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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22 07:42:38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记录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记录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记录管理制度

记录管理制度1

  1、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索要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6、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7、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8、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记录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规范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记录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各种规定记录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公司品质部负责对各类记录的编制、编码、使用、保存进行审核和实施检查、监督。

  2、各部门和记录的填写人员应遵守本规程关于记录控制的规定和要求。

  四、程序要点

  1、记录的作用

  (1)证据的作用:为体系、过程、活动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证据。

  (2)分析的作用:为分析过程是否在受控状态提供分析的信息、数据和资料。

  (3)追溯的作用:为追溯过程的实施和结果提供追溯。

  2、记录的形式和来源

  (1)公司形成记录的形式有,但不限于:

  a、质量体系文件规定、设计并要求填写的格式记录;

  b、凡需填写、编制、绘制的凭证、单据、台账、清单、签收单、计划、登记表、措施卡、卡片、证件、图表、报告等规定格式形成的记录。

  (2)分供方提供的记录

  3、记录形成的要求

  (1)应使用规定的记录格式。

  (2)应由规定的人填制。

  (3)填写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4)记录有要求时应按规定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

  4、记录的标识

  (1)记录由记录的名称和记录的编号及版本与标识予以识别。记录的编码和版本号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关规定。

  (2)具有追溯作用的记录应编录应编制记录的编号(no)。

  5、记录的收集

  (1)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收集:

  a、记录填写、编制部门收集;

  b、记录接收部门收集;

  c、记录归口管理部门收集。

  (2)记录收集时间:

  a、连续收集;

  b、按月、季、年集中收集。

  6、记录的编目

  品质部负责编制公司及各部门使用的《工作记录清单》,按受控文件下发各部门,作为使用、形成质量记录的依据。《工作记录清单》应随记录的增删,表格的更改而更改,以保持其与实际的一致性。编目更改的.实施执行《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

  7、记录的查阅

  (1)记录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传递,以发挥记录的使用价值。

  (2)合格要求在商定期内的工作记录可提供给接收服务或管理的住户或其代表查阅,具体实施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并予以记录。

  8、记录归档

  (1)下列性质的记录应予归档:

  a、有关物业接管验收的记录;

  b、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记录;

  c、有关质量策划――计划的记录;

  d、有关质量体系文件发放审批,更改审批的记录;

  e、有关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责权限规定的记录;

  f、有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

  g、有关火灾、重大治安事件的记录;

  h、有关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的记录;

  i、有关不合格评审、纠正、预防措施的记录;

  j、有关工作检查、评比的记录;

  k、有关员工绩效考评的记录;

  l、有关工作状态、设备档案的记录;

  m、其他有必要作为原始凭证的记录。

  (2)记录的形成、保管部门应按规定将应予归档的文件交档,详见《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归档文件应妥善保存。

  9、记录的贮存。记录的贮存环境应有利于防止丢失、损坏、污染、虫食,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可使用性。

  10、记录的保管

  (1)记录由形成人或形成部门负责保管。应予归档的记录在未归档前由规定的交归部门或人员负责保管。

  (2)记录的保管人或部门,不得对所保管的记录作非授权的更改、复制、转借。

  11、记录的处置

  (1)保管和归档超期的记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进行位置。

  (2)记录的保管部门和保存期限由提出记录要求的文件予以规定。

  五、记录

  《质量记录清单》

  六、相关支持文件

  1、《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2、《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记录管理制度3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记录管理制度4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记录管理制度5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8、需将检验报告单从档案中取走,取走人需经质量保证室主管同意并在记录保管人处签字,写明取走和归还的日期。

记录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a.管理评审报告;

  b.事故、事件记录;

  c.风险评价纪录;

  d.培训记录;

  e.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f.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g.检查记录;

  h.健康监护记录;

  i.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j.安全会议记录;

  k.监测检查记录;

  l.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

  m.应急演练记录;

  n.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o.其他。

  由各采区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将上述安全记录纳入档案管理,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后进行归档保存。

  3.2查阅档案程序

  ①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

  ②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经领导批准。

  ③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3.3保管

  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记录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3.4填写要求

  负责档案和记录填写人员需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并按期限保存,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及时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记录管理制度7

  一、食品经营企业、超市、食品批发经营者除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分销点凭企业总部签发的食品配送单(食品进货凭证)销售食品。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食品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应当按照食品进、销货台帐的样式,向出口商索取有效的《食品进货凭证》;在销售进口食品时,应当如实填写一式两联的食品进、销货台帐,向购货的食品经营者出具《食品进货凭证》,自行留存《食品销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实记录购、销食品的信息并保存至规定时限。

记录管理制度8

  金属制品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记录。

  三、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种类、收集、标识

  1.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工程部长审核其可行性后,交厂务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销毁,工程部有权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实行。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工程部规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期。

  5.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向厂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相关记录的部门负责人借记录查阅,各部门做好查阅记录。

  四、各部门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呈报工作,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应准确,干净。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记录管理制度9

  1.编订依据

  本公司为了规范化质量流程,提升任务运营流转效率,以对接国际化质量管理为努力方向,为完善内部质量追溯管理,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记录和内外部发放文件的管理,是对公司记录和文件编号的诠释文件,适用于本公司现涉及的所有记录和文件。

  3.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编订和修订部门为公司ISO体系部。

  4.制度细则

  4.1记录编号规定

  4.1.1公司记录分为内部记录和外来记录。

  4.1.2内部记录的设定格式为:

  QR + XX + XX + X/X

  记录缩写+隶属部门+记录编号+版本号

  4.1.3外来记录的设定格式为:

  (WL)QR + XX + XX

  外来记录缩写+隶属部门+记录编号

  4.2公司文件编号规定

  4.2.1公司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内部文件可以有:

  (1)标准操作指导书:SOP

  (2)标准检验指导书:SIP

  (3)标准管理程序:SMP

  4.2.2质量手册的编写格式为:

  TXJY + QM + X/X

  公司简称+质量手册缩写+手册版本号

  4.2.3程序文件的设定格式为:

  TXJY + QP + XX + X/X

  公司简称+程序文件缩写+文件编号+版本号

  4.2.4操作/检验规程、管理程序的设定格式为:

  SOP/SMP/SIP+ XX + XX + X/X

  文件类别+文件所属部门+文件编号+版本号

  4.2.5外来文件的.设定格式为:

  WL + XX + XX

  外来文件缩写+隶属部门+部门内部编号

  4.3部门编号的规定

  4.3.1各部门的编号以组织机构图中的部门名称为标准,如:

  行政部AD、人力资源部HR、质量部QM、市场部MD、销售部SD、售后服务部AS、商务部MC、采购部PD、仓库WD。

  4.4文件编写格式的确认

  4.4.1本公司所有文件和记录分为标题和正文。

  4.4.1.1公司文件和记录的标题抬头采用仿宋字体三号,以保证字体标头清晰醒目。表格宽度设定为15厘米,表格内容采用单元格对齐方式为中心对齐,行间距设置为单倍行距,段前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设置为0,同时设定为自动调整中文与数字的间距。

  4.4.1.2文件内容中的一级标题及二级标题采用统一字号,文字方向为从左向右,文字对齐方式为左对齐,字体为宋体(标题)四号,编号方式为多级递进的编号方式。如:

  1.

  1.1

  1.1.1

  4.4.1.3公司文件和记录的正文采用宋体(正文)四号,行间距设置为单倍行距,段前段后间距设置为0,页面布局设定为上下页间距2.54厘米,左右设定为3.18厘米。正文中的数字与序号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章节序号后空一格编写内容以保证美观。对于正文中出现的部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应名称完整,不得使用简称。正文编写完成后,应通读流畅,对于应进行断句的内容使用中文标点符号进行断句。

  4.5文件的发放和管理

  4.5.1文件发行

  4.5.1.1公司所有现行文件,如:操作规程、检验规程、岗位操作说明书等。文件全部由体系部进行统一发放,并对发放的文件记入《文件发放管理台账》,在台账中记清发放文件数量,并由签收人当面进行签收。

  4.5.2文件补发

  4.5.2.1文件签收人应对发放的文件妥善保存,如因文件保存不当,不慎丢失,请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并交于体系部留档,当体系部收到文件补发申请后,将于三内日将补发的文件交于申请部门。

  4.5.3文件更换

  4.5.3.1本公司所执行文件如有更新、替换情况发生,将由体系部发送邮件至相应文件隶属部门,通知并予以更换,更换的文件将计入《文件更新换版台账》。请各文件执行部门注意,换版的文件的版本号将有所发生变化,如:原文件版本号为A/0,那么修改后的版本号则为A/1,如发生换版,则版本号变化为B/0。

  4.5.4文件受控

  4.5.4.1下发文件应加盖体系部的文件受控章,由部门编制的文件应统一交由体系部进行文件格式的确认审核,审核后的文件下发至员工手中应具有受控章,无受控章的为无效文件。

  4.5.5文件编号

  4.5.5.1由各部门编号的文件应统一编号格式,部门内编制的文件应及时进行梳理,文件编号不得重复。如部门文件编号在执行中发现重复应及时上报体系部进行核对并处理。

记录管理制度10

  1.目的

  对公司管理体系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用来证明符合综合管理标准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为总工程师,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办公室,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5.3相关部门

  本制度的相关部门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建立本部门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部门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5.4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是项目部,其职责为:建立本项目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项目各相关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6.工作程序

  6.1记录的分类和范围

  记录分为三类: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危险源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获取识别记录;目标、指标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记录;培训记录;产品实现记录;与产品有关要求记录;采购控制记录;过程确认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内外信息交流、协商产生的各种记录;文件控制记录;运行控制所需的各种记录;应急准备与响应记录;监视测量记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记录;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记录管理的记录;内审、管理评审记录等。

  6.2记录的媒介形式

  记录的媒介形式为纸上表格和文字的形式,也可用其他形式,如采用磁带、磁盘、照片、胶片等。

  6.2记录的标识与编目

  6.2.1为便于记录的检索和管理,每一种记录应有唯一的编号。

  6.2.1.1对于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其编号格式为:

  md/jl-XXX-XX

  记录顺序号

  综合管理标准号

  '记录'拼音缩写

  明大公司代号

  同时为满足记录标识唯一性原则,记录上还应注明:记录编制部门、编制日期、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及本记录总页数和当前页号(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编号在记录表格no:处填写)。

  6.2.1.2对于上级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有关的记录,仍沿用原统一表式编号。

  6.2.2编目

  记录保管部门应将记录分类保存,进行编目,以便存取和检索。

  6.4记录填写

  记录应做到保持清晰、数据真实,并按要求正确填写,且不应涂改,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内容要完整,签证手续要齐全。

  6.5记录的收集、贮存、保护、保存期限、移交和归档的控制。

  6.5.1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由相应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6.5.2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编制竣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审核后,移交使用单位。,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归档。竣工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6.5.3对于记录的保护,项目部应做到装袋或装盒,防污、防潮、防火;档案保管应满足档案管理的环境条件,利于检索和贮存,并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防潮等工作。

  6.5.4采用其他媒介形式的记录,也应有相应的储存条件,如软盘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以避免储存内容丢失,必要时可复制备份。

  6.6记录的查阅、借阅

  因工作需要查阅归档后的记录,查阅人员需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借阅。

  6.7记录处置的控制

  6.7.1各部门保管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超过保管期时,由本部门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6.7.2归档的记录,按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6.8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部门和项目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工作

记录管理制度11

  1.0目的:

  为规范质量记录的控制与管理,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有效、清晰,以便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类质量记录的管理。

  3.0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统一管理和控制。

  3.2各部门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控制。

  4.0程序:

  4.1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管理体系实施方面的记录,包括有:

  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记录;合同评审的.记录;材料、服务、工程等分包方档案;设备管理记录;测量器具的检定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客户投诉处理记录;员工培训记录;质量策划记录等。

  4.1.2管理服务质量验证方面的记录,包括有:

  管理评审记录;进货物资验证记录;服务质量评价记录;服务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记录。

  4.2程序:

  1、使用钢笔或黑水笔填写;

  2、填写工整、清晰;

  3、按栏目填写,若某项不必填写,应划'-'号;

  4、填写人签名,并标明填写日期,必要时标明填写时间;

  5、质量记录存放地点的干燥、清洁、安全,防止质量记录被污损、遗失。

  1、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本公司人员可以借阅存档的质量记录。

  2、质量记录的借阅期一般以三天为限,文件保管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监督借阅人员归还。文件归还时,确保完整无缺。

  超过有效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文件保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过期情况,记录类别、名称、日期、数量并进行适当处理。。

  5.0支持性工具

  《质量记录目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记录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1、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2、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

  3、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 《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记录管理制度13

  1.0目的

  对所有生产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档案的有效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记录分类和管理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记录表格原件管理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2原始生产记录项目必须齐全。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试验室生产记录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14

  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

  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

  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记录管理制度15

  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

  一、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

  1.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2.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

  3.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4.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

  5.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

  6.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

  7.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

  8.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

  二、记录的.抄绘:

  1.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

  2.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

  3.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

  4.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5.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

  三、记录的保存几更换:

  1.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

  2.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

  3.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

  4.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

  5.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

  四、记录管理惩罚条例:

  1.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

  2.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

  4.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

  5.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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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11-15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07-22

【通用】文件记录管理制度2篇01-26

[精品]记录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记录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记录管理制度

记录管理制度1

  1、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索要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6、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7、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8、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记录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规范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记录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各种规定记录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公司品质部负责对各类记录的编制、编码、使用、保存进行审核和实施检查、监督。

  2、各部门和记录的填写人员应遵守本规程关于记录控制的规定和要求。

  四、程序要点

  1、记录的作用

  (1)证据的作用:为体系、过程、活动是否符合规定提供证据。

  (2)分析的作用:为分析过程是否在受控状态提供分析的信息、数据和资料。

  (3)追溯的作用:为追溯过程的实施和结果提供追溯。

  2、记录的形式和来源

  (1)公司形成记录的形式有,但不限于:

  a、质量体系文件规定、设计并要求填写的格式记录;

  b、凡需填写、编制、绘制的凭证、单据、台账、清单、签收单、计划、登记表、措施卡、卡片、证件、图表、报告等规定格式形成的记录。

  (2)分供方提供的记录

  3、记录形成的要求

  (1)应使用规定的记录格式。

  (2)应由规定的人填制。

  (3)填写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4)记录有要求时应按规定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

  4、记录的标识

  (1)记录由记录的名称和记录的编号及版本与标识予以识别。记录的编码和版本号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关规定。

  (2)具有追溯作用的记录应编录应编制记录的编号(no)。

  5、记录的收集

  (1)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收集:

  a、记录填写、编制部门收集;

  b、记录接收部门收集;

  c、记录归口管理部门收集。

  (2)记录收集时间:

  a、连续收集;

  b、按月、季、年集中收集。

  6、记录的编目

  品质部负责编制公司及各部门使用的《工作记录清单》,按受控文件下发各部门,作为使用、形成质量记录的依据。《工作记录清单》应随记录的增删,表格的更改而更改,以保持其与实际的一致性。编目更改的.实施执行《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

  7、记录的查阅

  (1)记录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传递,以发挥记录的使用价值。

  (2)合格要求在商定期内的工作记录可提供给接收服务或管理的住户或其代表查阅,具体实施执行《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并予以记录。

  8、记录归档

  (1)下列性质的记录应予归档:

  a、有关物业接管验收的记录;

  b、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记录;

  c、有关质量策划――计划的记录;

  d、有关质量体系文件发放审批,更改审批的记录;

  e、有关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责权限规定的记录;

  f、有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

  g、有关火灾、重大治安事件的记录;

  h、有关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的记录;

  i、有关不合格评审、纠正、预防措施的记录;

  j、有关工作检查、评比的记录;

  k、有关员工绩效考评的记录;

  l、有关工作状态、设备档案的记录;

  m、其他有必要作为原始凭证的记录。

  (2)记录的形成、保管部门应按规定将应予归档的文件交档,详见《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归档文件应妥善保存。

  9、记录的贮存。记录的贮存环境应有利于防止丢失、损坏、污染、虫食,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可使用性。

  10、记录的保管

  (1)记录由形成人或形成部门负责保管。应予归档的记录在未归档前由规定的交归部门或人员负责保管。

  (2)记录的保管人或部门,不得对所保管的记录作非授权的更改、复制、转借。

  11、记录的处置

  (1)保管和归档超期的记录按《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的相应规定进行位置。

  (2)记录的保管部门和保存期限由提出记录要求的文件予以规定。

  五、记录

  《质量记录清单》

  六、相关支持文件

  1、《质量体系文件编码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2、《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档案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记录管理制度3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三、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六、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八、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记录管理制度4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记录管理制度5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8、需将检验报告单从档案中取走,取走人需经质量保证室主管同意并在记录保管人处签字,写明取走和归还的日期。

记录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a.管理评审报告;

  b.事故、事件记录;

  c.风险评价纪录;

  d.培训记录;

  e.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f.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g.检查记录;

  h.健康监护记录;

  i.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j.安全会议记录;

  k.监测检查记录;

  l.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

  m.应急演练记录;

  n.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o.其他。

  由各采区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将上述安全记录纳入档案管理,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后进行归档保存。

  3.2查阅档案程序

  ①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

  ②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经领导批准。

  ③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3.3保管

  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记录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3.4填写要求

  负责档案和记录填写人员需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并按期限保存,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及时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记录管理制度7

  一、食品经营企业、超市、食品批发经营者除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其分销点凭企业总部签发的食品配送单(食品进货凭证)销售食品。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四、食品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应当按照食品进、销货台帐的样式,向出口商索取有效的《食品进货凭证》;在销售进口食品时,应当如实填写一式两联的食品进、销货台帐,向购货的食品经营者出具《食品进货凭证》,自行留存《食品销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实记录购、销食品的信息并保存至规定时限。

记录管理制度8

  金属制品公司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并规范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控制,也包括分供方的原始记录。

  三、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种类、收集、标识

  1.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形式由使用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制定,经工程部长审核其可行性后,交厂务经理审批其是否能正式使用。

  2.对于已超出保存期的原始记录,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销毁,工程部有权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实行。

  3.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保管设施应提供适宜的环境,以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4.工程部规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保存期。

  5.各部门需查阅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时,需向厂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再向相关记录的部门负责人借记录查阅,各部门做好查阅记录。

  四、各部门要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和呈报工作,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填写应准确,干净。不得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上随便涂写。如记录时出现错误,在错误处划一杠,再填写正确数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涂写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以保证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有效性。

记录管理制度9

  1.编订依据

  本公司为了规范化质量流程,提升任务运营流转效率,以对接国际化质量管理为努力方向,为完善内部质量追溯管理,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记录和内外部发放文件的管理,是对公司记录和文件编号的诠释文件,适用于本公司现涉及的所有记录和文件。

  3.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编订和修订部门为公司ISO体系部。

  4.制度细则

  4.1记录编号规定

  4.1.1公司记录分为内部记录和外来记录。

  4.1.2内部记录的设定格式为:

  QR + XX + XX + X/X

  记录缩写+隶属部门+记录编号+版本号

  4.1.3外来记录的设定格式为:

  (WL)QR + XX + XX

  外来记录缩写+隶属部门+记录编号

  4.2公司文件编号规定

  4.2.1公司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内部文件可以有:

  (1)标准操作指导书:SOP

  (2)标准检验指导书:SIP

  (3)标准管理程序:SMP

  4.2.2质量手册的编写格式为:

  TXJY + QM + X/X

  公司简称+质量手册缩写+手册版本号

  4.2.3程序文件的设定格式为:

  TXJY + QP + XX + X/X

  公司简称+程序文件缩写+文件编号+版本号

  4.2.4操作/检验规程、管理程序的设定格式为:

  SOP/SMP/SIP+ XX + XX + X/X

  文件类别+文件所属部门+文件编号+版本号

  4.2.5外来文件的.设定格式为:

  WL + XX + XX

  外来文件缩写+隶属部门+部门内部编号

  4.3部门编号的规定

  4.3.1各部门的编号以组织机构图中的部门名称为标准,如:

  行政部AD、人力资源部HR、质量部QM、市场部MD、销售部SD、售后服务部AS、商务部MC、采购部PD、仓库WD。

  4.4文件编写格式的确认

  4.4.1本公司所有文件和记录分为标题和正文。

  4.4.1.1公司文件和记录的标题抬头采用仿宋字体三号,以保证字体标头清晰醒目。表格宽度设定为15厘米,表格内容采用单元格对齐方式为中心对齐,行间距设置为单倍行距,段前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设置为0,同时设定为自动调整中文与数字的间距。

  4.4.1.2文件内容中的一级标题及二级标题采用统一字号,文字方向为从左向右,文字对齐方式为左对齐,字体为宋体(标题)四号,编号方式为多级递进的编号方式。如:

  1.

  1.1

  1.1.1

  4.4.1.3公司文件和记录的正文采用宋体(正文)四号,行间距设置为单倍行距,段前段后间距设置为0,页面布局设定为上下页间距2.54厘米,左右设定为3.18厘米。正文中的数字与序号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章节序号后空一格编写内容以保证美观。对于正文中出现的部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应名称完整,不得使用简称。正文编写完成后,应通读流畅,对于应进行断句的内容使用中文标点符号进行断句。

  4.5文件的发放和管理

  4.5.1文件发行

  4.5.1.1公司所有现行文件,如:操作规程、检验规程、岗位操作说明书等。文件全部由体系部进行统一发放,并对发放的文件记入《文件发放管理台账》,在台账中记清发放文件数量,并由签收人当面进行签收。

  4.5.2文件补发

  4.5.2.1文件签收人应对发放的文件妥善保存,如因文件保存不当,不慎丢失,请填写《文件补发申请表》并交于体系部留档,当体系部收到文件补发申请后,将于三内日将补发的文件交于申请部门。

  4.5.3文件更换

  4.5.3.1本公司所执行文件如有更新、替换情况发生,将由体系部发送邮件至相应文件隶属部门,通知并予以更换,更换的文件将计入《文件更新换版台账》。请各文件执行部门注意,换版的文件的版本号将有所发生变化,如:原文件版本号为A/0,那么修改后的版本号则为A/1,如发生换版,则版本号变化为B/0。

  4.5.4文件受控

  4.5.4.1下发文件应加盖体系部的文件受控章,由部门编制的文件应统一交由体系部进行文件格式的确认审核,审核后的文件下发至员工手中应具有受控章,无受控章的为无效文件。

  4.5.5文件编号

  4.5.5.1由各部门编号的文件应统一编号格式,部门内编制的文件应及时进行梳理,文件编号不得重复。如部门文件编号在执行中发现重复应及时上报体系部进行核对并处理。

记录管理制度10

  1.目的

  对公司管理体系记录进行有效控制,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用来证明符合综合管理标准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为总工程师,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指导。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是办公室,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记录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5.3相关部门

  本制度的相关部门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建立本部门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部门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5.4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是项目部,其职责为:建立本项目综合管理记录清单,本项目各相关工作记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编制、标识、贮存、保管。

  6.工作程序

  6.1记录的分类和范围

  记录分为三类: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危险源识别和重大危险源评价记录;法律法规获取识别记录;目标、指标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记录;培训记录;产品实现记录;与产品有关要求记录;采购控制记录;过程确认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内外信息交流、协商产生的各种记录;文件控制记录;运行控制所需的各种记录;应急准备与响应记录;监视测量记录;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记录;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记录管理的记录;内审、管理评审记录等。

  6.2记录的媒介形式

  记录的媒介形式为纸上表格和文字的形式,也可用其他形式,如采用磁带、磁盘、照片、胶片等。

  6.2记录的标识与编目

  6.2.1为便于记录的检索和管理,每一种记录应有唯一的编号。

  6.2.1.1对于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其编号格式为:

  md/jl-XXX-XX

  记录顺序号

  综合管理标准号

  '记录'拼音缩写

  明大公司代号

  同时为满足记录标识唯一性原则,记录上还应注明:记录编制部门、编制日期、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及本记录总页数和当前页号(发生同类记录的次数编号在记录表格no:处填写)。

  6.2.1.2对于上级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有关的记录,仍沿用原统一表式编号。

  6.2.2编目

  记录保管部门应将记录分类保存,进行编目,以便存取和检索。

  6.4记录填写

  记录应做到保持清晰、数据真实,并按要求正确填写,且不应涂改,文字表达准确、简练、内容要完整,签证手续要齐全。

  6.5记录的收集、贮存、保护、保存期限、移交和归档的控制。

  6.5.1综合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由相应部门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6.5.2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编制竣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审核后,移交使用单位。,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归档。竣工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6.5.3对于记录的保护,项目部应做到装袋或装盒,防污、防潮、防火;档案保管应满足档案管理的环境条件,利于检索和贮存,并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防潮等工作。

  6.5.4采用其他媒介形式的记录,也应有相应的储存条件,如软盘应注意防潮、防压、防光、防磁,以避免储存内容丢失,必要时可复制备份。

  6.6记录的查阅、借阅

  因工作需要查阅归档后的记录,查阅人员需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借阅。

  6.7记录处置的控制

  6.7.1各部门保管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超过保管期时,由本部门填写《文件查阅、借阅、销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6.7.2归档的记录,按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6.8办公室每季度对各部门和项目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的控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工作

记录管理制度11

  1.0目的:

  为规范质量记录的控制与管理,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有效、清晰,以便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类质量记录的管理。

  3.0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统一管理和控制。

  3.2各部门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控制。

  4.0程序:

  4.1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管理体系实施方面的记录,包括有:

  内部管理体系审核记录;合同评审的.记录;材料、服务、工程等分包方档案;设备管理记录;测量器具的检定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客户投诉处理记录;员工培训记录;质量策划记录等。

  4.1.2管理服务质量验证方面的记录,包括有:

  管理评审记录;进货物资验证记录;服务质量评价记录;服务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记录。

  4.2程序:

  1、使用钢笔或黑水笔填写;

  2、填写工整、清晰;

  3、按栏目填写,若某项不必填写,应划'-'号;

  4、填写人签名,并标明填写日期,必要时标明填写时间;

  5、质量记录存放地点的干燥、清洁、安全,防止质量记录被污损、遗失。

  1、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本公司人员可以借阅存档的质量记录。

  2、质量记录的借阅期一般以三天为限,文件保管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监督借阅人员归还。文件归还时,确保完整无缺。

  超过有效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文件保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过期情况,记录类别、名称、日期、数量并进行适当处理。。

  5.0支持性工具

  《质量记录目录》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记录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1、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

  2、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

  3、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 《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记录管理制度13

  1.0目的

  对所有生产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档案的有效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记录分类和管理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记录表格原件管理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2原始生产记录项目必须齐全。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试验室生产记录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14

  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

  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

  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记录管理制度15

  机电各种记录是我们分析事故、排除故障不可缺少的技术资料,认真填写机电记录,充分发挥机电记录的作用,不仅是机电达标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重要手段,为避免各类记录的丢失、损坏、漏记等,充分发挥机电记录作用,特制定机电记录的管理制度。

  一、各机台必须拥有的记录:

  1.主、副井提升装置: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登记簿、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登记簿、钢丝绳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

  2.泵房:运转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

  3.主扇风机房: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事故记录本、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

  4.矿灯房:矿灯考勤簿、维修及红灯记录、矿灯领用报废记录、材料备件消耗记录。

  5.锅炉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检修记录、耗煤记录、外来人员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记录。

  6.压风机房:运行日志、事故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干部上岗登记簿、要害场所登记簿。

  7.地面变电所:交接班记录、停送电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干部上岗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操作票、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定期记录。

  8.采区变电所:要害场所出入登记、维修记录、干部上岗记录、运行日志、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绝缘用具试验记录。

  二、记录的.抄绘:

  1.设备运行日志由值班员按规定时间、指定位置仔细观察,如实填写。

  2.各类记录,应严格按要求定点到位,如实抄绘。

  3.巡回检查,按规定时间及巡回路线,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发现问题,如实填写,并及时报值班领导。

  4.各类检查记录,对口人员按所列项目逐条查对,如实填写,并将不正常状态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汇报。

  5.干部上岗记录,由各级领导干部上岗时填写,要害场所记录由除干部之外的其他外来人员填写,值班员监督办理。

  三、记录的保存几更换:

  1.记录一律按规定存放在专用箱内,无箱者可齐整地悬挂在墙壁上。

  2.爱护记录,不可随意涂改、撕页、丢失等,并注意搞好记录卫生。

  3.及时领取新记录,上缴填写完好的记录。

  4.上交后的记录,由科统一保存到有效期结束,以备查用。

  5.每三个月为一个阶段,由技术员负责对各机台记录进行整理、总结,上报总工和机电矿长。

  四、记录管理惩罚条例:

  1.由科组织技术人员每月一次分析讨论各机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依据机台记录。

  2.由科、车间主要技术负责人对记录进行讨论评定,记录的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凡不按要求记录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5元,凡出现少页、损坏、丢失者,视其情况,予以10-100元罚款。

  4.凡记录出现不合格的机台值班人员、维修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的矿、科、车间的先进活动评选。连续二次出现不合格记录者,对负责人罚款外,实行停班检查听候处理。

  5.对记录填写多次获得优秀者,结合其平时工作成绩、态度等,可向矿技术协会申报本年度辛勤工作奖,科、车间同时也予以奖励。