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3 17:02:56 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3.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3.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4.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5.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6.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2

  一、负责会计资料和主要资产的保管及管理工作,对各种会计资料及财产进行造册、登记、归档,做到收发有登记,管理规范化。

  二、要经常对档案进行打扫整理,保证文件柜和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三、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经财务经营部部长及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对会计档案记载事项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企业内部机密。

  四、会计档案保管应按有关文件保存期限规定进行管理。

  五、要维护档案整洁,以防虫蛀腐朽、杜绝火灾、鼠咬事情发生,每年年度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屋保存期限,预销毁,销毁前造册呈财务经营部部长、分管副总核准,报经董事会备案。

档案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公司安环部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时掌握本单位各岗位职工的实际情况,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关危害的作业。

  5、公司安环部组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安环部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8、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劳动者,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9、公司安环部组织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每人一档,长期保管,不得丢失和转借;并负责将职工健康人员体检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10、安环部负责将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各单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并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档案管理制度4

  一、根据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等各类属性不同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做好文件索引,归档存放、管理。

  二、各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分类编号、编注目录,以便查阅。

  三、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签字一并归档。

  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借阅文件,须经领导批准。若需抄摘或复印,应事先请示,未经批准不提抄摘或复印。

  五、业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未经业主许可或公司领导批准(除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查阅或泄露业主档案资料。

  六、定时检查、核对档案件数,做好防虫、防尘、防潮、防遗失工作,发现异常或丢失,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七、对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资料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处理,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认真鉴定,列出清单,送领导审批后指派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档案管理制度5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汽车维修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

  二、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配件合格证、照片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三、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查阅,同时应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四、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五、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需查阅,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六、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七、坚决不使用副厂和大厂、小厂材料。

  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木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

  上报运管处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罚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送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结的情况下,给予同意。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责任人:杨成才

档案管理制度6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日常进出维修车辆的车牌号码,用户信息,维修内容,进出厂时间,维修费用,用户要求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材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材料实行“日日建档”及“月月归档”制度,即:每日对上一个工作日进出车辆的信息进行建档,每月的月末为公司归档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个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再此规定范围内。

  2、档案的借阅

  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因工作需要,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五、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制定专人监督销毁。

  维修企业名称(或章):

  厦门宾捷汽车有限公司湖里大道分公司

  20xx年2月27日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7信息管理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四、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xx]250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项目部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五、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xx]322号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8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局部,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状况,为今后开展工作供应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治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状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治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需做好记录,并准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规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状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讨论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状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状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立及安全经费投入状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别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状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档案管理制度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消防档案管理。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消防档案应详细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单位、部门消防档案要有专人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的基本概况和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文件、资料(保留在被检查单位)。

  3、消防管理机构及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施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设备。

  7.与消防安全相关的重点工作人员。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照片及相关文件附后)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根据本单位编制的《档案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归档范围,积极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二、定期做好对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进馆工作,进馆的档案要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档号齐全,排列系统,装订合乎质量要求。

  三、接收档案时,立档单位编制的全宗介绍、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及其他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四、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由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归档后移交给档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科室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根据国家档案收集工作规定,通过例行的接收制度和专门的征集办法,将分散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档案,收集到档案室集中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局文书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财政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局的电子档案指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软盘、其他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档案,均应由本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承办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分散保存档案。

  第三条 本局设立档案室和档案员,档案室直接归口局办公室管理,业务上受县档案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局、股室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履行本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职责。

  第五条 局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1、统一管理本局全部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签订、保管统计等工作。

  2、办理档案的借阅,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工作。

  3、做好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签订、销毁工作和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

  4、指导和督促各局、股室搞好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5、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归档与不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六条 应该归档的文件包括:

  1、上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财政工作的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函件;

  2、省、市、县级党、政府发布的需本局贯彻执行的文件。

  3、上级财政部门召开的与本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等文件材料。

  4、本局发出的各种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的不编号的函件以及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各种统计年报、资料、刊物等。

  5、本局关于机构设置、成立以及人员调整的规定和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

  6、在本局召开的财政工作会议上,上级、本局领导的讲话、报告及会议其他正式文件资料;

  7、本局召开的党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及事记;

  8、本局关于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奖惩、职务聘任、劳资、离退休、干部名册、干部统计年报等文件;

  9、本局财产、物资、设备、建房、基建图纸等文件;

  10、本局文书档案、保密、保卫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各项制度,会议档案等资料;

  11、本局在开展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声像照片、实物等资料;

  12、本局及有关股室向县、县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工作的材料;其他具有历史查考和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 无需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局工作关系不的普发性文件,越级和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一般的不需本局办理的文件;

  2、本局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纯事务性文件,临时性文件;

  3、本局内部之间相互抄送的文件;参加非主管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带回的不需要长期查考的文件。

  第八条 凡属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各局、股室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自行保管或定期销毁。

  第三章 文件的立卷和归档

  第九条 各局、股室兼职档案员承办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全部整理、立卷、交档案室归档,移交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进行清理、签字。移交检查发现不完整时,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接收。

  第十条 立卷人员应在每年年度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拟定案卷类目,设置平时立卷夹,对应归档的文件,按内目条款进行收集立卷。立卷的文件要在收发簿上注销,以便检查文件归档情况。

  第十一条 文书立卷应依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使组成的案卷能真实映各项工作的历舒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条 电子声像归档时,应用文字标出电子声像形成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第十三条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在第二年的六月底前立好卷并归档;会计档案由有关股室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档案和基建档案应在单项工作和基建决算后即归档。本局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带回的文字材料属归档范围的,应及时交局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十四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价值的不同分为短期或永久两类。短期指保管期限15年。从第16年起可销毁。

  应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包括: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批示、命令条例、规定等;

  2、本局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的文件材料;

  3、本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等;

  4、本局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局机关的批复;

  5、本局机关编制的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资料;

  6、本局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7、本局机关所属土地、建筑物图纸资料。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文件资料保管期为15年。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五条 档案室接收的档案要及时进行检查、分类、编号、入库保管,并编制检索工具,储存至电脑,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第十六条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室应设置必要的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和采取一定的措施。

  第十七条 档案室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第十八条 档案借阅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和手续进行:

  1、凡确属工作需要,经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后,可以借阅档案,借阅后应本着谁借阅谁归还的原则及时归还,文件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过期应办理续借手续;借还时要详细登记签字。

  2、借阅密级档案文件时,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能查阅,而且应在指定日期内归还;

  3、外单位因确需要借阅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本局档案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查阅室、外借和复制。若遇特殊情况需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派专人跟踪监督,方可借出和复制,并及时归还。

  5、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损坏,遗失泄密、涂改、拆散和转借,如出现上述问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赔偿和罚款处理。

  第五章 档案的保密和保卫

  第十九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法》,对机关文件材料做到“四不四及时”,即不积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要及时登记、及时传阅、及时催(承)办、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不许带档案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友,不在家属、亲友、熟人面前谈涉及国家机关的秘密问题,不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秘密。

  第二十一条 档案室的钥匙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移交他人,每天上下班时应对档案库房阅档室的门窗、箱柜、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毁、丢失、泄密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随意翻阅,不准在档案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章 档案的销毁和移交

  第二十三条 除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外,短期保管档案到保管期后,需要销毁时,应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拟销毁档案的理由,经档案负责人和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四条 销毁档案,应编写出《销毁档案目录》或在原《案卷目录》上予以注销,销毁时应指定两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五条 应移交县档案馆的档案,移交时要将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移交。

  第二十六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应做好离职前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修订。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13

  1、每季召开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健康教育例会,并同时对各部门、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健康教育职能科室或专(兼)职健教人员及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并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必须分别建立例会记录本和检查登记本,及时记录每次例会、检查的情况;按时上报健康教育工作报表

  2.检查内容:

  (1)检查视频电视使用情况;健康教育专栏内容每季度更换情况,记录其主要内容;健康教育处方及宣传品的'发放情况。

  (2)检查各部门、科室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检查医患座谈会、社区居民座谈会等活动安排及实施记录;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检查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参加本院举办的健康教育讲座等培训,活动必须签到;检查控制吸烟情况。

  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门诊部主任、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门诊健康教育工作,抽查10位门诊病人接受相关健康教育知识的情况,以此作为门诊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4.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临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该科室住院健康教育工作,抽查各科室5位病人或家属,该科医务人员是否对其开展入院、住院、出院健康教育,并了解病人对相关健康教育知识的反馈信息,以此作为住院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5.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护士长以《阿旗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为标准,每月检查一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抽查5户居民健康档案,并了解建档对象对接受健康教育的反馈信息,以此作为社区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6.按季度根据每月评估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档案管理制度14

  1总则:

  1.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2.4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1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3.2.2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2.3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2.4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4.2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5.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5.4.1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5.4.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5.5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是一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财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以保全。财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在公司内使用、取得和保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档案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分类标准统一。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加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四)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五)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二)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三)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第十条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二)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和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订,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排页。

  2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1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2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3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等。

  4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

  (一)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等种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档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⑶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⑷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⑹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⑺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⑻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⑼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⑽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二十条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15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档案的管理制度02-15

档案管理制度(精选)07-15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07-20

档案管理制度10-07

档案管理制度10-03

档案管理制度[精选]07-04

工程档案的管理制度04-03

档案工程管理制度02-25

档案培训管理制度02-26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04-05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档案管理制度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3.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3.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4.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5.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6.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2

  一、负责会计资料和主要资产的保管及管理工作,对各种会计资料及财产进行造册、登记、归档,做到收发有登记,管理规范化。

  二、要经常对档案进行打扫整理,保证文件柜和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三、外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必须经财务经营部部长及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对会计档案记载事项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企业内部机密。

  四、会计档案保管应按有关文件保存期限规定进行管理。

  五、要维护档案整洁,以防虫蛀腐朽、杜绝火灾、鼠咬事情发生,每年年度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屋保存期限,预销毁,销毁前造册呈财务经营部部长、分管副总核准,报经董事会备案。

档案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健康档案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公司安环部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时掌握本单位各岗位职工的实际情况,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关危害的作业。

  5、公司安环部组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6、公司安环部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8、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劳动者,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公司及时向安监部门报告。

  9、公司安环部组织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每人一档,长期保管,不得丢失和转借;并负责将职工健康人员体检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10、安环部负责将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告知各单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并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档案管理制度4

  一、根据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资料档案等各类属性不同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做好文件索引,归档存放、管理。

  二、各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分类编号、编注目录,以便查阅。

  三、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签字一并归档。

  四、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借阅文件,须经领导批准。若需抄摘或复印,应事先请示,未经批准不提抄摘或复印。

  五、业主档案资料设专柜存放、保管,未经业主许可或公司领导批准(除本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查阅或泄露业主档案资料。

  六、定时检查、核对档案件数,做好防虫、防尘、防潮、防遗失工作,发现异常或丢失,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七、对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资料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处理,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认真鉴定,列出清单,送领导审批后指派专人监销,防止泄密。

档案管理制度5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汽车维修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

  二、维修档案实行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配件合格证、照片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三、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查阅,同时应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四、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五、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需查阅,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六、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七、坚决不使用副厂和大厂、小厂材料。

  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木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

  上报运管处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罚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送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结的情况下,给予同意。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责任人:杨成才

档案管理制度6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日常进出维修车辆的车牌号码,用户信息,维修内容,进出厂时间,维修费用,用户要求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材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材料实行“日日建档”及“月月归档”制度,即:每日对上一个工作日进出车辆的信息进行建档,每月的月末为公司归档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个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客戶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再此规定范围内。

  2、档案的借阅

  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因工作需要,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五、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制定专人监督销毁。

  维修企业名称(或章):

  厦门宾捷汽车有限公司湖里大道分公司

  20xx年2月27日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7信息管理员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四、监理项目部档案管理职责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xx]250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项目部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五、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xx]322号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8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局部,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状况,为今后开展工作供应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治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状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治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需做好记录,并准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规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状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讨论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状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状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立及安全经费投入状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别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状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档案管理制度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消防档案管理。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消防档案应详细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各单位、部门消防档案要有专人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的基本概况和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文件、资料(保留在被检查单位)。

  3、消防管理机构及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施操作规程。

  5.消防设施和灭火设备。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设备。

  7.与消防安全相关的重点工作人员。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照片及相关文件附后)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根据本单位编制的《档案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的归档范围,积极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二、定期做好对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县档案馆移交进馆工作,进馆的档案要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编目准确,档号齐全,排列系统,装订合乎质量要求。

  三、接收档案时,立档单位编制的全宗介绍、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及其他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

  四、及时收集本单位在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接收各科室有代表性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各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应由科室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加工整理归档后移交给档案室,如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不得拖延。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接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各科室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

  六、根据国家档案收集工作规定,通过例行的接收制度和专门的征集办法,将分散在各科室和个人手中,以及散失在其他地方的档案,收集到档案室集中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11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局文书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财政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局的电子档案指本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软盘、其他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档案,均应由本局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承办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分散保存档案。

  第三条 本局设立档案室和档案员,档案室直接归口局办公室管理,业务上受县档案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各局、股室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履行本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职责。

  第五条 局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

  1、统一管理本局全部档案,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签订、保管统计等工作。

  2、办理档案的借阅,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工作。

  3、做好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签订、销毁工作和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工作;

  4、指导和督促各局、股室搞好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5、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 归档与不归档文件的范围

  第六条 应该归档的文件包括:

  1、上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财政工作的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函件;

  2、省、市、县级党、政府发布的需本局贯彻执行的文件。

  3、上级财政部门召开的与本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批示等文件材料。

  4、本局发出的各种编号的正式文件及重要的不编号的函件以及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各种统计年报、资料、刊物等。

  5、本局关于机构设置、成立以及人员调整的规定和启用印章的文件材料;

  6、在本局召开的财政工作会议上,上级、本局领导的讲话、报告及会议其他正式文件资料;

  7、本局召开的党组、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及事记;

  8、本局关于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奖惩、职务聘任、劳资、离退休、干部名册、干部统计年报等文件;

  9、本局财产、物资、设备、建房、基建图纸等文件;

  10、本局文书档案、保密、保卫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各项制度,会议档案等资料;

  11、本局在开展工作中形成的重要声像照片、实物等资料;

  12、本局及有关股室向县、县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工作的材料;其他具有历史查考和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 无需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

  1、上级机关颁发的与本局工作关系不的普发性文件,越级和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一般的不需本局办理的文件;

  2、本局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纯事务性文件,临时性文件;

  3、本局内部之间相互抄送的文件;参加非主管部门召开的一般性会议带回的不需要长期查考的文件。

  第八条 凡属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各局、股室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自行保管或定期销毁。

  第三章 文件的立卷和归档

  第九条 各局、股室兼职档案员承办工作形成的各种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全部整理、立卷、交档案室归档,移交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进行清理、签字。移交检查发现不完整时,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接收。

  第十条 立卷人员应在每年年度开始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拟定案卷类目,设置平时立卷夹,对应归档的文件,按内目条款进行收集立卷。立卷的文件要在收发簿上注销,以便检查文件归档情况。

  第十一条 文书立卷应依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使组成的案卷能真实映各项工作的历舒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二条 电子声像归档时,应用文字标出电子声像形成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第十三条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在第二年的六月底前立好卷并归档;会计档案由有关股室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其它档案和基建档案应在单项工作和基建决算后即归档。本局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带回的文字材料属归档范围的,应及时交局办公室统一归档。

  第十四条 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价值的不同分为短期或永久两类。短期指保管期限15年。从第16年起可销毁。

  应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包括:

  1、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局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决议、决定、批示、命令条例、规定等;

  2、本局党组会议和行政领导会议的文件材料;

  3、本局召开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的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等;

  4、本局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局机关的批复;

  5、本局机关编制的财政预算计划、决算资料;

  6、本局机关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7、本局机关所属土地、建筑物图纸资料。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文件资料保管期为15年。

  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五条 档案室接收的档案要及时进行检查、分类、编号、入库保管,并编制检索工具,储存至电脑,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第十六条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室应设置必要的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设施和采取一定的措施。

  第十七条 档案室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详细统计。

  第十八条 档案借阅应严格按审批权限和手续进行:

  1、凡确属工作需要,经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后,可以借阅档案,借阅后应本着谁借阅谁归还的原则及时归还,文件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过期应办理续借手续;借还时要详细登记签字。

  2、借阅密级档案文件时,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能查阅,而且应在指定日期内归还;

  3、外单位因确需要借阅档案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本局档案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查阅室、外借和复制。若遇特殊情况需经局长、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派专人跟踪监督,方可借出和复制,并及时归还。

  5、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损坏,遗失泄密、涂改、拆散和转借,如出现上述问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赔偿和罚款处理。

  第五章 档案的保密和保卫

  第十九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法》、《档案法》,对机关文件材料做到“四不四及时”,即不积压、不错漏、不遗失、不泄密,要及时登记、及时传阅、及时催(承)办、及时归档。

  第二十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不许带档案文件到公共场所或探亲友,不在家属、亲友、熟人面前谈涉及国家机关的秘密问题,不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秘密。

  第二十一条 档案室的钥匙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移交他人,每天上下班时应对档案库房阅档室的门窗、箱柜、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毁、丢失、泄密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随意翻阅,不准在档案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六章 档案的销毁和移交

  第二十三条 除永久性保管的档案外,短期保管档案到保管期后,需要销毁时,应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拟销毁档案的理由,经档案负责人和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四条 销毁档案,应编写出《销毁档案目录》或在原《案卷目录》上予以注销,销毁时应指定两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五条 应移交县档案馆的档案,移交时要将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一并移交。

  第二十六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应做好离职前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修订。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13

  1、每季召开一次由分管院长主持,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健康教育例会,并同时对各部门、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健康教育职能科室或专(兼)职健教人员及护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并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必须分别建立例会记录本和检查登记本,及时记录每次例会、检查的情况;按时上报健康教育工作报表

  2.检查内容:

  (1)检查视频电视使用情况;健康教育专栏内容每季度更换情况,记录其主要内容;健康教育处方及宣传品的'发放情况。

  (2)检查各部门、科室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健康教育工作记录;检查医患座谈会、社区居民座谈会等活动安排及实施记录;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检查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参加本院举办的健康教育讲座等培训,活动必须签到;检查控制吸烟情况。

  3.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门诊部主任、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门诊健康教育工作,抽查10位门诊病人接受相关健康教育知识的情况,以此作为门诊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4.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临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该科室住院健康教育工作,抽查各科室5位病人或家属,该科医务人员是否对其开展入院、住院、出院健康教育,并了解病人对相关健康教育知识的反馈信息,以此作为住院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5.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护士长以《阿旗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为标准,每月检查一次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抽查5户居民健康档案,并了解建档对象对接受健康教育的反馈信息,以此作为社区健康教育评估考核依据。

  6.按季度根据每月评估考核的结果,进行总结,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档案管理制度14

  1总则:

  1.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部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综合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2.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2.4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综合档案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3.1综合档案室的任务:

  3.1.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1.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1.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3.2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3.2.1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积极主动地为生产、开发提供技术资料。

  3.2.2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档案,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2.3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2.4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2.5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认真做好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4.2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5.1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5.2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5.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4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5.4.1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4.2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

  5.4.3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

  5.5技术档案的借阅:

  5.5.1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5.5.2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档案是公司一切商事经营活动在财务核算管理的最终归集。是一个公司档案管理的核心。财务档案保存是否完整直接关系到公司长远的经济利益能否得以保全。财务档案的完整也是公司主要相关负责人最重要的经济法律责任之一。

  第二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和财务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在公司内使用、取得和保管档案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档案

  第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的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第五条会计档案和范围

  会计档案的范围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等四个部分。

  (一)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它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二)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记备查簿等。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有主要财务反映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四)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属于经济业务范畴,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紧密相关的,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数据资料。如:经济合同、财务数据统计资料、财务清查汇总资料、核定资金定额的数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盘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的办法是: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一)分类标准统一。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二)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三)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装订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会计凭证的装订,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第八条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

  (二)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加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

  (三)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四)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五)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第九条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一)装订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其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二)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纸用尚好的牛皮纸印制,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三)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3厘米,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第十条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一)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二)在封面上编好卷号,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后,装入会计凭证档案盒以便妥善保护。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一条会计账簿和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一)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口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1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应分别装订,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并按会计科目编号顺序依次排页。

  2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3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应在左侧留出装订线,不得以打印纸原有道孔穿线装订。

  第十二条账簿装订后的其也要求。

  1会计账簿应该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2会计账簿的封面要严密,封面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3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等。

  4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三条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

  (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果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

  (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二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财务会计部门在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二)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三)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1)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防火器材。

  (2)会计档案应放在专用的铁皮档案柜里,按顺序码放整齐,以便查找。

  (3)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防鼠咬。

  (4)会计档案室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的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5)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记簿,严防毁坏损失、散失和泄密;

  (6)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借阅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所利用,原则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员批准。

  (二)外部借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单位内部人员借阅手续。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档案资料,在登记报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翻阅或者复印。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保管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

  (一)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

  (二)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等种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心中有数、不出差错。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三)档案保管期限

  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⑵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⑶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⑷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⑸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⑹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⑺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⑻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⑼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⑽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十八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予以销毁。

  第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二十条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