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热】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设备仪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类物资,不属于固定资产,由学校加强实物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钢琴、电子琴、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校长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校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完整是校长任职期内重要的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考评的重要指标。
2、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重要的经济岗位,校长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管理人员,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财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实施。
4、协调、处理财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管理教师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管理教师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组织管理责任。
2、在校长授权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拟订有关制度、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财产管理人员并指导其工作。
5、经常检查单位财产管理各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对单位财产负具体组织和管理的责任。
6、校长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三)报账会计的财产管理工作职责
1、按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账财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财产管理员纠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财产清查月,在财产清查中,报账会计负责与财产保管人员进行账账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财产管理人员编制账账、账实核对单。特别是协助保管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的对账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财产管理和监督职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总 则
一、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正常开展的物质条件。为了适应学校教学、科研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二级管理系统,学校由一位分管校领导主管该项工作,并设归口管理机构协助分管校领导工作,各学院及处级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都要在校财务部门入账,(附属工厂固定资产由工厂管理部门入账)。
四、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五、校级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1、 资产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机构,负责管理除图书类以外的房屋建筑类、家具类、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类、行政办公用设备类的全部固定资产。
2、 图书馆负责管理图书类固定资产。
3、 附属工厂由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厂固定资产。
六、学校固定资产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代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含横向科研)、行政、后勤等部门的固定资产工作。
3、努力提高物资利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学校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制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卡,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医疗、行政办公、生产开发、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仪器设备;
2、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家具等);
3、土地、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他构筑物;
4、图书信息资料;
5、无偿调入或受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6、自制设备,在全部组装完并经验收后按所发生费用总值定价列为固定资产;
7、特殊需要且单价在800元以上的其他固定资产。
八、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学校固定资产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六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1、 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3、 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4、 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5、 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
6、 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购置和验收
九、增添固定资产必须与学校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相适应,要精打细算,全面规划,根据需要,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十、添置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手续
1、 凡学校经费添置固定资产,各部门应根据学校下拨的年度经费编好设备添置计划,报资产后勤处设备科备案。并填写设备请购清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 临时添置固定资产的,必须在经费落实的情况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资产后勤处审核备案,1万元以上的设备须报固定资产主管校领导审批。
3、 凡添置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根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4、 添置单件为5万元以上设备的或批量添置的设备超过5万元的应进行招标。
十一、添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由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需校档案员或兼职档案员和设备科人员到场,技术资料原件要归档。验收完毕后要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手续,方能交付使用。
固定资产的管理
十二、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学校和部门(院、处)两级管理,有教研室、实验室的单位要实行本部门归口分级管理,务必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和损坏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学校建立管理固定资产的帐卡制度,校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国家教育部固定资产目录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各使用部门必须有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和卡,以便随时查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每年对帐一次。
十四、校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帐,按一级分类记录各固定资产的价值,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处至少每年对帐二次,经常保持帐帐相符。
十五、校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对由学校经费添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其效益,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配都须经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十六、固定资产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如确实需要拆卸改装等变动,必须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除追究其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可收回这些资产,调配给其他部门道若市使用。
固定资产的变动
十七、固定资产的变动系指固定资产的对外调拨、内部调拨,出借及报废、报损、丢失、变价等。固定资产变动手续,统一由资产后勤处办理,其他部门或个人都无权进行这类变动。所有固定资产变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必须进入学校财务。
十八、各单位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在每年上半年提出报废清单,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国资部门认可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技术鉴定,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海市教委主管部门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获批准后方可报废。
十九、固定资产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发生被窃、遗失、损坏等赙况时,应认真查清责任,按条例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附 则
二十、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个人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己经发生的要限期清理收回,已使用陈旧或损坏的要折价赔偿。
二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免税政策,严禁将在进口免税期内的教学、科研设备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凡有发生的一律追回。否则按偷漏国家关税对相关责任人和所属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二十二、任何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各单位和设备使用人、保管人都无权批准外借,经批准外借的固定资产,到期应及时收回,并按规定收取适当的租借费。
二十三、本办法由资产后勤处负责解释。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具、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
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
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
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应设置管理部门——图书室,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一、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入帐,并根据分类登记明细帐,明细帐总额必须与总帐的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总额相符。
二、单位内部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有台帐或借据,单位财务人员每学期要同资产使用部门和人员一次资产核查。
三、单位新购入固定资产,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下帐时凭政府采购票据和发票一起入帐。
四、每年要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自然损坏的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报损。发生短缺要查明原因。
五、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收回,不得无故丢失。
六、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实验员的台帐必须与财务的帐目相符,要有实验仪器使用、借用、维修、损坏登记本。
七、图书室的图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员的台帐要与财务的图书帐目相符。要有图书借阅和归还记录。
八、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得借给个人私用。
九、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维护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必须进行包赔(全额或部分)。
十、每年必须参加国有资产登记。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搞好资产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同时,也可以使有限的`资金较好地发挥作用,达到勤俭办事的目的。为此,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帐,给固定资产管理提出正确的数据。
2、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检查,查使用情况,查管理情况,查帐、卡、物三相符。
3、每年假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保养、维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中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进固定资产,要有保管员签字后方可报销,无保管员签字,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二、保管员对固定资产按类进行登记,凭总务处发放单分至部门进行管理。
三、对固定资产的借用,借用人要写出借条,经总务主任同意后(贵重物品经校长同意后),方能借用;保管员要按时收回,收回时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放置规定位置。
四、保管员要每学期同会计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每学期保管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写出清查报告。
六、凡固定资产,放假前必须交保管员处,保管员要有固定专门仓库。
七、捐赠物品必须入帐后方可领用。
八、固定资产位置变动更换需告之总务处及保管员。
九、未列条款按省市有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2、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①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②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③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④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⑤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3、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各部门、功能室为二级管理机构,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4、采购制度: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
5、资产登记与建帐: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6、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室。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总务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7、资产处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②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③报校务会审核;再申报局有关部门审核。
④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8、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务处。总务处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务会审核。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1、学校现有固定资产,按用途分拨,交由各部门使用,专人管理。
2、所有固定资产,要造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交由有关部门核对备案。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要定期检查,因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经管理人员填写报废单,经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签署意见和批准进行极废。
4、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失要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属因公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按责任的大小进行教育处理。
5、学校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便借给他人。属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属外借的,外借单位要有正式介绍信,并按时归还,如有丢失,要照价赔偿。
6、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单位审定申报,经主管校长批准,然后交由采购人员购置,所购置的物品,须由使用部门验收入库入帐。
(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报帐手续,须经会计和使用单位登记入帐,签署意见,交由主管负责人签证,方可报帐。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与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一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及分类
第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按规定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入账,集中管理。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定为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如图书、办公桌、文件柜、铁床、课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构筑物。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不动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各种设施等。
(二)专用设备: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各种仪器设备、电子设备、文体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办公事务用的家具设备包括:文印设备、交通运输、行政办公设备等。
(四)图书:包括图书馆、资料室藏书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种重要电子资料。
(五)其它资产: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装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及机构
第四条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根据隶属关系和业务特点,设校(总务处)、处(部)固定资产管理单位,组成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固定资产管理网络。
(一)在校长领导下,学校一级由主管副校长及总务处行使职能,负责固定资产总体管理(计划、购置、使用、维护维修报废),总务处直接管理学校房屋建筑、公用设施、各处(部)、服务部等财产。
(二)处(部)为二级管理单位,并设一名兼职人员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各处部负责人是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二)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实物账册的管理,并监督固定资产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三)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果。
(五)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拆除、改装和报废等工作。
(六)对实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工作,做好增减登录,做到账实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体系,并为上级部门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验收及入账
第六条购置。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归后勤处管理,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各处(部)在购置固定资产前,编制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纪检、学校财产(管理员)等的签名,按学校《物品采购制度》规定购置。
第七条验收。所有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按出入库登记管理,对招标批量采购直接进入使用部门的财产,事后也必须完美出入库手续,总务处要监督检查使用和发放登记情况。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填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时,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一定要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学校总务处检查执行情况。
第八条入账。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都必须到总务处登记,到财务室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登记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一)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在报销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学校固定资产入库单》、《学校固定资产领用单》、发票和供货方提供的购置清单;
(三)各单位不按以上程序办事,或提供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或购置价格明显过高时,总务处会同财务室有权不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报销手续,擅自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九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体系。后勤处负责建立全校《固定资产总台账》《固定资产分处(部)明细账》,各处(部)要有《固定资产登记簿》,库管员建立《出入库登记清册》。
第十条建立对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各处(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一)总务处的账目每年对账一次,各处(部)每学期对账一次,也可不定期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账本,并督促、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从而保证总分类账户核算的正确性和账目登记的统一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调拨及维修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是指人员调动后固定资产随之在学校各处室之间发生的移动。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校内互相借用,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借用的固定资产必须按期返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凡涉及学校内部两个使用部门之间的调拨,都要办理有关调拨手续,并且变动部门和总务处须相应调整账目。
第十四条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调拨,回收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维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安排人员维修。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置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处理(报废、报损、丢失、积压、拆除、调出等),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和处理应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统一办理有关资产处置审批手续,资产处置后,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清单,总务处和财务室根据清单和实际交易价格分别调整有关账目,各使用单位也同时做好有关账务处理。
凡擅自处理固定资产者,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对严重侵害国有资产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分,同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资产的一切收入所得,资产有偿调拨的所得收入,闲置、多余资产变卖收入、赔偿收入(含投保资产的保险赔偿金、责任个人赔偿费用)等,报废资产残体的收入,一律上交学校。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如丢失、损坏或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立即查明情况,及时上报总务处,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各处(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都要落实到人(兼职)、规定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二十一条未经学校领导和总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学校的固定资产作为它用或相互转用。凡固定资产需出校时,须持有总务处开出的出门证,校门卫方可允许出门。
第二十二条工作变动或退休退职在离开前,应及时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种设备,完善手续。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毁损处理原则。
(一)因管理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资产原值赔偿。
(二)因个人责任造成损失的,个人应承担全部赔偿。
(三)对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所在处(部)须立即上报,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四)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售、报废、报损固定资产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处室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赔偿损失。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中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长领导、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保管入账
2.新购、调入或自制的财产,须先经过验收统一编号登入各类账册,然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3.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账、报销手续。
4.总务处及部门账册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5.学校房屋、设备、家具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6.学校的'一切仪器、教学用具等不得借给个人,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要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出借手续。
7.各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对国家物资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才可离职。
8.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9.财产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原则上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报组室负责人签具意见后报有关领导审批方可报损,无故损坏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要酌情赔偿。
10.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11.每学期各部门财产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资产或材料物资运出校门要凭学校签发的出门证。无证运出,传达室人员对无证携出物品有权扣留。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根据市教委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我校领导非常重视,结合我校情况,制定办法如下:
一、明确国有资产的限额,即1.单价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类物品。
二、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保管建账,分为:总务处、电教实验、音体类、图书部门建实物明细账。
三、每年暑假7月份对固定资产清点一次,由固定资产“三级核算会计”及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进行实物清查、清点,由部门实物保管员与明细账会计对账,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按规定审批后,会计进行调帐。
四、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时间为3月和10月,制定国有资产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购置固定资产时,部门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两份,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自留一份,附一份与购物收据报会计室做账。
六、调拨的固定资产,实物保管员凭调拨单填制一式两份“固定资产验收单”与明细账会计共同验收;报废转让的固定资产部门保管员填制盘亏表并说明原因,经领导小组审批,1000元以上需报主管局审批,此表作为会计调账依据。
七、对于“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年底要装订,保管员自存备查,主办会计视为会计资料造册归档管理。
八、对于非正常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要赔偿损失。
九、对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交到总务处。
十、“三级核算”会计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执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进一步改正。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学校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采购的物资要适用,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4、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5、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室负责人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成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6、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室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校长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1、学校内部调整时,由管理部室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室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七、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管理措施:
(1)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记录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处室管理员(包括班级)应当贯彻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保证完好和使用。
(2)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有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3)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状况检查和考核制度。
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成果纳入个人的奖惩。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采购制度
4.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似。
5.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学校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6.采购的物资要合用,防止盲目采购导致积压挥霍。
三、验收入库制度
7.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8.入库时要辨别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看待,妥善保管。
9.库房验收时应认真检查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等并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否则不予入库。
10.不得将验收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调换。
11.入库时要辨别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看待,妥善保管。
12.对入库的教学设备有关部室负责人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毕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1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状况。
四、造册登记制度
14.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
15.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试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16.准时完毕上级部室布置的多种报表。
五、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7.仓库寄存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18.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出,须偿还仓库。
19.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0.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21.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22.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23.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偿还工作。
24.偿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25.赔偿措施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室缴款。
六、财产报废制度
26.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立案记录,根据实际状况酌情处理。
27.报废的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8.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阐明,并要经校长同意。
29.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七、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30.学校内部调整时,由管理部室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室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2.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八、资产清查制度
33.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34.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详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与。
35.清查措施以核算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措施为辅,以到达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同意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汇报,以便核查。
九、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36.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认真组织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组织贯彻上级教育领导机关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3)组织领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布署管理任务,制定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全校的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
(5)审查同意学校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清查等重大经济事项。
(6)确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任命、配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37.副组长职责:
(1)协助校长组织全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 领导各个职能部室实行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计划。
(3)组织召开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协调处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组织有关部室研究并向校长提出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的提议。
(5)主持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38.对各职能部室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9.学校报账员职责:
(1)组织起草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2)协调其他部室实行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3)组织实行全校固定资产清查。
(4)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维修、养护、保管、使用等常规工作。
(5)详细组织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考核。
40.固定资产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
(2)审核、汇总购建申请,草拟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3)参与仪器设备物资购置,以及修缮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4)详细办理、审核固定资产增长、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手续。
(5)详细实行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记录工作。
(6)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对固定资产实行实物量控制,定期组织亏及、部室管理员查对账目和实物。
(7)对全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对部室管理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部室管理员会议。
41.部室管理员职责:
(1)参与起草本部室固定资产管理措施和管理规程。
(2)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固定资产分布表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管理和登记。
(3)申报购建计划。
(4)参与本部室固定资产的购建论证、招标、采购,并详细负责办理验罢手续。
(5)负责保管、养护、维修本部室固定资产。
(6)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7)负责本部室固定资产清查和记录等工作。
(8)提出本部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9)检查、汇报本部室固定资产平常使用状况。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和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各部室管理员(包括班级)应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者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并且按照管理规定具备手续。收回时进行勘验。
学校固定资产实行每期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开学初登记,中途检查,学期结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的奖惩。并且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2-18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5-15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优秀)05-15
[推荐]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16
某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2-09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篇06-13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03-26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03-29
(集合)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篇01-09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集锦15篇)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