越来越多,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大,这就给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口”和“哨兵”的角色决定了审核人员要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合理支出,就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经常总结工作经验,主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式的要求。

  2.不断提高审核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服务意识。票据支出审核岗位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师生员工以及相关业务单位,作为财务部门对外服务的窗口,一定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既要“规范、高效”,又要“细致、热情”。这需要审核人员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在票据审核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审核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更多地争取服务对象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同时,也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变通,既要将财经法规融入到业务办理中,也要避免死板僵化带来不必的财务低效。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6

  财务审批制度是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基本采用了“一支笔”财务审批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形成、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也暴露出“一支笔”审批的弊端:内部监督失控、缺乏透明度、容易产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因此,改革和创新财务审批制度成为行政事业单位预防腐败的重要课题。陕西省旬阳县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县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规范了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强化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预防腐败。本文重点阐述“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模式,并对其作用进行探讨。

  一、“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模式

  (一)各单位成立财务支出监审小组

  1.监审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原则性强;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比较熟悉财务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具有财务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会计(或者报账员)不能推选为监审小组成员,但领导班子中必须有一人推选进入监审小组,担任监审小组组长。

  2.监审小组的产生方式。监审小组由全体职工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必须超过全体职工人数的半数以上。监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小组成员非经全体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任何人无权免除或调整。

  3.监审小组的职责。对财务支出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审核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对符合规定的单据予以审核签字,对存在问题的单据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履行好以下职责:

  (1)对审批、招标、采购、备案等手续不全的财务支出,应当退回,要求补充完善或纠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支出不予办理,并书面报告单位领导人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起10日内作出批示意见,并对批示意见承担责任。

  (4)对记载不明、不完整、不合理、应有附件而未提供附件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

  (5)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审批手续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财务支出,应当向财政、审计机关报告。

  4.监审小组的监审方法。监审小组实行组长召集制度和集体审核制度,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小组成员集体审核财务支出、研究改进监审工作,并向单位领导人提出具体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小额的日常公用支出,也可授权监审小组组长及时审核,如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等。

  (二)实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程序

  “一签”即经办人员签字;“三审”即由会计(报账员)初审、监审小组集体复审、财务“一支笔”终审。“一签三审”模式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如下:

  1.具体经办人员对其所办理的支出业务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并如实注明时间和用途。

  2.单位会计(报账员)对经办人员提交的原始单据进行初审并签字,依据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支标准等,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

  3.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对经过初审的原始单据集体审核把关,主要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由监审小组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4.经过以上程序后,由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一支笔”最终审批签字。

  5.送交出纳付款或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销。

  对于支出业务量较大的单位或者同类单据数量较多的事项,可以将原始单据分类汇总,填写“财务支出审签单”,相关审核审批人员在“财务支出审签单”上签字。审签单格式如表1所示。

  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作用

  (一)建立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签三审”制度创造性地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设立财务支出监审小组,解决了“一支笔”审批模式中的内部监督“缺位”问题,从完善内部控制的角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预防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增强了财务支出的透明度,有利于从机制上保护干部

  “一签三审”制度实行多级审签、集体审核,使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大大增强,杜绝了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阳光财务”,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对单位领导人负责,提前把关,实行内部监督,有利于从机制上保护“一把手”、“一支笔”干部。

  (三)做到了民主与集中的结合,有利于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一签三审”制度的设计理念采用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了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关口前移,层层把关、集体把关,相互监督、共同负责,达到了民主理财、监督理财、合理理财、科学理财的功效,提高了民主理财的积极性,对于推进民主集中制具有示范作用,对于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7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xx年国家先后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

  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

  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

  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

  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具体包括:

  (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

  (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8

  目前,我国多数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是在学校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明确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但一些高校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xx年国家先后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进行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高等学校的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经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高等学校的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学生事务、对外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等。为加强对高校各项收支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堵塞漏洞。必须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也必须合理设计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合理分工原则。就是权利分割,把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分成若干处理步骤,由不同人员分别完成,不得一人包揽。如收费业务。不能一人既开票又收款。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内部牵制原则。就是账务和事务分离的原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内部牵制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责任原则。规定有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职权和经济责任,对经管人员实施制约,增强办事责任、强化单位管理。

  5、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高校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高校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由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账或报账。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具体包括:

  (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

  (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为加强支出管理,实行由主管财务校(院)长负责财务;“一支笔”审批;各单位由分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基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学校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后审,有的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

  建立并有效实施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会计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也是高校业务活动有效运行的前提,随着时代不断进步,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更完善。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9

  一、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资质较低

  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就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現状来看,往往都忽略了这一点,存在领导对内部控制工作不重视,配备的参与工作的内部控制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针对内部控制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意识非常薄弱,而且在事业单位内的管理能力也不是很到位,这些都将直接影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成效。在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构建过程中,部分领导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严重缺乏管理意识,那么将会大大影响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质量,从而影响整个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授权审批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应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明确授权审批的权限,强化对支出的有效控制。然而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部分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授权审批制度,但是却没有细化各层级授权审批的支出上限,导致授权审批金额较为随意。同时,部分事业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在行使审批权力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授权审批范围,进而经常出现越权审批、超限额审批的情况,造成授权审批制度形同虚设。此外,事业单位内部还有一些部门或人员在办理业务时没有执行规范的审批流程,严重扰乱了单位内部控制秩序。

  (三)预算控制流于形式

  部门预算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系统,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内部控制手段之一。虽然事业单位建立起了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责任,但各个事业单位目前都处于国家财政拨款,所有必须清晰明确地,根据本年度发生的费用、经费测算出目下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费、额度的预测。但是由于事业单位全员预算意识淡薄,缺乏预算监督和预算考核激励机制,所以导致单位预算执行有效性偏低,经常出现预算随意调整、预算执行偏差大等情况。在预算编制方面,各部门仅考虑到自己部门的利益需求,列支不必要的支出或增加支出项目,使得单位预算资金总量增加,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完善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体系建设

  财务体系在事业单位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事业单位的有效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只有财务工作人员内控制度的意识加强,才可加速进行财务内部控制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应该加强财务体系建设,确保在的要求下,相关财务人员能够承担起会计责任,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都比较高的财务人员,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学习新规定,每个会计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对会计岗位上的,会计人员专业水平需要有硬性的规定,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单位的整体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二)强化授权审批制度执行

  事业单位要将授权审批制度作为控制各项支出活动的重要基础,将所有支出均纳入到授权审批范围之内,要求各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授权审批层次、审批责任、审批权限,避免出现越权审批、超额审批等现象。单位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授予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确保审批权限与部门层级相符。对于重大事项的审批,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并在重大事项实施后,对其进行事后审查考核,从而保证授权审批的严谨性,避免相关责任人盲目决策重大事项。

  (三)加强预算控制

  为加强预算业务控制,各单位需要建立健全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各个环节都应当做出明确规定;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一方面,事业单位的支出是国家财政拨款的'。财务部门不做预算工作,应单独设立预算部门,这样可以大大地避免财务部门从上到下的一个集体舞弊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应当进行严格控制,为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找出预算执行中的偏差,提出解决方案,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预算对于一个事业单位来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业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从而提高单位工作效率。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工作越来越重要,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取切实措施确保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实。当今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中建立内控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应该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并在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相关文章:

财务审批制度10-15

审批制度10-20

财务审批制度(精选15篇)04-12

财务审批制度8篇03-22

支出审批制度03-04

财务审批制度(通用11篇)01-06

财务审批制度(通用9篇)04-15

财务审批制度(集锦9篇)04-15

财务审批制度(通用13篇)08-11

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精选12篇)11-17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单位财务审批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1

  一、传统报销与网上报销的差异

  传统的报销模式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来实现。报销人员报销时必须预先填写纸质的单据,由各级领导在纸质单据上进行审批,最终凭审批后的单据到财务进行审核报销。网上报销模式从理念上彻底地打破了传统的报销模式,通过单据填写的标准化、业务审批的流程化、财务审核的网络化实现财务报销跨地域、跨时空、跨部门的相互协同,完成报销流程。传统报销和网上报销两种报销模式差别主要表现在:

  (一)报销流转效率不同传统报销方式下,报销人员需要拿着手工填制的单据找到各级领导进行审批,如果遇上领导开会、出差等,找不到领导就需要下次再来;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时,必须将报销单据中手工填写的包含的各种报销信息重复录入到财务系统中。网上报销时,报销人员按照规范的格式在网上提交报销申请单,领导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上审批;报销申请单中已有的数据信息,财务人员也不必重复录入,可以直接提取进行记账。

  (二)审批的方式不同传统报销方式下,各级领导审批是在经过整理的单据上进行手工签字审批。在网上报销模式下,领导审批的是财务事项,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审批时可以调阅到与审批事项相关的所有资料影像以及已经流转的审核意见,审批也是利用经过授权的个人数字签名进行审批。

  (三)预算控制的效果不同传统手工审批时,领导审批无法实时知道审批事项的预算执行情况,因此超预算、超范围的报销事项时无法杜绝。在网上报销模式下,由于设置了全程预算预警的管理模式,超预算、超范围的支出根本无法进行网上流转,使经费预算从业务发生时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网上报销模式的特征

  行政事业单位网上报销模式作为对传统报销模式的创新与探索,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一)财务信息的实时性传统的财务信息,是在业务发生后进行报销,再进行会计核算、记账,是对已经发生的财务事项的事后反映,有关财务事项的信息反馈有滞后性。网上报销模式下,只要牵涉到资金运用的财务事项,资金流动一发生,网上报销的流程就开始运转,财务信息也就实时反映到网上报销的工作流程中,各种传统的静态财务报表数据被实时的财务动态数据更新。财务信息与财务活动同步,极大提高了统计数据、预算控制、监管预警等财务管理方法的实时性。

  (二)报销流程的可视性网上报销通过建造一个科学报销工作流引擎,来驱动跨部门的报销流程的运作,保证网上报销运作的流畅。每一位授权用户均可以在任意时间登录网上报销系统,实时查看待办报销事项在整个报销流程图中的流转状态,待办报销事项已经经过哪几个环节,目前在哪一个节点等待审批。领导可以实时了解还有哪些待批事项需要自己审批,同时各级领导审批时可在网上随时查看有关的可视化扫描信息。

  (三)报销信息的公开性在财务信息化平台里的网络报销流程中,经过授权的不同用户可以在线查询、调阅、对比各种网络报销信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透明度及规范性得到了有效增强,通过报销信息的高度共享,形成多部门、多用户,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广泛参与,多手段同时运用的立体监督格局,使财务事项在事前、事中、事后实现全程监督。

  三、网上报销模式的创新与探索

  网上财务报销既是一个信息系统,更是一种管理模式;既是一种技术革新,更是一种管理理念的创新。它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提高时空效率为特征,体现集中管理、协同业务的集约化优势,实现财务报销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高效流转和监督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

  (一)统一核算标准、规范核算行为,加强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在原来的分散财务信息系统下,各个单位由于对财经政策规定的理解、核算口径的把握不同,加之部门利益的驱动,使得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数据一般都经过人为加工修改,由于非系统自动生成,报送信息与实际发生数据的相符度不尽人如意,同时信息报送效率低,给上级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和科学决策带来很大困难。而网上报销系统可以结合各单位的财务执行、控制、分析、监督、决策等管理要求和需要,统一核算标准、规范核算行为,使所属单位在一个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口径的前提下进行财务事项的处理,财务预算、核算、资金的实时监控、对比分析、科学决策等需要采集的数据由系统自动完成,减少人为干预因素,以便整合内部资源,发挥集约化管理的优势。

  (二)科学、公开、透明地进行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加强预算管理是现代财务管理的发展方向。网上报销依赖预算指标,预算指标成为预算控制的重点,预算指标的分解必须科学、准确、贴近实际,预算内容必须全面、充分,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核、审批、执行必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流程。预算指标的确认是一个决策过程,必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要财务部门唱“单出头”,各单位、各部门都应该参与进来,编制的部门预算应该和业务实际需要相匹配,预算盘子大家定,预算指标大家清。预算执行和监控、预算的`分析和调整、预算的考核与评价要公开、透明,使大家对预算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就会由“要我执行”变为“我要执行”、“我会执行”。

  (三)建立原始单据数字化关联影像,加速推动网上报销的顺利进行传统的审批流程运转时,各级领导一般要翻看待审批的原始单据和相关的报告等,然后签注手工审批意见。在网上报销模式下,通过扫描仪、摄像头等终端设备将纸质的原始单据数字化后,作为电子报销单的附件以备调阅,同时报销系统根据预先配置的流程信息,将电子单据和原始单据影像一起提交给领导进行审批。这样各级领导审批时对报销内容有直观、感性的认识,满足了各级领导需要看到原始单据的管理习惯。原始单据数字化有利于会计信息高度共享、数据资源深度整合、查询效率和效果高效便捷。原始单据数字化的原始单据影像在财务信息化平台里可以在线查询、调阅、对比等,可以使得网上报销工作更容易被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参与财务报销的人员广泛理解接受,从而推动网上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规范网上报销工作流程,助推内控体系建设网上报销系统科学设定预算额度、审批流程、审批权限、预警控制等内控关键点,而且通过软件系统,固化了预算数据的归属单位、使用额度、使用时间、使用范围,规范了单据的流转程序及领导审批权限,从根本上改变了一些名为内部控制、实则“人为控制”的混乱现象,这对于内控体系建设无疑是一种促进和加强。网上报销系统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透明度及规范性,有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促进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助推内控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五)实现与财政、银行等外部系统数据交换,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与规避现金风险 近年来,财政在行政事业单位大力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网上报销系统时,必须预留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接口,财政和单位的系统能够实现双向的数据交换。对于必须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报销的支出,网上报销流程完成后,网上报销系统自动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交申请付款的数据,获得批准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向银行下达支付的指令,向报销单位传递支付的信息,银行根据支付指令付款给报销人的银行账号,报销单位的网上报销系统根据支付信息自动进行记账。对于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单位,网上报销系统可与银行系统进行数据交换,通过网银下达款项支付的指令,将报销款项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报销人员的银行账户。财务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实现资金划转和报销,既可节省财务人员的人力,又可最大限度降低提取大额现金的在途风险。同时又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资金动态监控,从源头上堵住现金支付漏洞,规避现金风险。

  四、网上报销模式运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更新重构网上报销流程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财政部也了《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基本规范》。因此在更新重构网上报销流程时,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将管理要求转化为各单位的实际工作规范,更新管理理念及工作方法,制定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加强对网上报销系统本身的安全控制,对包括系统管理员在内所有操作人员明确操作权限、实现岗位制约监督。

  (二)网上报销循序渐进,人员培训先行一步 网上报销是现代信息社会的新事物,人们从原有的手工报销流程适应网上报销流程需要一个观念转变、逐步跟进的过程。网上报销实现跨部门的业务流程运作,使更多的部门和人员参与到网上报销工作流程中。因而培养参与人员的理念和操作能力,定期进行操作经验的积累和推广,对于保证网上报销系统的顺利进行有很大的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差异很大,网上报销的实施也必须因地制宜、逐步实施、逐步完善。在试运行阶段通过传统纸质手工报销和网上报销“双轨”运行,跟单测试和业务评价,逐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在确认整体具备熟练的网上报销处理能力后,纸质单据即可退出,实现网上报销“单轨”运行。

  (三)建设网上报销系统要贯彻安全性原则网上报销系统对安全性要求很高,既涉及资金安全,又涉及会计信息安全。在网上报销系统设计、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安全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系统的最优。贯彻安全性原则,最有效的办法是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硬化”到了网络报销系统中,通过设置业务管理和权限管理防范风险。要将监控与操作分离,实现系统内部的有效牵制,建立数据保护机构,健全日志机制,强化操作员对数字证书、加密口令等身份认证信息的保密习惯,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2

  1 我国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普遍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会计监督缺位,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特别是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等环节管理尤显薄弱,主要表现在:

  (1)部分科研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人员的责任等更是没有明确规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松散,财务人员相互牵制理念淡薄,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缺位的现象。

  (2)目前,科研单位依然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一般都不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内审人员,但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与信息反馈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单位财务运行处于监督机制严重缺失的高风险状。

  (3)资产管理薄弱,对外投资盲目性大。目前,科研单位为了提升经济能力,通常采取资金、资产、技术入股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但科研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成熟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审批及处置等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对外投资管理失控,投资风险增大。

  (4)部门预算涵盖范围有限,追加项目仍有很多,弹性较大,且部门预算没有在单位按组织体系细化,影响部门预算的实施效果。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

  2 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财务内部控制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活动,无论是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还是适应激烈的外部竞争,都迫切需要科研单位尽快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

  2、1 要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建立财务管理体系

  在科研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是事业单位必须执行的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带有很强的强制性和约束性。部门预算可以说是事业单位特有的内控手段之一,原因在于:

  第一,企业也有全面预算并且也是控制的一种方式,但其内涵和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相差很大。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既与国家财政预算相联系,又是对单位的全年财务收支的硬性约束。

  第二,事业单位资金定性为财政性,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收支的依据是经过批准的预算预算规定了单位支出方向和支出规模水平,所以事业单位的预算是内部控制的手段。做好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是做好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部门预算从编制阶段就不合理,这就使得部门预算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控制目的。预算管理是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贯穿整个单位的业务活动。加强预算管理,是确保科研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条件保障。科研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前期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内部资金收支计划,强化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将预算管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2、2 要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培养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内审队伍,是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组织人才保障。而有效实施内部审计是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要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单位内部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要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完善。

  2、3 加强各方面的内部牵制制度

  科研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应当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严谨的岗位责任制,从而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秩序。在通常情况下,任何经济业务可以划分为五个步骤。即授权、主办、批准、执行和记录。任何职员或部门都不能在未经其他职员或部门核准、复核或记录的情况下进行一项业务,从而减少差错或舞弊的发生。而不相容职务是指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或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必须分配给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分别完成。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防止差错,控制财务风险。

  根据不相容职务的要求,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也应做到如下分离:

  (1)授权批准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

  (2)业务经办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

  (3)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

  (4)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

  2、4 要加强国有资产的安全控制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主要是出纳与稽核、出纳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出纳与账目登记员、出纳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人、出纳与收款票据管理人、付款审批人与付款执行人、支票印章保管员与支票签发人等。

  二是支出审批制度的规定,必须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收付后的每项物资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与物相符和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2)资产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

  一是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与记账登记要相分离,实物账与会计明细账必须核对一致;资产的配置与使用相分离,使资产的配置合理,科学;资产维修需求的提出与审核、执行相分离,确保维修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小病大修。

  二是资产的处置环节。要建立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资产报废请求的提出与审批、处置相分离,资产的变价处理要引入竞价机制,对于大宗资产的变卖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要防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5 实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在内部控制活动中,最突出的薄弱环节就是缺乏有效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有效。无论制度多么完善。在没有有效控制、考核的情况下,都很难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没有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而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如能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将内部监督与会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结合起来,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就能够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提高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必将对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科学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对于有效防范风险,保障资金高效运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3

  一、费用支出审批管理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

  (1)预算编制不严格,没有严格执行各级人大审议通

  过的年度预算,随意增加费用预算项目,并追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造成全年预算收支不平衡。

  (2)违规审批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超编购置公务用车,公车私用,造成公务用车油耗、维修费和保险费严重超支。

  (3)违规增加会议数量,无故延长会议时间,随意扩大会议规模,造成会议经费浪费严重。

  (4)违规接待公务人员,任意到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以外安排食宿,甚至擅自改变接待形式,擅自提高接待标准,随意增加陪同人员,甚至陪同人员多于被接待人员。

  (5)巧立名目,大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安排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并借机安排财政事业性资金用于制发各种图册刊物,宣传片和纪念品。

  (6)违规审批因公出国(境)经费、出国任务和计划外组团出国,随意增加出访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7)违规审批大额固定资产投入和处置,随意购置高档办公用品,各部门的水电费、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燃油费严重超标。

  二、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的设计理念

  为贯彻落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关于厉行节约的若干规定》,更好地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加强风险防范,保护资产的的安全完整,预防违法违纪腐败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解决费用支出审批管理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制订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笔者认为,制订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循《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模式的设计理念来制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章节、条款形式,并按总则、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奖励和惩罚措施、附则内容反映。

  (一)总则要明确的内容

  (1)明确制订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的依据:为规范本单位费用支出的预算管理和审批管理,加强费用支出的核算,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做到收支平衡、厉行节约,根据《预算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规定。

  (2)明确列入费用支出审批管理规定的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是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内容:预算内费用支出的审批,严格按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计划内容进行审批开支,详细的项目内容主要有: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经费、福利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燃油费、出国(境)学习考察费、其他业务支出经费以及专项经费等等;

  二是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内容:除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项目外的内容为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内容。

  (3)明确规定办理费用支出审批时经办人必须提供合法、真实、充分的原始凭证。

  (4)明确规定办理费用支出审批时的程序:经办人签字经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批超过一定限额标准的费用支出需经单位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要明确规定的内容

  在设计预算内费用支出审批规定时,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预先设计两个配套的表格:

  一是费用支出使用申请表;

  二是费用支出审批程序表,目的是为日常费用支出的审核、审批做好基础性的会计工作,做到严格按程序办事。

  1、人员经费的审批

  人员经费主要指在职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各种补贴、补助等,对于这部分支出的审批,主要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根据职工岗位出勤情况以及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按时制定表格经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人事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

  2、医疗经费的审批

  医疗经费的审批,分两部分进行,如是门诊药费,需经本单位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住院费用须经单位医药费审核小组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但一次性住院费用超过一定标准(笔者认为一次性住院费用10,000元(含)以上的)须经本单位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报销。

  3、福利费的审批

  单位的福利费是指职工患病慰问支出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支出以及集体利性支出。职工患病慰问支出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支出在限额内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主管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集体利性支出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4、培训费的审批

  职工培训费在限额内的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批;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主管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

  5、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的审批

  在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内安排食宿的,必须事前征得分管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后安排;特殊情况需要在定点接待场所或机关食堂、内部招待所外安排食宿的,必须事前报告分管单位主管负责人,征得同意后,事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6、差旅费的审批

  差旅费的报销,主要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财务主要负责人审批,详细规定在单位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中去规范。

  7、办公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的审批

  维修费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在20,000元以下、维修费支出在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必须事前填制《费用支出使用申请表》(附件一),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事后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支出在20,000元以上的,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8、燃油费的审批

  为控制单位的燃油费,首先要严格审核公务用车配备数量,完善公务用车的油耗、维修和保险费用核算,严禁公车私用,因此,各部门需要用车时,事前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由使用部门同意后报分管负责人审批;日常用油,单位统一购买加油卡,统一用加油卡加油,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用油统计,每月根据实际用油情况,按开启的发票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主要负责人审批。

  9、出国(境)学习考察费的审批

  因公出国(境)必须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查清楚出国(境)的目的、任务、人员数量及停留时间,回国后按原始凭据由相关部门审核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10、其他业务支出经费的.审批

  其他业务支出在1,000元以下,事前征得部门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实施,事后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负责人审批;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后,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

  11、专项经费的审批

  使用专项经费必须由项目管理部门按照管理层级进行逐级申报,不论项目金额的大小,均应填制《费用支出使用申报表》,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经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申报资金在20,000元以下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申报资金在20,000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预算外费用支出审批要明确规定的内容

  所有非预算内经费支出事前均必须事前填制《费用支出使用申请表》,不论金额大小一律由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后,事前、事后审批均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四)附则

  (1)上述费用支出属于政府采购的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2)本规定中,“以下”、“不超过”包含本数;“以上”、“超过”不含本数。

  (3)本规定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4)本规定具体开始实施的时间。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4

  一、明确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国债资金投资、国有资产抵押的金融贷款资金投资和其他利用政府性资源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和道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均属于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二、规范项目概预算管理

  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进行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具体编制投资概算,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县政府批准。

  (一)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代建中心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项目总概算进行审核确认;市政、园林绿化项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项目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土地整理项目由县国土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

  (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概算,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手续。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当年部门预算。非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自筹资金的80%缴存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开设基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三)县发改委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后,由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设计单位,在批准的投资概算范围内,组织开展设计深化,编制施工图和详细预算,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工程概算。设计文件须经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必须经县财政局审核,如确因特殊原因超过工程投资概算的,须重新报县政府批准,确定新的项目建设规模。县财政局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批表》(附件1)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

  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并须经县财政局备案。招标最高控制价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以及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招标采购确定施工(服务)单位的,财政部门拒付建设资金,监察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项目变更管理

  (一)项目建设资金总额以批准确认的投资总额为准,工程造价以招投标中标价为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进行项目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项目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方案须经项目监理、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依照审批权限报批。

  2.建设单位应对每次变更的报批金额把关,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按程序报批。《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作为变更工程计量的依据之一。

  3.政府对投资项目变更实行控制审批。为规范项目变更行为,减少变更的随意性,实行项目变更预审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对项目变更申请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5%的,建设单位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报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10%的,须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分管县长批准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中标价10%的,须经相关部门初审,分管县长审签,报县长批准后实施。

  (二)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造价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此造成的投资总额增加,亦由建设单位按上述程序报批。

  (三)项目变更审批结束后,相关变更资料由建设单位报县财政局备案,作为拨付追加工程资金的依据。

  (四)项目变更较大(超出批准投资规模10%),经建设主管部门鉴定可单独施工的部分,必须根据项目工程量情况重新招标。对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以及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的管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变更部分由原施工单位实施的,其工程价款的调整按上级有关施工合同价款调整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设计漏项等引起项目变更的,应按照设计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因招标编制的项目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动较大的,应由招标单位按照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应严格控制在批准投资额的10%以内。项目建设费用增加总额超过批准投资额10%以上的,须在项目变更实施前向县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1.经县人代会批准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及经批准年度内预算追加的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进度足额划拨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2.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本县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专项用于相应的扶持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拨入建设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亦直接划缴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3.经批准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自筹资金,根据项目预算的需要量,由各预算外资金专户或建设单位账户划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或政府代建项目财政专户。

  4.对上级专项拨款、银行项目贷款,如要求在上级指定银行或贷款银行直接开户进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财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可在相关银行开户建账。

  5.属于政府工程代建项目的,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1.县财政局为我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各类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县财政局要严把资金拨付关,在审核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的拨付环节,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项目资金拨付要求: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备料款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比例和抵扣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决算审计前应预留合同价20%-30%的工程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前应预留审计结算价10%的工程款,在县财政局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支付余款。

  (3)质保金支付时间至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以上。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项目须进行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加强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为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的地下部分以及装饰工程的隐蔽部分的计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签证后方可确认。凡遇项目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抽查、验证,为决算审计掌握第一手材料,并逐步实现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需分步验收的工程,应及时按项目类别分别邀请县住建、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县住建、发改、财政(国资办)、审计、监察、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七、严格项目结算审计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对竣工结算资料认真审核把关。竣工结算资料须附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招投标以及《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按规定时间送县审计局审计,县审计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凡未填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的变更工程量不予计量,未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不予认可,建设资金余款不予拨付。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过10%的,其超出的部分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工程费用中抵扣;核减率超过20%的,施工单位除需支付上述费用外,由相应审查机构予以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八、健全项目决算审批

  (一)项目结算审计确认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报县财政局审批。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县财政局要严格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批复建设单位,并按规定拨付工程余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转增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防范项目融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是公共财政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适当前瞻、量力而行的原则。凡需通过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金的,必须事先将年度融资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单位每年必须编制债务预算报县财政局,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防范、控制债务风险。

  十、强化部门责任考核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申报、论证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变更调整申报和资金的计划、筹集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和财务决算工作。

  凡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项目变更报批手续,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凡因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或增加工程造价的,应由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建设单位各项申报材料的初审,抓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好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的关系。凡因初审把关不严,造成工作不到位的,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三)监管部门的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查批复;建立、管理政府投(融)资项目库;组织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来源审批、投资概算审核、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和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批复;负责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预算;参与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有关工程竣工验收。

  4.县代建中心:负责代建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负责对代建项目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和计划使用工程资金;组织工程验收和项目决算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5.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安排项目审计计划,及时做好项目审计,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按时结算。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5

  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是高校财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财务支出票据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基本信息载体,高职院校的各类财务支出都需要以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内容作为最原始的记录和证明。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高职办学理念发生巨大变化,高职院校教育工作的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手段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这些都给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带来更高、更新的要求。

  一、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的类型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是高校财务核算中原始凭证中的一类。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共有四类:

  第一类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及机关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各种基金、规费或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开具的凭证,通常把它称为非商业票据,又称财政票据,由省以上财政部门监制,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收费票据和其他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等。

  第二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商业票据,又称发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完成销售过程中向付款方开具的收税凭证。

  第三类是银行票据,是银行签发或银行承担付款义务的票据,主要包括支票、汇票、划(收)款凭证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凭证。

  第四类是自制支出票据,是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由高职院校的内部经办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制的'原始单据,主要有工资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以上四类票据为高职会计核算的法定财务支出票据。另外,随着国家不断加强财务票据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票据核销有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要求在进行财务支出票据审核过程中,需要提供附件资料。例如,在湖北省,由湖北省财政厅下发的鄂财综发[20xx]6号文件中就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支出报销时,应当附与经济业务事项有关合法合规的附件。这些附件包括各类审批表、决议、决定、结算清单、商品明细清单等。由此可见,在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审核中,附件资料已成为必不可少的辅助证明材料。

  二、 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的审核

  (一)程序性审核

  财务审批流程审核:高职院校出于内控的需要,有严格的财务审批程序。财务审核在整个审批流程中一般处于中间环节,不同类型业务的财务审核前置环节不同。例如,领款、一般费用报销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差旅费报销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审批,借款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设备购置费报销的前置环节是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等。由此可见,财务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要根据业务类型,结合支出的预算口径,判断前置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特殊事项行政审批程序审核:除了一般的财务审批程序外,高校还对一些特殊的业务规定了前置行政审批。例如招待费支出前,业务单位需要履行预审报批程序。再例如公务出差前,出差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事前审批,对不符合职级标准的人员出差过程中乘坐飞机的,还需另外履行报批手续等;财务审核人员在进行审核过程中,也要对该类事项是否完成了前置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查。

  (二)支出票据审核

  支出票据的审核主要是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正确性的审核。其要点是要通过对票据名称、填制时间、接受票据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填制单位名称、经手人签章等票据要素的审核保证发生的经济业务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制度的规定,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等违法乱纪行为。在高职院校支出票据审核中,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虚假票据

  虚假票据经常令财务人员防不胜防,财务人员需要在工作中细心辨析。发票的出现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报销人私自购买发票。这种票据一般可以从印制质量上发现疑点,例如,发票质地较差,印刷字体、荧光度与真发票相比有差异,无税务防伪水印或印制不清等。这种发票是非法印制和流通的,不能作为合法的报销凭证,为使连号的发票不被财务人员发现,有的报销人会把票据打散,分散报销,因此,在审核时要特别注意同一供应商、同一报销人的多次同类型业务报销。另一种情况是在业务活动发生过程中,供应商为了避税等原因向报销人提供非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或找别的单位代开了发票。这种情况,就需要在审核票据时对存疑发票追索来源,及时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的方式辨别真伪。

  2.票据要素不齐全、不准确

  支出票据作为记载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原始记录,其票面应包括票据名称、填制时间、填制单位名称及公章或专用章、经办人或责任人签章,接受票据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等。在票据审核中,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票据抬头是否与本院校一致,是否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或公章,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完整、详细等。在审核中,对于不完整的票据要由开具单位补充完整,对于不准确、按规定可以修改的票据要由开具单位更正并加盖更正单位印章,对金额的错误,只能由票据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在票据审核工作中,因为票据要素不齐全、不准确而无法通过审核的情况较为普遍。这需要财务人员一方面做好宣传工作,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沟通,争取报销人的理解和配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附件完整性审核

  附件资料是财务支票票据必不可少的辅助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对财务支出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等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对财务支出是否合规、是否由有权限人员审批办理等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例如,在会议费用报销中,除了会议费发票以外,还要求报销人提供会议审批表、会议通知、会议经费预算、会议签到表和结算清单等,这就对会议召开的必要性、会议的规格、预算口径、参会人数等重要因素予以书面界定。再例如,在接待费报销中,要求报销人提供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表、消费清单和公务卡结算凭据(达到公务卡支付标准的),这对于界定接待合规性、接待标准,确定可核销接待金额等有着重要意义。除了会议费、接待费以外,其他的费用核销,例如维修费、宣传费、广告费、劳务费等,都有相关附件的要求,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在对支出类型进行合理界定的基础上,要对附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附件资料不完整的支出事项,要由报销人补充完整。与此同时,还特别需要注意附件资料的真实性,例如,签到表是否由本人签到,接待函与公务接待审批表、餐单上的人数是否一致等。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具有细致的工作作风。

  三、 对加强高职院校财务支出票据审核工作的两点建议

  财务支出票据审核是高职院校会计核算中重要的环节,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会给会计

  主体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何能够较好地完成财务支出票据审核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理解和掌握高校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除了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以外,要做好高等职业院校的支出票据审核工作,必须熟悉和掌握高职院校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高职院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高职院校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结合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特点,对财务管理体系进行建立和维护,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制度保障。一般来讲,会涉及到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项目立项及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债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学生收费管理制度以及财务信息公开制度等。这些制度从各个方面对高职院校的财务工作进行规范,保障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正常、规范开展。在进行财务支出票据审核过程中,要将这些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地,首先需要财务人员理解和掌握制度,其次,在工作中要向服务对象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最后,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听取和收集服务对象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今后能够更好地修订财务制度。

  2.其他管理制度。高职院校为了更好地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一般还制定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师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教科研管理制度等。财务人员不仅要熟悉财务管理制度,还应当熟悉各种其他类型的管理制度,从而掌握高职院校的内部运行机制、熟悉校内各级领导的经济责任。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在支出票据审核过程中对各类支出的审核程序等作出准确的职业判断,并结合财务制度做好支出票据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财务审核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审核人员综合素质

  1.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财务支出票据审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高职院校支出重要的把关关口。随着高职院校的逐步发展,高职院校的业务类型越来越多,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大,这就给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口”和“哨兵”的角色决定了审核人员要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合理支出,就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经常总结工作经验,主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式的要求。

  2.不断提高审核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服务意识。票据支出审核岗位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师生员工以及相关业务单位,作为财务部门对外服务的窗口,一定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既要“规范、高效”,又要“细致、热情”。这需要审核人员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在票据审核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审核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更多地争取服务对象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同时,也要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变通,既要将财经法规融入到业务办理中,也要避免死板僵化带来不必的财务低效。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6

  财务审批制度是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基本采用了“一支笔”财务审批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形成、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也暴露出“一支笔”审批的弊端:内部监督失控、缺乏透明度、容易产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因此,改革和创新财务审批制度成为行政事业单位预防腐败的重要课题。陕西省旬阳县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县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规范了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强化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预防腐败。本文重点阐述“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模式,并对其作用进行探讨。

  一、“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模式

  (一)各单位成立财务支出监审小组

  1.监审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原则性强;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比较熟悉财务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具有财务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会计(或者报账员)不能推选为监审小组成员,但领导班子中必须有一人推选进入监审小组,担任监审小组组长。

  2.监审小组的产生方式。监审小组由全体职工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必须超过全体职工人数的半数以上。监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小组成员非经全体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任何人无权免除或调整。

  3.监审小组的职责。对财务支出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审核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对符合规定的单据予以审核签字,对存在问题的单据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履行好以下职责:

  (1)对审批、招标、采购、备案等手续不全的财务支出,应当退回,要求补充完善或纠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支出不予办理,并书面报告单位领导人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起10日内作出批示意见,并对批示意见承担责任。

  (4)对记载不明、不完整、不合理、应有附件而未提供附件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

  (5)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审批手续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财务支出,应当向财政、审计机关报告。

  4.监审小组的监审方法。监审小组实行组长召集制度和集体审核制度,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小组成员集体审核财务支出、研究改进监审工作,并向单位领导人提出具体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小额的日常公用支出,也可授权监审小组组长及时审核,如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等。

  (二)实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程序

  “一签”即经办人员签字;“三审”即由会计(报账员)初审、监审小组集体复审、财务“一支笔”终审。“一签三审”模式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如下:

  1.具体经办人员对其所办理的支出业务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并如实注明时间和用途。

  2.单位会计(报账员)对经办人员提交的原始单据进行初审并签字,依据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支标准等,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

  3.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对经过初审的原始单据集体审核把关,主要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由监审小组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4.经过以上程序后,由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一支笔”最终审批签字。

  5.送交出纳付款或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销。

  对于支出业务量较大的单位或者同类单据数量较多的事项,可以将原始单据分类汇总,填写“财务支出审签单”,相关审核审批人员在“财务支出审签单”上签字。审签单格式如表1所示。

  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作用

  (一)建立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签三审”制度创造性地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设立财务支出监审小组,解决了“一支笔”审批模式中的内部监督“缺位”问题,从完善内部控制的角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预防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增强了财务支出的透明度,有利于从机制上保护干部

  “一签三审”制度实行多级审签、集体审核,使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大大增强,杜绝了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阳光财务”,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对单位领导人负责,提前把关,实行内部监督,有利于从机制上保护“一把手”、“一支笔”干部。

  (三)做到了民主与集中的结合,有利于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一签三审”制度的设计理念采用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了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关口前移,层层把关、集体把关,相互监督、共同负责,达到了民主理财、监督理财、合理理财、科学理财的功效,提高了民主理财的积极性,对于推进民主集中制具有示范作用,对于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7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xx年国家先后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

  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

  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

  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

  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具体包括:

  (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

  (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8

  目前,我国多数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是在学校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明确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但一些高校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xx年国家先后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进行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高等学校的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经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高等学校的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学生事务、对外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等。为加强对高校各项收支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堵塞漏洞。必须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也必须合理设计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合理分工原则。就是权利分割,把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分成若干处理步骤,由不同人员分别完成,不得一人包揽。如收费业务。不能一人既开票又收款。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内部牵制原则。就是账务和事务分离的原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内部牵制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责任原则。规定有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职权和经济责任,对经管人员实施制约,增强办事责任、强化单位管理。

  5、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高校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高校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由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账或报账。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具体包括:

  (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

  (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为加强支出管理,实行由主管财务校(院)长负责财务;“一支笔”审批;各单位由分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基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学校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后审,有的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

  建立并有效实施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会计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也是高校业务活动有效运行的前提,随着时代不断进步,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更完善。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9

  一、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资质较低

  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就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現状来看,往往都忽略了这一点,存在领导对内部控制工作不重视,配备的参与工作的内部控制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针对内部控制专业知识掌握不足,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意识非常薄弱,而且在事业单位内的管理能力也不是很到位,这些都将直接影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成效。在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构建过程中,部分领导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严重缺乏管理意识,那么将会大大影响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质量,从而影响整个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授权审批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应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明确授权审批的权限,强化对支出的有效控制。然而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部分事业单位虽然制定了授权审批制度,但是却没有细化各层级授权审批的支出上限,导致授权审批金额较为随意。同时,部分事业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在行使审批权力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授权审批范围,进而经常出现越权审批、超限额审批的情况,造成授权审批制度形同虚设。此外,事业单位内部还有一些部门或人员在办理业务时没有执行规范的审批流程,严重扰乱了单位内部控制秩序。

  (三)预算控制流于形式

  部门预算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系统,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内部控制手段之一。虽然事业单位建立起了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责任,但各个事业单位目前都处于国家财政拨款,所有必须清晰明确地,根据本年度发生的费用、经费测算出目下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费、额度的预测。但是由于事业单位全员预算意识淡薄,缺乏预算监督和预算考核激励机制,所以导致单位预算执行有效性偏低,经常出现预算随意调整、预算执行偏差大等情况。在预算编制方面,各部门仅考虑到自己部门的利益需求,列支不必要的支出或增加支出项目,使得单位预算资金总量增加,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完善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对策

  (一)加强财务体系建设

  财务体系在事业单位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事业单位的有效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只有财务工作人员内控制度的意识加强,才可加速进行财务内部控制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应该加强财务体系建设,确保在的要求下,相关财务人员能够承担起会计责任,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都比较高的财务人员,经常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学习新规定,每个会计人员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对会计岗位上的,会计人员专业水平需要有硬性的规定,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单位的整体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二)强化授权审批制度执行

  事业单位要将授权审批制度作为控制各项支出活动的重要基础,将所有支出均纳入到授权审批范围之内,要求各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在制度中明确授权审批层次、审批责任、审批权限,避免出现越权审批、超额审批等现象。单位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授予部门负责人审批权限,确保审批权限与部门层级相符。对于重大事项的审批,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并在重大事项实施后,对其进行事后审查考核,从而保证授权审批的严谨性,避免相关责任人盲目决策重大事项。

  (三)加强预算控制

  为加强预算业务控制,各单位需要建立健全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各个环节都应当做出明确规定;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一方面,事业单位的支出是国家财政拨款的'。财务部门不做预算工作,应单独设立预算部门,这样可以大大地避免财务部门从上到下的一个集体舞弊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应当进行严格控制,为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找出预算执行中的偏差,提出解决方案,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预算对于一个事业单位来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业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从而提高单位工作效率。

  三、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工作越来越重要,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取切实措施确保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实。当今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中建立内控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应该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并在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单位财务审批制度】相关文章:

财务审批制度10-15

审批制度10-20

财务审批制度(精选15篇)04-12

财务审批制度8篇03-22

支出审批制度03-04

财务审批制度(通用11篇)01-06

财务审批制度(通用9篇)04-15

财务审批制度(集锦9篇)04-15

财务审批制度(通用13篇)08-11

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精选12篇)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