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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8 17:18:28 制度 我要投稿

煤矿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煤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煤矿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煤矿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井下跟班安检科科室人员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安检员的形象,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不交接班每次罚款30元。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必须当场(或交接班)对下一班交接清楚。每发现一条隐患整改不了(特殊情况或队组整改隐患有客观困难除外)罚当班安检员50元。

  四、当班安检员发现“三违人员”需罚款处理时,必须下罚款单,并及时上交安监科。

  五、安检员“反三违”罚款金额,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需安检员检查验收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发现一条未检查验收或情况不明罚款50元。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和安监科汇报。既不及时采取措施,也不立即汇报的处200元罚款。酿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八、尽责尽职的抓好本班的.安全工作,努力杜绝本班任何安全事故,如果本班发生轻、重伤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处罚制度”执行。

  九、积极参加本部门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上班除外),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一、安检员要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不消极怠工。如果被他人检举班中睡觉、不负责、工作失职等,且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200元。

  十二、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煤矿管理制度2

  1、电机车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没有切断电动机或没有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罚电机车司机30元。

  2、无电机车司机合格证操作电机车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电机车的灯、铃、闸、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罚责任者20元/次。

  4、列车在过道岔、拐弯道、出硐口、调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运行时不减速、不鸣笛者,罚机车司机20元。

  5、列车在行驶时没有前照明或后尾红灯的罚司机或押车工20-50元。

  6、机车与矿车及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联结,使用非专用插销和三环扣联结的,罚押运工30元,司机20元。

  7、矿车联结处缺碰头或锁口及矿车严重变形不及时修复的,罚款10元/个。

  8、违章爬、蹬、跳车的每次罚款50-200元/人

  9、机车违章捎带非本机车人员的,对机车司机、押车工和乘车者各罚50元。

  10、机车司机和押车工不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罚司机、押车工各10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11、使用期限较长的小绞车没有打固定基础或四压两戗柱不牢固,绞车无护板,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12、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或绞车司机信号不明开动绞车的,罚责任者50元,无提升信号装置罚责任单位100元。

  13、挂钩工没有认真使用正规插销或插销不到位,不挂保险绳或直接用保险绳代替钩头提放车以及挂车数超出措施规定的,不管造成事故与否,罚挂钩工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出工作籍。

  14、挂钩工在操作时使用锁口圈变形,没有碰头的矿车、不合格的三环和插销,罚责任者50元/个。

  15、主提升井筒或斜巷变坡点、甩车道的地辊天轮不齐全、不运转的,罚责任单位50元/个。

  16、装车超高、超宽的`,罚责任单位20元/车。

  17、提升绞车的各类保护装置不完备、不可靠者,严禁开车使用,并罚责任单位50元。

  18、绞车使用中或矿车在半道而司机擅自脱离岗位的,罚绞车司机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追查处理。

  19、小绞车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过规定或钢丝绳严重扭曲变形以及垛绳处连接固定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0、绞车滚筒上最后剩余的钢丝绳缠绕数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罚操作绞车者30元。

  21、绞车司机在开车前没有事先检查绞车零部件齐全完好情况的,罚司机20元。

煤矿管理制度3

  本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安全生产管理

  2. 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

  3. 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

  4. 员工培训与职业健康

  5.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

  6. 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

  7.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 法规遵从与合规性检查

  内容概述:

  1. 安全生产管理:涵盖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及事故预防措施。

  2. 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涉及环境保护法规遵守、污染物排放控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3. 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规定设备的日常保养、故障处理、操作人员资质及操作流程。

  4. 员工培训与职业健康:包括员工入职培训、定期技能提升、劳动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5.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制定生产目标、资源分配、作业进度监控及调度策略。

  6. 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设定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7.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安全疏散路线、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8. 法规遵从与合规性检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合规性审查。

煤矿管理制度4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xx 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科、安监科、生产技术室、采掘队长、打钻队、调度室、矿监控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长XXX担任。

  三、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防火防尘队以及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二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3、规范工作体系

  根据国家关于瓦斯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矿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做责任到人,瓦斯治理工作人人有责。

  (二)按照“通风可靠”的标准,在落实“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措施上狠下功夫。

  1、 所有采区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分区通风,设立专用采区回风巷,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分布情况,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及时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

  2、 保持风门、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明确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永久通风设施。

  3、 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防尘和防火是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中各项规定,防尘和防火必须与通风和防瓦斯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处罚。

  (三)为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有效制约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分级分析制度。

  1、瓦斯超限范围界定、瓦斯超限具体分类、瓦斯超限事故分级查处程序,严格按照《 规程》 规定执行。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瓦斯超限事故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整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分析的队组及相关人员。

  (3)调度值班人员负责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准确记录超限地点、时间及超限值。要执行三班作业,按时交接班,坚于岗位,不得脱岗和空岗,当班监测到瓦斯超限时,监测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汇报当日值班矿长,同时通知当班相关人员,班后分析。

  (4)通风科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必须及时对瓦斯超限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排查隐患。 3、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

  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当班值班矿长主持,参加人员有安全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科长、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施工班队组及现场相关人员。分析处理记录由通风科科负责。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

  (1)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存在上升趋势达到0.8 %预警时由监控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矿领导,值班矿领导立即赶到调度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

  (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 %时,值班人员的汇报顺序为:通风科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通风科、安监科下井查明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中瓦斯排放要求立即进行瓦斯排放。

  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

  (1)瓦斯超限分析会由当班值班人员提前通知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2)分析时由通风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矿长主持会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

  (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向部门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

  责任迫究处罚制度

  (1)凡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处罚责任单位500 元/次,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处罚责任单位1000 元/次,并处罚责任人500 元/次。

  (2)凡发生瓦斯超限,由于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没屑嗖獾健⒒蚣嗖獾蕉挥型ㄖ鞫仁抑蛋嗟鞫仍钡模?100 元/次。

  (3)调度室接到值班人员瓦斯超限通知,记录不清,或无记录的处罚责任人100 元/次,没有及时通知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班后进行瓦斯超限分析的,罚款1 00元/次。

  (4)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告知瓦斯超限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或班后不组织分析的,对值班人员罚款500 元/次。

  (5)接到瓦斯超限分析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的,罚款100 元/次。

  (6)瓦检员、放炮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1000 元/次。

  (7)因调试风机切换操作不当造成瓦斯超限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8)对监测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瓦斯监测探头不能按时标校的,造成数据与实际不符,误报超限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次,责任人罚200元/次;造成瓦斯监测探头或系统故障发生多次或大面积故障断电的,对责任队组罚款20xx 元/次,对责任人罚款200 元/次。

  (9)在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 元/次。

煤矿管理制度5

  一、防突仪器、仪表的管理

  1、由防突队的库管员或材料员负责仪器仪表保管,由防突队的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和校核工作。

  2、所有仪器仪表均应编号并建立台帐。其内容为:仪器编号、入井时间、仪表误差及携带仪表入井者的姓名。

  3、仪表在井下受到剧烈震动或损坏,不得继续使用,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新表。

  4、校核前,将要校核仪表的'编号、允许误差值、校核日期、校核人姓名等逐一登记,校核误差大于允许误差即为不合格,并将不合格者作好记录。

  第七章区域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预测组

  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实际生产需要,专职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预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否则每人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并对通风队值班队长罚款20元。

  二、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具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1、在突出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2、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

  3、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

  4、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5、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

  三、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必须按防突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否则不得施工,强行施工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并对施工队长、支书、跟班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30元

  四、现场预测(效验)操作方法步骤按防突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五、采用r值指标法预测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具有突出危险性区域开工或复工前,施工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通风调度进行预测。通风调度接到措施或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罚款2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预测或效果检验,最多不得迟到10分钟,否则每超一分钟对预测人员罚款1元。因施工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队长20元。预测时,施工队不配合或没有提前准备好钻机、钻杆而影响预测者一次对跟班队长罚款20元。

  2、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将预测结果汇报通风调度,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3、通风调度人员接到汇报预测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补孔、效验或掘进,否则罚款20元。

  4、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防突预测(效验)报告单,经矿总工程师或防突(通风)副总审签后,给安质部、通风部、通防科和施工队各报送一份,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5、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闭子情况,立即进行补钻,通风调度立即汇报部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重新打孔,并及时向通风调度、通防科、生产科、调度室等有关部门汇报,对跟班队长、跟班组长各罚款20元。

  7、预测和效验的方法及孔数、孔深、孔径、角度等参数依防突措施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预测(效验)孔数不少于3个,当煤厚达到6米或工作面巷道同时留有顶底煤时,预测(效验)孔数不少于5个,控制到巷道轮廓线以外2―4米范围。随意改变预测(效验)方法或参数,每次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8、按设计打完一茬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通防科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组长、跟班队长、安检员各罚款20元。

煤矿管理制度6

  (一)为加强煤矿油脂使用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油脂要按正常渠道进货,到货后要认真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出处理意见。要按计划需要的.油类进货、提货,油桶要专用。领油必须做好登记,油库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油库的防火设备要保持完好、齐全。

  (三)润滑油脂井上存放时,必须分类放置。桶上须有明显标记,注明油脂的品种牌号、生产厂家和进货日期。且必须注明油脂贮存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不得使用。井下存放时,容器必须清洁密封。

  (四)润滑油脂必须专用,不得混用,乱用。油脂要分类保管,有明显的挂牌标记,以免发生差错。要爱护油脂,防止丢失、变质和意外情况发生。

  (五)各班组应配备熟悉油脂的工人负责设备注油、换油,要做好记录,定期注、换油。

  (六)各班组在给设备注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注油工具,注油前必须将油桶口和盛放油的容器清洗干净,方可注油。

  (七)各班组要保证设备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清洁,使之无油泥、水分、铁锈、金属及纤维等杂质。换油时,要彻底清洗系统,加入的新油必须过滤。

  (八)仓库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防灭火措施,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煤矿管理制度7

  一、概述:

  在轨道运输中,由于不正确操作,环境影响,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等因素容易造成车辆运行时掉道,为了保证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的安全,特编制本措施,要求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二、车辆掉道的汇报

  1、车辆掉道要及时向班组长及跟班队干(地面为值班队干)汇报。

  2、由跟班队长(井下)或值班队干(地面)如实向调度室汇报。

  三、车辆掉道复轨作业施工组织

  1、复轨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为处理现场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处理掉道时必须有一人为负责人。

  2、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3、复轨人员要分工明确,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四、平巷(含地面)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五、斜巷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t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部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8、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六、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老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七、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平巷(或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工作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必须在两头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有电机车经过。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八、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斜巷掉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后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运输。

  九、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在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掉道的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电机车、长材等车辆平巷(含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值班队干)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一、长材或其它车辆斜巷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十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平巷车辆掉道时,先把掉道的车辆与列车(或电机车)脱开,给掉道车辆留出适当的距离,以方便复轨。同时要把其它车辆用木楔掩住,以防车辆自滑。

  2、平巷车辆掉道时,车辆两端40米,必须有专人看护,发现来车立即用矿灯(矿灯上下摆动)或吹口哨让其停车,防止追尾撞车事故的发生。

  3、现场负责人在处理掉道复轨时,人员要配齐,人员不够时要向跟值班队干请求增加人员,尤其用人力处理车辆掉道时。

  4、用钢管、方木等物做杠杆处理掉道时,下部一定要插实,车辆下方用木块垫实,垫起高度要合适,既要车轮能够上道,又要防止车辆突然落下,砸在支撑点处,使杠杆落下打在工作人员身体上。严禁除手臂外的身体部位伸到杠杆的下方,以杠杆防滑脱伤人。

  5、如果掉道距轨道较远,必须分次向轨道上上道。

  6、有的重车掉道,人力直接处理效果不好时,应卸载后再人力复轨。

  7、斜巷处理掉道时,斜巷上平台必须将阻车器、挡车杠全部关闭,上、下平台留人看守,禁止其他人员通过。

  8、斜巷处理掉道时距跑车防护装置较近时,必须将跑车防护装置锁牢,防止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杠落下伤人。

  9、处理装有材料、设备等帮扎车辆时,必须检查车辆的帮扎是否牢靠,牢靠后方可进入复轨作业。不牢靠的要再次进行帮扎。

  10、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使用工具时,要用保险绳栓好,保证使用工具不与手脱离;使用垫木等物品时也必须用绳子栓牢固等方法,防止井坠物。

  11、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处理车辆掉道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副井信号工、提升机司机联系说明注意事项,在没有处理完毕,严禁动罐及阻车器等。

  12、处理车辆掉道时,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无论从事哪道作业工序,思想都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处理车辆掉道时,严禁闲杂人员在工作现场5米内,由施工负责人疏导。

  十三、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及矿相关规定执行。

煤矿管理制度8

  露天管理制度是指在露天作业环境中,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及维护员工权益而设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则和程序。这些内容涵盖了作业规范、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作业规范:明确各类露天作业的操作流程、标准和注意事项,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2. 安全防护:制定安全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3. 环境保护:规定废弃物处理方式,实施绿色施工,防止环境污染。

  4. 设备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故障处理和更新升级等。

  5. 人员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能提升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6.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情况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

煤矿管理制度9

  1 目的及范围

  1.1目的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勤管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公司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防止员工擅自外出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等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参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

  1.2.1本办法中的员工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工人,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

  1.2.2公司考勤管理职能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各部门设立

  考勤记录员,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责。

  2 考勤管理

  2.1考勤分类

  2.1.1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者或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内到岗者,即为迟到;

  2.1.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3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2.1.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2.1.4 特定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

  2.1.5 旷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未请事假;擅离职守;编造虚假原因离岗或请特定假期;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故不到岗等情况。

  2.2 工作时间

  2.2.1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2.2 因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

  3 管理内容

  3.1 病假管理

  3.1.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再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医院诊断书或请假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再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1.2按照有关规定,员工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计发。

  3.1.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1.4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为长期假,从第七个月不计算工龄。

  3.1.5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14周岁以下子女患病时,职工可凭疾病证明享受护理假,男女双方全年累计各不超过23天,须按照程序请假审批,将证明和假条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1.6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3.2 事假管理

  3.2.1员工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3.2.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按照程序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2.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24天或连续不超过15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3.2.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4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5天的,超过天数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

  3.2.5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3 探亲假管理

  3.3.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3.3.2员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3.3.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有特殊情况,当年未探亲可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3.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30天。八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0天。

  3.3.5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假满后进行销假,对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3.3.6按劳薪字[81]号242号文有关规定:员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父母。

  3.3.7探亲假期间员工的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3.8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4 产假管理

  3.4.1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员工正常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3.4.2难产生育(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并采取节育措施者,增加20天产假。

  3.4.3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根据医院证明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女员工上环假2两天,去环假1天。流产或上环去环要有医务部门当时证明方可承认。

  3.4.4女员工产后结扎,增加产假14天。 3.4.5无故延长产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4.6哺乳期间,婴儿0-周岁,女职工每天可享受哺乳期间1个小时。

  3.4.7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4.8员工超计划生育,按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规定处理。

  3.5 婚假管理

  3.5.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5.2员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其婚假15天。

  3.5.3无故延长假期,按旷工处理,扣发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3.5.4婚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3.5.5婚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6丧假管理

  3.6.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丧亡需本人亲自料理者,可给3天丧假。

  3.6.2员工的岳父、岳母或公、婆丧亡,可给1-3天丧假。

  3.6.3员工如去外地料理丧事,可根据路程远近另加旅程假,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3.6.4丧假期间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7年休假

  3.7.1凡参加工作时间连续满五年以上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7.2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3.7.2.1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45天。

  3.7.2.2当年请事假超20天。

  3.7.2.3当年产假超90天。

  3.7.3凡享受年休对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未履行手续,按旷工处理。

  3.7.4员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在年内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时间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等不同情况,一般不超过两周(双休日及节假日不计)。当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3.7.5员工在开除留用期内,解聘待岗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

  3.7.6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正常工资支付。

  3.8加班管理

  3.8.1加班的定义:指计划外的突发工作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可确认为加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工作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教育等活动的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3.8.2加班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本部门负责人考勤,月底同考勤表一同报综合办公室。

  3.8.3按计件工时计算工资的不另计加班。

  3.8.4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按日标准工资300%支付;公休日加班,工资按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

  4 其它要求

  4.1考勤纪录员职责

  4.1.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员工出勤特殊情况

  (外出、事假、调休、迟到、早退等),如实反映考勤内容,以备人力资源部门核查;

  4.1.2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加班记录凭证;及时将考勤结果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4.2考勤记录统一符号

  详见:附件考勤表

  4.3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4.4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解释执行。

煤矿管理制度10

  一、安全检查通知的下达

  1、矿长或安全总监接到公司传达的安全检查通知,及时通知安全科,安全科立即通过安全通知微信群下发迎接安全检查的通知公告,并微信、电话通知所有迎检人员,确保所有迎检人员接到通知。

  2、安全科将相关的安全检查方案,及时发送到迎检人员。

  二、准备的相关内容

  (一)安全科

  1、制定迎检方案,撰写汇报材料,准备横幅、桌签等其他相关的材料。

  2、提前复查各类安全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演练等资料,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登记备案。

  4、拟订现场安全检查的行走路线,并通知相关工区对检查路线的各类标识、通风、照明、避灾、应急救援等相关的设备设施构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

  5、在方案中明确陪检人员包括参加迎检会议的人员和陪同到生产现场检查的人员,一般情况分采矿组(采掘迎头、通风、爆破器材库)和机电组(排水、供电、提升),陪检人员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等相关仪器设备。

  (二)调度室

  1、通知相关工区对地表卫生进行清扫,检查地表现场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或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有存在及时清理。

  2、安排调度室值班人员,检查当班2人上班,其中一人在井口利用金属探测仪对上井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上下井人员填写相关的记录,同时要求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填写相关记录。

  3、准备外来检查人员下井所需的物品,并填写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的发放记录表,保证人员信息和领用的相关设备信息一致。

  4、对调度值班室的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科室,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扫,相关的图牌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十项授权、应急响应、事故汇报等相关内容,并且熟练操作各个监测监控系统。

  (三)、生产科、机动科、防治水办公室

  1、安排人员参加检查会议,对专家提出问题进行答复和解释;根据检查方案安排人员陪同专家到现场安全检查。

  2、提前对职责范围内的图纸、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图纸规范、内容齐全,和实际相符。

  3、检查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台账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4、机动科对变电所、主井、副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各岗位的点检记录、台账、登记表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各类文字记录齐全、有效、真实。

  (四)采掘工区

  1、接到安全检查通知,对大巷、作业现场等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整改。

  2、对负责区域内的各类图识、图牌进行检查,确保整洁,数据有效。

  3、对所有的通风、照明、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

  4、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气体检测仪、自救器正常使用、有效。

  (五)机电工区

  1、接到安全检查通知,立即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岗位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类调整、记录齐全、数据真实;特殊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备设施齐全,运行良好。

  2、安排人员对地表井口、罐笼及井下各中段水平井口、信号室进行检查,确保井口周围50米范围内整洁有序,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3、根据检查方案提供的检查路线,对检查路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图牌齐全有效。

  4、提前检查各水平的摇台是否起落顺行,各水平的闭锁、联锁装置是否有效,各岗位的通讯设备(两路)是否顺畅。

  5、安全检查的当班安排一名专职跟罐信号人员,负责人员的上下。

  6、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措施、岗位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是否熟练掌握。

  (六)分管矿领导

  1、各分管领导(除检查当班带班领导)外,其余全部参加迎检,并协助相关科室做好专家提出问题的答复和解释。

  2、检查专家对地表、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各参检人员分工如下(根据实际分组情况实时进行调整):总工、生产副矿长、矿长助理(采矿)陪同采矿、通风组;机电副矿长、矿长助理(机电)陪同供电、提升和排水组;矿长助理(安全)陪同地表调度室组;安全总监陪同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组。

  三、检查问题汇总与总结

  1、检查完毕后,安全总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管领导、各科室科长、副区长参加会议),对安全检查中专家发现的问题,根据权限职责,进行划分,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从跟根源上解决问题。

  2、安全科根据会议落实,把所有问题隐患整理下发各分管领导、科室和工区。

  3、各科室、工区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整改完成后,在汇总表问题项的下面进行整改回复,回复的内容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前后的照片、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验收人等,不能整改的进行明确标注,将整改报告发送到安全科。

  4、安全科队整改报告进行详细审核,汇总,将汇总好的整改报告,报安全总监、矿长审批,打印两份,盖章后,上报公司,存档备查。

  四、考核

  在专题会议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共同讨论、研究,如是以往的各级检查、矿自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明显的违规不符合现象、习惯性违章行为等,将对相应的现场责任人、工区负责人、科室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额度200~1000元/项,同时对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本规定自10月10日开始实施,各分管领导、科室、工区严格执行落实。

煤矿管理制度11

  一、煤炭企业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配齐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做好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工作。

  二、煤炭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实用技术和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健全“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强化专业技能,保证职工队伍素质。

  三、矿井必须严格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编制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主要扇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需要风量计算、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对通风能力进行评价;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生产的矿井,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综合评价报告。以后至少每3年综合评价一次,严格做到“以风定产”。

  四、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它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5个,并严格执行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综采放顶煤、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采空区和隅角瓦斯的监测监控,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废弃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恢复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启封盲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员负责实施。

  七、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水喷雾射程必须到达该迎头,放炮时必须对迎头实施高压水喷雾。

  炮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实施高压水喷雾。薄煤层(1.3 m以下)、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及“三软”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高压喷雾装置的设置,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

  八、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灌装水炮泥设施。放炮时,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喷雾未开启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九、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完善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对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对采空区实施注浆或注氮措施,加强采空区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十、矿井必须配齐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标校、统一发放。严禁不合格的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煤矿管理制度12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

煤矿管理制度13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见“内线安装电工”中表13―3)。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3―3(见“内线安装电工”)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13―3但小于表13―1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距离不小于表13―3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咬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司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本联动线包括:磁选机、振动筛、万能破碎机、锤碎机、粗碎机、风力运输装置。

煤矿管理制度14

  20xx年春节刚过,我矿招收了不少新员工,为了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管理,使其尽快熟悉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和使用工作设备和办公设施,达到工作标准,满足公司对人才的要求,在2月份分两期进行为期7天的新员工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全体职工,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总体素质以适应促进我矿的发展。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职工实际选择,分别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于矿纪矿规、安全管理、矿井概况和生产技术、入井须知、矿井通风、矿井灾害防治、煤矿救援与救护等为主要内容。

  三、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分别由副矿长与各工程师担任,由培训中心统一调度安排。在培训中心做出安排后,各代课教师务必认真备好课。不务虚、不应付、不走过场。并认真拟定试题。

  四、培训实施

  培训在四楼会议室进行,各队在接到培训中心的安排意见之后,即时组织通知职工进行培训,并将有关人员花名册报送培训中心。

  五、课程安排

  附课程表

  六、培训制度

  1、每天两节课下午9:00开课,12:00下课;下午15:00开课,18:00下课。

  2、上课期间不能随意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罚10元,缺一节课罚20元)。

  3、培训期间不能喝酒。

  4、上课认真做好笔记,考试时交回培训中心给予打分。

  5、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闭卷),不及格者给予停班再培训。

煤矿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

  矿长对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负总责,各分管矿领导对范围内的危险物品严把审批关;各使用单位对危险物品提报计划的'种类、数量负责,采购部对危险物品采购负责,物质部对危险物品的质量负责;安监部门负责监督。

  二、危险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爆炸材料

  1.1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经资质单位设计、审查批准,并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2 必须建立爆炸材领退制度、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爆炸材料销毁制度以及岗位工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1.3 销售单位对爆炸材料运输负责,供应、仓库审查后,由运输工区负责卸货、装专用车入井,存入爆炸材料库。

  1.4 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工同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

  1.5 保障爆炸材料库库房完好,严格按设计及批准范围数量、使用和销毁,严禁超规定或私自改变库房。

  1.6 仓库爆炸材料保管员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的姓名。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1.7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图表,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公司矿文件精神。

  1.8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1.9 装卸或搬运时严禁携带烟火;地面装卸时,周围50米内严禁有明火。

  1.10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1.11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使用的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煤炭部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持有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

  1.12 煤矿井下爆破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

  1.13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制度”。

  1.14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规定。

  2、燃料及高压容器管理

  2.1 燃料及高压容器贮存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2.2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

  2.2.1 地面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必须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质的场所进行,并编制施工措施。

  2.2.2 在危险区域内焊接与动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⑴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⑵严格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

  ⑶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且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⑷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监护,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3 施工地点配齐灭火器材,操作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章程。

  2.4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应加强个体防护,佩带合格的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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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煤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煤矿管理制度集合【15篇】

煤矿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井下跟班安检科科室人员行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安检员的形象,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发现不交接班每次罚款30元。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必须当场(或交接班)对下一班交接清楚。每发现一条隐患整改不了(特殊情况或队组整改隐患有客观困难除外)罚当班安检员50元。

  四、当班安检员发现“三违人员”需罚款处理时,必须下罚款单,并及时上交安监科。

  五、安检员“反三违”罚款金额,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需安检员检查验收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发现一条未检查验收或情况不明罚款50元。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检员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向调度值班室和安监科汇报。既不及时采取措施,也不立即汇报的处200元罚款。酿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八、尽责尽职的抓好本班的.安全工作,努力杜绝本班任何安全事故,如果本班发生轻、重伤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处罚制度”执行。

  九、积极参加本部门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上班除外),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50元。

  十一、安检员要作风正派,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不消极怠工。如果被他人检举班中睡觉、不负责、工作失职等,且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200元。

  十二、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煤矿管理制度2

  1、电机车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没有切断电动机或没有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罚电机车司机30元。

  2、无电机车司机合格证操作电机车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3、电机车的灯、铃、闸、连接器以及撒砂装置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均罚责任者20元/次。

  4、列车在过道岔、拐弯道、出硐口、调车场及地面工业广场运行时不减速、不鸣笛者,罚机车司机20元。

  5、列车在行驶时没有前照明或后尾红灯的罚司机或押车工20-50元。

  6、机车与矿车及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联结,使用非专用插销和三环扣联结的,罚押运工30元,司机20元。

  7、矿车联结处缺碰头或锁口及矿车严重变形不及时修复的,罚款10元/个。

  8、违章爬、蹬、跳车的每次罚款50-200元/人

  9、机车违章捎带非本机车人员的,对机车司机、押车工和乘车者各罚50元。

  10、机车司机和押车工不听从运输调度指挥,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罚司机、押车工各100元,造成事故的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11、使用期限较长的小绞车没有打固定基础或四压两戗柱不牢固,绞车无护板,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12、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或绞车司机信号不明开动绞车的,罚责任者50元,无提升信号装置罚责任单位100元。

  13、挂钩工没有认真使用正规插销或插销不到位,不挂保险绳或直接用保险绳代替钩头提放车以及挂车数超出措施规定的,不管造成事故与否,罚挂钩工10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出工作籍。

  14、挂钩工在操作时使用锁口圈变形,没有碰头的矿车、不合格的三环和插销,罚责任者50元/个。

  15、主提升井筒或斜巷变坡点、甩车道的地辊天轮不齐全、不运转的,罚责任单位50元/个。

  16、装车超高、超宽的`,罚责任单位20元/车。

  17、提升绞车的各类保护装置不完备、不可靠者,严禁开车使用,并罚责任单位50元。

  18、绞车使用中或矿车在半道而司机擅自脱离岗位的,罚绞车司机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追查处理。

  19、小绞车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过规定或钢丝绳严重扭曲变形以及垛绳处连接固定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50元。

  20、绞车滚筒上最后剩余的钢丝绳缠绕数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罚操作绞车者30元。

  21、绞车司机在开车前没有事先检查绞车零部件齐全完好情况的,罚司机20元。

煤矿管理制度3

  本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安全生产管理

  2. 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

  3. 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

  4. 员工培训与职业健康

  5.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

  6. 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

  7.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 法规遵从与合规性检查

  内容概述:

  1. 安全生产管理:涵盖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及事故预防措施。

  2. 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涉及环境保护法规遵守、污染物排放控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3. 设备维护与操作规程:规定设备的日常保养、故障处理、操作人员资质及操作流程。

  4. 员工培训与职业健康:包括员工入职培训、定期技能提升、劳动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5. 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制定生产目标、资源分配、作业进度监控及调度策略。

  6. 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设定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7.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安全疏散路线、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8. 法规遵从与合规性检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合规性审查。

煤矿管理制度4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加强我矿“一通三防”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超限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20xx 年度“一通三防、瓦斯零超限”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通风科、安监科、生产技术室、采掘队长、打钻队、调度室、矿监控中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长XXX担任。

  三、治理内容

  (一)一通三防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通风科,配备足够的通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求瓦斯监控中心、防火防尘队以及瓦斯员、测风员等必须纳入通风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

  2、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一要建立健全“一通二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问题督办制度。

  3、规范工作体系

  根据国家关于瓦斯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建立矿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完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度。做责任到人,瓦斯治理工作人人有责。

  (二)按照“通风可靠”的标准,在落实“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措施上狠下功夫。

  1、 所有采区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分区通风,设立专用采区回风巷,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分布情况,分析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及时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

  2、 保持风门、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无损,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明确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永久通风设施。

  3、 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防尘和防火是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中各项规定,防尘和防火必须与通风和防瓦斯工作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处罚。

  (三)为进一步加强通风瓦斯管理,有效制约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瓦斯超限分级分析制度。

  1、瓦斯超限范围界定、瓦斯超限具体分类、瓦斯超限事故分级查处程序,严格按照《 规程》 规定执行。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1)瓦斯超限事故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整理。

  (2)调度室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分析的队组及相关人员。

  (3)调度值班人员负责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准确记录超限地点、时间及超限值。要执行三班作业,按时交接班,坚于岗位,不得脱岗和空岗,当班监测到瓦斯超限时,监测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汇报当日值班矿长,同时通知当班相关人员,班后分析。

  (4)通风科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必须及时对瓦斯超限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排查隐患。 3、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

  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当班值班矿长主持,参加人员有安全矿长、通风副总、通风科长、安监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施工班队组及现场相关人员。分析处理记录由通风科科负责。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

  (1)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存在上升趋势达到0.8 %预警时由监控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矿领导,值班矿领导立即赶到调度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

  (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 %时,值班人员的汇报顺序为:通风科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通风科、安监科下井查明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中瓦斯排放要求立即进行瓦斯排放。

  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

  (1)瓦斯超限分析会由当班值班人员提前通知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2)分析时由通风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安全矿长主持会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

  (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向部门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

  责任迫究处罚制度

  (1)凡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处罚责任单位500 元/次,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处罚责任单位1000 元/次,并处罚责任人500 元/次。

  (2)凡发生瓦斯超限,由于值班人员不负责任,没屑嗖獾健⒒蚣嗖獾蕉挥型ㄖ鞫仁抑蛋嗟鞫仍钡模?100 元/次。

  (3)调度室接到值班人员瓦斯超限通知,记录不清,或无记录的处罚责任人100 元/次,没有及时通知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班后进行瓦斯超限分析的,罚款1 00元/次。

  (4)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室告知瓦斯超限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或班后不组织分析的,对值班人员罚款500 元/次。

  (5)接到瓦斯超限分析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的,罚款100 元/次。

  (6)瓦检员、放炮员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1000 元/次。

  (7)因调试风机切换操作不当造成瓦斯超限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8)对监测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瓦斯监测探头不能按时标校的,造成数据与实际不符,误报超限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次,责任人罚200元/次;造成瓦斯监测探头或系统故障发生多次或大面积故障断电的,对责任队组罚款20xx 元/次,对责任人罚款200 元/次。

  (9)在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 元/次。

煤矿管理制度5

  一、防突仪器、仪表的管理

  1、由防突队的库管员或材料员负责仪器仪表保管,由防突队的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和校核工作。

  2、所有仪器仪表均应编号并建立台帐。其内容为:仪器编号、入井时间、仪表误差及携带仪表入井者的姓名。

  3、仪表在井下受到剧烈震动或损坏,不得继续使用,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新表。

  4、校核前,将要校核仪表的'编号、允许误差值、校核日期、校核人姓名等逐一登记,校核误差大于允许误差即为不合格,并将不合格者作好记录。

  第七章区域防突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预测组

  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实际生产需要,专职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预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否则每人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并对通风队值班队长罚款20元。

  二、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具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1、在突出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2、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

  3、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

  4、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5、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

  三、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必须按防突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否则不得施工,强行施工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并对施工队长、支书、跟班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30元

  四、现场预测(效验)操作方法步骤按防突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五、采用r值指标法预测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具有突出危险性区域开工或复工前,施工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通风调度进行预测。通风调度接到措施或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罚款2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预测或效果检验,最多不得迟到10分钟,否则每超一分钟对预测人员罚款1元。因施工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队长20元。预测时,施工队不配合或没有提前准备好钻机、钻杆而影响预测者一次对跟班队长罚款20元。

  2、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将预测结果汇报通风调度,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3、通风调度人员接到汇报预测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补孔、效验或掘进,否则罚款20元。

  4、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防突预测(效验)报告单,经矿总工程师或防突(通风)副总审签后,给安质部、通风部、通防科和施工队各报送一份,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5、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闭子情况,立即进行补钻,通风调度立即汇报部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重新打孔,并及时向通风调度、通防科、生产科、调度室等有关部门汇报,对跟班队长、跟班组长各罚款20元。

  7、预测和效验的方法及孔数、孔深、孔径、角度等参数依防突措施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预测(效验)孔数不少于3个,当煤厚达到6米或工作面巷道同时留有顶底煤时,预测(效验)孔数不少于5个,控制到巷道轮廓线以外2―4米范围。随意改变预测(效验)方法或参数,每次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8、按设计打完一茬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通防科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组长、跟班队长、安检员各罚款20元。

煤矿管理制度6

  (一)为加强煤矿油脂使用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油脂要按正常渠道进货,到货后要认真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出处理意见。要按计划需要的.油类进货、提货,油桶要专用。领油必须做好登记,油库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油库的防火设备要保持完好、齐全。

  (三)润滑油脂井上存放时,必须分类放置。桶上须有明显标记,注明油脂的品种牌号、生产厂家和进货日期。且必须注明油脂贮存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不得使用。井下存放时,容器必须清洁密封。

  (四)润滑油脂必须专用,不得混用,乱用。油脂要分类保管,有明显的挂牌标记,以免发生差错。要爱护油脂,防止丢失、变质和意外情况发生。

  (五)各班组应配备熟悉油脂的工人负责设备注油、换油,要做好记录,定期注、换油。

  (六)各班组在给设备注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注油工具,注油前必须将油桶口和盛放油的容器清洗干净,方可注油。

  (七)各班组要保证设备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清洁,使之无油泥、水分、铁锈、金属及纤维等杂质。换油时,要彻底清洗系统,加入的新油必须过滤。

  (八)仓库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防灭火措施,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煤矿管理制度7

  一、概述:

  在轨道运输中,由于不正确操作,环境影响,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等因素容易造成车辆运行时掉道,为了保证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的安全,特编制本措施,要求处理车辆掉道复轨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二、车辆掉道的汇报

  1、车辆掉道要及时向班组长及跟班队干(地面为值班队干)汇报。

  2、由跟班队长(井下)或值班队干(地面)如实向调度室汇报。

  三、车辆掉道复轨作业施工组织

  1、复轨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为处理现场安全负责人,两人以上处理掉道时必须有一人为负责人。

  2、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3、复轨人员要分工明确,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四、平巷(含地面)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五、斜巷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t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部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8、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六、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空矿车、平板车、花架车掉道处理方法

  由施工负责人确定一头抬或一头压、一头抬的施工方法进行复轨,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老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运输。

  七、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平巷(或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工作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大巷内处理车辆掉道时,必须在两头安排专人看守,防止有电机车经过。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八、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斜巷掉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辆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后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运输。

  九、装有矸、水泥、砂子、石子、喷浆料以及装有一般材料的花架车、平板车等在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掉道的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5、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电机车、长材等车辆平巷(含地面)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值班队干)现场指挥。

  2、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车辆掉道时,严禁强行拉车、顶车上道,禁止用钢管、木棒等物顶车,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将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mm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外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6、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向跟班队长(值班队干)汇报,恢复正常运输。

  十一、长材或其它车辆斜巷掉道处理方法:

  1、复轨作业必须由班组现场指挥。必要时由跟班队干现场指挥。

  2、斜巷复轨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3、斜巷复轨作业时,现场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出复轨作业的具体方法。

  4、复轨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及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告知注意事项。

  5、复轨作业工作前,在掉道车辆下方安设临时阻车器,另外用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套及5吨卸扣将轮轴锁在轨道的可靠处,钢丝绳套单根长度为2——4米(折合为1——2米)。此时绞车必须停电并闭锁。

  6、然后方可处理掉道车辆,作业人员处理掉道车时,先上前轮再上后轮。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期间,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辆的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7、现场负责人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用起道器或千斤顶、手拉葫芦等进行复轨,用起道器或千斤顶复轨时必须用木块车辆下方垫实,方可用60mm以上的钢管或1600×100×100以上的方木做杠杆从车辆碰头的侧方向轨道处推动;也可用两个起道器处理,一个抬高,一个推动(后面垫相应的方木等防滑材料),除使用起道器和杠杆人员外都要远离掉道车辆,使用起道器人员和杠杆人员也必须站在车辆上道的反方位置,使用起道器推车辆的时候,工作人员也要防止方木和起道器掉下,并站在方木和起道器的(斜巷)上方。用手拉葫芦处理车辆掉道,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手拉葫芦及起吊点进行处理。

  8、复轨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从始至终观察作业现场周围情况,有异常及时提醒复轨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

  9、处理完毕,清理好现场,确认无误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上、下平台信号把钩工,恢复正常提升。

  十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平巷车辆掉道时,先把掉道的车辆与列车(或电机车)脱开,给掉道车辆留出适当的距离,以方便复轨。同时要把其它车辆用木楔掩住,以防车辆自滑。

  2、平巷车辆掉道时,车辆两端40米,必须有专人看护,发现来车立即用矿灯(矿灯上下摆动)或吹口哨让其停车,防止追尾撞车事故的发生。

  3、现场负责人在处理掉道复轨时,人员要配齐,人员不够时要向跟值班队干请求增加人员,尤其用人力处理车辆掉道时。

  4、用钢管、方木等物做杠杆处理掉道时,下部一定要插实,车辆下方用木块垫实,垫起高度要合适,既要车轮能够上道,又要防止车辆突然落下,砸在支撑点处,使杠杆落下打在工作人员身体上。严禁除手臂外的身体部位伸到杠杆的下方,以杠杆防滑脱伤人。

  5、如果掉道距轨道较远,必须分次向轨道上上道。

  6、有的重车掉道,人力直接处理效果不好时,应卸载后再人力复轨。

  7、斜巷处理掉道时,斜巷上平台必须将阻车器、挡车杠全部关闭,上、下平台留人看守,禁止其他人员通过。

  8、斜巷处理掉道时距跑车防护装置较近时,必须将跑车防护装置锁牢,防止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杠落下伤人。

  9、处理装有材料、设备等帮扎车辆时,必须检查车辆的帮扎是否牢靠,牢靠后方可进入复轨作业。不牢靠的要再次进行帮扎。

  10、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使用工具时,要用保险绳栓好,保证使用工具不与手脱离;使用垫木等物品时也必须用绳子栓牢固等方法,防止井坠物。

  11、罐笼内及附近5米内处理车辆掉道前,施工负责人必须与副井信号工、提升机司机联系说明注意事项,在没有处理完毕,严禁动罐及阻车器等。

  12、处理车辆掉道时,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无论从事哪道作业工序,思想都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处理车辆掉道时,严禁闲杂人员在工作现场5米内,由施工负责人疏导。

  十三、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及矿相关规定执行。

煤矿管理制度8

  露天管理制度是指在露天作业环境中,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及维护员工权益而设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则和程序。这些内容涵盖了作业规范、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作业规范:明确各类露天作业的操作流程、标准和注意事项,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2. 安全防护:制定安全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3. 环境保护:规定废弃物处理方式,实施绿色施工,防止环境污染。

  4. 设备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故障处理和更新升级等。

  5. 人员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能提升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6.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情况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

煤矿管理制度9

  1 目的及范围

  1.1目的

  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考勤管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公司员工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防止员工擅自外出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等现象的发生,从而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参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

  1.2.1本办法中的员工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工人,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

  1.2.2公司考勤管理职能部门为综合办公室。各部门设立

  考勤记录员,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责。

  2 考勤管理

  2.1考勤分类

  2.1.1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者或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内到岗者,即为迟到;

  2.1.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30分钟以内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2.1.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2.1.4 特定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等。

  2.1.5 旷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未请事假;擅离职守;编造虚假原因离岗或请特定假期;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故不到岗等情况。

  2.2 工作时间

  2.2.1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2.2 因季节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

  3 管理内容

  3.1 病假管理

  3.1.1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三天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假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再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超过三天以上的,必须持有医院诊断书或请假条,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再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1.2按照有关规定,员工病假在三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计发。

  3.1.3病假超过三个月的,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1.4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为长期假,从第七个月不计算工龄。

  3.1.5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14周岁以下子女患病时,职工可凭疾病证明享受护理假,男女双方全年累计各不超过23天,须按照程序请假审批,将证明和假条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1.6病假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3.2 事假管理

  3.2.1员工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扣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3.2.2请事假半天不超过一天者,中层管理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以上者,按照程序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2.3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24天或连续不超过15天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3.2.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4天或连续事假超过15天的,超过天数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年终考核不予评为优秀。

  3.2.5事假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3.3 探亲假管理

  3.3.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3.3.2员工探亲配偶的,每年给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3.3.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如有特殊情况,当年未探亲可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3.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30天。八年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0天。

  3.3.5探亲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转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假满后进行销假,对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3.3.6按劳薪字[81]号242号文有关规定:员工与父母的户口在一起,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去探望父母。

  3.3.7探亲假期间员工的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3.8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4 产假管理

  3.4.1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员工正常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3.4.2难产生育(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并采取节育措施者,增加20天产假。

  3.4.3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根据医院证明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产假45天。女员工上环假2两天,去环假1天。流产或上环去环要有医务部门当时证明方可承认。

  3.4.4女员工产后结扎,增加产假14天。 3.4.5无故延长产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4.6哺乳期间,婴儿0-周岁,女职工每天可享受哺乳期间1个小时。

  3.4.7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4.8员工超计划生育,按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规定处理。

  3.5 婚假管理

  3.5.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3.5.2员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其婚假15天。

  3.5.3无故延长假期,按旷工处理,扣发旷工期间全部工资。

  3.5.4婚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3.5.5婚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6丧假管理

  3.6.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子女)丧亡需本人亲自料理者,可给3天丧假。

  3.6.2员工的岳父、岳母或公、婆丧亡,可给1-3天丧假。

  3.6.3员工如去外地料理丧事,可根据路程远近另加旅程假,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3.6.4丧假期间工资按照《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7年休假

  3.7.1凡参加工作时间连续满五年以上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7.2下列情况不享受年休假:

  3.7.2.1当年请病假或疗养累计超45天。

  3.7.2.2当年请事假超20天。

  3.7.2.3当年产假超90天。

  3.7.3凡享受年休对象,未经准假,擅自离岗,未履行手续,按旷工处理。

  3.7.4员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在年内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时间根据工作任务和岗位等不同情况,一般不超过两周(双休日及节假日不计)。当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3.7.5员工在开除留用期内,解聘待岗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

  3.7.6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正常工资支付。

  3.8加班管理

  3.8.1加班的定义:指计划外的突发工作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可确认为加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工作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教育等活动的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3.8.2加班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本部门负责人考勤,月底同考勤表一同报综合办公室。

  3.8.3按计件工时计算工资的不另计加班。

  3.8.4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按日标准工资300%支付;公休日加班,工资按日标准工资的200%支付。

  4 其它要求

  4.1考勤纪录员职责

  4.1.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员工出勤特殊情况

  (外出、事假、调休、迟到、早退等),如实反映考勤内容,以备人力资源部门核查;

  4.1.2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加班记录凭证;及时将考勤结果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4.2考勤记录统一符号

  详见:附件考勤表

  4.3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4.4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解释执行。

煤矿管理制度10

  一、安全检查通知的下达

  1、矿长或安全总监接到公司传达的安全检查通知,及时通知安全科,安全科立即通过安全通知微信群下发迎接安全检查的通知公告,并微信、电话通知所有迎检人员,确保所有迎检人员接到通知。

  2、安全科将相关的安全检查方案,及时发送到迎检人员。

  二、准备的相关内容

  (一)安全科

  1、制定迎检方案,撰写汇报材料,准备横幅、桌签等其他相关的材料。

  2、提前复查各类安全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演练等资料,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登记备案。

  4、拟订现场安全检查的行走路线,并通知相关工区对检查路线的各类标识、通风、照明、避灾、应急救援等相关的设备设施构建筑物进行详细检查。

  5、在方案中明确陪检人员包括参加迎检会议的人员和陪同到生产现场检查的人员,一般情况分采矿组(采掘迎头、通风、爆破器材库)和机电组(排水、供电、提升),陪检人员必须携带气体检测仪等相关仪器设备。

  (二)调度室

  1、通知相关工区对地表卫生进行清扫,检查地表现场是否存在危险废物或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有存在及时清理。

  2、安排调度室值班人员,检查当班2人上班,其中一人在井口利用金属探测仪对上井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上下井人员填写相关的记录,同时要求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填写相关记录。

  3、准备外来检查人员下井所需的物品,并填写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的发放记录表,保证人员信息和领用的相关设备信息一致。

  4、对调度值班室的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科室,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扫,相关的图牌进行检查;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十项授权、应急响应、事故汇报等相关内容,并且熟练操作各个监测监控系统。

  (三)、生产科、机动科、防治水办公室

  1、安排人员参加检查会议,对专家提出问题进行答复和解释;根据检查方案安排人员陪同专家到现场安全检查。

  2、提前对职责范围内的图纸、资料进行检查,确保图纸规范、内容齐全,和实际相符。

  3、检查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台账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4、机动科对变电所、主井、副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各岗位的点检记录、台账、登记表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各类文字记录齐全、有效、真实。

  (四)采掘工区

  1、接到安全检查通知,对大巷、作业现场等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整改。

  2、对负责区域内的各类图识、图牌进行检查,确保整洁,数据有效。

  3、对所有的通风、照明、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

  4、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气体检测仪、自救器正常使用、有效。

  (五)机电工区

  1、接到安全检查通知,立即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岗位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类调整、记录齐全、数据真实;特殊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备设施齐全,运行良好。

  2、安排人员对地表井口、罐笼及井下各中段水平井口、信号室进行检查,确保井口周围50米范围内整洁有序,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3、根据检查方案提供的检查路线,对检查路线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图牌齐全有效。

  4、提前检查各水平的摇台是否起落顺行,各水平的闭锁、联锁装置是否有效,各岗位的通讯设备(两路)是否顺畅。

  5、安全检查的当班安排一名专职跟罐信号人员,负责人员的上下。

  6、检查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措施、岗位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是否熟练掌握。

  (六)分管矿领导

  1、各分管领导(除检查当班带班领导)外,其余全部参加迎检,并协助相关科室做好专家提出问题的答复和解释。

  2、检查专家对地表、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各参检人员分工如下(根据实际分组情况实时进行调整):总工、生产副矿长、矿长助理(采矿)陪同采矿、通风组;机电副矿长、矿长助理(机电)陪同供电、提升和排水组;矿长助理(安全)陪同地表调度室组;安全总监陪同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组。

  三、检查问题汇总与总结

  1、检查完毕后,安全总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管领导、各科室科长、副区长参加会议),对安全检查中专家发现的问题,根据权限职责,进行划分,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从跟根源上解决问题。

  2、安全科根据会议落实,把所有问题隐患整理下发各分管领导、科室和工区。

  3、各科室、工区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整改完成后,在汇总表问题项的下面进行整改回复,回复的内容包括:整改措施、整改前后的照片、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验收人等,不能整改的进行明确标注,将整改报告发送到安全科。

  4、安全科队整改报告进行详细审核,汇总,将汇总好的整改报告,报安全总监、矿长审批,打印两份,盖章后,上报公司,存档备查。

  四、考核

  在专题会议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共同讨论、研究,如是以往的各级检查、矿自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明显的违规不符合现象、习惯性违章行为等,将对相应的现场责任人、工区负责人、科室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额度200~1000元/项,同时对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本规定自10月10日开始实施,各分管领导、科室、工区严格执行落实。

煤矿管理制度11

  一、煤炭企业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配齐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做好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工作。

  二、煤炭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实用技术和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健全“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强化专业技能,保证职工队伍素质。

  三、矿井必须严格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编制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主要扇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需要风量计算、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对通风能力进行评价;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生产的矿井,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综合评价报告。以后至少每3年综合评价一次,严格做到“以风定产”。

  四、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它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5个,并严格执行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综采放顶煤、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采空区和隅角瓦斯的监测监控,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废弃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恢复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启封盲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员负责实施。

  七、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水喷雾射程必须到达该迎头,放炮时必须对迎头实施高压水喷雾。

  炮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实施高压水喷雾。薄煤层(1.3 m以下)、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及“三软”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高压喷雾装置的设置,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

  八、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灌装水炮泥设施。放炮时,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喷雾未开启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九、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完善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对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对采空区实施注浆或注氮措施,加强采空区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十、矿井必须配齐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标校、统一发放。严禁不合格的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煤矿管理制度12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

煤矿管理制度13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见“内线安装电工”中表13―3)。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3―3(见“内线安装电工”)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表13―3但小于表13―1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距离不小于表13―3的距离处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咬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司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配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本联动线包括:磁选机、振动筛、万能破碎机、锤碎机、粗碎机、风力运输装置。

煤矿管理制度14

  20xx年春节刚过,我矿招收了不少新员工,为了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管理,使其尽快熟悉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和使用工作设备和办公设施,达到工作标准,满足公司对人才的要求,在2月份分两期进行为期7天的新员工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全体职工,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总体素质以适应促进我矿的发展。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职工实际选择,分别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于矿纪矿规、安全管理、矿井概况和生产技术、入井须知、矿井通风、矿井灾害防治、煤矿救援与救护等为主要内容。

  三、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分别由副矿长与各工程师担任,由培训中心统一调度安排。在培训中心做出安排后,各代课教师务必认真备好课。不务虚、不应付、不走过场。并认真拟定试题。

  四、培训实施

  培训在四楼会议室进行,各队在接到培训中心的安排意见之后,即时组织通知职工进行培训,并将有关人员花名册报送培训中心。

  五、课程安排

  附课程表

  六、培训制度

  1、每天两节课下午9:00开课,12:00下课;下午15:00开课,18:00下课。

  2、上课期间不能随意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罚10元,缺一节课罚20元)。

  3、培训期间不能喝酒。

  4、上课认真做好笔记,考试时交回培训中心给予打分。

  5、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闭卷),不及格者给予停班再培训。

煤矿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我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

  矿长对危险物品的计划与采购负总责,各分管矿领导对范围内的危险物品严把审批关;各使用单位对危险物品提报计划的'种类、数量负责,采购部对危险物品采购负责,物质部对危险物品的质量负责;安监部门负责监督。

  二、危险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爆炸材料

  1.1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经资质单位设计、审查批准,并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2 必须建立爆炸材领退制度、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爆炸材料销毁制度以及岗位工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1.3 销售单位对爆炸材料运输负责,供应、仓库审查后,由运输工区负责卸货、装专用车入井,存入爆炸材料库。

  1.4 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工同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

  1.5 保障爆炸材料库库房完好,严格按设计及批准范围数量、使用和销毁,严禁超规定或私自改变库房。

  1.6 仓库爆炸材料保管员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的姓名。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1.7 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图表,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公司矿文件精神。

  1.8 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1.9 装卸或搬运时严禁携带烟火;地面装卸时,周围50米内严禁有明火。

  1.10 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

  1.11 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使用的煤矿用爆破器材,必须经煤炭部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持有煤矿用爆破器材产品入井证。

  1.12 煤矿井下爆破必须由煤矿总工程师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

  1.13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制度”。

  1.14 井下爆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规定。

  2、燃料及高压容器管理

  2.1 燃料及高压容器贮存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2.2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管理

  2.2.1 地面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必须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质的场所进行,并编制施工措施。

  2.2.2 在危险区域内焊接与动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⑴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⑵严格办理《动火许可证》手续。

  ⑶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且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⑷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现场监护,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3 施工地点配齐灭火器材,操作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遵守操作章程。

  2.4 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应加强个体防护,佩带合格的劳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