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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7 10:20:08 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治理,落实选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安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学校食堂选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选购回执单据。

  三、进展选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

  ④其他产品。

  四、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选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选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五、尽可能实行定点选购,严把食品选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六、选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选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

  1、食堂食品选购的价格在一般状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2、不选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不新奇的食品和无动物检疫合格章(证)的'肉类食品。

  3、选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地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并检查食品质量及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食堂食品的”验收采纳食堂主管负责,炊事员帮助验收的方式进展。

  5、食堂主管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展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同时记录食品的数量、价格,并有一名炊事员证明签字。验收记录妥当保存以备查考。

  6、食品验收中发觉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应予以当场退货。炊事员在拣菜、洗菜等过程中,自始自终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冲入优质菜中,对于选购的霉烂变质的食品,炊事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采纳,并应准时向校长、总务处汇报以便准时解决问题。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3

  一、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

  三、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保持食品仓库房分开设置;

  六、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七、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需低温存放的食品应置于冷藏设施存放;

  八、入库食品应分类逐项登记,定期检查核对;

  九、库房内的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房食品卫生,对无标识、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予以销毁。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4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认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须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准把腐烂变质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责任;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位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不按要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6

  1、学生食堂食品的采购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购买食油、食盐、酱、醋、味精等调味品要到固定摊点或商店选购,确认为非“三无食品”后,商家开具食品清单(或在食堂食品购买登记本卖主一栏签字)后方能成交。

  3、定点购买蔬菜、肉类并索取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次购买都必须让卖主签字开收据清单。

  4、所有购买的食品必须填写到食品购买登记本上,在购物人一栏由购物者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责任。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5

 一、必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选购食品或食品原料要认准“qs”标志,必需向供方索取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其它相关证件。严禁选购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单的“三无”产品。

  三、选购的”食品原料必需新奇、无污染,符合应有的养分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感官性状。

  四、制止选购以下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3、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五、选购食品添加剂必需选购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六、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须有保温设施。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6

  购货单位: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身乐意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商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二、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认真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别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更改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需依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质量保证:

  乙方供应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供应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害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供应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供应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贵定同种货物的市场的;

  2、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觉乙方供应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则以市场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当: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依照本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支出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接受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出一次,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出;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商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出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延期或不能供应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依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出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定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条中乙方应当承当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货物有任何看法,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适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当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暂定壹年,自20xx年4月x日至20xx年4月x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xxx

  乙方:xx

  代表人:xxx

  代表人:xx

  电话:xxx

  20xx年x月xx日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明确采购操作流程,使物料采购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明确化,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所有生产用物料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采购部:供应商的开发、供应商的选择、年度采购方案的制定、采购招标、价格产生、合同的签订、订单的下达、跟踪、供应商的考核评定;年度、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的编制,日采购申请的下达。

  (二)品控部:供应商到货质量的验收。

  (三)研发部:生产用物料采购标准的制定及修定。

  (四)库房:物料的入库办理。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一)帕累托原理:意大利经济学家兼社会学家维弗列度·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对当时的社会财富分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社会财富的80%掌握在20%的人手中,只要知道这20%的人的行动,就可以掌握社会总行动的80%,即从20%的已知变量中,可推知另80%的结果。这个原理经过多年的演化,已变成当今管理学界所熟知的“帕累托原理”----80%的价值是来自20%因素,其余20%的价值则来自80%的因素。

  (二)A、B、C分析:按企业的物质品种以所占用资金的大小进行分类排队,把他们分为ABC三类。A类物质数量最少,但占用资金比重大,因此应严格控制。B类物质较A类多,价格较低,原则上不要求同A类存货那样,可以实行一般控制。c类物质种类繁多,但价格低廉,占用资金很少,因此可实行适当放松控制。

  (三)红冲:红字冲账法的简称,红字冲账法又称红字更正法,是指用红字冲销或冲减原有的错误记录,以更正或调整记账错误的方法.红字冲账法按照其冲销错账的程序不同,可分为全额冲账法和差额冲账法两种。

  (四)统采物料:总部采购部在集团范围内统一实施采购的物料。价格的产生及供应商的确定由总部采购部负责,分公司负责具体的采购实施。

  (五)分采监管物料:分公司采购部实施采购,采购申请和采购价格由总部采购部审核监管的物料。

  (六)分采物料:分公司采购部自行实施采购的物料。

  第二章程序说明

  第五条

  供应商的评审、物料的评选

  (一)采购员依据研发部提供的物料采购标准,负责新增供应商、物料的开发和供应商供应能力的评审,采购员向供应商索要评审所用的资料(含供应商所供物料的贮存方法)。

  (二)供应商评定审核小组负责根据采购员转来的供应商资料,对供应商力进行评审;由供应商管理专员负责编制《合格供方名录》。

  (三)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必须来源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

  (四)每种物料要求匹配3-5家供应商,采购员根据当前的供应商匹配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发供应商。

  (五)小试原料及新开发急用物料,由采购员先进行采购;中试和批量生产用的原物料必须是经在供应商审核小组通过或已被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后才允许采购;中试和批量生产用的原物料研发必须提供物料采购标准,无标准的,采购部可以拒绝采购。

  (六)具体操作参见《生产用物料供应商管理程序》。

  第六条

  年度采购方案的确定

  (一)年度采购物料A、B、C分类

  采购主管根据年度需求物料和价格预算计算各物料的年度采购金额,然后按《××年度××物料年度采购预算A、B、C划分表》格式对自己负责物料的年度采购金额进行A、B、C划分;采购经理负责审核。

  (二)年度物料采购类别A、B、C分类:

  1、采购主管根据年度需求物料把可以向同一类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按《××年度××物料采购类别组划分明细表》格式对自己负责物料进行采购类别划分;各采购主管把划分好的采购类别组报采购经理及采购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分公司采购主管把划分好的采购类别报分公司总经理及总部采购审核后执行。

  2、采购主管对每月新增物料重新作采购类别划分,可以划分到已有采购类别的划分到已有采购类别,否则作新采购类别;采购主管对需要采购外包采购物品最好指定品牌和型号,特殊情况由采购经理裁定;外包采购物品应尽量向大的采购中间商集中。

  3、采购经理或主管根据帕累托原理,按《××物料采购类别组A、B、C划分明细表》格式对采购类别组年度采购金额进行A、B、C分析。

  (三)年度采购方案的制定:

  1、采购经理按《××物料采购类别组供应商匹配明细表》格式对采购类别组作采购类别定位分析、

  3-5家供应商匹配(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匹配的由采购经理裁定);并按固定格式《采购类别年度采购方案规划表》作年度采购方案规划。

  2、采购主管根据对各采购类别价格预测趋势分析,每月

  25号前按固定格式《采购类别月度采购方案规划表》制定各采购类别月度滚动采购方案,经采购经理审核后执行。

  (四)集团公司年度采购方案的统一

  1、集团公司物料分类及采购方式

  1)非生产类原物料:五金类、设备配件类、基建类、等非生产物料,原则上由分公司采购部实施采购,但总部采购部实施年度采购或统一采购的除外。

  2)生产类原物料:见下表

  物料类别名称

  采购方式

  牛肉类、猪肉类、羊肉类、鸡肉类、鸭肉类、鱼糜类、肠衣类、油脂类、香精及香料类、包装类、冷冻蔬菜类、蛋白类、淀粉类、变性淀粉类

  统采物料

  鲜蔬菜类、五金类、设备配件类、基建类、等非生产物料

  分采监管物料

  除以上统采物料和区采监管物料外的其他生产类原物料

  分采物料

  2、总部和分公司年度采购方案制定完毕后,发至总部采购经理处审核,采购经理将各分厂所报方案加以统一,制定出集团公司内的年度采购方案,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发集团公司采购部、分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后执行。

  (五)月度采购方案

  每月26日前,总部和各分公司采购主管,根据采购计划员提供的月度物料需求计划,制定出月度采购方案,发至总部采购经理处。每月28日前,经采购部经理审批通过后,集团公司采购部、各分公司参考。采购经理有权根据集团总部、各分公司所报月度采购方案中抽查实际采购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标书的编写、发放、回收

  (一)采购计划员每月末25号前需书面采购部递交次月度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根据制定好的年度采购方案,对有需求计划的物料进行招标。

  (二)生产物料本批次(或时间段)采购金额为10万以上(不含);供应商数量要求3-6家,至少必须为3家以上(含),采购员必须给供应商发放标书;生产物料本批次(或时间段)采购金额不在此范围的按《采购价格产生管理制度》产生价格。

  (三)采购员在招标前,要明确此次招标配额的分配方案(具体见《供应商配额分配管理制度》流程规定)、招标价格的有效期和应邀供应商等信息。

  (四)招标审批通过后,采购员方可向应邀供应商发放标书。采购员在编写标书时应注意:

  1、标书编写原则上按标书固定格式执行;

  2、在标书中明确告知应邀供应商此次招标的配额分配方案;

  3、标书应报采购经理进行审核,分公司报分公司总经理,否则不予开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标书固定格式的,应报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4、保证金是否收取、收取的数额由采购经理裁决,标书中必须明确规定选择合作供应商数量、配额分配方案、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价格有效期等,特殊情况由采购部裁定,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裁定。

  5、我方强势的采购物品,需让供应商按规定格式进行拆分报价;设备类产品让供应商按固定格式报配件明细及价格。

  6、标书中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必须在标书中列明“该数量仅供参考,实际以具体书面订单为准”;

  7、标书中的质量要求须与合同签定保持一致。

  (五)标书的回收由采购招标员负责,采购招标员收取标书时作好如下工作:

  1、如发现标书中出现涂改,在涂改处须有授权人签字或盖条;

  2、记录标书送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标书作废);

  3、审核保证金收据(并将收据号凳记在相关表单中、保证金电汇凭证、从货款扣除证明,扣除证明要有采购员签字确认货款是否满足保证金);

  4、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是否分开(没有分开的标书让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作废);

  5、在收到标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采购员。

  (六)标书的'开启与招标价格备份必须为一人操作,另外一人监督、复核。

  (七)对于已缴纳的标书,投标方在未开标前想修改标书内容,必须由其授权人出具相关身份证明后方可预以修改,同时要求其在修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时间。

  第八条采购价格的产生

  (一)采购招标员依据《采购价格产生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产生价格,价格产生后,《招标汇总表》转采购员,由采购员逐级上报招标结果。

  (二)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招标结果,采购经理审核审批,如采购主管或以上级别人员,对此价格有疑问,可进行内部沟通,要求提报人作出合理解释;若确定属于错误的,可直接驳回。

  (三)分公司采购人员对统采物料、区采监管物料、授权采购物料价格调整必须报总厂采购部批准;同时统采物料和议标软件产生价格后,分公司不允许再与供应商二次议价。

  (四)配额的分配、调整、实际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具体参见《供应商配额分配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合同的签订

  (一)只要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要有相应的采购合同,采购员在下达订单前要核对该供应商是否签订有效的采购合同。

  (二)合同编写原则上以固定格式合同为依据,以标书要求、商谈内容为根据编写,超出以上内容部分必须给采购负责人汇报后方可加入编写内容。分公司须报分公司负责人同意。

  (三)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供应商所供的所有物料,必须在合同清单中列全,不允许有漏项;商品清单中原物料名称必须按我公司的原物料验收标准名称;

  2、合同中必须列明所有原物料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研发部制定的物料采购标准执行,包括感官、理化、卫生、微生物、检验方法、车辆卫生和运输防护措施、包装要求等所有检验项目的内容。

  当我公司原物料采购标准发生改变时,必须在一个月内通知供应商,并根据我公司修改后的原物料验收标准重新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内商品清单内容中的标准要求,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新标准的书面确认函。

  3、合同甲、乙双方落款处应将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例如:经办人签字、盖条处甲乙双方的信息等,不能只加盖合同条。

  4、所有合同内容的填写只能使用签字笔;

  (四)采购员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5天续签新的合同,新签订的合同采购员须及时交合同管理员处归档管理。

  (五)合同具体签批流程按《合同评审表》执行。

  (六)总部的固定格式合同,经财务部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批后即可完成,企管部予加盖合同条。非固定格式合同,法务部、采购部总经理审核后,必须报总经理审批后,企管部方可给予加盖合同条。

  (七)区域分厂的固定格式合同,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完成,财务给予加盖合同条在加盖合同条时,两页(含)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条。

  第十条采购订单的下达

  (一)采购员每日必须登录网上采购平台查看当天计划下达的采购申请情况(凡超过当天中午12:00提报的采购申请视为第二天的采购申请),确保订单下达的及时性。

  (二)采购员要审核采购申请中要求的到货日期、批量,如果不能满足此物料所要求的采购周期或最小批量,要及时与计划员沟通。若确实无法达到采购周期、最小批量的,采购员应首先与供应商联系,落实供应商能否按计划员要求的周期、批量供货及对成本是否有影响,将落实的结果及时反馈提报申请的计划员。若对成本有影响的注明成本变化,经采购部经理及相关领导同意后,采购员方可接单。

  (三)采购员将订单以传真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收到传真后必须书面(或电邮)确认回传,以避免供应商没有收到或是否认收到订单影响正常到货。供应商订单的回传,如无法盖条确认,可由供应商提供授权书指定其授权人,由授权人签字确认,授权书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条原件,授权书由采购员保存;如采购员选择通过电邮给供应商发订单,可由供应商提供指定电邮地址的证明也可,同样,此证明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条原件,由采购员统一保存。

  (四)为避免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漏单现象,统当天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与当日已采购订单一一核对,确认有无漏分配的申请;为确保采购申请能够及时的转化为采购订单并发送至供应商处,采购员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均应对系统中的采购申请、采购订单与供应商回传的订单进行核对。

  (五)采购员不允许由于工作疏忽出现漏下订单现象,如发现采购员漏下订单,给予以下处罚:发现一次处罚50元;两个月内出现两次罚款200元;两个月内出现三次以上(含),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采购订单的跟踪

  (一)采购员每天上班后要及时对前一天应到货及当天该到货的订单进行跟踪,也可以在每次下过订单后将订单明细做成EXCEL表格,到货情况进行跟踪。如收货数量与订单数量有差异(收货数量不得小于订单数量的90%),采购员要通知供应商与财务结算中心核对收货数量,以便供应商准确的开具发票。

  (二)对各种原因造成的到货异常,如属我公司原因造成,采购员要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以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如属供应商原因,则根据实际原因填写《供应商违约自愿补偿通知单》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采购订单的撤销、变更、终止

  (一)因计划变动原因造成的采购申请或采购订单撤销、变更,采购申请部门必须书面形式,经采购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方可执行。经审批过的采购申请应注意:

  未传真采购订单的,在撤销或变更此采购申请时,必须通知采购员,以避免采购员虽未传真订单,但已通知供应商的情况。

  (二)采购订单的撤销、变更、终止,采购员要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如供应商同意,采购员以《订货单》形式将需的订单号、物料名称、订货数量、到货时间等信息列清楚,加注“此订单撤销,请贵公司确认”字样,由供应商确认回传。如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不同意调整,采购员要及时反馈,进行下一步的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

  物料的入库

  采购员需通知供应商到货时携带相应的订单,到货物料无异常情况,由仓库给予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四条

  不合格材料处理

  (一)如到货物料经品控检验有异常情况,按《原辅材料退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对于已办理入库的物料,由于质量问题、滞库原因等需做退货处理的,采购员在退货时必须先报至财务部审核,如果货款大于等于退货货值的,按退货程序给予办理;如果货款小于退货货值的,采购员要及时上报,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退货需由供应商书面授权委托人拉回,授权书中应注明所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提货的车牌号等信息,原件由采购员留存(如为传真件,必须注明“传真件有效”字样),复印件交仓库保管员一份,经保管员验证后由委托人在退库单上签字。以上信息作为采购档案之一保存,直至往来帐双方确认为准。

  第十五条

  季节性原料的采购

  (一)季节性原料有其特殊性,为了采购员更好地制定季节性原料的采购方案,掌握此类原料的最佳采购时间,特将季节性原料采购单独列出,具体如下:

  序号

  原料名称

  采购时间

  备注

  主要采购春季,数量不够秋季补货

  (二)季节性原料的采购时机由采购部提出后,原料使用部门5日内做出年度或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交采购部组织货源;原料使用部门对计划的准确性负责。

  (三)为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范围,要确定至少两家以上(含)供应商。

  (四)季节性原料首批货到后,采购员应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第十六条

  其他规定

  (一)协助财务部与供应商对往来帐及发票等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二)了解所负责物料的标准、采购环境、供应商资源等情况,加强市场价格的跟踪。

  (三)严禁对供应商泄露我公司的现有采购信息(包括:价格、现供应商、现库存量、供应压力,资源紧张情况),否则,会增加谈判的难度及供应商提高交易条件。

  (四)受理供应商的投诉。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 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

  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 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 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

  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 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 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 《采 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

  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 qs 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 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原辅材料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 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 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9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选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选购记录等工作。

  2、进展选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进剂及处理剂等);

  (4)食品相关产品(如消毒餐具、一次性餐盒等);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规定必需索证的其他产品。

  3、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选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赁证。购物赁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各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置日期等内容。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食品安全状况和包装、标识,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长期定点选购的,餐饮效劳供应者应当与供给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选购供给合同。

  5、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选购时,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选购时,不用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它同等5条;少量或临时选购时,应当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7、从农贸市场选购的,应当留存市场治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8、从个体工商户选购的,应当留存供给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给清单。

  9、选购畜禽肉类的:

  (1)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选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2)从屠宰企业直接选购的,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0、选购乳制品的,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选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使用前核查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符合后阅历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予入库使用。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0

  一、不得选购违反《食品安全法》其次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二、进货前应查验供货商资质,不得选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三、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查验选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标准要求,不得选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奇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选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选购肉类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选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五、选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索证索票,包括供给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六、建立食品选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按时间挨次存档治理。选购记录应当照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证。

  七、台账存放应便利查验,记录、票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1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2

  一、采购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二、采购食品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加盖公章或盖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生产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购物凭证或每笔供应清单。

  三、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索票的其他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化验单,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四、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标识不清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六、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采购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七、生肉禽类应索取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证,不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以及来自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

  八、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在验收食品时,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台帐记录。

  九、采购食品索取的有关资料和购货凭证应按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进行整理,妥善保存备查,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购物凭证是指能够进行食品溯源所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3

  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需向供货方索取以下资料:

  1、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签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防疫站签发的有关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3、采购进口食品,还需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卫生证书》,且食品名称和批号与《卫生证书》相同;

  4、采购国内或进口的保健食品,还需索取卫生部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5、冻、鲜肉类食品需索取兽医检验合格证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需有品名、产名、产址、生产日期、保存期限等中文标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表明其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内容相一致。

  四、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等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清洁整齐,不在仓库内吸烟、吃食物,并随时接受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4

  一、不得采购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二、进货前应查验供货商资质,不得采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查验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标准要求,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五、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索证索票,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证。

  七、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记录、票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5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工作。

  2、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

  (4)食品相关产品(如消毒餐具、一次性餐盒等);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3、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赁证。购物赁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各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食品安全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5、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不用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它同等5条;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7、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8、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9、采购畜禽肉类的:(1)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2)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0、采购乳制品的,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使用前核查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予入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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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治理,落实选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安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学校食堂选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选购回执单据。

  三、进展选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

  ④其他产品。

  四、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选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选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五、尽可能实行定点选购,严把食品选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六、选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选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

  1、食堂食品选购的价格在一般状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2、不选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不新奇的食品和无动物检疫合格章(证)的'肉类食品。

  3、选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地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测报告,并检查食品质量及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食堂食品的”验收采纳食堂主管负责,炊事员帮助验收的方式进展。

  5、食堂主管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展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同时记录食品的数量、价格,并有一名炊事员证明签字。验收记录妥当保存以备查考。

  6、食品验收中发觉霉烂变质且价格高于市场的食品,应予以当场退货。炊事员在拣菜、洗菜等过程中,自始自终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冲入优质菜中,对于选购的霉烂变质的食品,炊事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有权拒绝采纳,并应准时向校长、总务处汇报以便准时解决问题。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3

  一、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购货凭证,并做好采购记录;

  三、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保持食品仓库房分开设置;

  六、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

  七、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需低温存放的食品应置于冷藏设施存放;

  八、入库食品应分类逐项登记,定期检查核对;

  九、库房内的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房食品卫生,对无标识、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予以销毁。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4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认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须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准把腐烂变质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责任;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位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不按要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6

  1、学生食堂食品的采购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购买食油、食盐、酱、醋、味精等调味品要到固定摊点或商店选购,确认为非“三无食品”后,商家开具食品清单(或在食堂食品购买登记本卖主一栏签字)后方能成交。

  3、定点购买蔬菜、肉类并索取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次购买都必须让卖主签字开收据清单。

  4、所有购买的食品必须填写到食品购买登记本上,在购物人一栏由购物者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责任。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5

 一、必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选购食品或食品原料要认准“qs”标志,必需向供方索取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其它相关证件。严禁选购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单的“三无”产品。

  三、选购的”食品原料必需新奇、无污染,符合应有的养分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感官性状。

  四、制止选购以下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特别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3、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五、选购食品添加剂必需选购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六、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须有保温设施。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6

  购货单位: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身乐意建立粮油和副货物购销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商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及货物的经营资质,包含但不限于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

  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当,同时乙方应加倍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二、采购方式:

  1、甲方每次采购前,以口头方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订单,订单内容应认真说明订购货物的品名、数量、交货地点和特别要求等;

  2、如甲方临时对订单进行更改品种或增减用量,应于订货的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需依照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质量保证:

  乙方供应的粮油及农副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供应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害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4、乙方所供应的单位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少斤短两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货数量以每次的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在一日内补交。

  五、货物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确保供应给甲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贵定同种货物的市场的;

  2、如甲方在同期比价中发觉乙方供应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则以市场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送货时间、方式和费用承当: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的送货到交货地点,不得延期,否则应当依照本合同的商定向甲方支出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接受月结方式,货款分为每月支出一次,甲方在核对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支出;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商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出剩余货款,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延期或不能供应合格货物而影响甲方对货物的正常使用时,除依照当次货款金额向甲方支出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因不能定时使用货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条中乙方应当承当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对乙方供应的货物有任何看法,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适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当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暂定壹年,自20xx年4月x日至20xx年4月x日有效,合同到期否续签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xxx

  乙方:xx

  代表人:xxx

  代表人:xx

  电话:xxx

  20xx年x月xx日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明确采购操作流程,使物料采购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明确化,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所有生产用物料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

  职责

  (一)采购部:供应商的开发、供应商的选择、年度采购方案的制定、采购招标、价格产生、合同的签订、订单的下达、跟踪、供应商的考核评定;年度、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的编制,日采购申请的下达。

  (二)品控部:供应商到货质量的验收。

  (三)研发部:生产用物料采购标准的制定及修定。

  (四)库房:物料的入库办理。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一)帕累托原理:意大利经济学家兼社会学家维弗列度·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对当时的社会财富分配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社会财富的80%掌握在20%的人手中,只要知道这20%的人的行动,就可以掌握社会总行动的80%,即从20%的已知变量中,可推知另80%的结果。这个原理经过多年的演化,已变成当今管理学界所熟知的“帕累托原理”----80%的价值是来自20%因素,其余20%的价值则来自80%的因素。

  (二)A、B、C分析:按企业的物质品种以所占用资金的大小进行分类排队,把他们分为ABC三类。A类物质数量最少,但占用资金比重大,因此应严格控制。B类物质较A类多,价格较低,原则上不要求同A类存货那样,可以实行一般控制。c类物质种类繁多,但价格低廉,占用资金很少,因此可实行适当放松控制。

  (三)红冲:红字冲账法的简称,红字冲账法又称红字更正法,是指用红字冲销或冲减原有的错误记录,以更正或调整记账错误的方法.红字冲账法按照其冲销错账的程序不同,可分为全额冲账法和差额冲账法两种。

  (四)统采物料:总部采购部在集团范围内统一实施采购的物料。价格的产生及供应商的确定由总部采购部负责,分公司负责具体的采购实施。

  (五)分采监管物料:分公司采购部实施采购,采购申请和采购价格由总部采购部审核监管的物料。

  (六)分采物料:分公司采购部自行实施采购的物料。

  第二章程序说明

  第五条

  供应商的评审、物料的评选

  (一)采购员依据研发部提供的物料采购标准,负责新增供应商、物料的开发和供应商供应能力的评审,采购员向供应商索要评审所用的资料(含供应商所供物料的贮存方法)。

  (二)供应商评定审核小组负责根据采购员转来的供应商资料,对供应商力进行评审;由供应商管理专员负责编制《合格供方名录》。

  (三)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必须来源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

  (四)每种物料要求匹配3-5家供应商,采购员根据当前的供应商匹配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发供应商。

  (五)小试原料及新开发急用物料,由采购员先进行采购;中试和批量生产用的原物料必须是经在供应商审核小组通过或已被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后才允许采购;中试和批量生产用的原物料研发必须提供物料采购标准,无标准的,采购部可以拒绝采购。

  (六)具体操作参见《生产用物料供应商管理程序》。

  第六条

  年度采购方案的确定

  (一)年度采购物料A、B、C分类

  采购主管根据年度需求物料和价格预算计算各物料的年度采购金额,然后按《××年度××物料年度采购预算A、B、C划分表》格式对自己负责物料的年度采购金额进行A、B、C划分;采购经理负责审核。

  (二)年度物料采购类别A、B、C分类:

  1、采购主管根据年度需求物料把可以向同一类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按《××年度××物料采购类别组划分明细表》格式对自己负责物料进行采购类别划分;各采购主管把划分好的采购类别组报采购经理及采购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分公司采购主管把划分好的采购类别报分公司总经理及总部采购审核后执行。

  2、采购主管对每月新增物料重新作采购类别划分,可以划分到已有采购类别的划分到已有采购类别,否则作新采购类别;采购主管对需要采购外包采购物品最好指定品牌和型号,特殊情况由采购经理裁定;外包采购物品应尽量向大的采购中间商集中。

  3、采购经理或主管根据帕累托原理,按《××物料采购类别组A、B、C划分明细表》格式对采购类别组年度采购金额进行A、B、C分析。

  (三)年度采购方案的制定:

  1、采购经理按《××物料采购类别组供应商匹配明细表》格式对采购类别组作采购类别定位分析、

  3-5家供应商匹配(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匹配的由采购经理裁定);并按固定格式《采购类别年度采购方案规划表》作年度采购方案规划。

  2、采购主管根据对各采购类别价格预测趋势分析,每月

  25号前按固定格式《采购类别月度采购方案规划表》制定各采购类别月度滚动采购方案,经采购经理审核后执行。

  (四)集团公司年度采购方案的统一

  1、集团公司物料分类及采购方式

  1)非生产类原物料:五金类、设备配件类、基建类、等非生产物料,原则上由分公司采购部实施采购,但总部采购部实施年度采购或统一采购的除外。

  2)生产类原物料:见下表

  物料类别名称

  采购方式

  牛肉类、猪肉类、羊肉类、鸡肉类、鸭肉类、鱼糜类、肠衣类、油脂类、香精及香料类、包装类、冷冻蔬菜类、蛋白类、淀粉类、变性淀粉类

  统采物料

  鲜蔬菜类、五金类、设备配件类、基建类、等非生产物料

  分采监管物料

  除以上统采物料和区采监管物料外的其他生产类原物料

  分采物料

  2、总部和分公司年度采购方案制定完毕后,发至总部采购经理处审核,采购经理将各分厂所报方案加以统一,制定出集团公司内的年度采购方案,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发集团公司采购部、分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后执行。

  (五)月度采购方案

  每月26日前,总部和各分公司采购主管,根据采购计划员提供的月度物料需求计划,制定出月度采购方案,发至总部采购经理处。每月28日前,经采购部经理审批通过后,集团公司采购部、各分公司参考。采购经理有权根据集团总部、各分公司所报月度采购方案中抽查实际采购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标书的编写、发放、回收

  (一)采购计划员每月末25号前需书面采购部递交次月度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根据制定好的年度采购方案,对有需求计划的物料进行招标。

  (二)生产物料本批次(或时间段)采购金额为10万以上(不含);供应商数量要求3-6家,至少必须为3家以上(含),采购员必须给供应商发放标书;生产物料本批次(或时间段)采购金额不在此范围的按《采购价格产生管理制度》产生价格。

  (三)采购员在招标前,要明确此次招标配额的分配方案(具体见《供应商配额分配管理制度》流程规定)、招标价格的有效期和应邀供应商等信息。

  (四)招标审批通过后,采购员方可向应邀供应商发放标书。采购员在编写标书时应注意:

  1、标书编写原则上按标书固定格式执行;

  2、在标书中明确告知应邀供应商此次招标的配额分配方案;

  3、标书应报采购经理进行审核,分公司报分公司总经理,否则不予开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标书固定格式的,应报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4、保证金是否收取、收取的数额由采购经理裁决,标书中必须明确规定选择合作供应商数量、配额分配方案、付款方式、质量标准、价格有效期等,特殊情况由采购部裁定,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裁定。

  5、我方强势的采购物品,需让供应商按规定格式进行拆分报价;设备类产品让供应商按固定格式报配件明细及价格。

  6、标书中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必须在标书中列明“该数量仅供参考,实际以具体书面订单为准”;

  7、标书中的质量要求须与合同签定保持一致。

  (五)标书的回收由采购招标员负责,采购招标员收取标书时作好如下工作:

  1、如发现标书中出现涂改,在涂改处须有授权人签字或盖条;

  2、记录标书送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标书作废);

  3、审核保证金收据(并将收据号凳记在相关表单中、保证金电汇凭证、从货款扣除证明,扣除证明要有采购员签字确认货款是否满足保证金);

  4、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是否分开(没有分开的标书让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或作废);

  5、在收到标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采购员。

  (六)标书的'开启与招标价格备份必须为一人操作,另外一人监督、复核。

  (七)对于已缴纳的标书,投标方在未开标前想修改标书内容,必须由其授权人出具相关身份证明后方可预以修改,同时要求其在修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时间。

  第八条采购价格的产生

  (一)采购招标员依据《采购价格产生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产生价格,价格产生后,《招标汇总表》转采购员,由采购员逐级上报招标结果。

  (二)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招标结果,采购经理审核审批,如采购主管或以上级别人员,对此价格有疑问,可进行内部沟通,要求提报人作出合理解释;若确定属于错误的,可直接驳回。

  (三)分公司采购人员对统采物料、区采监管物料、授权采购物料价格调整必须报总厂采购部批准;同时统采物料和议标软件产生价格后,分公司不允许再与供应商二次议价。

  (四)配额的分配、调整、实际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具体参见《供应商配额分配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合同的签订

  (一)只要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要有相应的采购合同,采购员在下达订单前要核对该供应商是否签订有效的采购合同。

  (二)合同编写原则上以固定格式合同为依据,以标书要求、商谈内容为根据编写,超出以上内容部分必须给采购负责人汇报后方可加入编写内容。分公司须报分公司负责人同意。

  (三)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供应商所供的所有物料,必须在合同清单中列全,不允许有漏项;商品清单中原物料名称必须按我公司的原物料验收标准名称;

  2、合同中必须列明所有原物料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研发部制定的物料采购标准执行,包括感官、理化、卫生、微生物、检验方法、车辆卫生和运输防护措施、包装要求等所有检验项目的内容。

  当我公司原物料采购标准发生改变时,必须在一个月内通知供应商,并根据我公司修改后的原物料验收标准重新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内商品清单内容中的标准要求,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新标准的书面确认函。

  3、合同甲、乙双方落款处应将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例如:经办人签字、盖条处甲乙双方的信息等,不能只加盖合同条。

  4、所有合同内容的填写只能使用签字笔;

  (四)采购员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5天续签新的合同,新签订的合同采购员须及时交合同管理员处归档管理。

  (五)合同具体签批流程按《合同评审表》执行。

  (六)总部的固定格式合同,经财务部审核、采购部经理审批后即可完成,企管部予加盖合同条。非固定格式合同,法务部、采购部总经理审核后,必须报总经理审批后,企管部方可给予加盖合同条。

  (七)区域分厂的固定格式合同,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完成,财务给予加盖合同条在加盖合同条时,两页(含)以上的,必须加盖骑缝条。

  第十条采购订单的下达

  (一)采购员每日必须登录网上采购平台查看当天计划下达的采购申请情况(凡超过当天中午12:00提报的采购申请视为第二天的采购申请),确保订单下达的及时性。

  (二)采购员要审核采购申请中要求的到货日期、批量,如果不能满足此物料所要求的采购周期或最小批量,要及时与计划员沟通。若确实无法达到采购周期、最小批量的,采购员应首先与供应商联系,落实供应商能否按计划员要求的周期、批量供货及对成本是否有影响,将落实的结果及时反馈提报申请的计划员。若对成本有影响的注明成本变化,经采购部经理及相关领导同意后,采购员方可接单。

  (三)采购员将订单以传真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收到传真后必须书面(或电邮)确认回传,以避免供应商没有收到或是否认收到订单影响正常到货。供应商订单的回传,如无法盖条确认,可由供应商提供授权书指定其授权人,由授权人签字确认,授权书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条原件,授权书由采购员保存;如采购员选择通过电邮给供应商发订单,可由供应商提供指定电邮地址的证明也可,同样,此证明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条原件,由采购员统一保存。

  (四)为避免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漏单现象,统当天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与当日已采购订单一一核对,确认有无漏分配的申请;为确保采购申请能够及时的转化为采购订单并发送至供应商处,采购员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均应对系统中的采购申请、采购订单与供应商回传的订单进行核对。

  (五)采购员不允许由于工作疏忽出现漏下订单现象,如发现采购员漏下订单,给予以下处罚:发现一次处罚50元;两个月内出现两次罚款200元;两个月内出现三次以上(含),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一条

  采购订单的跟踪

  (一)采购员每天上班后要及时对前一天应到货及当天该到货的订单进行跟踪,也可以在每次下过订单后将订单明细做成EXCEL表格,到货情况进行跟踪。如收货数量与订单数量有差异(收货数量不得小于订单数量的90%),采购员要通知供应商与财务结算中心核对收货数量,以便供应商准确的开具发票。

  (二)对各种原因造成的到货异常,如属我公司原因造成,采购员要及时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以在第一时间内解决;如属供应商原因,则根据实际原因填写《供应商违约自愿补偿通知单》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采购订单的撤销、变更、终止

  (一)因计划变动原因造成的采购申请或采购订单撤销、变更,采购申请部门必须书面形式,经采购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方可执行。经审批过的采购申请应注意:

  未传真采购订单的,在撤销或变更此采购申请时,必须通知采购员,以避免采购员虽未传真订单,但已通知供应商的情况。

  (二)采购订单的撤销、变更、终止,采购员要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如供应商同意,采购员以《订货单》形式将需的订单号、物料名称、订货数量、到货时间等信息列清楚,加注“此订单撤销,请贵公司确认”字样,由供应商确认回传。如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不同意调整,采购员要及时反馈,进行下一步的处理方案。

  第十三条

  物料的入库

  采购员需通知供应商到货时携带相应的订单,到货物料无异常情况,由仓库给予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四条

  不合格材料处理

  (一)如到货物料经品控检验有异常情况,按《原辅材料退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对于已办理入库的物料,由于质量问题、滞库原因等需做退货处理的,采购员在退货时必须先报至财务部审核,如果货款大于等于退货货值的,按退货程序给予办理;如果货款小于退货货值的,采购员要及时上报,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退货需由供应商书面授权委托人拉回,授权书中应注明所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提货的车牌号等信息,原件由采购员留存(如为传真件,必须注明“传真件有效”字样),复印件交仓库保管员一份,经保管员验证后由委托人在退库单上签字。以上信息作为采购档案之一保存,直至往来帐双方确认为准。

  第十五条

  季节性原料的采购

  (一)季节性原料有其特殊性,为了采购员更好地制定季节性原料的采购方案,掌握此类原料的最佳采购时间,特将季节性原料采购单独列出,具体如下:

  序号

  原料名称

  采购时间

  备注

  主要采购春季,数量不够秋季补货

  (二)季节性原料的采购时机由采购部提出后,原料使用部门5日内做出年度或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交采购部组织货源;原料使用部门对计划的准确性负责。

  (三)为将风险控制到最小范围,要确定至少两家以上(含)供应商。

  (四)季节性原料首批货到后,采购员应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第十六条

  其他规定

  (一)协助财务部与供应商对往来帐及发票等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二)了解所负责物料的标准、采购环境、供应商资源等情况,加强市场价格的跟踪。

  (三)严禁对供应商泄露我公司的现有采购信息(包括:价格、现供应商、现库存量、供应压力,资源紧张情况),否则,会增加谈判的难度及供应商提高交易条件。

  (四)受理供应商的投诉。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对原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 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购

  三.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档案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

  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 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质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应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 严重时发出暂撤消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

  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 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 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购合同, 《采 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

  4.采购产品的验证

  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 qs 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科 1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原辅材料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 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 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一、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二、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9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选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选购记录等工作。

  2、进展选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进剂及处理剂等);

  (4)食品相关产品(如消毒餐具、一次性餐盒等);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规定必需索证的其他产品。

  3、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选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赁证。购物赁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各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置日期等内容。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食品安全状况和包装、标识,购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长期定点选购的,餐饮效劳供应者应当与供给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选购供给合同。

  5、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选购时,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选购时,不用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它同等5条;少量或临时选购时,应当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7、从农贸市场选购的,应当留存市场治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8、从个体工商户选购的,应当留存供给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给清单。

  9、选购畜禽肉类的:

  (1)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选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2)从屠宰企业直接选购的,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0、选购乳制品的,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选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使用前核查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符合后阅历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予入库使用。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0

  一、不得选购违反《食品安全法》其次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二、进货前应查验供货商资质,不得选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三、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查验选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标准要求,不得选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奇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选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选购肉类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选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五、选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索证索票,包括供给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六、建立食品选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按时间挨次存档治理。选购记录应当照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证。

  七、台账存放应便利查验,记录、票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1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2

  一、采购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采购食品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二、采购食品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加盖公章或盖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生产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购物凭证或每笔供应清单。

  三、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索票的其他食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化验单,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四、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五、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标识不清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六、不得采购无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采购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

  七、生肉禽类应索取畜牧部门的检疫合格证,不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以及来自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肉。

  八、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在验收食品时,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做好台帐记录。

  九、采购食品索取的有关资料和购货凭证应按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进行整理,妥善保存备查,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购物凭证是指能够进行食品溯源所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3

  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需向供货方索取以下资料:

  1、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局)签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食品生产单位所在地卫生防疫站签发的有关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3、采购进口食品,还需索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卫生证书》,且食品名称和批号与《卫生证书》相同;

  4、采购国内或进口的保健食品,还需索取卫生部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5、冻、鲜肉类食品需索取兽医检验合格证或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需有品名、产名、产址、生产日期、保存期限等中文标识。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表明其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内容相一致。

  四、索取的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报告书等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五、采购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衣冠清洁整齐,不在仓库内吸烟、吃食物,并随时接受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4

  一、不得采购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二、进货前应查验供货商资质,不得采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查验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标准要求,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五、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索证索票,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证。

  七、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记录、票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5

  1、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等工作。

  2、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1)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酒、饮料、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2)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水产品、禽蛋等);

  (3)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食品品质改良剂及处理剂等);

  (4)食品相关产品(如消毒餐具、一次性餐盒等);

  (5)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3、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赁证。购物赁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各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食品安全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4、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5、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不用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它同等5条;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7、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8、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9、采购畜禽肉类的:(1)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2)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0、采购乳制品的,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1、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和使用前核查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和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予入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