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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2 08:18:40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荐】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车间维修照明工作灯应采用低压(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和插座是否良好。

  2、严格按照维修设备操作规定来操作和使用设备,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3、每一天下班前,必须按要求关掉和切断工作区域内相关用电维修设备和电器设备,关掉和锁好门和窗户,避免用电设备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损坏。

  4、非专业高压电维修人员,严禁擅自修理更换配电箱供电插座上的用电设备器材。

  5、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安全,车间运营正常,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坚持消防器材良好状态,所有人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7、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履行制度资料。

  8、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相关特殊工种还需穿戴保护和防护用品。

  9、维修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积水油污杂物和垃圾,并将相关维修设备放回指定位置,坚持区域场地整齐清洁,防止造成人员的滑倒和伤害。

  10、严禁无证未经考核和允许驾驶车辆,严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动和驾驶车辆。

  11、定期对维修车间工作区域和现场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更要重点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油漆油漆辅料油品类物品,不得随意乱放,要进行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

  14、严禁手上有水或潮湿时,扳动电力控制开关插拔供电电源插座用电设备和电源线路,电源供给和控制的电控箱电源插座要定期进行检查。

  15、在生产维修车间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应当配备充足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6、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生产维修车间追逐戏嬉玩耍打闹和大声喧哗等。

  17、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工作现场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18、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和厂区内试刹车,在车间和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Km/h。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财产的伤害和工作环境破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额评价评价管理工作。

  3、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两大类.

  (2)常见危险、危害因素为易燃易爆物质、腐蚀和腐蚀性物质、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采光与照明等.

  (3)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要全面、有序地进行,禁止漏项,按规定以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及运输、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顺序和方面进行.

  (4)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工作须按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一20xx)进行.

  4、评价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5、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6、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

  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7、评价组织

  评价活动是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辅助风险评价和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9、附则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高效地运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棒、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其成员有各部门经理、主要生产班组长。

  公司建立以安全管理小组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尽其责,认真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主持重、特大事故的处理,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

  部门经理(主任)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施工。

  公司兼职安全员职责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掘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贵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方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试验室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试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拖鞋。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己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50km/h,空车不超过60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1、轻伤事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解决。

  2、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会主任并得到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如实的向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地址、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不得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6、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在事故调查期间,单位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任何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9、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接待单位及家属;

  10、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调查处理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睁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睁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节电工维修班安全操作细则

  一.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场地或上、下夹层工作时,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二人一起工作。

  二.停电检修时,应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三.要上梯子工作时,应将梯子摆放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四.清扫配电箱时,所使用刷子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

  五.需要风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办好动火证,事后认真检查。

  六.到液化站、油库工作时,应停电并与该处的工作人员一起,切实做好安全措施。

  七.打钻墙孔里必须戴防护眼镜。

  八.线路拆除时,应包扎好线头。

  九.开合开关时,应把配电箱门锁好,利用箱外手柄操作。

  十.酒店用电安全采用接零保护方法,任何机器设备都必须接好保护零线,绝对不得忽视,以确保安全。

  第二节电梯故障的应急处理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工程部为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培训认证电梯操作人员、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24小时不间断的通信设备。

  2.酒店应当与持有电梯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签订年度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作为救助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应当建立严格的救助规程,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应的专业工具等,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3.电梯发生异常情况,酒店工程部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迅速赶到现场救助。

  4.加强各种电梯紧急情况应对常识的宣传。酒店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救援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酒店内部培训,使员工能掌握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二.电梯的应急救援

  乘客在遇到前述紧急的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他危急情况时,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酒店保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信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就注意的事项:

  1、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2、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3、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酒店工程部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4、值班人员接到保安监控中心关于电梯发生紧急情况的信息后,应当立即通知本部门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现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5、救援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他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

  6、酒店工程部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救单位援。

  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1.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桥厢所处的位置再实施救援。

  2.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楼面超过0.5米时,应当先执行盘车解救程序,再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救援:

  (1)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

  (2)关闭电梯总电源。

  (3)用紧急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厅门、轿厢门。

  (4)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跌伤。

  (5)重新将电梯厅门、轿厢门关好。

  (6)在电梯出入口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关于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持续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务必贴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一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务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贴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资料,透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务必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务必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 、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2) 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 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7) 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分公司、项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 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 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 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8) 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 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5)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以越级上报公司。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4) 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5)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7)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 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5) 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6) 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两周对所建工程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次周二复查。项目工程连续两次检查、复查不合格,给予项目部3000元经济处罚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3、 项目经理、安全员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检查、复查记录。

  4、 项目部督促施工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每个工种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组织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培训学习,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给予200元处罚;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当事人、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施工现场若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100万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2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公司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

  4、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门 卫 制 度

  1、门卫人员不得监守自盗。

  2、门卫人员对进、出场材料、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出入登记。

  3门卫人员对进场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卫制度

  1、 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2、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材料堆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各工种要严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2000元-5000元处罚。

  电 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5)、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配电盘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在附近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8)、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9)、雨季前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仓库保管员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7)、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 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电器设备

  (1)、雨季施工来到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随时检查有树木地方电线的情况,及时改变线路的方向或砍掉离电线过近的树枝。

  (2)、雨季之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用仪器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5)、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任何个人或施工班组不经过项目部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XXX元处罚。

  第八章 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如下:

  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第九章 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1、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

  2、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3、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窗。

  4、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章 医疗保健制度

  1、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3、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4、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第十一章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工地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保证正常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为组员。

  2、项目经理从整体上抓好本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正常生产,各班组长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3、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4、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5、 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搞好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人员不受到伤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务必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状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资料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务必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务必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务必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务必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资料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务必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资料,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职责。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准确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特地的存放地点,并由特地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觉不符应准时向上级报告。

  3、应准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准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具体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需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需具体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准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名目等,以便利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具体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需做好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鉴于目前外单位来厂施工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对有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应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服从我公司主管部门、施工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挥。与所在车间搞好配合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不能无故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

  a2每个施工单位,必须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要做出明显的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a3施工现场的停、送电必须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电工进行。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电源线上接线和拉闸停电。断电检修必须挂相应的警示标志,严禁带电冒险作业。

  a4施工动火时必须到企策部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持动火证动火。动火证一次一开,过期作废。

  a5现场施工的电工、电焊工、司机、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a6现场需接临时线的,必须到制造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按照规定挂牌安装、定期拆除。临时电源必须有总开关,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保护用熔断器必须与设备负荷匹配。

  a7对以上1-6条规定,发现违章一次罚款200-1000元。对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罚。

  a8进入车间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不允许光背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a9进入公司内部严禁吸烟。违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a10以上规定由安技处监督执行,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企策部有权令其停工整顿,严重者驱逐出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及安装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采购。

  2、抓实抓好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市场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情况,组织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做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市场物业、安保等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洪排水准备。

  7、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电手续。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一切检维修均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如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发生燃烧爆炸。

  6、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7、进行电气设备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要认真检查动火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应认真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

  2.7 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 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则由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

  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

  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自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 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 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 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炔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 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

  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

  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

  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 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 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 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 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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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荐】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篇【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1、车间维修照明工作灯应采用低压(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和插座是否良好。

  2、严格按照维修设备操作规定来操作和使用设备,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3、每一天下班前,必须按要求关掉和切断工作区域内相关用电维修设备和电器设备,关掉和锁好门和窗户,避免用电设备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损坏。

  4、非专业高压电维修人员,严禁擅自修理更换配电箱供电插座上的用电设备器材。

  5、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安全,车间运营正常,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坚持消防器材良好状态,所有人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7、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履行制度资料。

  8、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相关特殊工种还需穿戴保护和防护用品。

  9、维修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积水油污杂物和垃圾,并将相关维修设备放回指定位置,坚持区域场地整齐清洁,防止造成人员的滑倒和伤害。

  10、严禁无证未经考核和允许驾驶车辆,严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动和驾驶车辆。

  11、定期对维修车间工作区域和现场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更要重点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油漆油漆辅料油品类物品,不得随意乱放,要进行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

  14、严禁手上有水或潮湿时,扳动电力控制开关插拔供电电源插座用电设备和电源线路,电源供给和控制的电控箱电源插座要定期进行检查。

  15、在生产维修车间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应当配备充足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6、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生产维修车间追逐戏嬉玩耍打闹和大声喧哗等。

  17、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工作现场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18、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和厂区内试刹车,在车间和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Km/h。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财产的伤害和工作环境破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额评价评价管理工作。

  3、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两大类.

  (2)常见危险、危害因素为易燃易爆物质、腐蚀和腐蚀性物质、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采光与照明等.

  (3)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要全面、有序地进行,禁止漏项,按规定以厂址、总平面布置、道路及运输、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措施等顺序和方面进行.

  (4)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工作须按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一20xx)进行.

  4、评价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法

  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5、评价时机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6、评价准则

  采用风险度r=可能性l×后果严重性s的评价法,具体评价准则规定为: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

  财产损失

  /万元

  停工

  公司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行业内、省内影响

  3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服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形象没有受损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

  风险度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接受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

  时治理

  <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7、评价组织

  评价活动是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辅助风险评价和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8、其它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部门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9、附则

  8.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安全、高效地运行。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棒、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其成员有各部门经理、主要生产班组长。

  公司建立以安全管理小组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尽其责,认真行使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根据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主持重、特大事故的处理,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

  部门经理(主任)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施工。

  公司兼职安全员职责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掘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贵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方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试验室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试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拖鞋。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己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月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50km/h,空车不超过60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1、轻伤事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解决。

  2、重伤以上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会主任并得到批准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如实的向朝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单位地址、事故发生地地址、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不得伪造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6、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干涉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在事故调查期间,单位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任何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举报。

  9、按规定将事故情况报告有关部门和通知接待单位及家属;

  10、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调查处理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未能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相关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及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睁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睁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第一节电工维修班安全操作细则

  一.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场地或上、下夹层工作时,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二人一起工作。

  二.停电检修时,应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三.要上梯子工作时,应将梯子摆放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四.清扫配电箱时,所使用刷子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

  五.需要风电焊配合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办好动火证,事后认真检查。

  六.到液化站、油库工作时,应停电并与该处的工作人员一起,切实做好安全措施。

  七.打钻墙孔里必须戴防护眼镜。

  八.线路拆除时,应包扎好线头。

  九.开合开关时,应把配电箱门锁好,利用箱外手柄操作。

  十.酒店用电安全采用接零保护方法,任何机器设备都必须接好保护零线,绝对不得忽视,以确保安全。

  第二节电梯故障的应急处理

  一、电梯的应急管理

  1.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工程部为电梯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培训认证电梯操作人员、必备的专业救助工具24小时不间断的通信设备。

  2.酒店应当与持有电梯维护保养资质的单位签订年度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作为救助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应当建立严格的救助规程,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救援人员和相应的专业工具等,确保接到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报告后,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

  3.电梯发生异常情况,酒店工程部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先行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迅速赶到现场救助。

  4.加强各种电梯紧急情况应对常识的宣传。酒店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救援应急预案的演练。并通过酒店内部培训,使员工能掌握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

  二.电梯的应急救援

  乘客在遇到前述紧急的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轿厢内的.提示方式进行救援,如电梯轿厢内有病人或其他危急情况时,应当告知救援人员。

  酒店保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信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就注意的事项:

  1、与电梯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

  2、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不得撬砸电梯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电梯轿厢外。

  3、保持镇静,可做屈膝动作,以减轻对电梯急停的不适应。酒店工程部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4、值班人员接到保安监控中心关于电梯发生紧急情况的信息后,应当立即通知本部门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现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5、救援人员应当了解电梯轿厢所停楼层的位置、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他危险因素等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

  6、酒店工程部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救单位援。

  乘客在电梯轿厢被困时的解救程序:

  1.到达现场的救援专业人员应当先判别电梯桥厢所处的位置再实施救援。

  2.电梯轿厢高于或低于楼面超过0.5米时,应当先执行盘车解救程序,再按照下列程序实施救援:

  (1)确定电梯轿厢所在位置。

  (2)关闭电梯总电源。

  (3)用紧急开锁钥匙打开电梯厅门、轿厢门。

  (4)疏导乘客离开轿厢,防止乘客跌伤。

  (5)重新将电梯厅门、轿厢门关好。

  (6)在电梯出入口设置禁用电梯的指示牌。

  关于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如有乘客重伤,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

  2.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调查电梯故障原因,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

  3.如属电梯故障所致,应当督促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4.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故障及事故情况汇报资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持续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务必贴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一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务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贴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资料,透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务必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务必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决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及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 、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体系,定期监督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及遵章守纪教育。

  (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全体职工做好本职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和科学的管理经验。

  (4)组织领导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3、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公司技术现状,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公司目标,并检查实施情况。

  (2) 对各单位生产中的安全技术全面负责,对安全技术工作实行“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 负责组织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技术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具有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达到科学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别对外来劳务人员的进场培训),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监督现场实施,同时有审查、修定不符合实际的安全要求及技术条例规程等责任。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7) 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综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责成分公司、项目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开展危险预知活动,逐级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监督检查,并每月在公司生产例会上汇报安全生产动态。

  (5) 协助领导组织好定期和不定期综合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6)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奖励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和处罚安全生产工作差的分公司、项目部,要有理由、事实和依据。

  (7) 正确使用防暑降温、防冻保护费用,确保按标准发放并进行监督。

  (8)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9)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项目部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 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时,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系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要对本项目部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7)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8)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8) 参加配合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 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及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后签字验收方能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

  (5)发现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 制定安全作业巡视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有关负责人,并可以越级上报公司。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3)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安全制度。

  (4) 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办理上岗证的复查工作。

  (5)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安全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 分析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

  (7)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系、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 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3) 作业前,要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交底,虚心听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4) 有权对作业环境、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区)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完善。

  (5) 有权对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等人员进行批评、警告,有向上级报告的责任,领导班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场清。

  (6) 每天应组织进行一次班组自检、互检活动,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并及时将有关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上报项目经理。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两周对所建工程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制订整改措施,次周二复查。项目工程连续两次检查、复查不合格,给予项目部3000元经济处罚并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专职安全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安全员配备不全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配齐安全员。

  3、 项目经理、安全员随时随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检查、复查记录。

  4、 项目部督促施工班组要每天召开班前活动会,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前班后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施工现场每个工种在作业前都要对施工机具和作业环境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活动。

  第三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凡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组织架子工、电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机械司机及各种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培训学习,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设备、调动新工人工作时,应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本职工作和工作范围、服从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把机械、机具交给无证人员使用,如有发现给予200元处罚;若由此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当事人、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班前班后检查本人所使用的机械、机具,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严禁机械、机具带病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严禁酒后操作,如有发现给予当事人1000元处罚。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施工现场若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人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

  (1)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100万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总经理及相关责任人2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10万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公司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1000-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给予安全员、项目经理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3、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 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

  4、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5、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6、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分公司、项目部、劳务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门 卫 制 度

  1、门卫人员不得监守自盗。

  2、门卫人员对进、出场材料、机械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出入登记。

  3门卫人员对进场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卫制度

  1、 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义务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2、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到人。

  3、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1)、一般设施区每100平方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灭火器。

  (3)、仓库或材料堆场内,应根据灭火对象的特性、分组布置酸碱、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各工种要严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进行作业,施工中发现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2000元-5000元处罚。

  电 工

  (1)、电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安装与维修的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5)、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6)、配电盘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在附近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7)、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8)、 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处,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

  (9)、雨季前检查避雷装置,避雷针接点要牢固,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仓库保管员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m;照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应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库前应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6)、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7)、库房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 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9)、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

  (10)、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电器设备

  (1)、雨季施工来到之前,应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

  在雨季要随时检查有树木地方电线的情况,及时改变线路的方向或砍掉离电线过近的树枝。

  (2)、雨季之前,对避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用仪器进行摇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避雷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电石、乙炔气瓶氧气瓶、易燃液体等应在库内或棚内存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发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应远离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产生高热引起周围可燃材料起火。

  稻草、草帘、草袋等堆垛不宜过大,垛中应留通气孔,顶部应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发生自燃。

  (5)、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手续,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任何个人或施工班组不经过项目部批准擅自进行明火作业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责任人赔偿所有损失并给予XXX元处罚。

  第八章 厕所卫生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如下:

  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有效,便槽内铺设瓷砖。厕所要有专人管理,应有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露天粪池必须加盖。

  2、厕所定期清扫,设专人天天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市区工地厕所要有水冲设施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如每次检查时发现厕所不干净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罚款。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第九章 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1、食堂距离厕所、拉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的场所30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

  2、食堂内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

  3、食堂外墙面,抹灰刷白,内墙面局部贴面砖,抹水泥地面,安装纱门窗。

  4、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饮食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饮食和生活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持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章 医疗保健制度

  1、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殊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对防暑降温药品要保证及时供应,并检验清凉饮料卫生状况。

  3、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尘毒、噪声的防治。

  4、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抢救治疗,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和歇工日数。

  第十一章 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工地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和保证正常施工,特制订以下制度:

  1、项目部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其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为组员。

  2、项目经理从整体上抓好本项目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项目部正常生产,各班组长具体负责本班组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班组的安全生产。项目安全员及其它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3、领导小组每天对工地进行治安巡逻值班。

  4、 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

  5、 建立联防体系,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搞好治安,确保工地材料不丢失、人员不受到伤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应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融沥青或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

  4、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区内施工,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二十二时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使用噪声大的施工机械。

  6、 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第二条原则;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第六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工作会、例会、分析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的要求。运营部门务必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总结安全工作,通报安全状况,学习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观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级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例会及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七条会议分类

  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职责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资料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务必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务必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务必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务必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资料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务必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资料,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职责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职责。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为使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得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能够有准确可以查阅的资料和记录,充分发挥各项安全记录文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各项台账要有特地的存放地点,并由特地人员进行管理。

  2、要对文件的内容、份数、标题等逐一核对,如发觉不符应准时向上级报告。

  3、应准时送交领导,不要挤压。

  4、应准时登记编号、分类整理并存档,做好具体记录。

  5、保存时,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报的文件必需经过负责人及法人的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上报,文件上必需具体写明文件标题、主送单位、经办人等。

  7、存档人员应准时分类整理、存档,并统计编号、编制名目等,以便利查阅。

  8、存档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具体规定,不得将有密级文件带回家里阅读或随身携带到公共场所。

  10、借阅时要明确责任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借阅人必需做好工作,不得翻印和复印,不能转借他人。

  11、对于不具备存档和存查价值的文件应填写《文件销毁清单》,经安全科长批准后,可以销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鉴于目前外单位来厂施工人员较多,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隐患,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对有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时应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服从我公司主管部门、施工所在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指挥。与所在车间搞好配合作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不能无故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

  a2每个施工单位,必须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要做出明显的围栏,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a3施工现场的停、送电必须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电工进行。施工单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电源线上接线和拉闸停电。断电检修必须挂相应的警示标志,严禁带电冒险作业。

  a4施工动火时必须到企策部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持动火证动火。动火证一次一开,过期作废。

  a5现场施工的电工、电焊工、司机、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a6现场需接临时线的,必须到制造部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按照规定挂牌安装、定期拆除。临时电源必须有总开关,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保护用熔断器必须与设备负荷匹配。

  a7对以上1-6条规定,发现违章一次罚款200-1000元。对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另行从重处罚。

  a8进入车间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不允许光背上岗。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a9进入公司内部严禁吸烟。违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a10以上规定由安技处监督执行,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企策部有权令其停工整顿,严重者驱逐出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及安装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采购。

  2、抓实抓好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市场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情况,组织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做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市场物业、安保等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洪排水准备。

  7、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电手续。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一切检维修均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如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发生燃烧爆炸。

  6、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7、进行电气设备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要认真检查动火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应认真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

  2.7 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 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则由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

  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

  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自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 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 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 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炔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 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

  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

  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

  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 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 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 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 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