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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计量管理制度1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文库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
2. 计量器具的采购与验收
3. 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
4. 计量器具的校准与检定
5. 计量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6. 计量器具的记录与档案管理
7. 计量器具的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内容概述:
这些内容将详细阐述计量器具从购置到废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设备选型依据和标准- 采购流程和供应商评估- 初始精度检查与性能验证- 日常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 定期校验与维修制度- 超过使用年限或性能下降的设备处理- 记录表格设计与数据管理- 法规遵从性和内部审计要求
计量管理制度2
1、混凝土搅拌站有骨料称、水泥称、粉煤灰称、水称、添加剂称五种计量称,全部采用拉式称重传感器电子计量。
2、新购入的搅拌站由设备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整称重传感器,计量称通过工控机进行“电子称设置”。
3、计量称的检定、校准全部在“商品砼自动化生产管理系统”软件界面中进行,新装站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生产厂家来人共同完成计量称的检定工作,检定合格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计量合格证,搅拌站才能投入施工生产。
4、发生下列情形时需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
a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b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
c生产大方量混凝土前;d发生异常情况时。静态计量校验的加荷值应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加荷应分级进行,分级数量不少于5级。当静态校验结果超出法定计量部门检定误差范围时,必须找出原因,并由法定计量部门重新检定。
5、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量称需定期进行校准;搅拌站在外部设备或使用条件变化时,在使用电子计量称之前,必须校准电子秤。
7、搅拌站计量称的'校准工作必须有此项职责和权限的人员进行,操作员对称进行校准必须在搅拌站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计量管理制度3
为加强我公司和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总则
1.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供电所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本制度适应于供电所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所长、副所长和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计量管理的任务
2.1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
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计量管理的要求
3.1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公司(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执行。
3.5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6要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制度(电器仪表),如不按期送检,公司(局)计量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使用,供电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供电所不可向外单位外地区送检公司(局)计量器具。
4、监督管理与奖惩
4.1对供电所辖区内使用的计量表计,必须从严格计划、审核、选型、采购、入库、检验方面加以控制,严禁不合格品进入电网,确保计量值的准确可靠。
4.2对破坏计量器具以及人为制造致使计量器具计量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计量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能源计量配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能源节约和减排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能源计量配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能够准确测量能源消耗和使用情况,满足能源管理的需求。
(二)安全、稳定:能够正常运行,保持长期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高效节能:能提供精确的能源消耗数据,协助能源管理工作,推动节能减排。
(四)公平公正:能够保证各使用单位之间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建设能源计量配备。能源计量配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源计量仪表:应选用国家标准计量仪表,具有合格的计量性能和准确性。
(二)计量点布置:应根据用能设备、系统的特点和用能特点,布置合适的计量点。
(三)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应选择合适的数据传输方式,确保计量数据的实时传输。
(四)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应选用可靠、安全的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建设能源计量配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求调研:各使用单位应明确自身能源计量配备的需求,包括测量点的数量、类型、精度要求等。
(二)能源计量设备选型和采购:各使用单位应选择合适的能源计量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布置计量点: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布置计量点,并进行验收。
(四)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并进行验收。
(五)能源计量配备验收: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能源计量配备的'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三章能源计量配备的使用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规定,正确使用能源计量设备。
第七条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维护和校验:定期对能源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二)使用须知:使用人员应熟悉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三)防潮防尘:能源计量设备应放置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防止潮湿和积尘。
(四)安全用电:使用能源计量设备的电源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能源计量数据应及时准确地传输到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中,各使用单位应保证数据传输线路的畅通和安全。
第四章能源计量配备的维护
第九条能源计量设备的维护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定期维护: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检查和保养。
(二)日常维护:日常使用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及时处理或报修。
(三)故障排除:发生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排除故障,并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
(四)备用设备:应配备合适数量的备用设备,以备设备故障时替换使用。
第十条能源计量设备的校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定期校验:按照相关规定和设备说明书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校验,确保测量准确性。
(二)不合格处理:如发现设备校验结果不合格,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十一条能源计量设备的报废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设备年限: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出现无法修复的重大故障时,应报废。
(二)报废程序: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设备报废程序,确保设备的安全处理。
第五章能源计量配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确保能源计量配备的有效管理。
第十三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能源计量配备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划分岗位职责。
(二)建立档案管理:建立能源计量配备档案,包括设备资料、检验记录、维护记录等。
(三)建立台账管理:建立能源计量设备、计量点、能源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的台账。
(四)制定管理制度:制定能源计量配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明确各项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的改进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单位内广泛宣传,以便于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能源管理委员会。
计量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应对产品生产各过程进行监视和检查,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的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3.职责
本制度要求质检、生产部、技术部、库房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3.1质检
质检负责制订检验标准,并负责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及产品质量统计。首先对零件入库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向负责人出具书面《检验结果通知单》。其次对于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进行确认盖章。第三对已完工并完成生产过程检验的机床进行成品总检,出具合格证书。最后对零件及机床的不良原因问题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记录。
如果检验结果证明零件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机床整机性能无法保证,检验员不予盖章放行,可以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并整改。检验员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
质检定期组织开展质量会议,主要内容为质量问题追踪、近期质量问题提报、质量问题责任划分。
3.2生产部
生产部首先负责生产过程自检检查,按照生产计划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内容进行记录负责人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表明该产品待检,若一次检验不合格,负责者进行进一步整改,完成后再次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待检。生产部负责处理检查后不合格的零件及产品,制定不合格返修方案,上报技术部进行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进行返工。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不合格返工记录》表中,并交检验员。
3.3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批准零部件及成品机床的紧急放行。对不合格品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有权不给予审批。
3.4库房
只存放合格品,不得接收未经质检检验合格的成品入库。按规定管理好合格成品,做好仓储先进先出管理。
3.5相关部门
质量会议对质量问题划分的责任部门及个人,涉及到相关责任的按规定进行考核,并负责制定相应考核细则。
4.程序细则
4.1零件入库检验细则
4.1.1采购物品及机加零件到厂后,由仓管员按送货单检查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需经质检检验,通知质检员检验,如不符合规定应通知购销部处理,机加件通知外协负责人处理。
4.1.2检验员按零件图纸和外购件技术明细对进货产品按《零部件检验标准》进行全检、抽检或免检。
4.1.3进货检验合格,质检员在明细表上盖章,仓库办理入库手续,检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入库,并填写《检验结果通知单》发放给负责人。
4.2生产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由生产操作者按技术资料规定的检验内容进行自检检查,并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检验员验收合格后转入下工序,检验不合格时将一次交检不合格问题填写在《工序流程卡》上,负责人整改完后再在填写《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待检,直到合格后转入下工序。
4.3成品检验
对已完成生产过程检验的机床进行成品检验。由质检按企业标准规定的《合格证》要求及《检验原始记录表》进行检验,填写产品检验合格证,方可包装。
4.4不合格品处理
入库检验不合格品填写《检验结果通知单》通知生产部进行处理,生产过程检验不合格的.填写《工序流程卡》由责任人进行处理,成品检验不合格品通知生产部进行处理。
4.5紧急放行的管理
4.5.1因生产急需的零部件、成品机床需紧急放行的由生产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技术部门审批放行。并交由质检保管并盖章放行。
4.5.2顾客要求产品紧急放行的,由总经理在合格证上批准签字紧急放行。
4.5.3所有紧急放行应及时通知质检以便产品追溯。
4.6检验记录保存
质检保存产品质量检验的所有记录,时间为二年。
本规定从20xx年4月8日起执行。
计量管理制度6
工厂计量器具的校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对计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设备的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计量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计量容器等)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计量设备的控制和管理,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的编制。
3.2检验员负责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
3.3 销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3.4质管科主管负责贵重的计量设备申购审核和周期检定计划的审批。
3.5总经理负责设备购置申请单的批准。
4、工作程序
4.1、计量设备的范围
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及最终产品检测所用的设备。
4.2、计量设备的购置
4.2.1、使用部门需增添、更新计量设备时,由采购部负责人填写《采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采购。
4.2.2、采购人员按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购入后通知质管科按照《进货验证记录》中的内容,对其进行确认。
4.2.3、在确认过程中发现与要求不符或是设备损坏、缺件时由销售部负责向供应商调换。
4.2.4、计量设备经确认后由质管科负责送检,合格后进行登记、编号,进行标识,注明编号、有效期等,并根据使用的地点、位置,写入《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统一进行管理。
4.3、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
4.3.1、质管科负责制订《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并按其内容组织实施。
4.3.2、 对需检定的设备和即将到期的设备及时送检,由质管科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4.3.3、需自校的计量设备由质管科制订相应的自校规程,进行自校,并作好自校记录。
4.3.4、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设备,进行合格标识,并标明有效期;校准不合格的,同样进行不合格标识,经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4.4、计量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和贮存控制
4.4.1、使用者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确保设备的测量能力与要求相一致,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使用后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4.2、在使用计量设备前应检查该设备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
4.4.3、对于重大的计量设备,搬运后应重新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4.4、对于暂时不用的计量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质管科同意后予以封存,做好标识与记录;反之,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质管科同意,必要时送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记录。
4.5、计量设备偏离校准时的控制
4.5.1、发现计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检测工作;并追查使用该设备检测的产品流向,再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质管科应组织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5.2、 对无法修复的设备,经质管科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报废或作相应处理。
4.6 、使用的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里,防止设备遭受雨淋、曝晒,由质管科负责监督检查。
4.7、计量设备的记录保存由质管科收集、保存直至该测量设备报废为止。
计量管理制度7
本工程计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中的工程量计算和确认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成本控制,提升项目执行效率。
内容概述:
1. 工程计量标准与依据:明确计量的法规、规范、合同条款,以及使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 计量流程:从工程量的预估、现场测量、审核到最终确认的详细步骤。
3. 责任分配:各部门和人员在计量工作中的职责与权限。
4. 计量资料管理:包括图纸、变更通知单、计量报告等文件的存档与更新。
5. 纠纷处理机制:对计量争议的解决办法和程序。
6. 培训与考核:提升团队计量技能,确保制度执行。
计量管理制度8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制度是企业能源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可靠性。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计量装置的选择与安装:规定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电能表和其他相关设备,并明确安装位置、方式和要求。
2. 计量装置的维护与校验:制定定期维护和周期性校验的程序,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无误。
3. 数据管理与记录:建立数据收集、处理和存储的流程,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异常情况处理:设定异常情况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机制,如电表故障、窃电行为等。
5. 法规遵从与合规性: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计量法规和电力行业规定。
6. 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计量知识培训,提升其对电能计量重要性的认识。
内容概述: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制度涉及的方面包括:
1. 技术标准:明确计量装置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测试方法。
2.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计量装置的使用、维护和更换步骤。
3.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检查和评估的标准,确保计量结果的可信度。
4. 法律责任:规定违反制度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5. 内部协调: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计量工作的顺畅进行。
6. 用户服务:提供给用户关于计量的咨询和投诉渠道,提升客户满意度。
计量管理制度9
检测计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研发和运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测量数据的活动都能准确、可靠且合规地进行。它涵盖了计量设备的管理、校准流程、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和人员培训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计量设备管理:明确设备的.采购、登记、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管理标准。
2. 校准与验证:规定设备定期校准的时间间隔、方法和标准,以及第三方校准机构的选择与合作。
3. 数据处理与记录:建立数据记录、存储、分析和报告的程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检查点,监控测量结果,确保其符合企业标准和行业法规。
5. 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计量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其在检测计量工作中的专业能力。
6. 不合格品处理:设定处理不合格计量设备和数据的流程,防止错误信息的传播和使用。
计量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计量管理制度11
电计量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电力使用的公正、准确与高效。它涵盖了计量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校验,以及电费的计算、收取和审计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计量设备管理:规定了电表的选型、采购流程,以及设备的入库、出库、安装与更换标准。
2. 计量操作规程:明确了电表读取、数据记录、异常处理的操作步骤和责任人。
3. 计量校验制度:设定周期性的校验计划,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
4. 电费计算与收取:规定电费计算方法,设定收费流程及异常处理机制。
5. 监控与审计:设立监控系统,定期进行内部审计,防止漏计、错计现象发生。
6.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计量管理制度12
1、全厂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计量器具由厂部负责,并确定由计量员进行统一管理。计量员应按技监部门要求取得岗位证书,并接受技监部门的技术指导。
2、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本厂主修的各种车型技术资料等,必须分类保存,并建立索引目录。借阅者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用后迅速归还,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损坏遗失。
3、要及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当新标准代替旧标准或某种车型淘汰后,原保存的该标准和资料经厂长批准后可以不在保存,但不得擅自处理。
4、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和规章。计量员应认真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有关台账,制定有关计划等,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以确保维修质量。
5、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必须严格按技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声级计、有关量具等),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技监部门检定,不得自行检定或维修。
6、一般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定,由计量员每年进行一次,对计量精度高或使用频率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如遇本厂无能力检定和维护的,应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和维护。
7、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计量合格正后才能使用;对损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有计量合格证(即MG标志)方准使用。
8、凡超过检定周期而未送检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误差较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计量规定,作降级使用或报废更新。检定和维修结果及降级使用原因等必须及时记入设备台账中,以备后查。
9、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撞击。精密量具不得在粗糙的表面上测量。量具用后应擦干净,要防锈、防腐、防碰。使用检测仪器前必须先调“0”位,仪器如有失准或损坏,应送制造厂定点的维修站进行修理,严禁擅自修理。
计量管理制度13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xx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
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
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3、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
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
4、电能计量装置的保管
保管:电能表与互感器在保管期间,应避免潮湿、高温、腐蚀性气体、灰尘、振动、外磁场的影响
5、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的管理
对首次购进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从承德领入的)都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主管负责人签字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计算机资产档案,并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数量进行批次抽检,并作好详细的抽检记录,并统计出合格率,对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应由定货单位负责更换或退货。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中规定的各种标准格式建立资产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做到档案与实物相一致。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库房管理,并做到帐、卡、物相等。计量装置的出库、入库必须签字齐全。
6、运行管理
各供电所、班组按照下发的统一格式建立运行计量装置的台帐,项目内容要填全;应包括: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的时间;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及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历次现场校验误差数据;故障情况记录等。当计量装置发生变更时,即新装、轮换、故障时,都要及时在台帐上给予变更。对现场运行的计量装置,对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对农村综合变台的计量装置的封印由供电所负责保护好封印的完好。
用电科计量外勤班负责所有综变总表、公变总表、专变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城关供电所负责所有县城公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所负责所有农村综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站全力配合。每月各供电所对辖区内计量装置的变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用电科;对计量表轮换提出计划,由用电科农电专责开具领料单领取,每月将所轮换回的表计交回农电专责。
7、故障表管理(包括互感器):
故障表的范围:除按周期轮换、新装电能表外,其他计量装置的更换都属于事故表范畴。包括:调节容量换表、换互感器;雷击烧毁、过负荷烧毁电能表、互感器;潜动、停走;用户反映快、慢表;峰谷表液晶显示坏,峰、谷、平与机械表总数不相符;全电子表不显示等。
各单位出现故障表后,任何人员不允许私自换表。农村综变总表、专变表计故障、城关供电所表计故障由抄表人员填报《计量故障缺陷报告单》,经所长签字后上报用电科计量专责,经同意方可进行更换。事故表处理不超期,城区不超过3天,其他地点不超过7天。
用户反映快、慢、潜动表,更换后必须交到表班进行检定,由检定结果决定退补电量,但必须保证表尾盖、铅封完好;否则出现表尾盖损坏、私打铅封,校表班不与检定。
8、购电制卡表管理
(1)购电制卡表的安装范围:除居民以外的所有客户。对用户发生的新设、增容、用电异动等业务,一律安装购电制卡表,尤其对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商业用电、长期拖欠电费等用户进行计量改造时,必须安装购电制卡表。
(2)安装程序:交纳电费困难、偿债能力不足,严重拖欠电费的用户。新装、增容及供电部门受理的其他变更用电用户,城镇应执行商业电价的流动个体私营企业。其他用户视实际情况酌定。
(3)购电制卡表的购进与安装管理:由用电科根据需用购电制卡表的数量,以书面报告形式到供电公司用处计量科,并按时领取。购电制卡表和其他电能表一样,由校表班负责登记、建立帐卡、表计的入库、出库帐;负责修校以及装表工作票的返回处理。计量专责师提出装表计划,由业扩员开出计量异动工作票,由计量外勤班凭工作票领取购电制卡表、到客服中心由系统管理员建户打卡,然后到用户现场安装。客服中心应及时向工行申请二级帐号,及时传真至网上银行管理中心。
(4)维护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由各供电所负责巡视,检查;发现购电制卡表箱出现故障、电磁锁或一次性封印被撬等现象,由所在地供电所立即上报用电科,由用电科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5)日常管理:
电量销售:分公司在用电营业大厅、半壁山供电所内、挂兰峪农村信用社设置了相应的营业网点和售电设施,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电费帐务的处理:营业部门每月依据核算后的准确电费数额进行电费结算。由用电科电费会计负责购电制卡表帐户的管理工作。
用电科要与安装购电制卡表的用户签定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详细说明购电制卡表的主要功能以及用户应遵守的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6)电费管理
抄表:根据不同用户类别,继续沿用原抄表时间,实现购售电双方管理。抄表员对购电制卡表和电量考核表同时建立帐卡,每月固定同时抄录。
电费发行:根据每月抄表后发生的电量,按相应电价发行电费。
客服中心负责卡表客户的交费管理及费率管理。客户电费余额较大须回打时,必须由营业专责师算清应回打金额,凭专责师签字的回打通知单,方可按准许的金额进行回打。当客户出现欠费时,收费人员应按不同情况及时将所欠电费先行扣回,然后再进行正常售电。
(7)跳闸管理
由用电科根据用户的具体用电性质、负荷大小规定预警时间及预警电费金额,但要保证客户有充足的购电时间。
9、现场校验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ⅰ、ⅱ、ⅲ、ⅳ类的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验一次,每季度初各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六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分公司两个110kv变电站、6个35千伏变电站。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大盖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现场校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在年末进行统一汇总出现场校验合格率。
计量管理制度14
第一部分计量管理方针、目标第二部分计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第三部分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
第四部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制度第五部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第六部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第七部分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第八部分产品计量检测管理制度第九部分内部监督检查制度第十部分计量检测记录的管理
第一部分计量管理方针、目标
一、计量管理方针
1、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2、改善经营管理
3、提高经济效益
4、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二、计量管理目标
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证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为经营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
第二部分计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一、计量组织机构
质管部是公司主管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生产经理领导下,主管全公司计量工作。计量组织机构图:
二、生产经理计量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保证完成企业计量工作任务。
3、审批计量管理文件,批准计量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公司重大计量工作问题作出决策。
4、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计量保证体系,任命体系人员及配备相应的资源。
三、质管部计量职责
1、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处理计量纠纷。
3、组建计量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各部门计量工作,制定计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计量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生产经营过程的各项计量检测。
5、组织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法制观念和计量技术素质。四、计量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计量文件的编写、修改或改版。
3、统一管理公司的计量器具和设施,组织对生产经营用计量器具的配备。
4、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申报,制定周期检定计划,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计量检测数据。五、车间、班组计量员职责
1、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协助质管部对车间或班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制定计量工作计划,监督所属部门、班组完成计量工作任务。
3、督促所属部门、班组使用合格计量器具,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要求做好各项检测记录,保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落实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保养。
4、根据需要提出添置、更新计量器具计划。
5、掌握计量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部分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主要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常用计量器具低值易耗的特点,将本公司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类实施管理。
一、计量器具的分类
(一)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生产工艺过程中和质量检测中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2、精密测试中准确度高或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计量器具;
3、进出厂物料核算用计量器具;
4、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范围的计量器具。
(二)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生产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2、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测用计量器具;
3、二、三级能源计量用计量器具;
4、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计量器具。
(三)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低值易耗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
3、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无精确要求的计量器具;
4、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二、计量器具管理
(一)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的检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
2、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列作抽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A类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应能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检定与维修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A类计量器具原则上由质管部统一控制管理。
(二)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对列入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2、对无检定规程但需要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效准;
3、 B类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三)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一次性检定和有效期管理使用;
2、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和工具类计量器具可在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
3、对c类计量器具要进行监督管理,如不定期的抽查和以比对的方式对其进行校对。
第四部分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制度
本制度对公司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贮存、发放、报废实施控制,以防止计量器具的滥用、误用及损坏。
一、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1、各部门根据预期使用的要求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经质管部审核报公司批准执行。
2、采购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购买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并经计量人员验收后方能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二、计量器具的流转
1、凡新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帐卡、纳入周期检定管理,建立技术档案。
2、因任务调整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人员核实后贴上停用证,予以封存,封存后禁止使用,若要重新使用,则须办理启用手续并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恢复使用。
3、凡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过修理并且修复后检定合格方可使用,维修要有记录。
4、确定不能维修的`计量器具,由计量人员提出报废并填写报废单,经质管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5、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统一处理贴上报废标记,严禁使用。
第五部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的要求,以保证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得以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一、计量器具的使用
1、计量器具使用操作人员应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质、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专用检测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清晰、铅封完整。
4、常用的玻璃温度计、密度计等容易损毁的计量器具应设备有品。
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1、计量器具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计量员。
2、因故障停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帖上停用标志以防止误用,停用标志使用红色。
3、计量器具应由符合资计质要求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才能使用,维修过程要做好记录。
4、各种计量器具要严格按照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放置。定期检查、清洗,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合格证齐全。
5、凡主观因素造成的计量器具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六部分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为保证全部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的合理准确制定本制度。
2、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全部计量器具台帐,台帐的项目必须明细。
3、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年度周期检定计划表,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4、凡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向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番禺分局申报,并到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周期检定。
5、列入A类、B类的计量器具,应明确计量检定(校准)周期,按周期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校准)。
6、计量人员按月检查周期检定实施情况,统计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受检率和合格率。
第七部分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
1、企业内工作计量器具按国家、地方和部门检定规程检定合格的,采用绿色合格证标记。
2、对没有计量检定规程,但按有关规定进行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采用准用标记。
3、对停用的计量器具,采用红色停用证标记。
4、对封存的计量器具,采用封存标记。
5、对报废的计量器具,采用报废标记。
6、所有标记应注明计量器具编号,有效期或停用日期。
第八部分产品计量检测管理制度
1、质管部协同各部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过程的各项计量检测。
2、根据生产工艺文件和产品标准要求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和开展计量检测。 3、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开展计量检测。
4、暂没有条件开展检测的项目应与有条件的检验部门签订合同委托进行检测。
5、明确各类计量检测的部门、人员,明确实施计量检测的依据和要求,对重要的检测数据,必须规定检测方法。
6、各项检测要按要求做好记录。
7、质管部定期对计量检测的实施情况,检测数据的原始记录,以及检测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九部分内部监督检查制度
1、质管部每年制定计量监督检查计划,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并要求被检查部门实施纠正措施。
3、对被检查部门的纠正措施情况进行验证,确保不合格项目纠正完毕并达到预期效果。
4、定期对计量保证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监督检查计量体系要素的运行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根据审核结果对不符合项实施纠正措施,保证计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完善提高。
第十部分计量检测记录的管理
1、各部门应指派专员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记录的管理,并按规定负责记录的收集、经整理后装订成册,立账登记,便于归档检索。
2、记录人员要按指定份数和格式用墨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晰。
3、记录所写的字体必须规范,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
4、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随意涂改,数据的修改应盖上修改人印章。
5、记录必须有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对记录内容真实性负责。
6、记录的存放要有适宜的环境,防止霉变损坏,方便存取。
7、记录保存期限为2年。
8、超过保存期的记录,经审核确认无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15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
3.1机构及人员设置。
3.1.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3.1.2设备部是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3设备部动力组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3.1.4各厂、单位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计量监督管理。
3.2.1.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维护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
3.2.1.2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厂、单位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的情况。
3.2.1.3制定公司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负责对各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3.2.1.4制定计量员的工作标准,指导各厂、单位计量员搞好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
4.1计量器具配备
4.1.1公司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工艺技术标准、规范及经营核算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计划、选型由各厂、单位提出,报设备部审批。
4.1.3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设备部申报下一年度的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1.4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4.1.5各单位在计量器具计划之外急需计量器具,应编制计量器具采购申请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设备部审批,供应部负责采购。
4.1.6新建、改建项目,在计量系统方案审查阶段必须通知设备部派员参加方案审查。
4.2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保管。
4.2.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出相应使用、保管、维护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保证计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人保管。
4.2.2各厂除标准器具外的计量器具,由各厂负责维护、校验、保管。
4.2.3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系统,在交付使用时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建立相应的计量设备档案。
4.2.4计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负责赔偿损失。
4.3计量数据管理。
4.3.1计量数据采取分级管理。进出公司、各厂的物料数据,由供应部负责采集管理。各厂生产消耗的物料、能源介质的计量数据由各厂负责采集、管理,并在每月26日向设备部报汇总后的各项计量数据。各单位内部工序间的计量数据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4.3.2计量数据应以计量器具的计量数为依据,要保证数据的公正准确。
4.3.3设备部负责生产厂计量数据的核实工作,并向公司上报月度各厂物料、能源介质消耗报表(见附表)。
4.3.4发生计量异议,由计量异议提出单位向设备部提交书面报告。设备部负责协调、处理、仲裁。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4计量器具的标准检定。
4.4.1公司内所使用的计量器具都应进行有效的`标准检定。
4.4.2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4.3公司最高标准,由设备部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送检,保证公司最高标准的准确性。
4.4.4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5计量检定人员管理。
4.5.1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必须与检定员证书所标一致。
4.5.2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保证检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
4.5.3计量检定人员在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规程进行检定。
5、检查与考核
5.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按《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设备部动力组每年组织2次对各厂矿部门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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