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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4 16:02:11 制度 我要投稿

(集合)合作社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社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集合)合作社管理制度15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1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规范运营。规范运营可以从登记注册,办公室布局,社员管理,决策规范,业务规范,荣誉添加等几个方面努力改进,目标是按照示范社的要求规范发展。

  (一)登记注册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是合作社规范运营的第一步。合作社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个法定注册登记证件。一般是到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局和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证。

  (二)办公室布局

  办公室的布局一方面是政府检查的重点,另一方面也是发展社员的门面。规范的合作社布局一般包括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外部分:门头上要悬挂合作社全称横排,大门两侧门框边上挂合作社牌子、分站牌子等其他牌子,门上一般要贴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字样,窗上要贴合作社的口号和服务,比如“服务三农”“民主管理”“造福社员”等。室内部分主要是在营业窗口设计上,要避免装修成银行的样子,不要有大的封闭玻璃墙。一般要体现亲民性。在墙上要挂上合作社章程、各项管理制度、中央的政策文件节选、合作社宗旨和理念、领导人照片等。

  (三)社员管理

  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管理社员。凡入社农户,都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复印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发放社员证。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要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在成员账户和社员证同时记录交易信息,作为年底分红以及申报国家补贴的依据。社员退社要提前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以合适的形式退还社员股金以及公积金。总之,无论是入社、交易、分红、退社都要有流程有底案。

  (四)决策规范

  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制定和执行决策事项。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参加,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用来修订章程、分红、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制定来年发展计划以及增资扩股等重要事项。社员大会表决要经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每个社员签字生效,要留有会议记录。理事会一般由3到5人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召开理事会决策要由二分之一多数通过,并留有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审查合作社财务安全、投资安全等方面的事务,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业务规范

  业务规范主要是日常开展业务中,管理流程要完善,各部门都要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完善业务手续,规避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要谨慎安全,财务账目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要求来做账。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代为记账。

  (六)荣誉添加

  在申报国家项目补贴方面,规范性主要体现在是否获得了一些社会荣誉,比如是否是示范社,是否获得过产品奖牌,是否受到政府表彰等。合作社要在积极参与各种荣誉比赛,为自己增光添彩。

合作社管理制度2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别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互相分开,互相牵制、互相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弥补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确实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好,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节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xx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xx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xx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构成的决议作为根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扎帐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创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确实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假如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具体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根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管理制度3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4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是一套详细规定合作社运营、管理、决策和责任分配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合作社的高效、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义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设立及其各自职责。

  2.入社与退社程序:明确成员加入和退出合作社的条件和流程,保障成员权益。

  3.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的`筹集、使用、审计和分配,确保财务透明。

  4.生产与经营:设定生产活动的规划、执行和监督机制,以及市场销售策略。

  5.决策机制:描述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如投票权分配、决策规则等。

  6.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建立内部监控系统,预防和应对潜在风险。

  7.争议解决:制定解决内部纠纷的程序,促进和谐合作。

  内容概述:

  1.法律遵从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作社合法运营。

  2.成员权益保护:明确成员权利和义务,防止利益受损。

  3.治理结构优化:通过合理的权力分配,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效果。

  4.利润分配:依据合作社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利润。

  5.教育培训:为成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合作社整体能力。

  6.社会责任:强调合作社的社会角色,推动其在环保、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合作社管理制度5

  1、零件物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及时编制零件、材料计划。做好订货、领件、供应等工作。

  2、库内要通气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区,定位、定架、定箱。清洁整齐摆放.要铁离地,链离墙,橡胶物品避阳光;精密零件装柜箱。零件要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3、各种零件、材料都要根据保管技术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维修,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湿,不腐蚀、不生锈,不变形,不丢失.

  4、建立贴目、零件器材卡片。严格执行领发、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合作社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带动贫困农户介入林业生产、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晋林改发〔20xx〕25号)、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精准扶贫工作规范的通知)(晋林造发〔20xx〕49号)、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完善和规范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的意见)(晋林改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及林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成立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扶贫期间合作社成员达20个以上,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成员总数60%以上,主要承当造林绿化任务的林业专业合作社。

  第四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数量、合作社成员人数原则上与造林任务量相匹配。

  第五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组建:

  (一)鼓励优秀人才领办。合作社领办人必须具有牵头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资金垫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具有一定出资、筹资能力,有绿化工程所需设备,能够组织承当造林绿化任务的民营企业法人、营造林绿化公司、林业大户、技术人员、村干部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发起、领办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贫困农户介入造林绿化。

  (二)支持贫困人口介入。积极支持本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介入林业项目建设,获取相应的劳动收益和盈余分配。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成员比例不低于60%,每个贫困劳力自由选择,但只能够参加一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三)合作社的规模。组建合作社时,入社成员的人数必须达20人以上,并以适度规模为宜。

  (四)合作社出资额。合作社可根据吸收的贫困人口情况,确定出资额度,成员能够用货币出资,可以以用林业生产有关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五)组建程序。

  1、建立内部组织与章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发起人应参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林改发〔20xx〕190号),制定合适本社特点的章程,召开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本身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章程,经过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严格执行。

  2、入社贫困成员审核。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领办人须将所有入社成员登记造册,具体注明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相关信息,汇总造表到县扶贫部门进行入社贫困人口信息审核,获得县扶贫部门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许可。

  3、登记注册。获得县扶贫部门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许可后,合作社领办人持审核许可材料、工商登记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

  4、办理造林绿化资质。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按要求完善相关材料后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帮助其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领(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扶贫专用))证书。

  第六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培训:

  (一)对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培训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方式以室内培训和实地现场示范培训为主。

  (二)县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室内集中培训和一次实地现场示范培训。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合作社领办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带班人员。

  (三)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集中培训后,各合作社必须对入社成员进行培训,保证全员培训上岗。

  (四)承当县级重点工程的合作社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县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管理人员的实地现场示范培训。

  (五)每一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必须积极参加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提质增效等其他涉林方面的管理及技术培训,主动邀请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工程开工现场示范培训。

  第七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工程承揽:

  (一)本县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原则上由本县注册并获得造林绿化资质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揽施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可以以承揽我县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等其他林业项目劳务性施工作业。

  (二)合作社承揽施工任务原则上服附属地管理,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在本乡(镇)范围承揽。对县级重点示范工程,县林业主管部门能够统筹、调配、优选使用全县范围合作社。

  (三)工程承揽全部采用议标形式,详见(五台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施行造林绿化工程议标办法(试行))(五政办发[20xx]37号)。

  第八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施工管理:

  (一)贫困人员管理。

  1、合作社要加强对入社贫困人员的教育,积极引导入社贫困人员全员参加劳动。在承揽的工程施工中,必须保证参加造林绿化等劳动的贫困人员数量占入社成员数量的60%以上,保障贫困人员劳务收入。

  2、在工程施工经过中,允许合作社临时吸收合作社所在村、工程所在村及其他村非入社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劳动,以覆盖更多的贫困人口和保证工程进度。但临时吸收的贫困人员须经县扶贫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3、为保证贫困人员参加工程劳务,合作社须加强对贫困人员参加工程劳务的经过监督,建立“日台账、旬汇总、月总汇”报告制度。合作社对天天参加劳务的人员(包括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信息建立台账记录,每10天进行一次汇总,每月将汇总情况报送建设单位一份。

  4、工程建设单位须加强对合作社参加工程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派出的跟班作业监管人员要及时把握参加劳务的人员总数,记入“施工作业管理台账”。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建立工程分级管理、分层责任落实制度。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合作社三级管理,压实责任。县林业主管部门须派出包乡(镇)技术员对工程进行包片管理,负责技术指导、培训、质量监督。各乡(镇)分管领导详细负责,并对每个村(工地)工程指派一名乡(镇)干部跟班作业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合作社在施工经过中,必须有施工经理,必须有技术人员跟班施工作业,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记录好施工进度、质量、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台账。合作社领办人要经常深化工地,协调解决工程施工经过中出现的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设计)要求,整地、苗木、栽植、浇水、管护等作业程序必须把关到位,不得随意变更造林树种、苗木标准、整地规格,保证工程质量。

  3、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三)工程进度管理。

  1、造林专业合作社须严格根据(施工合同)要求落实工程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保证工程进度。要做好施工前的人员、物资、苗木等准备,推进工程有序施行。

  2、对组织准备不到位、工程施工进度滞后的合作社,建设单位要下发“工程进度催工通知书”要求加快进度,对进度严重滞缓、屡不整改、完不成工期任务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四)工程档案管理。

  造林专业合作社和项目建设单位都必须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并要求装订归档、专人保管。工程档案包括任务文件、投资计划文件、议标文件、项目合同、施工台账、验收申请、验收报告、项目施工计划、监理材料、总结报告等。

  (五)施工安全管理。

  合作社必须加强对入社成员的'安全教育,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树立安全生产防备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在施工期间,合作社须给参加施工作业的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安全险项。

  (六)工程检查验收。

  工程检查验收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下,工程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第九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

  (一)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xx〕15号)进行会计核算,建立“成员账户”,准确记载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以及与造林合作社交易量(额)等内容,成员参加林业生产的天数和领取的劳动报酬一并计入成员账户;对合作社施行项目构成的资产和财政补助合作社建设构成的资产,必须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中,60%以上必须按成员劳动力交易量(额)返还成员。

  (二)承当林业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无特殊情况应保证入社成员中的贫困劳力常年劳务天数占总工程量的80%以上,确保入社贫困劳力年劳务收入达4000元以上,并保证根据造林亩投资总额的45%支付贫困劳力劳务费用,临时吸收的贫困人员参加劳务的收入标准与入社贫困人员一致。

  (三)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盈余返还成员部分以及劳务收入、补偿费用均采取“福农卡”(或一卡通)直付到人,经入社社员签字确认,由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全程监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十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考核与退出:

  (一)考核与奖励。

  1、对承当造林绿化任务的合作社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完成任务的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入社贫困成员参加劳动率、贫困成员参加劳务收入、组织管理、参加培训、档案管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按考核分值对全县介入造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合作社进行从高到低排队,实行“星级”合作社评选,排名前10名的推选为“五星级”合作社,优先参加下年度造林工程施工。

  3、在年度考核中,介入考核的合作社以及考核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问责,并予以处理。

  (二)退出及动态管理。

  1、对入社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合作社贫困劳力全年未参加承当的造林绿化工程的,可根据合作社章程使其退社,经合作社申请后,重新吸收相等数量的贫困劳力,成员退出与吸收要由合作社出具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与县扶贫部门审核同意后,变更有关材料。

  2、建立淘汰机制。承当造林绿化项目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后五位的,记入不良诚信名单。对连续两次工程建设考核在后五位的合作社,建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注消其(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扶贫专用))证书。

  第十一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从事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县监委、审计、财政、林业、扶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7

  11月11日,青桥驿镇召开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制度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分管扶贫社副镇长蒋攀攀主持,主要围绕如何提高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水平进行了系统培训,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各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共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副镇长蒋攀攀解读了《留坝县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从股东的构成、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的'职责和义务、股权设置、民主监督、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知识解析和案例分析;并对《留坝县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公益类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分享了兄弟乡镇在扶贫社运行管理中的优秀举措和先进做法。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各村要组织村上的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制度,各扶贫互助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要全面熟悉系统掌握扶贫社的各项业务流程和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好扶贫互助社助农增收作用。二是健全监督管理。各村要高度重视扶贫互助社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监事长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严格对照相关财务监管制度,及时对扶贫社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不断提高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水平。

  截止目前,全镇6个行政村扶贫互助合作社已实现全覆盖,149户贫困户全部加入扶贫社,累计入股11.59万元,带动非贫困户109户入股19.2万余元,通过扎实扶贫互助合作社运行,进一步提振了村“四支队伍”和全体村民发展产业的动力,还促进了全镇产业的发展壮大,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提升了满意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8

  一、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凡制订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10000元以上的财务开支、盈利返还、合作社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等重大事宜,必须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交理事会执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二、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监事会(执行监事)提议;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四、理事会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设立办事或分支机构、聘用工作人员等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理事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五、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合作社管理制度9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安排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夫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全部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夫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根据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一)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公平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进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

  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进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肯定比例的进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据业务需要根据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安排

  农夫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安排,是由理事会提出详细安排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争论打算。一般应按以下挨次安排: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

  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供应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安排;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进展基金。

  (四)财务掌握

  完善的企业内部掌握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当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掌握制度。

  1、建立人员掌握制度。农夫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养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殊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需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需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终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

  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进展,企业必需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仔细的讨论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争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阔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需高度民主化,透亮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询问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搜集反馈看法,确保制度符合实际进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合作社管理制度10

  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方式,它旨在确保合作社成员在决策过程中的平等参与和公正执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员大会制度:这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所有重大决策在此讨论和决定。

  2.权利与义务:明确成员的权利(如投票权、分红权)和义务(如出资、参与决策)。

  3.管理机构设置: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负责日常运营和监督。

  4.决策流程:规定提案、审议、投票等环节的规则。

  5.信息公开:保证信息透明,便于成员了解合作社运营状况。

  6.冲突解决机制:设定纠纷处理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内容概述:

  1.法律法规遵守:确保合作社的运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内部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规定,涵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

  3.民主参与: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活动,提高其归属感。

  4.效率与效益:在保证民主原则时,追求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5.社区影响:考虑合作社对所在社区的积极影响,体现社会责任。

合作社管理制度11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生产效率:规范化的管理能确保农机设备高效运转,减少故障停机时间。

  2、保障安全: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可以预防农机事故,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降低成本:合理使用和维护农机,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4、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培训和绩效评估,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服务能力和满意度。

  5、促进公平:公正的'设备分配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所有成员的权益。

合作社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本社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社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社财务主管的职能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 合理分配本社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 完成本社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本社财务部门由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社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社的下列工作:

  (一)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 承办本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本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理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本社参谋。

  (三)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 完成理理长或副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理理长或副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七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理事长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理事长,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社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理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五条 本社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理事长签字。

  第十六条 理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理事长批准后支付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本社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十九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理事长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条 本社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理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理事长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二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是本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四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会计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二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二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会计人员批准。

  处罚办法

  第二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二)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三)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四)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本社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五) 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 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 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本社财物的;

  (五)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挪用本社款项的;

  (六)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本社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合作社管理制度13

  为了使农具常年保持“五不"、“三灵活"、“一完好”,达到各项作业规定的技术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种农机具作业前必须进行调整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作业。

  二、农具一经使用后,工作部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做到随时损坏随时进行维护修理,恢复其原有状态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每个阶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维修,达到完好状态。

  四、对达不到技术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农具,不安排作业。五、凡入场入库的农具,必须达到完好的技术状态,并涂油垫起,否则不准入场入库。

合作社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和规范合作社财务,维护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职责。

  合作社设立财务室,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营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坚守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二)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核定与银行对帐一次,合作社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或远期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票据的保管、审批、签发、领用要完全分开,各负专责。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专人专账管理。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账实相符。

  (二)清理管理。应当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三)变卖管理。变卖或处理固定资产,应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变卖方案,报县农经站评估确认,再提交社员(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变卖固定资产。

  四、对外投资的管理。

  对外投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必须经理事会研究同意方可投资。投资时应办理书面协议。

  五、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一)收入管理。

  合作社对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

  2、社员股金;

  3、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

  4、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

  5、接受的捐赠款物;

  6、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7、其他。

  (二)支出管理。

  合作社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

  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合作社日常办公费;

  2、本社经营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3、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4、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5、本社福利事业支出和对特别困难社员的补助;

  6、社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7、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三)本社接受内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并折股量化到社员,社员退社属自动放弃共有资产。

  (四)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

合作社管理制度15

  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合作社运营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资金筹集、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财务报告等多个方面。有效的财务管理能够确保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有序进行,为合作社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内容概述:

  1.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回收,需要合理规划资金流动,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

  2.预算管理:通过制定详细的年度预算,控制各项支出,防止超支现象。

  3.成本控制:分析并降低生产和服务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收入管理:规范收入确认原则,确保收入的.准确记录和及时入账。

  5.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

  6.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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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合作社管理制度15篇

合作社管理制度1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规范运营。规范运营可以从登记注册,办公室布局,社员管理,决策规范,业务规范,荣誉添加等几个方面努力改进,目标是按照示范社的要求规范发展。

  (一)登记注册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是合作社规范运营的第一步。合作社首先要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三个法定注册登记证件。一般是到工商局取得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局和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证。

  (二)办公室布局

  办公室的布局一方面是政府检查的重点,另一方面也是发展社员的门面。规范的合作社布局一般包括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外部分:门头上要悬挂合作社全称横排,大门两侧门框边上挂合作社牌子、分站牌子等其他牌子,门上一般要贴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字样,窗上要贴合作社的口号和服务,比如“服务三农”“民主管理”“造福社员”等。室内部分主要是在营业窗口设计上,要避免装修成银行的样子,不要有大的封闭玻璃墙。一般要体现亲民性。在墙上要挂上合作社章程、各项管理制度、中央的政策文件节选、合作社宗旨和理念、领导人照片等。

  (三)社员管理

  合作社日常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管理社员。凡入社农户,都要填写入社申请表,复印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发放社员证。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要建立合作社成员账户,在成员账户和社员证同时记录交易信息,作为年底分红以及申报国家补贴的依据。社员退社要提前申请,经理事会批准后办理退社手续,以合适的形式退还社员股金以及公积金。总之,无论是入社、交易、分红、退社都要有流程有底案。

  (四)决策规范

  合作社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制定和执行决策事项。社员大会由全体社员参加,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用来修订章程、分红、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制定来年发展计划以及增资扩股等重要事项。社员大会表决要经过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每个社员签字生效,要留有会议记录。理事会一般由3到5人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召开理事会决策要由二分之一多数通过,并留有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是审查合作社财务安全、投资安全等方面的事务,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业务规范

  业务规范主要是日常开展业务中,管理流程要完善,各部门都要制定自己的管理办法,完善业务手续,规避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特别是财务管理方面要谨慎安全,财务账目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要求来做账。聘请专业会计人员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代为记账。

  (六)荣誉添加

  在申报国家项目补贴方面,规范性主要体现在是否获得了一些社会荣誉,比如是否是示范社,是否获得过产品奖牌,是否受到政府表彰等。合作社要在积极参与各种荣誉比赛,为自己增光添彩。

合作社管理制度2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别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互相分开,互相牵制、互相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弥补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确实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好,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节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xx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xx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xx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构成的决议作为根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扎帐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创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确实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假如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具体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根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合作社管理制度3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4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是一套详细规定合作社运营、管理、决策和责任分配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合作社的高效、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架构与职责:定义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设立及其各自职责。

  2.入社与退社程序:明确成员加入和退出合作社的条件和流程,保障成员权益。

  3.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的`筹集、使用、审计和分配,确保财务透明。

  4.生产与经营:设定生产活动的规划、执行和监督机制,以及市场销售策略。

  5.决策机制:描述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如投票权分配、决策规则等。

  6.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建立内部监控系统,预防和应对潜在风险。

  7.争议解决:制定解决内部纠纷的程序,促进和谐合作。

  内容概述:

  1.法律遵从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作社合法运营。

  2.成员权益保护:明确成员权利和义务,防止利益受损。

  3.治理结构优化:通过合理的权力分配,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效果。

  4.利润分配:依据合作社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利润。

  5.教育培训:为成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合作社整体能力。

  6.社会责任:强调合作社的社会角色,推动其在环保、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合作社管理制度5

  1、零件物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及时编制零件、材料计划。做好订货、领件、供应等工作。

  2、库内要通气良好,地面干燥,一切零件、材料、附件都要定区,定位、定架、定箱。清洁整齐摆放.要铁离地,链离墙,橡胶物品避阳光;精密零件装柜箱。零件要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3、各种零件、材料都要根据保管技术要求合理保管。定期维修,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涂油,不潮湿,不腐蚀、不生锈,不变形,不丢失.

  4、建立贴目、零件器材卡片。严格执行领发、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合作社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带动贫困农户介入林业生产、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晋林改发〔20xx〕25号)、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林业精准扶贫工作规范的通知)(晋林造发〔20xx〕49号)、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完善和规范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的意见)(晋林改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及林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成立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扶贫期间合作社成员达20个以上,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成员总数60%以上,主要承当造林绿化任务的林业专业合作社。

  第四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数量、合作社成员人数原则上与造林任务量相匹配。

  第五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组建:

  (一)鼓励优秀人才领办。合作社领办人必须具有牵头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资金垫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具有一定出资、筹资能力,有绿化工程所需设备,能够组织承当造林绿化任务的民营企业法人、营造林绿化公司、林业大户、技术人员、村干部等,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发起、领办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带动贫困农户介入造林绿化。

  (二)支持贫困人口介入。积极支持本县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介入林业项目建设,获取相应的劳动收益和盈余分配。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成员比例不低于60%,每个贫困劳力自由选择,但只能够参加一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三)合作社的规模。组建合作社时,入社成员的人数必须达20人以上,并以适度规模为宜。

  (四)合作社出资额。合作社可根据吸收的贫困人口情况,确定出资额度,成员能够用货币出资,可以以用林业生产有关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五)组建程序。

  1、建立内部组织与章程。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发起人应参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示范文本))(林改发〔20xx〕190号),制定合适本社特点的章程,召开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通过本社章程,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本身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章程,经过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严格执行。

  2、入社贫困成员审核。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领办人须将所有入社成员登记造册,具体注明贫困人口与非贫困人口相关信息,汇总造表到县扶贫部门进行入社贫困人口信息审核,获得县扶贫部门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许可。

  3、登记注册。获得县扶贫部门出具的入社贫困人口审核许可后,合作社领办人持审核许可材料、工商登记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

  4、办理造林绿化资质。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按要求完善相关材料后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帮助其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领(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扶贫专用))证书。

  第六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培训:

  (一)对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培训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培训方式以室内培训和实地现场示范培训为主。

  (二)县林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室内集中培训和一次实地现场示范培训。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合作社领办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带班人员。

  (三)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集中培训后,各合作社必须对入社成员进行培训,保证全员培训上岗。

  (四)承当县级重点工程的合作社在开工前必须经过县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管理人员的实地现场示范培训。

  (五)每一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必须积极参加造林绿化和经济林提质增效等其他涉林方面的管理及技术培训,主动邀请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工程开工现场示范培训。

  第七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工程承揽:

  (一)本县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原则上由本县注册并获得造林绿化资质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揽施工。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可以以承揽我县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等其他林业项目劳务性施工作业。

  (二)合作社承揽施工任务原则上服附属地管理,一般以乡(镇)为单位在本乡(镇)范围承揽。对县级重点示范工程,县林业主管部门能够统筹、调配、优选使用全县范围合作社。

  (三)工程承揽全部采用议标形式,详见(五台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施行造林绿化工程议标办法(试行))(五政办发[20xx]37号)。

  第八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施工管理:

  (一)贫困人员管理。

  1、合作社要加强对入社贫困人员的教育,积极引导入社贫困人员全员参加劳动。在承揽的工程施工中,必须保证参加造林绿化等劳动的贫困人员数量占入社成员数量的60%以上,保障贫困人员劳务收入。

  2、在工程施工经过中,允许合作社临时吸收合作社所在村、工程所在村及其他村非入社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劳动,以覆盖更多的贫困人口和保证工程进度。但临时吸收的贫困人员须经县扶贫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3、为保证贫困人员参加工程劳务,合作社须加强对贫困人员参加工程劳务的经过监督,建立“日台账、旬汇总、月总汇”报告制度。合作社对天天参加劳务的人员(包括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信息建立台账记录,每10天进行一次汇总,每月将汇总情况报送建设单位一份。

  4、工程建设单位须加强对合作社参加工程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派出的跟班作业监管人员要及时把握参加劳务的人员总数,记入“施工作业管理台账”。

  (二)工程质量管理。

  1、建立工程分级管理、分层责任落实制度。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合作社三级管理,压实责任。县林业主管部门须派出包乡(镇)技术员对工程进行包片管理,负责技术指导、培训、质量监督。各乡(镇)分管领导详细负责,并对每个村(工地)工程指派一名乡(镇)干部跟班作业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合作社在施工经过中,必须有施工经理,必须有技术人员跟班施工作业,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记录好施工进度、质量、人员等方面的管理台账。合作社领办人要经常深化工地,协调解决工程施工经过中出现的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设计)要求,整地、苗木、栽植、浇水、管护等作业程序必须把关到位,不得随意变更造林树种、苗木标准、整地规格,保证工程质量。

  3、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三)工程进度管理。

  1、造林专业合作社须严格根据(施工合同)要求落实工程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保证工程进度。要做好施工前的人员、物资、苗木等准备,推进工程有序施行。

  2、对组织准备不到位、工程施工进度滞后的合作社,建设单位要下发“工程进度催工通知书”要求加快进度,对进度严重滞缓、屡不整改、完不成工期任务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四)工程档案管理。

  造林专业合作社和项目建设单位都必须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并要求装订归档、专人保管。工程档案包括任务文件、投资计划文件、议标文件、项目合同、施工台账、验收申请、验收报告、项目施工计划、监理材料、总结报告等。

  (五)施工安全管理。

  合作社必须加强对入社成员的'安全教育,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树立安全生产防备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在施工期间,合作社须给参加施工作业的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安全险项。

  (六)工程检查验收。

  工程检查验收在县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下,工程技术人员或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第九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

  (一)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xx〕15号)进行会计核算,建立“成员账户”,准确记载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以及与造林合作社交易量(额)等内容,成员参加林业生产的天数和领取的劳动报酬一并计入成员账户;对合作社施行项目构成的资产和财政补助合作社建设构成的资产,必须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可分配盈余中,60%以上必须按成员劳动力交易量(额)返还成员。

  (二)承当林业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无特殊情况应保证入社成员中的贫困劳力常年劳务天数占总工程量的80%以上,确保入社贫困劳力年劳务收入达4000元以上,并保证根据造林亩投资总额的45%支付贫困劳力劳务费用,临时吸收的贫困人员参加劳务的收入标准与入社贫困人员一致。

  (三)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盈余返还成员部分以及劳务收入、补偿费用均采取“福农卡”(或一卡通)直付到人,经入社社员签字确认,由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全程监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第十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考核与退出:

  (一)考核与奖励。

  1、对承当造林绿化任务的合作社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完成任务的面积核实率、质量合格率、入社贫困成员参加劳动率、贫困成员参加劳务收入、组织管理、参加培训、档案管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按考核分值对全县介入造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合作社进行从高到低排队,实行“星级”合作社评选,排名前10名的推选为“五星级”合作社,优先参加下年度造林工程施工。

  3、在年度考核中,介入考核的合作社以及考核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将严肃问责,并予以处理。

  (二)退出及动态管理。

  1、对入社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合作社贫困劳力全年未参加承当的造林绿化工程的,可根据合作社章程使其退社,经合作社申请后,重新吸收相等数量的贫困劳力,成员退出与吸收要由合作社出具申请,县林业主管部门与县扶贫部门审核同意后,变更有关材料。

  2、建立淘汰机制。承当造林绿化项目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后五位的,记入不良诚信名单。对连续两次工程建设考核在后五位的合作社,建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注消其(山西省造林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扶贫专用))证书。

  第十一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从事所有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县监委、审计、财政、林业、扶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合作社管理制度7

  11月11日,青桥驿镇召开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制度培训会,本次培训由分管扶贫社副镇长蒋攀攀主持,主要围绕如何提高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水平进行了系统培训,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四支队伍”全体成员、各村扶贫互助合作社理事长、监事长共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副镇长蒋攀攀解读了《留坝县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从股东的构成、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的'职责和义务、股权设置、民主监督、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知识解析和案例分析;并对《留坝县村级扶贫互助合作社公益类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分享了兄弟乡镇在扶贫社运行管理中的优秀举措和先进做法。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各村要组织村上的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制度,各扶贫互助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要全面熟悉系统掌握扶贫社的各项业务流程和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好扶贫互助社助农增收作用。二是健全监督管理。各村要高度重视扶贫互助社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监事长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严格对照相关财务监管制度,及时对扶贫社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不断提高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水平。

  截止目前,全镇6个行政村扶贫互助合作社已实现全覆盖,149户贫困户全部加入扶贫社,累计入股11.59万元,带动非贫困户109户入股19.2万余元,通过扎实扶贫互助合作社运行,进一步提振了村“四支队伍”和全体村民发展产业的动力,还促进了全镇产业的发展壮大,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增加了群众的经济收入,提升了满意度。

合作社管理制度8

  一、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凡制订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10000元以上的财务开支、盈利返还、合作社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等重大事宜,必须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交理事会执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二、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监事会(执行监事)提议;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四、理事会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凡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设立办事或分支机构、聘用工作人员等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理事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五、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合作社管理制度9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安排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夫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全部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夫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根据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一)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公平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进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

  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进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肯定比例的进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据业务需要根据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安排

  农夫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安排,是由理事会提出详细安排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争论打算。一般应按以下挨次安排: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

  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供应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安排;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进展基金。

  (四)财务掌握

  完善的企业内部掌握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当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掌握制度。

  1、建立人员掌握制度。农夫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养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殊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需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需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终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

  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进展,企业必需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仔细的讨论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争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阔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需高度民主化,透亮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询问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搜集反馈看法,确保制度符合实际进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合作社管理制度10

  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方式,它旨在确保合作社成员在决策过程中的平等参与和公正执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员大会制度:这是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所有重大决策在此讨论和决定。

  2.权利与义务:明确成员的权利(如投票权、分红权)和义务(如出资、参与决策)。

  3.管理机构设置: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负责日常运营和监督。

  4.决策流程:规定提案、审议、投票等环节的规则。

  5.信息公开:保证信息透明,便于成员了解合作社运营状况。

  6.冲突解决机制:设定纠纷处理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内容概述:

  1.法律法规遵守:确保合作社的运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内部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规定,涵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多个领域。

  3.民主参与:鼓励成员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活动,提高其归属感。

  4.效率与效益:在保证民主原则时,追求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5.社区影响:考虑合作社对所在社区的积极影响,体现社会责任。

合作社管理制度11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生产效率:规范化的管理能确保农机设备高效运转,减少故障停机时间。

  2、保障安全: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可以预防农机事故,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3、降低成本:合理使用和维护农机,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4、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培训和绩效评估,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服务能力和满意度。

  5、促进公平:公正的'设备分配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所有成员的权益。

合作社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为本社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社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社财务主管的职能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 合理分配本社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 完成本社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本社财务部门由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社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本社的下列工作:

  (一)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 承办本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本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理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本社参谋。

  (三)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 完成理理长或副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理理长或副理事长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七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八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理事长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理事长,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社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理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五条 本社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理事长签字。

  第十六条 理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理事长批准后支付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本社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十九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理事长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条 本社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理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理事长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二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是本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四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会计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二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二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会计人员批准。

  处罚办法

  第二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二)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三)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四)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本社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五) 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 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 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本社财物的;

  (五)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挪用本社款项的;

  (六)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本社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合作社管理制度13

  为了使农具常年保持“五不"、“三灵活"、“一完好”,达到各项作业规定的技术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种农机具作业前必须进行调整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作业。

  二、农具一经使用后,工作部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做到随时损坏随时进行维护修理,恢复其原有状态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每个阶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维修,达到完好状态。

  四、对达不到技术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农具,不安排作业。五、凡入场入库的农具,必须达到完好的技术状态,并涂油垫起,否则不准入场入库。

合作社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和规范合作社财务,维护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职责。

  合作社设立财务室,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营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坚守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二)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核定与银行对帐一次,合作社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或远期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票据的保管、审批、签发、领用要完全分开,各负专责。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专人专账管理。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账实相符。

  (二)清理管理。应当对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

  (三)变卖管理。变卖或处理固定资产,应由合作社理事会集体研究变卖方案,报县农经站评估确认,再提交社员(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变卖固定资产。

  四、对外投资的管理。

  对外投资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必须经理事会研究同意方可投资。投资时应办理书面协议。

  五、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一)收入管理。

  合作社对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

  2、社员股金;

  3、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等;

  4、兴办经济实体的利润收入;

  5、接受的捐赠款物;

  6、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7、其他。

  (二)支出管理。

  合作社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

  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合作社日常办公费;

  2、本社经营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3、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4、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5、本社福利事业支出和对特别困难社员的补助;

  6、社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7、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三)本社接受内外部无偿资助。均按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并折股量化到社员,社员退社属自动放弃共有资产。

  (四)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风险基金。

合作社管理制度15

  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合作社运营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资金筹集、预算编制、成本控制、收入分配、财务报告等多个方面。有效的财务管理能够确保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有序进行,为合作社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内容概述:

  1.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回收,需要合理规划资金流动,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

  2.预算管理:通过制定详细的年度预算,控制各项支出,防止超支现象。

  3.成本控制:分析并降低生产和服务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收入管理:规范收入确认原则,确保收入的.准确记录和及时入账。

  5.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合作社的经营状况。

  6.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