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厂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当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范围:
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车间生产管理制度
1、我厂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接受健康检查,并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与生产。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3、上岗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3.1进车间前,必需穿戴干净统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3.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3.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需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3.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原料和成品,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与不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
3.6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
3.7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车间。
3.8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手机等。
4、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必需穿指定工作服,方可进入车间。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剂、清毒剂、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特地库房或柜橱内,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6、上班时,物料员须准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根据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当进行。
7、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需保持肯定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不得说笑谈天,交头接耳。操作时必需按要求工作,同时必需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觉问题并准时向质检及车间主任反映,不行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需严格根据品质要求作业。
8、每道工序必需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协作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9、全部员工必需根据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
10、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便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不得偷窃公司物品。如发觉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
11、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方可离开,限时非常钟内。
12、上班留意节省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3、员工之间须相互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峻惩罚。
14、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消失迟到、早退和旷会。
15、本车间鼓舞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纳依据有用价值予发嘉奖。
二、清洁卫生制度
1、车间工人要保持机器设备的清洁洁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处处乱放,车间主任要保持办公桌的整齐洁净。
2、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交接下班。
工厂管理制度 篇2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规定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厂和有关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冶金企业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贯彻执行。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本规定只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提出了要求,对非通用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已有的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对岗位上有关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程,由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特点和不同条件具体制定。
4.2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分级标准,参照《设备技术状况管理规定》中关于设备技术管理通则执行。
对电气设备的维护标准,参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中设备维护分级标准。
4.3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计划的定期检修,须对主要电气设备订出其检修周期和基本内容,本制度中没有规定的设备检修周期和内容,均可按照各类设备的.技术特性和使用经验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4.4各类设备的规定
4.4.1电动机的规定
电动机(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计划检修,分为不解体检修和解体检修两种,其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规定如下:
4.4.1.1不解体检修
凡电机连续运行3~6个月时,应进行一次,其检修主要内容有:
1用干燥空气,吹去电机内部灰尘,擦去油污;
2检查各处接线头是否松动,各部位紧固螺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打开轴承小盖,检查是否缺油;
4测量电机绝缘,并做记录。
4.4.1.2电机解体检修
分为大、中、小修三种。其规定如下:
类别电机类型大修周期中修周期
第一类连续运转的鼠笼型电机7~10年3~4年
第二类连续运行的绕线式电机10~20年3~4年
第三类短期运转起、停次数频繁的电机3~5年1年
第四类10kv高压电机20~25年4~5年
第五类主变流机组、轧钢直流电机20~25年4~5年
第六类z系列直流电机、中小容量电动发动机8~12年2年
1电机大修内容一般为:
a.定子和转子全部或局部更换线圈;
b.机械结构检查试验或做改造性的加固处理;
c.集电环换新或做表面处理;
d.轴瓦(滚珠)更换,轴承修理和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更换;
f.笼型电机转子铜条与转子短路环焊接处检查,对裂口和松动处做补焊处理;
h.转子找平衡、转数在1000转/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电机转子,要做动平衡试验;
y.电刷架检修、部件更换调整;
o.机壳修理、喷漆。
直流电机除上述项目外,尚需进行:
p.整流子清扫试验或进行表面磨光、开沟、捣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换;
k.升高片修理,更换绝缘,重新绑扎加固,有断裂者,修补或更换;
y.均压线圈全部更换绝缘和绑线;
n.转子整体干燥和浸漆。
2电机中修的内容一般为:
a.定子或转子(包括主补极)线圈清扫做绝缘试验,并做直流耐压。对局部和个别绝缘值低的线圈进行处理;
b.电机机械结构检查,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电环、修理和加工磨光;
d.轴瓦研磨,对超过间隙者做更换钨金、轴承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检查,对松动者进行更换及做平衡试验;
f.定、转子干燥喷漆,直流电机电枢进行浸漆处理;
g.调整刷架及其排列,检修和更换零件。
3电机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厂(单位)可根据电机具体使用状态、运行情况自行决定。原则每隔1~2年进行一次,其检修内容一般规定为:
a.定子或转子分解抽出清扫,并做检查;
b.局部或个别绝缘薄弱部位进行绝缘处理;
c.轴瓦(滚珠)检查、换油;
d.整流子、集电环表面清扫,刷子个别更换调整。
4.4.2对变压器的规定
类别变压器型号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电力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30~40年6~8年1年
第二类整流变压器、起动自偶变压器和充油电抗器25~30年5~6年1年
第三类电炉变压器15~18年3年6个月
第四类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30~35年10年2年
4.4.2.1变压器大修内容一般为:
a.高、低压侧线圈全部更换;
b.铁磁机构检查,穿芯螺栓绝缘套管更换,矽钢片表面绝缘脱落者,重新涂绝缘膜;
c.更换对地绝缘层和高低压间绝缘套筒,以及更换全部钢纸油道和钢纸垫片;
d.分接开关检修,分解清理;
e.对线圈各部分压紧的机械结构进行检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绝缘油过滤,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垫片更换;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进行耐压试验;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油翅风扇分解清理,电机检修;
i.全部变压器外表喷漆。
4.4.2.2变压器在中修内容一般为:
a.1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在检修抽芯前,必须进行线圈绝缘泄漏试验;
b.变压器解体,吊出芯子进行各部位检查,包括线圈固定位置,压紧螺栓的紧固程度、分接开关的接触情况和机械位置等;
c.用变压器油冲洗线圈、油道、垫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积物;
d.对绝缘
电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处理;
e.油缸清扫,止油门修理,油翅清刷,漏油处处理;
f.变压器油过滤,并做化学试验,含酸性超过规定者,应做除酸处理;
g.油枕、防爆管冲洗,干燥剂更换;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
i.瓷套管检查、清理。
4.4.2.3变压器小修内容一般为:
不抽芯检查,只做外部清扫和检修。包括缸盖清扫、瓷套管清扫;绝缘油处理和增添;检查冷却装置、瓦斯继电器装置;检查各部有无漏油现象;呼吸器内干燥剂颜色是否正常。
4.4.3低压开关盘的规定(包括电磁站控制盘,低压线路开关控制设备)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在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6年2年6个月
第二类在正常环境中16年4年1年
属于第一类的电磁站是:轧钢电磁站和加热炉电磁站、链炉房电磁站、炼钢炉电磁站、电炉电磁站、烧结电磁站等。
属于第二类的电磁站是:主电室控制操作盘和机电修配车间电磁站、水泵房电磁站、空气压缩机房电磁站等。
4.4.3.1开关盘大修内容一般为: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
1动力和操作线路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控制盘修理,控制开关的部分备件或整体更换;
3控制器分解清扫,更换磨损部件及接点;
4电阻器分解清扫,做必要的更换;
5各种刀闸的修理及仪表校验。
4.4.3.2开关盘中修内容一般为:
1动力和控制台线路接头检查局部绝缘破裂要完善处理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清扫,开关换接点,刀闸开关修理;
3电阻器清扫检查。
4.4.3.3开关盘小修内容一般为:
1吹灰、清扫、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离措施后,母线也要清扫干净;
2检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异常现象,并拧紧各部位的螺栓;
3检查熔断器,熔片要完整,接触应良好;
4检查刀开关在合闸状态时,接触应良好;
5检查检修接触器、控制继电器、磁力起起动器的触头及各弹簧和消弧罩;
6检查检修行程开关的凸轮、接头及弹簧等;
7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绝缘,并记录之;当低于规定值时,或与上一次记录相比较,有显着下降时,应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
4.4.4天车电气控制设备的规定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甚至为频繁作业率很高者5年1年2个月
第二类比较多尘、潮湿或高温环境中运行,起停次数及作业率仅次于第一类者6年1年4个月
第三类一般环境下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比较频繁者10年2年6个月
第四类良好环境下运行,起停次数不频繁者15年5年1年
属于第一类天车是:炼钢厂加料、浇铸等天车;炼铁厂铸造车间铁水天车、水渣池天车。
属于第二类天车是:轧钢厂天车、烧结厂装料天车、炼铁厂炉台天车等。
属于第三类天车是:炼钢厂原料天车、轧钢厂成品天车。
属于第四类天车是:主电室内检修用的天车、水泵站内检修用的天车、主机室内检修用的天车。
4.4.4.1天车控制设备大修内容是:
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其主要项目如下:
1动力和控制线路经过试验,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配电盘及盘上控制设备更换及备件修理更换;
3控制器解体检查,更换损坏件或整体;
4电阻箱整箱或部分电阻片更换,或解体清扫;
5刀闸整组或部分线圈更换,或分解清扫修理;
6滑线和滑线支架更换或修理。
4.4.4.2天车电气控制设备中修的内容是:
动力线路或控制线路检查修补、更换磨损的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接头检查,对绝缘不良的线路进行绝缘修补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上局部元件更换;
3刀闸开关、滑线进行检查清扫;
4更换局部电气控制开关,清扫电阻箱。
4.4.4.3天车电控设备小修内容是:
1检查检修电动机(按电动机的规定执行);
2检查检修电磁铁抱闸,各种极限开关务必使用可靠;
3检查检修电磁控制盘及一、二次接线;
4检查检修各种类型的控制器、接触器、磁力启动器等;
5检查检修大车磨电砣(集电砣),使其接触良好;
6检查清扫各种绝缘瓷瓶,清扫电阻器(或频敏电阻器)上的积灰;
7测定各电气部件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5断路器的规定
一般断路器在运行中切闸三次短路电流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工作。
4.4.5.1断路器外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①检查与紧固断路器套管与母线的接头、检查套管与瓷瓶、特别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纹损伤;
②清扫各部灰尘,紧固各部位螺栓;
③测量三相接触电阻,三相同时接触状态及测定其触头行程;
④检查漏油、漏气现象;
⑤检查操作机构及操作头是否灵活、可靠,保证合、分闸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无卡擦及自动脱扣现象;
⑦检查信号及操作回路,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闸试验。
4.4.5.2油开关内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1检查内部是否完整和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套管有无脏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无变形和闪络痕迹,以及接点烧损情况;
3检查接点接触情况是否严密,并检查接点是否同时接触;
4彻底清扫内部,并更换绝缘油;
5同时要做外部检查与清扫。
4.4.610kv高压开关柜要配合线路检修,一年进行一次停电清扫,对周围环境较脏的地区,六个月检修清扫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4.4.
6.1检查母线引线、隔离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操作机构等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4.4.6.2检查端子板螺栓接点有否松动及隔离开关接点检查修理、仪表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等。
4.4.6.3检查各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
4.4.6.4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对母线进行清扫检查。
4.4.6.5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统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7防雷装置的规定
4.4.7.1避雷针每年四月中旬以前应做一次检查,包括本体及联结线,并测试接地电阻值。
4.4.7.2各类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线路停电,安装投运,十一月后结合线路停电将它拆回试验检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装使用(室内母线上避雷器不拆)。
1阀型避雷器的复查项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无脏污、破裂或烧损现象;
b、引出线有无移动断股,内部绝缘物有无甩裂脱落和溶化流出现象;
c、进行绝缘电阻值测定和泄漏电流值测定;
d、新避雷器应进行工频放电测定。
2氧化锌避雷器的复查试验项目为:
a、电阻的测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锌避雷器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mω。
b、测量1ma(直流)时的参考电压u1ma和75%u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装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处理,以保证变压器、避雷针、避雷器、高压开关柜等的安全运行。
4.4.9对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每年春季进行一次绝缘试验和清扫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质应做检查,如无特殊变化,一般3―5年换油一次。
4.4.11电力电缆每年做一次绝缘检查,包括绝缘值的测定,直流耐压和测量其泄漏电流,同时检查电缆头的外表情况。
4.4.11.1新敷设的电缆,在投入运行三个月后应试验一次其技术数据,如无特殊变化,以后可按每年试验一次。
4.4.11.2根据试验结果列为不合格,但经过综合判断允许在监视条件下投运的电缆,其试验周期应比标准规定缩短,如果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三次以上的再试验,其缺陷特性没有变化,则可以认为合格。
4.4.1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应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维护检修,其检修主要内容是:
4.4.12.1清理瓷瓶,紧固各部位螺栓。
4.4.12.2检查各熔断器是否良好,接触是否严密。
4.4.12.3检查电容器的补充是否有裂纹、凸出、渗油及其它异常现象。
工厂管理制度 篇3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
7、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8、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办公室不定期检查、评比。
9、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炊具、不得吸烟、不得使用电褥子及功率超过50瓦的电器。人离熄灯,断电源,宿舍严禁吸烟。
10、其他未涉及事项由主管经理负责解释。
11、员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区内无住所可申请住宿;住宿员工均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
12、宿舍长负责宿舍卫生清扫工作安排,维持就寝秩序,维护各项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13、出现住宿员工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况,宿舍长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宿舍长应上报院长。
14、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所有公共设施(如电视机、洗衣机、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宿舍长,情节严重时宿舍长应上报院长。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处罚。
15、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开除等),应于离职之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迁出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16、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17、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18、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9、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20、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21、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22、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条例严格遵守,违者按事情轻重罚款10元——100元不等。
工厂管理制度 篇4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X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7.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7.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工厂管理制度 篇5
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离职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流程、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面试评估标准。
2.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培训计划、能力提升路径及职业发展规划。
3. 考核制度: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周期和结果应用规则。
4. 薪酬福利:规定工资结构、奖金发放、福利待遇等政策。
5. 员工关系:包括合同管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员工权益保护等。
6. 晋升与调动:设立晋升通道、岗位调整程序和标准。
7. 离职管理:明确辞职、解雇、退休等程序和补偿政策。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人事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 公平公正:制度应保证所有员工在招聘、考核、晋升等方面享有公平机会。
3. 透明度:各项政策和流程需公开透明,使员工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
4. 可操作性:制度应详细、具体,便于执行和监督。
5. 动态调整:随着组织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制度需适时更新和完善。
工厂管理制度 篇6
电力行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火电厂是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主要发电形式之一。随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提升,火电厂的内部生产过程较为复杂,应用设备也较为庞大,在生产环节中存在众多的干扰因素,为保证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管理是其重要的工作手段和必然发展趋势,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火电厂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火电厂在我国已经具有较长的应用历史,同时在其不断的工作中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与此同时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火电厂的众多生产设备已经逐渐被智能控制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取代,这些因素都为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进而使一些火电厂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和漠视态度。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以及工作经验能够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但是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仍是决定其工作行为的'关键,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则会导致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对于生产设备没有定期进行安全维护或者维护措施不规范,检修项目没有落实责任考核制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电力生产企业留下潜伏的安全隐患,限制了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火电厂正常的生产运行能够源源不断地为社会进行电力的生产和输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则会造成电力生产和供电设备的损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给电力生产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同时电力系统的瘫痪,会导致大面积的停电现象,严重影响社会民众的正常生活,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甚至会造成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造成灾难性的严重后果,也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能够使火电厂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被排除,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最大程度地保证火电厂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同时,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火电厂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可行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火电厂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需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利用制度的完善来有效管理和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以及责任人,管理人员需要督促相关管理制度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实,通过制度的建设和不断完善,促进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3.2、加强对火电厂的电力设备检修工作
火电厂的生产运行主要依靠电力生产和输送设备进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管理监督部门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定期对相关生产运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在维护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完善,对于火电厂的生产区域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检修工作质量。另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对于设备的正常运作程序有深入的了解,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3.3、加强对火电厂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现代化的电气生产设备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火电厂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责任意识的强化使其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技术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的出现,有效降低安全隐患,进而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另外,火电厂还可以建立安全管理和生产的综合考核制度,对于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的工作表现予以奖励,对于存在工作疏漏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进而促进其在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现。
4、结论
火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秉持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日常生产运行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行为,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以及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服务。
工厂管理制度 篇7
1、职责
技术部负责设备的采购与配备。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管理、检修、维护和保养。各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生产设备控制工作。
2、设备的正常使用
(1)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2)重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岗、定机),并由机修人员实施监督,严禁违章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交接班时,应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办理交接手续。
3、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1)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洁、润滑、安全的`良好状态。若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操作者应立即停机,通知机修车间进行处理。
(3)容易接触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机械的润滑,使用植物油作润滑剂,不得使用机油等矿物油脂作润滑剂。
(4)根据生产设备的使用价值及重要程度,对生产设备实行分类管理和定期检修。
(5)在用设备小修由检修工负责,操作人员配合,并及时填定维修记录。
(6)在用设备大修由生产部根据使用情况及使用年限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审核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年度大修计划,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组织实施。
(7)设备大修完毕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组织质量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应保证大修后的设备基本达到正常设备的生产能力和精度。
(8)生产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做好隔离和卫生工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如因设备修理造成产品污染,须及时清除并销毁污染产品,严禁受污产品进入生产环节。
(9)设备备(配)件的购置,由机修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向生产部申请,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交技术部采购。
4、设备的清洗
生产前及生产后完成,须认真清洗各类生产设备、工用具。设备内部、工用具的清洗必须使用无毒清洁剂和经消毒灭菌处理过的清水。
5、设备事故处理
(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未确定纠正措施的不放过。
(2)设备事故的处理方法:一般事故由生产部签署处理意见后安排人员处理;重大事故由技术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设备事故的处理记录由生产部妥善保存、归档。
(3)设备报废,由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审核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二、范围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工厂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行以预防维修为基础、以点检定修为核心的全员维修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点检就是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检查的过程。以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生产厂,对生产操作者、维修工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二、点检制
第五条点检依据周期和方法不同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四大类,日常、定期点检是由岗位设备操作工完成,专业点检由机电维修工完成,精密点检由厂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第六条设备点检制的组织机构、维修管理体制、业务分工和职责:
1.厂设备科职责:
1)参加制订、修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的技术标准、制订点检周期表。
2)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和点检作业计划。
3)实施点检作业,对应进行精密点检的设备按点检线路按时认真进行现场点检,并做好记录。并对生产工人的日常点检、维修工人的专业点检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确认岗位点检,维修巡检记录。
4)搜集点检信息,设备有问题要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下达临时维修计划,并督促实施。
5)编制检修计划,制定维修备品备件、材料计划。
6)参加设备事故故障分析,提出修复和预防意见。
7)做好检修记录,验收检修项目。
8)做好设备运行状态管理。
9)协同有关人员对现场设备实施简易诊断和专业诊断。
10)制订计划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深化点检定修的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
2.岗位设备操作工日常、定期点检职责:
1)认真执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操作好、维护好、修理好本岗位设备。
2)岗位运行设备日常点检的基本内容:检查、修理、调整、清扫、给油、排水等。
3)在当班时间内,按照日常、定期点检的标准和内容规定,认真逐项进行点检,并做好记录。
4)当发现设备部位实际状况超过标准值或异常现象时应做好记录,应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通知班组长、车间主任、厂设备科,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对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5)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认真接受厂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对点检问题的确认、检查、考核,认真向工程技术人员反映设备状况。
3.生产岗位设备操作班长、组长、车间主任日常点检职责:
1)除认真执行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外,要督促检查本班组、本车间各岗位点检的执行情况,及时收集点检信息,编制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备件、材料计划),上报厂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及组织检修后的验收;设备有异常或缺陷时,暂时又解决不了,应采取操作措施进行补救,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本班组、车间人员的日常、定期点检进行技术指导,及时总结点检和维护设备的情况,填写规定的记录。
4.机电维修工专业点巡检职责:
1)按照规定的点检标准、周期和项目,认真做好设备点巡检,并做好记录。
2)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的,应向上级报告。设备状况及处理经过要认真做好记录。
3)交接班时应将点巡检情况交接清楚。服从设备科布置的有关点检和重要监视设备的项目。
4)依照工序服从的原则,按照点检方提出的日常检修、定修计划,临时抢修任务积极进行检修作业。
5.厂长、设备副厂长职责:
厂长为点检定修制创造条件并大力推行,设备副厂长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厂对所有设备按照《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实行点检的设备进行登记、造表,考核点检执行率。各岗位的日常点检记录表、点检员业务用表以及汇总各级点检情况的记录表、检修通知单、检修质量验收单和各种计划表由各分厂自定。
第八条在推行深化设备点检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有关设备技术规程、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三、定修制
第九条主作业线设备是指该设备的停机对全公司(或本厂)生产计划的完成有影响的设备。普通作业线路设备是指该设备停机后并不影响计划的完成的设备。
第十条生产线路的检修分为日修、定修、年修。
1、日修:不需要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日常计划检修。
2、定修: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计划检修。定修是按照一定的模式有计划的进行,定修日期(周期)是固定的(在不同时期可做相应调整),每次检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年修:连续几天或十几天进行的定修。有些重要设备虽不在主作业线上,但长时间的检修使主作业线生产受到影响或有很大威胁,这样的检修也应当作年修来安排和管理。
第十一条日修由各厂根据设备点检情况,编制检修计划自行组织来完成。
第十二条定修要纳入公司生产计划,由公司设备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依据设备点检信息和定修要求编制检修计划,由各厂报设备部平衡后下达执行。定修计划编制时日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定修计划,定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年修计划。
第十四条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检修计划,并上报设备部,同时各厂要作好备件、材料准备。设备部平衡后,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设备的技术状态确定计划检修时间段(一般规定在每月底),提前3天下达检修计划,同时由设备部主持召开计划检修会议。
第十五条计划检修会议要确定的事项:
1、检修的时间带(考核值)。
2、检修的项目、联络方式、联络人。
3、停电时间、安全联络、挂牌检修等安全事项。
4、后勤保障项目。
5、煤气设施检修,煤气区域动火,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定修的实施:
1、定修内容确定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有的项目检修人员要提前介入,充分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包括安全预知活动和检修前的安全确认),一般在开始检修前30分钟到达现场,准备检修。
2、定修期间厂级间协调由安全生产部负责,需要设备部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定修由公司调度统一协
调。
3、施工完毕试车验收程序:c、d类设备由生产操作工及班组长、车间主任汇同检修人员进行,厂设备科组织确认;b类设备由分厂设备副厂长组织确认;a类设备由设备部、安全生产部参加试车验收并组织确认。各厂设备科要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对a、b类设备报设备部备案。
第十七条定修结束后,召开定修总结会,对本次定修在组织、指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相互交流意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进工作。
第十八条实行定修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利用定修安排小型改造项目,利用年修安排较大改造项目,利用大中修安排大的改造项目,不断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装备水平。
四、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起草修订,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点检管理制度》、《定修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工厂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行以预防维修为基础、以点检定修为核心的全员维修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点检就是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检查的过程。以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生产厂,对生产操作者、维修工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二、点检制
第五条点检依据周期和方法不同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四大类,日常、定期点检是由岗位设备操作工完成,专业点检由机电维修工完成,精密点检由厂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第六条设备点检制的组织机构、维修管理体制、业务分工和职责:
1.厂设备科职责:
1)参加制订、修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的技术标准、制订点检周期表。
2)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和点检作业计划。
3)实施点检作业,对应进行精密点检的设备按点检线路按时认真进行现场点检,并做好记录。并对生产工人的日常点检、维修工人的专业点检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确认岗位点检,维修巡检记录。
4)搜集点检信息,设备有问题要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下达临时维修计划,并督促实施。
5)编制检修计划,制定维修备品备件、材料计划。
6)参加设备事故故障分析,提出修复和预防意见。
7)做好检修记录,验收检修项目。
8)做好设备运行状态管理。
9)协同有关人员对现场设备实施简易诊断和专业诊断。
10)制订计划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深化点检定修的`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
2.岗位设备操作工日常、定期点检职责:
1)认真执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操作好、维护好、修理好本岗位设备。
2)岗位运行设备日常点检的基本内容:检查、修理、调整、清扫、给油、排水等。
3)在当班时间内,按照日常、定期点检的标准和内容规定,认真逐项进行点检,并做好记录。
4)当发现设备部位实际状况超过标准值或异常现象时应做好记录,应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通知班组长、车间主任、厂设备科,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对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5)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认真接受厂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对点检问题的确认、检查、考核,认真向工程技术人员反映设备状况。
3.生产岗位设备操作班长、组长、车间主任日常点检职责:
1)除认真执行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外,要督促检查本班组、本车间各岗位点检的执行情况,及时收集点检信息,编制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备件、材料计划),上报厂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及组织检修后的验收;设备有异常或缺陷时,暂时又解决不了,应采取操作措施进行补救,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本班组、车间人员的日常、定期点检进行技术指导,及时总结点检和维护设备的情况,填写规定的记录。
4.机电维修工专业点巡检职责:
1)按照规定的点检标准、周期和项目,认真做好设备点巡检,并做好记录。
2)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的,应向上级报告。设备状况及处理经过要认真做好记录。
3)交接班时应将点巡检情况交接清楚。服从设备科布置的有关点检和重要监视设备的项目。
4)依照工序服从的原则,按照点检方提出的日常检修、定修计划,临时抢修任务积极进行检修作业。
5.厂长、设备副厂长职责:
厂长为点检定修制创造条件并大力推行,设备副厂长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厂对所有设备按照《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实行点检的设备进行登记、造表,考核点检执行率。各岗位的日常点检记录表、点检员业务用表以及汇总各级点检情况的记录表、检修通知单、检修质量验收单和各种计划表由各分厂自定。
第八条在推行深化设备点检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有关设备技术规程、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三、定修制
第九条主作业线设备是指该设备的停机对全公司(或本厂)生产计划的完成有影响的设备。普通作业线路设备是指该设备停机后并不影响计划的完成的设备。
第十条生产线路的检修分为日修、定修、年修。
1、日修:不需要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日常计划检修。
2、定修: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计划检修。定修是按照一定的模式有计划的进行,定修日期(周期)是固定的(在不同时期可做相应调整),每次检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年修:连续几天或十几天进行的定修。有些重要设备虽不在主作业线上,但长时间的检修使主作业线生产受到影响或有很大威胁,这样的检修也应当作年修来安排和管理。
第十一条日修由各厂根据设备点检情况,编制检修计划自行组织来完成。
第十二条定修要纳入公司生产计划,由公司设备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依据设备点检信息和定修要求编制检修计划,由各厂报设备部平衡后下达执行。定修计划编制时日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定修计划,定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年修计划。
第十四条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检修计划,并上报设备部,同时各厂要作好备件、材料准备。设备部平衡后,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设备的技术状态确定计划检修时间段(一般规定在每月底),提前3天下达检修计划,同时由设备部主持召开计划检修会议。
第十五条计划检修会议要确定的事项:
1、检修的时间带(考核值)。
2、检修的项目、联络方式、联络人。
3、停电时间、安全联络、挂牌检修等安全事项。
4、后勤保障项目。
5、煤气设施检修,煤气区域动火,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定修的实施:
1、定修内容确定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有的项目检修人员要提前介入,充分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包括安全预知活动和检修前的安全确认),
一般在开始检修前30分钟到达现场,准备检修。
2、定修期间厂级间协调由安全生产部负责,需要设备部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定修由公司调度统一协调。
3、施工完毕试车验收程序:c、d类设备由生产操作工及班组长、车间主任汇同检修人员进行,厂设备科组织确认;b类设备由分厂设备副厂长组织确认;a类设备由设备部、安全生产部参加试车验收并组织确认。各厂设备科要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对a、b类设备报设备部备案。
第十七条定修结束后,召开定修总结会,对本次定修在组织、指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相互交流意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进工作。
第十八条实行定修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利用定修安排小型改造项目,利用年修安排较大改造项目,利用大中修安排大的改造项目,不断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装备水平。
四、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起草修订,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点检管理制度》、《定修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工厂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3.12.4质量保证材料;3.12.5工程业绩资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 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厂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规范清洗消毒的管理
2.适用范围
管道、设备清洗消毒。
3.职责
生产科(车间)负责对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
4.程序
4.1人员卫生
凡是进入车间得人员的工作衣物按正常衣物洗涤干净。
4.2设施及环境
4.2.1地面、下水道沟槽。清扫异物,用洗涤剂刷洗,清水冲净。
4.2.2墙、窗、玻璃、顶。清扫异物,刷洗,清洗冲净。
4.2.3灯用抹布擦净灰尘,保持清洁即可。
4.2.4过水池、洗手池。
每日清洗一次,冲净异物,用刷子蘸洗洁剂刷洗,清水冲净。
4.2.5管道:
每日对管道内外清洗、保养一次,做好定期维护。
工厂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3.职责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4.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和使用。
3.4.3检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检测设备的管理
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使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计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使用时有适宜的环境条件。
工厂管理制度 篇14
住宅小区保安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是保障小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基础,有效防止外部威胁,维护小区安宁;另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增强业主满意度,树立物业管理的良好形象。
工厂管理制度 篇15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罚5元。
二、严守工作岗位,上班不许做与工作无关的杂事、杂活。
三、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遵守纪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第一、不安全不工作,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停电。
四、严格按质量标准作业,把好质量关,对本职工作负责。
五、在工作场地中,要保持场内附近清洁卫生,下班时打扫所在场地,物料要摆放整齐。
六、遵守劳动纪律,不旷工、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七、服从领导和听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班长交给的任务,要随叫随到。
八、上班期间不许打闹、斗殴,中午严禁喝酒。
九、在工作中使用工具、物品时,凡丢失者、损坏者均按原价赔偿。
十、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给各班班长或上级及时汇报。
十一、请广大劳动职工严格遵守以上各项制度,如有违章者, 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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