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管理制度1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认真落实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和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
二、专款专用,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的合法性,以保证其符合标准。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发放明细台账,严格执行发放、回收登记签名制度。杜绝以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作其他用途。
三、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质保书等。
四、根据各工种的.不同需要,按期发放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护口罩、防护镜、绝缘手套、鞋靴等劳保用品。
五、对高空、高温、长期时间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定期发给营养品或营养费。
六、检查班组成员使用爱护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使公司合理配置环保设施设备,规范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管理要求,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环保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岗位。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4.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环保设施的范围: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噪音防治设施;环保事故应急设施等。
第二条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中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施工和验收。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环保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使用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环保设施设备台帐和设施设备的合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察部需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提供防治污染物污染损害环境的资料,并将上述事项和资料抄送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对于新、改、扩建项目,技术部应严格执行环评要求,安全监察部需对过程进行监督,满足环保需求。建设、安装其配套设施,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五条试生产期间,技术部需联系地方监测部门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六条技术部及使用单位需严格参照设计和操作说明书,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或要求设备厂家出具详细操作说明,确保正确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
第七条技术部及使用单位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环保设备操作规程,做
好设备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必要运行参数、检查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废弃介质移交处理记录,并在每月第一周内向安全监察部上报上月度《环保设备调查表》。
第八条环保设施设备需要停机维修、大修时,使用单位应首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因设施停运造成环境污染,由技术部向安全监察部上报《环保设备停运报告》,安全监察部向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得以批准后方可对环保设备进行维修、大修。若停运期满,环保设备仍未恢复正常运行,则须向安全监察部说明原因,并补办环保设备停运手续。
第九条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或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提前向安全监察部申报,说明理由;安全监察部需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环保设备、设施更新必须报请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待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处理、处置本单位产生的.污染物或者运行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需要领取资质证书,但需具备下列维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技术条件:
(一)专职运营人员配置合理,辅助工种齐全,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
(二)有固定的化验室,配备能满足日常监测需要的监测化验设备;
(三)建立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预防、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要认真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察部不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监察,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设备方面的问题由技术部提出整改方案,一般问题由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环保设备安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安全监察部,确保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安全监察部应根据公司实际生产发展情况,及时对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效率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设备管理制度3
第一条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类缺陷:直接影响安全发供电,对系统、设备或人身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二类缺陷:可继续运行,但影响设备出力或对系统、设备、人身安全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影响文明生产。
(三)三类缺陷:除一、二类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
第二条缺陷的发现及报告
(一)所有人员在监视、巡视、检查设备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向厂房值班工程师反映,厂房值班工程师确认缺陷后向运行维护工程师汇报缺陷的具体内容,由运行维护工程师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
(二)一、二类设备缺陷应汇报水电站工程师、站长。
(三)当值运行人员及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录入电站缺陷管理系统。
第三条缺陷处理及验收
(一)厂房值守人员发现缺陷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配合维护人员搞好消缺工作,按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二)维护人员接到缺陷通知应及时处理,对需要立即处理的一类设备缺陷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处理,二类缺陷应24小时内进行处理,三类缺陷可择时处理,但72小时内应做工作安排。
(三)工作负责人对消缺质量负责,工作完成后填写《检修交待记录》,填写清楚造成缺陷原因、处理结论等必要内容,如有整定值或技术更改应注明更改内容,包括更改的原理简图,并在规定时间内绘制正式图纸存档。
(四)厂房值班工程师指定人员对消缺情况进行验收,并及时在缺陷管理系统中注销缺陷,按规定汇报有关人员。
(五)需要停机、停电的设备缺陷尽量安排在夜间或节假日消缺,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则列入月度计划;并对所发生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提高消缺质量,杜绝重复缺陷发生。
(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将不能消除的原因上报电站站长及安全管理工程师。
(七)消缺后若需观察的缺陷,观察时间不能超过3天。
第四条辅助生产设备的`缺陷处理
(一)辅助生产设备在此指运行人员不负责运行监视、运行调度的设备、设施,包括通信设备(非厂房内)、水情测报系统、水工建筑物、水工观测设备等。
(二)辅助生产设备的缺陷处理一般不用办理工作票,但可能与运行设备发生相互影响的缺陷处理应办理工作票。
第五条缺陷分析
(一)维护人员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水电站总工应组织分析缺陷原因,制定处理方案。上报水电站站长
(二)水电站每月月初将上月的缺陷分析统计表上报水电站站长。
(三)水电站总工应每月统计全厂设备缺陷和消缺率,负责组织召开设备缺陷分析会,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设备管理制度4
第1条 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制度。
第2条 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第3条 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
第4条 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
第5条 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第6条 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第7条 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考核。
第8条 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设备管理制度5
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提前10分钟上岗将交接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2、交接班内容:
(1)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
(2)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
(3)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
(5)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
(6)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
3、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时要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
5、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6、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7、交接班完毕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设备管理制度6
1、在专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员的全面质量管理。
2、负责制定医院各部门、科室的质量标准及实施方案,负责收集、整理、分析、
反馈全院医疗质量信息,并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定期抽查出院病历,门诊病历以及处方质量,每季度出一期质量分析简
讯,按时抽查结果反馈给有关科室。
4、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临床、医技、功能科室的环节质量控制工作。
5、建立并领导全院医疗质控网络医疗质量互检网络,并负责质控人员的'业务培
训。
6、进行病历书写培训,不断提高全院医生的病历书写能力。
7、负责全院全面质量考核,考核结果由主管院长签字后交财务科。
设备管理制度7
一、摄影、摄像、录象、电化教室使用、闭路电视使用、校广播电台使用及其他特殊电教设备使用必须先预约,后使用。
二、如使用设备有冲突,由使用部门协商解决,或由主管部门协调。
三、电教设备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经电教组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四、除特殊情况外,电教设备的使用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将预约单交电教组,以便作好准备工作。
五、要健全电教设备帐目。做到帐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帐一次。
六、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存放、定橱定位,陈列有序,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七、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事专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八、严禁任何人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象。
九、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需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勤检查,善保养,损坏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时维修或添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十一、严格实行赔偿制度。电教设备因管理或借用人员随便玩弄、拆卸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因对某些设备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能否修理等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
十二、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报损报废设备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报损报废的设备要销帐,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十三、加强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十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及有关上级书面汇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给予必要的增添和补充。
十五、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设备管理制度8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比准实施。
(2)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 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 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 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地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 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 设备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状况,组织作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的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 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②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③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④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⑤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 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且证件齐全。
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设备可用率,科学、合理、高效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工期,努力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第三条安全生产部是检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和验收;并设立检修台账。
第四条风电场负责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设备台账。
第五条检修计划需经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检修时间规定
第六条风力发电机组的检修周期应依据设备制造厂家的《维护手册》的规定执行,分年检和半年检;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周期应依据设备检修、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变配电设备和风机的年检应安排在小风季节进行(每年的7-9月份),变配电设备检修时间为3-5天,风机年检2天/台;风机的半年检根据时间间隔选择风速较小的时间进行,时间为1天/台。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
计划内容包括检修项目的名称、工作开始时间、工作进度计划、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安全措施、主要技术措施、人员安排、备品备件和特殊工器具等。
第十条检修项目应根据设备的维护手册和有关检修试验规程,结合设备检修周期内的运行情况、安反措计划及现场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每年9月31日之前,安全生产部提出下年度“检修计划”同风电场会审, 10月15日之前,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二条重新调整检修项目、工作时间时,必须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检修物资计划
(一)检修计划中所列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备品备件、特种工器具,由风电场编制计划,安全生产部组织供应。
(二)常规的消耗材料、备件由风电场编制计划报安全生产部批准后自行购买。
(三)进口的备品备件应提前6个月编制计划,由安全生产部购买。
(四)需要特殊加工的备件,安全生产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根据具体要求加工。
(五)材料定额应根据历次检修的使用情况确定,减少浪费。
第五章检修计划的实施
第十五条编制检修文件包,其包括检修项目工艺卡(工序、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施工记录表单、验收签证)、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
第十六条检修人员应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记录设备的检查、检修情况。
第十七条按照有关规定对使用的'工器具、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和检验。
第十八条根据检修计划,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
第十九条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做好定期观测和检查,以及维护工作。
第二十条检修开工前准备:
(一)制订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二)准备好检修文件包。
(三)制定检修计划进度表。
(四)落实物资(包括备件、材料、安全用具、专用工具等)的准备和检修施工场地布置;
(五)组织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并做好特殊工作部署安排,明确验收负责人。
(六)安全生产部应根据项目情况和现场人员情况,签订外包项目合同。
第十七条检修质量的三级验收管理
(一)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二)质量验收分三级级进行,一级验收由检修负责人组织进行,二级验收由风电场场长或安全员组织进行,三级验收由安生部专工组织进行。
(三)停工待检点必须经三级级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四)验收人员必须深入检修现场,调查研究,随时掌握检修进度和情况,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认真负责地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检修的进度管理
(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之下,科学、合理安排检修工期。
(二)安全生产部要随时掌握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的工作进度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控制检修的进度。
(三)检修期间发现重大设备问题,要立即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制定解决方案,如果该问题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要及时申请延期。
第六章检修总结
第十九条在检修后,对所有检修设备的状态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第二十条现场维护人员应对项目的完成情况、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人员和工期安排、遗留问题、改进建议进行总结分析。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部检修专责应对以下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一)检修项目的可行性、技术标准的可行性;
(二)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
(三)对检修项目的人员配置和工时安排;
(四)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五)设备检修后,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第二十一条变配电设备在检修工作完成后一周内,风力发电机在检修工作完成一个月内,将检修总结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对检修总结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报总工程师,并存档。
设备管理制度10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教师应掌握各设备的使用方法(详见设备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3、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如造成丢失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者,一学期超过两次,将视为教学事故。因违章操作造为损坏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规章处理。
4、使用任何电教设备教师必须在场。同时使用之前,应尽早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并及早和电教室取得联系。任何学生不能擅自使用设备,更不能改变设备之间的连接线,以免在给收看带来影响。
5、机柜里面不得堆放清洁工具和其他杂物,以免影响线路连接或造成危险。学校将定期检查,并将奖分或扣分,记入班级量化管理评分中。
6、老师所领取的电教设备,要注意使用方法,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学生提拿和使用。平时做好防尘、防摔、防水的措施,防止人为的损坏,有什么问题及时通知电教室,造为破坏的要按章赔偿。
设备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设备管理制度12
1.在主管院长和医务护理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全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请示、总结和汇报。
2.及时对全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院、科二级质量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负责修订全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方案、措施等,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审批后实施。
4.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教育和培训。
5.修订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规范和标准。
6.负责临床、医技科室日常医疗文书表单的编写和修订。
7.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临床、医技等科室的医疗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奖评,并对监督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8.及时发现全院各部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或指导其进行整改,以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9.负责编辑和发放《医疗服务质量管理通讯》工作。
10.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13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
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检部负责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卫星定位装置规定
3.1.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3.1.2监控平台和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
1)监控平台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2)车载终端要按规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3)建立或租用监控平台时,要执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
3.2监控平台运行规定
3.2.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建立车载终端档案,记录安全时间、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车辆在线情况等项目。
3.2.2及时向上级监控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发现中断等事件,要及时处理。
3.2.3要将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监控平台。
3.2.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异常动态,及时上报和通报车辆。
3.2.4要建立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处理台账,并及时纠正和处理,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时间。
3.2.6要根据天气条件、道路情况等的变化,及时设定车辆运行速度,确保安全;要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及时登记和发布。
3.2.7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对行业监管平台的指令即时应答,执行安全指令内容。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4.1监控值班规定
4.1.1安检部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4.1.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1.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应及时做出回应,同时要汇报公司安检部。
4.1.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
4.1.4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非站点停车等现象,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登记台账。
4.1.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监控业务水平。
4.1.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检部,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4.2监控值班室职责
4.2.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4.2.2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4.2.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4.2.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4.2.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4.2.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4.3监控管理
4.3.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4.3.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4.3.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部门的沟通。确保安检部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4.3.4公司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4.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4.3.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4.3.7对所有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选择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4.3.8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4.3.9监控人员应利用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10各单位应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4.3.11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
4.3.12在使用gps监控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4.4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
4.4.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4.4.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检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4.4.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4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属于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
4.4.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在当日6:00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4.4.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4.行驶速度的界定
4.5.1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
4.5.2在同方向划有2条机动车道且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或封闭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4.5.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10公里。
4.5.4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4.5.4超速驾驶的定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
4.5.6因天气和道路因素限制时,公司要设定低于道路设计的行驶速度;超过该速度时,也视为超速驾驶。
4.5.7夜间行驶时,车速应控制在该路段日间限制速度值的80%以内。
4.6疲劳驾驶的界定
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的;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 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均视为疲劳驾驶。
设备管理制度14
1、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并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4、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车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6、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维护台账,按月进行存档。
设备管理制度15
1、由质检科负责检验设备管理,定期检定/校准,检查检验人员对检验设备的'维护保养状况。
2、由化验员每天清除每个岗位的工作台,试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检验结束后将仪器、器皿、台面擦洁净,一切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并准时处理。
3、试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设备按规定放置,不能任意堆放、振动。
4、电热高温炉、烘箱、高压灭菌器或电热蒸馏器,使用时严格操作规程进行,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5、试验室高温电气设备必需装有接地线和保险装置,使用时不得超过允许的温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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