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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0 11:36:38 制度 我要投稿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优选15篇]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

  一、为保证我公司出口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公司实行厂检员管理制度,要求厂检员尽心尽责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工作。

  二、厂检员必须及时学习并掌握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对竹木藤草制品出品的.各项检疫要求,并对全厂生产、组装、包装各部门员工做好宣传工作,保证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三、出口货物开始生产时,及时跟踪原材料、半成品,及早确保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防虫、防蛀、防霉处理,到位充分,在达到检疫要求后进行成品生产工序。

  四、成品生产时,按照各产品属性要求,进行抽检,严格控制水分,如有不符合要求及时反应到相关部门,产品包装时确保内盒中放置足够的防虫防霉防蛀剂。如碰到有不符合防疫标准的情况,厂检员有权力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后继续生产。

  五、厂检员必须定期对原料堆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堆放区进行防虫、防潮处理,包装纸箱及其它辅料仓库的防疫处理。

  六、厂检员要做到及时与报检员、检验检疫部门信息沟通,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规有变化要求时,及时反应到公司各管理部门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

  道路货物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物流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公司概况

  XXXX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注册资金为XXXX万元,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集装箱)。

  法定代表人是:XXX

  核准成立公司名称:XXXX物流有限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副总经理XX,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二、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杜绝和减少事故发生。

  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安全行车“三检测”,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或道路、现场影响安全行驶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定期保养,及时维护,降低消耗,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5、按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检测工作。

  6、停放车辆应选取安全的地点和位置停放,严禁在危险路段停放车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做到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不超速行车、酒后行车,不将车辆交无关人员驾驶。

  7、发生交通事故,不得逃离现场,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情况迅速报告车队长、安全员,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保险公司。严格执行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以及公司其他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二章方案安全生产管理

  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整治事故隐患,努力降压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狠抓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要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年内不发生重、特大行车死亡责任事故,设备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事故指标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蒋新建同志任组长,覃璞同志任副组长,其成员由韦会芬、刘义、费明等同志组成。具体职责是组织、领导、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以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

  2、建立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部门单位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技部,安全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6、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抓好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工作以及到期报废处理车辆的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为了加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作业系数,保证公司运输业务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大事故为零;杜绝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追求无事故、无伤害、无损失。

  3、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用户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4、所有驾驶人员,聘用前必须经过公司规章制度、货运知识、港口、堆场作业规则,工厂内作业规定、运输线路熟悉及相关教育。通过实际驾驶操作,机械性能常识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考查后,方可上岗作业。

  5、严格执行安全行车“三检制”,重点是危机行车安全的部位(如:转向、制动系统),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100元。

  6、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反应,如发现隐瞒不报,处100—300元罚款。

  7、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发现一次不报罚款300元。

  8、行车过程中发生等级事故,按驾驶员聘用协议条款执行。公司规定不允许报销的费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由驾驶员个人支付。

  9、在视线不良的作业现场行驶,应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时速应在15km/小时以内。

  10、驾驶员每天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的重点部位,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部位、灯光、照明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现漏检,一次对两班当班驾驶员各罚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将对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机检查处理,以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2、车辆进出作业现场(堆场)时,应减速慢行,按规定进出,严禁逆行,发现一次超速行驶罚款50元。

  13、叉车作业时,运输车辆应与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离,装箱作业须待叉车停稳后,运箱车辆方可进入作业区,根据叉车信号调整车位,严禁同时起动车辆。

  14、车辆在堆场内行驶,不得紧靠集装箱堆放区行驶,应保持5m以外安全距离,如发现违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发生,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15、工厂内作业,应注意避让小车和乘座车,不得抢道行驶,如发现因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对责任人加重处理。

  16、驾驶员在堆场内或厂区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公司主管部门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如发现因此寻畔兹事,挑起事端者,除赔偿损失外,将立即予以辞退。

  17、事故调查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采取措施不放过。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此制度。

  一、安全检查概述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各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单位安全员实行的日常安全检查。

  二、公司安全大检查

  1、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年实施二次(即安全月活动的安全检查和中秋、国际期间的安全检查),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成员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公司办公室和业务部部长、安技部全体人员组成。

  2、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将深入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良好,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安全学习培训有无按规定进行,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对各经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并由安技部人员做好检查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或安全隐患,由检查小组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安全检查小组,安全检查小组将委托安技部进行验收、复检,验收合格,由安技部口头向检查小组组长汇报;如验收不合格,由安技部重新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实行定点跟踪,直至整改合格。

  4、安技部日常安全检查。安技部对各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时间在每月14日前后,检查内容与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的检查项目相同。

  三、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1、运输经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技部全体成员、安全员等组成。

  2、检查小组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审验、维修记录,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驾修人员安全培训、学习记录,驾驶员违章情况及学习交通法规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对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四、综合经营部门的安全检查

  1、公司及其综合经营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小组要深入各个运作场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员工安全培训、学习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车辆回场必检的记录以及车辆出场记录、供电线路等,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是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4、车辆的安全检查。运输经营部门下属的'各运输车辆,其实际经营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审验及维修情况,运行车辆的状况,车辆及驾驶的违章情况,违章驾驶员的培训学习情况,车辆回场必检及出场检查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即时整改,对自查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5、各营运车辆驾驶员应按照职责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果一时处理不了,要马上报告公司管理人员,由公司管理人员组织人力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把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此预案。

  一、重大事故的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弄清出事地点、时间、伤亡情况等第一手资料,并及时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即董事长、总经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安技部。

  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开会,研究有关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将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上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迅速派出安全专业小组和协调联络专业小组的有关人员及车队长赶赴事故现场,一方面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做好伤员的送治、抢救工作。

  事故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和有关成员要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顺利、及时的解决。

  二、死亡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在弄清事故情况后,马上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安技部,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运输部的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交警部门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即时将情况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三、一般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死亡),安全员在获情后,应将情况尽快

  报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安技部。

  2、运输部负责人应带领车队长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理,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索赔理赔工作。

  四、小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生小事故,车队长、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尽快报告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接报后,可委托车队长、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情况报安技部备案。

  第五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

  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2、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安全员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此办法:

  1、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抓得好,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可参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对评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部门,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任何事故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可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公司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特大交通伤亡事故或特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4、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5、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或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6、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事故,虽未有死亡但经济损失严重,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7、术语解释。本办法中所指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

  8、附则

  本管理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管理规范的规定有冲突的其他规章制度或条款,以本管理规范规定为准。

  (盖章)签字:

  重庆外经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3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4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内部刊物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2、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1.3、公司安全稽查部针对各岗位特点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4、新入职的油料保管人员必须进行岗前的消防培训I,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油料保管人员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2、公司安全稽查部、综合办公室、后勤保障部每月对公司场站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2.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2.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3.1、公司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晚班值班人员对车辆摆放负责,要留出疏散通道。

  3.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1、运营车辆配备的灭火器每日由驾驶员进行自查,保证每辆车的灭火器有效。各场站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

  4.2、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稽查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到供应科进行更换,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安全稽查部对更换消防施设、设备要制定台账存档。

  5、消防器材管理:

  5.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5.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5.4、线路的消防器材由线路队长(班组长)管理,各部室的消防器材由部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1、各部室、各线路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6.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相关部室、线路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6.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线路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5、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5.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5.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6.5.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6.5.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6.5.5、员工通勤所用电动车应在集中充电点进行补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7.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7.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7.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7.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8.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8.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8.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9.1、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9.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9.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g.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h.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和工作需要,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做到听从领导安排,服从领导分配,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驾驶员外出与客户要礼貌用语,以礼待人。不乱透漏业务及生产和油品的相关保密信息,如有违反(经客户反馈意见确认后)罚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开除。

  三、驾驶员缴纳保证金3000元。驾驶员离职时无违反公司规定时退还给驾驶员本人。

  四、驾驶员出发要按规定时间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须通知领导。如不按规定返回,处500元/日的罚款。

  五、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人员及车辆损失有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生活补助

  1、车辆备勤生活补助为10元/日

  2、车辆外出在东营及滨州区域以内,生活补助为30元/日。

  3、车辆外出东营、滨州区域以外,山东省省内,生活补助为40元/日。

  4、车辆外出山东省以外每天补助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调度记录核实后随工资发放。

  七、豪泺、天龙车辆出发按车辆排列顺序出发。

  八、每天下班后必须有两部车值班,驾驶员随车,如有车辆外出按车辆排列顺序值班。

  九、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按交通法规行驶造成的违章(如车辆被拍照),则由该车直接驾驶员自己负责。驾驶员扣分自己负责,如该驾驶员不交罚款,罚款由工资中扣除,公司代缴。

  十、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三证齐全、有效(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否则不得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证件原因被处罚者,则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十一、严禁驾驶员私自卖油,一旦被发现有私自卖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内),除没收所卖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机保证金作为罚款全部扣除,并开除工职。

  十二、驾驶员在外出运输货物时,必须对油品的含水及杂质予以排出,不得把杂质和水运回或放入油库。如果驾驶员不负责任,对运进的水及杂质部分,由驾驶员按油价予以赔偿。

  十三、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能随时直接联系到本人。若联系不通每次罚款100元/人。

  十四、严禁虚报、冒领车辆在途中及其他费用。一经查实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处以冒领金额的两倍罚款,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警告或开除。

  十五、严禁私用公司运输车辆,如有违反没收私分运费,扣除保证金和工资,并开除。

  十六、驾驶员外出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直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按照公司规定,待客户将货款及运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后,接到通知,方可卸车。否则坚决不能给予卸车。若驾驶员擅自卸货。所造成的.货款及运费损失,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十七、驾驶员出发费用及报销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才能给予办理和报销。

  十八、严禁驾驶员在公司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违者罚款1000元/次。

  十九、与同事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不得吵闹、恶言伤人及打架。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违反两次扣除保证金并开除。

  二十、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如果对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造成人为损失,照价赔偿。

  二十一、车辆进入本公司及业务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及业务单位对车辆的出入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给本公司和业务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及罚款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二、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要保持整洁及卫生,驾驶员要穿戴整齐、得体大方。要经常清扫和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性。

  二十三、严禁车辆私自载人或货物,违者罚款1000元。因私自载人或货物所造成的违章、罚款和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所有车辆耗油,所节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场价格和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月___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6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发票管理,维护经济秩序,有利于公司经济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票种类。目前,我公司须使用的发票共有四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3.商业零售税票

  4.服务业统一发票

  第三条发票的管理

  1.发票须由资金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所有发票应一律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2.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每本发票使用时间为两个月(两个自然月份),过期即应注明作废,上税务部门购领新发票时应携带旧发票以备查验。

  第四条发票的使用范围

  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各类物资的销售。

  2.商业零售发票,适用于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直接消费者,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各类物资的'销售。

  3.资金往来发票,适用于往来款项(如预收款、借款、还款、投资收益等)资金收妥的凭据,不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4.服务业专用发票,适用于咨询、代理等提供服务业务的各项收入。以上发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五条发票的使用要求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项目填写齐全,内容正确无误。

  3.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4.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5.销售货物并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若购买方未作帐务处理,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销售方,作废处理。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若购买方已作帐务处理无法退回原发票,购买方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位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罚则。对发票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国阳光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第九条本办法自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8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油耗定额,由储备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3、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2.1、公司设立财务部。

  2.2、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

  (2)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3)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

  (4)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

  (5)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

  2.3、财务部下设:出纳、会计。

  (1)出纳职责:负责办理企业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定期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检查;负责日常资金的划拨和费用报销;负责工资奖金的审核和发放。协助会计人员针对经济事项所对应的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会计职责:根据会计准则准确填制记账凭证;

  审核记账凭证,严格按照会计内部程序进行记账、对账、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编制银行调节表。建立财务成本控制系统,对成本和资金进行控制;对进销存各环节成本有效地监控;对产品的价值进行分析;挖掘降低目标成本的潜力。

  2.4、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5、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6、采购人员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性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质量要求,且价格低于公司核定的计划价,公司将按节约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如果采购原材料价格高于公司核定的计划价公司不支付超额部分的货款;如果违反公司采购程序擅自采购(所有资金往来活动均有财务部门具体实施,严禁采购人员经手采购资金款项),由采购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严重违规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3.2、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根据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审批程序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

  (2)财务人员必须对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完整、合法负责;

  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以现金20xx元为标准)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4)公司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5)公司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将营业收入等款项及时交付资金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支票管理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1)公司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或具体项目)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或项目经办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如发现私自挪用货款不交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公司要严格控制内部员工的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员工调离时资金管理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未经财务部人员及总经理在《员工离职结算单》上签字,人力资源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财务人员审核并注明用途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相关合同要复印备份、编码、登记)

  (6)本公司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2)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电脑及其配件、打印机及其耗材、电话安装及话机等)各种工具(生产、安装、维护等工具),必须由具体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公司财务部人员审核,总经理批准才能采购。办公用品由财务部人员统一管理,采取先调配再采购的原则,任何非财务部人员不得自行购买,任何人员不得超标准领用办公用品。

  (3)低值耗品建立档案,具体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工作异动时办理交接手续,非正常消耗或遗失的要按价赔偿;

  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自行负责,工作异动时办理归还手续,非正常消耗或遗失的要按价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4.2、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管理中心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类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非生产类以外的固定资产管理。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记账价格。

  (2)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法定)

  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3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法定)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管理部牵头、生产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五、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管理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六、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七、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公司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

  7.2、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3、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4、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5、公司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法定!)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八、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12号前上报总经理及有项目负责人。

  8.2、应分别独立核算的项目,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核算有关经济业务,公司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公司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会计人员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

  8.6、公司业根据《会计准则》建立会计科目。

  九、会计档案管理(法定)

  9.1、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资金管理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公司财务管理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公司财务人员、采购业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相关费用、账目的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十、罚则

  1、对现金出纳会计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而造成的现金短少,付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2、项目负责人要配合财务人员对往来账会计要建立双方定期(半年和一年)对账制度,违反往来对账要求,使往来帐超过有效追偿期的,相关负责人要承担渎职责任,并予以相应赔偿。(法定)

  十一、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不完善之处另行发文补充。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劳动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引进

  第三条公司引进员工按公司的实际岗位与发展需要来确定,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员工的标准:

  (一)管理、技术员工:

  1.原则要求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原单位成绩出众者。

  2.能力突出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对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者,优先引进。

  4.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员工。

  (二)非管理、技术员工:

  1.高中以上学历;

  2.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第五条行政事务部负责员工引进工作。除非总经理授权,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招聘。

  第三章甄选

  第六条甄选原则:审查、考试、体检、培训、试用相结合。

  (一)审查:审查包括从业经历、从业态度、能力、业绩、奖惩情况、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办理情况。

  应聘者试用报到前,应向行政事务部提供下列文件:

  1、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2、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3、人才登记表、岗位试用审批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合格表、经济担保书、岗位合同书;

  4、属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应有财务部出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5、同底免冠标准照片5张;

  6、属于调换工作单位的,必须出具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7、其它必要的文件。

  (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以任选取其中一种。

  第七条公司员工甄选程序:

  (一)用人部门申请编制,经行政事务部审核,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事务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招聘。

  (二)员工甄选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办理审查、考试等人事手续,公司决策层指导核定。

  (三)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人员甄选按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员工经过甄选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录用后,凭行政事务部内部调令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

  第九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限:

  (一)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三个月,非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二个月。

  (二)市场营销人员,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

  (三)员工试用期内待遇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试用期内表现优秀者,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批,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限。

  (五)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可以免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行政事务部对试用人员开出内部调令,试用人员持调令在三天内,必须到用人部门报到,五天内用人部门应将回执单传回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凭回执与调令核查考勤。市场营销人员可以顺延五天。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为公司员工:

  (一)被通缉、被判刑、解除公职者;

  (二)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

  (四)亏空公款者;

  (五)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其它不适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疾病者;

  (七)年龄未满18周岁者。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到行政事务部领取员工转正定级表,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所在部门领导鉴定,报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事务部给予转正定级。

  第五章担保

  第十四条接触公司货物、货款、现金、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员工必须办理风险担保手续。

  第十五条根据不同岗位情况的实际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担保管理办法》具体确定担保方式并且签订担保协议书。

  第六章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全员在职期间培训制。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事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可上岗。

  第二十条员工的内部培训分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专业培训由部门具体组织,行政事务部备案,一般培训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参加外派有关培训时,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初审和行政事务部核定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

  (一)在职员工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成人教育学习,国家承认学历者,对规定的考试时间需要请假的按出勤对待,面授课时间需请假按事假处理(凭通知单提前请假)。

  (二)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培训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参加职称考试需请假的按出勤对待,考试通过后,获中级职称(包含技师),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获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奖励1000元。

  第七章调配

  第二十三条经总经理批准与授权、部门主管领导同意,行政事务部有权对公司员工进行调配。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权调配所属员工工作,使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但各部门员工岗位内部调动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调配,由经营班子讨论批准,且应在调配后七天内,将结果报行政事务部。

  第二十五条属公司各部门增补员工采取公开招聘形式,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

  第二十六条员工增补的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写出增补编制申请;

  (二)由行政事务部进行编制审核,在不突破编制的前提下,发布招聘公告;

  (三)公开招聘;

  (四)公布考试录用结果;

  (五)行政事务部下达调任通知书;

  (六)交接报到。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接到调配通知书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工作做好移交,并到新岗位就任,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八条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正、公平、公开;采取纵向逐级考核与横向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员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三十条考核形式:分月度考核、日常、现场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务部为公司考核的职能部门,公司考核以中层干部为主、一般员工为辅,对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务部经总经理授权,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的任免有建议权,对拟任人员有审查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年终考核结果与每年的奖惩及人事调整挂钩。

  第三十四条公司推行“活力评估、动态转换”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分部门、工种,评估出A、B、C三类员工,A类20%、B类75%、C类2—5%。

  第三十五条具体考核办法按《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六条奖惩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十七条奖惩形式: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处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员工做出特殊贡献的可分别给予通令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授予优秀正好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党(团)员、正好标兵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经济嘉奖,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别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八条经济嘉奖分为月度先进部门奖励、特别嘉奖、“好一点工程”奖。

  第三十九条年终绩效奖金:

  1、年终奖金的标准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由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实行内部市场管理的市场主体的年终奖金从内部市场规定执行。

  3、签订责任状的从责任状执行。

  4、年终奖的发放对象为出勤在三个月以上的年底在岗员工、当年正常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年底未在岗员工。但当年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和因员工本人违规受处罚离开公司的无年终奖。

  5、全年事假累计(不包括经批准的培训请事假的情况)超过三十天的无年终奖。

  第四十条经济处罚:

  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的同时,亦要受到经济处罚。

  1、受警告处分者,罚款20-50元;

  2、受记过处分者,罚款50-100元;

  3、受记大过处分者,罚款100-300元;

  4、因故意损坏公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全额赔偿;

  5、因致伤他人造成的他人损失由致伤人全额赔偿;

  6、因过失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可由多人分担)按以下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5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50%-4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40%-3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7、员工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按下列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10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100%-8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80%-6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8、对经济损失负领导责任者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章活力评估、动态转换

  第四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的“活力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转换”。

  第四十二条对于非中层管理员工,公司每年按2—5%的比例进行动态转换,即按同类员工中“活力评估”结果为C类者予以转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实行末位转换制。

  第四十三条根据“活力评估”结果予以降级(职)、降薪、调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形式的动态转换。

  第十一章福利保险

  第四十四条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生产制造系统人员。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系统居间人员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福利包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婚丧福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女工卫生费、节日慰问物资、员工互助金等。

  第四十六条员工医疗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1、员工因病、非因工负伤的费用以医保卡支付。

  2、离休干部的医疗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医疗期待遇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非因工致残或患有不可治愈疾病(非职业病)员工劳动合同处理,按1994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执行。

  5、员工工伤管理按劳动工伤部门规定及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政府专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五项保险办理办法如下:

  (一)档案人事关系在公司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统一由公司办理五项保险。

  (二)原则上,公司不得招聘录用与原单位尚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于确属城镇企业下岗职工或者事业单位留职停薪人员必须凭其与原单位的协议书证明,也不得重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挂靠人事关系,而只能签订营销合同或者其它相关协议,必须由其在原单位自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员工个人或档案托管单位办理,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持票据向公司申请报销。

  2.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为避免重复办理,这部分员工应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事务部审核后办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婚丧、计划内生育分娩,享受慰问金:

  (一)在职员工生育小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致以贺仪100元;

  (二)员工结婚,公司致以贺仪100元(结婚男女双方员工都在本公司的共计200元)。

  (三)员工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后,公司将致以奠仪200元。

  (四)员工去世,除按国家规定给予丧葬费用外,公司致以奠仪200元。

  第四十九条公司鼓励工会设立员工互助基金。

  第五十条女员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一)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女员工违反国家和公司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待遇。

  第五十一条档案在公司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统一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计算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第五十二条公司离、退休、内退人员原则上养老休息,不提倡从事他业,如因从事他业引起的伤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三条员工因公致残或死亡,依劳动保险条例向有关机构申请给付伤残费用。

  第五十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节日慰问物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册员工。

  第十二章劳动鉴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设立劳动考评委员会,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非工伤的鉴定建议,医疗费责任的分析,报劳动部门鉴定,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劳动保险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所有员工的工伤鉴定及事故责任判断以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五十七条由于本人原因非工负伤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员工工伤待遇:

  (一)抢救国家、公司财产及他人生命致伤的,工资福利均按出勤对待,工伤医疗住院费用核报按工伤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内因意外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伤残不能工作的,工伤住院期间,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经申请核准每天可享受陪护费20。00元,工资视同正常出勤按《薪酬管理办法》发放。

  第五十九条工伤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工伤鉴定,否则做事假论处。

  第十三章请假与休假

  第六十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以及轮休假。

  第六十一条员工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签批,报规定的权限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安排妥工作代理人),经行政事务部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二条请假核批标准:

  (一)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处、室、车间负责人核准;

  (二)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

  (三)请假三天以上,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四)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第六十三条员工请假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又获电话认可的,书面手续必须事后二天内委托部门相关人员办理完毕。未经核准的缺勤,以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消假又未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四条员工请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需办理续假手续,报行政事务部核准,部门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工伤、病假以外续假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天,且每次只能续假一次。所在部门负责人均无权决定续假。

  第六十五条假期标准: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因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可以请病假,请病假一天以上需具备(医保定点)医院证明。

  (三)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加十二天,假日须连续,不可中途分开(公休日在期间时不另行计算)。

  (四)产假:

  1、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并办理了一孩准生证的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可增加15天,产后女扎的出院后另增加21天,产育期间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30天,晚育者再增加30天。

  2、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请假期间按事假对待;

  3、产假期间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五)计划生育假:

  1、取环一天;

  2、放环三天;

  3、男扎七天;

  4、女扎二十一天;

  5、第一胎产后三个月内应采取节育措施,三个月内怀孕流产者可休息15天,未采取节育措施而造成流产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以上休假期内工资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正常休假不影响工资升级。

  (六)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丧假五天(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时丧假三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视同出勤对待。

  2、逾期可申请以事假处理。

  (七)轮休假:

  1、员工属于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且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凭部门考勤可以累计入轮休假。

  2、轮休假不越年累计。属于休轮休假的,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3、以上各种假期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星期六、星期日与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假休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时间,休假日照常上班以公司通知为准,公司实行星期六部门值班制。

  第六十七条国家法定假日如下:

  (一)元旦节一月一日一天

  (二)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五月三日三天

  (三)国庆节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三天

  (四)春节三天

  (五)其政府机关规定的假日

  第十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续签

  第六十八条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十九条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除、终止、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本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一)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事务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手续,否则公司扣除辞职者一个月工资,并保留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权力。

  (二)因公司不适用而被辞退的员工,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其档案移交失业保险机构。

  第七十条员工调离公司而转移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一条员工自动离职的,公司予以除名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时间确定为不经批准连续15天无故不上班。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到行政事务部核准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并在五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

  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到期,根据劳动用工计划,公司决定不需续签的,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并及时办理有关离岗离职手续,但公司可发放员工工资到合同期满(管理、辅助人员按离岗前一个月本人的工资,计件员工按岗位工资2倍的标准发放)。

  第七十四条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一切财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适用《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六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自国家审判机关定罪量刑宣判生效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经公司授权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九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情况每年对本制度修订一次,未修订之前,以原制度执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

  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着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二、财务管理体系

  第一条 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长、总裁领导财务会计机构、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及本制度。公司总裁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即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财务部

  第三条 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受董事长和总裁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对总裁和董事长负责。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本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三、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

  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条 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第三条 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 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 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四、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商业物业、存货与固定资产。

  第二条 实物管理部门

  (1)商业物业,由本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2)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所有资产的档案材料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各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登记,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依其类别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四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裁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总裁办公室具体执行。购置后由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庆阳市天河音响灯光工程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金平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出城营运必须去治安岗亭登记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警,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公司领导,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4

  前言

  江苏南通zz建筑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建筑企业,经过历年的发展,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要适应日新月异的建筑业发展形势和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现代和将来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北京申奥成功给建筑业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迫切需要我们制订一套能适应新形势且符合广大职工利益及企业发展要求的规范具体、具可操作性的严格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使它能够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并更大地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绍了从公司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员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第二章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进的灯塔、是集团发展的秘决;第三章是个人工作的内容;第四、五章需要全体人员对照学习;第六至十五章是针对性内容,需要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的。

  希望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对照学习本管理制度,并且作为今后工作的实施准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抵制。大家应正确面对各种奖罚,摆正个人与企业的关系,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为原则,确立先公后己的指导思想,不折不扣、义不容辞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家应当懂得:只有公司兴旺发达,才会有广大干部职工丰厚的回报。最后希望大家对其中的不妥之处积极批评指正。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释义

  一、在本章程中“法规”指《公司法》;“印鉴”指公司的通常印鉴;“书记员”指任何被指派履行公司书记员职务的人;如无相反旨意,书面材料应解释为包括印刷、平版印刷、拍照和其它可见的文字表现或复制形式材料;本章程所含的单词和词组应按《法律解释法》以及本章程对公司产生约束力之日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释。

  二、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发行公司股票,所发行的股票可附有董事会按公司通常决议所决定的有关红利、投票资本利润率、或其它事项的优先、延期、或其它特殊权利或限制,但不得影响已经授予任何现存股票股东的任何特权。

  三、根据《公司法》,经一般决议通过,任何优先股均可发行为可赎股份,或按公司意愿,发行成必须赎回的股份。

  四、当股份资本分为不同种类的股票时,每种股票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种股票的发行条件另有规定),经该种发行股票75%的股民书面认可,或经该种股票股民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专门许可,则可以变更。本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可适用于此种股东特别大会,但会议法定人数至少必须为两人,持有或代表该发行股票三分之一的股份,且任何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可要求进行投票。

  五、股民所拥有的优先股的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股票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均应视为可因设立或发行同等股票而作变更。

  六、公司有权按《公司法》规定支付佣金,但应将支付或同意支付的佣金比率或数额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予以披露,且佣金比率不得超过有关股份发行价格的10%,或佣金数额不得超过等同于该发行价格10%的数额(依情况而定)。此种佣金可用现金支付,或用缴清股票或缴清部分股票的股票支付,或部分用现金部分用股票支付。在每次发行股票时,公司也可依法如此支付经纪费。

  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公司不承认任何人按信托持有任何股份,公司无义务或责任承认(即使出有有关通知)任何股票或股票单位所附的衡平法上的权益、或有权益、未来权益或部分权益(除非本章程或法律另有规定)或与任何股票有关的任何其它权益,注册股东享有的总体绝对权利除外。

  八、根据《公司法》规定,凡注册登记的股民均有权免费得到盖有公司印记的股权证,就数人持一股或数股情况而言,公司无义务向所有联合股东发放卡证,每股只需向其中一个股东发放一张卡证即可。

  九、对所有已经催交的或在规定时间应交的股款(不管目前是否应交)的股份(未缴清股款的股份),公司都享有优先留置权,对所有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目前应由他或用他的财产向公司支付股款的所有股份(缴清股款的股份除外),公司也享有优先留置权;但董事会可随时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不受本章程规定约束。公司对股份享有的留置权,如果有,应当扩大适用到与股份有关的所有红利上。

  十、公司可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公司享有留置权的股份,但只有当与留置权有关的一笔款项到期应付后,或在将要求支付与留置权有关的应付部分款项的书面通知送交注册股东,或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送交有权接收股份的人14天后方可进行出售。

  十一、为执行此种销售,董事会可授权某人将所售股份转让给买方。买方应登记作为所转让股份的股东,他无义务注意购买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也不得因销售程序的不正规或无效而受影响。

  十二、销售所得应由公司接收,用于支付所属留置部分现已到期应付的款项,如有剩余,应当(扣除在出售前同样属于留置款项,但目前尚还未到期的款额)交付给在销售之日股份的持有人。

  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向股东催缴股款(不论是就票面价值或是溢价),而不必按股票分配条款规定的期限,只要催缴的款额未超过股票票面价值的25%,或缴日期超过上次催缴所定支付日期一个月,所有股东必须(但至少得在14天前收到通知,说明缴款的时间或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公司缴纳所催缴的款额。董事会可以撤销或延长缴款通知。

  十四、催缴股款通知应被视为在董事会通过催缴通知决议时已经发出,且可规定分期支付。

  十五、一股份的联合股东可共同或分别支付所催缴的股款。

  十六、如果在规定之日没有缴清所催缴的某笔股款,应交股款的人应缴纳从规定缴款之日起到事实上缴清款项之时为止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本金的8%,数目由董事会决定,但董事会也有权全部或部分免去此种利息。

  十七、凡按股票发行条款规定在分配时或在某一规定日期应缴纳的股款,不论是票面价值或溢价,根据本章程规定,均应视为是发有正式催缴通知,且应在股票发行条款规定的日期予以缴款,倘若不缴,应视正式催缴股款后款项到期支付,于是将执行本章程所有有关利息和各种费用的支付、没收、或其它事项的有关规定。

  十八、一旦股票发行,董事会便可按所催缴股款的数额和支付时间区分股东。

  十九、只要认为恰当,董事会可接收股东自愿提交缴纳的未经催缴的全部或部分股款,且就提前缴纳的全部或部分股款支付利息(直到如不提前交付,该股票到期应付为止),年利率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另有决议除外)8%,具体可由董事会和股东在提前缴款时协商。

  第二章 股份转让

  二十、根据本章程规定,任何股东均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应经通常或一般形式或董事会同意的其它形式的书面文件进行。文件可由转让人或其代理人作成,转让人对股份的持有权一直维持到转让登记注册且受让人的姓名被记入股东登记簿为止。

  二十一、转让文书必须交公司登记处登记,同时缴纳登记费,登记费不得超过1美元,董事会可随时规定,转让时还得带上有关的股权证和董事会随时可能合理规定表明转让人有权转让股权的其它证据,根据这些证据,公司将按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赋予的权力登记受让人作为股东,并将转让文件保留。

  二十二、董事会可拒绝登记将股份、未完全缴清股款的股份转让给其不赞成的人,并可拒绝就公司具有留置权的股份转让进行登记。

  二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决定从某时起暂时中止一段时间登记转让,但每年中止转让的日期总和不得超过30天。

  第三章 股份过户

  二十四、当一股东死亡,如果死亡股东是个联合持股人,公司应承认其它联合股东有权享有股份权益,如果死亡股东为单独持股人,则其法定个人代表有权享有股份权益;但不得适用本章程之规定去免除一死亡联合股东的与他和其它人所持股份相关的财产的任何义务。

  二十五、凡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取得股份所有权的人,一旦出示董事会随时正当要求出示的证据,可按以下规定,或自己登记作为股东,或提名让某人登记作为受让人,但这两种情况,董事会均有权按该股东死亡或破产前转让其股份时的情况一样,拒绝或中止登记。

  二十六、如取得所有权的人要自己登记作为股东,他必须向公司送达亲自签署的书面通知,说明他的选择。如果他选择让他人登记,他必须给他人制作一份股份转让书以证明他的选择。本章程上述所有有关转让权利和转让登记的限制、限定和规定均应适用于此种通知书或转让书,就原股东未死亡或未破产而由该股东自己签署通知书或转让书一样。

  第四章 股份的.没收

  二十七、如果股东在规定缴款的日期没有交付催缴的股款或分期交付的股款,此后,董事会可在未缴清催缴股款期内的任何时间向股东送达通知,要求他缴付未交足的催款或分期股款,以及可能已经产生的利息。

  二十八、通知上应另定一个日期(从送达通知之日算起,至少得14天之后),规定应在该日或之前缴纳股款,并规定如果在规定之日或之前不予缴纳,所催缴股款的股份应被没收。

  二十九、如果不遵守上述通知书上的规定,在此之后,在通知的股款未缴清之前,可随时根据董事会所作出的有关决议没收所通知的任何股份。此种没收应包括有关被没收股的全部已经宣布,但在没收前尚未真正支付的红利。

  三十、被没收的股份可以出售或按董事会认为恰当的条件和方式予以处置,如董事会认为恰当,可在出售或处置之前随时取消没收。

  三十一、凡股份被没收的人将不再是被没收股份的股东,但他仍然应负责支付至没收之日应由他向公司支付的有关股份的所有款额(连同年利率为8%的就该笔未偿付款额利息,从没收之日算起,如果董事会认为应当支付此种利息),但如果他交足所有有关股份的此种款项,其责任应从缴清之时予以终止。

  三十二、制作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声明人是公司的一名董事或书记,并声明公司的某一股份已经在声明书中所述的日期被合法没收,该书面声明将是证明所声明事实属实,任何人也不能对股份提出所有权要求的确凿证据。

  三十三、出售或处置股份如有所得,公司可以接受,且可向股份购买人或接受处置股份的人签发转让书,凭此他可登记作为股东,如果有购买资金,他无义务负责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不得因没收、出售、或处置股份的程序不当或不合法而受影响。

  三十四、本章程有关没收的规定应适用于任何按股票发行条件在规定时间应付而没有支付的情况,不管款项是按股票票面价值或是按溢价计算,正如正式催缴股款并通知而应以支付一样。股票与证券的转换

  三十五、公司可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将缴足股本的股票转变成证券以及将任何证券转变成任何种类的缴足股本的股票。

  三十六、根据转变成证券前股票的转让规则以及方式,或按情况按近似规则或方式,证券持有人可将全部或部分证券予以转让;但董事会可随时决定转让证券的最低数额,并限制或禁止把此数额分零转让,但最低数额不得超过转换成证券的股票的面额。

  三十七、证券持有人应按所持证券的数额,享有如同持有转换证券的股票的股东享有的有关红利分配、在公司会议上投票、以及就其它事项的权利和特权,但部分证券持有权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除参与公司红利和利益的分配以及参与公司解散时的资产分析外),因为即使是部分股票持有权也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

  三十八、凡适用于缴足股本股票的公司规则也应适用于证券,规则中的“股票”和“股东”两词应包括“证券”和“证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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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优选15篇]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

  一、为保证我公司出口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公司实行厂检员管理制度,要求厂检员尽心尽责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工作。

  二、厂检员必须及时学习并掌握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对竹木藤草制品出品的.各项检疫要求,并对全厂生产、组装、包装各部门员工做好宣传工作,保证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三、出口货物开始生产时,及时跟踪原材料、半成品,及早确保原材料及半成品进行防虫、防蛀、防霉处理,到位充分,在达到检疫要求后进行成品生产工序。

  四、成品生产时,按照各产品属性要求,进行抽检,严格控制水分,如有不符合要求及时反应到相关部门,产品包装时确保内盒中放置足够的防虫防霉防蛀剂。如碰到有不符合防疫标准的情况,厂检员有权力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后继续生产。

  五、厂检员必须定期对原料堆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堆放区进行防虫、防潮处理,包装纸箱及其它辅料仓库的防疫处理。

  六、厂检员要做到及时与报检员、检验检疫部门信息沟通,在国家政策及相关法规有变化要求时,及时反应到公司各管理部门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

  道路货物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物流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公司概况

  XXXX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注册资金为XXXX万元,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集装箱)。

  法定代表人是:XXX

  核准成立公司名称:XXXX物流有限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副总经理XX,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二、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杜绝和减少事故发生。

  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安全行车“三检测”,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车辆故障或道路、现场影响安全行驶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4、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定期保养,及时维护,降低消耗,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5、按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检测工作。

  6、停放车辆应选取安全的地点和位置停放,严禁在危险路段停放车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做到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不超速行车、酒后行车,不将车辆交无关人员驾驶。

  7、发生交通事故,不得逃离现场,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情况迅速报告车队长、安全员,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保险公司。严格执行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以及公司其他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二章方案安全生产管理

  为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交通局货运分局与我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重点整治事故隐患,努力降压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狠抓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要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年内不发生重、特大行车死亡责任事故,设备责任事故,严格控制事故指标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蒋新建同志任组长,覃璞同志任副组长,其成员由韦会芬、刘义、费明等同志组成。具体职责是组织、领导、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以及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

  2、建立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部门单位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技部,安全员的日常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制订《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增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6、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抓好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工作以及到期报废处理车辆的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1、为了加强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作业系数,保证公司运输业务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大事故为零;杜绝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追求无事故、无伤害、无损失。

  3、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用户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4、所有驾驶人员,聘用前必须经过公司规章制度、货运知识、港口、堆场作业规则,工厂内作业规定、运输线路熟悉及相关教育。通过实际驾驶操作,机械性能常识考试,以及综合素质考查后,方可上岗作业。

  5、严格执行安全行车“三检制”,重点是危机行车安全的部位(如:转向、制动系统),增强工作责任感。不按规定执行,一次罚款100元。

  6、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反应,如发现隐瞒不报,处100—300元罚款。

  7、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发现一次不报罚款300元。

  8、行车过程中发生等级事故,按驾驶员聘用协议条款执行。公司规定不允许报销的费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由驾驶员个人支付。

  9、在视线不良的作业现场行驶,应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时速应在15km/小时以内。

  10、驾驶员每天交接班时,必须对车辆的重点部位,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部位、灯光、照明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现漏检,一次对两班当班驾驶员各罚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将对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机检查处理,以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2、车辆进出作业现场(堆场)时,应减速慢行,按规定进出,严禁逆行,发现一次超速行驶罚款50元。

  13、叉车作业时,运输车辆应与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离,装箱作业须待叉车停稳后,运箱车辆方可进入作业区,根据叉车信号调整车位,严禁同时起动车辆。

  14、车辆在堆场内行驶,不得紧靠集装箱堆放区行驶,应保持5m以外安全距离,如发现违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发生,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15、工厂内作业,应注意避让小车和乘座车,不得抢道行驶,如发现因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对责任人加重处理。

  16、驾驶员在堆场内或厂区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公司主管部门处理,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如发现因此寻畔兹事,挑起事端者,除赔偿损失外,将立即予以辞退。

  17、事故调查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过,不吸取教训不放过,不采取措施不放过。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此制度。

  一、安全检查概述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安全检查实行分级、分层次进行,具体划分为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各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停车场、车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各单位安全员实行的日常安全检查。

  二、公司安全大检查

  1、公司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年实施二次(即安全月活动的安全检查和中秋、国际期间的安全检查),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带队,成员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各分管副总、公司办公室和业务部部长、安技部全体人员组成。

  2、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将深入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良好,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安全学习培训有无按规定进行,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齐全,对各经营单位的现场进行检查,并由安技部人员做好检查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或安全隐患,由检查小组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书面报告安全检查小组,安全检查小组将委托安技部进行验收、复检,验收合格,由安技部口头向检查小组组长汇报;如验收不合格,由安技部重新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实行定点跟踪,直至整改合格。

  4、安技部日常安全检查。安技部对各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时间在每月14日前后,检查内容与公司安全检查小组的检查项目相同。

  三、运输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

  1、运输经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部门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技部全体成员、安全员等组成。

  2、检查小组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审验、维修记录,各项安全检查记录,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驾修人员安全培训、学习记录,驾驶员违章情况及学习交通法规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3、对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四、综合经营部门的安全检查

  1、公司及其综合经营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由第一安全责任带队,成员由直接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2、检查小组要深入各个运作场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员工安全培训、学习的记录,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状况,车辆回场必检的记录以及车辆出场记录、供电线路等,指定专人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是安全隐患,应即时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整改完毕后,由第一安全责任人或直接安全责任人验收,至合格为止。

  4、车辆的安全检查。运输经营部门下属的'各运输车辆,其实际经营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车辆的审验及维修情况,运行车辆的状况,车辆及驾驶的违章情况,违章驾驶员的培训学习情况,车辆回场必检及出场检查的情况,发现隐患要即时整改,对自查情况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5、各营运车辆驾驶员应按照职责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果一时处理不了,要马上报告公司管理人员,由公司管理人员组织人力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查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把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此预案。

  一、重大事故的应急措施

  1、一旦发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弄清出事地点、时间、伤亡情况等第一手资料,并及时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即董事长、总经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安技部。

  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开会,研究有关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同时将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上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迅速派出安全专业小组和协调联络专业小组的有关人员及车队长赶赴事故现场,一方面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另一方面协助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事故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做好伤员的送治、抢救工作。

  事故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和有关成员要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顺利、及时的解决。

  二、死亡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在弄清事故情况后,马上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安技部,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运输部的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协助交警部门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即时将情况报告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三、一般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死亡),安全员在获情后,应将情况尽快

  报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安技部。

  2、运输部负责人应带领车队长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协助交警进行处理,并与保险部门进行联系,做好索赔理赔工作。

  四、小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生小事故,车队长、安全员在获知情况后,应尽快报告运输部负责人,运输部负责人接报后,可委托车队长、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应将情况报安技部备案。

  第五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5、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6、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7、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8、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9、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二、车辆管理

  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2、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安全员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奖优罚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此办法:

  1、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抓得好,未发生任何事故的单位,可参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比,对评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部门,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任何事故的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可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公司发给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3、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特大交通伤亡事故或特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4、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重大交通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5、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伤亡事故或火灾伤亡事故,取消该单位评比一切先进的资格,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直接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视程度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6、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造成发生交通事故,虽未有死亡但经济损失严重,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

  7、术语解释。本办法中所指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

  8、附则

  本管理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管理规范的规定有冲突的其他规章制度或条款,以本管理规范规定为准。

  (盖章)签字:

  重庆外经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3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4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内部刊物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2、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1.3、公司安全稽查部针对各岗位特点组织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4、新入职的油料保管人员必须进行岗前的消防培训I,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油料保管人员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2.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2、公司安全稽查部、综合办公室、后勤保障部每月对公司场站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2.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2.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3.1、公司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晚班值班人员对车辆摆放负责,要留出疏散通道。

  3.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4.1、运营车辆配备的灭火器每日由驾驶员进行自查,保证每辆车的灭火器有效。各场站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

  4.2、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稽查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到供应科进行更换,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安全稽查部对更换消防施设、设备要制定台账存档。

  5、消防器材管理:

  5.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5.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5.4、线路的消防器材由线路队长(班组长)管理,各部室的消防器材由部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1、各部室、各线路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6.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相关部室、线路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6.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线路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5、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5.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5.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6.5.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6.5.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6.5.5、员工通勤所用电动车应在集中充电点进行补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7.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7.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7.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7.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8.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8.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8.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9.1、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9.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9.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g.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h.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和工作需要,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做到听从领导安排,服从领导分配,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驾驶员外出与客户要礼貌用语,以礼待人。不乱透漏业务及生产和油品的相关保密信息,如有违反(经客户反馈意见确认后)罚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开除。

  三、驾驶员缴纳保证金3000元。驾驶员离职时无违反公司规定时退还给驾驶员本人。

  四、驾驶员出发要按规定时间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须通知领导。如不按规定返回,处500元/日的罚款。

  五、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人员及车辆损失有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生活补助

  1、车辆备勤生活补助为10元/日

  2、车辆外出在东营及滨州区域以内,生活补助为30元/日。

  3、车辆外出东营、滨州区域以外,山东省省内,生活补助为40元/日。

  4、车辆外出山东省以外每天补助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调度记录核实后随工资发放。

  七、豪泺、天龙车辆出发按车辆排列顺序出发。

  八、每天下班后必须有两部车值班,驾驶员随车,如有车辆外出按车辆排列顺序值班。

  九、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按交通法规行驶造成的违章(如车辆被拍照),则由该车直接驾驶员自己负责。驾驶员扣分自己负责,如该驾驶员不交罚款,罚款由工资中扣除,公司代缴。

  十、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三证齐全、有效(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否则不得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证件原因被处罚者,则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十一、严禁驾驶员私自卖油,一旦被发现有私自卖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内),除没收所卖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机保证金作为罚款全部扣除,并开除工职。

  十二、驾驶员在外出运输货物时,必须对油品的含水及杂质予以排出,不得把杂质和水运回或放入油库。如果驾驶员不负责任,对运进的水及杂质部分,由驾驶员按油价予以赔偿。

  十三、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能随时直接联系到本人。若联系不通每次罚款100元/人。

  十四、严禁虚报、冒领车辆在途中及其他费用。一经查实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处以冒领金额的两倍罚款,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警告或开除。

  十五、严禁私用公司运输车辆,如有违反没收私分运费,扣除保证金和工资,并开除。

  十六、驾驶员外出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直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按照公司规定,待客户将货款及运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后,接到通知,方可卸车。否则坚决不能给予卸车。若驾驶员擅自卸货。所造成的.货款及运费损失,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十七、驾驶员出发费用及报销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才能给予办理和报销。

  十八、严禁驾驶员在公司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违者罚款1000元/次。

  十九、与同事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不得吵闹、恶言伤人及打架。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违反两次扣除保证金并开除。

  二十、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如果对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造成人为损失,照价赔偿。

  二十一、车辆进入本公司及业务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及业务单位对车辆的出入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给本公司和业务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及罚款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二、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要保持整洁及卫生,驾驶员要穿戴整齐、得体大方。要经常清扫和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性。

  二十三、严禁车辆私自载人或货物,违者罚款1000元。因私自载人或货物所造成的违章、罚款和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所有车辆耗油,所节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场价格和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月___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6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发票管理,维护经济秩序,有利于公司经济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票种类。目前,我公司须使用的发票共有四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3.商业零售税票

  4.服务业统一发票

  第三条发票的管理

  1.发票须由资金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所有发票应一律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2.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每本发票使用时间为两个月(两个自然月份),过期即应注明作废,上税务部门购领新发票时应携带旧发票以备查验。

  第四条发票的使用范围

  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各类物资的销售。

  2.商业零售发票,适用于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直接消费者,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各类物资的'销售。

  3.资金往来发票,适用于往来款项(如预收款、借款、还款、投资收益等)资金收妥的凭据,不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4.服务业专用发票,适用于咨询、代理等提供服务业务的各项收入。以上发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五条发票的使用要求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项目填写齐全,内容正确无误。

  3.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4.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5.销售货物并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若购买方未作帐务处理,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销售方,作废处理。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若购买方已作帐务处理无法退回原发票,购买方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位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罚则。对发票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国阳光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第九条本办法自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8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油耗定额,由储备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3、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

  2.1、公司设立财务部。

  2.2、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

  (2)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3)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

  (4)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

  (5)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

  2.3、财务部下设:出纳、会计。

  (1)出纳职责:负责办理企业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定期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检查;负责日常资金的划拨和费用报销;负责工资奖金的审核和发放。协助会计人员针对经济事项所对应的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2)会计职责:根据会计准则准确填制记账凭证;

  审核记账凭证,严格按照会计内部程序进行记账、对账、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各种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编制银行调节表。建立财务成本控制系统,对成本和资金进行控制;对进销存各环节成本有效地监控;对产品的价值进行分析;挖掘降低目标成本的潜力。

  2.4、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5、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6、采购人员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性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质量要求,且价格低于公司核定的计划价,公司将按节约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如果采购原材料价格高于公司核定的计划价公司不支付超额部分的货款;如果违反公司采购程序擅自采购(所有资金往来活动均有财务部门具体实施,严禁采购人员经手采购资金款项),由采购人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严重违规者承担法律责任。

  三、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3.2、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根据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审批程序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

  (2)财务人员必须对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完整、合法负责;

  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以现金20xx元为标准)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4)公司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5)公司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将营业收入等款项及时交付资金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支票管理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1)公司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或具体项目)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或项目经办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如发现私自挪用货款不交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公司要严格控制内部员工的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员工调离时资金管理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未经财务部人员及总经理在《员工离职结算单》上签字,人力资源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财务人员审核并注明用途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相关合同要复印备份、编码、登记)

  (6)本公司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2)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电脑及其配件、打印机及其耗材、电话安装及话机等)各种工具(生产、安装、维护等工具),必须由具体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公司财务部人员审核,总经理批准才能采购。办公用品由财务部人员统一管理,采取先调配再采购的原则,任何非财务部人员不得自行购买,任何人员不得超标准领用办公用品。

  (3)低值耗品建立档案,具体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工作异动时办理交接手续,非正常消耗或遗失的要按价赔偿;

  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自行负责,工作异动时办理归还手续,非正常消耗或遗失的要按价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4.2、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管理中心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类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非生产类以外的固定资产管理。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记账价格。

  (2)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法定)

  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3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法定)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管理部牵头、生产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五、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管理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六、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七、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公司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

  7.2、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3、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4、公司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5、公司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法定!)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八、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12号前上报总经理及有项目负责人。

  8.2、应分别独立核算的项目,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核算有关经济业务,公司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公司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会计人员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

  8.6、公司业根据《会计准则》建立会计科目。

  九、会计档案管理(法定)

  9.1、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资金管理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公司财务管理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公司财务人员、采购业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相关费用、账目的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账15年、明细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辅助账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十、罚则

  1、对现金出纳会计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而造成的现金短少,付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

  2、项目负责人要配合财务人员对往来账会计要建立双方定期(半年和一年)对账制度,违反往来对账要求,使往来帐超过有效追偿期的,相关负责人要承担渎职责任,并予以相应赔偿。(法定)

  十一、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股东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不完善之处另行发文补充。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人事劳动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引进

  第三条公司引进员工按公司的实际岗位与发展需要来确定,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的原则。

  第四条引进员工的标准:

  (一)管理、技术员工:

  1.原则要求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原单位成绩出众者。

  2.能力突出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标准,但必须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对高职称、高学历、高学位者,优先引进。

  4.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进员工。

  (二)非管理、技术员工:

  1.高中以上学历;

  2.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第五条行政事务部负责员工引进工作。除非总经理授权,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招聘。

  第三章甄选

  第六条甄选原则:审查、考试、体检、培训、试用相结合。

  (一)审查:审查包括从业经历、从业态度、能力、业绩、奖惩情况、离职原因及离职手续办理情况。

  应聘者试用报到前,应向行政事务部提供下列文件:

  1、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2、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3、人才登记表、岗位试用审批表、(医保定点)医院体检合格表、经济担保书、岗位合同书;

  4、属于市场营销人员的,应有财务部出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5、同底免冠标准照片5张;

  6、属于调换工作单位的,必须出具最后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7、其它必要的文件。

  (二)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可以任选取其中一种。

  第七条公司员工甄选程序:

  (一)用人部门申请编制,经行政事务部审核,报人事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由行政事务部会同用人部门组织招聘。

  (二)员工甄选由行政事务部统一办理审查、考试等人事手续,公司决策层指导核定。

  (三)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人员甄选按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员工经过甄选并经岗前培训合格录用后,凭行政事务部内部调令到用人部门报到上岗。

  第九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试用。

  第十条试用期限:

  (一)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三个月,非管理、技术岗位员工二个月。

  (二)市场营销人员,试用期统一为三个月。

  (三)员工试用期内待遇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试用期内表现优秀者,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签批,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限。

  (五)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新进入公司的员工,可以免除试用期。

  第十一条行政事务部对试用人员开出内部调令,试用人员持调令在三天内,必须到用人部门报到,五天内用人部门应将回执单传回行政事务部,行政事务部凭回执与调令核查考勤。市场营销人员可以顺延五天。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为公司员工:

  (一)被通缉、被判刑、解除公职者;

  (二)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者;

  (三)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

  (四)亏空公款者;

  (五)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六)患有精神病或其它不适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疾病者;

  (七)年龄未满18周岁者。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到行政事务部领取员工转正定级表,本人写出工作总结,所在部门领导鉴定,报行政事务部核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事务部给予转正定级。

  第五章担保

  第十四条接触公司货物、货款、现金、技术和商业机密的员工必须办理风险担保手续。

  第十五条根据不同岗位情况的实际需要,按照本公司的《担保管理办法》具体确定担保方式并且签订担保协议书。

  第六章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全员在职期间培训制。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事务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可上岗。

  第二十条员工的内部培训分一般培训和专业培训。专业培训由部门具体组织,行政事务部备案,一般培训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

  第二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参加外派有关培训时,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初审和行政事务部核定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

  (一)在职员工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成人教育学习,国家承认学历者,对规定的考试时间需要请假的按出勤对待,面授课时间需请假按事假处理(凭通知单提前请假)。

  (二)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培训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参加职称考试需请假的按出勤对待,考试通过后,获中级职称(包含技师),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获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奖励1000元。

  第七章调配

  第二十三条经总经理批准与授权、部门主管领导同意,行政事务部有权对公司员工进行调配。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权调配所属员工工作,使员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但各部门员工岗位内部调动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调配,由经营班子讨论批准,且应在调配后七天内,将结果报行政事务部。

  第二十五条属公司各部门增补员工采取公开招聘形式,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组织。

  第二十六条员工增补的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写出增补编制申请;

  (二)由行政事务部进行编制审核,在不突破编制的前提下,发布招聘公告;

  (三)公开招聘;

  (四)公布考试录用结果;

  (五)行政事务部下达调任通知书;

  (六)交接报到。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接到调配通知书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原工作做好移交,并到新岗位就任,不得无故延迟或推诿。

  第八章考核

  第二十八条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力求公正、公平、公开;采取纵向逐级考核与横向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员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第三十条考核形式:分月度考核、日常、现场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务部为公司考核的职能部门,公司考核以中层干部为主、一般员工为辅,对员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务部经总经理授权,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的任免有建议权,对拟任人员有审查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年终考核结果与每年的奖惩及人事调整挂钩。

  第三十四条公司推行“活力评估、动态转换”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分部门、工种,评估出A、B、C三类员工,A类20%、B类75%、C类2—5%。

  第三十五条具体考核办法按《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惩

  第三十六条奖惩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三十七条奖惩形式: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处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于员工做出特殊贡献的可分别给予通令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授予优秀正好人、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党(团)员、正好标兵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经济嘉奖,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别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八条经济嘉奖分为月度先进部门奖励、特别嘉奖、“好一点工程”奖。

  第三十九条年终绩效奖金:

  1、年终奖金的标准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由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2、实行内部市场管理的市场主体的年终奖金从内部市场规定执行。

  3、签订责任状的从责任状执行。

  4、年终奖的发放对象为出勤在三个月以上的年底在岗员工、当年正常退休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年底未在岗员工。但当年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和因员工本人违规受处罚离开公司的无年终奖。

  5、全年事假累计(不包括经批准的培训请事假的情况)超过三十天的无年终奖。

  第四十条经济处罚:

  员工受到行政处分的同时,亦要受到经济处罚。

  1、受警告处分者,罚款20-50元;

  2、受记过处分者,罚款50-100元;

  3、受记大过处分者,罚款100-300元;

  4、因故意损坏公物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全额赔偿;

  5、因致伤他人造成的他人损失由致伤人全额赔偿;

  6、因过失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可由多人分担)按以下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5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50%-4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40%-3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7、员工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按下列标准赔偿(分段计算):

  ①500元以下者100%;

  ②500元以上-20xx元者100%-80%;

  ③20xx元以上-10000元者80%-60%;

  ④10000元以上者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标准。

  8、对经济损失负领导责任者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章活力评估、动态转换

  第四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的“活力评估”结果进行“动态转换”。

  第四十二条对于非中层管理员工,公司每年按2—5%的比例进行动态转换,即按同类员工中“活力评估”结果为C类者予以转换。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实行末位转换制。

  第四十三条根据“活力评估”结果予以降级(职)、降薪、调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形式的动态转换。

  第十一章福利保险

  第四十四条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生产制造系统人员。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营销系统居间人员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员工福利包括: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婚丧福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女工卫生费、节日慰问物资、员工互助金等。

  第四十六条员工医疗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

  1、员工因病、非因工负伤的费用以医保卡支付。

  2、离休干部的医疗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医疗期待遇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非因工致残或患有不可治愈疾病(非职业病)员工劳动合同处理,按1994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执行。

  5、员工工伤管理按劳动工伤部门规定及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政府专业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五项保险办理办法如下:

  (一)档案人事关系在公司且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统一由公司办理五项保险。

  (二)原则上,公司不得招聘录用与原单位尚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于确属城镇企业下岗职工或者事业单位留职停薪人员必须凭其与原单位的协议书证明,也不得重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挂靠人事关系,而只能签订营销合同或者其它相关协议,必须由其在原单位自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由员工个人或档案托管单位办理,公司承担部分由本人持票据向公司申请报销。

  2.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为避免重复办理,这部分员工应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事务部审核后办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婚丧、计划内生育分娩,享受慰问金:

  (一)在职员工生育小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司致以贺仪100元;

  (二)员工结婚,公司致以贺仪100元(结婚男女双方员工都在本公司的共计200元)。

  (三)员工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后,公司将致以奠仪200元。

  (四)员工去世,除按国家规定给予丧葬费用外,公司致以奠仪200元。

  第四十九条公司鼓励工会设立员工互助基金。

  第五十条女员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一)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女员工违反国家和公司计划生育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待遇。

  第五十一条档案在公司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统一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计算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第五十二条公司离、退休、内退人员原则上养老休息,不提倡从事他业,如因从事他业引起的伤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三条员工因公致残或死亡,依劳动保险条例向有关机构申请给付伤残费用。

  第五十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节日慰问物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册员工。

  第十二章劳动鉴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设立劳动考评委员会,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非工伤的鉴定建议,医疗费责任的分析,报劳动部门鉴定,具体实施办法依照劳动保险部门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所有员工的工伤鉴定及事故责任判断以劳动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五十七条由于本人原因非工负伤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员工工伤待遇:

  (一)抢救国家、公司财产及他人生命致伤的,工资福利均按出勤对待,工伤医疗住院费用核报按工伤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内因意外的,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伤残不能工作的,工伤住院期间,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经申请核准每天可享受陪护费20。00元,工资视同正常出勤按《薪酬管理办法》发放。

  第五十九条工伤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工伤鉴定,否则做事假论处。

  第十三章请假与休假

  第六十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以及轮休假。

  第六十一条员工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签批,报规定的权限领导批准(部门领导安排妥工作代理人),经行政事务部审批备案,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二条请假核批标准:

  (一)请假一天以内,由所在处、室、车间负责人核准;

  (二)请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

  (三)请假三天以上,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四)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的公司领导、总经理(授权领导)核准;

  第六十三条员工请假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又获电话认可的,书面手续必须事后二天内委托部门相关人员办理完毕。未经核准的缺勤,以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消假又未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第六十四条员工请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者,需办理续假手续,报行政事务部核准,部门主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工伤、病假以外续假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三天,且每次只能续假一次。所在部门负责人均无权决定续假。

  第六十五条假期标准:

  (一)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二)病假:因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可以请病假,请病假一天以上需具备(医保定点)医院证明。

  (三)婚假:婚假三天,晚婚加十二天,假日须连续,不可中途分开(公休日在期间时不另行计算)。

  (四)产假:

  1、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并办理了一孩准生证的正常产假90天,难产的可增加15天,产后女扎的出院后另增加21天,产育期间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30天,晚育者再增加30天。

  2、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请假期间按事假对待;

  3、产假期间工资与福利待遇按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五)计划生育假:

  1、取环一天;

  2、放环三天;

  3、男扎七天;

  4、女扎二十一天;

  5、第一胎产后三个月内应采取节育措施,三个月内怀孕流产者可休息15天,未采取节育措施而造成流产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以上休假期内工资按《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正常休假不影响工资升级。

  (六)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丧假五天(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时丧假三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视同出勤对待。

  2、逾期可申请以事假处理。

  (七)轮休假:

  1、员工属于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且未领取加班工资的,凭部门考勤可以累计入轮休假。

  2、轮休假不越年累计。属于休轮休假的,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3、以上各种假期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十六条星期六、星期日与国家法定假日为公司假休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时间,休假日照常上班以公司通知为准,公司实行星期六部门值班制。

  第六十七条国家法定假日如下:

  (一)元旦节一月一日一天

  (二)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五月三日三天

  (三)国庆节十月一日至十月三日三天

  (四)春节三天

  (五)其政府机关规定的假日

  第十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续签

  第六十八条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十九条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除、终止、续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本规定履行有关手续。

  (一)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事务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手续,否则公司扣除辞职者一个月工资,并保留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权力。

  (二)因公司不适用而被辞退的员工,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其档案移交失业保险机构。

  第七十条员工调离公司而转移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一条员工自动离职的,公司予以除名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时间确定为不经批准连续15天无故不上班。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到行政事务部核准并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即行终止并在五天内办理好离职手续。

  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到期,根据劳动用工计划,公司决定不需续签的,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并及时办理有关离岗离职手续,但公司可发放员工工资到合同期满(管理、辅助人员按离岗前一个月本人的工资,计件员工按岗位工资2倍的标准发放)。

  第七十四条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在离开公司前,必须交还公司一切财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适用《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六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自国家审判机关定罪量刑宣判生效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经公司授权由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原“规范”、“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九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情况每年对本制度修订一次,未修订之前,以原制度执行。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

  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着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二、财务管理体系

  第一条 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长、总裁领导财务会计机构、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及本制度。公司总裁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即

  董事长 总裁 财务总监 财务部

  第三条 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受董事长和总裁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对总裁和董事长负责。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本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三、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

  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条 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第三条 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 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 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四、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商业物业、存货与固定资产。

  第二条 实物管理部门

  (1)商业物业,由本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2)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所有资产的档案材料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各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登记,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依其类别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四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裁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总裁办公室具体执行。购置后由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庆阳市天河音响灯光工程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金平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出城营运必须去治安岗亭登记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警,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公司领导,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4

  前言

  江苏南通zz建筑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建筑企业,经过历年的发展,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要适应日新月异的建筑业发展形势和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现代和将来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北京申奥成功给建筑业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迫切需要我们制订一套能适应新形势且符合广大职工利益及企业发展要求的规范具体、具可操作性的严格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使它能够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并更大地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绍了从公司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员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第二章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进的灯塔、是集团发展的秘决;第三章是个人工作的内容;第四、五章需要全体人员对照学习;第六至十五章是针对性内容,需要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的。

  希望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对照学习本管理制度,并且作为今后工作的实施准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抵制。大家应正确面对各种奖罚,摆正个人与企业的关系,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为原则,确立先公后己的指导思想,不折不扣、义不容辞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家应当懂得:只有公司兴旺发达,才会有广大干部职工丰厚的回报。最后希望大家对其中的不妥之处积极批评指正。

有限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释义

  一、在本章程中“法规”指《公司法》;“印鉴”指公司的通常印鉴;“书记员”指任何被指派履行公司书记员职务的人;如无相反旨意,书面材料应解释为包括印刷、平版印刷、拍照和其它可见的文字表现或复制形式材料;本章程所含的单词和词组应按《法律解释法》以及本章程对公司产生约束力之日有效的《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释。

  二、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发行公司股票,所发行的股票可附有董事会按公司通常决议所决定的有关红利、投票资本利润率、或其它事项的优先、延期、或其它特殊权利或限制,但不得影响已经授予任何现存股票股东的任何特权。

  三、根据《公司法》,经一般决议通过,任何优先股均可发行为可赎股份,或按公司意愿,发行成必须赎回的股份。

  四、当股份资本分为不同种类的股票时,每种股票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种股票的发行条件另有规定),经该种发行股票75%的股民书面认可,或经该种股票股民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决议专门许可,则可以变更。本章程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在细节上作必要修改后可适用于此种股东特别大会,但会议法定人数至少必须为两人,持有或代表该发行股票三分之一的股份,且任何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可要求进行投票。

  五、股民所拥有的优先股的权利或其它权利,除非股票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均应视为可因设立或发行同等股票而作变更。

  六、公司有权按《公司法》规定支付佣金,但应将支付或同意支付的佣金比率或数额按《公司法》规定的方式予以披露,且佣金比率不得超过有关股份发行价格的10%,或佣金数额不得超过等同于该发行价格10%的数额(依情况而定)。此种佣金可用现金支付,或用缴清股票或缴清部分股票的股票支付,或部分用现金部分用股票支付。在每次发行股票时,公司也可依法如此支付经纪费。

  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公司不承认任何人按信托持有任何股份,公司无义务或责任承认(即使出有有关通知)任何股票或股票单位所附的衡平法上的权益、或有权益、未来权益或部分权益(除非本章程或法律另有规定)或与任何股票有关的任何其它权益,注册股东享有的总体绝对权利除外。

  八、根据《公司法》规定,凡注册登记的股民均有权免费得到盖有公司印记的股权证,就数人持一股或数股情况而言,公司无义务向所有联合股东发放卡证,每股只需向其中一个股东发放一张卡证即可。

  九、对所有已经催交的或在规定时间应交的股款(不管目前是否应交)的股份(未缴清股款的股份),公司都享有优先留置权,对所有以个人名义登记的,目前应由他或用他的财产向公司支付股款的所有股份(缴清股款的股份除外),公司也享有优先留置权;但董事会可随时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不受本章程规定约束。公司对股份享有的留置权,如果有,应当扩大适用到与股份有关的所有红利上。

  十、公司可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公司享有留置权的股份,但只有当与留置权有关的一笔款项到期应付后,或在将要求支付与留置权有关的应付部分款项的书面通知送交注册股东,或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送交有权接收股份的人14天后方可进行出售。

  十一、为执行此种销售,董事会可授权某人将所售股份转让给买方。买方应登记作为所转让股份的股东,他无义务注意购买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也不得因销售程序的不正规或无效而受影响。

  十二、销售所得应由公司接收,用于支付所属留置部分现已到期应付的款项,如有剩余,应当(扣除在出售前同样属于留置款项,但目前尚还未到期的款额)交付给在销售之日股份的持有人。

  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向股东催缴股款(不论是就票面价值或是溢价),而不必按股票分配条款规定的期限,只要催缴的款额未超过股票票面价值的25%,或缴日期超过上次催缴所定支付日期一个月,所有股东必须(但至少得在14天前收到通知,说明缴款的时间或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公司缴纳所催缴的款额。董事会可以撤销或延长缴款通知。

  十四、催缴股款通知应被视为在董事会通过催缴通知决议时已经发出,且可规定分期支付。

  十五、一股份的联合股东可共同或分别支付所催缴的股款。

  十六、如果在规定之日没有缴清所催缴的某笔股款,应交股款的人应缴纳从规定缴款之日起到事实上缴清款项之时为止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本金的8%,数目由董事会决定,但董事会也有权全部或部分免去此种利息。

  十七、凡按股票发行条款规定在分配时或在某一规定日期应缴纳的股款,不论是票面价值或溢价,根据本章程规定,均应视为是发有正式催缴通知,且应在股票发行条款规定的日期予以缴款,倘若不缴,应视正式催缴股款后款项到期支付,于是将执行本章程所有有关利息和各种费用的支付、没收、或其它事项的有关规定。

  十八、一旦股票发行,董事会便可按所催缴股款的数额和支付时间区分股东。

  十九、只要认为恰当,董事会可接收股东自愿提交缴纳的未经催缴的全部或部分股款,且就提前缴纳的全部或部分股款支付利息(直到如不提前交付,该股票到期应付为止),年利率不得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另有决议除外)8%,具体可由董事会和股东在提前缴款时协商。

  第二章 股份转让

  二十、根据本章程规定,任何股东均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应经通常或一般形式或董事会同意的其它形式的书面文件进行。文件可由转让人或其代理人作成,转让人对股份的持有权一直维持到转让登记注册且受让人的姓名被记入股东登记簿为止。

  二十一、转让文书必须交公司登记处登记,同时缴纳登记费,登记费不得超过1美元,董事会可随时规定,转让时还得带上有关的股权证和董事会随时可能合理规定表明转让人有权转让股权的其它证据,根据这些证据,公司将按董事会根据本章程赋予的权力登记受让人作为股东,并将转让文件保留。

  二十二、董事会可拒绝登记将股份、未完全缴清股款的股份转让给其不赞成的人,并可拒绝就公司具有留置权的股份转让进行登记。

  二十三、董事会可随时决定从某时起暂时中止一段时间登记转让,但每年中止转让的日期总和不得超过30天。

  第三章 股份过户

  二十四、当一股东死亡,如果死亡股东是个联合持股人,公司应承认其它联合股东有权享有股份权益,如果死亡股东为单独持股人,则其法定个人代表有权享有股份权益;但不得适用本章程之规定去免除一死亡联合股东的与他和其它人所持股份相关的财产的任何义务。

  二十五、凡因股东死亡或破产而取得股份所有权的人,一旦出示董事会随时正当要求出示的证据,可按以下规定,或自己登记作为股东,或提名让某人登记作为受让人,但这两种情况,董事会均有权按该股东死亡或破产前转让其股份时的情况一样,拒绝或中止登记。

  二十六、如取得所有权的人要自己登记作为股东,他必须向公司送达亲自签署的书面通知,说明他的选择。如果他选择让他人登记,他必须给他人制作一份股份转让书以证明他的选择。本章程上述所有有关转让权利和转让登记的限制、限定和规定均应适用于此种通知书或转让书,就原股东未死亡或未破产而由该股东自己签署通知书或转让书一样。

  第四章 股份的.没收

  二十七、如果股东在规定缴款的日期没有交付催缴的股款或分期交付的股款,此后,董事会可在未缴清催缴股款期内的任何时间向股东送达通知,要求他缴付未交足的催款或分期股款,以及可能已经产生的利息。

  二十八、通知上应另定一个日期(从送达通知之日算起,至少得14天之后),规定应在该日或之前缴纳股款,并规定如果在规定之日或之前不予缴纳,所催缴股款的股份应被没收。

  二十九、如果不遵守上述通知书上的规定,在此之后,在通知的股款未缴清之前,可随时根据董事会所作出的有关决议没收所通知的任何股份。此种没收应包括有关被没收股的全部已经宣布,但在没收前尚未真正支付的红利。

  三十、被没收的股份可以出售或按董事会认为恰当的条件和方式予以处置,如董事会认为恰当,可在出售或处置之前随时取消没收。

  三十一、凡股份被没收的人将不再是被没收股份的股东,但他仍然应负责支付至没收之日应由他向公司支付的有关股份的所有款额(连同年利率为8%的就该笔未偿付款额利息,从没收之日算起,如果董事会认为应当支付此种利息),但如果他交足所有有关股份的此种款项,其责任应从缴清之时予以终止。

  三十二、制作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声明人是公司的一名董事或书记,并声明公司的某一股份已经在声明书中所述的日期被合法没收,该书面声明将是证明所声明事实属实,任何人也不能对股份提出所有权要求的确凿证据。

  三十三、出售或处置股份如有所得,公司可以接受,且可向股份购买人或接受处置股份的人签发转让书,凭此他可登记作为股东,如果有购买资金,他无义务负责资金的使用,他对股份的所有权不得因没收、出售、或处置股份的程序不当或不合法而受影响。

  三十四、本章程有关没收的规定应适用于任何按股票发行条件在规定时间应付而没有支付的情况,不管款项是按股票票面价值或是按溢价计算,正如正式催缴股款并通知而应以支付一样。股票与证券的转换

  三十五、公司可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将缴足股本的股票转变成证券以及将任何证券转变成任何种类的缴足股本的股票。

  三十六、根据转变成证券前股票的转让规则以及方式,或按情况按近似规则或方式,证券持有人可将全部或部分证券予以转让;但董事会可随时决定转让证券的最低数额,并限制或禁止把此数额分零转让,但最低数额不得超过转换成证券的股票的面额。

  三十七、证券持有人应按所持证券的数额,享有如同持有转换证券的股票的股东享有的有关红利分配、在公司会议上投票、以及就其它事项的权利和特权,但部分证券持有权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除参与公司红利和利益的分配以及参与公司解散时的资产分析外),因为即使是部分股票持有权也不赋有此种特权或权益。

  三十八、凡适用于缴足股本股票的公司规则也应适用于证券,规则中的“股票”和“股东”两词应包括“证券”和“证券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