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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2 07:44:3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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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1

  1、 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2、 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

  3、 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

  4、 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

  5、 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

  6、 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7、 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

  8、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3%,中药为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9、 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上报分管院长。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本院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历年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处方管理

  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

  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

  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处方三日内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5、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倍罚款。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

  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

  7、住院病人用药必须在医嘱上记录,并注明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医生不得跨病区开药。

  8、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 ,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领导处理。

  9、药房处方必须按规定统一专人保管,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处理,不得遗失或烧毁。

  (二)药品管理

  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向药房借药。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

  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批准。

  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

  6、药剂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性,严格遵守药房规章制度,防止配错药、发错药、写错用法,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科室领导,迅速弥补纠正。

  7、药剂科应定期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

  (三)药库管理

  1、药品入库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坚决杜绝“四无”药品入库和质量不合格药品入库。做好入库药品的各种记录,并负责验收签字,接受药事委员会和院领导的检查监督。

  2、对长期积压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及时上报药事委员会及时作出处理。

  3、临床验证药品必须事先交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一律统一入库,由药剂科凭处方配发使用,验证费纳入医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得私分、截留,违者按贪污论处。

  4、药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妥善保管药品,防止失窃、霉变,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积压。

  (四)采购管理

  1、药品采购员应按医院药品采购计划,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药品采购,未经药剂科主任、药事委员会或分管院长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采购品种或改变进货渠道。

  2、药品采购实行“计划采购,择优定点,院长审批,库房把关,财务结算,回扣归公”的管理原则,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和配制,其它科室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进行采购、供应和配制(同位素放射性诊断的药品除外)。

  3、严禁“四无”药品及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物入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药品采购原则上必须以签订合同形式进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须科主任签字,10万元以上须经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字,不可避免的非合同性(电话购药)购药,应作好详细汇报记录,科主任必须经常检查监督。

  5、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贿赂,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让利”和各种名目的“回扣”(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包装费、促销费、验证费等应一律上交医院财务科纳入医院收入,个人不得私吞,科室不得截留,违反按贪污处理。

  6、药剂科主任不兼任药品采购员。

  (五)医院原有规定与上述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其他规定仍继续生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必须扣发当事人奖金,情节严重的,再给予行政处分。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3

  一、指导思想

  实习是课堂教学转入全面系统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新阶段,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在实习当中,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贯彻理论与实际统一的原则。加强“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教育学生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广大患者服务的检验人员。

  二、教学组织领导

  1.在医务科和药剂科双重领导下,以药剂科为主,具体负责制定本组实习计划。

  2.组织计划的实施和定期检查实习质量。

  3.对学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

  4.审批学生请假事宜等。

  5.各工作室实习结束前夕,由科室负责人和带教老师对每个学生进行政治、业务的考核和全面鉴定,记载在实习鉴定表上;全面实习结束,由医院给予总鉴定,记载在实习鉴定表上,并盖上实习医院公章密封交实习生带回学校。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4

  1、为保证教学质量,医院聘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为教师。

  2、理论大课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任课老师,临床小讲课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任课老师,临床实习必须由高年资(3年以上)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人员担任任课老师。实行带教老师资格审定制度。

  3、带教老师要充分了解实习大纲计划要求,指导学生参加病房或门诊的一切医疗活动。

  4、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指导实习医师书写病历,对各种医疗文书必须亲自修改并亲笔签字。

  5、严格医疗操作规范,带教老师必须亲自指导实习医师进行各种治疗、操作。基本操作的带教要规范,让学生有尽可能多的机会提高三基水平。

  6、按教学大纲要求和医学院校的具体安排,抓好学生的实习阶段操作能力诊断能力和病历书写能力的训练与考核,保证临床实习质量。

  7、以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态度、严密的作风(三严)培养实习生的科学精神、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医德医风。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的训练。采取启发式教学法,将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贯穿于教学。

  8、对待学生态度既要亲切又要严格要求,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随时了解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生的服务态度、学习成绩、劳动纪律等。

  9、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充分利用实习时间,不得随意减少学时。

  10、在每科实习结束前所在教研组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完成对实习生的鉴定、评分。

  11、教师在完成每学年的教学任务后,应做好自我述职与鉴定,接受医院的考核和考评。

  12、医务科、教研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在临床带教中的动态和情况,收集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13、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级教学人员职责。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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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1

  1、 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2、 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

  3、 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

  4、 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

  5、 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

  6、 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7、 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

  8、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3%,中药为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9、 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上报分管院长。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本院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历年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处方管理

  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

  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

  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处方三日内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5、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倍罚款。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

  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

  7、住院病人用药必须在医嘱上记录,并注明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医生不得跨病区开药。

  8、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 ,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领导处理。

  9、药房处方必须按规定统一专人保管,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处理,不得遗失或烧毁。

  (二)药品管理

  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向药房借药。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

  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批准。

  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

  6、药剂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性,严格遵守药房规章制度,防止配错药、发错药、写错用法,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科室领导,迅速弥补纠正。

  7、药剂科应定期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

  (三)药库管理

  1、药品入库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坚决杜绝“四无”药品入库和质量不合格药品入库。做好入库药品的各种记录,并负责验收签字,接受药事委员会和院领导的检查监督。

  2、对长期积压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及时上报药事委员会及时作出处理。

  3、临床验证药品必须事先交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一律统一入库,由药剂科凭处方配发使用,验证费纳入医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得私分、截留,违者按贪污论处。

  4、药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妥善保管药品,防止失窃、霉变,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积压。

  (四)采购管理

  1、药品采购员应按医院药品采购计划,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药品采购,未经药剂科主任、药事委员会或分管院长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采购品种或改变进货渠道。

  2、药品采购实行“计划采购,择优定点,院长审批,库房把关,财务结算,回扣归公”的管理原则,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和配制,其它科室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进行采购、供应和配制(同位素放射性诊断的药品除外)。

  3、严禁“四无”药品及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物入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药品采购原则上必须以签订合同形式进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须科主任签字,10万元以上须经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字,不可避免的非合同性(电话购药)购药,应作好详细汇报记录,科主任必须经常检查监督。

  5、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贿赂,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让利”和各种名目的“回扣”(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包装费、促销费、验证费等应一律上交医院财务科纳入医院收入,个人不得私吞,科室不得截留,违反按贪污处理。

  6、药剂科主任不兼任药品采购员。

  (五)医院原有规定与上述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其他规定仍继续生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必须扣发当事人奖金,情节严重的,再给予行政处分。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3

  一、指导思想

  实习是课堂教学转入全面系统学习、理论联系实际的新阶段,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在实习当中,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贯彻理论与实际统一的原则。加强“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教育学生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广大患者服务的检验人员。

  二、教学组织领导

  1.在医务科和药剂科双重领导下,以药剂科为主,具体负责制定本组实习计划。

  2.组织计划的实施和定期检查实习质量。

  3.对学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

  4.审批学生请假事宜等。

  5.各工作室实习结束前夕,由科室负责人和带教老师对每个学生进行政治、业务的考核和全面鉴定,记载在实习鉴定表上;全面实习结束,由医院给予总鉴定,记载在实习鉴定表上,并盖上实习医院公章密封交实习生带回学校。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4

  1、为保证教学质量,医院聘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医德医风高尚的医务人员为教师。

  2、理论大课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任课老师,临床小讲课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任课老师,临床实习必须由高年资(3年以上)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人员担任任课老师。实行带教老师资格审定制度。

  3、带教老师要充分了解实习大纲计划要求,指导学生参加病房或门诊的一切医疗活动。

  4、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指导实习医师书写病历,对各种医疗文书必须亲自修改并亲笔签字。

  5、严格医疗操作规范,带教老师必须亲自指导实习医师进行各种治疗、操作。基本操作的带教要规范,让学生有尽可能多的机会提高三基水平。

  6、按教学大纲要求和医学院校的具体安排,抓好学生的实习阶段操作能力诊断能力和病历书写能力的训练与考核,保证临床实习质量。

  7、以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态度、严密的作风(三严)培养实习生的科学精神、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医德医风。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的训练。采取启发式教学法,将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贯穿于教学。

  8、对待学生态度既要亲切又要严格要求,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随时了解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包括实习生的服务态度、学习成绩、劳动纪律等。

  9、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充分利用实习时间,不得随意减少学时。

  10、在每科实习结束前所在教研组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完成对实习生的鉴定、评分。

  11、教师在完成每学年的教学任务后,应做好自我述职与鉴定,接受医院的考核和考评。

  12、医务科、教研室应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在临床带教中的动态和情况,收集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13、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级教学人员职责。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