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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1 18:34:13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2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三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超过六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四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第十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考核办法,作为考评教职员工的一项内容。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校医,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4

  一、德育教学目标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通过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具有献身祖国、献身事业的思想准备;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和文明礼让的精神风貌。

  2、实施要点

  (1)加强党支部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少先队根据少年儿童特点,积极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以及弘扬朱子文化,推进国学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规范。

  (2)重视班主任工作,加强班级日常管理,进行年级系列化教育,有效开展“诚信学生”创“文明班级”的教育活动。

  (3)德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学科教学之中是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起着导向、推动和保证作用。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学生实际教学,其他学科要根据自身特点有机对学生进行德育渗透,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德育队伍,保证德育工作的全面落实,教师不得任意占用德育课、班会课、队会课程。

  (4)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校训,悬挂名人画像、名言条幅,设置板报、橱窗、园地等,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6)开展社区教育,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网络。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对学生进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的教育。

  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2、教学质量的主要任务

  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组织全部教学活动,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对教学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事环节,使之处于最佳状态,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3、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指导教师的教学。

  教师是教学的主导,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教学技艺。学校领导及教研组应指导教师不断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2)指导学生学习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生的知识基础、身体素质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等都是决定教学质量高低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学校领导及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得到全面发展。

  (3)组织教师钻研教材、教法。

  教材是教学的主要材料,教材的质量及教学的方法对教学质量影响很大。目前,小学使用的教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科书”,学校领导和教研组要善于组织教师深入钻研教材,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

  (4)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学秩序的好坏,是能否顺利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以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日常工作安排的合理化,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明的组织纪律为基础的;学校领导和教研组必须全面抓好这些工作,并随时注意和制止一切打乱正常教学秩序的思想和行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利教学工作循着正确轨道有序地运转。

  (5)创设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充实必要的教学设备,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千方百计地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

  4、影响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取决于学校领导教研组的水平和修养、指挥能力和领导艺术。因此,提高学校领导和教研组自身的水平和修养,是教学质量管理不可缺少的内容。每学期各科教研组长要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教务处作全面的分析。

  三、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1、按教导处的教学工作计划,期初制订教研组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工作小结。

  2、组织全组教师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教师制订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检查落实教学计划正确实施。

  3、负责全组教师教学、教研、教改业务学习活动,确定研究课题,写教学反思和教学论文活动。

  4、开展本组的开课、评课、评卷、质量分析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积极加以解决。

  四、年段长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本年段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的聘任工作。

  2、负责抓好年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3、拟订年段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学生代表会议,掌握班级先进管理经验。了解班级工作存在问题并予以解决。

  4、协助学校做好本年段教师“学期考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并及时上交学校。

  5、督促本年段教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家长、学生对学科教学的反馈和要求。协调年段教师间的关系。

  6、经常深入年段教学与教师共同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善于总结推广经验。

  五、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班风。

  2、对学生负责、有爱心、有耐心,并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成为学生的表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

  3、协调本班任课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保证班级正常的教学和活动秩序,组织带领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锻炼,指导学生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协助上好家教课,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及时了解学生校内外表现情况,尤其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5、认真上好班队课,并做好记录。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组织学生做好教室、走廊和包干区卫生工作。

  7、做好学生的入学、巩固学额、评选先进等工作。学期初制订好班级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

  8、做好班干的配备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班委会工作,注意培养班干,关心指导少先队开展工作。

  9、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并及时上交有关材料。

  六、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

  1、次数要求:

  每学期于学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师计划、备课、业务学习笔记,学生作业、《素质发展手册》及相关材料等普查2次;中心小学对所辖小学进行教学分析、听课记录、业务学习、常规检查记录、教师评价材料等普查一次,对各校教师计划、备课、业务学习笔记,学生作业、《素质发展手册》及相关材料抽查1次,教师不得任意占用德育课、班会课、队会课程。

  。

  2、职责要求。

  主管业务副校长要全过程亲自参与检查,切实掌握教学工作的全面情况;校长要做好抽查工作,并听取分管业务校长每次检查后的全面汇报,从宏观上把握整体情况。

  3、过程要求。

  (1)有记录:除记录数量、格式外,重点记录优缺点,要有具体的典型例证。

  (2)有评价:每次检查都要有等级评定,作为教师、学校工作质量形成性评价素材。期末对学校、教师进行总结性评价,学年末进行终结性评价。

  (3)有总结:每次检查结束或组织活动后,要进行整体情况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并向教师通报、反馈、整改。

  七、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

  (一)听课制度

  1、行政领导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2、行政领导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层次教师的课要全面听,力求每学年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都有所掌握,尤其要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偏弱教师进行重点听课、跟踪听课,教师对本学科的课程要重点听,体现一定的计划性、针对性。

  3、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1)项目填写齐全。包括:学校、班级、科目、授课教师姓名、听课时间、节次、课题,并标明听课节数。

  (2)记录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简记主要教学环节、任务,重点记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情况。

  (3)旁评和总评是听课人缜密思考的结果、智慧的结晶,是听课记录的核心内容。听课时要随时记录下对所发现的闪光之处或问题的思考,做好旁评;要对整个课堂教学进行综合分析,抓住主旨、突出重点,分条列项写清优点、缺点及改进意见,并做好等级评定。

  4、课后要与授课教师及时交换意见,切实发挥听课对改进教学、指导培养教师的作用。

  5、每学期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专题讲座制度

  1、校长:要从宏观上、结合当前教改的大背景和本校教学现状,每学期亲自为教师做教学形势报告分析1次,阐述自己的教学理念,指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指明教改方向。

  2、分管教学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紧密结合本校教师的教学状况、学生的学习状况,要从优点(成绩)、问题、下一阶段主要目标任务及改进措施等几方面来安排结构,每学期2次。

  3、参加外出培训的教师要开展校本培训,为本校教师开讲座。

  专题讲座和教学分析都要形成书面材料,并面向全体行政或教师进行宣讲,其中专题讲座材料要打印下发到各校或教研组,并进行归档整理。

  (三)行政、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集体学习。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每周三下午1次。

  (2)要注重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每学期都要拟定学习内容安排表,包括时间、内容、主题、主讲人等。

  (3)集体学习要有问题意识且贯穿始终,要为更多的教师提供多种机会参与研讨、交流,发表不同见解。要让青年骨干教师多承担学习任务。

  (4)有原始学习材料或讲稿,有主要学习内容解说及研讨记录,其中研讨记录要成为学习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2、自学要求。

  (1)每学期摘记笔记不少于3000字,撰写随笔或心得体会不少于20xx字。

  (2)学习内容体现一定的价值性、前瞻性,与自己的教学相适合。提倡每学年读一本专著。

  (3)摘记要有所取舍,只摘记文章的重要观点,精华所在,把主要精力放在摘记后的思考,写下所感所悟。

  (4)每次摘记要注明出处(报刊名、出版日期、作者等)、摘记日期。

  (四)行政参与教科研制度

  1、课题:每位校级领导参与指导一个本校确定研究课题,参与研究活动每学期2次以上,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2、教研:校级领导必须参加教研组长会并深入教研组,校长每学期2次以上,副校长每学期4次以上,参与研讨、进行辅导讲座活动等(教研活动记录中要有详细记录)。

  (五)行政指导青年教师制度

  1、坚持重点培养,塑造名师。省市学科带头人、小学中学高级老师、特级教师、省市优秀教师及每位行政确定自己的培养对象,至少带1名教师,。

  2、对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量体裁衣、因材帮教、精雕细琢。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对他们擅长学科进行重点听课、跟踪听课,其中校长不少于5节,其他行政不少于10节。

  (六)教师及学校工作质量评价要求

  1、开展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

  (1)制定以师德、能力、效能为重点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方案》。直接对教师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2)每次常规检查记录(含等级评定)作为形成性评价材料。

  (3)每学期末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价。每学年末进行终结性评价,并写出评语鉴定。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

  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6、物品(器具)储藏室

  7、总机房

  8、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

  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

  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

  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

  总务处协助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

  办公室、实验仪器室、

  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

  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

  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

  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

  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

  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班级

  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

  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

  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

  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

  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赔偿制度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第十六条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

  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

  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

  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

  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钱清镇中学班级财产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

  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

  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

  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镇政府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6

  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2、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①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②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③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④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⑤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3、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各部门、功能室为二级管理机构,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4、采购制度: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

  5、资产登记与建帐: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6、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室。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总务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7、资产处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②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③报校务会审核;再申报局有关部门审核。

  ④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8、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务处。总务处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务会审核。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7

  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县教体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施课后看护服务。为保证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盘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紧密关注学生活动状态,保证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候,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开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身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二、服务教师考勤方面:

  1、凡是未告假擅自不参与课后辅导者。

  2、凡是一月内告假五次者。

  3、凡是一周内活动迟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离开者。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校级领导检查人员、时候安排:

  星期一:XXXXXXXXXX

  星期二:XXXXXXXXXXX

  星期三:XXXXXXXXXXXX

  星期四:XXXXXXXXXXXX

  星期五:XXXXXXXXXXXX

  五、课后服务安全方面: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候,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告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告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6、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生疏人,以防受骗。

  7、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任意进其它班级。 8、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9、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0、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惹事故发生。

  1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告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擅自离校,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8

  一、岗位目标:

  校长处于学校的中心位置,是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常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目标任务。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确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近期奋斗目标,制定每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3.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工作,听取汇报,接受监督。

  4.指导并协调各处工作,审查各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与教导主任共同抓好教学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项目,引进先进的教学经验,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法,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学校形成团结、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7.审定收支计划,审批开支项目,控制开支手续,裁决教职工福利和待遇,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

  8.严于律己,师先重范,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

  9.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作出每周工作安排,确保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

  10.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1.做好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家长会议,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以取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12.校长不在时,教导主任代行其职权。

  小学后勤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落实学校总体工作计划,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扎实的后勤保障。

  2、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并结合学校各种实施细则,保证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

  3、统一管理财政核拨教育经费,组织编制学校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和按期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制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人员考核办法,并加强检查督促,撰写后勤管理工作总结。

  4、规范各种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帐簿、统一会计科目,做好报帐对帐工作,管理好会计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做好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5、制订经费支出计划,保证各项经费的正常收支,按时兑现教职工工资和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经费和补贴,按时报销各项公务经费;

  编制各办公室和全校教职工办公用品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堵塞漏洞、杜绝浪费,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6、组织和落实好教职工晋级、调资、奖励等工资的核算、审批、划拨和发放工作,认真办理好各项银行存款、贷款、收付、结算、拨转和现金出纳业务;

  认真办理好教职工的各种票证和社会保险业务。

  7、负责全校师生及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拟订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奖惩兑现;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学生不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校校产(固定资产、可动资产)清查、登记、使用、购置、维修、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固定资产不损坏,使可动资产不流失、不浪费、不积压、不重置,充分发挥一切设备设施的利用价值。

  9、负责校园环境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校园整洁、美观,不受人为损坏和污染,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10、做好学校医务室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写医务工作的发展计划、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做好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把好进药关;认真组织好师生的保健、体检、防病治病及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工作;

  协调好学生的平安、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11、负责做好教学用房的统计工作和房改工作,按要求做好一切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正确处理好房改工作中的政策、规定、核算、审批、收费、计贴等等系列工作。

  12、负责一切总务活动的接待工作,正确处理好社会办学关系,争取各级部门的更大以持,加大宣传辐射力度,做好来自财务工作方面的各种检查指导、工作调研及各项业务往来的'接待、安排工作。

  13、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内有关部门完成自各方面的临时工作任务。

  14、负责落实市教育局对我校年度教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15、严格保守各类秘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经法规,保证会计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的结算业务。不坐支现金,不白条抵库。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

  3、所有合规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小金库”和账外账或不入账现象。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3—5天的零星标准以内,严禁公款私存。

  4、对发生的每一笔收付业务必须认真审核。出纳人员接手的每笔业务必须交总账会计审核,主要审核其收付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待总账会计审核后再转交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业务,出纳一律不予办理。

  5、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对经审核审批的原始凭证,出纳需编制记账凭证,每隔3—5天转交主办会计审核。根据审核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月底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报送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6、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规定进入财政专户的款项要及时解缴,不得截留或未缴先用及推迟解缴,否则,责任自负。

  7、认真执行收费许可和公示制度。未经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对收取的费用一律开具正式票据。

  8、做好代办费结算工作。每学期终了的15天前,须将代办费结算清单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9、配合学校总务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清查工作,并根据清查结果调整账面余额。

  出纳员职责

  一、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坚决按制度办。

  二、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三、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记入现金帐,做帐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

  四、做好教职工的工资发放工作和公费医疗的管理报销工作。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更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要经常保持现金数和现金帐数一致。

  六、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各种印章,如因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则由出纳员负责。

  七、做好校领导或总务处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文教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财产清查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加强财产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财产使用效力。

  1、银行存款及现金: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面现金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

  2、学校的应收预付款,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债务人进行核对(上门或发函),督促及时清理收回。

  3、对于低值易耗品(耐久性用品)应建立和登记低值易耗品财产帐或登记簿,落实使用部门专人保管,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对清查。

  4、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年底1次)盘点实物,编制清单,与固定资产卡片帐、财产帐核对数量、金额、放置地点,做到帐实相符,如有溢缺、毁损的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盘溢、盘亏、毁损管理规定执行。

  5、财产清查过程与结果,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1、学校的校产管理落实到人,各班由班主任负责,有关的功能室由各室老师负责管理,一年发放登记一次。(定为暑期开学时,第二年放暑假作认真检查清查。)如发现少缺或破损,查清原因,校管组负责处理。

  2、各科教具,有关的参考资料和图书,分别由教导处和图书资料负责人保管,并办理借还手续。

  3、校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总务处,一份作为档案。

  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1、申报:

  ①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处置固定资产报告。

  ②填写《八一小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同时提交购贷发票复印件(或工程决算凭证),会计记中长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及报废的技术鉴定书。

  2、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属固定资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3、价值(单价)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整批5万元由教委审批、房屋、土地、车辆的处置以及单价在1万元以下或大宗低耗品,价值在0.5万元以上的,教委审核后报区国资局审批同意方可处置。

  4、出售大宗的国有资产必须有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评估文书。

  5、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有业务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

  6、非正常损失,应追究责任者责任,学校应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7、学校凭核准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会计部门调整固定资产、固定基金金额;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据此调减固定资产登记簿。

  固定资产检查制度

  1、学校校产按放置地点定期进行清查,、登记,各教室的课桌椅、小黑板、讲台及投影仪、录音机等其它校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办公室物件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室财产由有关老师负责。

  2、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由总务处牵头,所有校产每年清查一次,进行实物盘点,时间定在每年暑假之前。

  3、各类校产在清查中,如发现有正常破损,能修理者,应交总务处或使用人负责修理,不能修理的,应及时报损,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如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校教师借用校用校产,必须经校长批准,并收折旧租金。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先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牵头,进行实物盘点,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表。

  2、会计部门嵇核固定资产盘点报表中的价值金额,与会计固定资产中长余额相对,如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

  3、会计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表,逐项分析其形成原因,上报分管校长审核,查实后上报区教委审批。

  4、经教委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帐务处理,盘盈的净收入或盘亏的净损失计入固定基金,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重置市场价值入帐,盘亏固定资产按其帐面原值消帐。

  5、未经批准,学校不得擅自将固定资产估价作盘盈、盘亏处理。

  固定资产维修制度

  1、各班各室的玻璃、课桌凳损坏,应查清原因,原则上谁破坏,谁修理。

  2、如是正常破损的,由校方维修人员修理,如修不好,请厂家来人修理。

  3、维修人员应及时维修,维修完毕,教师填写维修记录本,以备查。

  固定资产购置控制制度

  1、购物时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写清物品名称和数量,总务主任可处理200元以内的添置和其它支出,超过200元的,应在校行政办公会上研究决定,如金额较大的,报教委批准。

  2、添置设备或其它物品必须有两个人一同购买,经办人一定要经过市场寻价、比价程序,购买价格适中、质量优良的物品。

  3、如果是大宗采购,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实施。

  固定资产领用制度

  1、购用物品在验收后,领发前由财务处保管,物品保管要注意安全可靠,并防止腐烂、霉损。

  2、领发物品应根据需要和制度,设领发物品登记本,领物人员要签字。

  3、购物和领发物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制度

  1、物品采购回校,必须在专用本上登记,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查看物品,发票及登记本,只有在金额、数量、物品与发票及登记本绝对相符的情况下,方可在发票与登记本上签字。(登记本上的数量不可随便更改)

  2、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合同约定标准判定所购物品是否合格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应予退货,合格予以入库。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9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摆弄实验仪器、物品。

  二、学生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前,要认真复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程序,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开始实验前,应仔细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备、完好。对短缺或不完好的实验器材,要及时请实验教师或实验员给予补充或调整。严禁随意借拿别组的实验器材。

  四、学生操作实验时,对不清楚的地方,要请教指导教师,真正弄明白后,再动手操作。要十分注意实验安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或实验员处理。他人操作实验时,不得随意插手参与。

  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详细记录,及时真实地填写实验报告。

  六、学生于实验后,要将实验器材洗刷、整理、摆放好,使其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同时将实验台收拾干净,待经实验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不经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教师许可,学生不得将实验仪器、药品等带出实验室。

  八、学生因违章操作损坏的实验仪器,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的也要详细填写报损单。

  九、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饮食或带入饮料或食品。接触有毒物品后,应立即清洗干净。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2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努力做到有利于贯彻上级部门精神,有利于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利于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上级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4、所订校服质量必需符合质量要求,不得含有损人身健康的物质。

  5、校服征订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赢利。

  中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1.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2.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3.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4.发布采购需求

  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

  5.确定供货企业

  (1)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3)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

  (4)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5)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8.校服检查验收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两套(件)留样封存。

  9.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10.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3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也是教学工作中最根本、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写好教案才能上课,不打无准备之仗,不信口开河,为把好这一关,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备课制度

  1、所任教学科都要备课,每节课,每种课型均应有完整教案。[语文课除主体课文外,还包括口语交际及习作指导],备课要按照教师教学设计的格式,及时、规范,字迹工整、符合要求。

  2、备课要既备教材,又备学生,既备教法,又备学法,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

  3、环节齐全,内容具体,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把握准确。

  4、精心设计板书,做到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5、作业布置:语文学科要写明具体内容,数学学科要写清“练习几”“第几题”。

  6、每节课上完后,认真写好教学反思,总结课堂教学的得与失,作为备课的一个重要环节,不能流于形式,写成课堂小结的式样。

  7、不准少备、漏备,抄袭教案,教师按照备课的要求自主设计教学活动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借鉴报刊、杂志、网络中以及身边优秀教师的典型教学案例。

  8、教师备课要做到超周备课,做到上课前重温教案,根据学生实际调整教案。

  9、各任课教师向学校借阅的'有关参考资料,于本学期结束时一并交教导处。

  二、备课内容:

  备课的教案包括学期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和复习计划。

  1、学期教学计划具体内容包括:

  ①学生情况分析;

  ②全册教材简析;

  ③全册教学目标以及全册教学重难点;

  ④教学措施;

  ⑤教学进度表。三年级开始的语文还必须包括学生习作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前完成。

  2、单元计划:形成单元整组教学的思路。认真研读单元教学内容,理解单元教学的主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单元教学计划写在单元备课前,内容包括:

  ①单元内容分析;

  ②单元名称;

  ③单元教学目标及重难点;

  ④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

  3、课时计划即每一节课的教学计划。

  每一篇教案内容包括:

  ①教学内容;

  ②教学目标;

  ③教学重难点;

  ④教学媒体;

  ⑤教具准备;

  ⑥教学过程;

  ⑦作业练习设计;

  ⑧板书设计;

  ⑨教学反思。教案必须按以上格式来写。(教学目标必须详细,与教学过程相一致。)

  4、复习计划必须包括:

  ①学生对掌握知识情况分析;

  ②复习内容。语文分基础知识、语言积累、阅读、习作几部分;数学分计算、概念、应用题几部分;

  ③各部分重难点及相应的复习措施;

  ④各部分的典型教案及相关练习。复习计划要体现共性(同年级段可相对统一)与个性(针对班级学生实际制定)。复习计划必须在进入全面复习的前二周完成。

  三、具体要求:

  1、四—六年级检查导学案(每张要有批注和反思),教科书上有二次备课痕迹。每单元要有一份精品导学案,写明设计意图、使用情况,同年级段同学科共同讨论完成,合作共享,一个年级段一份上交各备课组长。

  2、一——三年级检查备课本(阅览室借阅的活页备课本,书上有批注和反思,要有学情分析),教科书上有二次备课痕迹,一单元至少有一篇种子课(同年级段同学科共同讨论完成,合作共享,一个年级段一份上交各备课组长。)检查时要打印出来,并在左上角注明:第几单元种子课。

  3、综合组备专业课,手写或电子稿(打印出来),一单元一篇种子课。

  4、教龄规定:三年内新教师必须手写备课,认真备好详案。

  5、兼任音乐、体育、美术、生活与品德、科学等课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可以分享专职技能教师电子稿教案,并在教课书中注明教学要点及简单的教学过程。

  6、主课跨年级教学的要认真备好每一年级的课,可以采用一个年级详备,一个年级简备的方式。

  备注:四——六年级英语由于学科本身特点,要求一单元一份精品导学案,并按“幸福课堂”模式上课,其他课仍然采用常规备课(电子稿上批注加反思);四年级上学期语文和数学重在小组建设,让学生逐渐过渡和适应“幸福课堂”的模式,备课方式同英语。

  四、备课检查

  1、教导处对备课情况按教案是否规范,是否有教学反思,是否超周备课,上交是否及时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各科教案每学期普查3次(期初查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材分析、学期目标;期中和期末分别一次)。

  2、教案要求一课时一案,严禁教师无教案上课。

  3、备课检查由教导处牵头,分管领导及教研组长、段长共同参与评分(评分办法参照《本学年教师履行岗位职责考核评价表》)。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4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的若干意见》和永嘉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构设立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本培训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科研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三、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

  3、每学年末进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先进教师的评选。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才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

  保证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伤害补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全部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候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任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告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候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候

  7.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毁坏或丢失需照价补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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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四、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五、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学校对工作认真负责、爱校如家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损失者和破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2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三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超过六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四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第十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学校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把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考核办法,作为考评教职员工的一项内容。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卫生室,配备专职校医,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4

  一、德育教学目标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通过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具有献身祖国、献身事业的思想准备;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和文明礼让的精神风貌。

  2、实施要点

  (1)加强党支部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少先队根据少年儿童特点,积极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以及弘扬朱子文化,推进国学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规范。

  (2)重视班主任工作,加强班级日常管理,进行年级系列化教育,有效开展“诚信学生”创“文明班级”的教育活动。

  (3)德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学科教学之中是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起着导向、推动和保证作用。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学生实际教学,其他学科要根据自身特点有机对学生进行德育渗透,切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德育队伍,保证德育工作的全面落实,教师不得任意占用德育课、班会课、队会课程。

  (4)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校训,悬挂名人画像、名言条幅,设置板报、橱窗、园地等,不断优化育人环境。

  (6)开展社区教育,形成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网络。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对学生进行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的教育。

  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2、教学质量的主要任务

  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组织全部教学活动,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对教学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事环节,使之处于最佳状态,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3、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指导教师的教学。

  教师是教学的主导,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教学技艺。学校领导及教研组应指导教师不断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

  (2)指导学生学习

  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生的知识基础、身体素质和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等都是决定教学质量高低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学校领导及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得到全面发展。

  (3)组织教师钻研教材、教法。

  教材是教学的主要材料,教材的质量及教学的方法对教学质量影响很大。目前,小学使用的教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科书”,学校领导和教研组要善于组织教师深入钻研教材,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

  (4)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教学秩序的好坏,是能否顺利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教学秩序是以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日常工作安排的合理化,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明的组织纪律为基础的;学校领导和教研组必须全面抓好这些工作,并随时注意和制止一切打乱正常教学秩序的思想和行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以利教学工作循着正确轨道有序地运转。

  (5)创设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充实必要的教学设备,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千方百计地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条件。

  4、影响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取决于学校领导教研组的水平和修养、指挥能力和领导艺术。因此,提高学校领导和教研组自身的水平和修养,是教学质量管理不可缺少的内容。每学期各科教研组长要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教务处作全面的分析。

  三、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1、按教导处的教学工作计划,期初制订教研组工作计划,期末做好工作小结。

  2、组织全组教师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教师制订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检查落实教学计划正确实施。

  3、负责全组教师教学、教研、教改业务学习活动,确定研究课题,写教学反思和教学论文活动。

  4、开展本组的开课、评课、评卷、质量分析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学常规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分析,积极加以解决。

  四、年段长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本年段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的聘任工作。

  2、负责抓好年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3、拟订年段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学生代表会议,掌握班级先进管理经验。了解班级工作存在问题并予以解决。

  4、协助学校做好本年段教师“学期考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并及时上交学校。

  5、督促本年段教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家长、学生对学科教学的反馈和要求。协调年段教师间的关系。

  6、经常深入年段教学与教师共同研究、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指导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善于总结推广经验。

  五、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班风。

  2、对学生负责、有爱心、有耐心,并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成为学生的表率,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

  3、协调本班任课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保证班级正常的教学和活动秩序,组织带领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锻炼,指导学生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4、协助上好家教课,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及时了解学生校内外表现情况,尤其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5、认真上好班队课,并做好记录。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组织学生做好教室、走廊和包干区卫生工作。

  7、做好学生的入学、巩固学额、评选先进等工作。学期初制订好班级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

  8、做好班干的配备及选举工作,组织领导班委会工作,注意培养班干,关心指导少先队开展工作。

  9、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并及时上交有关材料。

  六、教学常规工作检查制度

  1、次数要求:

  每学期于学期初、期中、期末对教师计划、备课、业务学习笔记,学生作业、《素质发展手册》及相关材料等普查2次;中心小学对所辖小学进行教学分析、听课记录、业务学习、常规检查记录、教师评价材料等普查一次,对各校教师计划、备课、业务学习笔记,学生作业、《素质发展手册》及相关材料抽查1次,教师不得任意占用德育课、班会课、队会课程。

  。

  2、职责要求。

  主管业务副校长要全过程亲自参与检查,切实掌握教学工作的全面情况;校长要做好抽查工作,并听取分管业务校长每次检查后的全面汇报,从宏观上把握整体情况。

  3、过程要求。

  (1)有记录:除记录数量、格式外,重点记录优缺点,要有具体的典型例证。

  (2)有评价:每次检查都要有等级评定,作为教师、学校工作质量形成性评价素材。期末对学校、教师进行总结性评价,学年末进行终结性评价。

  (3)有总结:每次检查结束或组织活动后,要进行整体情况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并向教师通报、反馈、整改。

  七、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

  (一)听课制度

  1、行政领导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2、行政领导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层次教师的课要全面听,力求每学年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都有所掌握,尤其要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偏弱教师进行重点听课、跟踪听课,教师对本学科的课程要重点听,体现一定的计划性、针对性。

  3、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1)项目填写齐全。包括:学校、班级、科目、授课教师姓名、听课时间、节次、课题,并标明听课节数。

  (2)记录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简记主要教学环节、任务,重点记学生参与教学活动情况。

  (3)旁评和总评是听课人缜密思考的结果、智慧的结晶,是听课记录的核心内容。听课时要随时记录下对所发现的闪光之处或问题的思考,做好旁评;要对整个课堂教学进行综合分析,抓住主旨、突出重点,分条列项写清优点、缺点及改进意见,并做好等级评定。

  4、课后要与授课教师及时交换意见,切实发挥听课对改进教学、指导培养教师的作用。

  5、每学期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专题讲座制度

  1、校长:要从宏观上、结合当前教改的大背景和本校教学现状,每学期亲自为教师做教学形势报告分析1次,阐述自己的教学理念,指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指明教改方向。

  2、分管教学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紧密结合本校教师的教学状况、学生的学习状况,要从优点(成绩)、问题、下一阶段主要目标任务及改进措施等几方面来安排结构,每学期2次。

  3、参加外出培训的教师要开展校本培训,为本校教师开讲座。

  专题讲座和教学分析都要形成书面材料,并面向全体行政或教师进行宣讲,其中专题讲座材料要打印下发到各校或教研组,并进行归档整理。

  (三)行政、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1、集体学习。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每周三下午1次。

  (2)要注重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每学期都要拟定学习内容安排表,包括时间、内容、主题、主讲人等。

  (3)集体学习要有问题意识且贯穿始终,要为更多的教师提供多种机会参与研讨、交流,发表不同见解。要让青年骨干教师多承担学习任务。

  (4)有原始学习材料或讲稿,有主要学习内容解说及研讨记录,其中研讨记录要成为学习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2、自学要求。

  (1)每学期摘记笔记不少于3000字,撰写随笔或心得体会不少于20xx字。

  (2)学习内容体现一定的价值性、前瞻性,与自己的教学相适合。提倡每学年读一本专著。

  (3)摘记要有所取舍,只摘记文章的重要观点,精华所在,把主要精力放在摘记后的思考,写下所感所悟。

  (4)每次摘记要注明出处(报刊名、出版日期、作者等)、摘记日期。

  (四)行政参与教科研制度

  1、课题:每位校级领导参与指导一个本校确定研究课题,参与研究活动每学期2次以上,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2、教研:校级领导必须参加教研组长会并深入教研组,校长每学期2次以上,副校长每学期4次以上,参与研讨、进行辅导讲座活动等(教研活动记录中要有详细记录)。

  (五)行政指导青年教师制度

  1、坚持重点培养,塑造名师。省市学科带头人、小学中学高级老师、特级教师、省市优秀教师及每位行政确定自己的培养对象,至少带1名教师,。

  2、对有培养前途的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量体裁衣、因材帮教、精雕细琢。有计划的、有针对性的对他们擅长学科进行重点听课、跟踪听课,其中校长不少于5节,其他行政不少于10节。

  (六)教师及学校工作质量评价要求

  1、开展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工作。

  (1)制定以师德、能力、效能为重点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方案》。直接对教师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2)每次常规检查记录(含等级评定)作为形成性评价材料。

  (3)每学期末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价。每学年末进行终结性评价,并写出评语鉴定。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

  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教室

  2、专用室(含操作室、准备室)

  3、办公室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器械场)

  6、物品(器具)储藏室

  7、总机房

  8、其他公共区域:报告厅、自行车库、校门、围墙、

  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长廊等。

  第二章

  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

  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各专用室(含报告厅、会议室、、图书阅览室、音、体、美、劳室等)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

  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条

  总务处协助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

  办公室、实验仪器室、

  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

  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

  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

  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

  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

  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

  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

  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

  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班级

  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

  教师寝室财产由其教师本人负责,总务处一般一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

  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四条

  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五条

  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

  赔偿制度

  第三款

  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

  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

  公共设第十六条

  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

  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

  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

  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

  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

  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

  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

  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

  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

  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钱清镇中学班级财产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二十二条

  赔偿途径

  第一款

  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

  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

  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

  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

  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第六款

  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

  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

  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

  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

  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

  报废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镇政府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6

  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局拨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2、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各校校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①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②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③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对基建项目实行申报竣工后报请有关方验收;④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⑤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3、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制。

  总务处为学校一级管理机构,在总务部门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各部门、功能室为二级管理机构,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使用部门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4、采购制度:

  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采购计划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先提出书面报告,定期集中报总务处,由总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学校领导审核。凡因原计划遗漏、临时急需或计划用途变更,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到总务部门办理追补计划或计划变更手续。

  5、资产登记与建帐:

  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学校财务部门凭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验证签章,给予付款结算。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学校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学校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6、资产的使用及处置:

  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学校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资产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资产,应主动报告总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学校财务室。学校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教职工在校内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总务部门办理清交手续;调出学校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学校资产。学校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学校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7、资产处置程序: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

  ②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③报校务会审核;再申报局有关部门审核。

  ④回收残值上缴财务,核减固定资产。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学校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8、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资产使用部门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学校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务处。总务处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学校资产统计报表呈报校务会审核。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7

  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县教体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施课后看护服务。为保证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盘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紧密关注学生活动状态,保证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候,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开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身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二、服务教师考勤方面:

  1、凡是未告假擅自不参与课后辅导者。

  2、凡是一月内告假五次者。

  3、凡是一周内活动迟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离开者。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校级领导检查人员、时候安排:

  星期一:XXXXXXXXXX

  星期二:XXXXXXXXXXX

  星期三:XXXXXXXXXXXX

  星期四:XXXXXXXXXXXX

  星期五:XXXXXXXXXXXX

  五、课后服务安全方面: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候,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告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告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6、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生疏人,以防受骗。

  7、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任意进其它班级。 8、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9、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0、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惹事故发生。

  1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告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擅自离校,擅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8

  一、岗位目标:

  校长处于学校的中心位置,是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常规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目标任务。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确定学校发展规划和近期奋斗目标,制定每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

  3.主持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工作,听取汇报,接受监督。

  4.指导并协调各处工作,审查各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与教导主任共同抓好教学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改要求和教研项目,引进先进的教学经验,引导教师不断改进教法,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6.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文化业务水平,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学校形成团结、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7.审定收支计划,审批开支项目,控制开支手续,裁决教职工福利和待遇,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

  8.严于律己,师先重范,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努力抓好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

  9.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作出每周工作安排,确保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

  10.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1.做好社会教育工作。组织家长会议,向家长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以取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12.校长不在时,教导主任代行其职权。

  小学后勤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落实学校总体工作计划,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扎实的后勤保障。

  2、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并结合学校各种实施细则,保证各项经费的合理使用。

  3、统一管理财政核拨教育经费,组织编制学校财务计划、预算、决算和按期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制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财务人员考核办法,并加强检查督促,撰写后勤管理工作总结。

  4、规范各种财务制度,督促财务人员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帐簿、统一会计科目,做好报帐对帐工作,管理好会计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做好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5、制订经费支出计划,保证各项经费的正常收支,按时兑现教职工工资和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规定的各项经费和补贴,按时报销各项公务经费;

  编制各办公室和全校教职工办公用品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增收节支,堵塞漏洞、杜绝浪费,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6、组织和落实好教职工晋级、调资、奖励等工资的核算、审批、划拨和发放工作,认真办理好各项银行存款、贷款、收付、结算、拨转和现金出纳业务;

  认真办理好教职工的各种票证和社会保险业务。

  7、负责全校师生及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拟订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拟订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奖惩兑现;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学生不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校校产(固定资产、可动资产)清查、登记、使用、购置、维修、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固定资产不损坏,使可动资产不流失、不浪费、不积压、不重置,充分发挥一切设备设施的利用价值。

  9、负责校园环境绿化美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使校园整洁、美观,不受人为损坏和污染,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10、做好学校医务室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写医务工作的发展计划、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做好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把好进药关;认真组织好师生的保健、体检、防病治病及教职工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工作;

  协调好学生的平安、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11、负责做好教学用房的统计工作和房改工作,按要求做好一切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正确处理好房改工作中的政策、规定、核算、审批、收费、计贴等等系列工作。

  12、负责一切总务活动的接待工作,正确处理好社会办学关系,争取各级部门的更大以持,加大宣传辐射力度,做好来自财务工作方面的各种检查指导、工作调研及各项业务往来的'接待、安排工作。

  13、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内有关部门完成自各方面的临时工作任务。

  14、负责落实市教育局对我校年度教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15、严格保守各类秘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经法规,保证会计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出纳人员负责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的结算业务。不坐支现金,不白条抵库。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

  3、所有合规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小金库”和账外账或不入账现象。库存现金必须控制在3—5天的零星标准以内,严禁公款私存。

  4、对发生的每一笔收付业务必须认真审核。出纳人员接手的每笔业务必须交总账会计审核,主要审核其收付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待总账会计审核后再转交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业务,出纳一律不予办理。

  5、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对经审核审批的原始凭证,出纳需编制记账凭证,每隔3—5天转交主办会计审核。根据审核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月底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报送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6、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规定进入财政专户的款项要及时解缴,不得截留或未缴先用及推迟解缴,否则,责任自负。

  7、认真执行收费许可和公示制度。未经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对收取的费用一律开具正式票据。

  8、做好代办费结算工作。每学期终了的15天前,须将代办费结算清单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9、配合学校总务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清查工作,并根据清查结果调整账面余额。

  出纳员职责

  一、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坚决按制度办。

  二、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

  三、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记入现金帐,做帐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

  四、做好教职工的工资发放工作和公费医疗的管理报销工作。

  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更不得私自挪用公款,要经常保持现金数和现金帐数一致。

  六、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各种印章,如因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则由出纳员负责。

  七、做好校领导或总务处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文教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学校财产清查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加强财产管理,挖掘内部潜力,加强财产使用效力。

  1、银行存款及现金: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面现金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与银行对帐单金额核对相符;

  2、学校的应收预付款,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债务人进行核对(上门或发函),督促及时清理收回。

  3、对于低值易耗品(耐久性用品)应建立和登记低值易耗品财产帐或登记簿,落实使用部门专人保管,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对清查。

  4、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年底1次)盘点实物,编制清单,与固定资产卡片帐、财产帐核对数量、金额、放置地点,做到帐实相符,如有溢缺、毁损的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盘溢、盘亏、毁损管理规定执行。

  5、财产清查过程与结果,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固定资产保管制度

  1、学校的校产管理落实到人,各班由班主任负责,有关的功能室由各室老师负责管理,一年发放登记一次。(定为暑期开学时,第二年放暑假作认真检查清查。)如发现少缺或破损,查清原因,校管组负责处理。

  2、各科教具,有关的参考资料和图书,分别由教导处和图书资料负责人保管,并办理借还手续。

  3、校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总务处,一份作为档案。

  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1、申报:

  ①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处置固定资产报告。

  ②填写《八一小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

  ③同时提交购贷发票复印件(或工程决算凭证),会计记中长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及报废的技术鉴定书。

  2、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属固定资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3、价值(单价)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整批5万元由教委审批、房屋、土地、车辆的处置以及单价在1万元以下或大宗低耗品,价值在0.5万元以上的,教委审核后报区国资局审批同意方可处置。

  4、出售大宗的国有资产必须有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评估文书。

  5、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应有业务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

  6、非正常损失,应追究责任者责任,学校应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7、学校凭核准的《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会计部门调整固定资产、固定基金金额;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据此调减固定资产登记簿。

  固定资产检查制度

  1、学校校产按放置地点定期进行清查,、登记,各教室的课桌椅、小黑板、讲台及投影仪、录音机等其它校产,由班主任负责保管,办公室物件由年级组长负责,各室财产由有关老师负责。

  2、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由总务处牵头,所有校产每年清查一次,进行实物盘点,时间定在每年暑假之前。

  3、各类校产在清查中,如发现有正常破损,能修理者,应交总务处或使用人负责修理,不能修理的,应及时报损,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如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4、在校教师借用校用校产,必须经校长批准,并收折旧租金。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1、先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牵头,进行实物盘点,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表。

  2、会计部门嵇核固定资产盘点报表中的价值金额,与会计固定资产中长余额相对,如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

  3、会计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表,逐项分析其形成原因,上报分管校长审核,查实后上报区教委审批。

  4、经教委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帐务处理,盘盈的净收入或盘亏的净损失计入固定基金,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重置市场价值入帐,盘亏固定资产按其帐面原值消帐。

  5、未经批准,学校不得擅自将固定资产估价作盘盈、盘亏处理。

  固定资产维修制度

  1、各班各室的玻璃、课桌凳损坏,应查清原因,原则上谁破坏,谁修理。

  2、如是正常破损的,由校方维修人员修理,如修不好,请厂家来人修理。

  3、维修人员应及时维修,维修完毕,教师填写维修记录本,以备查。

  固定资产购置控制制度

  1、购物时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写清物品名称和数量,总务主任可处理200元以内的添置和其它支出,超过200元的,应在校行政办公会上研究决定,如金额较大的,报教委批准。

  2、添置设备或其它物品必须有两个人一同购买,经办人一定要经过市场寻价、比价程序,购买价格适中、质量优良的物品。

  3、如果是大宗采购,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按政府采购文件要求实施。

  固定资产领用制度

  1、购用物品在验收后,领发前由财务处保管,物品保管要注意安全可靠,并防止腐烂、霉损。

  2、领发物品应根据需要和制度,设领发物品登记本,领物人员要签字。

  3、购物和领发物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制度

  1、物品采购回校,必须在专用本上登记,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查看物品,发票及登记本,只有在金额、数量、物品与发票及登记本绝对相符的情况下,方可在发票与登记本上签字。(登记本上的数量不可随便更改)

  2、固定资产管理员按合同约定标准判定所购物品是否合格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应予退货,合格予以入库。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9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摆弄实验仪器、物品。

  二、学生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前,要认真复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程序,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开始实验前,应仔细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备、完好。对短缺或不完好的实验器材,要及时请实验教师或实验员给予补充或调整。严禁随意借拿别组的实验器材。

  四、学生操作实验时,对不清楚的地方,要请教指导教师,真正弄明白后,再动手操作。要十分注意实验安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或实验员处理。他人操作实验时,不得随意插手参与。

  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详细记录,及时真实地填写实验报告。

  六、学生于实验后,要将实验器材洗刷、整理、摆放好,使其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同时将实验台收拾干净,待经实验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不经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教师许可,学生不得将实验仪器、药品等带出实验室。

  八、学生因违章操作损坏的实验仪器,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的也要详细填写报损单。

  九、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饮食或带入饮料或食品。接触有毒物品后,应立即清洗干净。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教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校车、小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瓶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靠右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行政、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要高度警惕。开小车的放学时与学生错峰放学,即在学生放学20分钟后才能离开学校。同时在学生课间休息、以及上体育课时间注意学生动向,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2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努力做到有利于贯彻上级部门精神,有利于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利于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二、程序目标

  1、按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购置工作。

  2、召开学校校务会,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从上级推荐的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购置校服,由学校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学校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4、所订校服质量必需符合质量要求,不得含有损人身健康的物质。

  5、校服征订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赢利。

  中小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1.学校集体决策

  (1)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按照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征集校服采购意向。

  (3)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2.征集采购意向

  (1)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2)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3.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4.发布采购需求

  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联合发布招标信息并实施招标活动。

  5.确定供货企业

  (1)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2)根据学校在校学生人数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学校人数的30%(1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3)组织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礼仪等方面的宣导、培训;

  (4)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5)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采购结果

  (1)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8.校服检查验收

  校服发放前,按照合同约定,采取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验收。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两套(件)留样封存。

  9.售后服务监督

  (1)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10.资料存档备案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检测报告、投诉处理、视频、照片等)存档备查;

  (2)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采购合同,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3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也是教学工作中最根本、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写好教案才能上课,不打无准备之仗,不信口开河,为把好这一关,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备课制度

  1、所任教学科都要备课,每节课,每种课型均应有完整教案。[语文课除主体课文外,还包括口语交际及习作指导],备课要按照教师教学设计的格式,及时、规范,字迹工整、符合要求。

  2、备课要既备教材,又备学生,既备教法,又备学法,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

  3、环节齐全,内容具体,教学目的明确,重难点把握准确。

  4、精心设计板书,做到简明扼要,布局合理。

  5、作业布置:语文学科要写明具体内容,数学学科要写清“练习几”“第几题”。

  6、每节课上完后,认真写好教学反思,总结课堂教学的得与失,作为备课的一个重要环节,不能流于形式,写成课堂小结的式样。

  7、不准少备、漏备,抄袭教案,教师按照备课的要求自主设计教学活动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借鉴报刊、杂志、网络中以及身边优秀教师的典型教学案例。

  8、教师备课要做到超周备课,做到上课前重温教案,根据学生实际调整教案。

  9、各任课教师向学校借阅的'有关参考资料,于本学期结束时一并交教导处。

  二、备课内容:

  备课的教案包括学期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和复习计划。

  1、学期教学计划具体内容包括:

  ①学生情况分析;

  ②全册教材简析;

  ③全册教学目标以及全册教学重难点;

  ④教学措施;

  ⑤教学进度表。三年级开始的语文还必须包括学生习作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前完成。

  2、单元计划:形成单元整组教学的思路。认真研读单元教学内容,理解单元教学的主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单元教学计划写在单元备课前,内容包括:

  ①单元内容分析;

  ②单元名称;

  ③单元教学目标及重难点;

  ④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

  3、课时计划即每一节课的教学计划。

  每一篇教案内容包括:

  ①教学内容;

  ②教学目标;

  ③教学重难点;

  ④教学媒体;

  ⑤教具准备;

  ⑥教学过程;

  ⑦作业练习设计;

  ⑧板书设计;

  ⑨教学反思。教案必须按以上格式来写。(教学目标必须详细,与教学过程相一致。)

  4、复习计划必须包括:

  ①学生对掌握知识情况分析;

  ②复习内容。语文分基础知识、语言积累、阅读、习作几部分;数学分计算、概念、应用题几部分;

  ③各部分重难点及相应的复习措施;

  ④各部分的典型教案及相关练习。复习计划要体现共性(同年级段可相对统一)与个性(针对班级学生实际制定)。复习计划必须在进入全面复习的前二周完成。

  三、具体要求:

  1、四—六年级检查导学案(每张要有批注和反思),教科书上有二次备课痕迹。每单元要有一份精品导学案,写明设计意图、使用情况,同年级段同学科共同讨论完成,合作共享,一个年级段一份上交各备课组长。

  2、一——三年级检查备课本(阅览室借阅的活页备课本,书上有批注和反思,要有学情分析),教科书上有二次备课痕迹,一单元至少有一篇种子课(同年级段同学科共同讨论完成,合作共享,一个年级段一份上交各备课组长。)检查时要打印出来,并在左上角注明:第几单元种子课。

  3、综合组备专业课,手写或电子稿(打印出来),一单元一篇种子课。

  4、教龄规定:三年内新教师必须手写备课,认真备好详案。

  5、兼任音乐、体育、美术、生活与品德、科学等课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可以分享专职技能教师电子稿教案,并在教课书中注明教学要点及简单的教学过程。

  6、主课跨年级教学的要认真备好每一年级的课,可以采用一个年级详备,一个年级简备的方式。

  备注:四——六年级英语由于学科本身特点,要求一单元一份精品导学案,并按“幸福课堂”模式上课,其他课仍然采用常规备课(电子稿上批注加反思);四年级上学期语文和数学重在小组建设,让学生逐渐过渡和适应“幸福课堂”的模式,备课方式同英语。

  四、备课检查

  1、教导处对备课情况按教案是否规范,是否有教学反思,是否超周备课,上交是否及时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各科教案每学期普查3次(期初查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材分析、学期目标;期中和期末分别一次)。

  2、教案要求一课时一案,严禁教师无教案上课。

  3、备课检查由教导处牵头,分管领导及教研组长、段长共同参与评分(评分办法参照《本学年教师履行岗位职责考核评价表》)。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4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的若干意见》和永嘉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构设立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本培训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科研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三、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

  3、每学年末进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先进教师的评选。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才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

  保证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伤害补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全部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候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任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告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候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候

  7.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毁坏或丢失需照价补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