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
医疗设备是医院进行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是构成医院正常经营的重要组成要素。医疗设备管理是在医疗设备维修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设备进行的综合管理。医疗设备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经营的进度,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提高。
(一)医疗设备管理的任务
(1)根据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正确地选购医疗设备,为医院提供优良的技术装备。
(2)保证医院医疗设备经常处于最佳的技术状态。弄清医疗设备的技术规律,运用先进的检测、维修手段和方法,灵活采取各种维修方式和措施,维修保养现有医疗设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3)提高医疗设备管理的经济效益。加强医疗设备的经济、组织管理,降低医疗设备管理各环节的费用。
(二)医疗设备管理的内容
(1)实行医疗设备全过程管理即从医疗设备进院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到配件购置、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以及日常登记、保管、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2)对医疗设备从工程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全面进行综合管理。
(3)实行医疗设备全员管理即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做好使用、保养、检查、维修等工作以解决医疗设备分布广、专业性强的问题。
二、新增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用置的医疗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
第三条医疗设备项目确定或医疗设备购进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四条施工安装试机后,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单"方可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医疗设备卡"。
三、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仪器使用前,医疗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医疗设备性能后,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医疗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为保证医疗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协助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医疗设备使用者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五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兼职医疗设备管理员,经常性地检查医疗设备壮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四、医疗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医疗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医疗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上级。
第四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五条属医疗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医疗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编制医疗设备检查保养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呈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检修保养计划,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检修保养人员应及时在"医疗设备保养记录表"中登记派工项目、时间及完成情况。
六、医疗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使用部门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报修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医疗设备管理部门。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报修申请表"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请修单交回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医疗设备卡片,第四条紧急的医疗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用电话通知,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报修申请表"使用部门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第五条维修部门不能修复的,由使用部门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外请尽快修复。
七、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疗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医疗设备的`运行汇况,依据医疗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条建立健全系统的医疗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医疗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医疗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
第三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医疗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负责对重点医疗设备的复检任务。
第四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医疗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记,并及时传递给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汇总整理,列出重点问题及时输人电脑并将其反馈给使用部门,便于综合管理。
第五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针对医疗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重要医疗设备的重大缺陷,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同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六条医疗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医疗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医疗质量和效率的医疗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维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医疗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医疗设备。
第七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医疗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察后,存入医疗设备档案。
八、医疗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一条医疗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二条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无力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医疗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九、报废医疗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医疗设备年久陈旧或坏损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报损、报废旧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2
一、组织机构
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以主管设备的院长为首,以药械科为主体,包括财务科及各使用科室在内的设备管理体系。
2、医院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药械科。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 3财务科、档案室、信息中心配合设备科搞好设备管理工作。
二、药械科设备管理职责
1、药械科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是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2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必须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8、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实现运用网络对设备进行动态和静态管理。
9、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使用科室反馈职责
1、及时向药械科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认真做好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1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每半年次月10日前7月10日前和1月10日前报送药械科;每月25日前报送设备完好及使用状态报表。
3、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4、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做到内容详实准确。
5、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四、设备的购置计划
1、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于本年度末编制购置计划。其内容为: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论证报告。 2药械科综合科室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编制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讨论,由院长审定后药械科组织实施。
3、药械科根据院批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进行设备购置前的市场调查、可行性分析及考察工作。
4、对1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及批量设备的购置,向院提出申请,组织进行招标采购。 5 1万元以内的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论证报院长审批后,实施招标购置
6、凡新购设备在药械科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填写由使用部门、设备科、财务科、分管院长会签的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金额等在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才可实施购置。
7、一切设备的采购程序由纪检、审计参与监督。
五、设备验收、安装、调试
1、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根据合同及附件、技术要求等拟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
2、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
3、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
4、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并由档案室进行归档保管。
5、根据验收计划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
6、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药械科、使用科室共同填写《设备验收单》。
7、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做到帐卡物一致。
六、设备的维护保养
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2、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3、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保养后加盖防尘罩等。
4、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
5、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药械科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
6、特殊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医院无维修能力的如:CT、彩超、MECT等,由设备科负责与厂方签定年度维修保养合同。
7、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七、设备的调拨、租赁、转让与报废
1、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分管设备的院长审批后进行。
2、院内设备调拨,必须由双方使用科室填写《院内设备调拨单》并由分管院长、药械科、财务科签字后才可调拨,同时调整卡片。
3、设备外借、转让、租赁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审批后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允许将院属设备外借转租。
4、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帐、卡、物相符,建立资产库集中管理。 5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6、报废条件
1)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八、设备技术档案,统计资料管理
1、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2、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
3、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合同、付款通知单,使用记录检修报告;
4、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5、大型设备的效益分析、利用率、完好率统计。
九、设备的事故处理
1、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小事故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2)一般事故因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工作责任心差造成设备丢失、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
3)重大事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
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3
1、审议医疗设备管理办法,将设备管理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
2、审议医疗装备规划,确定年度购置计划,论证、确定大型设备的购置机型和厂家(商)。
3、在做好医疗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抓住购置前论证的关键环节,对产品和经销商进行技术性能评估和商业信誉考察。
4、监督检查医疗设备的产品质量情况,论证医疗器械新产品的.临床可行性。
5、对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6、对医疗设备效益等综合分析,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7、审议大型设备的报废手续,调剂使用闲置医疗设备。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4
一、危险医疗设备,如:钴60放疗机、x光机、ct机、碎石机、高压蒸汽灭菌器、高压氧仓等,均应加强管理。
二、对上述属高压电源的危险设备,使用、维修技术人员均应进行专业培训,进行使用、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并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使用的医疗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操作规程,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四、对危险医疗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三定”制度,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检查与保养。禁止没有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和未经技术考核的人员上机操作。
五、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没有遵照制度定期对医疗仪器设备、电源进行检查的,按照“医疗设备使用管理考核办法”处理。
六、危险医疗设备的专业培训由设备科协同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进行,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疗设备除安装培训外,还需按省、市卫生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培训。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5
1.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 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监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3. 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4.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而生锈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烘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 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 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尘不染。
9.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6
保证各类物品供应及时、齐全,设备性能良好,为治疗、抢救病人提供物质保证。减少资源浪费,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一、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账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各类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每月清点。
3、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保管制度
1、护理单元药品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标志明显,每日检查,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及时清理,不得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药品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清点签名,注射时二人核对,用后登记签名并保留空安瓿,残余量须二人核对后销毁,并双签名。
三、被服管理制度
1、有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每月清点。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污物车,送洗衣房清洗。
4、各类布类物品,每月一次报损,需经护理部、中心仓库、后勤服务中心认同可报损。
四、材料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消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名。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7
1、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2、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3、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4、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帐、各台设备的'配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5、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重要设备应做好开机时设备运转情况记录。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7、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暂停检查申请,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9、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8
医院坚持厉行节约、科学管理国有资产的原则,对医院存在的部分设备处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依照程序调剂处理:
一、 累计停用时间达到半年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二、 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虽有技术指标下降,但仍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达不到20%的。
三、 遭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组织集中优势力量抢救所需的设备、器械。
四、 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五、 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六、 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 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属于转移性在用的应估价再建帐,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或专项项目入库,不得挪做其他用途;组织应急抢救调拨临时征用的,可以按照临时借用手续办理交接。
八、 医疗设备的调剂必须按照规定审批程序执行。
九、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标准妥善封存保管,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9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0
一、保养
1、保养分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一级保养指不须拆卸设备外壳的保养,如表面除尘,表面插件、接头紧固等;二级保养是指需拆卸仪器的保养,如对仪器内部除尘,内部接插件的紧固,内部机械移位和电参数的调整等。
2、一级保养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承担,二级保养由设备科医疗设备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3、要求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均应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半年一次。
4、在保养过程中,发现计量不准的仪器立即提请计量室工作人员对该仪器进行计量检测。
二、维修
1、仪器的维修直接关系到仪器的完好和使用,搞好仪器的维修工作有利于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维修工作由设备科维修室承担,采取主任负责,分工包干,相互协助的'办法。万元以下的常规设备实行分片包干每人负责几个科室。万元以上的专业性比较强的高精度设备,由专人分专业负责。
3、维修包括定时维修和及时维修。[定时维修是指每个月底和法定节日前维修人员应对所分管仪器进行维修。及时维修是指仪器一旦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应及时修复,小故障应立即现场修复,故障较大,则送往设备科维修室维复。
4、在维修过程中,若遇技术性困难,应及时报告科长组织人员共同商讨解决。由于结构配件等原因无法修复应及时通知仪器使用科室。无特殊原因仪器修复时限不得超过三日。
5、每月随机抽查一次,要求常规设备完好率达100%,有故障的高精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组织维修。
6、由于无资料、无配件等原因不能修复的仪器,应由科长报告分管院长,待院长批示后送外修或请人来院维修。
7、万元以上的设备应有维修记录和技术改造记录。
8、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建设使用科室报废,同时提请设备科审核并上报分管院长批准。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1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各项工作。
二、提出工作计划,做出工作总结。
三、审查各科提出的医疗设备购置申请,组织人员汇总,制订采购计划,报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审批。
四、了解本院各科提出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需要及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织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验收、建帐、建卡。
六、督促维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组织技术人员共同解决维修疑难问题,本院无法维修时,提请院长批准组织外修。
七、负责本科的经济管理和业务培训及工作人员考核,向院长提出奖惩意见。
八、参加院内的有关会议,主持本科会议,传达院周会内容,组织政治学习。
九、填写本科的工作月报及审阅其它工作报表。完成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设备科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搞好本科工作,科长不在时代理行使科长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2
1、本院医疗设备因以下原因,可以申请更新:
(1)上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强制更新或制定的医疗设备诊断治疗标准,本院达不到该标准的医疗设备。
(2)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修理费用过高的医疗设备。
(3)医疗设备的诊断治疗方法较落后,不能满足医疗发展需求的。
(4)凡达到报废标准的`医疗设备。
2、医疗设备更新,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新原因,经设备科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按《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1、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或由于自然灾害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修理费太高的医疗设备,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2、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专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科室内论证并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说明报废原因、数量。
3、经有关有资格的维修工程技术人员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书,由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并报院长审批。由财务部提交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4、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设备科及财务部办理销帐手续。
5、凡报废医疗设备,均需交旧,由设备科统一存放、处置。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3
管理制度
1、全院医疗仪器设备以及医用压力容器和医用制冷设施,均由院办室统一负责,按计划采购、管理、调配、保管、维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仪器,填写医疗器械购置申请表,送院领导审批。大型医疗设备,请购科室要提出申请,由院委会议或职工会议批准,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医疗仪器报帐,财务室须见到院长签署意见后,方可付款报销。
3、大型精密国产设备到货后,使用科室共同验收,办理领用手续。
4、财务室必须建立建全仪器财产帐卡制度,并定期核对。
5、领用科室必须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购置申请书、合同单、验收记录、仪器技术资料、保养维修记录等。
6、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由财务室归档保存。财务室可向使用科室及维修人员提供复印件。
7、各科室仪器设备须制定操作规程,确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实习及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使用。院办室定期检查使用保养情况。
8、各科室医疗仪器如发生故障,使用保管人员及时通知院办室及院领导。凡急救、急需仪器,立即派技术人员下科室检修;
限于我院目前没有维修技术力量,设备条件不足,由院办室对外联系解决。
9、应充分发挥各科室医疗仪器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违章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者,科室应如实上报院办室,转呈医院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责任。
10、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率,各科室应予支持。
11、凡上级调配给我院的仪器设备一律由院办室按规定分配使用。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4
一、医疗设备采购
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程序
1、乙类大型医疗设备,向县卫生药监局、县政府相关部门及遵义市卫生局申请,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二万元以上普通医疗设备,向县人民政府和(或)县卫生药监局申请,审批后,向县财政局申请,审批并确定采购方式后,将采购执行通知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行。
3、向采购部门提供所需要的技术参数数据和相关信息。
4、接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中标通知书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需紧急采购的医用设备报县卫生药监局或县人民政府备案,由县卫生药监局或县人民政府采购部门确定采购方式。
三、二万元以下普通医疗设备,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由院务
会讨论决定,在充分征求申请科室意见下进行询价采购。
四、医疗设备采购对象(企业或供应商),应具有如下内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可生产或经营范围内经注册的产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产品检测报告。
6、产品合格证。
7、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或委托书。
8、进口医疗器械应用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应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
9、包装和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储运要求。
五、与供应商鉴定合同的条款内容及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3、厂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复印件。
4、产品应有生产日期或批(编)号。
5、限期使用产品,应标明有效期。
6、医疗器械包装要符合储运部门及有关部门要求。
7、整件医疗器械需附产品合格证。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体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5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5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建立简易档案(具体简易程度要根据仪器设备的特性、使用的场合来决定)。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5万元以下的档案由医疗设备科负责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档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01-06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03-26
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制度09-13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03-12
(热门)医疗设备管理制度07-18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篇03-26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篇)04-03
医疗设备安装管理制度(通用12篇)08-02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4篇03-12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合集15篇)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