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5 16:37:27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热)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热)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

  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

  ⅱ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

  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

  20xx年12月15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二、职责:

  变电所长对所内设备缺陷的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对发现缺陷不及时、不汇报负责;值班员对未巡视出设备缺陷负责;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发现缺陷、督促班段处理;工程师负责缺陷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管理要求:

  1. 变电所设备缺陷分为:

  1) 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 一般缺陷: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 当值人员发现缺陷后由值长和所长到现场进行确认后记入缺陷记录中,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值班长或所长应立即汇报调度及运行主任,调度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一般缺陷应由当值值长汇报调度。

  3. 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并向所长汇报。

  4. 变电所所长每天查阅设备缺陷记录,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的缺陷应每月末统计汇报变电段,由变电段通知相关班段处理。

  5. 各班段每天在网上查阅变电所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处理所管辖缺陷,处理后当班值长将缺陷处理情况记录,然后向调度汇报消除缺陷。

  6. 每月由变电工程技术人员将设备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提供给相关班组参考。年末汇总后上报技术组。

  考核办法

  1、因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不及时汇报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

  相关文件:

  1、变电所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2、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3、红外线测温仪使用管理制度

  相关记录:

  1. 值班运行记录

  2. 设备缺陷记录

  3. 设备巡视监盘记录

  4. 检修试验记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详细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实行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刚好消退。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觉的设备缺陷刚好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退后,消退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晰。

  5、记录簿应保持整齐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察检查刚好发觉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刚好消退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刚好实行必要运行措施消退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退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退。

  ⑷参与设备缺陷消退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刚好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状况,查阅记录簿,刚好发觉和主动消退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退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退。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仔细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退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察设备,驾驭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缘由,总结阅历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退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安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以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把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乐观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危险,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准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准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准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乐观有效措施,掌握事态的进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随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设备缺陷的发现:

  (1)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是供电营业所员工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寻找和发现设备的.缺陷。

  ①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设备,学习规程,通报及上报批示对照设备检查。

  ②结合安全检查,分析设备的检修、试验、校验和技术资料。

  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试中发现的缺陷。

  3、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处理缺陷应由所长统一安排,明确负责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一)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1)为了掌握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调度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2)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设备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3)变电所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一般缺陷列入维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二)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制度

  (1)认真做好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运、启动时,应认真按照计算机开关机操作程序进行。

  (3)停运:

  1)停运时,应先退出自动化系统应用程序,然后关闭操作系统,最后关闭计算机设备,防止直接关闭计算机设备引起的程序错误。

  2)关闭自动化系统电源。

  (4)启动:

  1)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2)开启自动化系统电源。

  3)启动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监视设备以及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一、 运行设备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或使用,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及消除设备缺陷均应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卡,包括时间、设备名称、缺陷情况、发现人、报告何人、消缺人、处理人等内容。

  三、 设备缺陷的`分类

  第一类:运行人员能消除的缺陷(如熔丝熔断,跳合闸指示灯烧坏等);

  第二类:电站检修试验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三类: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门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类缺陷的管理

  1、对于第一类缺陷,运行人员应在当值予以处理消除;

  2、第二类缺陷,由电站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不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安排消缺;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应列入电站月度检试工作计划,积极申请停运,联系备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对于第三类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以便及早派人检查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项目进行消缺。

  五、 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和督促有关班组对设备消缺,解决消缺工作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六、 生产负责人应经常查阅缺陷记录,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随时掌握各运行设备状况,对电站月度检修试验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计划和总体安排,并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和实施。

  七、 坚持设备检修试验工艺及标准,保证检试消缺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消缺后的设备认真进行验收,重要机电设备检修后,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检试工作需要,定期编制检试消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每月终统计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大事记要,填报月生产情况统计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补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一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凡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要设备损坏,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的缺陷称为一类缺陷,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

  3.二类缺陷是重要缺陷,这类缺陷设备尚可运行,但情况严重,已经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短期内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胁安全运行。

  4.三类缺陷是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发展较慢,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发现一类缺陷应立即消除,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调度汇报,二类缺陷应及时安排计划消除,三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有计划消除。

  6.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设备缺陷及早发现并得到尽快处理,使机组安全可靠性进一步提高,特制定设备零缺陷运行管理制度如下:

  1、 运行各岗位值班员应严格执行规定,定期对设备按检查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在设备巡检中要认真仔细,同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及缺陷。

  2、 各部门专业人员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运行人员存在巡检不及时、检查不仔细、不到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值长、单元长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监盘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早发现设备问题。

  4、 各岗位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时应立即汇报主值班员、单元长,同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5、 白班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单元长、主值班员可直接通知检修班组,并填写好通知时间、被通知人。重大设备缺陷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同时汇报值长及分场,并在单元长、值长交接班日志做好记录。

  6、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每填写一张正确合格的缺陷通知单(包括通知、验收)生技处将根据缺陷重要情况嘉奖1-5元。

  7、 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重大缺陷可填写请奖报告,由本单位或值长签字后交有关部门后,由公司研究决定后进行嘉奖。

  8、 对于由于运行人员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的设备缺陷,每发生一次将扣岗位责任人50元。对于由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设备缺陷构成异常以上事故的按公司安全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检修处理后的`设备缺陷后,运行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设备缺陷记录及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由检修、运行人员共同签字。

  10、检修未能处理的缺陷应向值长、单元长说明原因。较大缺陷运行人员应进行交班,岗位值班员应对缺陷进行监视级检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1设备缺陷分类

  ⑴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安排临时或事故抢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较容易解决,列入日常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管理程序

  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设法消除,消除后,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

  ⑵凡运行人员发现的,若无法消除时立即上报,同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时如需进行生产调整,及时向车间、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⑷记录中应注明缺陷的设备名称、部位写清楚,并写明时间,班次和发现人。

  ⑸运行人员应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状况,主动消除缺陷。检查出的缺陷上,并将查出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本》。

  ⑹缺陷消除后,应记录消除时间、检查验收人,在缺陷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⑻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要主动与检修人员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后,应由班长和有关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卫生情况),认可后,班长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签字后如再发现有遗留问题,由运行人员负责。

  ⑽在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未能得到处理的设备缺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发现缺陷后没有及时汇报、记录,要追究责任,严肃考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09-05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04-07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篇04-0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精选20篇)03-20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04-01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01-16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02-16

缺陷管理制度03-12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02-25

缺陷管理制度15篇03-12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热)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热)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

  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

  ⅱ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

  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

  20xx年12月15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二、职责:

  变电所长对所内设备缺陷的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对发现缺陷不及时、不汇报负责;值班员对未巡视出设备缺陷负责;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发现缺陷、督促班段处理;工程师负责缺陷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管理要求:

  1. 变电所设备缺陷分为:

  1) 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 一般缺陷: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 当值人员发现缺陷后由值长和所长到现场进行确认后记入缺陷记录中,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值班长或所长应立即汇报调度及运行主任,调度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一般缺陷应由当值值长汇报调度。

  3. 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并向所长汇报。

  4. 变电所所长每天查阅设备缺陷记录,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的缺陷应每月末统计汇报变电段,由变电段通知相关班段处理。

  5. 各班段每天在网上查阅变电所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处理所管辖缺陷,处理后当班值长将缺陷处理情况记录,然后向调度汇报消除缺陷。

  6. 每月由变电工程技术人员将设备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提供给相关班组参考。年末汇总后上报技术组。

  考核办法

  1、因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不及时汇报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

  相关文件:

  1、变电所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2、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3、红外线测温仪使用管理制度

  相关记录:

  1. 值班运行记录

  2. 设备缺陷记录

  3. 设备巡视监盘记录

  4. 检修试验记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详细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实行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刚好消退。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觉的设备缺陷刚好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退后,消退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晰。

  5、记录簿应保持整齐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察检查刚好发觉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刚好消退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刚好实行必要运行措施消退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退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退。

  ⑷参与设备缺陷消退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刚好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状况,查阅记录簿,刚好发觉和主动消退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退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退。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仔细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退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察设备,驾驭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缘由,总结阅历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退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安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1.在额定条件下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或达不到一类设备条件的问题,均叫做设备缺陷。

  重在缺陷:设备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者。

  2.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所长组织力量予以消除。所以无力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应指定专人及时消除,并由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3.发现设备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维修计划进行处理。

  4.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5.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班时应详细进行交待。

  6.变电所所长应经常查阅设备缺陷记录薄,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

  7.消除重大设备缺陷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同当地电业部门联系,请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把握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准时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乐观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危险,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准时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准时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准时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乐观有效措施,掌握事态的进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随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设备缺陷的发现:

  (1)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是供电营业所员工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寻找和发现设备的.缺陷。

  ①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设备,学习规程,通报及上报批示对照设备检查。

  ②结合安全检查,分析设备的检修、试验、校验和技术资料。

  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试中发现的缺陷。

  3、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处理缺陷应由所长统一安排,明确负责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一)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1)为了掌握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调度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2)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设备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3)变电所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一般缺陷列入维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二)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制度

  (1)认真做好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运、启动时,应认真按照计算机开关机操作程序进行。

  (3)停运:

  1)停运时,应先退出自动化系统应用程序,然后关闭操作系统,最后关闭计算机设备,防止直接关闭计算机设备引起的程序错误。

  2)关闭自动化系统电源。

  (4)启动:

  1)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2)开启自动化系统电源。

  3)启动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监视设备以及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第一条运行中的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缺陷可分三大类:

  (1)一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原设备损坏、通讯中断。

  (2)二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严重,虽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可能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应当列入月的'计划,作缺陷消除处理。

  (3)三类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按去那运行影响不大,尚能坚持运行者。

  第二条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发现人员作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严重缺陷设备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办理,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第三条设备所在单位领导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第四条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后,应及时向有关人员交底,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作好记录,注明缺陷已消除。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一、 运行设备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或使用,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及消除设备缺陷均应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卡,包括时间、设备名称、缺陷情况、发现人、报告何人、消缺人、处理人等内容。

  三、 设备缺陷的`分类

  第一类:运行人员能消除的缺陷(如熔丝熔断,跳合闸指示灯烧坏等);

  第二类:电站检修试验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三类: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门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类缺陷的管理

  1、对于第一类缺陷,运行人员应在当值予以处理消除;

  2、第二类缺陷,由电站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不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安排消缺;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应列入电站月度检试工作计划,积极申请停运,联系备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对于第三类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以便及早派人检查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项目进行消缺。

  五、 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和督促有关班组对设备消缺,解决消缺工作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六、 生产负责人应经常查阅缺陷记录,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随时掌握各运行设备状况,对电站月度检修试验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计划和总体安排,并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和实施。

  七、 坚持设备检修试验工艺及标准,保证检试消缺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消缺后的设备认真进行验收,重要机电设备检修后,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检试工作需要,定期编制检试消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每月终统计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大事记要,填报月生产情况统计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补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一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凡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要设备损坏,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的缺陷称为一类缺陷,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

  3.二类缺陷是重要缺陷,这类缺陷设备尚可运行,但情况严重,已经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短期内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胁安全运行。

  4.三类缺陷是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发展较慢,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发现一类缺陷应立即消除,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调度汇报,二类缺陷应及时安排计划消除,三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有计划消除。

  6.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为了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设备缺陷及早发现并得到尽快处理,使机组安全可靠性进一步提高,特制定设备零缺陷运行管理制度如下:

  1、 运行各岗位值班员应严格执行规定,定期对设备按检查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在设备巡检中要认真仔细,同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及缺陷。

  2、 各部门专业人员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运行人员存在巡检不及时、检查不仔细、不到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值长、单元长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监盘情况监督和检查。同时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及早发现设备问题。

  4、 各岗位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时应立即汇报主值班员、单元长,同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

  5、 白班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单元长、主值班员可直接通知检修班组,并填写好通知时间、被通知人。重大设备缺陷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同时汇报值长及分场,并在单元长、值长交接班日志做好记录。

  6、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每填写一张正确合格的缺陷通知单(包括通知、验收)生技处将根据缺陷重要情况嘉奖1-5元。

  7、 运行人员发现的设备重大缺陷可填写请奖报告,由本单位或值长签字后交有关部门后,由公司研究决定后进行嘉奖。

  8、 对于由于运行人员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的设备缺陷,每发生一次将扣岗位责任人50元。对于由于检查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发现设备缺陷构成异常以上事故的按公司安全考核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检修处理后的`设备缺陷后,运行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在设备缺陷记录及设备缺陷通知单上由检修、运行人员共同签字。

  10、检修未能处理的缺陷应向值长、单元长说明原因。较大缺陷运行人员应进行交班,岗位值班员应对缺陷进行监视级检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1设备缺陷分类

  ⑴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连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此类缺陷必须尽快消除(安排临时或事故抢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维持短期运行。此类缺陷应在短期内消除,消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严密监视。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围较小,对近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较容易解决,列入日常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管理程序

  ⑴凡运行人员发现的缺陷,及时设法消除,消除后,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

  ⑵凡运行人员发现的,若无法消除时立即上报,同时记录在设备缺陷登记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时如需进行生产调整,及时向车间、公司生产调度汇报。

  ⑷记录中应注明缺陷的设备名称、部位写清楚,并写明时间,班次和发现人。

  ⑸运行人员应定期巡检,了解设备状况,主动消除缺陷。检查出的缺陷上,并将查出的`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本》。

  ⑹缺陷消除后,应记录消除时间、检查验收人,在缺陷登记本上详细记录。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⑻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要主动与检修人员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后,应由班长和有关运行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卫生情况),认可后,班长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签字后如再发现有遗留问题,由运行人员负责。

  ⑽在运行中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未能得到处理的设备缺陷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发现缺陷后没有及时汇报、记录,要追究责任,严肃考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09-05

缺陷设备管理制度04-07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篇04-0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精选20篇)03-20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篇)04-01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21篇)01-16

变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02-16

缺陷管理制度03-12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02-25

缺陷管理制度15篇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