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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1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工作方针。
2、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3、每学期初有工作计划,期中有检查记录,期末有小结。
4、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5、健全学校卫生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时间和要求汇总相关内容。如(学校卫生档案、上报数据等)。
6、做好常见病、传染病、伤害事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7、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每周五将因病缺课登记情况上报。
8、做好传染病管理和登记工作;加强晨检考勤和防护知识宣传。如遇校内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消毒,卫生(保健)室立即采取各种预防措施控制疾病传播。
9、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及学生个人卫生的监督工作。
2、每学期(学年)卫生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汇报。
8、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每学期出4-5期黑板报或卫生保健教育专栏。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幼儿园成为了儿童成长和学习的重要场所。然而,同时也面临着卫生保健等问题。为了提高幼儿园的卫生保健水平,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各地幼儿园相继出台了“最新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第一项:每日对幼儿园全面消毒。每日对幼儿园内的`地面、桌椅、玩具等物品进行消毒,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第二项:师生进园前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进入幼儿园的师生进行体温检测,并留下记录,确保无发热现象。
第三项: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健康体检,对幼儿进行身体状况的检查和评估。
第四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五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聘请专业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项: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定期开展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增强幼儿、教职工的健康保健意识和知识。
第七项:健康常规教育。严格执行幼儿的日常卫生和清洁管理,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八项:建立病患隔离制度。若幼儿出现传染病、呼吸道疾病等情况,应立即进行隔离处理,确保疾病不会传播。
第九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定期进行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项: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定期对幼儿园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十项制度是幼儿园在提高卫生保健水平方面的关键措施。正确实施和执行这些制度,对于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建立安全、健康、幸福的成长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此同时,除了这些制度,幼儿园还应严格执行卫生保健标准,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在幼儿园环境卫生方面,应实行日常清洁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达到标准,对于教室内的地板、儿童用具、桌面等用品进行定期及时的消毒。
此外,在预防传染病方面,应积极做好卫生知识宣传和传染病预防的控制。对于不同季节要开展不同种类的卫生宣传,及时发布各种防疫科普资讯和信息,班级、家长及社区卫生防疫纳管机构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打赢防疫工作。
在饮食方面,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原材料、食品餐具、餐饮制作场所的清洁,对饮食过程进行规范管理,防止食品感染细菌的繁殖。
综上所述,幼儿园最新卫生保健十项制度为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管理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幼儿园要按照这些制度要求认真执行和实施,落实所有的卫生保健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3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xx年)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4
1、保育员保持仪表整洁,不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不穿高跟鞋、不佩戴首饰。
2、每天打扫班级卫生两次,每周五大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幼儿玩具每次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玩具等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班上厕所每天随时冲洗,周五用洁厕精洗1次。
5、班上活动室每天拖地1次。每两天用84消毒液拖地1次。桌椅柜每天抹1次。(如遇流感等情况每天用84消毒地面。)
6、班级午睡室每天幼儿起床后及时打扫干净,被子铺整齐。
7、督促幼儿夏天每天洗澡1-2次,秋天隔天洗澡1次,女孩子头发每周洗1次,男孩子可多洗1-2次。每周剪指甲1次,每两周剪脚趾甲1次,每月理发1次。
8、枕巾每周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单每两周洗1次。
10、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开饭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脸洗脚。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5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阶段,也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除了学习知识,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也是非常关键的。为了保证孩子们的健康与安全,每个幼儿园都应该有完善的卫生保健制度。本文将介绍最新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一、卫生定期检查制度。每学年开始前,幼儿园都必须经过相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并开展内部自查。同时,在每学期结束时也要进行一次检查,保证幼儿园环境的卫生水平。
二、环境卫生消毒制度。幼儿园每月都要进行消毒工作,包括教室、教具、厕所、食堂等所有区域和物品。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标准,保证孩子们的健康与安全。
三、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保障孩子们的食品健康非常重要。幼儿园每周都要进行厨房和食品的检查,并严格控制食品来源和储存条件,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四、幼儿园健康体检制度。每学年开始前,全部幼儿都要接受健康体检,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方面,确保孩子们身体的.健康和发展。
五、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制度。幼儿园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完善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特别是在流感等高发季节,要加强儿童个人卫生习惯的培养和防病措施的加强。
六、安全教育制度。幼儿园每周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包括火灾逃生、电线安全、道路交通等知识,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家园卫生互动制度。家长和幼儿园要保持紧密的联系,共同关心孩子的卫生和健康问题。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家长群,推送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信息,并及时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八、幼儿护理保健制度。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幼儿护理保健制度,包括食品营养、药品储存使用、医疗急救等方面,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
九、环保科普教育制度。幼儿园要积极进行环保科普教育,让孩子们了解环保知识、环保行为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十、卫生保健宣传制度。幼儿园要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包括公开日、家长会等活动,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普及率,让家长和社会公众更加关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问题。
总结,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完善的卫生保健制度,才能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下快乐成长。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最新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管理和指导,提高卫生保健水平,让家长和社会公众都放心地把孩子们送到幼儿园学习成长。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6
1、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分管人员指定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年度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分析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学期末及年终将安全各种情况向全园教职工汇报。
2、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涉及全园各部门,要做到经常教育,警钟常鸣,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幼儿一日生活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始终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3、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部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食物、药品等采购、使用、保管、管理制度;幼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预警方案,坚持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并对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督导。
4、注重食品卫生安全,避免事故隐患:幼儿园应为幼儿创设食品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日活动中避免开水、一餐两点的烫伤。
5、加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增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掌握食品卫生安全常规,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凡幼儿园购买的食品、食物一定要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与供货单位签定双方合同。杜绝"三无"食品进园。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做到三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经营许可证)。
3、幼儿园食堂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并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整洁。有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和起孳生条件的措施。
4、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使用后洗净、保洁。
5、储存食品的熟事间必须安全、无毒、保洁,使用前要消毒,防止食品的污染。食品仓库储存的食物必须在保质期内供应给各班。
6、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安全无害。
8、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必须洗手,穿着整洁的工作衣帽,分发食品必须使用专用的工具。
9、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等,以备检查。留样食品一般保存24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7
一日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本月年龄幼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及根据季节特征,订出具体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以及各项活动的内容,并提出质量指标。要求作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到12小时半。
4、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常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幼儿园内生活的重要性及稳定性。
附:我园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的《工作规范》
进行根据我园实际情况来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二、膳食管理制度
(一)儿童营养管理要求:
1、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会(园领导,炊事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帐目。
3、成人与儿童的伙食帐及物品严格分开。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以便按量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
5、准时开饭,两餐间隔不少于三小时半。
6、伙食费专款专用,计划开支,出入库帐目清楚,每月结算,全年伙食费盈亏不超过2%。
7、每两周换一次食谱,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合适的食谱,使儿童能吃到各种各样的食物,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8、食谱要科学:
(1)注意蛋白质的互补作用,充分利用豆制食品。
(2)午、晚两餐都要有菜,要按食谱做饭,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以用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3)注意干稀搭配,荤素搭配,少吃油炸和甜食。
(二)饮食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做体格检查,以后每年体检一次,炊事员要勤洗头、常换衣、常剪指甲,不佩带手镯和戒指。上班前、入厕所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厕前脱掉工作服,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操作时不吸烟。
2、厨房要清洁卫生,有通风及防蝇设备,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
3、食具每餐用后洗净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县卫生监督所的要求。4、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水果要先用食物洗涤剂刷洗,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或洗净削皮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发生。
(三)积极做好儿童进餐护理工作:
1、儿童在饭前不作剧烈活动,避免过度兴奋。
2、饭前组织儿童用流动水洗水,随洗随吃,年幼体弱儿和吃饭慢的幼儿要先洗先吃,洗手和吃饭时都要有人照顾。
3、掌握进食量: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保证每餐吃饱、吃好。不催饭,对食欲不好的儿童要分析原因给予照顾。
4、对1岁半的小儿开始培养自己用勺,两岁学会独立吃饭,两岁半时饭菜可分开,四岁以上学用筷子吃饭,培养独立进餐能力。
5、纠正偏食,培养不挑食的好习惯。
6、吃饭过程中不擦地、扫地、不铺床,保证吃饭时的卫生。
附:我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中的法律法规,并以此进行教职工的培训
工作,特别是厨房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制定了厨房人员的工作职责和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质活动,幼儿每天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二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的幼儿不少于三小时,并加强冬季体育锻炼。
3、充分利用本园的环境条件,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应适合年龄组的特点,要循序渐进,并考虑运动项目与运动量,对各别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四、卫生消毒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清除垃圾,每月检查评比项。
2、幼儿教玩具,要保持清洁,保健医生和助理教师每周五下午做好消毒,清洗工作。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济,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助理教师每日打扫并消毒二次(中午,放学前各一次)。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寄宿制幼儿每周洗头1次,根据季节定期洗澡,夏季天天洗,春末秋初隔天洗1次,冬季每周2次。
5、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6、寄宿制幼儿每天洗脚,洗屁股。
7、要求儿童服装整洁,寄宿制幼儿冬季内衣隔天换1次,夏季背心,裤叉天天换,勤晒被褥,床单每月洗一次。
8、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与幼儿无关的电视节目一律不看,每次时间不超过20分钟,幼儿与电视机的距离2米以上。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尿桶,纸筐后洗手)。
五、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一)入园检查
1、新生入园前必须到县妇保院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包括化验肝功能,血色素)。如有传染病接触史,须待检疫期后无症状才可入园,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光线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析、疾病统计,及矫治缺陷,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市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热),二看(咽部,皮肤,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传染病管理制度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2、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3、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口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4、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七、常见疾病预防和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的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4、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八、伤害预防制度
(一)预防烫伤
1、幼儿洗手、洗澡、洗脚、洗头前,教师先试水温,调节好后适宜再洗。
2、热汤、热粥等食物,温度适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的地方,不要放在幼儿饭桌上或附近的地上,分发食品不要越过幼儿头顶传递,要从
侧面送到幼儿面前。
3、教师提出水壶或保温桶均要加盖,要注意周围的孩子。
4、幼儿不得出入厨房,不得接近有火、有电、有煤气、有热水的地方。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所办房屋、场地的不安全因素。
2、教育幼儿不打闹,更不能拿着玩具或树枝等投掷、抡打,学会保护自己,同时也不伤着别人。
3、教育幼儿不以小刀,玻璃片等危险物品做玩具,晨、午、晚检时,注意发现幼儿衣袋里有无不安全物品。
4、教育幼儿不要背着手走路,以免失去平衡,摔伤面部,体育锻炼或户外活动时,不要穿硬皮鞋。
5、幼儿在大型玩具上活动,教师要注意照顾保护,户外活动时,孩子均要在教师的视眼中。
6、教育儿童不要爬到窗台及楼道栏杆上游戏或向下张望,以免发生摔伤事故。
7、每月检修大型玩具,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修好之前停止使用。
8、对儿童不要拖、拉、抻、拽,防止发生关节脱臼。
(三)预防药物中毒
1、班上不得存放过氧乙酸、泡腾片等有腐蚀性物品,对上述物品,保健室应采取用多少泡多少,助理教师用完有剩余及时送回保健室。
2、幼儿内服药由保健医生按顿送到班上服用。
(四)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器管
1、教育儿童不要把纸团,扣子等塞到鼻、耳里,也不要把扣子,别针
放在嘴里。
2、幼儿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五)食物中毒:
1、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2、儿童的齿未完全萌出前,不应给整粒的瓜子、花生、豆子及带刺、带骨、带核的食物。
3、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餐时保持安静,细嚼慢咽,防止食物吸人。
(六)预防幼儿遗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儿童时老师与家长见面。注意随时关好大门,防止幼儿出走。
2、外出时做到两清点人数(走时及返回时),外出活动时,教师随时清点人数。
3、交接班时,交清幼儿人数。
4、日托教师下班时,将尚未接走的幼儿交到值班老师手中。
九、健康教育制度
1、开学初,利用新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2、每周一次橱窗和二周一次黑板报向教师、家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3、班内每月一次向幼儿传授针对性较强的卫生保健,切实增强幼儿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幼儿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对工作人员,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保育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5、每月,保健老师对部分漏种、补种疫苗的幼儿进行通知,让家长知道接种的好处,并配合镇防疫站接种疫苗和登记。
十、卫生保健资料预防管理及信息上报制度
1、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检午检晚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统计表及个案登记表)、体格检查记录表、以外事故登记薄、家长联系薄、健康教育登记薄、保教人员培训记录、保教人员健康证、保健人员上岗证。
2、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勤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
3、按要求定时向保健机构上报各项统计报表。
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8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卫生保健的意识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幼儿园这一场所,卫生保健更是至关重要。为了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在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一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随着时代的进步,卫生保健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变化。那么,在现在的幼儿园中,最新的卫生保健十项制度都包括哪些方面呢?
一、环境卫生制度
环境卫生制度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的第一步。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因此,各幼儿园制定了相应的环境卫生制度,每日对幼儿园内的卫生环境进行彻底清洗和清理,保障环境卫生干净。
二、人员卫生制度
在幼儿园的所有工作人员中,一定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保持干净、穿着干净、健康的服装,保证自己的人员清洁卫生。这不仅可以防止病毒的传播,还可以让幼儿们学习自身清洁。
三、健康记录制度
为了记录每位幼儿的.身体状况,幼儿园要求每位幼儿在学校入学之前必须提供真实的健康档案。同时,学校还会每个月对幼儿的身体状况进行记录,作为父母和教师沟通时的必要参考。
四、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在幼儿园中,每日所有的卫生用品都必须被清洗和消毒以保证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相关工作人员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清洁卫生规定。
五、内部传染病流行监测制度
内部传染病有时会在幼儿园中频繁发生,因此,针对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幼儿园的监测制度包括了日常的疾病记录和对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检测,一旦有疾病症状,及时予以相应的治疗和隔离。
六、疫情处理制度
特别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幼儿园立刻实施疫情处理制度。校方与幼儿家长密切配合,及时通知、隔离与培训,共同打击疫情的蔓延。
七、饮食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幼儿的营养健康,幼儿园要求每日的食物必须经过营养师的详细调配。避免过多的糖分和盐分对孩子的健康产生负面的影响。
八、预防意外制度
意外的发生时难以猝不及防,为了预防意外,幼儿园要求工作人员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学习如何预防和处理幼儿的意外情况。
九、放风险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幼儿的安全,幼儿园在活动中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体育运动和游戏,避免因活动而引发的安全问题。
十、家长协作制度
最后一个制度是家长协作制度。家长是孩子成长的陪伴者和监督者,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必须要有家长齐心协力的全方位配合,才可以让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为顺利。
总结一下,对于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环境卫生、人员卫生、健康记录、卫生用品、内部传染病流行监测、疫情处理、饮食管理、预防意外、放风险管理和家长协作”这十项制度,都是不可缺少的基础,也是保障幼儿园健康成长的最佳方式。只有一站的严格执行,才能让孩子在幼儿园中健康愉快的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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