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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通知

时间:2024-08-20 16:33:0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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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通知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制度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制度通知

工作制度通知1

致部门全体员工:

  为实现有效管理,促进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追踪各部门的工作制度,决定实行每周工作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人员:基建系统全体员工(工人、司机除外)。

  2、会议时间和地点:每周四晚上19:30 三楼会议室,特殊原因需更改会议时间的,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及要求:

  1上周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的汇报; ○

  2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例会○

  的人员,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若无请假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每次罚款200元/次,迟到者罚款50元/次。

  4、本通知等同于例会制度,各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制度通知2

  考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财政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财政机关的'良好的服务形象,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或在公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列入考核。考勤登记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请假都要请示所长,经所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旷班;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考勤由考勤员(副所长兼任)负责,实行每天上下班签名制。

  四、违反考勤、请销假制度规定者,按以下处理: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通报批评,两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次记过处分,同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2、全年旷工超过3次,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

  3、请假结束后不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工作制度通知3

  一、考勤工作制度

  1、上下班时间按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机关干部(含社区、计生办和在办公大楼内上班的各站所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统一管理。早晨上班按时参加点名,工作期间不定期抽查。对无故脱岗、缺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100元。班子成员点名迟到一次罚款20元,一般干部每次罚款10元。

  2、旷工、迟到人员及次数由党政办每月统计一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布。

  3、凡不能按时参加点名的班子成员需向党政主要领导说明,一般机关干部需向党政办负责人说明,否则按迟到处理。凡因外出(下村、公差等)须提前向分管领导和党政办负责人告知,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予以警告。长时间离开办公室需将电脑、电灯、打字复印机等易耗办公用品关闭,发现浪费现象一次罚款30元。

  5、对临时性(如集体劳动、打扫卫生、布置会场等)工作由党政办随时安排机关干部完成,对不听从安排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分别处以40元和20元罚款。

  二、请销假制度

  1、镇机关干部有事或有病必须事先请假,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离岗。班子成员请假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机关事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2、请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卫生院的'诊断证明按病情审批,托带假条或打电话请假视为未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处理。

  3、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全年旷工15天以上者,按公务员有关条例规定处理。凡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以上者不得评优选优,并取消奖励工资。

  4、所有事假、病假要以书面请假为准(特殊情况事后要补办手续),由党政办留档备查,做为年终考评依据。

  三、会议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照要求参加会议,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会议应提前15分钟入场。

  2、开会时要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出入会场。

  3、如有事不能到会,须提前向主管会议的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每月公布。

  4、凡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不宜对外传达宣传,应严守保密制度。

  5、每周四下午16:30定为机关干部学习日。机关干部按照学习内容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撰写以得体会。

  四、值班制度

  1、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坚持值班。每星期一早上10:00交班,休息日24小时值班,白班早上10:00接班,夜班晚上8:00接班。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做好来电接听,来访接待,搞好值班室卫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领导交办事件,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注意机关院内安全。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时承办的事情原则上要处理完毕,未能处理完毕的,要向接班同志交待清楚,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4、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溜岗,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值班干部无故缺岗者,按旷工处理。

  5、带班领导负责登记好值班登记表,每星期一早上交综治办备案,并由综治办转交下一班。

  四、卫生制度

  一、机关卫生区域责任及人员按目前划分执行,如有人员调整,由党政办负责通知。

  二、责任要求:

  1、各责任区卫生工作由党政领导负责,每日上班点完名后清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使这一工作制度化、长期化;

  2、各责任区应达到地上无废纸、无烟头、无污渍等污物,办公楼内墙壁地板无污点,门窗、楼梯扶手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制度,由城建所负责每天进行检查,对各责任区卫生状况每周评比一次,检查评比按不清洁、清洁、非常清洁三个标准评定,每周一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认定不清洁标准的,对责任区人员每人处以10元罚款。

  五、对于旷工、迟到等所有罚款

  由被处罚人三天之内主动交财务人员,逾期未交者,在工资中双倍扣除。所罚款由财务人员登记并每月公布。

  以上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工作制度通知4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发放加班费及休息的规定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二、关于工龄补贴的规定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

  三、关于工资制度的调整(注:下列工资指转正后工资)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四、关于住宿制度的`调整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关于伙食制度的调整

  (一)除**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六、关于离职时工作制服处理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七、关于岗位保证金规定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项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xx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集团公司李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

  **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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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通知

工作制度通知1

致部门全体员工:

  为实现有效管理,促进部门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追踪各部门的工作制度,决定实行每周工作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参加人员:基建系统全体员工(工人、司机除外)。

  2、会议时间和地点:每周四晚上19:30 三楼会议室,特殊原因需更改会议时间的,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及要求:

  1上周工作的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的汇报; ○

  2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例会○

  的人员,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若无请假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每次罚款200元/次,迟到者罚款50元/次。

  4、本通知等同于例会制度,各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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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制度通知2

  考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财政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财政机关的'良好的服务形象,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或在公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二、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列入考核。考勤登记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请假都要请示所长,经所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旷班;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考勤由考勤员(副所长兼任)负责,实行每天上下班签名制。

  四、违反考勤、请销假制度规定者,按以下处理: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通报批评,两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次记过处分,同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2、全年旷工超过3次,迟到、早退超过10次的,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

  3、请假结束后不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工作制度通知3

  一、考勤工作制度

  1、上下班时间按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机关干部(含社区、计生办和在办公大楼内上班的各站所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统一管理。早晨上班按时参加点名,工作期间不定期抽查。对无故脱岗、缺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100元。班子成员点名迟到一次罚款20元,一般干部每次罚款10元。

  2、旷工、迟到人员及次数由党政办每月统计一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布。

  3、凡不能按时参加点名的班子成员需向党政主要领导说明,一般机关干部需向党政办负责人说明,否则按迟到处理。凡因外出(下村、公差等)须提前向分管领导和党政办负责人告知,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予以警告。长时间离开办公室需将电脑、电灯、打字复印机等易耗办公用品关闭,发现浪费现象一次罚款30元。

  5、对临时性(如集体劳动、打扫卫生、布置会场等)工作由党政办随时安排机关干部完成,对不听从安排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分别处以40元和20元罚款。

  二、请销假制度

  1、镇机关干部有事或有病必须事先请假,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离岗。班子成员请假须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机关事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2、请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卫生院的'诊断证明按病情审批,托带假条或打电话请假视为未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处理。

  3、未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全年旷工15天以上者,按公务员有关条例规定处理。凡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以上者不得评优选优,并取消奖励工资。

  4、所有事假、病假要以书面请假为准(特殊情况事后要补办手续),由党政办留档备查,做为年终考评依据。

  三、会议制度

  1、全体机关干部必须按照要求参加会议,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会议应提前15分钟入场。

  2、开会时要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出入会场。

  3、如有事不能到会,须提前向主管会议的领导请假,否则视为无故缺席(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每月公布。

  4、凡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不宜对外传达宣传,应严守保密制度。

  5、每周四下午16:30定为机关干部学习日。机关干部按照学习内容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撰写以得体会。

  四、值班制度

  1、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坚持值班。每星期一早上10:00交班,休息日24小时值班,白班早上10:00接班,夜班晚上8:00接班。

  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做好来电接听,来访接待,搞好值班室卫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领导交办事件,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值班室,注意机关院内安全。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时承办的事情原则上要处理完毕,未能处理完毕的,要向接班同志交待清楚,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4、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溜岗,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值班干部无故缺岗者,按旷工处理。

  5、带班领导负责登记好值班登记表,每星期一早上交综治办备案,并由综治办转交下一班。

  四、卫生制度

  一、机关卫生区域责任及人员按目前划分执行,如有人员调整,由党政办负责通知。

  二、责任要求:

  1、各责任区卫生工作由党政领导负责,每日上班点完名后清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使这一工作制度化、长期化;

  2、各责任区应达到地上无废纸、无烟头、无污渍等污物,办公楼内墙壁地板无污点,门窗、楼梯扶手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制度,由城建所负责每天进行检查,对各责任区卫生状况每周评比一次,检查评比按不清洁、清洁、非常清洁三个标准评定,每周一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认定不清洁标准的,对责任区人员每人处以10元罚款。

  五、对于旷工、迟到等所有罚款

  由被处罚人三天之内主动交财务人员,逾期未交者,在工资中双倍扣除。所罚款由财务人员登记并每月公布。

  以上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工作制度通知4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发放加班费及休息的规定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二、关于工龄补贴的规定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

  三、关于工资制度的调整(注:下列工资指转正后工资)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四、关于住宿制度的`调整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关于伙食制度的调整

  (一)除**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六、关于离职时工作制服处理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七、关于岗位保证金规定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项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xx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集团公司李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

  **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