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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6 18:38:05 制度 我要投稿

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

化验室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依据标准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

  GB 3727《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 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524《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 》;

  GB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 14699.1《饲料 采样》

  GB/T 5009.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等标准。

  3 采样管理要求

  3.1 根据业务技术科下达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第二条规定的标准。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2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取样,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做好防护工作。

  3.3 油罐取样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3.4 到装配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5 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其他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7级(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3.6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产地、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

  3.7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变质和污染。

  4 留样管理要求

  4.1 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4.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3样品保留量:

  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500ml-1000mL ;固体样品保留500-1000g。

  4.4 样品保留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4.5 样品过保质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留样间管理要求

  5.1样品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5.2 留样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5.3 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5.4 样品间卫生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间。

  5.5 保存期限后,按样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2

  化验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保障实验质量:通过规范操作,减少误差,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和可信度。

  2.维护实验室安全:防止意外事故,保护人员健康,避免财产损失。

  3.提升效率: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

  4.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满足认证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化验室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3管理要求

  3.1检验程序

  3.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3.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3.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4精密仪器的管理安放

  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反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5化学药品管理

  5.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5.1.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1.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5.1.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5.1.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5.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化验室管理制度4

  1.目的:为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满足检测实验室规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伊利集团原奶事业部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3.工作内容:

  3.1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3.1.1健康规范:化验室所有工作人员上岗须持当年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化验员需持化验员证。

  3.1.2着装规范:工作时间化验人员必须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干净、整洁,无衣袋撕裂、无扣等现象,工帽须将头发完全覆盖,长发应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进入卫生间,出工作区域不允许穿工衣。

  3.1.3装饰规范:工作期间不得浓妆艳抹,应妆饰得当,不可佩戴首饰。

  3.1.4行为规范:

  3.1.4.1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不在工作区内随地吐痰。

  3.1.4.2工作时间不允许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不得睡觉,聊天、看闲书,不得无故脱岗、窜岗,接私人电话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工作,交接班时秩序井然。

  3.1.4.3化验室不得饮食,不得用检验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内及化验室内,不得将非清真食品带入厂区。

  3.1.4.4一律不允许在检验工作区清洗晾晒(可在清洗间打晒),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当班人员及卫生责任区人员负责各自卫生区(包括桌面、地面、墙角、水池、窗台、仪器、容器、试剂架等),检验过程中随时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现场整洁。

  3.1.4.5有事须提前向负责人及当班组长打招呼,准假后方可,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3.1.5文件规范

  3.1.5.1化验室的文件书籍由体系员保管,工作期间可在现场查阅书籍,在下班前必须交还体系员处;带出化验室的书籍,借阅者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3.1.5.2对于企业内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验室以外人员借阅时,必须经化验室主管同意,在借阅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复印,并严禁向企业外部的人员泄漏。

  3.1.5.3借阅的文件书籍须在一周内归还,若有续借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3.1.5.4每人借阅的文件书籍保留不得超过两周,以免影响工作需求。

  3.1.5.5借阅过程中要保证书籍文件的完整,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1.5.6文件的监督检查:化验室主管随机检查本部门人员的文件执行情况。

  3.1.6现场卫生管理

  3.1.6.1地面无污迹、油腻,无杂物,墙壁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墙角、柜底无奶垢、杂物。

  3.1.6.2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牛奶及试剂残液。

  3.1.6.3水池内无残留牛奶、药液、油腻,无玻璃碎渣及杂物;抹布、刷子等干净整齐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畅,地漏处无杂物,无异味,异臭。

  3.1.6.4各种玻璃器皿表面洁净、无污迹,按要求整齐放在指定位置;各类容器内壁不得有油腻、杂物、异味、异臭。

  3.1.6.5试剂瓶标识清晰、无破损,大小适度、端正,填写规范;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3.1.6.6检测仪器表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标识清晰、无破损;仪器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过滤网的清洁;设备内部保持干净无杂物;天平不可随意搬动,定期更换干燥剂,天平室随手关门。仪器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3.1.6.7干燥器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更换干燥剂、涂凡士林;冰箱、药品柜等物件摆放整齐,列有详细药品目录。柜的顶部不得摆放物品。

  3.1.6.8工作台、微机桌、办公桌上记录、物品摆放整齐,人离开即收起,不得无人时仍摊开;椅、凳用完及时归位。

  3.1.6.9及时清倒垃圾,不得溢出,卫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3.1.6.10卷柜只许存放各种资料、文件,并分类陈列,摆放有序。

  3.1.6.11冰箱内的样品试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且有标识,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1.6.12药品柜内试剂按液体、固体及性质的不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无尘土。

  3.1.6.13药品架上的各种试剂同一性质的摆放在一起,且依照试剂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顺序摆放,不可放无关东西。

  3.1.6.14工作台柜内杂物及时清理,要求干净整齐。

  3.1.6.15清洗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6.16每周六卫生大清扫。

  3.1.7其它工作:

  3.1.7.1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阀。

  3.1.7.2电器要求停用时断电的必须及时断电,需连续工作的仪器每日须经常检查电源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有虚插现象,线路是否杂乱无章。

  3.1.7.3做到人人会用消防器材,遇紧急事件冷静处理。

  3.1.7.4白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开灯。

  3.2化验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兼职体系员未做好文件、记录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罚款10元/次。

  3.2.1.2对于借阅的实验室书籍,若有破损要按原价的10%,对借阅人进行经济罚款,若有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对于不易买到的重要书籍要双倍进行罚款。

  3.2.1.3工作期间查阅的书籍乱放,看后不及时交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2.1.4因档案保管员失误造成实验室书籍资料丢失,档案保管员须照价赔偿。

  3.2.2申购与供应品

  3.2.2.1相关人员未及时将需要申购的检验物品及时未及时审购,导致检验物品短缺,检验工作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10元/次。

  3.2.2.2体系员未及时送检玻璃量器,对检验工作造成影响,罚款10元/次。

  3.2.2.3领用检验物品时,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领用记录,对组长处以罚款10元/次。如果领用人不签字,组长可以不给予领用。

  3.2.2.4化验员进行药品配制与标定时,未填写完整的记录、盛放试剂的试剂瓶未按要求标识、药品标识与配制记录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标签未及时更换等,罚款10元/次。

  3.2.2.5化验员未合理使用药品,造成浪费,罚款10元/次。

  3.2.2.6库房物品出、入帐不符,对组长进行罚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2.7办公品由统计统一负责,出、入帐不符时给相关责任人10元/次的罚款。

  3.2.2.8化验室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存放和标识,对组长进行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3投诉、抱怨制度:为确保相关业务部门及奶户对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有疑义时,各类抱怨及投诉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3.2.3.1票据、检验信息咨询:

  3.2.3.1.1关于质量检验票据类的问题,由统计负责核实、解释,如因数据录入错误,及时更正检验数据、撤回有误票据并电话或书面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3.2.3.1.2关于检验结果疑义的问题,由当班化验员负责解释、查询、核对,如因汇总错误,负责及时更正并通知统计员,由其按要求执行。

  3.2.3.1.3如奶户对当日牛奶检验结果有异议,根据化验室要求及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2.3.1.4关于检验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化验员作出尽可能科学、详尽的答复。

  3.2.3.2对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关于检验效率、准确率、信息反馈及时性等问题投诉,化验室应及时合理安排、调整,满足要求。

  3.2.3.3对奶户反映的各类问题,由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奶户,如情况属实按照化验室制度对相关人员考核。

  3.2.3.4化验员被客户投诉,经证实是检验人员行为引起的,罚款50元/次。被投诉超过三次,该检验员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4原始记录

  3.2.4.1检验员对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完整,每有一项未填写,罚款10元/次,两项未填写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2检验过程中,没有及时记录数据,凭事后记忆填写或重抄原始记录,罚款10元/次。

  3.2.4.3记录出现错误,随意涂改或不盖章(签名),每有一处,罚款10元/次,两处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4审核人发现检验员原始记录结果计算错误,对检验员罚款20元/次。

  3.2.4.5原始记录中数据计量单位错误,或有效位数保留错误,罚款10元/次。

  3.2.4.6检验结果未按要求的时间下发,对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7由于检验员结果计算错误,记录审核人未发现,从而造成检验报告错误并下发,则对检验员和记录审核人分别罚款10元/次;

  3.2.4.8由于检验记录字迹不清,导致化验结果票据录入错误,对填写记录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9采样员与样品管理员未交接好样品或未认真填写《奶样交接记录表》,导致样品丢失或工作延误,罚款10元/次。

  3.2.5内审:质量体系审核每发生一项不符合,相应责任人承担双倍罚款。

  3.2.6人员

  3.2.6.1培训人员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工作,罚款10元/次。

  3.2.6.2培训人未及时整理培训档案,罚款10元/次。

  3.2.6.3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以不合格计。

  3.2.6.4培训后进行理论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考核成绩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奖励20元/次。

  3.2.6.5在岗人员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仍不合格则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连续试用三个月后,仍不能重新上岗,则向综合科提出对该人员的解聘申请。

  3.2.6.6闭卷考试时,相互说话、抄袭,根据情况扣当事人考试成绩的5-10分。

  3.2.6.7泄露试题,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3.2.7设施和环境条件(内务管理部分)

  3.2.7.1所辖卫生区域不整洁,垃圾清理不及时,罚款10元/次。

  3.2.7.2实验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实验现场(所用物品未及时归位、设备未清洁、台面未清洁、未清洗各自实验所用器皿),罚款10元/次。

  3.2.7.3未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品排放,罚款10元/次。

  3.2.7.4办公室内更衣柜门敞开,水杯、毛巾随处乱放,影响室内整洁,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

  3.2.7.5进入检验工作区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罚款10元/次。

  3.2.7.6在检验工作区域吃东西、放日常用品,罚款10元/次。

  3.2.7.7未经化验室主管许可,随意领私人进入检测区域,罚款10元/次。

  3.2.7.8工作期间擅自离岗,造成实验影响,罚款50元/次。

  3.2.7.9检验人员下班前未做安全检查(关好水、电、汽、门、窗等),罚款10元/次。

  3.2.8方法

  3.2.8.1未严格按照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擅自更改检验方法,罚款50元/次。

  3.2.8.2化验员未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罚款20元/次。

  3.2.8.3检验结果误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罚款10元/次。

  3.2.8.4弄虚作假,虚报结果,一次降为实习化验员,两次退人力资源部。

  3.2.8.5检验结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复检,罚款20元/次。

  3.2.9设备

  3.2.9.1未完全按设备的作业指导书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罚款50-100元。

  3.2.9.2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使用记录,罚款10元/次。

  3.2.9.3设备责任人未保管好设备附件造成丢失,罚款50元/次。

  3.2.9.4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使用人未填写设备损坏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责任人进行联系检修,罚款30元/次。

  3.2.9.5未按要求填写恒温设备的监控记录,罚款10元/次。

  3.2.10样品处置:样品管理员未按样品管理制度保留样品,罚款10元/次。

  3.2.11质量保证

  3.2.11.2检验员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性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1.3检验员对保留样进行重复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2结果报告

  3.2.12.1报告编制人未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罚款20元/次。

  3.2.12.2报告编制人编制检验报告出现轻微错误,罚款10元/次。

  3.2.12.3报告审核人未认真审核以致报告错误并下发,视情节轻重,对报告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罚款10-100元/次。 3.3化验室保密制度

  3.3.1严禁将企业内部的机密向企业外部人员泄漏,以免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

  3.3.2化验室保密范围

  3.3.2.1客户样品和客户的全部资料及商业秘密等;

  3.3.2.1检测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

  3.3.2.3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3.3.2.4化验室上报主管单位的有关数据、报告、计划书等文件;

  3.3.2.5化验室拥有的一切检测技术和技术成果;

  3.3.2.6所有外来密级文件、资料等;

  3.3.2.7集团产品的企业标准。

  3.3.3保密文件及客户样品由专人保管,使用后的文件及时存档。借阅或查阅保密范围内的文件、技术资料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经同意不得自行外借、复印、销毁或个人擅自处理,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3.3.4检验报告签发前,结果应对外保密。发放内部各种文件资料按规定范围发放和使用,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将文件携带外出。

  3.3.5实验室的微机,除内部人员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开机密码并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并严禁对微机内的文件随便拷贝、打印;电子版的结果报告应由档案管理员加文档保护密码,严禁外人翻阅。

  3.4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户不得随意打开,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4.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4.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专用洁净的工作衣。

  3.4.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3%-5%的来苏儿溶液或0.1%的新洁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或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3.4.6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4.7无菌操作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4.8接样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吸过菌液的吸管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4.10无菌室每次使用前后,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定期(每周)检测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环境不合格时,需要对微生物室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菌。

  3.4.11微生物检验每班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细菌总数做一盐水对照、一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一空白培养),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实验后,需用体积分数为2%的来苏儿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4.13样品检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应先高压灭菌后,再进行处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4.14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

  3.5化验室培训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则

  3.5.1.1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

  3.5.1.2员工的培训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

  3.5.2培训内容

  3.5.2.1通用性知识:

  3.5.2.1.1企业的历史与现状、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3.5.2.1.2国家法规制度;

  3.5.2.1.3计算机操作;

  3.5.2.1.4乳品知识。

  3.5.2.2专业知识、技能:

  3.5.2.2.1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化学基础、分析化学、计量基础知识、微生物学、乳及乳制品的基础知识、乳及乳制品的检验基础知识。

  3.5.2.2.2检验技能:原料乳的检验、乳制品的理化指标检验、乳及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3.5.2.2.3仪器操作:已具备的仪器的操作和新进仪器的操作;如全组组分分析仪、FC、凯氏定氮仪、体细胞检测仪等。

  3.5.2.3其他:诸如礼仪、道德品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3.5.3培训讲师

  3.5.3.1培训工作采用专职讲师、兼职讲师与外聘讲师相结合的方法。

  3.5.3.2根据培训需求,可以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3.5.3.3根据培训需求,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开课。

  3.5.4培训流程

  3.5.4.1年初,根据对化验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后,制定出培训计划草案(包括培训内容、师资要求、课程设计及预计费用)。

  3.5.4.2计划内的培训由本部门填写《培训项目申请表》报综合科,批准后由本部门培训人员组织实施,综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计划外的培训,首先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合科审核认可,方可予以培训。

  3.5.4.3要求组织者提前2天作出培训计划,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培训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负责人请假,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元。

  3.5.4.4培训老师认真填写培训记录,组织者负责保存、整理相关记录,并存档。

  3.5.4.5对于其他部门临时组织的培训,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选派人员参加。

  3.5.4.6培训后,由化验室主管予以审核、评估,计入员工档案。

  3.5.4.7组织者定期对所有培训内容进行综合测评,可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具体为理论考试2月进行1次,操作考试每月进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数不少于3人,(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满分100分,80分合格)通过考核来验证培训效果和调整培训项目,同时提高培训的积极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训。

  3.5.5新进员工培训

  3.5.5.1化验室主任安排新进人员的培训,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化验室主任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或派出。未经岗前培训者不得上岗、派出,培训不达标者不得上岗或派出。

  3.5.5.2岗前培训内容:乳品检验基础知识、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检验流程。

  3.5.5.3新聘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化验员资格证书考试。

  3.5.5.4岗后培训内容:国际及国家质量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常用试剂的配制方法、常用检测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精密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4.执行日期:下发之日起执行。

  5.发放范围: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化验室管理制度5

  1、目的

  保证样品的准确性,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为检测工作的`准确性提供基础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检测样品的质量控制。

  3、职责

  采样人员负责对样品的采样、管理、发放、回收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采样方法、数量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人工采样应先将采样容器用水样反复冲洗三次以上)。

  4.2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写标签,如实填写采集现场记录单。

  4.3委托样品必需填写委托人,经运营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受理检测工作。

  4.4样品容器应清洁干净,容器材质要符合检测分析要求。

  4.5需现场处理(如加浓硫酸固定)的样品,采样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4.6样品应妥善运输,专人在限定时间送到实验室,防止因碰撞而导致损失或粘污;水样如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储存或处置,则应对这些条件加以维持、监控和记录。

  4.7样品分发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认真核对,验收登记,专柜存放,填写样品流转单后移交检测室检测。

  4.8需保存样品,应按检测分析要求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

  4.9接收化验水样时,应记录其状态,并标识,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水样的识别不发生混淆。

  4.9异常现象样品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留样,逾期方可处理。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6

  化验室管理制度上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安全规定:强调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与处理、应急响应程序等。

  2.设备管理:规定实验设备的使用、维护、校准和报修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样品管理:明确样品的接收、标识、存储、处理和废弃流程,防止样品混淆和污染。

  4.实验操作规程:制定各实验项目的详细步骤,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5.数据记录与报告:规范数据记录方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报告的格式和审批流程。

  6.清洁与卫生:规定实验室的清洁标准和频率,以及废物处理方法。

  7.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

  内容概述:

  化验室管理制度上墙应涵盖以下关键方面:

  1.法规遵从性:确保实验室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2.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内部审核、质量改进和外部认证。

  3.人员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强化责任意识。

  4.环境保护:强调环保措施,减少实验室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5.持续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实验室管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化验室整体分析技能,做好服务生产、监督生产的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管理,实现作业操作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

  1、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时间后五分钟算迟到,一个月有三次迟到取消全勤奖。超过半小时,直接扣除全勤奖。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公司请假程序向上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如特殊原因无法当面请假,必须以短信或电话形式请假,否则视为旷工;一般事假不超过一天/月,如连续两个月事假超过两天,将予以劝退。病假须持有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病假最长不超过一周,如确因病须长时间调养,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3、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违者将严肃处理。

  4、必须按要求先进入更衣室更衣后进入车间;更衣后当班时间不得进入更衣间。

  5、人员上下班出入车间必须经人流通道,禁止从物流通道出入;

  6、不得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进入工作区域;(例手机等)

  7、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工作期间不得无故出工作区域;

  9、爱护公司财物,节约水电;所有设备、工具轻拿轻放,定期保养;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同事之间应相互团结,不允许拉帮结派,不得背后妄议他人、谩骂、吵架斗殴,如厂区内有这样的情况,发现一次当事人立即开除。

  三、作业管理

  1、所有进厂的原辅料及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应每批取样检验,由化验室去仓库取样,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取样管理程序操作;取样量一般能供三次化验量(贵重药材除外,例冬虫夏草、西红花等);江苏晟海祥药业有限公司

  Jiangsu Shenghaixi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2、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操作,确认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所有检验样品都应进行来样登记。所有检验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保证检验的及时性;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要及时完成;检验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传递,不得以任何口头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其他部门。

  3、检验过程中,遇到不合格项目时,要及时复核、复查;保证检验数据的真实性。

  4、所有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台账,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事宜。(校正由国家相关规定送具至计量资质部门检定)

  5、检验用的试剂、溶液、实验耗材及对照药材、对照品,包括自己配制的试剂试液,均应有相关标识,按贮藏条件贮藏,例如:温度、湿度等;

  6、检验用的试剂、溶液、以及对照药品等实验耗材必须建立台账,有相关领用记录,做到月底盘存,月初10号前向财务部门上交盘点表。

  7、制定实验用的物品的采购清单,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避免影响实验的使用。

  8、定期对分析仪器及化验方法进行验证,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9严格按照GMP要求对检验样品进行留样

  四、安全管理

  化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保证压力容器和气瓶的安全等方面

  1.严禁试剂入口及以鼻直接接近瓶口进行鉴别,如需鉴别,应将试剂瓶口远离鼻子,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即止。

  2.处理有毒气体、产生蒸汽的药品及有毒有机溶剂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3.取用有腐蚀性和有毒药品,如强酸、强碱等,尽可能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

  4.使用过得酸液碱液不得直接倒入水池和下水道,防止腐蚀管道。 5.电热炉,干燥箱等高温设备使用时需带好石棉手套,防止高温烫伤。 6.实验室大功率电器使用需要经常查看,发现有异常烟雾和刺激气味需要关闭电源。

  7.实验室消防设备需按规定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所有实验室人员均需学会使用。

化验室管理制度8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化验室管理制度9

  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实验效率:规范化的设备管理可以减少设备故障,提高实验效率。

  2.确保实验准确性: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是实验结果准确性的基础。

  3.保障人员安全:严格的操作规程能降低操作风险,保护实验人员安全。

  4.控制成本:合理的设备维护与报废策略能有效控制化验室运营成本。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一)分析天平

  1、称量前应首先检查天平位置是否水平,各部件是否正常,然后校正零点或进行必要调整。

  2、被称量物质质量绝不可超过天平所规定的负荷限度。扭动天平升降枢时,必须缓慢小心,防止天平大幅度摆动损伤刀口。

  3、一定要使天平处于静止状态时,才能放上或取下被称物和砝码。在天平各门关闭后,方可放下升降枢,观察读数。

  4、被称物质的温度应与天平室的室温相平衡后,方可进行称量。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的物质,一定要放在容器内,将盖盖紧后再称量。

  5、砝码只允许用天平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拿取,砝码用过后应放回砝码盒内原来的位置上。

  6、在进行同一项的分析过程中,只允许使用同一台天平和砝码。

  7、天平内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更换干燥剂,用软毛刷拭去各部件的尘埃,并要定期进行校验,以保持其精度。

  8、分析天平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二)银、镍器皿

  1、银器皿

  (1)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以不超过750C为宜。

  (2)刚从高温炉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3)应用过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熔融,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4)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熔融

  (5)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2、镍坩埚

  镍坩埚中宜使用碱性熔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熔融,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三)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1、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2、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应尽量远离热源。

  3、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

  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方向是否正确。

  4、电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5、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禁止熔融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熔融,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熔融物沾污。

  7、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温度校对

  8、高温炉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四)胶砂搅拌机

  1、每月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当间隙超过1.5±0.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的。

  2、要经常保持油箱内油量,定期换油,保持润滑油的清洁。

  3、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4、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5、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五)胶砂振动台

  1、每月应检查振动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启动后振动台来回移动位置。

  2、每季度检查台面振幅有无变化,并做好记录,当振幅超过0.75±0.02 mm时,要检查振动部分总质量(包括电动机、台面、卡具、拉杆)、试模以及各个振动子质量的变化,并调整振幅到所规定的范围。

  (六)净浆搅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搅拌叶片与锅底、锅壁的间隙(可用塞尺检查),不应超过2±1 mm。

  2、经常不定时用秒表抽查搅拌机和一次的自动控制程序是否准确。

  3、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片擦拭干净。

  4、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七)压力试验机

  1、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进回程差不得超过1.5%,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2、压力机用油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的要求。

  3、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上漏油、溢油等情况。

  4、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5、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度40±0。lmm,宽度不小于40mm、厚度大于1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粗糙度应0.1~0.8之间

  6、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保护罩。

  (八)电动抗折试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使用中不得超过土2%。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大于1.0%,灵敏度≥l%。

  2、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3、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4、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5、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九)0.080mm标准筛

  1、使用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土0.5%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土0.1%~土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出土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用标准粉检定时,新筛修正系数C应在0、85~1、05范围内,使用中的筛子修正系数C应在0.5~1.5范围内,否则应更换新筛。

  2、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3、实验筛修正系数的测定方法

  筛子的修正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用0.08mm标准筛为基准,被修正筛与该标准筛对比。另一种是用一个已知0.08mm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标准粉作为标准样(中国建材院水泥所可提供),按细度操作程序测定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实验筛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C=Fn/Ft,式中C—实验筛修正系数。

  Fn—标准样给定的筛余量,Ft—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量,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结果修正按下式计算,Fc=C*F,式中Fc—水泥试样修正后的筛余量,C—实验筛修正系数,F—水泥试样修正前的筛余量。

  实验筛的修正系数不在0.85~1.15的范围内,说明该筛差值较大,应更换新筛,再进行对比求出修正系数。

  做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化验室管理制度上墙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可以提高实验效率,减少工作延误。

  2.保障安全:严格的.规章制度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保证质量: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和数据管理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增强实验室的信誉。

  4.规避风险:通过合规运营,降低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5.促进学习:清晰的制度有助于新员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提升整体团队能力。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1、化验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守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

  2、进入化验室必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无关人员及物品不得进入,严禁在化验室会客、聊天、喧哗、吸烟、吃零食。

  3、化验室内的药品、仪器需做到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存放,剧毒药品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

  4、化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的地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检验中,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结束后,检验台面要及时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检验剩余样品应及时处理。检验使用过的酸碱液,应集中存放,经综合处理后排放。微生物检验的废弃物工器具,需经杀菌处理后,方可处理或清洗,受污染的有毒物品,按有关要求处理。

  7、化验员上下班及检验前后。应检查水、电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使用。

  8、化验员应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意识,共同维护检验室的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的清洁与保护状况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化验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必须满足检测条件要求。

  9、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监督与宣传,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为健全化验室质量控制的管理工作,现对质量控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1、原始记录

  使用统一规定的现场采样原始记录纸和分析原始记录纸。

  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及时复核、审核,并签名。使用档案用中性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如数据有误需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以横线,并在错误数据的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在右下方签名或盖章,不得在原始数据上涂改、描写。如需改正的数据成片,则用空白记录纸重新填写。

  测量结果低于方法最低检出限时,样品浓度栏填写“〈最低检出限数值”,在备注栏填写“未检出”。

  仪器室、天平室的《仪器使用记录》应及时填写。

  2、有效数字

  有效数字的位数主要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正确记录和数值的正确计算,同时也考虑该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度,以及分析仪器所能达到的精度。有关仪器的数据记录及各项目的监测结果的有效数字的取舍详见《规范》。另根据《规范》补充如下:

  1)标准曲线截距a小数点后三位,斜率b三位有效数字。

  2)精密度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一位。

  3)准确度三位有效数字。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化验室管理制度是确保实验室高效、安全运行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样本管理、实验操作流程、安全规定、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规定员工培训、考核与晋升机制,确保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2.设备管理:设备的采购、登记、保养、校准和报废流程,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样本管理:样本的采集、存储、处理和销毁规定,保证样本的安全和有效性。

  4.实验操作流程:标准化操作规程(sop),规定实验步骤、记录要求和结果分析方法。

  5.安全规定:包括化学物质的存储和处理、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应急响应计划等,保障人员安全。

  6.质量控制: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定期进行标准物质的比对实验,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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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化验室管理制度(精选)

化验室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依据标准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

  GB 3727《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 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524《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 》;

  GB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 14699.1《饲料 采样》

  GB/T 5009.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等标准。

  3 采样管理要求

  3.1 根据业务技术科下达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第二条规定的标准。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2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取样,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做好防护工作。

  3.3 油罐取样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3.4 到装配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5 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其他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7级(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3.6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产地、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

  3.7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变质和污染。

  4 留样管理要求

  4.1 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4.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3样品保留量:

  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500ml-1000mL ;固体样品保留500-1000g。

  4.4 样品保留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4.5 样品过保质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留样间管理要求

  5.1样品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5.2 留样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5.3 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5.4 样品间卫生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间。

  5.5 保存期限后,按样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2

  化验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保障实验质量:通过规范操作,减少误差,提高实验结果的可重复性和可信度。

  2.维护实验室安全:防止意外事故,保护人员健康,避免财产损失。

  3.提升效率:明确职责,优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工作效率。

  4.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满足认证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化验室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3管理要求

  3.1检验程序

  3.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3.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3.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4精密仪器的管理安放

  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反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5化学药品管理

  5.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5.1.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1.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5.1.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5.1.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5.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化验室管理制度4

  1.目的:为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满足检测实验室规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伊利集团原奶事业部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3.工作内容:

  3.1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3.1.1健康规范:化验室所有工作人员上岗须持当年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化验员需持化验员证。

  3.1.2着装规范:工作时间化验人员必须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干净、整洁,无衣袋撕裂、无扣等现象,工帽须将头发完全覆盖,长发应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进入卫生间,出工作区域不允许穿工衣。

  3.1.3装饰规范:工作期间不得浓妆艳抹,应妆饰得当,不可佩戴首饰。

  3.1.4行为规范:

  3.1.4.1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不在工作区内随地吐痰。

  3.1.4.2工作时间不允许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不得睡觉,聊天、看闲书,不得无故脱岗、窜岗,接私人电话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工作,交接班时秩序井然。

  3.1.4.3化验室不得饮食,不得用检验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内及化验室内,不得将非清真食品带入厂区。

  3.1.4.4一律不允许在检验工作区清洗晾晒(可在清洗间打晒),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当班人员及卫生责任区人员负责各自卫生区(包括桌面、地面、墙角、水池、窗台、仪器、容器、试剂架等),检验过程中随时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现场整洁。

  3.1.4.5有事须提前向负责人及当班组长打招呼,准假后方可,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3.1.5文件规范

  3.1.5.1化验室的文件书籍由体系员保管,工作期间可在现场查阅书籍,在下班前必须交还体系员处;带出化验室的书籍,借阅者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3.1.5.2对于企业内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验室以外人员借阅时,必须经化验室主管同意,在借阅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复印,并严禁向企业外部的人员泄漏。

  3.1.5.3借阅的文件书籍须在一周内归还,若有续借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3.1.5.4每人借阅的文件书籍保留不得超过两周,以免影响工作需求。

  3.1.5.5借阅过程中要保证书籍文件的完整,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1.5.6文件的监督检查:化验室主管随机检查本部门人员的文件执行情况。

  3.1.6现场卫生管理

  3.1.6.1地面无污迹、油腻,无杂物,墙壁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墙角、柜底无奶垢、杂物。

  3.1.6.2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牛奶及试剂残液。

  3.1.6.3水池内无残留牛奶、药液、油腻,无玻璃碎渣及杂物;抹布、刷子等干净整齐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畅,地漏处无杂物,无异味,异臭。

  3.1.6.4各种玻璃器皿表面洁净、无污迹,按要求整齐放在指定位置;各类容器内壁不得有油腻、杂物、异味、异臭。

  3.1.6.5试剂瓶标识清晰、无破损,大小适度、端正,填写规范;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3.1.6.6检测仪器表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标识清晰、无破损;仪器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过滤网的清洁;设备内部保持干净无杂物;天平不可随意搬动,定期更换干燥剂,天平室随手关门。仪器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3.1.6.7干燥器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更换干燥剂、涂凡士林;冰箱、药品柜等物件摆放整齐,列有详细药品目录。柜的顶部不得摆放物品。

  3.1.6.8工作台、微机桌、办公桌上记录、物品摆放整齐,人离开即收起,不得无人时仍摊开;椅、凳用完及时归位。

  3.1.6.9及时清倒垃圾,不得溢出,卫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3.1.6.10卷柜只许存放各种资料、文件,并分类陈列,摆放有序。

  3.1.6.11冰箱内的样品试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且有标识,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1.6.12药品柜内试剂按液体、固体及性质的不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无尘土。

  3.1.6.13药品架上的各种试剂同一性质的摆放在一起,且依照试剂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顺序摆放,不可放无关东西。

  3.1.6.14工作台柜内杂物及时清理,要求干净整齐。

  3.1.6.15清洗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6.16每周六卫生大清扫。

  3.1.7其它工作:

  3.1.7.1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阀。

  3.1.7.2电器要求停用时断电的必须及时断电,需连续工作的仪器每日须经常检查电源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有虚插现象,线路是否杂乱无章。

  3.1.7.3做到人人会用消防器材,遇紧急事件冷静处理。

  3.1.7.4白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开灯。

  3.2化验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兼职体系员未做好文件、记录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罚款10元/次。

  3.2.1.2对于借阅的实验室书籍,若有破损要按原价的10%,对借阅人进行经济罚款,若有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对于不易买到的重要书籍要双倍进行罚款。

  3.2.1.3工作期间查阅的书籍乱放,看后不及时交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2.1.4因档案保管员失误造成实验室书籍资料丢失,档案保管员须照价赔偿。

  3.2.2申购与供应品

  3.2.2.1相关人员未及时将需要申购的检验物品及时未及时审购,导致检验物品短缺,检验工作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10元/次。

  3.2.2.2体系员未及时送检玻璃量器,对检验工作造成影响,罚款10元/次。

  3.2.2.3领用检验物品时,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领用记录,对组长处以罚款10元/次。如果领用人不签字,组长可以不给予领用。

  3.2.2.4化验员进行药品配制与标定时,未填写完整的记录、盛放试剂的试剂瓶未按要求标识、药品标识与配制记录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标签未及时更换等,罚款10元/次。

  3.2.2.5化验员未合理使用药品,造成浪费,罚款10元/次。

  3.2.2.6库房物品出、入帐不符,对组长进行罚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2.7办公品由统计统一负责,出、入帐不符时给相关责任人10元/次的罚款。

  3.2.2.8化验室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存放和标识,对组长进行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3投诉、抱怨制度:为确保相关业务部门及奶户对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有疑义时,各类抱怨及投诉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3.2.3.1票据、检验信息咨询:

  3.2.3.1.1关于质量检验票据类的问题,由统计负责核实、解释,如因数据录入错误,及时更正检验数据、撤回有误票据并电话或书面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3.2.3.1.2关于检验结果疑义的问题,由当班化验员负责解释、查询、核对,如因汇总错误,负责及时更正并通知统计员,由其按要求执行。

  3.2.3.1.3如奶户对当日牛奶检验结果有异议,根据化验室要求及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2.3.1.4关于检验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化验员作出尽可能科学、详尽的答复。

  3.2.3.2对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关于检验效率、准确率、信息反馈及时性等问题投诉,化验室应及时合理安排、调整,满足要求。

  3.2.3.3对奶户反映的各类问题,由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奶户,如情况属实按照化验室制度对相关人员考核。

  3.2.3.4化验员被客户投诉,经证实是检验人员行为引起的,罚款50元/次。被投诉超过三次,该检验员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4原始记录

  3.2.4.1检验员对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完整,每有一项未填写,罚款10元/次,两项未填写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2检验过程中,没有及时记录数据,凭事后记忆填写或重抄原始记录,罚款10元/次。

  3.2.4.3记录出现错误,随意涂改或不盖章(签名),每有一处,罚款10元/次,两处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4审核人发现检验员原始记录结果计算错误,对检验员罚款20元/次。

  3.2.4.5原始记录中数据计量单位错误,或有效位数保留错误,罚款10元/次。

  3.2.4.6检验结果未按要求的时间下发,对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7由于检验员结果计算错误,记录审核人未发现,从而造成检验报告错误并下发,则对检验员和记录审核人分别罚款10元/次;

  3.2.4.8由于检验记录字迹不清,导致化验结果票据录入错误,对填写记录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9采样员与样品管理员未交接好样品或未认真填写《奶样交接记录表》,导致样品丢失或工作延误,罚款10元/次。

  3.2.5内审:质量体系审核每发生一项不符合,相应责任人承担双倍罚款。

  3.2.6人员

  3.2.6.1培训人员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工作,罚款10元/次。

  3.2.6.2培训人未及时整理培训档案,罚款10元/次。

  3.2.6.3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以不合格计。

  3.2.6.4培训后进行理论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考核成绩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奖励20元/次。

  3.2.6.5在岗人员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仍不合格则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连续试用三个月后,仍不能重新上岗,则向综合科提出对该人员的解聘申请。

  3.2.6.6闭卷考试时,相互说话、抄袭,根据情况扣当事人考试成绩的5-10分。

  3.2.6.7泄露试题,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3.2.7设施和环境条件(内务管理部分)

  3.2.7.1所辖卫生区域不整洁,垃圾清理不及时,罚款10元/次。

  3.2.7.2实验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实验现场(所用物品未及时归位、设备未清洁、台面未清洁、未清洗各自实验所用器皿),罚款10元/次。

  3.2.7.3未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品排放,罚款10元/次。

  3.2.7.4办公室内更衣柜门敞开,水杯、毛巾随处乱放,影响室内整洁,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

  3.2.7.5进入检验工作区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罚款10元/次。

  3.2.7.6在检验工作区域吃东西、放日常用品,罚款10元/次。

  3.2.7.7未经化验室主管许可,随意领私人进入检测区域,罚款10元/次。

  3.2.7.8工作期间擅自离岗,造成实验影响,罚款50元/次。

  3.2.7.9检验人员下班前未做安全检查(关好水、电、汽、门、窗等),罚款10元/次。

  3.2.8方法

  3.2.8.1未严格按照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擅自更改检验方法,罚款50元/次。

  3.2.8.2化验员未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罚款20元/次。

  3.2.8.3检验结果误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罚款10元/次。

  3.2.8.4弄虚作假,虚报结果,一次降为实习化验员,两次退人力资源部。

  3.2.8.5检验结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复检,罚款20元/次。

  3.2.9设备

  3.2.9.1未完全按设备的作业指导书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罚款50-100元。

  3.2.9.2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使用记录,罚款10元/次。

  3.2.9.3设备责任人未保管好设备附件造成丢失,罚款50元/次。

  3.2.9.4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使用人未填写设备损坏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责任人进行联系检修,罚款30元/次。

  3.2.9.5未按要求填写恒温设备的监控记录,罚款10元/次。

  3.2.10样品处置:样品管理员未按样品管理制度保留样品,罚款10元/次。

  3.2.11质量保证

  3.2.11.2检验员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性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1.3检验员对保留样进行重复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2结果报告

  3.2.12.1报告编制人未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罚款20元/次。

  3.2.12.2报告编制人编制检验报告出现轻微错误,罚款10元/次。

  3.2.12.3报告审核人未认真审核以致报告错误并下发,视情节轻重,对报告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罚款10-100元/次。 3.3化验室保密制度

  3.3.1严禁将企业内部的机密向企业外部人员泄漏,以免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

  3.3.2化验室保密范围

  3.3.2.1客户样品和客户的全部资料及商业秘密等;

  3.3.2.1检测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

  3.3.2.3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3.3.2.4化验室上报主管单位的有关数据、报告、计划书等文件;

  3.3.2.5化验室拥有的一切检测技术和技术成果;

  3.3.2.6所有外来密级文件、资料等;

  3.3.2.7集团产品的企业标准。

  3.3.3保密文件及客户样品由专人保管,使用后的文件及时存档。借阅或查阅保密范围内的文件、技术资料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经同意不得自行外借、复印、销毁或个人擅自处理,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3.3.4检验报告签发前,结果应对外保密。发放内部各种文件资料按规定范围发放和使用,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将文件携带外出。

  3.3.5实验室的微机,除内部人员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开机密码并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并严禁对微机内的文件随便拷贝、打印;电子版的结果报告应由档案管理员加文档保护密码,严禁外人翻阅。

  3.4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户不得随意打开,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4.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4.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专用洁净的工作衣。

  3.4.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3%-5%的来苏儿溶液或0.1%的新洁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或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3.4.6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4.7无菌操作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4.8接样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吸过菌液的吸管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4.10无菌室每次使用前后,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定期(每周)检测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环境不合格时,需要对微生物室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菌。

  3.4.11微生物检验每班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细菌总数做一盐水对照、一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一空白培养),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实验后,需用体积分数为2%的来苏儿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4.13样品检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应先高压灭菌后,再进行处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4.14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

  3.5化验室培训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则

  3.5.1.1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

  3.5.1.2员工的培训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

  3.5.2培训内容

  3.5.2.1通用性知识:

  3.5.2.1.1企业的历史与现状、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3.5.2.1.2国家法规制度;

  3.5.2.1.3计算机操作;

  3.5.2.1.4乳品知识。

  3.5.2.2专业知识、技能:

  3.5.2.2.1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化学基础、分析化学、计量基础知识、微生物学、乳及乳制品的基础知识、乳及乳制品的检验基础知识。

  3.5.2.2.2检验技能:原料乳的检验、乳制品的理化指标检验、乳及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3.5.2.2.3仪器操作:已具备的仪器的操作和新进仪器的操作;如全组组分分析仪、FC、凯氏定氮仪、体细胞检测仪等。

  3.5.2.3其他:诸如礼仪、道德品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3.5.3培训讲师

  3.5.3.1培训工作采用专职讲师、兼职讲师与外聘讲师相结合的方法。

  3.5.3.2根据培训需求,可以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3.5.3.3根据培训需求,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开课。

  3.5.4培训流程

  3.5.4.1年初,根据对化验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后,制定出培训计划草案(包括培训内容、师资要求、课程设计及预计费用)。

  3.5.4.2计划内的培训由本部门填写《培训项目申请表》报综合科,批准后由本部门培训人员组织实施,综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计划外的培训,首先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合科审核认可,方可予以培训。

  3.5.4.3要求组织者提前2天作出培训计划,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培训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负责人请假,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元。

  3.5.4.4培训老师认真填写培训记录,组织者负责保存、整理相关记录,并存档。

  3.5.4.5对于其他部门临时组织的培训,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选派人员参加。

  3.5.4.6培训后,由化验室主管予以审核、评估,计入员工档案。

  3.5.4.7组织者定期对所有培训内容进行综合测评,可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具体为理论考试2月进行1次,操作考试每月进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数不少于3人,(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满分100分,80分合格)通过考核来验证培训效果和调整培训项目,同时提高培训的积极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训。

  3.5.5新进员工培训

  3.5.5.1化验室主任安排新进人员的培训,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化验室主任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或派出。未经岗前培训者不得上岗、派出,培训不达标者不得上岗或派出。

  3.5.5.2岗前培训内容:乳品检验基础知识、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检验流程。

  3.5.5.3新聘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化验员资格证书考试。

  3.5.5.4岗后培训内容:国际及国家质量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常用试剂的配制方法、常用检测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精密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4.执行日期:下发之日起执行。

  5.发放范围: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化验室管理制度5

  1、目的

  保证样品的准确性,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为检测工作的`准确性提供基础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检测样品的质量控制。

  3、职责

  采样人员负责对样品的采样、管理、发放、回收和处理。

  4、工作程序

  4.1采样方法、数量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人工采样应先将采样容器用水样反复冲洗三次以上)。

  4.2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写标签,如实填写采集现场记录单。

  4.3委托样品必需填写委托人,经运营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受理检测工作。

  4.4样品容器应清洁干净,容器材质要符合检测分析要求。

  4.5需现场处理(如加浓硫酸固定)的样品,采样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4.6样品应妥善运输,专人在限定时间送到实验室,防止因碰撞而导致损失或粘污;水样如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储存或处置,则应对这些条件加以维持、监控和记录。

  4.7样品分发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认真核对,验收登记,专柜存放,填写样品流转单后移交检测室检测。

  4.8需保存样品,应按检测分析要求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

  4.9接收化验水样时,应记录其状态,并标识,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水样的识别不发生混淆。

  4.9异常现象样品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留样,逾期方可处理。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6

  化验室管理制度上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安全规定:强调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与处理、应急响应程序等。

  2.设备管理:规定实验设备的使用、维护、校准和报修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样品管理:明确样品的接收、标识、存储、处理和废弃流程,防止样品混淆和污染。

  4.实验操作规程:制定各实验项目的详细步骤,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5.数据记录与报告:规范数据记录方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报告的格式和审批流程。

  6.清洁与卫生:规定实验室的清洁标准和频率,以及废物处理方法。

  7.培训与考核: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

  内容概述:

  化验室管理制度上墙应涵盖以下关键方面:

  1.法规遵从性:确保实验室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2.质量控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内部审核、质量改进和外部认证。

  3.人员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强化责任意识。

  4.环境保护:强调环保措施,减少实验室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5.持续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实验室管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化验室整体分析技能,做好服务生产、监督生产的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管理,实现作业操作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管理

  1、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上班时间后五分钟算迟到,一个月有三次迟到取消全勤奖。超过半小时,直接扣除全勤奖。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公司请假程序向上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如特殊原因无法当面请假,必须以短信或电话形式请假,否则视为旷工;一般事假不超过一天/月,如连续两个月事假超过两天,将予以劝退。病假须持有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相关手续;病假最长不超过一周,如确因病须长时间调养,可以办理停薪留职

  3、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违者将严肃处理。

  4、必须按要求先进入更衣室更衣后进入车间;更衣后当班时间不得进入更衣间。

  5、人员上下班出入车间必须经人流通道,禁止从物流通道出入;

  6、不得携带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进入工作区域;(例手机等)

  7、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工作期间不得无故出工作区域;

  9、爱护公司财物,节约水电;所有设备、工具轻拿轻放,定期保养;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同事之间应相互团结,不允许拉帮结派,不得背后妄议他人、谩骂、吵架斗殴,如厂区内有这样的情况,发现一次当事人立即开除。

  三、作业管理

  1、所有进厂的原辅料及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应每批取样检验,由化验室去仓库取样,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取样管理程序操作;取样量一般能供三次化验量(贵重药材除外,例冬虫夏草、西红花等);江苏晟海祥药业有限公司

  Jiangsu Shenghaixi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2、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操作,确认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所有检验样品都应进行来样登记。所有检验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保证检验的及时性;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要及时完成;检验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传递,不得以任何口头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其他部门。

  3、检验过程中,遇到不合格项目时,要及时复核、复查;保证检验数据的真实性。

  4、所有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台账,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事宜。(校正由国家相关规定送具至计量资质部门检定)

  5、检验用的试剂、溶液、实验耗材及对照药材、对照品,包括自己配制的试剂试液,均应有相关标识,按贮藏条件贮藏,例如:温度、湿度等;

  6、检验用的试剂、溶液、以及对照药品等实验耗材必须建立台账,有相关领用记录,做到月底盘存,月初10号前向财务部门上交盘点表。

  7、制定实验用的物品的采购清单,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避免影响实验的使用。

  8、定期对分析仪器及化验方法进行验证,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 9严格按照GMP要求对检验样品进行留样

  四、安全管理

  化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保证压力容器和气瓶的安全等方面

  1.严禁试剂入口及以鼻直接接近瓶口进行鉴别,如需鉴别,应将试剂瓶口远离鼻子,以手轻轻煽动,稍闻即止。

  2.处理有毒气体、产生蒸汽的药品及有毒有机溶剂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3.取用有腐蚀性和有毒药品,如强酸、强碱等,尽可能戴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

  4.使用过得酸液碱液不得直接倒入水池和下水道,防止腐蚀管道。 5.电热炉,干燥箱等高温设备使用时需带好石棉手套,防止高温烫伤。 6.实验室大功率电器使用需要经常查看,发现有异常烟雾和刺激气味需要关闭电源。

  7.实验室消防设备需按规定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所有实验室人员均需学会使用。

化验室管理制度8

  1、班长是化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在专业专工的领导下,把安全生产当作全班的'头等大事来抓。

  2、对化验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结合班组每日开展的水汽、煤、油和脱硫分析化验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通报和安全简报,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每项工作开工前,班长要交代清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纠正。

  4、要经常督促职工认真执行公司和专业对安全的各项要求以及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5、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杜绝事故障碍不安全事件得重复发生。

  6、班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7、班长应及时加强同专业的联系,及时将厂里的安全生产要求、精神及时传达到班组每位职工。

化验室管理制度9

  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实验效率:规范化的设备管理可以减少设备故障,提高实验效率。

  2.确保实验准确性: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是实验结果准确性的基础。

  3.保障人员安全:严格的操作规程能降低操作风险,保护实验人员安全。

  4.控制成本:合理的设备维护与报废策略能有效控制化验室运营成本。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一)分析天平

  1、称量前应首先检查天平位置是否水平,各部件是否正常,然后校正零点或进行必要调整。

  2、被称量物质质量绝不可超过天平所规定的负荷限度。扭动天平升降枢时,必须缓慢小心,防止天平大幅度摆动损伤刀口。

  3、一定要使天平处于静止状态时,才能放上或取下被称物和砝码。在天平各门关闭后,方可放下升降枢,观察读数。

  4、被称物质的温度应与天平室的室温相平衡后,方可进行称量。吸湿性、挥发性或腐蚀性的物质,一定要放在容器内,将盖盖紧后再称量。

  5、砝码只允许用天平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拿取,砝码用过后应放回砝码盒内原来的位置上。

  6、在进行同一项的分析过程中,只允许使用同一台天平和砝码。

  7、天平内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更换干燥剂,用软毛刷拭去各部件的尘埃,并要定期进行校验,以保持其精度。

  8、分析天平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二)银、镍器皿

  1、银器皿

  (1)银的熔点较低,使用温度一般以不超过750C为宜。

  (2)刚从高温炉中取出的银坩埚不许立即用水冷却,以防裂纹。

  (3)应用过氧化钠熔剂时,只宜烧结,不宜熔融,所以要严格控制温度。

  (4)含硫化物高的物质不要在银坩埚中熔融

  (5)清洗银器皿时,可用微沸的稀盐酸(1+5),但不宜将器皿放在酸内长时间加热。

  2、镍坩埚

  镍坩埚中宜使用碱性熔剂,氢氧化钠,过氧化钠进行熔融,不得应用焦硫酸钾、硫酸氢钾等酸性熔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700℃,否则带入溶液中的镍盐将大量增加。

  (三)高温炉及其温度控制器

  1、化验室用的高温炉必须配有温度自动控制器,所用热电偶应与控制器表头规定的热电势相符合(可外接电阻调整)。

  2、使用前须接好地线,并检查断偶保护是否灵敏。高温炉应安装在牢固的台面上,控制器则应尽量远离热源。

  3、热电偶要插入炉膛的中部,并防止偶端与炉壁接触。开启电源前,应首先将

  控制器的控制指针调到所需温度,开启电源后应注意控制器指针方向是否正确。

  4、电炉升至规定温度后,控制器应自动控制并保温,否则应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不得继续使用。

  5、送入或取出灼烧物时,最好切断电源,防止触电。炉膛底部应垫一耐火板(不要将灼烧物品直接放到炉膛底部,防止烧结在一起)。

  6、禁止熔融和灼烧沉淀在同一炉内进行,不得在炉内灰化滤纸。容易飞溅的熔剂,更不能直接放在炉中熔融,要避免热电偶端被飞溅的'熔融物沾污。

  7、控制器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温度校对

  8、高温炉室要与分析实验室隔开。

  (四)胶砂搅拌机

  1、每月检查一次叶片与锅壁、锅底的间隙。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当间隙超过1.5±0.1mm,又无法调整时,应更换新的。

  2、要经常保持油箱内油量,定期换油,保持润滑油的清洁。

  3、首次使用时,一定要检查机器的电器接线是否正确。

  4、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带有电器控制箱的,后盖要盖好,防止灰尘进入。

  5、在操作中起落搅拌叶一定要轻起轻放。

  (五)胶砂振动台

  1、每月应检查振动台的紧固螺丝,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松紧要适宜,台面要水平。与混凝土基座相连的地脚螺丝要固紧,以免启动后振动台来回移动位置。

  2、每季度检查台面振幅有无变化,并做好记录,当振幅超过0.75±0.02 mm时,要检查振动部分总质量(包括电动机、台面、卡具、拉杆)、试模以及各个振动子质量的变化,并调整振幅到所规定的范围。

  (六)净浆搅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搅拌叶片与锅底、锅壁的间隙(可用塞尺检查),不应超过2±1 mm。

  2、经常不定时用秒表抽查搅拌机和一次的自动控制程序是否准确。

  3、做完试验后必须将锅内和搅拌叶片擦拭干净。

  4、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要及时更换。

  (七)压力试验机

  1、压力试验机每年至少请技术监督部门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得超过1.0%,示值相对进回程差不得超过1.5%,每半年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对比单位)进行一次破型对比。

  2、压力机用油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所用的油质应符合压力机说明书的要求。

  3、经常检查储油箱的油量是否正常,油箱管接头有无松动、防上漏油、溢油等情况。

  4、经常注意被动指针的弹性垫圈松紧是否恰当。加荷过程指针运转是否平稳,如有抖动应检查原因。尤其注意测力摆仰程不准超过最大限度,指针旋转亦不准超过一周。

  5、抗压夹具的球座应保持润滑、灵敏,夹具压板长度40±0。lmm,宽度不小于40mm、厚度大于10mm,加压板面必须磨平,粗糙度应0.1~0.8之间

  6、使用完毕要彻底擦拭机器各部位,保持干净,套上保护罩。

  (八)电动抗折试验机

  1、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来厂检定一次。示值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0%,使用中不得超过土2%。示值相对变动性不大于1.0%,灵敏度≥l%。

  2、抗折试验机要保持水平安放,使用前要检查试验机的灵敏度。

  3、每季度应检查抗折夹具的尺寸和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

  4、更换夹具时,应先作对比试验。

  5、刀口上不准抹油,磨损后应及时更换。

  (九)0.080mm标准筛

  1、使用新筛或筛子使用一定时间后,都要进行修正。一般修正差值在土0.5%范围内可继续使用;在土0.1%~土0.5%范围内可采用修正系数的方法调整;差值超出土0.5%时应清洗,清洗后再校验修正,用标准粉检定时,新筛修正系数C应在0、85~1、05范围内,使用中的筛子修正系数C应在0.5~1.5范围内,否则应更换新筛。

  2、应经常保持干净。常用的筛子可浸泡于净水中保存,一般在使用20~30次后须用0.3~0.5mol/L的醋酸或食醋清洗。清洗时用毛刷轻轻由筛底向里按经纬线依次清洗,不得用毛刷由筛内向外刷洗,更不能无规则的任意乱刷,以免损坏筛网。

  3、实验筛修正系数的测定方法

  筛子的修正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用0.08mm标准筛为基准,被修正筛与该标准筛对比。另一种是用一个已知0.08mm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标准粉作为标准样(中国建材院水泥所可提供),按细度操作程序测定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实验筛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C=Fn/Ft,式中C—实验筛修正系数。

  Fn—标准样给定的筛余量,Ft—标准样在实验筛上的筛余量,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结果修正按下式计算,Fc=C*F,式中Fc—水泥试样修正后的筛余量,C—实验筛修正系数,F—水泥试样修正前的筛余量。

  实验筛的修正系数不在0.85~1.15的范围内,说明该筛差值较大,应更换新筛,再进行对比求出修正系数。

  做好本组的原始记录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化验室管理制度上墙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可以提高实验效率,减少工作延误。

  2.保障安全:严格的.规章制度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保证质量: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和数据管理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增强实验室的信誉。

  4.规避风险:通过合规运营,降低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5.促进学习:清晰的制度有助于新员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提升整体团队能力。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1、化验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守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

  2、进入化验室必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无关人员及物品不得进入,严禁在化验室会客、聊天、喧哗、吸烟、吃零食。

  3、化验室内的药品、仪器需做到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存放,剧毒药品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

  4、化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的地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检验中,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结束后,检验台面要及时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检验剩余样品应及时处理。检验使用过的酸碱液,应集中存放,经综合处理后排放。微生物检验的废弃物工器具,需经杀菌处理后,方可处理或清洗,受污染的有毒物品,按有关要求处理。

  7、化验员上下班及检验前后。应检查水、电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使用。

  8、化验员应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意识,共同维护检验室的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的清洁与保护状况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化验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必须满足检测条件要求。

  9、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监督与宣传,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为健全化验室质量控制的管理工作,现对质量控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1、原始记录

  使用统一规定的现场采样原始记录纸和分析原始记录纸。

  原始记录应及时填写,及时复核、审核,并签名。使用档案用中性笔书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如数据有误需改正时,应在错误的数据上划以横线,并在错误数据的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在右下方签名或盖章,不得在原始数据上涂改、描写。如需改正的数据成片,则用空白记录纸重新填写。

  测量结果低于方法最低检出限时,样品浓度栏填写“〈最低检出限数值”,在备注栏填写“未检出”。

  仪器室、天平室的《仪器使用记录》应及时填写。

  2、有效数字

  有效数字的位数主要取决于原始数据的正确记录和数值的正确计算,同时也考虑该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限度,以及分析仪器所能达到的精度。有关仪器的数据记录及各项目的监测结果的有效数字的取舍详见《规范》。另根据《规范》补充如下:

  1)标准曲线截距a小数点后三位,斜率b三位有效数字。

  2)精密度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一位。

  3)准确度三位有效数字。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化验室管理制度是确保实验室高效、安全运行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样本管理、实验操作流程、安全规定、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规定员工培训、考核与晋升机制,确保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2.设备管理:设备的采购、登记、保养、校准和报废流程,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样本管理:样本的采集、存储、处理和销毁规定,保证样本的安全和有效性。

  4.实验操作流程:标准化操作规程(sop),规定实验步骤、记录要求和结果分析方法。

  5.安全规定:包括化学物质的存储和处理、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应急响应计划等,保障人员安全。

  6.质量控制: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定期进行标准物质的比对实验,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