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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班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1 18:11:1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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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班组管理制度(热)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煤矿班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热)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五)学习培训制度;

  (六)安全承诺制度;

  (七)民主管理制度;

  (八)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九)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三章班组长管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第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八条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

  (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

  (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

  (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第二十四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第二十六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第二十八条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班组安全培训

  第二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第三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章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条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第三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第三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第三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第四十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矿长降职处分。

  第六条凡违反安全操作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凡酒后或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凡扒、蹬、跳矿车或乘坐斜井物料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地面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等动火作业,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严重违章爆破作业或私藏火工品、私带火工品上井,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5、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在瓦斯检查中瓦斯检查员漏检、假检或擅离职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6、凡破坏通讯、通风、监测监控及瓦斯抽采设施设备或私自打开密闭、私自进入盲巷,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矿井或作业地点受到水害威胁或出现停风后不及时撤离或拒不撤离;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8、掘进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许掘进距离而进行掘进,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9、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违反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0、违反规程、措施规定不使用超前支护空顶作业;擅自改变支护材料、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开口、贯通等特殊情况时未按规程措施加强支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1、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2、发现其他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将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七条煤矿安全红线规定经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发布执行。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必须严格对照安全红线规定进行检查。

  第九条凡发现违反安全红线规定,检查人员必须现场认定并作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第十条对认定的责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门具体落实,安监部门督查。

  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形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出现多人多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及矿(厂)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诫勉谈话。

  第十三条安监部门每月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第十四条本制度“安全管理红线”中的处分对象“矿长”包含煤矿的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3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

  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

  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

  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

  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

  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

  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

  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

  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

  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

  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

  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

  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

  (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

  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

  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

  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

  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

  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

  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

  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

  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

  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

  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工作是企业的基础工作,加强班组建设,对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推动企业升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沛城煤矿的班组管理工作,特制是本条例。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2条 各分会都要制订班组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难以。同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去无班组工作规划的单位,不能参加班组验收评比,工会根据班组建设需要分:合格、先进、优秀、红旗四级,组织班组升级竞赛。按《班组升级赛验收细则》考核。70—80分为合格班组;81—90为先进班组;90分以上为优秀班组;在优秀班组中选树红旗班组。

  第3条 矿成立班组管理领导委员会,由工会主席任主任,副主席任副主任,各分会主任为委员。班组管理办公室设在工会,张景平负责班组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分会班组管理小组,分会班组长。

  第4条 班组内部要设“二长五大员”,即:班组长,工会小组长,民主管理员,政治宣传员,群监青岗员,经济核算员,生活福利员。两长五大员应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对选举产生的“两长五大员”,分会不经半数以上工人的同意,不得任意调整撤换。五大员可以连任。

  第5条 “两长五大员”的条件:①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③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④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第6条 群监员青岗员享受班组长同等经济待遇;

  第7条 班组实行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工会小组长和五大员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班组培训

  第8条 提高“二长五大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是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二长五大员”必须每年轮训一次。第9条班组长和群监青岗员应是班组培训的重点,每次培训都要进行考核。培训的班组长要撰写班组工作设想。

  第四章 责任与权力

  第10条 班组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企业职工守则〉、〈奖惩条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四建立健全以经济责任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

  五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搞好互助互济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十一条 班组有以下权力

  一根据上级安排的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分配本组织职工工作,组织完成任务。

  二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工人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班组有权拒绝任何干部的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四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记功嘉奖。

  五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质量,人身事故的职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呈报给予处分。

  六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龙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班组有权对企业各级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 班组长主要职责

  一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它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三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四与工会小组长一起拟订班组升级规划,带领全班组成员积极参加班组升级赛,同时,组织好班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五始终不渝地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在自觉接受群监员的安全监督的同时,支持群监员搞好岗位监督。

  六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第十三条 工会小组长主要职责

  一配合和协助班组长搞班组各项工作。

  二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好班组的民主管理活动。关心班组工人生活,同时搞好互助互济,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及时向矿工会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反映工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负责班组各种竞赛的发动和评比工作,大力宣传报导本班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组织班组文体活动。完成矿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做好班组的`劳动保护工作,支持配合群监员搞好岗位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班组五大员主要职责

  ⒈政治宣传员:

  ① 协助两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时事政治。

  ② 搞好班组园地、表扬好人好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③ 组织班组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⒉民主管理员:

  ① 积极组织班组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征求认真听取班组织工人意见,不定期向工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反映。

  ② 参与班组内部分配方案和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做好经济分配“三公开一上墙”(出勤、分数、工资奖金)。

  ③ 协助两长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班组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民主评比等工作。

  ⒊ 群监青岗员:

  ① 参与制定本班各种质量责任;

  ② 配合班组长把好安全质量关,开安全质量分析会,做好本班安全质量记录。

  ③ 有关群监员岗位监督责任制。

  ⒋ 经济核算员:

  ① 负责本班经济核算工作,公布核算结果

  ② 协助班组长开好经济公析会,组织班组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做好相应记录,努力提高班组经济效益。 [page]

  ⒌生活福利员:

  ①协助两长和上级工会做好本班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会,搞好困难救济,开展好互助互济,反映职工对生活福利的要求和意见。

  ②积极宣传晚婚晚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③协助班组长搞好环境卫生,文明生产。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班组要建立健全八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八项规章制度是:

  (1)岗位责任制;

  (2)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

  (4)文明生产制度;

  (5)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

  (6)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7)各种例会制度;

  (8)上级部门规定建立的其它规章制度。

  第六章 台帐和园地

  第十六条: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班组台帐,不仅是班组管理的需要,而且能为企业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数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对待。第十七条:每个班组设物质文明台帐,精神文明台帐,安全合格班组台帐各一本。

  (一)物质文明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1)产量计划完成记录;

  (2)产品质量记录;

  (3)安全生产记录;

  (4)材料消耗记录;

  (5)小组活动记录;

  (6)岗位练;

  (7)合理代建议记录;

  (8)劳动竞赛记录。

  (二)精神文明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1)政治及业务学习记录;

  (2)家访及谈心记录;

  (3)民主管理记录;

  (4)好人好事记录;

  (5)表彰奖励记录;

  (6)文体活动记录;

  (7)计划生育记录;

  (8)生活福利记录。

  第十八条 班组园地能比较醒目地反映班组自然概况和工作概况。办好班组园地,对于增强班组引力,积发职工积极性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内容有:班组自然情况;班组规划和目标管理图;目标完成情况(产量、质量、安全、出勤)好人好事表扬栏;班组主要荣誉等。可用表格示意图、曲线图、座标图等不因图表简单表示。

  第七章 奖励办法

  第十九条 矿每月对班组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组织检查评比。

  第二十条 全年每月均被考核为优秀班组的,年人均奖励30元;被公司评为优秀班组的;年人均奖50元;评为市红旗班组的,年人均奖励80元;评为省先进班组的,年人均100元。奖励费用从企业奖励其余中列支。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5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班组的基础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二、班组实行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三、班组长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五、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并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八、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

  十、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二、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6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7

  为加强井巷工程管理,防止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调度室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区域危巷检查,检查后将巷修工程编制生产作业计划于当月20日前报相关矿领导。

  2、巷修队负责主要回风巷道、主要皮带运输巷道、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的隐患排查及危巷排查。调度室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和就近原则将全矿井在用巷道划分到各相关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杜绝死角。

  3、巷修队每月中旬将巷道隐患及危巷排查结果报调度室。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危巷必须及时汇报并处理,责任单位无法处理的.必须及时上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队伍处理或汇报分管矿领导解决。

  1、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矿每月酌情安排队伍对危巷进行修护。

  2、采煤、掘进各责任单位范围内的隐患和危巷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

  3、主要回风巷道、主要皮带运输巷道、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的隐患和危巷由巷修队处理。

  4、对顶板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地点,责任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许人员通行或在危险区域内作业。

  各单位对责任区的隐患、危巷未及时排查、处理、汇报,造成漏顶、冒顶或发生人身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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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班组管理制度(热)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煤矿班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热)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五)学习培训制度;

  (六)安全承诺制度;

  (七)民主管理制度;

  (八)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九)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三章班组长管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第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八条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

  (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

  (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

  (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第二十四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第二十六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第二十八条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班组安全培训

  第二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第三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章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条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第三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第三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第三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第四十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矿长降职处分。

  第六条凡违反安全操作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凡酒后或携带烟火、易燃易爆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凡扒、蹬、跳矿车或乘坐斜井物料车,或乘坐皮带、溜子,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3、井下、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地面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等动火作业,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4、严重违章爆破作业或私藏火工品、私带火工品上井,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5、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在瓦斯检查中瓦斯检查员漏检、假检或擅离职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6、凡破坏通讯、通风、监测监控及瓦斯抽采设施设备或私自打开密闭、私自进入盲巷,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矿井或作业地点受到水害威胁或出现停风后不及时撤离或拒不撤离;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8、掘进工作面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超前探放水或超出允许掘进距离而进行掘进,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9、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在保护装置失效或甩掉保护装置情况下继续使用;在用电气设备存在失爆;违反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不执行停送电规定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0、违反规程、措施规定不使用超前支护空顶作业;擅自改变支护材料、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开口、贯通等特殊情况时未按规程措施加强支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1、无特种作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强令无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12、发现其他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将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七条煤矿安全红线规定经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发布执行。

  第八条集团公司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必须严格对照安全红线规定进行检查。

  第九条凡发现违反安全红线规定,检查人员必须现场认定并作出责任追究处理意见。

  第十条对认定的责任追究,由人事(力)部门具体落实,安监部门督查。

  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形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出现多人多次违反安全红线规定,集团公司对二级公司及矿(厂)主要领导进行安全诫勉谈话。

  第十三条安监部门每月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接受广大职工监督。

  第十四条本制度“安全管理红线”中的处分对象“矿长”包含煤矿的董事长、总经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3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

  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

  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

  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

  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

  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

  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

  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

  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

  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

  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

  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

  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

  (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

  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

  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

  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

  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

  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

  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

  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

  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

  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

  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工作是企业的基础工作,加强班组建设,对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推动企业升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沛城煤矿的班组管理工作,特制是本条例。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2条 各分会都要制订班组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难以。同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去无班组工作规划的单位,不能参加班组验收评比,工会根据班组建设需要分:合格、先进、优秀、红旗四级,组织班组升级竞赛。按《班组升级赛验收细则》考核。70—80分为合格班组;81—90为先进班组;90分以上为优秀班组;在优秀班组中选树红旗班组。

  第3条 矿成立班组管理领导委员会,由工会主席任主任,副主席任副主任,各分会主任为委员。班组管理办公室设在工会,张景平负责班组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分会班组管理小组,分会班组长。

  第4条 班组内部要设“二长五大员”,即:班组长,工会小组长,民主管理员,政治宣传员,群监青岗员,经济核算员,生活福利员。两长五大员应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对选举产生的“两长五大员”,分会不经半数以上工人的同意,不得任意调整撤换。五大员可以连任。

  第5条 “两长五大员”的条件:①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③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④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第6条 群监员青岗员享受班组长同等经济待遇;

  第7条 班组实行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工会小组长和五大员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班组培训

  第8条 提高“二长五大员”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是班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二长五大员”必须每年轮训一次。第9条班组长和群监青岗员应是班组培训的重点,每次培训都要进行考核。培训的班组长要撰写班组工作设想。

  第四章 责任与权力

  第10条 班组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企业职工守则〉、〈奖惩条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四建立健全以经济责任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

  五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搞好互助互济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十一条 班组有以下权力

  一根据上级安排的生产工作指标,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分配本组织职工工作,组织完成任务。

  二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工人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班组有权拒绝任何干部的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四班组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记功嘉奖。

  五班组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重大设备质量,人身事故的职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有权向上级呈报给予处分。

  六班组对企业的大政方针,发展规划及一切生龙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七班组有权对企业各级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职代会和上级领导提出对干部的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 班组长主要职责

  一班组长是班组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它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二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三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四与工会小组长一起拟订班组升级规划,带领全班组成员积极参加班组升级赛,同时,组织好班内部的竞赛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五始终不渝地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在自觉接受群监员的安全监督的同时,支持群监员搞好岗位监督。

  六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第十三条 工会小组长主要职责

  一配合和协助班组长搞班组各项工作。

  二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好班组的民主管理活动。关心班组工人生活,同时搞好互助互济,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及时向矿工会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反映工人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负责班组各种竞赛的发动和评比工作,大力宣传报导本班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组织班组文体活动。完成矿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做好班组的`劳动保护工作,支持配合群监员搞好岗位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班组五大员主要职责

  ⒈政治宣传员:

  ① 协助两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时事政治。

  ② 搞好班组园地、表扬好人好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③ 组织班组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⒉民主管理员:

  ① 积极组织班组合理化建议活动,广泛征求认真听取班组织工人意见,不定期向工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反映。

  ② 参与班组内部分配方案和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做好经济分配“三公开一上墙”(出勤、分数、工资奖金)。

  ③ 协助两长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班组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民主评比等工作。

  ⒊ 群监青岗员:

  ① 参与制定本班各种质量责任;

  ② 配合班组长把好安全质量关,开安全质量分析会,做好本班安全质量记录。

  ③ 有关群监员岗位监督责任制。

  ⒋ 经济核算员:

  ① 负责本班经济核算工作,公布核算结果

  ② 协助班组长开好经济公析会,组织班组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做好相应记录,努力提高班组经济效益。 [page]

  ⒌生活福利员:

  ①协助两长和上级工会做好本班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会,搞好困难救济,开展好互助互济,反映职工对生活福利的要求和意见。

  ②积极宣传晚婚晚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③协助班组长搞好环境卫生,文明生产。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班组要建立健全八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八项规章制度是:

  (1)岗位责任制;

  (2)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

  (4)文明生产制度;

  (5)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

  (6)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7)各种例会制度;

  (8)上级部门规定建立的其它规章制度。

  第六章 台帐和园地

  第十六条: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班组台帐,不仅是班组管理的需要,而且能为企业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数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对待。第十七条:每个班组设物质文明台帐,精神文明台帐,安全合格班组台帐各一本。

  (一)物质文明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1)产量计划完成记录;

  (2)产品质量记录;

  (3)安全生产记录;

  (4)材料消耗记录;

  (5)小组活动记录;

  (6)岗位练;

  (7)合理代建议记录;

  (8)劳动竞赛记录。

  (二)精神文明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1)政治及业务学习记录;

  (2)家访及谈心记录;

  (3)民主管理记录;

  (4)好人好事记录;

  (5)表彰奖励记录;

  (6)文体活动记录;

  (7)计划生育记录;

  (8)生活福利记录。

  第十八条 班组园地能比较醒目地反映班组自然概况和工作概况。办好班组园地,对于增强班组引力,积发职工积极性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内容有:班组自然情况;班组规划和目标管理图;目标完成情况(产量、质量、安全、出勤)好人好事表扬栏;班组主要荣誉等。可用表格示意图、曲线图、座标图等不因图表简单表示。

  第七章 奖励办法

  第十九条 矿每月对班组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组织检查评比。

  第二十条 全年每月均被考核为优秀班组的,年人均奖励30元;被公司评为优秀班组的;年人均奖50元;评为市红旗班组的,年人均奖励80元;评为省先进班组的,年人均100元。奖励费用从企业奖励其余中列支。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5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强企业活力,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班组的基础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二、班组实行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三、班组长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五、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并经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情况。

  八、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班组成员树立主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

  十、大力推动班组民主管理,深化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办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二、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经常进行家访谈心活动。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6

  1、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3、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1、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2、反“三违”的管理方法:立足教育学习,提高全矿干部职工遵章意识,严格现场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兑现,开展全员反“三违”。

  3、反“三违”管理责任划分:主管矿长要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支部书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三违”活动;主管技术员要做好职工安全理论、规程和措施的学习,提高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跟班管理人员及班组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好现场管理,落实班组各种反"三违"制度。

  4、反“三违”指标落实:矿各级管理干部每月必须完成一个反"三违"指标。

  5、“三违”人员处罚:一般违章罚款30元;严重违章行为罚款50———200元,并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严重的报事故追查组分析,对干部违章指挥从重处理。

  注:自查“三违”必须建档管理,并追查分析记录。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促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肃追查。

  2、矿必须设事故分析追查记录本,由值班干部进行记录,少一次罚20元。

  3、各班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对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处以30~100元罚款,另三班通报批评。当班出现的'生产事故由跟班干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并填写事故分析台帐。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7

  为加强井巷工程管理,防止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调度室每月开展一次重点区域危巷检查,检查后将巷修工程编制生产作业计划于当月20日前报相关矿领导。

  2、巷修队负责主要回风巷道、主要皮带运输巷道、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的隐患排查及危巷排查。调度室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和就近原则将全矿井在用巷道划分到各相关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杜绝死角。

  3、巷修队每月中旬将巷道隐患及危巷排查结果报调度室。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危巷必须及时汇报并处理,责任单位无法处理的.必须及时上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队伍处理或汇报分管矿领导解决。

  1、本着“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矿每月酌情安排队伍对危巷进行修护。

  2、采煤、掘进各责任单位范围内的隐患和危巷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

  3、主要回风巷道、主要皮带运输巷道、主要轨道运输巷道的隐患和危巷由巷修队处理。

  4、对顶板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地点,责任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许人员通行或在危险区域内作业。

  各单位对责任区的隐患、危巷未及时排查、处理、汇报,造成漏顶、冒顶或发生人身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