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制度集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奖惩制度1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质量奖惩制度2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质量奖惩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质量兴省、兴市工作要求,强力推进质量兴区战略,全面提高我区质量工作整体水平,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进一步增强我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质量兴区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质量奖(以下简称主任质量奖)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具有公众性、荣誉性。主要授予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逐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为开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企业、单位和组织。
第三条
主任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第四条
主任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不超过3家,当年申报单位都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
设立“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成员担任。评委会负责组织、推动、指导主任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主任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主任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拟奖名单。
第六条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主任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组织开展广泛的交流学习活动,对获得主任质量奖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持续不断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规范荣誉的使用。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起草主任质量奖各行业评审要求、评审指南和评分标准,受理申报单位材料、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及日常监督管理。每年度根据申报行业的实际情况,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有关行业专家,组成相关专项评审组。各评审组必须由5-7名评审员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主任质量奖的单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开发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二)依法在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三)以工业产品为主,年产值销售收入达到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
(四)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3年以上,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主要经济和质量指标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五)连续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产品连续3年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六)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茅,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七)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效果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八)获得区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主任质量奖: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的;
(二)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
(三)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的(按行业规定);
(四)近3年内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
(五)近3年内参加主任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
(七)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八)拖欠职工工资或社会保险金的;
(九)近3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十条
主任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评审标准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
第十一条
为保证主任质量奖评审标准的有效实施和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标准要求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将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重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确定推荐要求,以保证主任质量奖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
主任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专家评委会审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评审标准及细化要求,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主任质量奖申报实行属地管理,符合申报规定的单位,应根据本年度主任质量奖的`申报条件,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并经所在开发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由申报单位所在辖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提交相关专家评审组。各专家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综合排序,提出主任质量奖推荐名单,提交主任质量奖评委会审议,研究确定拟奖单位。
第十五条
办公室对初选通过的拟奖单位在开发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周。公示没有异议的,报主任奖评委会审核,并提交正式候选者名单,报开发区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由开发区发文表彰,颁发主任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
第六章奖励及经费
第十六条
开发区对获得主任质量奖荣誉称号的单位,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质量兴区”工作及“主任质量奖”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开发区给予表彰和5万元奖励。
第十七条
主任质量奖的奖金和评审经费,列入开发区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
主任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单位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人员培训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主任质量奖有效期为3年,期满可重新申报。
第二十条
获奖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获奖单位可以在有关活动中宣传获得主任质量奖的荣誉,但必须标明获奖时间。
第二十一条
建立获奖单位的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绩效。
第二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主任质量奖荣誉的单位,经开发区批准撤销其主任质量奖称号,收回奖牌(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予以曝光。
第二十三条
在主任质量奖有效期间,单位出现用户或消费者投诉、重大质量事故、国家或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经开发区批准,分别给予警告、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
承担主任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依法保守申报单位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第二十五条
评委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评选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质量奖惩制度4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员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断巩固和发展企业文明建设成果,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经营管理目标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县委“整合资源,打造环境,壮大产业,强化保障,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途径,以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稳定为保障,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全力推进企业三个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总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力度,开足马力,充分发扬“团结拼搏,明礼诚信,优质高效,唯旗是夺”的企业精神,积极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机制,落实新举措,以新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推动企业新发展。
二、企业总的目标任务
(一)、生产及效益目标:
1、实现总收入3600万元;
2、实现利税390万元;
3、完成天然气供气量1500万M3;
4、年新发展天然气用户做到与县城总体发展同步;有计划的对老用户实施分户集中制改造;配合小区、旧城改造,对城区管网分段设置阀井以及管网移位和更换年久失修、腐蚀严重的管网设施。
(二)、消耗控制目标:
1、成本费用控制保持在去年的水平上,力争再有所下降;
2、天然气输损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力争下降3;
3、工程费用额≤3;
4、安装材料损耗率<5。
(三)、工作(生产)质量、进度指标:
1、材料、商(产)品使用合格率≥98;
2、工程设计、安装质量验收合格率≥98;
3、天然气用户使用违规违章行为稽查到位率≥98;
4、天然气管网及其燃气安装、使用设施(备)维修及时率≥98,返修率≤2;
5、燃气表返检率≤5‰。
(四)、安全控制目标:
1、安装、检定使用主要设施(备)完好率≥98;
2、安装主要设施(备)事故率≤0.5次/台年;
3、安全值班车辆事故率≤0.5次/辆年;
4、使用安全设备完好率100;
5、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和意外停气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优化员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1、健全完善有利于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激励措施和办法。对思想素质好的员工,可根据企业的需要优先选派到相关单位(部门)培训和学习;业务水平好的员工,企业可指定从事独立技术工种。
2、坚持做好内部技术岗位、技术人员的考评考核工作。企业在做好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晋升与年度考评工作的同时,可依据内部技术岗位的特点,对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进行考评分档定级,与工作实绩、经济利益挂钩。
3、继续普及、推广、应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努力推进学习型企业的组织与建设,加大岗位培训、岗位练兵的力度,鼓励员工函授、自学成才,不断提高全员的岗位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全体员工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六)、实施科学管理,全力推进企业管理规范化进程。
1、积极开发人力资源,推动人才合理流动,使人才配置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充分发挥现有员工的潜在能力。
2、不断强化企业管理创新,继续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聘制度,坚决执行末位淘汰机制,要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的人选,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对那些不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热衷于投机取巧,做表面文章的人,要坚决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惩戒。
3、要深化技术创新意识,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技术进步,跟踪技术发展潮流和趋势,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要坚持按照“科学规划、稳步推进,有利管理,精心实施”的原则,认真做好总表、户内分表、IC卡表用户实施室外分户集中制改造工作。
4、要按照自律和法律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各项制度。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坚持严格逗硬考核,促使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
财务核算和会计监督,强化成本核算,不断完善公司财务控制体系,严格实行定额管理,实现资金管理“零不良”目标。6、加强以质量为中心的生产现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格工艺设计和业务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达标,并保证各种原始记录完善、整洁,内容真实。严格执行各项生产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坚持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7、坚持走规模和质量协调发展之路,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再造企业整个业务流程,最大限度地实现技术上的功能集成和管理上的职能集成,提高企业的运转效率,逐步实现企业整体运营在质量、效益、成本、服务和安全等方面的改善和提升。
8、坚持以“安全供气为重点,安全管理为基础,整改隐患为已任”的工作目标不动摇,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使事故远离生产。
(七)、认真抓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
1、不断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培育“四有”新人,逐步引导全体员工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思想品德。
2、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3、加强“文明”建设,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开展对五好家庭、文明职工、文明科室(窗口)、先进工作者等文明细胞建设的评选表彰,不断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有效提高。
4、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不断补充完善服务的标准和内容,进一步转变经营作风,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艺术,切实搞好行风建设。
5、恪守信誉至上宗旨,从严查处损害用户利益和向用户“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教育员工爱岗敬业,珍惜岗位,注重团结,塑造良好形象,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6、深入调查研究,区别不同情况,运用诚信手段,妥善处理涉及用户利益的.各种矛盾,要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防止各种违法行为、组织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企业和用户的财产安全,营造安定团结的局面,全力打造“平安企业”,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成果。
三、权利和义务
1、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2、公司下属各科室的经营、生产和管理必须维护企业利益和声誉。
3、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依法经营(生产),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4、各科室依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总则,结合本科室经营(生产)需要和实际,制定出各项可行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办法,报公司批准,并严格组织实施。
5、各科室要加强核算,降低成本和费用,做好节约挖潜、增收节支工作。
6、各科室负责人在自己管辖责任范围内,有权提出经营(生产)管理新方式和推广新技术的建议和意见;有权建议对工作不负责、劳动态度差、技术业务水平低等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临时工、合同工予以依法辞退;对违规违纪正式员工有权在科室内变更岗位;有权决定效益工资的分配方案。
7、各科室有做好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卫生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的义务。
四、考核
(一)、考核层次:
公司实行二级考核,即:公司对科室,科室对个人。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
(二)、考核办法:
1、各科室依据公司年初制定的《总则》内容进行考核,按月计发效益工资,年终结算。
2、各科室依据岗位职责和《总则》考核内容,按月按时提交完成目标任务自查表,由经营集团根据掌握的全公司情况和科室提供的自查情况对科室进行综合考核。对未按时提交自查表和应提供考核依据而未提供的科室,将视为未完成任务(或放弃),不纳入考核,不计发当月效益工资;对提供数据、资料不真实的,不纳入月、季考核,同时在下次兑现中加倍扣除超领部分。
3、加班工资纳入科室年度费用综合考核;但公司统一安排的值班和突发性工作加班不列入考核。同时,加班必须由分管经理签署意见经理审批同意后,计发加班工资。
4、月、季、年考核兑现,一律按本《总则》的考核内容及其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三)考核内容:
1、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分别得当月、季效益工资的70;剩余30作为风险金,全年或半年兑现一次;对全年超额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公司奖(惩)风险金的0-200。对月、季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可在效益工资基础上增发5-20;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科室,按完成任务的比例扣减,效益工资已发的,在下次考核中扣除。
2、按职能科室分工的目标任务和指标考核
(1)、办公室
①、公司员工未出现盗窃、、、、吸(贩)毒、贪污、计划外生育、组织活动等,未被公安机关或其它执法机关直接处理的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发生,科内及责任科室人均惩100-200元,当事人惩执法机关处罚额的100-200;未出现处理(或处罚)公司奖10000元,科内奖公司兑现额的5-10。(以公安、执法机关执行为考核依据)
②、公司爱国卫生、普法依法治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精神文明建设检查验收合格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不合格,科内及责任科室人均惩100-200元;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保持验收合格公司每项奖5000元,科内奖公司兑现总额的10-20。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每升级、上档、达标一项,全公司奖20xx0元,科内奖公司兑现总额的5-10。
(以上级相关部门考评为考核依据)
③、对重要文件、资料、图纸(片)、报表(册)、数据等软件资料建立、收集、整理、归档、抄(报)送及时无误,重要会议、电话、通知转达及时准确,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后勤保障、服务保密等工作完成无差错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检查结论和上级部门反馈意见为考核依据)
④、办公用品(具)管理规范,无丢失、浪费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所在科室(或员工)保管、使用者,赔偿损失总额的10-100。
(以公司帐本和清理检查结果为考核依据)
⑤、车辆管理达标、无责任事故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未达标或发生事故,科内人均惩100-200元;车辆事故,除按交通规定处理外,惩当事人按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的10-100。
(以交通部门确认为考核依据)
⑥、门岗安全无事故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公司办公区域(院内住户)出现安全事故,科内及责任科室(住户)人均惩100-200元;同时,按事故损失额10-100%进行赔偿(院内住户除外)。
(以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为考核依据)
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未完成任务,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2)、财务科
①、完成公司销售收入、利税计划数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下降,科内人均惩100-200元;同时,与任务比,公司按上升5的绝对数进行奖励,科内奖公司兑现额的2-5。
(以财务报表为考核依据)
②、公司成本费用控制在计划内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超支,科内人均惩100-200元;同时,与任务比,公司以节约额的10奖励,科内奖公司兑现额的5-10。
(以财务报表为考核依据)
③、发票、票据管理规范、无遗失(损坏)和差错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并追究相关科室和人员责任。
(以相关部门和公司清理、检查为考核依据)
④、资金管理规范,现金催收、存行、汇(兑)及时无差错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同时,现金丢失、差错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以银行对帐单和公司财务现金日记帐为考核依据)
⑤、无违反财会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发生,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结论为考核依据)
⑥、帐本建立规范、无误,帐簿记录完整、清楚,帐款、帐帐相符,数据、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上级部门反馈意见和检查结论为考核依据)
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未完成任务,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3)、安全稽查科
①、公司全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同时,公司奖10000元,科内奖公司兑现额的5-10;若发生,科内及责任科室人均惩100-200元,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级部门确认为考核依据)
②、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达到任务数;公司的安全消防设施例行检查,内部安全管理规范,软、硬件资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运作有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安全检查考核合格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软件资料记录和上级部门检查结论为考核依据)
③、完成工程质量验收达标、督促收费抄表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规范行业行为,纠正处理及时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未完成(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质量验收达标率和相关检查记录为考核依据)
④、对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违规使用、耗用燃气未及时交费等行为,质量服务跟踪、安全稽查1-2次/季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未完成(或到位),科内人均惩100-200元;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预算损失额10-30赔偿。
(以安全规范用气检查表用户签字和抄表到位为考核依据)
⑤、天然气用户违规违章用气行为稽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和对用户违规违章使用天然气行为,查处、教育、纠正、督促整改及时,处理意见原始记录完整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同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的,按预算损失额10-20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创收节支(总额再减去规定应收成本、费用后计算),公司按创收额的25%计提,科内奖提取额的40-50。
(以违规违章处理意见书和财务科数据为考核依据)
⑥、公司员工未出现借工作之便故意刁难用户或向用户吃、拿、卡、要或损公肥私等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发生,科内及责任科室人均惩100-200元,当事人按发生额的20倍进行惩处。
(以
群众或用户反馈和公司了解查实为考核依据)
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150-300元;若未完成任务,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以任务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
(4)、规划科
①、完成新发展用户和集中制改造规划任务数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下降,科内人均惩100-200元;同时,比任务数每上升1户,奖科内8-20元。
(以实际缴费开户数为考核依据)
②、完成整改、搬迁、管道敷设规划任务得风险金,科内人均奖200-400元;若未完成,科内人均惩100-200元。
质量奖惩制度5
一、目的
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
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
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三、内容
(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
(1)作业指导书
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首检
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
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
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
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3)自检、巡检
操作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检,处罚操作者20元/次,巡检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检,(如出现离岗10分钟或打瞌睡、玩手机等)处罚巡检30元/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报废损失
(4)产品流转、标识、状态
生产产品未按一件流处罚工序操作者10元/件(有几道序处罚几道序),检验5元/次;
现场不合格品没有标识(未放进红色箱子,也没有不合格标识)处罚责任人(在工序处处罚操作者、在检验处处罚检验10元/项(此项与6S重复考核有效)
已发现不合格品的去向不明处罚责任人(库管员、操作者、检验)2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产品混装处罚责任人30元/次(无废品损失、无客户投诉前提下)
返工产品未按流程流转处罚责任人5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二)、量具的使用、保管及保养
(1)量具的使用(对不按工艺要求使用量具者,除按以下项目罚款外,还需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操作者与检验共用一付检具检测产品,扣操作者、检验人员各20元/次;
未按量具使用方法使用量具,扣2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对继续使用失效(磨损、损坏)专用量具者处罚30元/次,通用量具者10元/次,如已通知量具管理员,并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专用)、30元/次(通用);
对量具不全仍加工、检验产品者处罚30元/次(仅针对工艺文件确定的批量产品),若因此造成损失,由相关操作者、检验赔偿
量具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好量具的计量准用证,若量具计量准用证丢失处罚5元/张;
未按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用量者(如规定用游标卡尺实际用类似尺寸塞规),罚款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相关产品不可作为量具使用,一经发现,罚款20元/次
(2)保管、保养
对乱丢、乱放量具者,处罚量具使用人5元/次;库存量具无标识、乱摆放,对量具管理员处罚10元/次。对继续使用状态、型号模糊的量具使用者,处罚5元/次。
量具丢失或损坏,由量具领用人照采购价100%赔偿
量具生锈,处罚量具领用人或保管人10元/次,造成量具报废,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
(三)质量事故奖励制度
(1)内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
见附表1:
(2)外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
①罚款金额及原则
非批量质量问题节气门总成、机械总成按50元/件、皮带轮30元/件、(经全检的发散件到客户的)配件按30元/件罚款,第二次发生,仍按此单价执行不翻倍;
批量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5%内,属尺寸不合格只对工序操作者进行处罚,属外观不合格只对完工检(此处包括装配线及本体完检?)进行处罚,漏加工不合格项对完工检验及操作者都进行处罚。②外部投拆问题明细
③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5%内,经确认问题为连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按下表进行处理:
④样件质量
出厂的样品由于尺寸、外观、报告错误等质量问题,处罚样件检测人员及相关工序检测人员50元/次,操作者20元/次(报告有问题与操作者无关)。
⑤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开会讨论处理。(原则上按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210%;第二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25%;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12%)
(四)质量工作纪律(针对公司全体操作者及检验人员)
(1)下工序发现的漏加工产品,必须上报组长,并将产品统一交巡检人员按考核规定处理,若巡检人员、组长、操作者私自将产品交漏加工工序操作者返工,发现一次处罚私自转交者50元/件,第二次加倍,第三次由综合管理部重新安排工作。
(2)因上报质量问题,被罚款者辱骂、弄虚作假、栽赃陷害、故意为难问题举报者、发现者,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3)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指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操作不予理睬,仍然继续者罚款20元/次
(4)因相同原因出现第二次批量(15%及以上)质量问题(此批量针对所有内、外部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处罚加倍并调离生产、质检岗位。
质量奖惩制度6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施工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1)检查考核
项目经理及安质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评分考核;安质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分管领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自查;同时核查上次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并结合质量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公布检查结果。质量检查完成时,检查组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其得分作为本次检查排名的最终依据。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安质部;同时在管段内公布检查结果。
质量检查组成员由项目领导带队,安全质量部、工程部、物机部、试验室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每月的安全质量检查时间一般放在每月的25号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质量专项检查
项目安全质量部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工程建设的需要进行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组成员由安全质量部根据检查内容确定。
(3)复查与反馈
对于每次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整改核查,根据需要安排抽查受检单位在接到检查结果1天内,向项目安全质量部或调度上报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予以警告。
(4)评分办法
检查评分表中,满分均为100分。根据检查情况对每个小项扣分,对于检查中没有的项目得满分,但必须注明“此项空缺”。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5)等级划分
质量检查评分作为对一个下属单位质量情况的评价依据,共分为三个等级:
优良:《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在85分(含)以上。
合格:《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在70分(含)以上。
不合格:《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不满70分或者检查的小项中有得零分的项目。
(6)考核、奖惩标准
对每月无质量事故且检查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对部门一次性奖励50000元,奖金根据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经理部备案。
对每月无质量事故且评分在70分以下的,对部门罚款300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0元,现场分管领导罚款800元。
(7)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和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名牌产品,做到奖优罚劣,根据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3、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专项基金。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的督促和指导。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
1.5、公司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各项目劳务公司拿出20%进度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项目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项目和责任者;
1.7、工程技术部质量主管每月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施工质量考核,将劳务公司进度款的20%,作为考核目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发放进度款时,按考核总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应发进度款总额即为当月应发的质量绩效进度款。其余进度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酌情发放。
1.8、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项目劳务公司。
第二章、质量管理奖罚考核标准
2.1、各项目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达到申报条件并实现申报,公司将对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进行返还。
2.2、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和个人,视具体情况或所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如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可提请公司领导批准另行重奖。
2.3、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设计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不奖不罚。
2.4、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监理抽检中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2.5、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处罚1000~10000元/次。
2.6、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要求维修并按实际情况扣罚质量保证金10%。
2.7、在建工程项目凡被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名列前三名者,适当奖励1000~3000元。被通报批评的处罚1000~3000元。
2.8、公司定期对在建工程各项目检查、考核、评比累计荣获第一名的奖励1000~3000元,倒数第一名的罚1000~3000元。
2.9、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督促、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对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或顶撞、阻碍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行使指令、或不接受整改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款500~1000元。并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章、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3.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安全、优质、低耗、高效。
3.2、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收集、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质保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3、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班子成员、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开展经常性的施工质量检查和教育,提高各班组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在施工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3.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必须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要求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标准。坚持做到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坚决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5、隐蔽工程必须经过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等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3.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检测、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合格或缺乏检测合格证明的不得使用。
3.7、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每个工地要有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保资料分类收集、整理保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3.8、施工负责人及其所有管理人员,不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和经济处罚等、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9、项目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符合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自身不重视、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人员经监督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施工负责人不重视、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且故意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使指令的,每次罚款500~10000元。
第四章、项目质量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4.1、各施工负责人是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应全面负责,要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政策。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管理人员及工地质量员、安全员的工作。
4.2、对于所负责的每个单位项目工程必须及时按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特殊情况要还应制定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
4.3、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的施工现场有关质量技术操作细则及其有关管理规定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做到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标准、规范等。
4.4、严格执行质量规范及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管理,督促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各个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4.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或向上级反应请求帮助解决。
4.6、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经常向各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质量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意识,同时要对新调入的工人和分承包施工队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明确施工质量。
4.7、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应定期、不定期召集所有管理人员,召开质量会议、抓好施工质量。
4.8、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重视质量、强化管理,经常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实施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检查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对所有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当年无质量事故,经公司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制指标,并取得显著成绩,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有关部门综合评定为质量管理“先进项目、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于年终由公司研究决定按责任制考核给予该项目进行奖励1000~10000元。
第五章、项目质量管理存在下列问题的应立即处罚:
5.1、有下列情况之一,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有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条或总额10000元的罚款。
5.1.1、质保资料收集、整理应及时、有效、真实、齐全、清楚。
5.1.2、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成品、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分项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施工记录,确保所使用材料和工程结构安全,以上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1.3、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或交底无签字;
5.1.4、不审查技术资料、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质量验收、不及时做好隐检记录;
5.1.5、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或不接受质检员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下发后不及时、不认真整改;
5.1.6、不按图纸施工或只抓进度,不抓质量,质量通病严重存在而无可靠改进措施;
5.1.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无偿返工处理);
5.1.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拒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5.1.9、漏(错)放受力钢筋、钢筋移位严重,或搭接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焊接质量低劣,随便切割主筋的;
5.1.10、模板支撑不足(或不牢),变形跑模,造成砼观感质量较差甚至爆模者;
5.1.11、砼浇筑、振捣不实,施工缝处理不好,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5.1.12、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质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结构和试块强度不足,或搅拌不按规定操作者;
5.1.13、进场材料、半成品无材质证明,不按规定及时做复试,材料质量低劣而使用者;
5.1.14、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标高超出规范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5.1.15、不按规范、标准做压力实验,不做蓄水灌水试验,或焊工无证施焊。出现“滴、漏、跑、冒、堵”或保温防腐有遗漏不符合规定者;
5.1.16、不按规范、标准施工检测,交工时发现配电箱(柜)、设备、插座、开关、灯具、连接件等电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5.1.17、水、电、管材、过墙(板)乱打洞、断筋、断肋影响结构安全或阳台、走廊倒泛水,地漏坡度不足,造成积水渗漏者;
5.2、对质量事故的惩罚
发生质量事故,根据对工程影响程度、经济损失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2.1、对一般质量问题的惩罚
5.2.1.1、施工期间因工艺错误造成返工或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无因质量事故造成重伤、死亡者属于质量问题。
5.2.1.2、在质量检查中,上级领导或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本章节内容以外的质量问题,视其严重程度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通报或处项目经理5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检查通报中指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罚款的2~3倍加重处罚。
5.2.2、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未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监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错误,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对酿成质量等级事故的均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
5.2.3、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以下。对责任项目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3000元。对工程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3000元~30000元。
5.2.4、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30万元。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3000~10000元。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10000~50000元。
5.2.5、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含)~100万元。
5.2.5.1、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降级或撤职处分,经济处罚10000~50000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直接降级或待岗处分。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000元~300000元。
5.2.5.2、对事故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5000元。
5.3、其他惩罚
5.3.1、凡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由于安全或质量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未能实现创优目标的,将对施工项目、工程承包人按创优相应奖励标准的3-5%予以罚款。
5.3.2、对工程施工项目、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凡因建筑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处罚。
5.3.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或建设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列入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将视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大小对责任项目、工程承包人予以处罚。
5.3.4、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项目及有关人员、处以1000~3000元以上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3000~5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章、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本细则规定项目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组施工过程及单位工程各阶段验收检查中存在质量缺陷的处罚细则:
6.1、混凝土工程
6.1.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4、对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摸的罚款500~20xx元。拆模无申请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6.1.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500元。
6.1.7、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漏绑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9、自拌混凝土必须严格按试验室砼配合比,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为施工配合比,挂牌施工,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的必须返工或加固处理,(一般普通较小工程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处理的不纳入结算)同时进行径济罚款500~5000元。
6.1.10、加强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检工作,作假记录、无记录的每次罚款100~300元。
6.1.11、严格计量制度,无计量记录及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罚款50~300元。
6.1.12、加强现场试块制作管理工作,试块数量登记、保养、运送试压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300元。
6.1.13、砼、砂浆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
6.1.14、砼、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50%或高于规范100%,每组罚款200元。
6.1.15、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每一处蜂窝面积大0.2㎡,每处罚款50~300元。
6.1.16、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4㎡,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25㎡,每处罚款50~300元。
6.1.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长度大于10㎝每处罚款50元。
6.1.18、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墙、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19、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大于0.05㎡,厚度大于3.5㎝,基础、墙、板胀模面积大于0.1㎡,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20、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或层高偏差超过10㎜的,每处罚款100元。
6.1.21、梁、墙、柱断面尺寸比设计大于10㎜或小于8㎜,每处罚款100元。
6.1.22、混凝土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50~300元。
6.1.23、现浇板厚度比设计尺寸大于8㎜或小于5㎜,每处罚款100元;多用材料的还需赔偿材料费。
6.1.24、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10㎜,柱、梁、板、墙超过±5㎜,每处罚款50元。
6.1.25、梁、墙、楼梯、板、柱在同一轴线、同一位置的该拉长统线而不拉,造成梁弯曲,10米范围内高低误差大于10mm,每处罚款100元。
6.1.26、未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混凝土养护的,每次罚款100元。
6.2、砌体工程
6.2.1、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配合比标示牌、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6.2.2、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或漏做试块每次罚款100元。
6.2.3、砌体灰缝饱满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小于80℅,罚款50~300元。
6.2.4、砌体转角处如必须间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斜搓,斜搓长度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每处罚款100~300元。
6.2.5、砌体留直搓不按规范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300元。
6.2.6、水平灰缝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的平均值)大于±10㎜(每楼层至少查三处),每处罚款50元。
6.2.7、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整改。
6.2.8、砌体表面平整度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
6.2.9、砌体构造柱处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搓,必须返工,并每处罚款50~300元。
6.2.10、填充墙砌体拉结筋品种、规格、长度、间距设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1、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3、砌体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过梁,每处罚款50元。
6.2.14、阳台栏杆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2.15、构造柱预留钢筋、拉接筋的数量、长度、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6、对卫生间、厨房包括隔墙下口未按规范做止水带(翻口),每处罚款200元。
6.2.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应对错缝搭砌,搭接长度小于90mm,竖向通缝超过两皮每处罚款50元。
6.2.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接长度小于砌块1/3,每处罚款50元。
6.3、门窗工程
6.3.1、门窗樘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20mm,每樘罚款50元。
6.3.2、固定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钢门窗的组合铁件和铁脚未按设计及规范设置,每樘罚款50元。
6.3.3、木门窗扇安装缝隙过大造成透亮,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3.4、铝合金门、塑钢门窗、钢门窗安装固定不符合要求,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6.3.5、铝合金、塑钢门窗、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6.3.6、木门窗扇上下帽油漆漏刷,每处罚款50元。
6.4、抹灰工程
6.4.1、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空鼓、裂缝、面积超过0.2㎡,每处罚款50元,平顶天棚空鼓造成脱落,每处罚款50元。
6.4.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50元。
6.4.3、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女儿墙压顶坡向未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50元。
6.4.4、墙面刷浆(喷浆)、油漆等饰面出现掉粉、起皮、漏刷、透底,面积超过0.1㎡,每处罚款50元。
6.4.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未按设计采取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6、粉刷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无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7、阴阳角角不顺直,偏差超过5mm的,每处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
6.4.8、面砖、地砖、瓷砖空鼓面积超过0.5㎡每处罚款100元。
6.4.9、外墙开裂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100元。
6.4.10、楼梯梯段板下口未按设计要求做滴水线,每处罚款100元。
6.5、吊顶工程
6.5.1、木龙骨无防火、防腐处理罚款200元。(无要求的除外)
6.5.2、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未做防腐处理罚款200元。
6.5.3、吊杆距主龙滑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间距长度大于1.5m时,无设置反支撑的,每处罚款50元。
6.5.4、重型灯具、空调、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应安装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龙骨上,如有违反,每处罚款500元。
6.5.5、吊顶无起拱、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200元。
6.6、楼地面工程
6.6.1、地坪严重空鼓、裂缝、起砂面积大于1㎡,每处罚款500元。
6.6.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300元。
6.6.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20cm,每处罚款50元。
6.6.4、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8-10mm)超高5mm,每处罚款50元。
6.6.5、楼梯踏步宽度误差每步超过10mm,装饰板块高度误差超过5mm,每处罚款50元。
6.6.6、面层不同做法的楼地面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50元。
6.6.7、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每处罚款50元。
6.6.8、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0.1㎡,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6.6.9、室内变形缝做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条罚款50元。
6.7、防水工程
6.7.1、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处罚款50元。(设计无要求的除外)
6.7.2、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3、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每处罚款50元。
6.7.4、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不符合规范每处罚款50元。
6.7.5、卷材防水层有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6、卷材防水层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7.7、以上几条同时适用于屋面、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
6.7.8、卫生间防水工程未做二次闭水实验罚款500元。
6.8、屋面工程
6.8.1、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300~1000元。
6.8.2、屋面和檐沟流水方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10mm,每处罚款`100元。
6.8.3、刚性屋面分仓缝脊相邻高差大于10mm,每处罚款50元。
6.8.4、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防水层翻起高度低于250mm,每条罚款50元。
6.8.5、刚性屋面分仓缝等嵌缝因基层未清理干净或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碳化,造成嵌缝胶泥整条粘接不牢拉脱,每米罚款50元并及时整改。
6.8.6、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50元。
6.8.7、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插口边距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8.8、屋面卷材防水层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每少一只罚款50元。
6.8.9、屋面无蓄水或淋水试验的,每次罚款500元。
6.9、水、暖、卫生设施安装工程
6.9.1、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6.9.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错误或安装高度大于允许偏差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9.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和规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每处罚款`100元。
6.9.5、立管垂直度、碳素钢管、PVC管,每米长度偏差大于5mm,每根罚款50元。
6.9.6、管道、钢板水箱等油漆漏刷每件(根)罚款50元。
6.9.7、消防栓方向装反每只(处)罚款50元。
6.9.8、给水附件、阀门、消防、喷淋器具安装大于允许偏差最大值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8、风管制作,安装明显扭曲,每件(处)罚款50元。
6.9.9、保温密实外观差,粘胶带不平整,宽度偏小,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电器安装工程
6.10.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每件(处)罚款50元。
6.10.2、电线保护明配敷设,任意2m段内平直度、垂直度超高10mm,每根(处)罚款50元。
6.10.3、电气箱、柜等支架安装不牢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10.4、电气箱、柜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不符设计要求,偏差大于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5、明开关、插座的底板和开关、插座的面板并例安装高差大于5mm,同一场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5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6、成排灯具不成线,偏差大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10.7、应做保护接零(地)的灯具不接保护零(地)采用BVR线不搪踢,每件(处)罚款50元。
6.10.8、明配镀锌钢管要按规定设置固定卡及固定支架,每缺一处罚款50元。
第七章、处罚的实施
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制度、质量缺陷处罚是为督促各项目、施工班组以及相关个人切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罚款不是目的,是一种要求做好质量的措施(手段),公司将罚款用于奖励为提高工程质量作出成绩的项目、作业班组和个人。
7.1、奖罚程序
7.1.1、优质工程奖励,凭上级文件并由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领导审批;
7.1.2、对项目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罚,由质检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实填写“质量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或劳务公司、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从该工程款中扣除(对个人罚款从被罚者工资中扣除);
7.1.3、对发生质量事故的罚款,由工程技术部行文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印发各单位(部门),财务部从发生质量事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7.2、实施办法
7.2.1、奖励和处罚严格依据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职责权限进行,不得有随意性。
7.2.2、公司财务部建立奖罚专用帐户,用于奖励为优质工程和质量管理工作作出贡献者。
7.2.3、同一项工程荣获多项荣誉时,以最高荣誉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7.2.4、其它事项
7.2.4.1、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7.2.4.2、事故的分类和调查处理程序,同时要执行有关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7.2.5、工程技术部是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管理、考核与实施。质量奖罚实施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一式肆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从该项目工程款中扣减。
对施工班组作业层的奖励与惩罚由各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项目部不积极监督、指导的,要负连带责任。
质量奖惩制度7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名),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名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接受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质量奖惩制度8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xx年春季执行。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9
质量奖惩制度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质量奖惩制度10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达到“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二、范围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评比办法: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况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达到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责任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
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四、细则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己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责任。但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马上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五、质量奖惩的实施: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质量奖惩制度11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统考科目科任教师30元。
3、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平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班主任奖:班级优生数每增加一人奖励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二、惩处1、每拉大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惩科任教师20元。
2、每减少一名优生,惩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并在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中一票否则。
3、位次后退一位惩科任教师100元。
三、县抽考奖惩:单科排位倒数第一至第四的,分别惩300、200、150、100元。进入中游及以上的,奖励200元,进日全县前十五名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五、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六、本制度从20xx年秋季执行。全部采用20xx春季期末考试基础数据。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12
一、总则:
1、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严肃质量管理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2、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二、奖励制度: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特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三、处罚及赔偿制度:
注:
1、以上处罚细节,只为处罚金额,不含公司损失赔偿额度。
2、质量事故分类与赔偿额度
3、特殊处罚调整原则
4、奖励、处罚金额管理:
所有奖罚制度出现的奖励、处罚,由生产部和质检部出具依据,由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列出。
质量奖惩制度13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稳步提高,现对医疗管理各环节质量控制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并制订如下奖惩办法:
一、病历书写:
1、存在以下问题单项否决:
(1)首次病程记录未在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未在24小时内完成。
(2)未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至少1次/1天;病重至少1次/2天;病情稳定至少1次/3天)。
(3)上级医师查房未在入院48小时内完成;病情危重患者的查房未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
(4)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师查房记录未在入院72小时内完成。
(5)二级以上手术、介入手术术前无术前小结。
(6)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的无术前讨论,或手术者未参加为前讨论。
(7)术后24小时内未完成手术记录,手术记录中手术者未签名。
(8)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术后及时完成。
(9)无麻醉后随访记录。
(10)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缺少患者或家属及医师的签名,在医嘱下达后未及时完成。
(11)已输血病、病历中无输血前常规检查报告单。
(12)输血治疗类病历未签署输血同意书。
(13)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不一致。
(14)各种记录中缺少医师的亲笔签名,不得有模仿他人的签名。
(15)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16)诊断报告不符合报告时限,未由执业医师签发。
以上情况每份病历扣50元。运行病历检查评分标准加入年终医疗质量考核中。
二、申请检查单出现二处不规范或缺陷的,每张扣申请医师5元。
三、归档病历的相关处罚规定:
(1)每周一上交上一周星期一到星期天病历,若迟交一份,罚款10元;超过一周未上交罚款50。
(2)出院归档病历如出现缺陷,由病案室通知科室修改,一周内未及时完善,罚款50元。
(3)、出现乙级病历每份罚款30元,丙级病历每份罚款50元。
四、医技科室相关相关处罚规定:
(1)医技科室的.质控重在报告的准确,出现漏诊、误诊或丢失标本的,每次罚款500元;因此造成医疗纠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各类工作(如申请单、化验单、处方、报告单、药物发放)等环节工作间衔接,由相关科室工作衔接及时质控,及时发现缺陷,及时报告,查核属实的,每次处罚50元,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质控而引发医疗纠纷的一并处罚。
质量奖惩制度14
为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健全项目管理人员监督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心,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减少或杜绝各类失职行为,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对项目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失职(不作为、不当作为或乱作为)或违法违纪,导致工作失误,用人失察、经济损失、劳动纠纷和质量、安全、环境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损害项目和员工合法权益或者损害企业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的,予以追究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现场代表,发生失职、违法乱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必须追究责任的,适用本制度。
三、追究责任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和“事故(问题)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批评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严重过失并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追究相应责任。
四、追查责任方式
1.自我问责:主动检讨、道谦、请求组织处理、请求辞职等。
2.组织问责:由项目部相关领导小组进行查处,或交由公司查处。
五、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及程序
(一)处理方式
1.主要处理方式:责令书面检查、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调职、降职、撤职、留用查看、解除劳动合同。
2.辅助处理方式:部分或全额赔偿损失。
主要处理方式只可以选择一种,辅助处理方式配合主要处理方式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二)处理程序
责任事件产生后,由公司责任人发出问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作出版面说明。据此,由公司综合部牵头,会同项目部相关带领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调查报告,依据事件究竟和影响,按照该制度的.相关条款提出处理看法,由公司作出处理决定。
六、质量事故及责任界定
质量事故界定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分类:
(一)直接经济损失
1.因失职或违法违纪,造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上,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1000万以上的为特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重大责任;
2.因失职或违法违纪,形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上3000以下,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100万以上1000以下的为重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严重责任;
3.因失职或违法违纪,形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上500以下,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30万以上100以下的为较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较重责任;
4.因失职或违法违纪,形成大体积混凝土、金结制作和机电安装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上100以下,或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直接损失在10万以上30以下的为一般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一般责任;
(二)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 1.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6个月以上,为特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重大责任;
2.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为重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严重责任;
3.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为较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较重责任;
4.事故处理所需合理工期在1个月以下,为一般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一般责任。
(三)事故处理后对工程功能和寿命影响
1.影响工程正常使用,需限制条件运行,为特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重大责任;
2.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为重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严重责任;
3.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肯定影响,为较大质量事故,对应责任为较重责任;
(四)其他事故责任界定
1.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为重大责任;
2.事故(题目)在社会上成不良影响的,为严重责任。
七、责任追查
1.负重大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或留用察看;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造成经济损失1%-2%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并处以造成经济损失1%的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负严重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赐与行政记过或撤职。对主 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留用察看。并分别处以造成经济损失0.5%-1.5%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降职,并处以造成经济损失0.5%以下的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负较重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赐与通报批评或降职。对主要责任人赐与通报批评直至降职。并分别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3%-1%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赐与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罚,并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3%以下的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负一般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赐与行政警告或调职处罚。对次要责任人赐与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罚。并分别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1%-0.3%的赔偿,对次要责任人赐与行责令书面搜检或行政警告处罚,并处以形成经济损失0.1%以下的赔偿。
八、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阻碍、干涉调查处理、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问题对象,参照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九、所有问责事件在查处终结后,应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10、奖励形式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
1.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能主动贯彻落本色量体系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的,赐与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
2.工程质量评定优秀或工程获得区级以上优秀表彰的,给予经济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质量奖惩制度15
一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鼓励生产工人主动做好产品品质,强化上下级品质管理意识特拟定本规定。
二范围:
所有品质事故的处理。包括产品生产、物料管理、产品设计、品质检验等各工序及生产环节。
三职责:
3.1生产工人必须对上下工序交接的产品及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2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导生产工人做好产品质量,并对引发质量问题的相关人员实施处罚和奖励。
3.3生产营运总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并提供生产管理人员、检验员等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业绩考核信息。
四质量管理奖励细则
4.1生产工人在对前工序承交的产品进行互检时,提前发现上一工序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及时上报的,视质量问题的大小予以奖励.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4.3有下例情况的.均可对生产工人进行奖励:
4.3.1发现原材料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4.3.2对产品工艺结构、作业方法提出改进意见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者;
4.3.3在本工段内质量意识较强、积极配合品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者;
4.3.4发现生产技术资料错误并进行跟踪处理杜绝质量隐患的。
4.3.5如本部门的管辖内一个月无投诉、未出现质量事故的主管、质检奖励300-500元/月。
五质量事故的界定:
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工材料损失、耽误交期损失、产品配套、产品设计、客户投诉损失等费用。
5.1.生产过程中品质不良的责任判定
5.1.1各工序的生产工人在接受加工任务时,首先应对加工的第一个部件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即向车间管理人员报告,待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进行加工。若明知道加工的部件存在质量问题仍然盲目加工者并出现批量性质量事故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单位主管或个人连带处分。需承担经济损失。
5.1.2明显的质量问题被继续流转其它工序生产时可对流转工序的员工实施连带处罚。如出现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责任区域的主管连带责任。
5.1.3上一部门的批量质量事故,下一部门生产工序未发现照样流程下一工序的,该负责的部门主管罚款100~200元1次,作业员工承担60%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重大的生产营运总监共同承担责任。按当时情节处理。
5.1.4凡是批量的生产质量事故连串木工、油漆、包装等各工序质量问题并进入仓库的生产总监罚款100元一次,其它部门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5.1.3条处理。批量质量事故进入仓库并发到客户手上的仓库负责人罚款50-100元一次。生产总监连带责任论情节处理。
5.1.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产品不配套,影响到后工序无法运作的或无法出货的情况下也列入质量事故。论情节处理
5.2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的责任判定:
5.2.1成品出货中抽查或客户投诉少包(部件或配件)、错包、生产质量问题。产品碰坏、纸箱破裂等现象,判定是内部因素造成的,由生产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5.2.3客户投诉批量性质量事故的,来回运费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衣柜以及床按100元一次,来回运费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如补材料或客户愿意修正的。衣柜50元一个赔偿经济损失。
六关于品质事故损失赔偿的规定
6.1.赔偿比例
6.1.1如出现批量性质量事故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车间主管进行处罚,责任人赔偿经济济损失成本费用计算,车间主管根据质量处罚最高处罚金限为单次500元。当赔偿金额超过赔偿者当月工资60%时按60%执行。当月赔偿不足者,下月不再继续赔偿。
6.2其它规定
6.2.1当找不到直接责任人时,其责任人部分的赔偿由上一级管理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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